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

出版时间:2004-9-1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作者:菲茨杰拉德  页数:186  字数:11000  译者:成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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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经典的美国梦,片片金钱做瓦,爱情做梁柱,架起一座寻梦的空中楼阁。    盖茨比的故事一直以来被认为美国梦的崛起,旺盛与衰落的标准象征。   《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具有全部才子佳人传奇的必要元素。美如梦幻的女主角,貌若桃李,心如蛇蝎,脱凡超帅的男主角,贫苦出身,一鸣惊人,而后挥金如土,共唱爱情挽歌。    本书写的是青年盖茨比和上流社会姑娘戴西之间的爱情故事。战争期间出身贫寒的年轻军人盖茨比爱上了戴西,对她一往情深但却没有钱娶她。战后盖茨比得知戴西已经嫁给了富豪?弟汤姆。婚后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汤姆另有情妇。为了重新赢得戴西的爱情,盖茨比发奋赚钱,短短几年里,便通过走私等非法买卖发了财。于是他专门在戴西家附近购置豪宅,大宴宾客,挥金如土,为的是引起戴西的注意。后来经戴西表兄的安排,盖茨比与戴西重温旧梦。戴西的丈夫汤姆发现这段隐情后,妒火中烧,对盖茨比恨得要命,戴西面临在盖茨比和汤姆之间作出选择,但却态度暧昧,最终不肯放弃汤姆。她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疯狂开车,偏偏压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戴西,承担了开车责任,但戴西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而汤姆阴险地嫁祸于人?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盖茨比。在盖茨比的葬礼上,过去的朋友和座上客都没露面,汤姆和戴西竟心安理得地外出旅游去了,甚至连一束花都没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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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3条)

 
 

  •   本套书故书生动有趣,十分吸引孩子。现在已经能够讲出其中的好多故事了。尤其是海星——星星的部分,孩子非常非常喜欢。
  •   这本书是替朋友买的,据他说,书质量非常好。封面设计精美,内容也很好。推荐一下吧!
  •     It has been more than twenty days since I first opened this book. Now I would say, I don't regret for it at all.
      This is a story about growing up, about the cruel society, about American dream. It is not easy to make a conclusion as the topic, or I would say there are so many ways for you to do it so I got confused in a moment.
      Finally, I made up my mind to talk about the story in a topic like this: Gatsby is great. Who thinks Gatsby is great?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story, Gatsby appeared at the big party with the profound, attractive smile, like the lord. A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lot, we found that all the things Gatsby used to tell people are just bubbles, which are really splendid, but fragile. It took Gatsby years to build up the building of dream inside him, and the one who is standing on the top is Daisy. Daisy, who is Gatsby's highest dream, living in Gatsby's mind like a muse, who is perfect with halo shining around her. People say it is Daisy who caused the tragedy. But how do you judge if it is a tragedy or not? I think without Daisy, it was impossible for Gatsby to make such an achievement like this. If a girl named Daisy didn't exist in the word, there wouldn't be an extra regular common guy who is from North Dakota doing some boring works from day to night, We can turn it to be a comparison: Whiskey and Water, what do you want? Not a big thing, just two different trails of life.
      
      Gatsby is great. He is great. Lets get back to the time when this story happened. When the second industrial revolution was finished, people's life standard just stepped forward a lot. That's not bad. But at the same time, what people cares about is just money, right, and nothing. Of course Gatsby knows this, or he couldn't make such amount of money. What he doesn't know is that for everyone it's the same, including his dream girl, Daisy. No doubt some true love story took place between them by accident, however, all things changed. Daisy realized what she did is just too naive and too childish. At least they are not in the same strata. Therefore, when Tom recovered every scar of Gatsby in that hot room, Daisy had already known she was not belonged to Gatsby, as no matter how rich Gatsby was right now, they are still not at the same strata. Gatsby is a smart man except when he is with Daisy. From the beginning to the end, nothing in his mind changed. We could also regard that as a lucky thing. Gatsby is stupid in love, in that way, he is in love and happiness all his life ,and he never regrets. I like a plot which only addicted to the movie, the moment Wilson shot Gatsby, the telephone rang, the last word Gatsby murmured slightly is 'Daisy', then he fell down into the water, the blood's blooming like a rose. That call is from Nick, obviously. But that doesn't matter. Gatsby died in the few seconds, with love filled in his heart. It is not Daisy's fault. Suppose the girl is not Daisy, but Mary or Lily or someone else, in a period like that time in america, Daisy has made the best choice she could, so as Tom. The Daisy in Gatsby's mind is not the person Daisy anymore, but a symbol, a faint shadow, a gold flower that never fades. Gatsby is great. In a messy chaotic period, he keeps the simple dream in his mind, and chase it with few possibilities. I would like to say, he is a winner, in some way, at least in his mind.
      To the society, he is a tragedy. To himself, he has a perfect life.
      The only one admired Gatsby from his heart at last is Nick, I want to be the second one. But I wouldn't follow Gatsby's step.
      Besides, I love the book because of the language in it . beautiful and proper words, cool sentences with metaphor or simile, tiny touching feelings that touch your heart when you are undefended. Fitzgerald is a genius as he wrote it in his very early years. It is like a half autobiography of him. People who live like us everyday can't be a legend. Only people like Fitzgerald does. I don't want to be the legend as I am not ready for it. But I would like to read more stories of those legends.
      P.S: Leonardo DiCaprio is the greatest actor ever, the movie itself is not satisfying, but Leonardo makes me feel Gatsby as a real man.
  •     看完全书,不得不说这本书前面实在太过拖沓,我几乎是咬着牙看完前面几章的。而且说实话,即使是后面的内容剧情也狗血的可以。
      
      然而我却依然觉得这本书能给四星,这只是因为书中有个盖茨比。
      
      我对盖茨比的评价是一个赤子,是在当时那个美国社会弥足可贵的怀有赤子之心的人。在小说描述的那个富丽堂皇,极尽奢华的美国中上层社会中,出生贫贱却一夜暴富的盖茨比就是鹤立鸡群的异类,他对黛西那份不掺任何杂质的爱情和周遭的环境格格不入,他是个干净而纯粹的人,这样的人让我觉得不真实,甚至害怕。因为他的纯粹就像干净的水面,让我们能清清楚楚的看清他周遭世界乃至我们自己抖落一身精致的装饰后,露出来的空洞难堪。
      
      而就是这样一个怀有赤子之心的人,最后的下场可以说的上悲惨的有些狗血。在他生前人们如流水般进出于他用来大宴宾客的华宅,然而在他死后,为了避嫌,竟然没有一人出席他的葬礼,为什么一个有着那么高贵品质的人下场却如此悲惨?
      
      总要有人为盖茨比悲惨的命运负责吧,而我可以肯定的是盖茨比没有错,那么就是那个社会的错,是这个世界的错?然而得出这种结论毫无意义,假如只是我自己犯错了,我可以改正,然而整个世界都是错的,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都只是小人物,面对着这个巨大的世界我们似乎做什么都无济于事。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的社会大抵脱离不了这样的樊墙:即使明知道这样那样是错误的,是畸形的发展,但它却不得不继续若无其事,强撑颜面的继续下去。
      
      这个世界压根不欢迎那些纯粹的人。这样的世界里,谁还会愿意做个赤子呢?恐怕也只有盖茨比那样的傻瓜才会义无返顾的去撞世界冰冷的墙壁。
      
      我是个胆小鬼,不敢做个那样的傻瓜,但不管怎么样,那样的傻瓜,总能让我心弦一颤,为之失神。
      
  •      在物质世界极度发达的时候,作家们善于揭露繁华背后人性的丑恶。 小说十几万字,讲述美国故事:作者起篇卖关子,从传闻中逐层接近真实的盖茨,使其以一种很神秘的方式 登场,小说的笔触在这种基调下,逐渐展现盖茨比的身世,在这发面 可谓是吊足读者的胃口:出身贫寒,通过努力,追逐梦想,成为大富豪。他的梦想,关乎爱情!为了能和深爱的大家闺秀‘黛西’身份相匹配,给她带来安全感,盖茨比发奋,从他在留在老父亲手里的书上所做的计划可见一斑;但也有卑微的一面,他篡改自己的真实出身,把自己伪装成跟很牛逼的人(沃尔夫山姆)混过的样子,我觉得是一种病态的成功之道,似贬实褒,表现了对小人物成长过程中人性扭曲的无奈和同情。。。没办法,在大环境发展进步的前提下,个人通过迎合时代、付出一定损失才有可能成功,这种损失更多的是心灵上的。
       说盖茨比可怜,是因为他死后,竟然没有朋友参加他的葬礼(除了穷光蛋尼克和那个长相像鸟的老头)。活着时开舞会上百人不请自来,而死后连找都不找来一个所谓的朋友。人去楼空,人走茶凉,事态的炎凉不光发生在官场,在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中同样发生着。
       在小说情节上,高潮部分:从威尔逊夫人被撞死开始,到盖茨比讲述是黛西开车失控撞人,再到威尔逊疯癫后仍不忘找撞人的车,最后应该是他把盖茨比该死了,然后自己自杀身亡。逻辑一环套一环,喜爱推理的人会享受这种情节设计的阅读快感。
       汤姆和黛西这对夫妻,作者给予了直截了当的批判“他们是粗心大意的人, 他们砸碎了东西,毁灭了别人,却退缩到自己的金钱背后,麻木不仁地躲在自己义正言辞的婚姻躯壳里,仿佛一切是非于己无关却让真正无辜的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人性冷漠,拜金,自私可见无疑。
  •     前段时间电影很热销,也有下载的影片,但是一直没有看,一直想看完书再去看电影。虽买了这本书,但一直没有开始看,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读完这本书,也许阅历太过浅显,我总是觉得不是很能够去理解。
      
      看完这本书,又去重温了一遍《乱世佳人》,竟让我有着一样的感悟:“得不到的永远是好的。”我们往往忽略了身边的好,执意去追逐那虚无缥缈的生活或事情,到头来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就像初恋,只适合活在童话里,把它放在柴米油盐的生活里,一切就是那样的挣扎,美好的愿景也只会在争吵中度过。
      
      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就像生活,也许你一直在计划着很多事情,以为一切都很简单,一切都很理所当然,但当你开始接触的时候,才发现,困难比想象中的来得多。是想要烟花璀璨的美丽,还是荆棘丛中的泪水,这都是个中滋味罢了。
      
      但,或许,幻灭才是永恒,才是对的,才会保留着最初的美丽。
  •     大凡大学生,对于现阶段的,我分为两种,一种能够过着充实的日子,总有得忙;另一种却总虚感,空余时间的太多,事情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前一种,没话说;后一种,分析其原因之一,或发现他们大抵相同,都有着一连串的错开,错开某一刻,错开某一瞬间的想法。我不知道自己属于前一种,还是同时也属于后一种。
      
      你是,他是,我也如此。
      
      常有这样的时刻,突然在某一瞬间极其想念一个人,迫不及待地打电话给对方,对方可能正在忙,可能处于低落中,淡淡说句现在有事,稍后打给你就挂了。当对方隔了一些时间再打给你的时候,你心里那瞬间的激动和情感却突然消失殆尽,只剩下疏远的寒暄客套。
      
      而如果那一刻对方及时回应了,两人相谈甚欢忆往昔峥嵘岁月泪流满面,一份不经意可能就重新拾回了一份友谊或者错过的感情。
      
      然而这一切,往往都是一瞬间的事,错开了那一刻,就真的再也不会出现了。人世间的很多感情,大抵如此。
      
      一.
      前段时间朋友推荐下,下载了一个叫“100种愚蠢的死法”的游戏,玩得不亦乐乎,有点恶趣味,每一关都是想办法怎么让小人出意外愚蠢的死去,但玩的兴致勃勃。玩着玩着直到玩到有一关是小人站在一棵大树下,上面在劈闪电,等待闪电劈中大树倒下砸死小人,卡住了。
      
      我按了半天老是失败,耐心慢慢被磨损,但是为了进入下一关不断重新开始不断等,最后等到沉沉睡去。第二天起来打开游戏,一下就成功通关了,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却再也提不起昨晚那种高昂的兴致了,随意玩了两关就百无聊赖地删除了...
      
      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不胜枚举,计划好的旅行因为种种原因延期,等到好不容易人和时间都凑齐了,却失去了旅行的兴致;
      想看一本书怎么也找不到,等它无意出现时你早已失去了看书的耐心和兴趣;
      伤口出血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OK绷,等OK绷买来的时候伤口却已经自我愈合。
      伤心的时候只想要一个简单的安慰没出现,等那安慰姗姗来迟情深意长却已经只剩冷漠。
      想必每个独立生活的现代人,都有过最脆弱的时刻想依靠谁却谁也没出现过的经历。人是怎么变坚强的?无非是知道一切都不会如你意即时出现,最终形影不离的,也只有你自己。
      
      心情就是那么容易被改变的东西,所以我常说千金难得赤子之心,我们通常很难保持对事物最初的心情,只能不自觉地被情绪左右,要么冲动,要么拖延,总错过了相遇最合适的时间。
      
      二.
      
      “什么叫多余?多余就是夏天的棉袄,冬天的蒲扇,还有等我心凉以后你的殷勤...” ——李碧华
      
      这是个颇为伤感的故事。
      大谷是我留日时候的第三任室友,美术专业,热血白痴,高大威猛却自认没有女人缘。可事实上他女人缘很好。
      大谷很有才华,我看过他的很多作品,绝对是一流水准,有时候去他房间看他一脸苦大仇深地细心雕琢自己画作,慢慢呈现出一个色彩斑斓的绚丽世界的过程,真心觉得认真有才华的男人确有魅力。
      
      有个长得日系的短发御姐经常来找大谷,名字中有个萤,就叫她萤姐吧。
      萤姐总是很酷,常是一身黑夹克,霸气朋克风装扮,在国内的时候还玩过地下乐队。
      两人很有话题,特别合拍,有时候看他们笑得白痴一样都不明白笑点在哪...
      经常看到两个人一起蹲在榻榻米上喝着啤酒抽着烟,一起看着重口味恐怖片一边吐槽扯淡,不时异口同声地仰天大笑。笑得比恐怖片惊悚多了...
      甚至有时候回到宿舍,两个人已经做了一桌菜喝着清酒一脸醉意地招呼我,恍惚间我还以为我闯进人家里了...
      
      我以为他们迟早是一对的,但是大谷却一直都说把她当兄弟。我就知道,这事不会好了...
      因为两人都是在读语言学校,大谷想考东京的艺术大学,萤姐想去的是京都,大谷跟我说,有些事情,注定是没有结果的,所以还是不要开始的好。我不置可否,一声叹息。
      
      后来萤姐考上了京都的学校,临行前一天晚上举行了送别会,结束后大谷送她回去,喝高了的萤姐拉着大谷的衣领问她,说,你来不来京都找我!?
      大谷只能弱弱道,我去京都玩的时候一定会找你的...
      玩你大爷啊,我要跟我一起去!你到底什么意思,你是男人伐!好吧,你不说,那我说,我喜欢你,我想跟你在一起,你给个痛快吧!
      大谷平时挺man一人,这时候却说不出话来,只能扶着萤姐说你醉了,你醉了...我现在答应你容易,可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啊...
      送到萤姐家后,萤姐只是止不住的一边哭一边在榻榻米上打滚耍无赖,大谷只能无奈地陪伴安慰,直到萤姐主动抱住了他,世界安静了,那晚大谷没有回来...
      
      那之后大谷变得特别沉默,每次回到住处都看到他面无表情地作画写论文,一个月不到功夫,已经做出了一册很有质量的画集,画家真是怪物....也会不时问我一些申请学校的事,他告诉我,他决定了,要去京都。
      我很高兴,问他告诉萤姐了没,他笑笑说,没,想给她一个惊喜,我想明白了,这么合拍的女人,也许以后一辈子都难遇见了。错过了,可惜。
      我有点担心,那你要告诉她啊,你当初那么不给面子拒绝了她,凭什么觉得她还会等你呢?
      
      大谷乐观地笑笑,是我的,总是我的,逃不掉,抢不走。
      看着他畅想明天明亮发光的脑补眼神,我就觉得这事不会好了...
      
      三个月后,大谷申请到了京都精华大学,一所以美术动漫专业出名的私立大学,很不错。出发前一夜在居酒屋,大谷不无煽情地跟我说了一句俗到爆的话:都说人这一生,至少要有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和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你说我这次是不是全齐活了哈哈。
      然后拿出一本小册子打开给我看,是动漫化的萤姐,很有味道很漂亮。
      我衷心祝福道,祝你马到成功...
      
      之后的故事是这样的,到了京都后的大谷,给萤姐打电话,一路聊着一路前往萤姐的学校,大谷有萤姐的住址,径直到了对方楼下坐在楼梯口一边抽烟一边想着怎么给对方惊喜。这时楼下走上去一个年轻男人,一会儿,大谷在电话中听到有男人叫萤的声音,萤不好意思道,不好意思大谷,我朋友来叫我了,我先挂了哦,改天再聊。
      大谷突然呆住了,苦笑道,不会是男朋友吧...?对方半晌不语,男声的声音更明显,萤,萤,开门啊?
      嗯.....
      
      当男人搂着萤姐的肩膀笑嘻嘻地下楼时,躲在不远处角落的大谷脑海里已经空空荡荡,仿佛被棒球直线击中一般嗡嗡作响...
      
      他坐在萤学校操场的长椅上,看着学校来来往往欢声笑语的学生们,想着如果当初坚定地给她一个承诺,是否两人现在已经牵着手漫步校园?而如今,除了手中的烟蒂,只有京都秋叶萧瑟的寒风相随...这落寞的感觉,真适合做阿杜的他一定很爱你的MV...
      
      当大谷苦笑着告诉我生活太狗血,女人真善变的时候我火了,我沉声告诉他:她没有义务等你,她给过你一次机会,你自己没珍惜,不是每个人都是至尊宝,说一次爱你一万年就可以重新开始,如果你有种,就把她追回来,如果你想放弃,那就彻底走远,她离开的那天你没有出现,你就在她生命中消失了,生活没有那么多此志不渝,何况人欠你啊?
      
      大谷叹着气,喃喃着,哎,是我自己没珍惜...
      那之后不久我就回国了,今年五一出差去京都找了大谷喝酒,他现在每天忙于学业,生活很充实,说起萤姐的事,他笑着说如今已经放下了,好久不联系了,即使来电话,也不知道说什么了,你说奇怪不奇怪,曾经无话不说的两个人,一下子变得找不到话说尴尬的沉默...
      
      我忽然觉得人活得累,活得充满遗憾与悔恨,往往总是错在把错误的希望寄托在以后,总以为以后会有很多时间和机会,去补偿当下的错失和渴望,而明明很多东西,你当下就可以把握。
      
      尤其是感情,炽烈的感情本来就像一阵火一般铺面而来,可你怕了,你一闪再闪,一灭再灭,直到火灭了,空留灰烬,你觉得凉了冷了空虚寂寞了,这时候对着一片灰烬再想点燃又有何用?
      
      
      三.
      
      《圣经·传道书》第三章说:世间万物皆有定时 生有时 死有时 悲恸有时 跳舞有时 花开有时 凋零有时。
      第一次看,颇有宿命论的感觉,但现在思量,这章无非是想告诉世人,人间万物瞬息万变,悲喜无常,却也总有那最合适的因缘和时机,花开也自有凋零时,花开须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啊!
      生命中那些最美好的东西,都是转瞬即逝,春之落樱,夏之花火,秋之红枫,冬之飞雪,错过了那个时刻,就永远不是那个味道。
      我们所能把握的当下,太有限,切把无谓的希望,寄托于变化的明天而遗忘当下的唯一。
      
      小时候很想要一套奥特曼玩具,曾经哭着闹着求父亲买没有成功,一直铭记在心,等到自己进入大学赚钱了一次想起来,网购了这套玩具回来,等我拆开玩具,看着这套幼稚的人偶,心中除了莫名的好笑外再也找不回来年少时捧着战奥特曼们激动雀跃的心情。
      
      曾经青春期苦苦暗恋的马尾少女,错过了最青涩的告白时刻,时过多年在酒桌上谈笑间说起,女生已是女人,她只随意笑笑,给你巧笑嫣然。你知道你错过了什么,错过了她最纯真时代遇到告白难为情地羞红了脸,错过留在她青春记忆最好的瞬间,也错过了一生只有一次的美好画面。
      
      人生就是这样,错过了就再也回不来了,等你再想找回来当初的感觉,又有什么意义呢?
      最渴望的时候没出现,一切都已过去。
      
      对我人生观影响巨大的有两个故事,一则就是《世说新语》中王徽之雪夜兴起而至,泛舟而上访戴逵的故事。潇洒人生,当即如是!
      在我成长的过程每逢有一个想法像火焰一般炙烤着我时,我都会忍不住想起这个故事,把握今天,涌起勇气,因为这一刻不会再有,你把它熄灭了,一次又一次,你就终于成了自己也看不起的人。
      
      今天只有一次,今天应该不同于每一天,总有人以为明天也会跟今天一样,或者明天应该和今天一样,所以他活了许多万天,却总感觉像一直活在同一天一般无趣。
      
      今天我看完《了不起的盖茨比》,翻到最后一页,久久停留在了那句话上: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的未来。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膊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
       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
      
      就像盖茨比苦苦追求已经不是当初青涩少女的黛丝,以为一切还能回到过去。其实我好想告诉他,亲爱的盖茨比,感情就是这么残酷,那一刻你没出现,就真的不用再出现了。
      
      
      
      大致如此。
  •     尘埃世界
      
      
      
       在两个月后的第一场暴雨中,我在窗前看完了一本《了不起的盖茨比》。
      
       暴雨激起洪水般的污浊充斥着世界,像是鼓足力气却怎么也洗刷不清可怕的肮脏。清新的味道被混杂于陈腐酸臭的空气,伴随着管弦嗷嘈的雨声,给人一种恍惚的感觉。 被暴晒数月的树木终于接受了短暂的洗浴,借着风力使劲抖落着浑身积累的污垢,一阵阵树叶被击落下来飘落空中,在陈腐的空气中划出奇形怪状的模样,踉踉跄跄与漫天的尘埃碰撞着,最后跌倒在没人发现的地方。大自然似乎是在洗净一身的耻辱,只有不远处轰隆的挖土机还在创造着城市的大调悲伤。
      
       我记得在多云的早晨,街道上匆匆忙忙。上班的人们忘记擦掉嘴边的煎饼,公交车上挤挤搡搡。人们像是行走在棋盘上,从一个格子移动到另外一个格子,每天尽情享受着城市的尘埃还自得其乐。或是生活在自以为是的自我角落,用一些像是尽力而为却又无可奈何的陈词滥调自我调侃自我放纵。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腐烂的肉体,一张张微笑面具下是狰狞的表情。
      
       一直在寻找,又忘记为何去寻找。 人类的梦想总是仿佛触手可及却又与你天各一方,它永远给你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让你疯狂。我不知道大雨能不能还原世界的真实面目,但是大雨永远不能洗净人们眼皮底下的黑暗魔障。人们总是陶醉于眼前的幻想,满足于短暂的享受,沉湎于一时的放纵,却依然自命清高自得其乐。那颗看似血红的心脏里包含的都是对自我的喜爱满足,却不肯腾出一点空间去考虑别人的生活与生命。
      
       看完《了不起的盖茨比》,很为盖茨比而感到悲伤。正像作者说的,所有人加起来都比不上一个盖茨比。盖茨比是生活在那个时代,却又 像是独立于那个时代,他的出现只是为那个世界涂上一抹亮彩,直到他生命草草终结,亮彩也随即暗淡消失,仿佛根本没这回事。一个为梦想苦苦追求终于到手,却又痛苦发现它根本不属于自己。但他确实是了不起的,在那个时代还能保持一种独立,一种精神上的独立。他很单纯,因此也被这个世界用假笑的嘴脸欺骗着。这是他的悲哀,也是人类的悲哀。用书中最后一段话结尾恰好不过:
      
       于是一条条小船逆流而上,我们奋力向前划,却被载着不断地倒退,退回过去。
      
       ——2013.08.19
      
       于湖南省博物馆
  •     
      《双城记》著名的开篇,“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崩盘之前的黄金时代的假象蒙住了不少经济学家的眼,但也成了不少艺术家笔下的背景布,同一时期涌现出来了不少顺应时代的产物,如盖茨比,这个所谓的“爵士时代”和“迷惘的一代”的代名词及其精神象征。与其说菲姿杰拉德是个讲故事的老手,不如说他只是作为那个在流光四溢时代的经历者记录下自己的故事-《夜色温柔》,《了不起的盖茨比》而后者帮他奠定了他在文学堆里的地位,在那个股市大盘大涨,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时代,这部作品的快节奏,仿佛快餐,但菲姿杰拉德用他优美流畅的文笔把盖茨比还有自己内心的挣扎以及爱情的失望一一呈现出来,《了不起的盖茨比》书我总共看了2遍,前几天在上海得空看了电影,虽然内心暗暗会有各种设想,但是还是对电影里面的纸醉金迷和超奢华的排场还是令人咂舌。
      
      苏珊.桑塔格在她的《论摄影》里说过一句非常经典的话,她说:“人类是迷人的生物,尽管有种种缺陷和劣迹。”斯科特.菲茨杰拉德无疑就是这迷人般的生物。他的优点和他的缺点一样突出。盖茨比只是他一生的缩影,一样的宿命爱上了另一个阶层的富家小姐泽尔达。记得他慧眼识得了刚开始写作的海明威,而两个时代大咖从最开始的惺惺相惜到后来海明威在他的最后一部作品兼回忆录《不散的筵席》里面把菲姿杰拉德是一个牢骚满腹,极度无能而又整日酗酒的一个失败者,也为他们的友情划下了句号,这其中的是非争论很多,但海明威与泽尔达的长期相互看不顺眼占了不少成分,泽尔达称海明威“如橡皮支票一样的虚伪”,海明威则多次指责泽尔达鼓励菲姿杰拉德酗酒影响了他的写作才华。但无论是谁都无法忽略菲姿杰拉德的才能。
      
      盖茨比的故事的开端带着或许明亮的基调“我还年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还今念念不忘。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之后菲姿杰拉德借着尼克的诉说慢慢建起来整个故事框架,随着故事的不断推进,之后的故事仿佛在对岸码头上的那盏通宵不灭的绿灯,犹如他生命中的那道曙光,却永远也触碰不到。影片一开始,盖茨比的出场就和绿灯被命运的网络不可分割的交织在一起,尽管这时的绿灯遥远而又微弱,但他仍要不顾一切的尽力抓住它。而厚重的浓雾和海峡让他永远摸不到,即使他多次伸出手去试着去抚摸那盏似明似暗的灯,最后的无力感与现实的薄情只会把盖茨比逐渐推向黑暗,这本书的经典还在于作者对时代的描写,他多次借尼克的视角将二十世纪30年代的美国东西部进行对比。东部俨然是每一个想发财有进取心的年轻人的梦想殿堂——贵族、有钱有品位阶层的聚集地,是股票、债券、期货的交易市场。而西部没落农村生活,却是盖茨比出生的地方。而这点也是盖茨比的致命伤,“all is born with the blood”只是,他有爱情,他有美国梦,他在海上救了那个曾经带他见世界,称他为old sports的亨利。随着引路人的指引他依靠“非一般”的经历与手段,很快便一跃成为“成功人士”。 但骨子里的那种自尊让他选择不愿意在心爱的人面前去接听那些黑暗里的电话,现实中的一切一切与开头的盖茨比明亮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最终盖茨比和菲姿杰拉德都最终死在自己的梦里面。
  •      整个寒假看书总是没有耐心,内心毛毛躁躁的,但还是断断续续的把《了不起的盖茨比》看完了。这本书我是先看了电影之后才看的原著,发现电影把盖茨比富丽堂皇的别墅拍的淋漓尽致,把盖茨比内心多年的孤独也表达的恰到好处。
       每个人都有喜欢的东西,但是他却得不到,所以他变成了梦。每个人都有梦。
       盖茨比是可怜的,他喜欢的黛西,他的爱人,不再是以前的她了,她变了,变得喜欢金钱,当撞人以后,她躲了起来,但是盖茨比,却傻傻等着他爱的人,他尽管知道她不是原来的她,但他还是愿意活在他所编织的梦里,爱着她,最后被人陷害而死去。
       一个悲惨的人,死了没有一个人来参加他的葬礼,他们都推辞了。只有作者和一个猫头鹰眼镜。活在自己的梦里,确不愿醒来。
      他不知道对于黛西而言,那已经是过去了,她已经不再是过去的她,她变成一个只爱钱的女人,可是这样,盖茨比还爱他。
      他的梦只有死了才会幻灭。
       好在,我不是这样,我会即使从梦里醒来。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     看过《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个电影,最近几天又看完了这本书,除了觉得这部电影改编的很成功之外,我想的最多的是,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
      菲茨杰拉德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口吻,描述了发生在盖茨比身上的一段近似荒唐的悲惨故事。尼克从一开始就是不大喜欢盖茨比的,可能是由于他具有“不对他人妄加评论的习惯”而得以了解关于盖茨比的所有故事。盖茨比虚伪、做作、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短时间内暴富、与自己贫苦的父母断绝关系,这些都不能跟“了不起”有联系。
      那么,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
      首先,应该是他对自己梦想,对自己爱情的坚持。五年之前,他因为贫穷,不能跟自己喜欢的黛西在一起。五年之后,他非常富有,但黛西已为人妻。但是他没有放弃,他在黛西的府邸对面买了豪宅,经常举办盛大的聚会,就是为了能够守候黛西,吸引黛西。最后在尼克的帮助下,他终于与黛西重逢,并再一次与黛西相爱。可是黛西的爱情却远没有盖茨比的纯粹,黛西的爱情是建立的金钱、地位、身份的基础之上的。在黛西面前,出身贫困、通过非法手段富裕起来的盖茨比当然要输给旧贵族出身的汤姆。用一颗纯粹真挚的心去守候一个错误的人,注定是要失败的。
      另外,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我觉得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周围的人都“太不了不起”。尼克对盖茨比的唯一一次compliment是这样的:“They’re a rotten crowd. You’re worth the whole damn bunch put together.”尼克没有直接说盖茨比怎样了不起,而是通过与其他人的对比说明盖茨比的了不起,这应该也是作者自己的想法。在那一群冷漠、麻木、虚伪、拜金的人群中,盖茨比的做作、紧张,以及死后的凄凉倒显得他有血有肉,更像一个“人”。盖茨比与那些人比起来,无疑是了不起的。这让我想起几年前央视“感动中国”那个节目,有一个“清廉的官员”被评为“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我就很奇怪,作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官员,清廉应该是他的本分,仅仅做到“守本分”居然可以“感动中国”?也许,在所有人都“不守本分”的环境中,仅仅做到“守本分”就真的很了不起。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评价很高,村上春树说它是影响自己最深的一本书,菲茨杰拉德也因为这本书被誉为“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粗看一遍之后,我并不能完全领会它的伟大之处,但仍然很喜欢这本书,以此作为我初次看完之后的些许思考。
      
  •      看《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开始其实并不畅快,顶着锻炼英文的名头去读就像是背负了某种学习任务,只是能从词句间嗅到烟花味、迷离味、浮华味。那种带着短暂即逝的烟雾感的文字让人觉得隔着好远的距离,晚宴、舞会、爵士乐都透着股舞台上的瞬时性,仿佛天一亮或是一场大雨后,一切就会消失殆尽,了无痕迹。
      这让人读起来不免带着恐慌感,因为我们都期待生活中有所依傍。谁能仗着青春年少时的一场迷恋就坚信这是世上最完美的爱情,然后奋不顾身追寻呢?黛西的形象在我脑海中从不是个有安全感的伴侣,她身着白裙似乎漂浮在巨大的别墅之中的首次出场,就仿佛一个幻影的隐喻;在她与人的交谈中,总是表达感受多过陈述现实。她是梦中人,盖茨比的梦中人。
      
       我得承认,全书大半的篇章读过之后,仍未真的沉浸入这本书中,直到黛西夫妇、乔丹、盖茨比以及麦克威尔一起在那个炎夏之夜聚集在纽约时,那种似有似无的梦幻感才开始逐渐剥落。汤姆用步步紧逼打碎了盖茨比长久以来的信心,我甚至觉得这才是他最可怜的时刻,远胜过他与黛西初次见面时的尴尬表现,甚至超过他孤独死去的时刻。当你原本小心呵护的爱情不再那么确定,当你努力建立的世界开始崩塌,那种局促无措感该有多么无力?我当然为盖茨比心疼,一个依靠着梦生活的纯真之人之得到了生命的虚无而不是充盈的爱情。但我也无法真的厌恶黛西,那场远去的少年迷恋与她只是浮光掠影,而后的重逢更是惊喜多过爱恋,她本性如此,在那样的年代,在这样一个瑰丽故事里,她的任务只是保持出场一瞬时的闪耀,因为我们只需要看到这样的她,黛西这个形象,像是一个漂浮的、不稳定的轮廓,时间久了,连她的香味都会忘记。这样的女人我想没理据讨厌,也绝不值得人喜爱。
      
       或许盖茨比从未觉得遗憾,因为他一直活在过去的希望里,他相信自己编织的梦境,他沉醉在纯真的爱情里,他也毫不计较所花的代价,这样的人与那些充斥在他喧闹的过客是那么不同,我愿意猜测的说他总能捕捉到快乐,因为在靠近黛西,或者说靠近他梦的每个时刻,盖茨比是快乐的。
      
       书看到最后一章,麦克威尔描述那些让他印象深刻的家乡旧景时,是最令人平静的时刻。等待返乡列车的嬉笑的人群,漫长的、沉入冬夜的旅程,在街灯下微微闪耀的雪夜街道,是黛西、乔丹、麦克威尔的归属,这景色稀松平常,但却深植于心。我开始理解有时存于自己脑海中某些平凡的细节从何而来,那是一个标记,即便回不去,也会挥不去。
      
       所以梦都会结束,过去其实早已过去。但这并不阻碍我们依然尝试跑得更快、手臂得更远,去寻找、去追求,即使只是梦境一场。我们从未曾遗忘过去,因为忘记过去,我们也会寻不到未来。
      
  •     美国梦曾经是一路西行,在遍地的金矿山和石油井中巧取豪夺,发家致富。《了不起的盖茨比》所记述美国梦的幻灭,其实是反向的:中西部的人又纷纷涌向了东部,谁也不认识谁,在一夜夜无止境的狂欢中,没人试图识破彼此的伪装——盖茨家的穷小子把自己由一无所有的军官伪装成坐拥豪宅的盖茨比,小资产阶级出身的黛西把自己伪装成懵懂天真的豪门贵妇,他们都伪装得这么累,识破的代价又太高。所以黛西不可能选择返回盖茨比身边。黛西没有错,面具下的虚荣始终不曾向他隐瞒,怀抱着盖茨比如山堆积的衬衫,她竟然哭了。只是盖茨比太执着,或者是他选择视而不见。可是人总是要从梦里面醒来。如果不愿意醒来,就随着绚烂迷离的梦编织的泡沫破灭,人也同苦苦经营积累的名誉一起消失。
      作者借尼克之口说:他们一打子人加起来都比不上盖茨比一人。作者是持惋惜的态度,联想到菲茨杰拉德与盖茨比相似的背景,这应该也是他身处爵士时代的警醒。彼时是华尔街金融时代到来的前夜,权利金钱的漩涡吞噬人性,而身处其中的人浑然不觉,迷失于纽约永不落幕的浮华世事。
      
  •     趁着这股心情不好的劲,说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观后读后感。写作这个东西总是要情绪爆发的时候才有精彩的灵感,所以作家们都是用生命在写作啊。
      去年我写完我和前男友的故事,拿给我姐们看,她的评论就是:让我想起了Lana Del Rey的“young and beautiful”。这首歌的幻灭感让我心驰神往了好久,然后得知是《了不起的Gatsby》电影主题曲之一。歌词如下:
      I've seen the world
      看过繁华
      Done it all, had my cake now
      历尽沧桑,人已老
      Diamonds, brilliant, and Bel-Air now
      金钱,成就,如过眼烟云
      Hot summer nights mid July
      仲夏午夜
      When you and I were forever wild
      疯狂的你我
      The crazy days, the city lights
      放纵的日子,城市的灯光
      The way you'd play with me like a child
      我们孩提般的嬉戏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young and beautiful
      当我青春不再,容颜已老,你是否还会爱我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 got nothing but my aching soul
      当我一无所有,只留悲伤,你是否还会爱我
      I know you will, I know you will
      我知道你会,你会
      I know that you will
      你会的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beautiful
      当我青春不再,容颜已老,你还会爱我
      I've seen the world, lit it up as my stage now
      看过这世界,把它点亮,做我的舞台
      Channeling angels in, the new age now
      安排演员,创造,新的时代
      Hot summer days, rock and roll
      炎热夏日,激情四射
      The way you'd play for me at your show
      你给我的表演
      And all the ways I got to know
      和那一切关于
      Your pretty face and electric soul
      你面庞和心灵的记忆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young and beautiful
      当我青春不再,容颜已老,你是否还会爱我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 got nothing but my aching soul
      当我一无所有,只留悲伤,你是否还会爱我
      I know you will, I know you will
      我知道你会,你会
      I know that you will
      你会的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beautiful
      当我青春不再,容颜已老,你还会爱我
      Dear lord when I get to heaven
      主,当我升入天堂
      Please let me bring my man
      请允许我带上爱人
      When he comes tell me that you'll let me
      当他到来,请告诉我
      Father tell me if you can
      告诉我可否
      Oh that grace, oh that body
      那优雅,那外形
      Oh that face makes me wanna party
      那面庞,都让我雀跃
      He's my sun, he makes me shine like diamonds
      他是我的太阳,赐予我钻石般的光芒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young and beautiful
      当我青春不再,容颜已老,你是否还会爱我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 got nothing but my aching soul
      当我一无所有,只留悲伤,你是否还会爱我
      I know you will, I know you will
      我知道你会,你会
      I know that you will
      你会的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beautiful
      当我青春不再,容颜已老,你还会爱我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beautiful
      当我青春不再,容颜已老,你还会爱我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t young and beautiful
      你仍会爱我我一查主演是李奥纳多就来了兴趣,因为小李子很拼很努力,演技也不断在进步。再加上剧本是世界名著,而且是广泛引起误会的世界名著(你敢说你没以为是《了不起的比尔盖茨》?)但居然是入选美国中学教科书的被评为最伟大当代小说TOP2,导演是《红磨坊》的导演,哎呀错过了的话简直不能忍。
      为了不让电影先入为主,我找来英文原版书,仔细查词看完以后才看的电影,这简直是我观影生涯里从来没有过的事情。看完以后还是舒了一口气,电影不过不失,毁誉参半,没把Gatsby那股子明明什么都知道却装什么都不知道的通透劲儿表现出来,也没把Daisy的市侩表现出来(就是清纯女神嘛),也没把美国20年代的爵士感表现出来。可同样也是胜在场景服装造型砸足了钱,Daisy和小李子都挺不错的,小李子生动还原了书里好几个经典场景,尤其是5年后第一次见Daisy那场,把一个小伙子见女神的各种纠结紧张闹笑话表现得相当完美,Daisy那个女演员也足够靓丽,就是那种浑身亮闪闪有光环的女神感。
      名著牛就牛在从各个角度看进去都可以讲得通,很容易把自己的经历代入小说中。比如说我看到好几个点,首先是描写美国20年代那个新暴发户和旧贵族的不可逾越的阶级差,以及上层社会的奢靡生活。小说里用了很多笔墨来描写Gatsby的party众生相,跟今天的天朝颇为类似,阶层固化,阶层内的人互相联合保护自己的利益,排斥暴发户,同时也有暴发户的思想观念跟不上从小就耳濡目染的旧贵族,这在汤姆嘲讽Gatsby那身粉色的西装里可以看出。
      然后就是Daisy所代表的女性择偶观,这不仅仅是拜金这么简单,像Daisy这样表面感性但骨子里理性的女生会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为她自己无法谋生,还要照顾下一代,所以肯定是合法的贵族汤姆比钱来历不明的暴发户对自己的生存最有好处,即使汤姆粗鲁傲慢有外遇为人自私狡诈。其实Daisy这样的女孩才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女孩。
      再有Gatsby对Daisy的初恋情结可以代表广大男人的初恋情结,和Daisy同时爱着Gatsby和汤姆的真爱可以有好几次的真命题。
      再来还有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没看到Gatsby生前为全纽约提供party狂欢,可到死了连葬礼都没人来参加。
      但我还是觉得,小说最核心最打动人的是表达了为什么Gatsby伟大这件事。作为一个穷小子,自命不凡,但同阶级的人都觉得他是异想天开,没有人理解他,他以惊人的毅力坚持提高自己,就是为了出人头地。这个时候他遇见了Daisy,一个白富美,但又不同于别的白富美,欣赏自己理解自己。小说里传神的描述了“我只要一旦亲吻了她就会失去自由,因为她会代替上帝成为我追求的理想的化身,我将穷尽一生去得到她,但我还是亲吻了她”这样的宿命感。Daisy和Gatsby是真爱。然后他一去5年,靠自己的聪明和狠劲获得了大量财富,砸钱买下了Daisy房子对岸的房子,天天撒钱请全城的人狂欢,就是为了某一天能吸引Daisy过来。然后他如愿以偿和Daisy见了面,搞起了地下情,可Daisy毕竟不是他心目中那个被他自己5年来不断美化的完美女神,“她的声音里充满了钱”。Gatsby爱着的Daisy既是Daisy也不是Daisy,是一个能促使他不断进步不断努力的理想形象。然后Gatsby最牛的部分来了。
      他是伟大的,因为他即使发现真的Daisy不是心里的Daisy,也选择忽略这个部分,勇敢继续前进,即使为他自己心中的Daisy而死也在所不惜。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是不是觉得很平常?觉得Gatsby这家伙也不过如此嘛就是个逆袭的屌丝,想吃天鹅肉结果自己摔了下来。不,其实不是。在每个人心里都有个青春时代念念不忘的人,最后跟我们擦肩而过,异地分手,父母不同意。然后我们长大了成熟了,可以轻松地对别人说“哎呀当年真是不懂事”,心里即使有一股淡淡的忧伤也很快淹没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还在同学聚会上看到初恋女友现在的憔悴模样,有点暗爽还是自己的老婆好,并祝她幸福。
      但Gatsby就是“我就要我的初恋女神,她是白富美我就要当高富帅”,从农村出来打苦工做北漂,睡在工地里,偶然把醉酒的大富翁从井里救了出来,跟着他去做各种见不得人的生意,短短5年成了最年轻的亿万富翁高富帅,横扫马云马化腾李彦宏,朋友不多,身体很好,心情也不错。然后回来,要带着女神走。就算女神已经结婚,已经生孩子,已经世俗了不清纯了,智商也令人捉急,我还是要她。她做错了事我兜着,她拜金我这里有的是,当男小三又怎样,她老公是红二代我也不怕。
      说他不牛简直天理不容。我想young and beautiful其实唱的是Daisy自己。
      我想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时刻,特别是在感情方面,总是自顾自的耽与自己的幻想,可也许她远不如自己的幻想。这“并不是由于她本人的过错,而是由于他的幻梦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阴凄凄的心理所能集聚的情思”。
      他努力地维护者他用一生来构筑的梦。直到最后一切都破灭••••
      但<The Great Gatsby>毕竟不是琼瑶式的言情小说,因为作者Fitzgerald曾经说过这样的话。
      The whole burden of Gatsby is the loss of those illusions that give such
       color to the world that you don’t care whether things are true or false
       so long as they partake of the magical glory.
      ---- F. Scott Fitzgerald, 1924
        Fitzgerald最想表达的
        应该是Gatsby的葬礼,过去那些宾客都不见了,等了5年的Daisy也人间蒸发。戴猫头鹰眼镜的宾客说的那句「这家伙真他妈的可怜。」
        应该是我们曾对这两个人赋予了过多的幻想,却在最后被惊醒,原来现实和Daisy一样bitch。
        应该是Gatsby见到Daisy的小女儿后依旧对现实否认得彻底。
        应该是「每天,Gatsby都会在大海的边缘向着这种等待发抖,不管夜色有多么温柔,不管黛茜的身影离他多么的迫近,他能做的只是伴着他身后那闪耀的城堡式的豪宅,沉重的呼吸以及永恒的孤独。」
        应该是无论我们是怎样的人,我们都会选择站到了Daisy这边,而Gatsby则会永远地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
        应该是Gatsby死的瞬间,都不再奢望地相信电话那头是Daisy,却也死得瞑目。
      
      其实本来还可以从里面总结总结追女生的技巧。。。。可是我头一次觉得,对这样的作品做这样的解读简直是一种亵渎。
      
  •     It really puzzled me when I finished this novel that it is entitled "the GREAT Gatsby". Why is he a great man? As far as I am concerned, GREAT is some word used to describe Einstein or Washington. But, Gatsby? When he died, no one cared. His girl abandoned him. He was framed for crime he hadn't committed. After all these, we could call him the PATHETIC Gatsby.
      True, he is pathetic. But from another perspective, we have every reason to say that he is GREAT.
      The most GREATNESS in him was that he was so loyal to his love. We could feel the deep love, or we could call it craziness. The moment Gatsby reunited with Daisy, I couldn't help feeling that he acted just like a little innocent boy on his first date, with him behaving so clumsily and timidly. It was the true manifestation of adoration, which couldn't possibly be faked by anyone.
      I have no place to decide if Daisy is worth the love of Gatsby, but I really admire her for having such a GREAT man in her life.
  •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印象最深的就是菲茨杰拉德的叙事手法。整本书的叙述含糊不清,试举一例:
      
      ”盖茨比把垫子扛在肩上,向游泳池走去。有一次他停下来挪动了一下,司机问他要不要帮忙,但是地摇了摇头,再过一会就消失在叶片正在变黄的树木中了。
      始终没有人打电话来,可是男管家午觉也没睡,一直等到四点——等到那时即使有电话来也早已没有人接了。我有一个想法:盖茨比本人并不相信会有电话来的,而且他也许已经无所谓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一定会觉得他已经失去了那个旧日的温暖的世界,为了抱着一个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他一定透过可怕的树叶仰视过一片陌生的天空而感到毛骨悚然,问时发觉一朵玫瑰花是多么丑恶的东西,阳光照在刚刚露头的小草上又是多么残酷。这是一个新的世界,物质的然而并不真实,在这里可怜的幽魂。呼吸着空气般的轻梦,余飘西荡……就像那个灰蒙蒙的、占怪的人形穿过杂乱的树木悄悄地朝他走来。
      汽车司机——他是沃尔夫山姆手下的一个人——听到了枪声。书后他可只能说他当时并没有十分重视。我从火车站把车子直接开到盖茨比家里,等我急急忙忙冲上前门的台阶,才第一次使屋的人感到是出事了,但是我认为他们当时肯定已经知道了。我们四人,司机、男管家、园丁和我,几乎一言不发地急匆匆奔到游泳池边。
      池里的水有一点微微的、几乎看不出的流动,从一头放进来的清水又流向另一头的排水管。随着隐隐的涟漪,那只有重负的橡皮垫子在池子里盲目地漂着。连水面也吹不皱的一阵微风就足以扰乱它那载着偶然的重负的偶然的航程。一堆落叶使它慢慢旋转,像经纬仪一样,在水上转出一道细细的红色的圈子。
      我们抬起盖茨比朝着屋子里走以后,园丁才在不远的草丛里看见了威尔逊的尸体,于是这场大屠杀就结束了。“
      
      -这一段讲威尔逊杀了盖茨比,但是不仔细读的话,完全无法从作者的行文走字中看明白。整段没有明确地写谋杀细节,只有“枪声”,“红色的圈子”之类的字眼,整个描写过程是非常含糊的,影影绰绰——事实上,这只是一个缩影,整本书全篇都是类似风格。最经典的,莫过于对盖茨比的描写。
      整本书对盖茨比有外貌描写吗?没有。倒是有下面这段:
      
      ”唯有盖茨比——就是把名字赋予本书的那个人——除外,不属于我这种反应的范围——盖茨比,他代表我所真心鄙夷的一切。假如人的品格是一系列连续不断的成功的姿态,那么这个人身上就有一种瑰丽的异彩,他对于人生的希望具有一种高度的敏感,类似一台能够记录万里以外的地震的错综复杂的仪器。这种敏感和通常美其名曰“创造性气质”的那种软绵绵的感受性毫不相干——它是一种异乎寻常的永葆希望的天赋,一种富于浪漫色彩的敏捷,这是我在别人身上从未发现过的,也是我今后不大可能会再发现的。“
      
      -只有寥寥几句是对盖茨比的正面描写。但这种描写本身就非常含糊。把一个人比喻成记录地震的仪器,是说这个人特别敏感?无法得到解答。盖茨比的外貌我们只能从文章中去猜测:盖茨比当过兵,应该目光有力,肩膀宽式,双臂有力——菲茨杰拉德给了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一旦当你接受作者这种行文方式,就会觉得这本书实在迷人极了。所有的线索,作者的叙述,都是埋在地下的。作者原文中这段描写,拿来给这种风格做注脚,简直再合适不过:
      
      ”在这里灰烬堆成房屋、烟囱和炊烟的形式,最后,经过超绝的努力,堆成一个个灰蒙蒙的人,隐隐约约地在走动,而且已经在尘土飞扬的空气中化为灰烬了。有时一列灰色的货车慢慢沿着一条看不见的轨道爬行,叽嘎一声鬼叫,停了下来,马上那些灰蒙蒙的人就拖着铁铲一窝蜂拥上来,扬起一片尘土,让你看不到他们隐秘的活动。‘
      
      -灰烬汇成灰蒙蒙的人带着铲子,不仔细看,你发现不了他们的人型模样。
      
      
      《了不起的盖茨比》之所以为人称道,更有名的一点就是其故事情节。屌丝变身高富帅,差点就完成逆袭了,这最后呢,到头来不过是泡影。书里如此写道:
      
      “他经历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就像是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饨之中不知什么地方了,那里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
      
      -这是现实,不是童话。女神没有跟你走,即使你付出了一切。盖茨比就像现实里每一个苦逼追求者的投影。只不过,相比他们,盖茨比更有钱,排场更大罢了,说到底,都是自欺欺人。世上多数痴人心中都是这样:你想了千万种开门的可能,可是那一边呢,连一扇窗都未曾开过。《了不起的盖茨比》本来应该是一篇励志小说,父亲手里有一张盖茨比年少时候的时间表,井井有条——盖茨比通过自己努力,的确实现了美国梦。可菲茨杰拉德偏偏笔锋一转,让故事走向悲剧,悲剧到让人错以为他写得不是小说,是生活。尼克满心期待通知每个人盖茨比的葬礼,结果没人来参加,最后唯一一个从天涯海角赶来的,还是以为盖茨比没死,想来吃白食的——这就是生活,生活远比小说残酷。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话,意味再明显不过:
      纵使我们再努力划桨奋斗,会“跑得更快,把胳膊伸得更远”(原著语),可本质上,我们不过在重复历史罢了。你给女神送再多玫瑰,而女神呢,心里早就有所属了。那不是爱,只是你强加在他人身上的幻想,就像盖茨比站在西卵村,眺望那盏绿灯的模样,别无二致。
  •     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好像是大一或者大二的暑假了,在国图看了一天,中英文对照版的,囫囵吞枣一般把中文看完了,只记得那栋奢华的屋子,还有一帮过着纸醉金迷生活的人;
      去年看了电影,觉得嗯,好像是部不错的小说,但情节也没觉得像是能永垂不朽的世界名著啊
      再到现在看了原版小说,还是有一点点失望,可能因为看了电影的缘故,每个场景都会不自觉地去联想电影中的情节,电影中的任务,看到"old sport"就想起小李子那张饼脸,看到Daisy就想起Carey那甜美的脸庞,所以看这本书就全成了电影回顾
      语言上来说,既不华丽到惊艳,也没有平淡中透出机灵感,总觉得有些平淡,大场景描写中,主要记得Gatsby别墅中的奢华聚会;Tom带着Nick和情妇欢愉的荒淫;Gatsby和Daisy在Nick屋中见面,随后去参观Gatsby的别墅;Gatsby和Tom见面并对峙冲突;Daisy撞车之后的人物描写;Gastby的葬礼;基本上是一环扣一环,在情节即将变得枯燥之时,又突然到达一个小高潮,也才使得我能坚持读下去;但可惜的是,除了这些大场面,总觉得贯穿的细节线索不能让我觉得满足,比如Nick和高尔夫女运动员的暧昧,甚至连暧昧都算不上,像是为了串一条线才穿进去的一对儿。
      
      都说看这本书得看Fitzgerald和妻子Zelda还有他的爱人Ginevra,不知道是他毁了她还是她毁了他,如同莫言在《蛙》里头说的那样,“将痛苦转化为艺术,一个卓越的民间艺术家由此产生,仿佛从泥巴里跳出一个赤子”,好像真正的艺术家都是心思极为敏感,经历过常人所未曾感受过的痛苦与愉悦才好,比如说写经典爱情小说的奥斯汀终生未嫁,比如爱得死去活来的王尔德在狱中写出的情诗。涅槃在毁灭之中吧,反正生活从来都比小说精彩
      
      ++++++++++++++++++++++++++++++++++++++++
      He knew that when he kissed this girl, and forever wed his unutterable visions to her perishable breath, his mind would never romp again like the mind of God. So he waited, listening for a moment longer to the tuning fork that had been struck upon a star. Then he kissed her. At his lips' touch she blossomed for him like a flower and the incarnation was complete.
      
      There is no confusion like the confusion of a simple mind
      
      The track curved and now it was going away from the sun which, as it sank lower, seemed to spread itself in benediction over the vanishing city where she drawn her breath.
      
      You're worth the whole damn bunch put together.
      
      The lawn and drive had been crowded with the faces of those who guessed at his corruption- and he had stood on those steps, concealing his incorruptible dream, as he waved them goodbye.
      
      He had lost the old warm world, paid a high price for living too long with a single dream.
      
      You said a bad driver was only safe until she met another bad driver? Well, I met another bad driver, didn't I ?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      梦做的多了就开始分不清现实与梦境。
       我们塑造着最满意的人与事,最满意的环境与现实。
       一笔一笔勾勒出一副令人无法自拔的画面。
       每一天,我们都为其增添着诱惑的色彩。
       每一刻,我们都为其宣泄着意淫。
       就像一个绝美的泡沫在阳光地下散发着绚丽的七彩。
       悲哀的是泡沫总有破灭的一天而我们的幻想也随之湮灭。你将自己的一切慷慨的赋予他人,然后被自己感动着。你向每一个人讲述你与情人的分分合合,哀婉凄绝。却不知世人冷眼旁观,向你施舍者自己同情悲伤的眼泪。
       你在台上,他们在台下。
       可谁又能否认所谓的你不是在另一个台上呢?
      
  •      首先说这部书非常好,好到简直让我感觉可以比得上雨果的悲惨世界。悲惨到一样的惊心动魄,壮丽辉煌,文采飞扬。
       甚至可以说,菲茨杰拉德在我心里由于此书远远高于海明威。我倒感觉海明威的男子气里多了一丝对女人显摆的虚情假意,缺少这种盖茨比这本书的真诚。
       男人能猎取狮子和金枪鱼固然很厉害,但是那个时候有枪就能解决一切,猎取东西的主题总让人感觉外强中干。大概海明威最后自杀就是他外强中干的注脚吧,他没有理由自杀,因为比他受伤多的战士也没听说晚年都自杀。
       回来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的语言简直是此曲只能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盖茨比的微笑,海岸绿光与星空,还有尼克的心理活动。简直和鲁迅的风格有几分相似。
       但是书也有缺点,我想说的就是结尾未免仓促了一些,突然感觉盖茨比就像沙子一样突然就散掉了。整个故事也像沙子一样突然散掉了。这个结尾仓促了。。。
  •      是个我喜欢的剧本,但是电影女主是凯特穆里根!!一个演技不好总能被我看穿的人,我想对导演抱憾:世上那么多美丽做作的女演员,为什么一定要选凯特穆里根。后来电影我没看下去,买了中英双语的书来读,现在中文版刚读完,正在看英文,这里是一个梦想,背叛和被背叛的故事。
       盖茨比的梦太美好了,因为存在门第之差,天生地位的不均等,天生生活环境的差异,盖茨比把黛西的一切都完美化。黛西结婚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为盖茨比遗憾,还是仅仅不想投入婚姻生活。重逢的时候这是个做作的女人,但是啊,情人眼里出西施,盖茨比先生看到的都是怜爱。
       盖茨比被谋杀后,黛西再也没有出现过,甚至连个电话都没打,可见她不爱盖茨比,或者她的爱 很廉价,其实我很讨厌猜测这种异常四角关系中某一位滥情行动异常的人背后脑子里到底想的是神马东西?因为你是猜不出来的,即使猜对了一些,也会被一些自认为别人无脑的人,拿出一些障眼法的事实推翻你的理论。
       我们顺推,如果黛西很爱盖茨比,或者只有盖茨比爱她的一点点,她最少会打电话问一下,毕竟一切都因她而起,可是没有,甚至她跟汤姆一样,只是 不想跟这种事情有牵扯,所以选择明哲保身。一方是飞蛾扑火,一方是明哲保身,悲剧就是这样诞生的呵。另外一对,威尔逊太太呢,满以为遇到了知音,终于摆脱了厌烦的生活,做了别人的情妇,可汤姆对待她就是个情妇,可以忍受威尔逊太太有丈夫,但是不能忍受黛西跟其他人有暧昧关系。原配和小三的地位差异杆影立现。如果是互相感情很认真的人,何以出现了这样狗血的背叛关系还能在一起呢,他们只是觉得门当户对罢了。正如盖茨比只是黛西漫长岁月中用来打发和填补生活寂寞空虚无聊的小作料,死都不足惜。为什么要选择恋爱关系均等呢,因为不均等的话就是一出出的狗血和悲剧呵。
  •     看完电影之后就一直想看看这本书(因为有人说电影和原著有出入),于是买的第一本kindle版的书,2天不到看完,觉得这版的电影拍得挺符合原著的,就是最后的结尾记忆里好像删掉了盖茨比的父亲等好多,让最后突出人物的一些东西少了很多。
      
      盖茨比:
      
       刚刚开始我和这个故事的叙述者一样,对盖茨比的好感度并不高(即便我看过电影再看书仍是如此),他总在刻意隐瞒着什么,应该做过一些不合法来谋取暴利的事情,后面汤姆和他对峙时他露出的“好像杀了个人”般的表情也让人更加困惑。
      
       至于他对黛西,看到中间的时候,给我的感觉是盖茨比或许爱过黛西,但他现在更多的是一种渴望回到过去,渴望“胜利”的不甘心,因为有一段写”他似乎在适应着眼前的一切,因为眼前的黛西和幻想中的并不完全相同。。。。。(kindle笔记里标出了这句)。
      
       看到后面盖茨比说他和黛西的故事时,原来他是先为了“占有和捞取能占有的一切“而接近黛西,最后却爱上了她。
       而最后他替黛西抗下了罪名,或许他真的还在爱她吧。
       但是他爱的究竟是黛西,还是一个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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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黛西:
      
       不管是电影还是小说,对黛西的第一印象都毫无疑问的是”哇,好美的女人“,好感值很高,就像现在有句话说的:”你不会相信一个美丽的女人说的是谎话。”
      
       所以即使当她同时面对汤姆和盖茨比的时候犹豫不决,对盖茨比说:“我爱你,这还不够吗?”的时候,也只是以为她是因为想起了和汤姆的时光而有些犹豫了而已。
      
       直到后面讲到回忆的时候,在盖茨比去打仗离开很久以后,说黛西的想法是“想要马上找到以后的保障,所以当财力雄厚的汤姆.布坎南出现时,一切都开始具体化了,而收到这封信时的盖茨比还在牛津”(记不清原文,但意思是一样的,原位在kindle笔记里)。
      
       回想起前文里黛西在结婚前攥着盖茨比的信不肯放手,哭着说她改变主意了,她是因为她的爱还是因为此时的盖茨比不止是她的爱人还有了财力?
       黛西看到盖茨比的财力是会不高兴是不是也因为这些都已经不是属于她的?
      
       同样的,盖茨比在到汤姆家时,见到了黛西女儿之后,对叙述者尼克说:“她说到的每句话,都是金钱。”盖茨比也察觉到了,只是他愿不愿意去面对的问题了。
      
       对黛西看法彻底改变是在最后结尾,面对如此爱她的盖茨比,面对她说她如此爱他的盖茨比,她为了自己没有说出真相,甚至没有去看他,而是选择躲回了自己安乐窝来避开一切。
      
       或许曾经看过的对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一句话评价,也可以用到这里:“他从未爱过任何人,他只爱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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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克
      
       从贝克一出场,就隐隐觉得她是个“隐藏的反面人物”,作为女主角的配角,她在其中戏份不多,却起到了很多的作用。
      
       当然,她是什么人,就会隐隐的影射出她的朋友是什么人,反之亦然。
      
       所以最先被“揭老底”的贝克,在文中被提到“被指曾经偷偷移动位置不利的球,最后指正人却说可能是看错了”,而她正是被很多人称赞为“我想她是个正直的运动员”。
      
       而故事的最后,贝克对尼克说:“你昨天对我不够好”,和她的闪电订婚,或许也证明了她是个和她朋友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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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姆
      
       这个从一出场就让人没什么好感的角色,果然将反面进行到底了。
      
       一开始他有个情妇;后来从尼克的角度更是发现他对情妇说的谎话;再后来他对情妇说爱她,却不允许她叫黛西的名字,这个贪婪的人。
      
       而在后面更是有一段说:几个小时前,他的情妇和妻子都还在掌控之中,而现在却全都变样了。而他到底是爱黛西吗?还是爱她的什么?但不管如何,在盖茨比挑战他的婚姻时,他一直在说”黛西我爱你,其他我只是玩玩“,而黛西也说”你真应该知道他玩的多大“。
      
       最后,他把盖茨比说成是要杀掉情妇的犯人,而把情妇为他而被撞的原因完全无视,逍遥在外。
      
       而当最后的最后,尼克再次遇到他的时候,他那一副毫不关己的表现,更是让人厌恶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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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配角
       像汤姆的情妇和她那可怜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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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看电影开始,就觉得这是个构思奇特的好故事,虽然它是个悲剧,却揭露了多面的人心。
      
      
      
      
      
      
      
  •     先是在村上的小说上看到很多次对这本薄薄的小说的推荐和喜爱,后来,2013年出来了这部电影,让这本书又一次被提上了日程,直到今天,花了三个小时看完。题外话:我本以为更短的时间能看完,结果花了三个小时,而且很多地方跳过去了,我不知道这种速读法对于理解作者的感情和文章结构是不是有益,另外我发现,要做到看书时不念出来对我的确有些难度,包括我现在在写评论时就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来。。。。。。还不停地反复回念。。。。。。
      先来说说结构,这本书由主人公A君的视角展开,更“冷静”一些,所以我不拿它来作为“爱情小说”看,实际上它也不是。A君是一个小人物,这样的设定不至于对主角形象有冲突或者交集,更容易以第三者的角度写这个残酷的现实。A君意外地进入了盖茨比的生活,随着一些真真假假的身份流言让我们初步了解了盖茨比,一个有钱人,喜欢举行宴会,或者还有一些不好的传言。当A君真正了解盖茨比买下这个别墅,举行宴会的原因,一切也就有了些解释,应该可以说这么写突出了他的天真。盖茨比这个神秘的有钱人,变成了一个纯真的小男孩,执着地坚守着他的真爱,尽管黛西已经结婚,仍然坚信他们是彼此唯一的真爱。若是整个社会都还相信有真爱也就罢了,盖茨比也不至于显得那么形单影只的孤立。小说很短,所以情节不那么复杂,我自己理解黛西是故意杀死丈夫的情人的,然后嫁祸盖茨比,这对他们夫妻来说,真是一举双得,没有阻碍地继续他们的富足生活。小说到后面也算是高潮,除了盖茨比的老父亲,和A君这个半路来的局外人,没人愿意参加或者干涉盖茨比的葬礼,一切显得那么残酷,连当局办案都不想要添麻烦而做更多的调查,盖茨比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死去了,甚至可能到死都没看到他所处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和残酷。
      也可能他知道了这一切,因而没有留恋地为曾经的梦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他一定透过可怕的树叶仰望过一片陌生的天空而感到毛骨茸然,同时发觉一朵玫瑰花是多么丑恶的东西,阳光照在刚刚露头的小草上又是多么的残酷。这是一个新的世界,物质的,然而并不真实,在这里可怜的幽魂,呼吸着空气般的清梦,东飘西荡。。。”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显示了悲观的情绪,在菲茨杰拉德看来,这个社会似乎就是那么残酷,正如盖茨比用生命去追求黛西一样,社会上的人们也在用生命去追求梦想中美好的东西,然而正如盖茨比最终结局悲惨一样,菲茨杰拉德对于人们对社会未来的天真幻想也不抱乐观的希望,尽管那个追求看起来就在眼前,就像盖茨比的别墅和黛西的家那么近的距离,“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的未来。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那没有关系——明天我们跑的更快一点,把胳膊伸的更远一点......总有一天......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入过去。”
      另外,我觉得,A君和村上小说中的形象有些相像,也可能是凑巧罢了。一个小人物,年岁大了,却仍然不愿意被世俗同化,坚守着自己内心一点点的信念,固执地活着。
      
  •   Yes. here is another stage i stayed for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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