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我去阿尔泰

出版时间:2008-5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作者:雪屏 著  页数:166  字数:250000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谁都知道爱情只是一个幻觉,却又无法屏蔽,这也是它成为小说家永久命题的直接缘由。    一对身患绝症的恋人,在医院里相识,历经了一段浪漫温馨却无比忧伤的爱情。他们都喜欢心灵的自由,都喜欢通过读书里寻找慰藉。他们一起调笑死亡,在生活中享受着每一天。一起笑对死亡,直到末日逼近。身体的桎梏没有封锁他们对爱与灵魂的追求,死亡来临之前,他们的心灵到达了向往已久的阿尔泰……

作者简介

雪屏,年纪一大把,见识却一小撮。明明是天津人,却漂在北京城,明明是一乐观汉子,却偏偏得的是忧郁症。他现在的职业,对外宣称是图书策划人。     
  写过若干不知名的小说,比如《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再比如《你喜欢林肯公园吗》和《天堂也有一双媚

章节摘录

吱扭门一响,门缝里探进来一个脑袋,一个女孩的脑袋。屋里的人的笑声戛然而止。你找谁?屋里的人问道。我谁也不找,只是有点好奇,那女孩说。好奇什么?好奇在这里居然可以听到笑声,我搬进来已经一个星期了,还是第一次听到笑声。去,这里少儿不宜,拜托。你还挺酷,那女孩冲屋里的人做了个鬼脸。吱扭,门又一响,探进来的脑袋就不见了。门刚刚掩上,屋里的人就又笑了起来,而且越笑越想笑。笑的起源是由捐献器官引起的。他为什么会想到要捐献器官呢,他也不知道,许是那种叫做心血来潮的东西在作祟吧。移植科的医生听说这个消息赶紧就跑来了,说是要他在一份捐献志愿书上签字才行。他说他准备捐献两个器官。医生问两个什么器官,他说一个是眼角膜,因为对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他还没有看够,比如他没看过柬埔寨的吴哥窑,再比如他也没看过俄罗斯一望无际的白桦林,所以他要把眼角膜捐献出去,让别人用他的眼睛去看风景。那么,你要捐献的第二个器官是什么呢?医生用舌头舔了舔笔尖,在志愿书上记着什么。他说他要捐献的第二个器官是生殖器官,因为他的生殖器官始终也没真正的派上过用场,以至于到现在连个儿子都没有,孙子自然也给耽误了,只好寄希望于别人了,叫他们拿着用去。医生耸了耸肩膀,一本正经地对他说,眼角膜我们留下,生殖器嘛,还是由你自己保管着,那玩艺儿市场需求不是很大。他问医生如果市场的需求很大的话,医生是不是也会把他的那玩艺儿捐献出去?医生像盯着一个怪物似的盯着他,说真亏你想得出。医生填完了志愿书,复核一遍,最后问他叫什么名字来着,他说他叫万喜良,不过,在这里没人这么称呼他,都叫他007,跟英国特工詹姆斯·邦德是相同的一个代号。007其实是他的床位号。一天到晚护士总是冲他喊,007量血压,007测体温,007该熄灯睡觉了,诸如此类。临走,医生要他按个手印,这让他很不自在,他觉得只有在法庭上作所谓的呈堂证供时才会按手印。他对医生说不按不行吗?医生铁面无私似的回答说不按不行,他无奈,只好按了。妥了。医生一脸如释重负的表情。他说他要投诉这位医生,因为医生拒收他捐献的器官,一直忍着不笑的医生实在忍不住了,扑哧笑了出来。医生这么一笑,他也笑了。他这么一笑,倒觉得日子不那么寡淡了。又是寡淡的一天,这一天值得一提的事情不多,只有两件,一件是死了一个,推走了;另一件是住进来一个,填了这个空。还有,就是今天是探视的日子。探视的日子往往是他最寂寞的时候。寂寞的时候,他的感觉就像是被链条锁在病床上,任凭病魔这只兀鹫叼啄他的肝脏,跟普罗米修斯一样。他惟一能做的勾当,就是侧身躺着,把脑袋枕在病床的床帮上,看天花板角落里的那只勤快的蜘蛛,它的网越织越大。走廊上不时地响起迎来送往的声音,要多嘈杂有多嘈杂,跟国际航空港蛮像的。而在他的想象中,医院应该是这样的:安静,特别的安静,安静得有人走过甚至都会有回声,近似于历史博物馆。看来,想象总是与现实存在着差距。所有的嘈杂几乎都来自今天住进来的那个人,据说是个处长。按说,这很正常,每个新病号大多都要折腾这么一阵子,形形色色的人粉墨登场,来表达他们的人文关怀,走马灯似的。当然,还少不了各式各样的花束,摆满病房的各个犄角旮旯,把病房布置得跟灵堂一样,起到一种粉饰太平的视觉效果。他也有过类似的遭遇。太多的怜悯,常常让倒霉的病人萌生一种末日审判的感觉,所以就特烦,恨不得跳楼。不过,别急,等他们知道你患得是不治之症,意识到你再也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你就清静了,似乎所有的人突然间从你身边蒸发了,以至于你真的进了灵堂,竟连一个送花的都没有了,只能素素净净地上路。万喜良是医院的老江湖了,早把人情冷暖看透了,心里明镜似的。为了躲清静,他披上他的白色的病号服,到阳台上去呆会儿。四月天,阳光明媚,正是晒日光浴最好的时节。他发现每个阳台上的躺椅上都躺着人,惟有隔壁的那个十分特别,居然用衣裳遮挡着阳光,仿佛怕晒。等那个人转过头来的时候,他认出她就是曾闯进他病房来的女孩。嘿,她主动跟他打了个招呼。她用来看世界的那个东西,明亮而调皮。嘿,他冷冷地答应一声。她太年轻了,又没穿病号服,所以他猜测她一定是哪个病友的侄女或是外甥女。她一副武装到牙齿的牛仔形象:一件牛仔夹克衫、一条牛仔裤外加一双带马刺的牛皮靴,棕色的。我们已经见过面了,只是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她说。她有一张如此表情丰富的脸,以至于他无法一下子判断出她此时此刻的微笑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他就没有理她,躺下假寐,他以为她是闲得难受,没话找话。医院里这样的货色多得很,他总能遇见。听听别人比自己更加不幸的遭遇,毕竟是一种安慰,像心理按摩。连续三天,他都是这样对她保持着沉默。直到第四天,他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个病人,而且得的是跟他一样的病,他的态度终于有所好转,她再问他该怎么称呼,他就说他住院比她早了三个月,所以称呼他“前辈”比较恰当。那好,前辈,女孩挺乖地叫了他一声。我叫安静,一个很俏皮的名字,你也可以叫我静静,她又说。你天天躺在这里做什么?晒太阳呀。晒太阳干吗还要用衣裳遮着?他奇怪地问道,其实,这时候的他,头上也戴着一顶帽子,一顶白色的网球帽,那是因为化疗,他把头发都剃掉了,剃成了一个秃瓢,可以跟陈佩斯相媲美,甚至比他还光亮。我怕把皮肤晒黑了,安静说。把皮肤晒黑不是一种时髦吗?他说。你不觉得那样很媚俗吗,故意将皮肤晒黑,无非表明她是个有闲一族,是个有能力冬天去哈尔滨滑雪、夏天去三亚海滩游泳的中产阶级,而一个皮肤苍白的人则意味着你一年到头只能在办公室或工作间里埋头干活。没劲!她说。挺个性,他想。不过,个性得有点冒傻气,难道你不知道从你迈进这座医院的那一天起,你就与世隔绝了,你就再也不能出去参加化装舞会,再也不能在公园的角落跟男孩子幽会了。你是一个囚犯。据他所知,截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囚犯是站着走出去的。他懒得再跟她费口舌,每次晒太阳的时候,都是安静滔滔不绝地说这说那,而他只管枕着两手打瞌睡。逢上阴天下雨,他闷在罐头盒一样的房里发呆,她就会来敲门。就在他开始习惯了安静在他的耳边碎嘴子唠叨不久,安静却突然消失了。连续好几天,她都没到阳台上来,更没来敲他的门,这让他很不安,而且不安指数一天天地不断地飙升,只要阳台上一有动静,他赶紧就探出头去看,当然,什么都没看见。他曾想过去隔壁看看她,但很快就被自己一票否决了,这可不是他的一贯作风,从他住进医院以后,孤独和冷漠就已经镶嵌到他的基因结构里了。这里所有的病人都是各自为战,一个人的病房、一个人的阳台以及一个人的洗手间,跟火柴盒一样封闭,邻居们大多是老死不相往来,再说,串门在这里的规章制度中也是禁止的。该死的规章制度。他只好拿一本书来打发时间。别人通常读书都是仰躺着,而他则习惯于趴着,两条腿翘着,还把枕头垫在下巴颏的下边。他原来是开书店的,专卖古旧书的那种。病了以后,就把书店兑了出去,整个一锅端,除了本书,他没带走任何东西,包括那个象牙底座的俄罗斯台灯。本书是一个叫洛德依当巴的蒙古人写的,书名叫《在阿尔泰山》,1956年作家版。不是说他对本书有什么偏爱,只是顺手牵羊而已,也算是给自己留下一点念想吧。本书是他带到医院来的惟一的一本书,读过N遍了,大部分的章节几乎可以倒背如流。闲得难受时,他就幻想着自己随着一支地质勘察队攀山越岭,或是在蜃气浮现的漫无边际的大沙漠里跋涉,那里盘羊、黄羊和黄尾羊数百上千地奔驰着,夜晚,他和他的伙伴们露宿在灌木丛中,点着篝火,喝着烈性酒和砖茶,深蓝色的天空中,无数的星星在闪光,他明明知道所有这些,对于他来说,都是不可能的了,可是他还是抑制不住地去幻想,并且反复地用想象去勾勒某些细节。医生说,这是强迫症的症状之一。说来也好笑,以前他曾经是那么的讨厌旅行,每次因为要进货而不得不去北京、上海或香港跑一趟,他就烦,就怨声载道。现在,他变了,变得渴望旅行,可惜,晚了,他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得,别胡思乱想了,还是哪凉快哪呆会儿去吧。隔壁突然传来一阵杂沓的脚步声,接着是推氧气瓶的车轮声,再接着是挪动输液架的声音,他估计,隔壁的那女孩一定是出状况了。他撂下书,一骨碌坐起来,像一只猎犬一样的竖起耳朵,倾听并判断着:这是值班医生来了,诊断完了又走了,这是护士来了,输上液也走了,等隔壁安定下来,他掂着脚尖走到那边去。从这个病房的门到那个病房的门,只须七步,他统计过,不多不少正好是七步。他轻轻推开门,把脑袋探了进去。按理说,他应该先敲敲门,得到允许再进去,可是,别忘了,这是医院,医院里没那么多的规矩,哪个医生护士都是推门就进,从来用不着经过谁的允许。礼节,在许多场合是多余的,譬如医院就是。还有性别,在这里也被抹杀掉了,男女授受不亲那一套,纯属扯淡,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住院病人。安静似乎正在沉睡,沉睡中的她几乎全副武装,输液管、氧气罩什么的一个也不少。玉兰一般苍白的脸上隐隐地现出些红晕,像喝了太多的龙舌兰酒。不过,还好,她的呼吸很均匀。万喜良心上的石头仿佛落了地,悄悄地要退出去。既然来了,就坐一下嘛,安静突然睁开眼睛,说了一句,把他吓了一跳,但他很快地镇定下来,两手揣在裤兜里若无其事地说来随便看看,看看这间病房的大小以及采光如何。她求他陪她聊聊天,她说她已经好几天没有运动了,医生一直让她躺着,无聊死了。他说她其实一直都在运动,随着地球的自转和公转坐地日行八百里,不要以为只有做做俯卧撑或是在跑步机跑一阵才算运动。说得也是,她说。既然她让他在她的床前坐一坐,那就坐一坐呗,这个面子总是要给的。他问她得的是不是也是“那个病”。她干脆地回答说不是,她只是“那个病”的疑似病人,到这里做一个常规检查,很快就会获释。那就好,万喜良松了一口气,连连说她运气好,她也笑眯眯地说自己运气好。她没有询问他的病情,她知道她不该问的,其他地方的病友相见,话题总是围绕着病情,而这里则不同,反正得的都是不治之症,且都是晚期,下场是一样的,还有什么可说的。幸好,她没有得上这种倒霉的病。那就赶紧离开医院,离它越远越好,他对她说。医院是个危险地带,逗留得越久,得的病也就越多,他才住进来的时候,只有一种病,现在倒好,神经衰弱、恐高和焦虑症什么的一古脑地都跑来跟他亲密接触了,轰也轰不走。安静说她也许下周就会离开这,最迟也不会拖到下下周。她觉得他的严肃表情特幽默,幽默得像马尔罗的小说《人的境遇》里所形容的那个词儿:一只板着面孔的麻雀。他拿手指头弹了一下输液瓶子,用老电影里日本鬼子惯用的腔调问道,这是什么的干活?哦,我只是一直持续高烧,小毛病而已,安静笑着答道。他发现,她的笑所表达的意义有时候比语言更丰富,更有内涵。一缕头发遮住了她的眼睛,他很想替她撩到脑后去,犹豫了一下,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转身走开了。前辈,你给我签个名再走好不好?她温柔地央求说。我又不是明星,签什么名呀,他说。可是,她的那种温柔极具杀伤力,让他感到无法抗拒,他发现,他根本左右不了那温柔,那温柔反倒能左右他。我认识的所有人都会给我签名留念,而且还要记下详细日期,这样一来,闲时,就可以翻翻看,回想一下跟谁怎么相识的,相识多久了,不是挺有意思的吗?她说。他苦笑着一边说她怪癖,一边还是给她签了名,也许到明天他就会后悔了,后悔他让她耍了。她以前的确是经常搞这样的恶作剧,看哪个人不顺眼,就纠合上几个死党,追在人家屁股后面让人家签名,一脸的偶像崇拜表情,要多虔诚有多虔诚,非得把对方弄得狼狈不堪不可,她们才找地方偷着乐去了,不过,这一次,她却不是整蛊,只是想让他多陪陪她,她很晕。他跟她再次见面已经是三天以后了。见面的一刹那,他的心怦然一动,眼风里甚至还流露出某种近乎欣喜的光泽,但很快就加以抑制,绷起脸来,尽可能地使自己处于一级战备状态,基本上属于装他妈孙子那种。你好了?他故意冷冷地问了一句。好些了,安静拍了拍巴掌说。一脸的轻松。好些了就该回床上躺着去,别乱跑,小心再伤风感冒,他说。显然,这是逐客令。本来,安静想说你以为我是纸糊的了,可是当她看到万喜良如此的庄严肃穆,灵机一动,就说我来是有三件事要说给前辈听,第一,是感谢前辈在我发烧的时候去慰问我;第二,是向你道个别,也许我明天就要出院了;第三,安静挠了挠头皮,一副欲言又止的架势。第三是什么?他果然中了她的诡计,迫不及待地问道。她要的就是这种艺术效果。第三,是我想坦率地告诉前辈,你不仅酷,而且很帅,她一本正经地说。这时候的万喜良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让这个小丫头给耍了一把,又好气又好笑。我帅不帅我比你清楚,黑不溜秋的跟烤地瓜一个颜色,没办法,从生下来就这模样,压根不知道什么叫年轻,不过,算命的告诉我,活到八十岁我还是这德行,也不会见老。行了,你要说的话已经说完了,可以自由活动了,走吧,他说。你跟我说一会儿话不好吗,我怕一个人呆久了,会失语的,她恼怒了。即便是恼怒的时候,她也依然保持着天性活泼的本色,所以会给人家留下这样一个印象,得之于她薄的透明的嘴唇和那双明澈的大眼睛。早知如此,我就该去住八个人一间的大病房,起码有个人做伴,她说。万喜良无言以对,因为万喜良也有过类似的念头,搬到大病房去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有一堆人陪着你一起呻吟,而且病人们还可以组织起来,成立个什么什么协会,共同跟疾病作殊死的搏斗,听说,病人家属也搞起了俱乐部,每天传播各式各样的偏方,包括烧香念佛之类的,即使病人死掉了,这些家属仍然继续来往,跟走亲戚一样,岂不有趣?只是,病人们聚集一堂发牢骚却让他受不了,丈八汉子哭天抹泪:我怎么这样倒霉呀,张三多么多么缺德,李四多么多么卑鄙,他们都平安无事,我老实巴脚一辈子,偏偏让我摊上了这种病,老天不公啊,等等等等,能把人烦死。靠,他们忘了毛主席说过的那句诗了:牢骚满腹防肠断。你真要怕失语,就每天拿一本书念,最好是话剧剧本,《雷雨》呀《屈原》呀什么的,可以根据不同角色的不同语气高声朗诵,这里好多人都是这么做的,他给她出谋划策道。

编辑推荐

《带我去阿尔泰》描写了一对身患绝症的恋人,历经了一段诗情画意般的爱情。尊重生命,尊重爱,是作者永远不变的命题。与雪屏以往的创作相比,这部书似乎更唯美也更温馨。在这个走向生命终点的爱情故事中,主人公的一颦一笑,都能引起读者心灵深处最质朴的情感震撼。一对身患绝症的恋人,在医院里历经了一段诗情画意般的爱情。身体的桎梏没有封锁他们对爱与灵魂的追求,死亡来临之前,他们的心灵到达了向往已久的阿尔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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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9条)

 
 

  •   还好,有点虎头蛇尾
  •   读过两遍,还要读第三遍。
  •   两本书一起买的,以为能好看,结果,还不如作者的上一本书,实在是没看进去。
  •   发过来的是一本封面都有些发黄的书
  •   故事的文字虽然简洁,但却处处显露出一种纯洁、至死不渝、刻骨铭心的爱,可为动人和可歌可泣。我不由的感叹,那才是人间最真的爱。故事发生在医院,更令人有一种悲凉感。但爱的力量将死亡彻底打垮了,到处充满着温馨、甜蜜和快乐。
  •   情节设计的有点荒诞,但是让我沉醉不已。很唯美的感觉,梦幻一样的体验。
  •     “我坐在床前,望着窗外,回忆满天…
      生命是华丽错觉 时间是贼 偷走一切…”—《如烟》
      
      晚上看天气预报说,明天阿勒泰地区零下30度,积雪60厘米…突然想起这本书…
      
      
      他们在一所绝症疗养院里相爱…
      他们一起晒太阳,一起偷跑出去逛街…
      他们计划好路线去书里描述的阿尔泰看雪…
      
      后来他们没有办法下床了…
      护士把他们的床并在一起…
      于是他们又能一起牵着手了…
      
      他们幻想着婚后的蜜月旅行…
      终于来到了阿尔泰…
      在风雪中的帐篷里…
      他们疯狂的做爱到天亮…
      然后紧紧拥抱…像健康人一样…
      
      故事的最后他们终于幸福的睡去,在梦里到达了阿尔泰…
      
      有一天,突然发现生命开始倒计时,才会发现那些爱情和梦想是多么的重要…
      
      万喜良告诉医生:一是我要捐献我的眼角膜,因为我还没有看够这个世界,二是我要捐我的生殖器,因为它还没有用过…
      
      那些无疾而终的感情啊,那些不肯投入的爱情啊…等到生命的终结,才会唏嘘后悔…
      
      那些回不去的街道,看不见的灯光,我们伤害过的人啊…
      都只能这样了吧…
      
      有时候,谁都会这么期待…希望有谁能突然出现,伸出手说:我带你走…
      
      好吧,那我就坐在这里…
      坐在阿尔泰的雪中…
      等你来寻找你的爱情和梦想
  •      我很怕死,这一是来自人类的动物本能,二是来源于幼年的经历。结论:我是个胆小鬼。我会在夜里对爱的人大叫:我怕死,我怕一个人死。
      
       我长得很像我的母亲,这是得到很多人评价后的结论。我的母亲是心气很高的人,知识分子。在回国缠绵病榻的那两年,她对我讲她病友的故事,给我讲她美国的朋友,内容我已经不记得,可她的神态我是记得的,现在回想来总会使我联想到花朵。我记得她的玫瑰红的线帽子和她因病消瘦下来的躯干和四肢。她原本是丰满的女人,个子也并不高,清瘦使她看上去玲珑姣小。她在见我的时候总是微笑,微笑里带着淡定。我是她的花朵,也许还是太阳。只是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不过我的从容与平静也是让她少了一些难过的。我是个早熟且见过世面的孩子,而且对人对事多少比一般孩子要寡淡一些,或者说那时比现在更懂得掩藏。再说我也是懂事的,只是长大了这许多年反而不仅停滞不前而且退步了,动辄情感失控。医院里的那些日子像是潜意识里的过往,记忆已经模糊了,端的有剩下一种熟悉感,并不新奇也不无来由的恐惧。
      
       那时我正在和落吵架。那时几乎天天和她隔着几百里地吵。我动辄就哭,她也常常硬起脾气说些气话。论起脾气我不知能不能厚着脸皮的说我跟她是棋逢对手,也许她是不认可的。那时候好像正是吵得厉害,我现在的某道痕迹大概是那之前不久的事情。落看这个故事对我说,我们应该好好在一起。那大概是吵得厉害的最后一次吧。那之后我们吵架似乎都有一定之归,大家都不会再去触及了。我和落是在程度上相仿思想上大不同的两个固执到家的人。吵架,刺伤,不甘,互相妥协就是我们必修的相处模式。落说,要是我死在她前面她会陪着我。
      
       我一直在根据落告诉我的只言片语想象作者是怎样的一个人,好几次在想象中思考我和落一起见他时可能的样子。当然这不过是一种完全不可能的想象,就像那从不曾实现的阿尔泰之旅。
      
       书中的不是爱情,而是精神的生命力和每个绝症病人都看重的尊严。
  •     这是唯一的一本看过之后存下来,甚至还小读一遍的的网络小说。
      
      笔者笔触细腻,将单纯而绝望的爱淡淡道来,明明读到心碎却幻想着希望。
      
      推荐之作!
  •     2050年————也许爱与相爱……
      
       不瞒您说,我年轻的时候,一谈恋爱就常常考虑是否要分手。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合理的,非常合理的。为了任何一点小事,吵嘴、斗气,然后想分手。年轻时候就是喜欢这么想。把爱情看的飘忽得很。
      那时候,我正和一个很乖很乖的男孩子恋爱。如果你也玩星座,我不知道现在的孩子是否还喜欢讨论星座这件事情,那时候,我和我的朋友们很迷这玩意儿。所以,你知道,我是狮子座的姑娘,脾气又直又火爆,如果星座真的准的话,恩,我是相信的。那个男孩子呢,很温顺,任由我摆布,或者说,其实,是他很宽容,宠着我,让着我。总是这样的,如果有人太过在乎你,你便开始不在乎他。
       我不知道爱情是不是会在很多年以后变了概念,总之,那时候,我年轻时候的爱情,是那样子的。我会随意的冲他发火,他只是笑笑,哄我。我不准他这,不准他那,自己却会随心所欲的想怎么玩儿怎么玩儿,你看,这实在是很差劲的做法啊。但是,后来,我不这样了。
       2008年,我想你们应该不是很记得吧。那一年,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那时候,我很年轻。也是在那一年,我忽然就长大了。也许你可以去网上查一下,是的,不过,也许这些事情早被人们忘记了。那就还是由我来告诉你吧。
       2008年本来是喜庆的一年,中国第一次举办奥运会。年初的时候,这个气氛 就酝酿了起来,渐渐的越来越浓,全民健身、全民奥运,总之,全国上下都很欢腾。但是,也就在这一年,全国各处却出现了很多的灾难。
       2008年1月10日起特大雪灾,中国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9个省级行政区均受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死亡60人;失踪2人,紧急转移安置175.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270.8千公顷;倒塌房屋22.3万间,损坏房屋86.2万间;直接经济损失537.9亿元。其中湖南、湖北、贵州、广西、江西、安徽等6省、区受灾最为严重。
       4月28日凌晨28日凌晨,胶济铁路发生一起客车脱线相撞重大事故,造成72人死亡。
       5月12日汶川发生8级大地震。汶川地震是中国自我国建国以来最为强烈的一次地震,直接严重受灾地区达10万平方公里。全国有68858人遇难,失踪18618人多,受伤366586人多。国务院宣布5.19-5.21为全国哀悼日, 5月19日14时28分,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那是我所经历过的印象最深的事情。全国人民,甚至外国人民都在深切的关注着地震救灾的进展。我曾花了几天的时间,浏览关于大地震的消息,看到里面无数的感人故事,一次一次的泪流满面。那时候,我忽然就懂了什么。
      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故事,全都烟消云散,再多的纠结,再多的埋怨,再多的想要而无法得到,再多的爱恨情仇,还有什么意义?
      
       我们活着,我们以为,明天还会有以后,然而未必。
       你看那欢笑的孩子,在某一刻忽然就闭上了眼睛和呼吸;那伸出的绝望的手势,在召唤着生的希望;那被泥土包裹的书本,载满孩子的天真;那平凡而伟大的母亲,临死的时候写下:我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还有那舍弃生命,救助别人的人们,在越来越物质化的世界中猝然发出的崇高的璀璨的光芒。
       那个时候,我真的被震撼了。要知道,那个时候,我们那一代人,都显得有些麻木。四处都有人在咒骂我们80年代的孩子,是令人绝望的没有未来的。然而,在真正的灾难面前,80年代的孩子们却都发出了令人不可思议的力量,他们的坚强,他们的勇敢,置身灾难的孩子们在真切的表现着,幸运的没有遭遇遭难的孩子们,却都受到了更多的洗礼。我们那一代,也许,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成熟起来的吧。也许真的是多难兴邦吧。
       在你明白了一些事情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变得现实了,不那么幼稚了;而在你明白了更多的事情的时候,你就又会发现,你真正想要守住的,真正觉得有意义的却又变成了你儿时最单纯的那些理想。但那不是幼稚了,姑且叫作一种“拙”,绘画的最高境界是“拙”,就是显得幼稚,其实却很老练很有功底。
       所以,从那时候起,我懂得了珍惜眼前的一切,珍惜心底最纯真的心思。和我恋爱的男孩子,也就是现在我亲爱的老伴儿,我觉得他总是像年轻的时候一样英俊,一样令我着迷。于是我想,我们会一起到老,到死,一起书写那个天荒地老的神话。
      
       《带我去阿尔泰》其实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对身患绝症的男女,在生命已经倒计时的时候,所用心成就的绝美的爱情。当大家都知道,每一天,每一分甚至每一秒都是多么的令人留恋的时候,这段爱情变得悲情而唯美。性与爱,都变得单纯而美好~
       当我翻看第一页的时候,我就觉得略显幼稚,巧合太巧合,相遇太设计。但是当我读到最后,换用另一种角度来读的时候,我发现,它是一个很难得的很纯粹的爱情故事。你仅仅把它当作一个末日爱情来想象,这种爱情故事,是不是真的很完美,很纯粹。生命其实,也许,只是爱情的一个物质寄托。爱本身才是纯粹精神的,于是它是永恒的。
        于是,请你,现在,比任何时候都要爱这个世界,爱这个世界的所有,以及相爱。
       读一本书,爱一个人,过一生。
      
  •   哦,后来真的见到那个半死不活的作者了。不知道几年过去了他病病怏怏的怎么样了。
  •   
  •   我爱陶不安
  •   伤痕文学的两个特征——纯,亦或装纯。
    o(∩_∩)o...哈哈
  •   纯精神的爱,永恒延续!
  •   好! 鼓掌.....
  •   伤痕文学?这个提法你是不是用错了。
  •   才女写书评。
    木看过这书。
  •   看早了,应该在2050年的时间再看.....看一篇文章,知一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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