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处方与调剂规范

出版时间:2005-11  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作者:廖利平  页数:766  

内容概要

  “中药处方与调剂规范”,是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重大立项科研课题。《中药处方与调剂规范》分为上篇、中篇、下篇和附篇。上篇对中药处方的管理、医师书写中药处方的行为和要求进行了规范;中篇对中药调剂人员的调剂技术行为和要求作出规范;下篇则对临床各科,如中医内科、妇科、儿科、外科、骨伤科、皮肤科、肛肠科、眼科、耳鼻咽喉口齿科主要病证的中药处方组成、单味药名、饮片规格、炮制、调剂、煎用方法及用药禁忌等方面的技术操作要求作出了规范,尤其对方剂的来源及组成药味、加工炮制和应付、饮片规格及要求等进行了深入的文献考证;附篇为法律、法规、规章。该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05年版)中药饮片规格等作为重要技术标准,提高中药饮片准入的技术支撑和壁垒,既凸显中医药的特色、地位和作用,又保障医师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该书不仅为深圳医疗(药)卫生单位提供了中医药行业规范,而且可作为医药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医药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医疗(药)卫生和中医药管理工作者的工具书。

作者简介

  廖利平,男,江西宁冈人,1956年12月生于南昌。先后就读于江西中医学院药学系中药专业,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建专业(研究生)。江西中医学院客座教授。曾任深圳市卫生局党委办公室主任、深圳市民营医院联合党委书记、深圳市卫生系统政治思想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中医药报驻地记者;现任深圳市卫生局党委委员、中医处处长。该同志曾在江西省吉安市人民医院工作,组建吉安市药品检验所,参与深圳中药总厂的筹建;先后从事过药品制剂、调剂、生产、检验、药事管理、卫生行政管理、中医药管理等工作30多年;完成了《中药饮片检品的质量研究》、《隐血试验鉴别麝香掺有动物性组织的研究》、《医德医风建设研究》等10余项课题,其中《一组中草药药浴液及其制备方法》荣获国家专利局1项发明专利;《经穴按摩保健服的研究——运用计算机测算保健服的经穴坐标》于1995年荣获广东省中医药科技进步奖2等奖,并荣获国家专利局2项外观设计专利。合编《现代中成药》专著一部,分别在国家、省级、市级报刊期刊上发表文章300余篇,其中《“方对药不灵”探析》、《中草药混淆品种探析》、《试论中药检验及其检验报告书写法》等专业学术论文30多篇。在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行业管理、党务工作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刘荣禄,先生从事中医药事业40余年,精通中药传统饮片加工炮制理论和实践工艺操作,对中药的膏(包括内服、外用膏)、丹、丸、散制作以及中药的真伪、优劣鉴别,中药临床等有着丰富的经验,是一位既有理论造诣又有实践经验的双职称(中医师、主管中药师)医药工作者。主编《现代中药鉴定手册》、《实用中药炮制学》二书,合编的著作有:《中国常用中草药》、《现代中药药理手册》等;主要论文有《论黄连炮制与临床应用》、《中药炮制与临床效果》、《小柴胡汤加减治疗眩晕症》、《从炮制中把好质量关——中药炮制饮片》、《人工伪造砂仁之鉴别》等。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曾以“雷公炮制传人——记中药炮制、鉴别专家刘荣禄”为标题,对其作了专题采访与报道。

书籍目录

上篇 中药处方规范管理第一章 中药处方的管理第一节 中药处方规范第二节 中药处方权、调配权与调剂权的管理第三节 处方的色标管理第四节 协定处方管理第五节 贵重药品的处方管理第六节 中药麻醉药品处方管理第七节 医疗用毒性中药处方管理第八节 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药品处方管理第九节 中药处方的时效性第二章 中药处方书写格式与要求第一节 处方前记书写格式第二节 处方正文书写格式第三节 处方后记书写格式第四节 中药处方样式举例第三章 中药处方用药原则第一节 合理安全用药原则第二节 简便经济用药原则第三节 中药配伍禁忌原则第四节 中药服药禁忌原则第五节 中西药联合应用原则第四章 特殊人群的处方用药规范第一节 孕产妇处方用药第二节 儿童处方用药第三节 老年人处方用药中篇 中药调剂工作规范第一章 中药调剂工作规范第一节 中药调剂室工作规范第二节 中药调剂室的布局第三节 中药调剂室的设施第四节 中药调剂室的斗谱编排第二章 中药药库工作规范第一节 中药采购工作规范第二节 中药库工作规范第三章 中药炮制工作规范第一节 中药炮制技术规范第二节 中药炮制室工作规范第三节 中药调剂室下设炮制室工作规范第四章 中药煎药工作规范第一节 基本设施要求第二节 煎药操作规程第三节 煎药质量、技术的基本要求第四节 煎药注意事项第五节 煎药室管理制度第五章 中药包装工作规范第一节 中药包装袋种类第二节 包装材料及要求第三节 小包装饮片的装量差异要求第四节 包装上的标签内容要求第六章 各级工作人员职责与制度第一节 各级人员职责第二节 相关规章制度下篇 临床各科常见病中药处方调剂规范第一章 内科常见病中药处方调剂规范第一节 外感病证中药处方调剂规范一、感冒二、外感发热三、湿阻四、痢疾五、疟疾第二节 肺系病证中药处方调剂规范一、咳嗽二、哮病三、喘证四、肺胀五、肺痈六、肺痨七、肺癌第三节 心脑病证中药处方调剂规范一、 心悸二、胸痹心痛三、眩晕四、中风病五、痴呆六、痫证七、癫病八、狂病第四节 脾胃肠病证中药处方调剂规范一、胃痛二、痞满三、腹痛四、呕吐五、呃逆六、噎膈七、泄泻八、便秘第五节 肝胆病证中药处方调剂规范一、黄疸二、胁痛三、胆胀四、鼓胀五、肝癌第六节 肾膀胱病证中药处方调剂规范一、水肿二、淋证三、癃闭四、关格五、遗精六、阳瘘第七节 气血津液病证中药处方调剂规范一、郁病二、吐血三、便血四、咯血五、紫斑六、尿血七、消渴八、内伤发热九、虚劳十、积聚十一、厥证十二、肥胖十三、瘿病第八节 经络肢体病证中药处方调剂规范一、头痛二、痹病三、痉病四、痿病五、颤震六、腰痛第二章 妇科常见病中药处方调剂规范第一节 月经病中药处方调剂规范一、月经先期二、月经后期三、月经先后无定期四、月经过多五、月经过少六、经期延长七、经间期出血八、崩漏九、闭经十、痛经十一、经行发热十二、经行头痛十三、经行眩晕十四、经行身痛十五、经行吐衄十六、经行泄泻十七、经行浮肿十八、经行乳房胀痛十九、经行情志异常二十、经行口糜二十一、经行痦癌二十二、经断前后诸证二十三、经断复来第二节 带下病中药处方调剂规范第三节 妊娠病中药处方调剂规范一、妊娠恶阻……附篇 法律 法规 规章附录参考书目

章节摘录

  (2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  (23)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24)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25)除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戒毒药品外,任何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26)本办法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的、具有相应中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资质的人员。  第二节 中药处方权、调配权与调剂权的管理  处方权是指医师开具合法生效处方的权利;调配权指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即按处方药名、规格、数量从药房药柜上准确取下药品)的权利;调剂权是指收取处方、审核处方、调配处方、核对发药、指导用药的权利。调配权只是调剂权的一部分。本节对中药处方权、调配权与调剂权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一、处方权的管理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1)获得处方权的资格: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当地医疗主管部门注册,被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者具有该机构处方权资格。  (2)处方权的获取:获得处方权资格的医师须经医务(教)科审核、院领导批准,才能获取处方权。  在原单位获取了处方权的进修(或试用)医师,必须经所在进修(或试用)科室科主任提议、医务(教)科审核、院领导批准方可获得进修(或试用)单位临时处方权。进修医生进修结束时其在该单位的处方权自行终止;试用医师试用期满如果调入,则按常规程序办理医师处方权获取手续。  (3)留样备查:医(教)务科将获取了处方权和临时处方权的医师签名式样和印模登记备案后交一份到各药房留样备查。药房凭此签字式样和印模接受处方,配发药品。医师不可擅自更改签名字样,需更改签名字样必须重新登记留样备案,否则无效。  (4)麻醉药品处方权: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医疗机构应当将具有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院外会诊处方,须由院内经治医师签字后方可在院内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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