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

出版时间:2011-8  出版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作者:李广辉,王瀚 著  页数:374  

内容概要

  1995年9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仲裁法》开始生效实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作为政法院系专业课程之一的《仲裁法》却一直未受到学界应有的重视与青睐,很久以来也没有全国统编出版的教科书问世,这一现象不仅对法学本科生的教学活动不无益处,而且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至为重要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仲裁法律制度的普及运用也颇为不利,以致于造成不少法科毕业生对于商事仲裁制度缺乏应有的系统学习与深入的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国《仲裁法》的教学研究工作以及提高《仲裁法》课程的教学质量,满足法科学生学习掌握仲裁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教学用书之需要,我们二位作者认为有必要编著这本《仲裁法》。该书不仅可以作为高等学校政法院系本课生教科书,还可以作为商事仲裁法律实务部门的参考用书。该书共分十章,由三个部分组成:仲裁法总论、仲裁法分论与涉外仲裁法论。全书以中国现行仲裁立法以及相关国际仲裁公约为依据,力图反映出我国商事仲裁立法的基本内容与体系,在适当参考与借鉴国内外有关仲裁法学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法学本科生教学之特点,较为科学地、系统地、准确地阐述了仲裁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并力求在内容上融知识性、科学性、系统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值得一提的是,鉴于商事仲裁制度呈现出来的内在的强劲的国际统一化发展趋势,作者结合自己多年来从事仲裁法学教学科研以及仲裁实际工作的经验,在该书中还尽量地附有仲裁法律专业术语的英文翻译以及一些典型的仲裁法案例,希望能够帮助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作者简介

  李广辉,河南人,广东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公派赴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8.9-1999.9),广东省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汕头市政协委员会委员,民盟汕头市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商会汕头调解中心调解员,汕头仲裁委员会委员,汕头、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汕头市律协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曾担任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研究领域主要涉及《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交易法》、《仲裁法学》、《海商法学》、《世贸组织(WTO)法》等,独著、主编、副主编出版专著、教材十多部。主要著述有:《海商法学》(主编),河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法》(主编),汕头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世界贸易组织法总论》(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国际商事关系法律适用论》(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法律英语》(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国际民商事案件司法协助制度研究》(作者排名第2),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民商事管辖权及外国判决公约)研究》(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律师事务与仲裁法学》(主编,21世纪高等学校法学本科精品系列教材),暨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国际私法》(主编,创新思维系列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等。在《中国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等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70多篇,其中有10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或者获得优秀科研成果奖。
  王瀚,河南人,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法学博士(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WTO法研究会理事,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西安市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委,陕西省重点学科国际法学科带头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安市人民政府和宝鸡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安市、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西安、咸阳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著述有:《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法律问题研究》(独著),《华沙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法律问题研究》(独著),《国际私法之程序法比较研究》(独著),《国际法新论》(合著),《国际经济法通论》(主编),《当代热点法律问题研究》(主编),《国际法探索集》(主编),《中国涉外经济法概论》(参编),《民法经济法问题研究》(参编)等。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

书籍目录

上篇 仲裁法总论
第一章 仲裁法概述
第一节 商事仲裁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仲裁法的概念、宗旨和仲裁范围
第三节 仲裁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四节 仲裁法的渊源
第二章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第一节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第三章 仲裁机构
第一节 仲裁机构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 仲裁庭
第三节 仲裁庭的自裁管辖权原则
第四节 仲裁员
第五节 仲裁协会
第六节 仲裁规则
中篇 仲裁法分论
第四章 仲裁当事人
第一节 仲裁当事人的概念
第二节 仲裁中的第三人
第三节 仲裁代理人
第五章 仲裁协议制度
第一节 仲裁协议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 仲裁协议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节 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
第四节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第五节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理论
……
下篇 涉外仲裁法论

章节摘录

  2.确定仲裁庭具有决定自身管辖权的权力  仲裁协议还可以确定仲裁庭是否具有决定自身管辖权的权力。如果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即使没有明确规定这项授权,根据大多数国家仲裁立法和司法实践及相关的仲裁规则。也可以基于仲裁协议的存在来确定仲裁庭所具有的该项权力。  仲裁庭所拥有的决定自身管辖权的权力,最先起源于德国,后被法国和其他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理论界与司法实践所采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制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时的工作文件和评述中也提到了这一规则。目前已经得到了各主要的国际仲裁条约、各主要国家的仲裁立法和司法实践以及各主要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普遍承认。  在国际仲裁条约方面,1961年的《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欧洲公约》规定,按仲裁庭所在地国家的法律规定,仲裁庭受对其管辖权提出异议的任何后续司法管制的约束,但它应该有权继续仲裁程序,决定其管辖权并决定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为组成部分的合同的存在或效力。另外,《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的公约》也有类似的规定。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也规定:“仲裁庭可以对有关仲裁庭没有管辖权的抗辩,作为一个初步问题或在实体裁决中,进行裁定”,即使发生要求撤销有关管辖权裁决的诉讼,“仲裁庭仍然可以继续仲裁程序,并作出裁决。”   ……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仲裁法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如题,授课老师编的教材,汕大法学院学生必备~应该说和课程很贴合吧!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