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校、院权力配置

出版时间:2012-1  出版社: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陈颖  页数:198  

内容概要

  《大学制度改革理论研究丛书·高等学校校、院权力配置:基于高等学校组织特性的思考》通过高校组织特性的视角,选取研究型大学、教学性本科院校、民办高校三类高校,展开影响我国高校校、院权力配置的组织因子研究。认为随着高等学校的院校文化机制、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制衡机制、多元化分权机制的建立,高等学校内部的组织文化凝练、结构、运行模式的构建将不断推进有利于组织自生自发演进的制度环境的形成,并将成为促进我国高等学校校、院权力配置的最佳途径。

书籍目录

总序序导言第一章 组织中权力配置的影响因子第一节 组织理论与权力理论第二节 对权力配置产生重要影响的组织因子第二章 高等学校组织的发展和内部权力关系第一节 西方高等学校组织的发展和内部权力关系第二节 我国高等学校的组织发展和内部权力关系第三节 研究所需的高等学校类型的选择第三章 我国高等学校的组织文化特征与校、院(系)权力配置第一节 高等学校的组织文化特征第二节 我国不同类型高等学校的组织文化特征对校、院(系)间权力配置的影响第四章 我国高等学校的组织结构特征与校、院(系)权力配置第一节 高等学校的组织结构特征第二节 我国不同类型高等学校的组织结构特征对校、院(系)间权力配置的影响第五章 我国高等学校组织的运行特征与校、院(系)权力配置第一节 高等学校的组织运行特征第二节 我国不同类型高等学校的组织结构特征对校、院(系)间权力配置的影响结语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二)高等学校中的行政权力的发展  在1950年批准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中,“校(院)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和校长职权得到了确认,规定“大学及专门学院在校(院)长领导下设校(院)务委员会,由校(院)长,副校(院)长、教务长、副教务长、总务长、图书馆馆长(主任)、各院(大学中的学院)院长、各系主任、工会代表四人至六人及学生会代表二人组成之,校(院)长为当然主席”①。校务委员会为最高审议决策机构。规程中除了对高等学校的行政机构、职位和职责作了详细规定之外,没有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必须设立相应的学术事务审议机构,也没有明确拥有学术头衔的学术人员在学术管理中的作用。因此,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宏观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采取了高度的集中管理模式,在高等学校内部,也相应地加强了行政系统的力量,学校内部的行政权力得到了强化,学术力量和学术权力在高校管理中没有受到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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