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鉴定权-刑事法学博士文库

出版时间:2008-4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作者:张礼明  页数:224  

内容概要

  《论刑事鉴定权》从我国司法实践尤其是刑事诉讼中的“重复鉴定”现象入手,分析了这种现象的成因,并且从结构主义的视角对两大法系国家的鉴定权配置模式进行了系统性的考察。在分析两大法系国家鉴定权配置改革成败经验的基础之上,反思我国刑事鉴定权配置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改革建议。全书结构完整、思路清晰,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创新。

作者简介

  章礼明,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安徽庐江县人。现任教于广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领域的研究。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广东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任副检察长(挂职)。目前,已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参与编写教材一部;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五项。

书籍目录

导言/1一、问题的提出/1二、研究的意义/5三、本书的结构/9第一章 理论框架及相关分析性概念/13一、刑事诉讼的功能与结构/13(一) 诉讼功能/15(二) 诉讼结构/17二、鉴定权配置及相关概念/22(一) 鉴定与鉴定权/22(二) 鉴定权与诉讼结构/28(三) 鉴定权的表现形式/32(四) 鉴定权与程序规制/35第二章 鉴定证据的重要作用及其内在限制/37一、鉴定证据的历史性作用/37(一) 证明方法的替代作用/38(二) 证明范围的拓展作用/43二、鉴定证据的内在限制之一:可靠性/49(一) 鉴定证据可靠性的制约/49(二) 可靠性引起的诉讼问题/59三、鉴定证据的内在限制之二:理解性/61(一) 鉴定证据理解性的困难/62(二) 理解性产生的诉讼问题/64第三章 鉴定权配置的结构冲突与功能紊乱/68一、我国鉴定权配置的历史沿革/68(一) 职权主义鉴定权配置:单向鉴定/68(二) 当事人主义鉴定权配置:双向鉴定/70二、两类鉴定权配置的重叠与冲突/74(一) 鉴定权配置的重叠:静态描述/74(二) 鉴定权配置的冲突:动态分析/76三、“重复鉴定”的不同解释观点评析/82(一) 司法机关鉴定权配置/82(二) 鉴定机构管理体制/87四、“重复鉴定”:功能紊乱的表象/89(一) 实体公正问题/92(二) 程序公正问题/95(三) 司法效率问题/96第四章 鉴定权配置模式的比较研究/100一、大陆法系鉴定权配置模式及其规制/100(一) 鉴定权配置模式:单向鉴定/101(二) 鉴定权程序规制的基本特征/105二、英美法系鉴定权配置模式及其规制/108(一) 鉴定权配置模式:双向鉴定/109(二) 鉴定权程序规制的基本特征/112三、两类鉴定权配置模式的比较与评价/117……第五章 鉴定权配置方式的国别改革/130 第六章 鉴定权配置改革的路径选择/166 第七章 鉴定权配置改革的具体内容/185结语:传统与现代之问的鉴定权配置/210参引文献/214

章节摘录

  诉讼结构模式与鉴定权配置模式之间存在着大体对应关系。鉴定权配置模式是基于鉴定权与诉讼结构模式的关系而产生。从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两种不同诉讼结构的核心特征出发,形成两类不同的诉讼结构模式,与之相对应,分别产生“单向鉴定”和“双向鉴定”两种不同的鉴定权结构模式,即本书所谓的“鉴定权配置模式”。  在职权主义诉讼中,调查案件事实的主体是司法官员。鉴定权作为案件事实的调查权由各类司法官员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行使。在侦查阶段,由侦查官员行使;在审判阶段,由审判官员行使。职权主义诉讼结构决定了案件事实的调查采用官方单向度调查事实的方式。民事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能直接行使鉴定权。当事人各方可以申请司法官员进行鉴定,但是否同意则由司法官员决定。因此,在职权主义诉讼结构中,当事人的鉴定申请权是相对于司法官员的鉴定决定权而言的。这种以不同司法官员在不同诉讼阶段为主导的鉴定权配置模式,本书称做是一种“单向鉴定”。  而在当事人主义诉讼中,调查案件事实的主体是控诉方和辩护方。鉴定权由控、辩双方各自行使;法官不行使鉴定权。双方行使鉴定权既可能发生于侦查阶段,也可能发生于审判阶段(通常在庭审程序之前)。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决定了案件事实的调查采用控诉方和辩护方双向调查事实的方式进行。刑事被害人仅仅是控诉方的证人;民事被害人如果涉及民事诉讼,则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因而,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既没有鉴定决定权,也没有鉴定申请权。这种以控诉方和辩护方为主导的鉴定权配置模式,本书称之为一种“双向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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