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简报(第45卷)

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作者:北京公旻汇咨询中心 编  页数:82  

前言

  近期在公益圈内外沸沸扬扬的两起风波,都与政府对NGO的资源管控有关。  2009年的风波,缘于若干家公益基金会2008年初被要求就捐赠收入缴税。基金会联名提出异议,不料等待的结果却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11月11日联合下发的“越来越收缩”的两则通知。通知对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和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作了明确规范,规定捐赠收入属于免税之列,但前提是机构需要进行免税资格申报并获批。而据报道,当青基会财务人员找到北京税务征管机关申报。结果是无人接收,因为新的财税通知还没有进入地方税务实操系统,事情仍然悬而未决。  此外,通知明确规定对基金会的增值收入进行征税,压缩了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对非营利机构的营利性收入免税的议价空间,还将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也排除在免税收入之外。此举激起公益界强烈反弹,包括南都、青基会、友成等基金会在内的公益基金会再度联名抗议。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也针对这两个通知提交了议案,建议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上述两项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和修改。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刚一出台,就让草根NGO猝不及防。  通知规定,接受国际捐赠的国内机构,要向开户银行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手续,其繁复程度因机构类别不同而异。针对企业设定的条件最为严格,而县级以上(含)国家机关、不登记和免予社团登记的部分团体。只需提交申请书就可办理,在管理上体现了亲疏有序的差异化政策。一家工商登记的组织因一笔小额捐赠刚刚到账,干脆直接撞到了“枪口”上。拿着捐赠协议接洽公证机构,它们要么以尚无先例打起太极,要么要求国外捐赠方到场。  这项捐赠新规的可操作性大有值得商榷之处。国内的公证机构是否有能力去核实捐赠协议的真伪?如果不能,公证程序必然流于形式,无法满足真正的监管意图。此外,要捐赠方千里迢迢到场公证,在多数情况下,很可能等于将捐赠方拒之门外。  政府加强外汇监管,杜绝利用捐赠洗钱,出台新规无可厚非。但如果缺乏可操作性,必然有违“完善捐赠外汇管理。便利捐赠外汇收支”的目的。

内容概要

  《2010春中国发展简报:第45卷》(中文)由北京公旻汇咨询中心编写,结合其网站为NG0的行动者和关注NG0的公众提供实时的有关发展问题的资讯、报道,刊载NG0自身发布的信息,并发布相关咨询意见和研究成果。北京公曼汇咨询中心还有选择地参与某些领域NG0的倡导行动,希望这些行动有助于改善NG0的总体生存空间和法律环境。

书籍目录

时讯 《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2009 NG0版)》即将付梓出版关注 慈善会系统的转型去向中国扶贫基金会迈向国际化资助方与受助方需建立平等的伙伴关系专题 哥本哈根:压力和挑战中的中国元素哥本哈根的思考气候公正运动:自下而上的全球化观察 蜀光:西南本土NG0的实践样本社区的故事NG0携手政府参与式扶贫蜀光的工作手法观察:在低调中思考和行动域外 旧金山湾区环保NG0访问掠影实践 在市场与公益之间寻找平衡支点“公平贸易”能否保障弱势生产者公平受益特别报道当前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特点和分析酸甜苦辣合作社杨云标:合作社内部要形成“心灵凝聚力”白亚丽:推动合作社的思考徐华朝:我们的有机种植合作社一个“失败”的牧区合作社实验百信与益民:“金融新政”下的资金互助社非平衡发展中的合作社机构 打工子弟爱心会JA中国(国际青年成就中国部)

章节摘录

  “慈善文化更多的是基于公民的一种自愿参与,被动和强迫性的慈善行为会导致公民可能对慈善会产生一种逆反心理,有时候还会形成恶性循环。”邓补充道。  不过,民政部慈善和社会捐助处郑远长处长也提示,各地的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和阶段不同,存在的现象既有不合理的地方,也有合理的成分。目前应探讨如何引导,逐步完善和改进不合理的因素。对目前的慈善发展模式,一棍子打死不利于摸索,要允许一些地方开始实践。“就像改革开放初期一样,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郑认为,现在的状况既有政府部门和一些工作人员的观念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主动采取政府购买慈善组织服务的意识不强等原因,跟慈善力量本身承接大量政府委托服务的能力不足也有关系。此外,也涉及现有的体制机制,特别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进展不快等问题,使得大量本可以由慈善组织承担的工作内容,仍由事业单位在实施。  针对学者提出的“政府的参与压缩了民间的空间”观点,郑远长处长表示不认同。相反,他坚信“慈善现阶段的矛盾,是整个慈善的空间没有有效开发出来。如果方式得当,政府的推动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开发。目前,政府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中,越位实际上是显性的,而缺位的问题更突出。”问题在于,政府“参与”推动民间慈善的种种举措,似乎并没有让人看到明显的实效。  学者邓国胜认为关键在于政府和慈善会的关系,应该是“政社要分开,管办要分离”。而慈善会的整体转型并不会一帆风顺,最主要的阻碍来自慈善会系统内部,一是没有压力,社会包括学界对慈善会系统监督不够。二是没有动力。因为慈善会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地方政府,因此很难有跟政府主动脱离的意愿。三是没有能力。慈善会系统长期依赖政府,形成了一套与政府相似的行政官僚体系,缺少能力来推动内部体制的改革。  对此,邓国胜解释说自己正在担当一个学者的角色,发出呼吁给慈善会施加一些压力,“推动慈善会系统逐步与民政系统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工作关系,希望慈善会在未来能够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此举得到了慈善和社会捐助处处长郑远长的认可和赞赏。“越位”还是“缺位”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毫不客气地指出,慈善会目前体制转变还在其次,关键是如果民政部门不改变目前与慈善会系统的关系,慈善会的转型成功仍不可指望。  杨团认为,中国的社会组织以与政府的关系远近形成了差序格局。社会组织越是靠近政府,拥有的资源优势、资源配置和组合的权力优势就越多,发展的条件就越好。无疑,中华慈善总会及各地慈善会处在这种格局的最里层。  此外,更重要的是,民政部门不仅是慈善会系统的登记管理部门,同时又是负责慈善事业发展的部门。正是这种慈善会与民政部门的“天然”关系,很大程度上让慈善会系统直接或间接成为民政部门在各层级或各地方开展慈善事业的最有利、最便捷的通道和载体。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意味着政府对慈善的态度,不仅仅停留在政策、法律空间的创造上,更多的时候,是把它作为自己的政绩来抓。  杨团解释,“地方政府对该政策的理解有误”,使得政府热衷慈善,以此来增加自己的政绩和名声。尤其是在2006年左右在沿海城市如山东、浙江刮起来的“慈善风暴”,采用冠名基金的方式向中小企业募集资源,在一定程度难以摆脱行政募捐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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