人类的故事

出版时间:2004-1-1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美)房龙  页数:327  字数:221000  译者:秦立彦,冯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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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给汉斯杰与威廉:  我十二三岁的时候,我的一个叔叔(是他教我热爱书籍和绘画)答应带我进行一次值得回  味的探险。我将跟他一起,登上鹿特丹的老圣劳伦斯塔顶。  就这样,在天气晴好的一天,一位教堂司事拿了一把大钥匙(像圣彼得的钥匙那么大),打  千了一道神秘的门。他说,“等你回来,想出去的时候,按门铃就行”。生锈的古老铁链子发出沉重的轧轧声,他就这样把我们与外面喧嚣的街道隔开了,把我们锁进了一个充满奇特新体验的世界。  我平生第一次面对触耳可闻的寂静。爬完了第一道楼梯后,在我对自然现象的有限知识中,又添了一个新发现——触手可及的黑暗。一支火柴告诉我们朝上去的路在哪里。我们到了上面一层,然后又是上一层,直到我已经记不清是第几层了,然后又是一层。突然,我们周围有  了足够的光亮。这一层跟教堂的顶在同一个高度,被当做储藏室使用。几英寸厚的灰尘下,覆盖着一个神圣信仰的弃物,这城中的好居民多年前就已抛弃那一信仰了。这些东西对我们的祖先曾经意味着生与死,现在则成了垃圾。兢兢业业的老鼠,在雕刻的神像里筑了自己的窝。永远警觉的蜘蛛,则在一位和蔼圣人伸出的胳臂之间忙碌着。  再往上一层,我们才知道刚才的光来自哪里。敞开的大窗户上筑着粗大的铁栏,这又高又  荒凉的一间屋子,成了几百只鸽子的巢穴。风从铁栏中吹进来,空气中充满了奇特、悦耳的音乐。这是我们下面的市井之声,但由于距离遥远,这声音已经被净化了。大车轰隆声,马蹄得得声,起重机和滑轮的轧轧声,耐心的蒸汽机发出的嘶嘶声(它以成百上千种方式,干着人该干的活)——这些都融合为一种轻柔的、沙沙的低语,鸽子震颤颤的咕咕叫声,则衬托在这美丽的声音背景前面。  楼梯到这里就结束了,梯子则从这里开始。第一节梯子很古老,滑溜溜的,叫人不得不小心地用脚摸索。爬过这段梯子后,又是一个新的、更大的奇观——城市的大钟。我看到了时间的心脏。我可以听到快速行走的秒针的沉重脉搏—— —声、两声、三声,一直到六十声。然后突然出现了一种战栗,似乎大钟所有的轮子都停止了走动,一分钟的时间就这样被从永恒中切割了下来。大钟不停步地又开始了下一分钟: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直到最后,一声轰鸣,似在发出警告,许多轮子摩擦在一起,然后在我们头顶上发出雷鸣般的声音,向世界宣告正午的来临。  再往上一层是钟楼。有精美的小钟,以及可畏的大钟,中间是最大的钟。当我夜半听到它的声音时,我会不寒而栗,因为那预示着出现了火情或洪水。它孤独而庄严,似乎在反思着过去六百年的历史,在这六百年里,它分享着鹿特丹市民的苦乐。它周围整齐地挂着小钟,仿佛老式药旁里整齐排列的蓝色罐子一样。每两周的时间,乡村百姓会来赶集,或买或卖,探听大千世界的新闻,这时,这些钟就为他们演奏一首美妙的音乐。角落里则有一口黑色大钟,孑然独立,远离众人,无声而又严厉——这是宣布死亡的钟。  再往上去又是黑暗,又是更多的梯子,比我们刚刚爬过的更陡、更险,然后就突然是宏阔天宇的清新空气了。我们已经到了最高的阁楼,头上是天空,脚下是城市:一刊、小的玩具般的城市,里面是忙碌的蝼蚁般的人们来去匆匆,每个人都一心想着自己的事。在石头的城墙之外,则是开阔原野的苍茫绿色。

内容概要

本书是房龙的成名作。本书从人类的起源到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精辟凝炼的论述,以深厚的人文关照和俏皮睿智的文笔,展示了人类历史的浩荡长卷。其中有节奏明快的“大历史”叙述,也不放过任何真正影响人类文明进程的事件和细节。无论是对历史一无所知的人,还是通读过浩繁巨著的专家,都可以在这本经典的通俗人类史中,获得启发和阅读的快感。中英对照的体例安排,还可使读者在阅读流畅优美的中文译文外,体认和享受房龙笔下隽永深刻的英文的魅力。为生动地再现历史,唤起读者对空间的感觉,书中采用了丰富的漫画,其中详尽而清晰的漫画年表使读者对整个人类的历史一目了然。

作者简介

房龙(1882-1946),美国著名通俗历史学家。一生撰著多部通俗历史著作,哺育了几代青年人,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中国读者,影响深远。郁达夫曾说,房龙的笔有一种“魔力”,“干燥无味”的科学常识经他那么一写,无论大人小孩,读他书的人都会娓娓忘倦。

书籍目录

前言1  舞台布景2  我们最早的祖先3  史前人类4  象形文字5  尼罗河谷地6  埃及的故事7  两河流域8  苏美尔人9  摩西10  腓尼基人11  印欧人12  爱琴海13  古希腊人14  古希腊城市15  古希腊的自治16  古希腊生活17  古希腊戏剧18  波斯战争19  雅典对斯巴达20  亚历山大大帝21  小结22  罗马与迦太基23  罗马的崛起24  罗马帝国25  拿撒勒的约书亚26  罗马的覆亡27  教会的崛起28  穆罕默德29  查理大帝30  北欧人31  封建社会32  骑士制度33  教皇对皇帝34  十字军东征35  中世纪的城市36  中世纪的自治37  中世纪世界38  中世纪的贸易39  文艺复兴40  表现的时代41  大发现42  佛陀与孔子43  宗教改革44  宗教战争45  英国革命46  势力均衡47  俄罗斯的崛起48  俄罗斯对瑞典49  普鲁士的崛起50  重商主义51  美国革命52  法国革命53  拿破仑54  神圣同盟55  大反动56  民族独立57  发动机的时代58  社会革命59  解放60  科学的时代61  艺术62  殖民扩张与战争63  新世界64  颠扑不跛的真理

章节摘录

  恺撒是三个人中能力远胜于另外两个的。他判断,他还需要再多一点的军事成就,才能成为一个大众英雄。他穿过阿尔卑斯山,征服了哪今叫法国的那片土地。然后他在莱茵河上造了一座坚固的木桥,侵入了野蛮的条顿人的土地。最后他又驾船造访了英格兰。如果他不是被迫回到意大利,天知道他最终会跑到哪儿去。有人禀报他说,庞培已经被任命为终身“独裁官”。这当然意味着恺撒已经入了“退休军官”的名单,他当然不喜欢这个想法。他记起来,自己最开始是追随马略的。他决定再次教训一下元老院议员和他们的“独裁官”。他渡过了卢比孔河[在意大利北部。——译者],这条河这条河隔开了山南高卢省与意大利。作为“人民的朋友”,他处处受到拥戴。他没费力气就进入了罗马,庞培逃往古希腊。恺撒追赶他,在法萨鲁斯附近打败了庞培的追随者。庞培渡过地中海,逃到了埃及。他一登陆,就被年轻的国王托勒密派人杀死了。几天后,恺撒到了,他发现自己掉进了圈套。埃及人以及仍忠于庞培的罗马卫戍军,进攻他的大本营。  幸运之神光顾了恺撒。他放火点燃了埃及舰队。燃烧船只的火星,偶然落在了离水滨不远的著名的亚历山大图书馆屋顶上,烧毁了图书馆。然后,恺撒进攻埃及军队,把敌军赶到了尼罗河里,淹死了托勒密,建立了一个以克里奥佩特拉(托勒密国王的妹妹)为首的新政权。正在这-;他得到消息,说米特里达提斯的儿子和继承人法纳塞斯又开战了。恺撒朝北进军,在一场耗。时五天的战斗中打败了法纳塞斯,把胜利的消息用一句名言传给罗马,就是拉丁语“vrmi,widivici",意思是“我来了,我看见,我征服”。他回到埃及,深探爱上了克里奥佩特拉。公元前46年他回到罗马执政时,克里奥佩特拉陪伴着他。他在四个不同的战役中获胜,走在四个不同的凯旋队伍的前头。  此后恺撒出现在元老院里,汇报他的军事行动,感恩戴德的元老院任命他为·独裁官”,任期十年。这是一个致命之举。  新独裁官打算认真地改革罗马政权。他使自由民可以加入元老院,他把公民权赋予偏远地区,就像罗马历史上有过的那样。他允许“外来人’,对政府施加影响。他改革了俯远省份的行政管理(而某些贵族,已经把这些省份看成自己的私有财产了)。简言之,他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好事,但这却让国家中最有权势的人特别不喜欢他。五十多个年轻贵族形成了一刊、团伙,“来拯救共和国”。三月的伊迪斯日(按照恺撒从埃及带回来的新历法,这就是三月的第十五日),恺撒在进入元老院时遇刺。罗马再次 ……

媒体关注与评论

  1587年,这个头真的被奉命“砍掉”了,结果引发了与西班牙的战争。但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英格兰与荷兰的海军联手打败了腓力的“无敌舰队”,西班牙本想通过这次进攻,击垮这两个反天主教领袖国的势力,结果却让对方从中取利。   因为如今,在多年的犹豫之后,英国人与荷兰人终于觉得自己有理由入侵西印度群岛、美洲,为在西班牙人手下受难的那些新教徒兄弟报仇。英国人曾是哥伦布的最早后继者之—。英国船只在威尼斯领航员乔万尼·卡波特的率领下,在1496年第一个发现并探索了北美大陆。拉布拉多与纽芬兰作为未来的殖民地很不重要,但纽芬兰的沿岸却给英国捕鱼船以丰厚报偿。一年后,也就是1497年,这位卡波特又探索了佛罗里达海岸。   然后就是亨利七世与亨利八世的多事之秋,国家没钱到外国去冒险。但在伊丽莎白统治时期,国家平定,玛丽·斯图亚特也被拘禁,水手们可以无后顾之忧地离开港口。伊丽莎白还小的时候,威洛比就曾航行过了北角。他的一位船长理查·昌瑟勒继续东进,寻找能到印度去的路线,并到达了俄罗斯的阿尔汉格尔斯克[俄罗斯西北部港口。——译者],在那里,他与这个遥远的莫斯科帝国的神秘统治者建立了外交和通商关系。伊丽莎白在位的最初几年,许多人继续从事这一航行。商人探险家为“股份公司”的利益服务,为贸易公司奠定了基础,在后来的几百年里,这些贸易公司成了殖民地。伊丽莎白时代的水手半是海盗,半是外交家,肯于把一切赌注都押在一次幸运的航行上,任何能塞到船舱里的东西他们都走私,他们贩卖人口、货物,除了利润外,没有其他顾忌——他们把英国的旗帜和童贞女王的名声,带到了七大洋的每个角落。同时,国内的威廉·莎士比亚又让女王陛下有所消遣,英国最聪明的头脑、最大的才子,都辅佐着女王,以把亨利八世的封建遗产,变成一个现代的民族国家。   1608年,伊丽莎白女士以七十高龄去世。她的亲戚,也就是她的祖父亨利七世的曾孙、她的对手和敌人玛丽·斯图亚特的儿子,继承了她的王位,是为詹姆斯一世。由于上帝的安排,他发现自己统治的国家已逃脱了大陆上那些对手的厄运。当欧洲的新教徒与天主教徒彼此厮杀,绝望地想打破对手的势力,确立自己那一信仰的惟一统治时,英格兰却安享着和平,可以不慌不忙地进行“改革”,而不必走向路德或罗耀拉那样的极端。在未来争夺殖民地的过程中,这让这个岛国有了很大优势。它使英国在国际事务中掌握了领导权,它迄今仍维持着这一领导权。即便斯图亚特王朝的灾难性事件,也没有阻止这—正常的发展进程。   俄罗斯人总共用了两个世纪的时间,才摆脱鞑靼人的桎梏。这的确是个桎梏,而且是个特别讨厌、特别令人反感的桎梏。它把斯拉夫农夫变成了凄惨的奴隶,俄罗斯人只能在肮脏、矮小的蒙古人前面爬着走,否则别想活下来,而这个蒙古人坐在俄罗斯南部大平原腹地的某个帐篷中,朝他吐着唾沫。它让老百姓丧失了所有尊严感和独立感。它让饥饿、悲惨、虐待、个人滥用权力,成了人类生存的通常状态。直到最后,普通的俄罗斯人,不管是农民还是贵族,都像丧家之犬一样干着自己的活计,这条狗被打的次数太多了,精神已经崩溃,不经允许甚至都不敢摇尾乞怜。   没有任何出路,鞑靼大汗的骑兵敏捷而无情。无边无际的草原,让人无法进入邻国的安全地带。俄罗斯人必须老老实实地忍受黄皮肤的主人加诸他身上的东西,否则就是死罪。当然,欧洲本可以干预的。但欧洲正忙着自己的事务,教皇和皇帝之间打着架,或者忙着镇压各种异端。因此,欧洲就由斯拉夫人自生自灭,逼着他自己谋—条解救之路。   俄罗斯最后的救世主,是早期北欧统治者建立的很多小国中的—个,它位于俄罗斯平原的心脏地带。它的都城莫斯科,在莫斯科瓦河畔的一座陡山上。这个小公国在必须讨好时,就讨好鞑靼人;在反对他们又没什么危险时,则反对他们。就这样,到14世纪中叶,它已经成了一个新的民族生活的领袖。我们应该记信,鞑靼人完全缺乏建设性的政治能力,他们只知破坏。   他们征服新领土的主要目标就是获得收,为了以税收的形式取得这些收入,就有必要让旧政治体制的某些残余部分保留下来。因此,许多小城在大汗的恩赐下活下来,以便做收税人,为鞑靼人的国库去抢劫自己的邻居。   ……

编辑推荐

  《人类的故事》(中英双语本)是房龙的成名作。该书出版后销量达1000万册以上,并被译成20多种文字,畅销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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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0条)

 
 

  •   比中学的教科书强多了,浅显易懂,给孩子看非常合适,其实成年人也应该好好读读。
  •     曾经最不喜欢上历史课的我,永远也记不住考题中的这个年份那个日期,一度自我定性为不喜欢历史的人,可是在看完这本书后,才发现历史原来这么精彩,历史的学习也可以这么有趣,从人类的起源到现代社会娓娓道来,真的就是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人爱不释手,不看完不想把书放下来,太佩服庞龙了!
      
      整个看书的过程感觉是生吞活剥的,决定还要再细细的看一遍,并且一定要想办法让孩子也读一读这本书,将来在世界历史课上也许他就不会觉得那么枯燥乏味了。
  •      这本书从父亲的书橱里面找出来的时候,我主要是被小标题的形式吸引,然后去读。总的来说,这是一本有明确主线的书,以政治权力为主要线索。读起来有种腥风血雨感觉,不断的流血杀伐,像是读一部有关战争的历史。个人水平有限,书中各种相似的冗长的西方人物名称让我很难分辨记忆,以至于有些地方弄得一头雾水。可能历史实在是太厚重了,选取切面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有一些章节像是罗列事件时间表,有些无味,作者本身也很坦诚地承认了。另外一点,作者实在是太有爱了,他的写作态度让人十分敬佩,严谨客观,又极力想保证趣味性。如果你想从大体上看个西方历史的轮廓的话,然后寻找自己初步的对历史的认识的话,这本书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      这本书是在touch的一个APP上看的,叫必读名著60部,当然是有60部,人类的故事是继麦田的守望者之后看的第二本。这本书看了整整两个月,全都是在地铁上看的,没有在别的时间地点看过,简直就是利用碎片时间的一个典范。
       说实话,一直到现在看完,我才知道这是房龙的书。虽然这也不能改变我对这本书的认识,但这再次充分说明我基本上是一个根据书名来选择书的人,经常是一本书看完了不仅不记得主人公的名字,有时连书名都忘记了,更别提作者和出版社,只能记住一个大概的情节,上帝保佑我在阅读的时候有进行思考。不过好的是最近几年看书对出版社越来越挑剔,也有选择的按作家来看了一些书,感觉还不错。
       其实,我特别喜欢作者的叙述手法,也特别赞同作者的观点,历史就是历史,虽然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历史都是胜利者书写的历史,但我一直希望能看见真实的历史,不带感情色彩的。不能说你喜欢秦始皇或者你喜欢拿破仑,所以就对那个时期以及他做过的事情书写赞书,很可能你对他们的喜欢其实是基于不真实的历史。
       大几的时候好像是大二,上过一门选修,唐宋历史文化,当时老师在讲台上侃侃而谈,大谈特谈陈寅恪,我在下面想,事实上不是那个时代的人,谁都不知道历史上到底发生过什么,即使是那个时代的人,知道的也只是少部分的历史真相,所以,研究杨贵妃到底是不是处女有什么意义,她是真的会颠覆大唐王朝还是怎样?
       有人说学历史是为了掌握经验教训,事实上,历史一直在重演,在不同的时间空间下。个人觉得,学历史是为了表示对于祖先以及人类历史的尊重,偶然的,有可能会获得更为睿智的为人处世的方式,仅此而已,或者更简单,学历史只是出于兴趣,所以,别再拔高了。
       就像这本书,作者是欧洲人,大部分的篇幅都集中在欧洲,但是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作者不愿意这么称呼)开始繁荣的时候,欧洲还只是蛮荒之地,看书的时候就觉得作者对尼德兰好像有特别的好感,现在知道作者是荷兰籍。虽然作者说他的依据是那个时间空间发生的事情是否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变革或者前进,但我个人觉得其实这就是局限。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我是中国人,又或者中国在几千年的繁荣中真实太安逸无忧所以没有什么推动人类进步的变革。
       总之,这本书值得一读,要是对欧洲的地理非常了解会帮助很大。
  •      趁着暑假的空暇,我每天宅在寝室,在准备考研复习之余,很幸福有这样一本书陪伴——《人类的故事》(THE STORY OF MANKIND),这样既有有趣的故事可以读,又能够补一下英语,真是一举两得呢!
       现在刚看完第一部分,从史前人类(prehistoric man)到马其顿王国的分裂。尽管只是本书的一小部分,但自己还是禁不住写一写自己的感触:房龙(VAN LOON)真是文字的高手,也是平易近人的学者,可以把复杂的事情描述得浅显易懂,趣味横生,却一点也不失深刻。空口无凭,且听我道来:(^_^)
       第一部分主要讲了几个文明的更迭:埃及(Egypt),美索不达米亚(Mesopotamia),和希腊(Greeks)。其中在我看来,作者在讲述希腊文明时笔墨倾注之多,足以证明作者对希腊文明的向往和热爱,而我读到这里时,也被作者的描述所深深吸引。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古希腊人生活的原则:moderation(适度),perfection(完美),simplicity(简单)。在他们看来,休闲(leisure)很重要,所以他们尽量追求简单无欲的生活,这样才有充分的时间去研究周围的世界,去追求知识和智慧。而这一切得益于他们所生活的环境——他们的城市小而精致,所以他们熟悉他们周围所有的人,他们是独立自主的自由公民,因为彼此间的熟悉,他们再做任何事情时都要考虑周围的邻居,周围的人也会对他们的作品作出评价,所以他们既保持温和不张扬又事事追求着完美。作者在书中提到,当亚历山大大帝请这些艺术家居住在舒适的宫殿时,他们再也没有创造出一流的作品,只能沦落为二流的匠人。讲到这里时作者的笔墨生动含情:But the Greeks,removed from the familiar sight of their own temples,removed from the well-known sounds and smells of their own crooked streets,at once lost the cheerful joy and the marvellous sense of moderation which had inspired the work of their hands and brains while they laboured for the glory of their old city states。他们的作品因为浸染了城市的气味,内心的感情而不朽而与众不同。这正像一只野外的鸟儿,因为被关进了笼子而失去最原始的本性;类似的可以想象中国历史上天马行空的李白,假如他真的成为御用文人,那么多浪漫多情的诗想必后人就无法读到了,诗仙也就无从谈起了。
       我说房龙是高手,在于他语言运用得灵活自如,同时不失引人思考的深刻。上面的一段就是例证,不过我还想举几个例子,这里作者语言幽默,似有调侃之意。还是作者讲到希腊人对moderation的追求时,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优秀的运动员(runner)来到斯巴达,自吹自擂说自己单脚站立的时间比任何希腊人都长,希腊人将会嗤之以鼻,并把这个人赶出城市,因为他可以被任何一只普通的鹅打败。这些在你读书的过程中,总会无意地被作者的机智幽默搞得忍俊不禁。还有一些是只能读原著才能体会到语言的幽默,如果是中文翻译的话,那种感觉就丧失了一大半,所以我还是鼓励大家去读英文版。
       实话说,房龙这本书是专门为中学水平以下的母语为英语的孩子写的,所以每个篇章尽量都写得简洁生动,用词都很常见,同时以讲故事的形式娓娓道来,让人欲罢不能。对于我们这些以英语为第二语言的人来说,这种水平的书语言关应该不成问题,所以读一下原著会更有趣味一些。
       就写到这里吧,下面我就开始读第二部分了——罗马帝国。期待与大家的分享。
  •     第一次看历史书看的这么津津有味。当然,房龙不是什么正经的历史学家,但是写的很有想法,又非常生动。感觉真的很适合给小孩子做历史启蒙读物。比中小学那些繁缛的历史课本有思想多了!不得不说的是,房龙受达尔文的思想影响还是比较大。进化论到底是好还是不好,有待商榷,但是房龙同样对宽容、文明有自己的追求,多种思想融合共通在一本书中,所以在看历史的同时感觉看到的更多的是作者的观点,有助于启发思考。
  •     对比译本如下:
      
      出版社:中国档案出版社
      译者:周炎
      出版年:2001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067517/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译者: 刘缘子(等)
      出版年: 1997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063736/
      
      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译者:刘海
      出版年:2002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069723/
      
      以上三个译本中推荐周炎的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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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n Loon:
      And so, one fine day, a sexton with a key as large as that of Saint Peter opened a mysterious door. "Ring the bell," he said, "when you come back and want to get out," and with a great grinding of rusty old hinges he separated us from the noise of the busy street and locked us into a world of new and strange experiences.
      
      周炎: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一位教堂司事拿着一把与圣彼得之匙①那么大的钥匙,打开了一扇神秘之门。“过一会儿你们若想出来,”他说,“拉一下铃就可以了。”随着一阵锈迹斑斑的旧铰链的吱呀声,他将我们同繁华街道上的喧嚣隔绝开来,把我们锁进了一个充满新鲜和奇妙的世界里。
      ①《圣经·马太福音》第16章,耶稣将钥匙交给了十二门徒之首彼得,并对他说:“我要将天国的钥匙交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后人将彼得看成钥匙的象征。——译注
      
      刘缘子:
      于是,有一天,天气晴和,教堂司事拿一把大钥匙——该是有圣彼得的钥匙那么大①,给我们打开了那扇神秘的门。他对我们说,“待会儿你们要出来时,拉一下铃就行啦。”他使了好大劲儿嘎吱嘎吱地推动锈住了的旧铰链,使我们同繁华的街市喧嚣隔绝,将我们锁在一个新奇的世界里了。
      ①基督教徒把钥匙当作耶稣门徒圣彼得的象征之一。耶稣曾把天国的钥匙交给他。(见马太福音第十六章十九节)——译者
      
      刘海:
      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教堂司事拿着一把足以与圣彼得的钥匙相媲美的大钥匙,给我俩打开了那扇通往塔楼的神秘大门。“等你们下楼出来时,”他说,“拉拉铃就行啦。”说完,在生锈的铰链发出的吱吱声中,他关上了门,一下子将繁忙街道的喧嚣隔在我们身后,把我们锁进了一个崭新而陌生的世界里。
      
      ————————————————————
      
      Van Loon:
      Here the stairs came to an end and the ladders began. And after the first ladder (a slippery old thing which made one feel his way with a cautious foot) there was a new and even greater wonder, the town-clock. I saw the heart of time. I could hear the heavy pulsebeats of the rapid seconds—one—two—three—up to sixty. Then a sudden quivering noise when all the wheels seemed to stop and another minute had been chopped off eternity. Without pause it began again—one—two—three—until at last after a warning rumble and the scraping of many wheels a thunderous voice, high above us, told the world that it was the hour of noon.
      On the next floor were the bells. The nice little bells and their terrible sisters. In the centre the big bell, which made me turn stiff with fright when I heard it 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 telling a story of fire or flood. In solitary grandeur it seemed to reflect upon those six hundred years during which it had shared the joys and the sorrows of the good people of Rotterdam. Around it, neatly arranged like the blue jars in an old-fashioned apothecary shop, hung the little fellows, who twice each week played a merry tune for the benefit of the country-folk who had come to market to buy and sell and hear what the big world had been doing. But in a corner—all alone and shunned by the others—a big black bell, silent and stern, the bell of death.
      
      周炎:
      楼梯到这里终止,再上去便是一部又一部梯子了。在上完第一层梯子(这老古董太光滑,我们不得不谨慎地一步一步地用脚摸索攀登)之后,展现眼前的是新的、更伟大的奇景,那就是城市大钟。我似乎看见了时间的心脏。我能听见飞逝的每一秒钟沉重的搏动——一秒——两秒——三秒——直至六十秒。然后突然一阵震颤声,所有的齿轮似乎都停止了转动,从永恒的时间长河中又斩去了一分钟。其实时钟并未作停留,它在重新开始——一秒——两秒——三秒——直到最终发出一阵预警的隆隆声,许多齿轮的摩擦声过后,在我们上方的高处,一个雷鸣般的巨响向世界宣告,现在是正午时分。
      再往上一层的楼上是各种铜钟,有那些小巧玲珑的小闹钟和它们令人敬畏的姐妹们。正中间是那口大钟。每当我在夜晚听到它通报火灾或水灾的消息时,总是被吓得手足无措。这口宏伟的大钟于孤独的壮丽中,回忆着那六百年的沧桑岁月,分享着鹿特丹善良的居民们的快乐与悲伤。在它的周围挂着的那些小家伙就像老式药房里排放整齐的蓝色广口瓶一般。它们会每周两次为前来市场进行买卖交易并打听这大千世界奇闻轶事的乡民们演奏些欢快的调子。但在一个角落里——别的钟都对它敬而远之——有一口大黑钟,沉默而肃穆,那是报告死亡的丧钟。
      
      刘缘子:
      楼梯到这里为止,再上去就是一部又一部梯子。上完第一部梯子(因为太旧而滑溜,必须小心翼翼地一脚一脚踏实之后跨上去)之后,我们见到又一件使我们大为惊奇的珍宝,这就是城市的时钟。我见到了时间的心脏。我能听到每一秒钟急促而沉重的脉搏,一秒,两秒,三秒,直至六十秒钟。然而,突然一阵震颤声,似乎所有的齿轮统统停止转动,从无穷尽的时间长河中切下来一分钟。其实时钟并没有停过,它不停地搏动着,一,二,三,终于发出轰隆一声预告,然后由许多齿轮一齐摩擦发出雷鸣般的巨响,从我们头上高高地掠过,向人民宣告这是正午时分。
      再上一层是各种铜钟,有玲珑的小钟,也有令人害怕的大钟。在正中央的是一口大钟。我每当半夜听到钟声报道发生大火或洪水为害的时候,总是吓得呆如木鸡。这口宏伟的大钟,似乎是在寂寞中回顾过去六百年岁月,它同鹿特丹的善良居民们同甘共苦的经历。大钟的周围悬挂着一些小钟,排列得整整齐齐,活像一片陈设着蓝色圆柱形大口瓶的老式药店。这些小家伙每周两次为进城赶集做买卖和探听世界新闻的乡民奏一些轻快娱人的乐曲。另有一口大黑钟,因为别的钟都躲开它,孤孤单单地缩在角落里显得沉默而严肃,它便是报道死亡的丧钟。
      
      刘海:
      楼梯到这一层就没有了,再往上必须爬梯子。爬完第一架梯子(它又旧又滑,你必须小心翼翼踩稳每一级)迎接我们的是一个崭新而伟大的奇迹——城市的时钟。我仿佛看见了时间的心脏,我听见了飞速流逝的时间那沉重的脉搏声,一秒、两秒、三秒,一直到六十秒。这时,随着一阵猛然的震颤声,所有的齿轮仿佛一齐停止了转动,被从永恒的时间长河中切割了下来。再上一层是许许多多的钟。有忧雅的小钟,还有体形巨大、令人害怕的巨型大钟。房间正中是一口大钟。当它在半夜敲响,告之某一处大火或洪水的消息时,我总是吓得浑身僵硬、汗不敢出。而现在,大钟却笼罩在寂寞庄严的气氛里,仿佛正在回思过去600年里,它和鹿特丹人民一道经历了那些欢乐和哀愁。大钟的身边是挂着一些小钟,它们整齐规矩的样子活像老式药店至摆放的大口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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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n Loon:
      Meanwhile the plants had increased in number and they had to search for new dwelling places. There was no more room for them at the bottom of the sea. Reluctantly they left the water and made a new home in the marshes and on the mud-banks that lay at the foot of the mountains. Twice a day the tides of the ocean covered them with their brine. For the rest of the time, the plants made the best of their uncomfortable situation and tried to survive in the thin air which surrounded the surface of the planet. After centuries of training, they learned how to live as comfortably in the air as they had done in the water. They increased in size and became shrubs and trees and at last they learned how to grow lovely flowers which attracted the attention of the busy big bumble-bees and the birds who carried the seeds far and wide until the whole earth had become covered with green pastures, or lay dark under the shadow of the big trees.
      
      周炎:
      这时,植物的数量也增加了,海底已没有更多的空间供它们生活了,它们必须寻找新的居住地。它们无奈离开了海洋,在沼泽和山峦脚下的泥滩上开辟了新的家园,一日两次的潮汐用海水浸润它们。而其他时间,它们充分利用起它们的这个不舒适的环境,并努力在包裹着这颗行星的稀薄空气中生存下来。经过漫长岁月的锻炼,它们学会了怎样像它们在水中生活一样,自由自在地生活在空气中。他们的外形逐渐变大,长成了灌木和乔木,并且最终学会了如何长出芬芳的花朵,用来招徕忙碌的蜜蜂和鸟类,将它们的种子带到辽远的各个角落,直到整个地球都绿草茵茵,树木葱茏。
      
      刘缘子:
      这时,植物的数量也增多了,海底已没有可供它们生长的更多的地盘,它们只好离开海底寻找新的住地,总算在沼泽地和山脚下的泥岸边安下了新居。潮汐一天两次以盐水浸泡它们,在其余的时间里,这些植物则充分利用它们这个不惬意的环境,努力在笼罩着地球的稀薄的空气中生存下来。经过长期的锻炼之后,它们学会了如何像过去生活在水中那样舒舒服服地生活在空气里。它们的茎干长粗了,成了灌木和大树。最后,它们学会了如何以芬芳的花朵来吸引忙碌的蜜蜂和鸟儿,将种籽带向四方,直至整个地球铺满了绿油油的牧场,或是在参天大树下形成凉爽的阴影。
      
      刘海:
      与此同时,植物的数量也在不断滋长,海底的空间已经不够容纳它们了。为了生存,它们不得不开辟新的栖息地,很不情愿地在沼泽和山脚下的泥岸上安了新家。每天早晚的潮汐淹没了它们,让它们品尝到故乡的咸味。除此之外的时间里,它们不得不学习如何适应不舒适的环境,争取在覆盖地球表面的稀薄空气里生存下来。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它们终于学会了如何自在地生活于空气里,就像以前在水中一样。它们的体形逐渐增大,变成了灌水和树林。最后,它们还学会如何开出美丽的花朵,让繁忙的大黄蜂和鸟儿将自己的种子带到远方,使整个陆地都布满碧绿的原野和大树的浓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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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n Loon:
      THE EGYPTIANS INVENT THE ART OF WRITING AND THE RECORD OF HISTORY BEGINS
      
      THESE earliest ancestors of ours who lived in the great European wilderness were rapidly learning many new things. It is safe to say that in due course of time they would have given up the ways of savages and would have developed a civilisation of their own. But suddenly there came an end to their isolation. They were discovered.
      
      周炎:
      埃及人发明了书写的艺术,人类由此进入信史时代
      
      我们这些居住在欧洲莽莽荒原上的最早祖先正在迅速地学习着许多新的事物。完全可以肯定地说,只要时机成熟,他们就会告别野蛮的生活方式,并发展起一种自己的文明。但是,他们的隔离状态突然结束了,他们被发现了。
      
      刘缘子:
      古埃及人发明了书写术,才开始有了历史的记载
      
      我们的这些居住于欧洲大荒野的最早祖先,迅速学习着许多新的事物。可以确定地说,只要时机一到,他们就会改变野蛮的生活方式,从而发展自己的文明的。果然,他们与外界隔绝的状态突然结束,他们被人发现了。
      
      刘海:
      埃及人发明了书写术,有文字记录的历史从此拉开了序幕
      
      我们这些最早的祖先生活在欧洲的荒野上,他们迅速学习着许多新事物。可以肯定,到某个时候,他们必将脱离野蛮人的生活,发展出一种属于自己的文明。不出所料,他们与世隔绝的状态完结了。他们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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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对章节出自序言、第一章及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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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类有一个通病,就是厚古薄今。总是认为古典的就是经典的,而现世的往往是平庸的。”
      ——房龙。
      喜欢房龙,喜欢他用随笔式的轻快文字与漫谈中将枯燥深奥的知识简化,将掩埋的历史真相抽丝剥茧,将读者的心灵无声滋润。
      喜欢房龙,喜欢这位“美利坚的白居易”,喜欢他文字中闪烁的独特的个性魅力,使我随着它翱翔时,获得了快乐,也长了见识,喜欢。。。。。。
      不仅仅是这些,或者说这些都是无关轻重的。房龙讲述了一个个遥远的真实的故事,看似轻快的笔,勾勒出一个个或勾心斗角或人性扭曲或催人泪下的历史真相,伴随着未散的余韵,恍惚的空气中那淡淡的无奈的泪水的苦咸味让我无法自制。他如一个高音歌手,唱出那如同完美的高音般的文字,让埋藏在历史中的万千烦恼忧虑全在情绪凝聚的最高点灰飞湮灭。让我一次次眼角含着泪水,却不禁莞尔一笑,在浅浅的一笑后陷入沉思。
       喜欢房龙,喜欢他与众不同的写作手法,成功的将文字的意象无限自由拓展,引领我踏入一个个看似主管是则客观的战场,宫殿,高山,大海,沙漠。。。。。。。他的文字精彩的让人难以描述,往往是一句极短的话,却引发出我无数难以驾驭的联想。
      不单单是这样,喜欢房龙,更喜欢她的勇敢,喜欢他敢于质疑经典的勇气和信念。
      “人类有一个通病,就是厚古薄今。总是认为古典的就是经典的,而现世的往往是平庸的。”
      是啊,我们不是这样吗?提香,威尼斯画派最重要的画家,无数人,无数“艺术评论家”为提香将女性的头发处理成酒红色长篇累牍的的发表评论,赞美提香是多么别出心裁,是多么绝妙云云,其实,了解这段历史的人都很清楚,那时威尼斯中上层女性都突然痴迷于成为红发女郎,提香只是照实画来。。。。。。
      是啊,《蒙娜丽莎的微笑》被无数人赞美,被誉为“神之微笑”,“完美之笑”。。。。。但是房龙在对达芬奇,埃及早期,希腊,中世纪画家,雕塑家们进行深入的研究,发现微笑不过是那时画家们对于人物的一个普遍处理罢了,不管人物内心是快乐还是悲伤,他们都无一列外得让人物嘴角微微翘起。。。。。。
      喜欢房龙。。。。。
      还有太多太多的理由,还不仅仅是这些。也许最重要的只是对一种读得懂,喜欢读的名著的向往罢了。
      没有太深沉的哲理,不要太枯燥的言语,只是让我们快乐的同时,汲取着养分,强壮者身心,温暖着心灵,偶尔仰起头,望着夜空绽放的璀璨花火,感受着那穿越时空的万千的无声的叹息,还有房龙对于未来的忧伤和忧伤下的一点希望。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过去,也发生在现在,不过将来我们希望这样的事不再发生了。”
      。。。。。。。。
      “太过巨大的翅膀反而无法飞翔。
       光芒耀眼的太阳,令人无法仰望。
       洒满阳关的路上,有我孤身流浪。
      明天也许就在前方。“
      喜欢房龙。。。。。。
      
  •     本书精彩部分是从古至今影响世界的几场战争的局势分析,作者所处年代是德国转让胶州湾的年代,那会儿二战还没开始呢。终于把三部曲读完了,个人体会《宽容》最开眼界,《人类…》和《圣经…》可以做《宽容》的补充故事,三本书各有补充与重叠,确实精彩,不愧为代表。
  •     整体而言这是一本好书,唯一的缺点就是书名太大言不惭了。这部写于上个世纪早期的儿童读物是已经被反复赞誉和诟病了,我这里只是拾人牙慧再重复一下:
      
      pro: 图文并茂,娓娓道来,并尽作者最大的努力不拘泥于历史的细节,但基本尊重了被广为认可的史实。对于历史发展的脉络虽然没有太多深刻的分析(考虑到作为一本儿童读物),但也是做到了清晰明确。
      
      con: 过分的白人中心主义,人类不只是白人。对于亚洲的历史几乎略过。即便是作者辩解的,他挑选对人类进程最有影响力的事件,也不能解释对亚洲历史的漠视。
      
      对于具有足够的忍耐,或者对于这种漠视无动于衷的读者,我是推荐这本书的。但若你期望从中获得一些历史基本事实的细节描述,这不是一本好的选择。
  •      房龙,看了他写的两篇著作,一本是艺术,另一本是人类的故事。房龙将本来让人感觉枯燥、乏味、昏昏欲睡的东西讲的生动异常,让人有一口气读完的感觉。特别是人类的故事,作者从史前人类一直写到了现代社会,对历史的大事件做了非常形象简约的描述,让人对人类整个的历史脉络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
       本书从人类的政治斗争为主线,将欧洲的起源及发展大部分都揽括在内,显然作者比较偏向于欧洲史,认为欧洲史才是人类历史的主场景,其对于亚洲,美洲则描写相对较少,不可否认,亚洲的很多国家如中国并没有对世界历史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中国的闭关锁国政策)。让我们中国人看了颇有些不平,其实我内心很想看看房龙对中国历史的评价,然后唯一与中国有关的事件就是成吉思汗,其伟大与拿破仑并列!
       作者对历史的谨慎与准确让我感觉非常感动,作者特意在书中一章用来对此进行说明,让人对作者愈加的佩服!
       历史之轮滚滚向前,往往不是个人能够阻挡的了的!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历史情节总是不断的上演!
  •      一口气连读了房龙的几本书之后,读完他的成名三部曲之一《人类的故事》就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倘若没有之前的《致天堂的守门者》,《发现太平洋》等书的铺垫。看完《人类的故事》应该觉得对于人类的历史,至少有一个框架在了。框架非但是没有了,只觉的愈发是混沌了。揣度应该是几本书交叉感染了。
      
       喜欢上一本书,就喜欢把该作者的所著作品都收入囊中的习惯是从黄仁宇开始的。看完黄的所有书之后,只有一本是有印象的,而且觉得是高于他的其他书之上的,就是《资本主义与21世纪》。原因大抵是由于,该本书与他的其他作品所涉主题区别太大,所谓形象鲜明,故而印象突出。所以到了现今,对于黄的其他书,完全没有了任何印象,只是在自己的词汇了增添了两个黄氏特色的语汇“数目字管理”,“千丝万缕的联系”。另一个让我又大发收集全套书的作者是简,雅各布斯。让其屹立的作品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看完之后,便着手上网购她其他作品。由于她基本上每本书的主题都不类同,于是,读完之后,大抵可以有几条脉络出来。写城市规划的,写传统技艺的遗忘的,写经济的。
      
       而房和黄一个除了《房龙地理》在偏重地理方面之外,其他都为历史。黄则除了《资本主义与21世纪》偏重经济之外(《明代的漕运》除外),其他均为历史,及其回忆录。所以,这两位的共同之处是,在不同的书里面会出现相同的段落语言。这个倒也不是作者的错,所谓每个人都有历史的局限性,除了时间上的局限性,空间上的局限性肯定也是不可避免的。每个人的想法和思维就放在那,你不可能要求一个作者每次的话都是新鲜的,就如同自己,对于阐述了的话语,尤其是自己特别中意的,更是喜欢重复。关键在于,一个作者的书,看完其屹立作品之后,别的作品最好不要一口气看完。不然,真如同一直吃某个东西一样,原本很好吃的一个东西,结果不加节制,大快朵颐,到撑的地步,在这样的境况下,怕是在好吃的东西也不能尝出个中滋味了。
      
       奇怪了,小时候学校组织去看电影,回来必得要求写一篇观后感,老师大抵绝对不允许学生将电影的观后感写的与电影毫不相关,譬如学生写了一篇看完该电影之后,感受到电影院的座椅不舒服,或是厕所不好找等等诸如此类,与该部电影内容毫无相关之处的东西,老师必然是必须做癫狂状的。
      
       看完《人类的故事》之后,给我的做大感受,确实是好东西(如果这个东西还比较多的话)切不可一口吃完,不然,连这个东西的味道都难以得知。
  •     看到宗教改革和以及后面的几章,当然,一直都看得非常愉快
      只是,现在有点不懂了...
      原来只有天主教
      后来又有新教、清教、英国国教、各国国教……
      在讲16、17世纪英国的历史的时候那些国王换来换去的又和宗教有关
      我晕了...
      是房龙没讲清楚还是我没读清楚啊...
      有没有人能帮忙梳理一下那段历史宗教的发展?
  •     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真是一个奇特的年代。政治家就诞生一批戴高尔,军事家就诞生一批巴顿,科学家就诞生一批爱因斯坦,而作家,就有一批人文主义者。
      
      一战后,欧洲大陆一片凄凉,人们被迫忍受着自己播种的灾难。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思考着,为什么会爆发战争,怎样才能避免悲剧重演?当他们评论时事的嘴被封堵,或者实在不想卷入哪场无谓的争论时,便把目光投向过去,投向人们经历过的光荣与悲哀。房龙茨威格韦尔斯,都用他们饱含激情的笔调,严谨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陷入迷茫的人们一启迪,同时又展示各自的人格魅力。
      
      他们回顾历史,审视人类自己,所走过的岔路又怎样回归正途,所取得的成就怎样地改变了世界,所提出的新思想怎样斗争而最终为人接受。每一次的改革都异常艰苦,阻力重重,但总有那么一些人,坚持着不肯放弃。就算被一时的打击,或者一生的埋没,新的思想火种总能传播开,即使在那些先驱们逝世几个世纪后。他们看不到那一天,但脑海中的信念让他们想到那一天,而为这遥不可及的梦想就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房龙,韦尔斯写世界史,茨威格写一些不为人知的当时的失败者的历史,都是为了安慰这个梦想破灭的昨日世界,让人们重新看到希望。
      
      房龙说“未来永远属于活着的人,让死者安息吧!”那些在历史上犯过错的人,让他们安息吧,后代的人们会努力纠正这些不公与错误,努力消除无理的法律教条对后人的束缚与压迫。那些曾经遭受过迫害的人们,让他们安息吧,后代的人们会给他们正名。历史总是公正无私的,没有人可以永远控制他人,尤其是控制思想。那些含冤而死的人们,躯体已灰飞烟灭,但他们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会一代一代传承下去。那些为了人类的进步奋斗过的人们,无论成功或者失败过,都让他们安息吧,接下来的路该由活着的人走下去。也许前方依然泥泞,依然风雨兼程,总还会有人坚持走下去,人类的历史永远是前进的。
      
      人类历史上曾经犯过的错,十年后,百年后还会重演,以相同的理由甚至相同的方式。当年的痛不欲生,旧伤疤好了后就不记得了,或者不愿意去想起,而只记得拿破仑的光荣,与成吉思汗的伟大,其实他们在有些人眼里,不过都是杀人的屠夫而已。他们建了个巨大的屠宰场,人们还心甘情愿涌进去。就只等再出现个新的伤疤,让人们因断手断脚不得不休整几年,而一旦又看见了利益,至少看见了别人在抢什么东西,装个假肢也要赶紧出门,别让他人抢了先。你先到的?OK,我的手是金属改装的,咱们看看是人先到还是鬼先到?
  •     终于下定决心来看本英文的书
      不过还没傻到拿本莎士比亚的全英本来读
      人类的故事,以前看过中文版的
      这次借了本中文导读的
      总之,先把英文对阅读的影响降到最低
      不过,看书都找的做实验的间隙,难度也不是很大。。。
  •   大家不就是指的我吗……
  •   似乎历史类的,我去看看
  •   周炎译者不翻译更多的作品可惜了。
  •   <人类的故事>纸质书可惜找不到周炎译的了.
  •   刘缘子译的最流畅,周炎译的可读且最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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