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玫瑰

出版时间:2008年  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作者:蔡智恒  页数:250  
Tag标签:无  

前言

写在《夜玫瑰》之后《夜玫瑰》在2002年11月初版,距今刚好满五年。为了再版我又重读一次,在12万字中大约删去400字。原以为会删去更多,但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发觉它相当完整且赘述很少。虽然很多人从夜玫瑰这名字推论出这可能是部酒店小姐的回忆录,或是肚皮舞娘的血泪史。但很遗憾,它只是一部平凡的小说。或许有人有异议,认为它包含了土风舞、水利工程、灵异事件、一只神奇的狗,所以应该不算是平凡的小说,而是奇怪的小说。《夜玫瑰》全文共分14章,有一个最大的特点:每章的异体文字连起来约1万1千字,也是独立而完整的故事。那是一个关于“学姐”的故事。主要的部分将近11万字,主角是“叶梅桂”。这两个故事整合得不错。(我可以说实话吗?)于是《夜玫瑰》明显分为两个主要场景:跳土风舞的广场、七c的客厅。一个是回忆的过去,一个是正在进行的未来。请试着想象舞台的一端灯亮了,一群年轻男女跳着土风舞,说了一些话,然后灯暗;另一端灯亮了,一男一女坐在客厅中的沙发交谈。借由灯光交替,故事往下进行。《夜玫瑰》的源头,其实只是那个关于学姐的故事而已。在大一时,我们班曾参加土风舞比赛,这是成大新生的传统。比赛完后一星期,土风舞衽为所有参赛者举办一个晚会。我跟班上同学在晚会里玩得不亦乐乎,直到听见:“请邀请舞伴。”那年我才18岁,天真而害羞。(没错,我也曾天真害羞,就像杀人犯也曾蹲在地上玩泥巴一样。)我连跟陌生女孩开口问路都会不好意思,何况是邀她跳舞呢?所以我有些惊慌失措,想逃离现场。有个学姐发现了我,面带微笑直接向我走来,牵住我的手融入圆圈。那时响起的音乐。要跳的舞,便是夜玫瑰。我根本不认识那位学姐,她也没自我介绍。她只是脸上挂着温暖的笑容,一步步引导我跳夜玫瑰这支舞。舞跳完后,她说:“学弟,以后别害羞,要大方一点。”然后笑了笑,便走了。或许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我日后常想起这段往事。并同时忆起当时愉悦的气氛。以前常有个想法,希望能再次遇见那位学姐,然后跟她说声谢谢。日子久了,学姐的面貌和声音已经模糊,即使在路上擦肩也不认得。渐渐的,我将这种感激之情转移到夜玫瑰身上。也许将来某天,我成了公司的高级主管,带着客户到酒店应酬时,说:“把你们店内花名叫夜玫瑰的小姐叫来坐台。”然后我给她很多小费,算是聊表谢意。没想到最终我完成了《夜玫瑰》这部小说,我很有成就感。也才算是了却心愿。每个人经常被偶然交会的人或是偶然发生的小事改变人生。我很感激那位学姐,她让—个害羞的小男生,开始学习大方与自在。虽然现在有点学习过了头。《夜玫瑰》这题材其实相当难写,尤其它又刚好在《檞寄生》之后。很多人认为《檞寄生》是我作品的高峰,它的波峰甚至比《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高。于是在浓烈的《檞寄生》之后,《夜玫瑰》显得特别平淡。我以为这就是生活的味道。人生在浓烈之后,往往能体会平淡才是真味。就像吃了一顿烤猪排后,你不会期待接下来的是海鲜火锅。最好是来杯热茶、热咖啡,或是甜点也行。《夜玫瑰》原本就是“寂寞”的小说,所以场景与氛围不能绚烂。如果你问我:以“寂寞”为题,是否暗示作者很寂寞?关于这点,李白做了解释。李白的《将进酒》中有句:古来圣贤皆寂寞。说的就是像我这种人。啊?我说溜嘴了。请你装作没看到,也当我没说。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夜玫瑰》一开始不到两百字的叙述中,出现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这是我故意的,很无聊吧?我果然是个幼稚而任性的作者。还有一个更任性的地方,就是我把水利工程的专业知识写入小说。很多人说他们看了头很痛,有的人甚至装死,然后跳过。这表示作者的能力不够,不能将枯燥的专业知识与小说完美结合。但文中所举的李白《将进酒》诗句、李冰的都江堰、美国密西西比河的裁弯取直等例子,这几年不断有读者告诉我,他们从中得到领悟与能量。虽然小说中的主角是寂寞的,但作者却因为这些鼓励而不寂寞。我念了13年的水利工程,毕业后也一直从事水利工程的相关研究。在台湾有很多默默奉献的水利工程师,他们像清澈的水,滋润这块土地。我将主角柯志宏的背景定为水利工程师,并借由他口中说出:“水利工程存在的意义,不在于被重视,而在于被需要。”希望能与所有水利工程师共勉。很多人以为文中的两条线——学姐与叶梅桂,最后应该要交会。最好是柯志宏牵着叶梅桂的手逛街时,碰见学姐背着孩子在卖玉兰花。突然间天色变了,乌云迅速团聚,天空响起几声闷雷。柯志宏不自觉松开牵住叶梅桂的手,愣在当地久久不能动弹。但叶梅桂却与学姐扭打在一起,而孩子则在地上放声大哭。坦白说,学姐与叶梅桂如何相遇的念头也曾存在于我脑海中。但如果这样处理,那就是小说,而不是生活,也不是人生。大部分人的一生,都会有所缺憾,也正因缺憾,让我们更成熟或是更珍惜一切。“就让学姐在我记忆中的广场黑夜,娇媚地绽放;而让叶梅桂在我往后生命中的每一天里,娇媚地绽放,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有个朋友说他看到时很感动,然后说学姐和叶梅桂不同时出现才是对的。因为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最后他叹口气说我变成熟了。我说他疯了。后来仔细想想,也许我真的变成熟了。但即使我人变成熟,仍然是个幼稚而任性的作者。《夜玫瑰》文中出现这样的对白:“念水利工程当然做水利工程师,难道去当作家吗?”这是对自己的警惕,当然也算是一种任性的自嘲。当一个幼稚而任性的作者,好像也不错。蔡智恒2007年11月于台南

内容概要

  为了工作来台北打拼的工程师,找到了他在陌生城市的第一个棲身之所,叶梅桂是他的房东。工程师在叶梅桂的眼中读到了属于自己的寂寞,在叶梅桂如井般深遂的眼神中,启动了柯智宏脑中大学社团学姐跳舞的身影。那是大一时,学姐帶他跳的第一支舞以色列的民谣《夜玫瑰》,学姐翩翩舞姿深深打动着他。  台北生活的每天每天,白天的工作是精密逻辑思考的,晚上和叶梅桂的交往是温馨的,也是惊险万分的。面对神秘刁蛮的叶梅桂,柯智宏那大刀阔斧的治水本事也派不上用场,只随着叶梅桂的一切起舞。別忘了还有可爱的狗狗小皮。

作者简介

蔡智恒,昵称:痞子蔡。 1969年出生于台湾嘉义县。 1998年发表第一部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掀起全球华文地区的“痞子蔡”热潮。

章节摘录

我循着纸上的地址,来到这条位于台北东区的巷子。尝试了四次错误的方向后,终于找到正确的地方。按了七楼之C的电铃,没人接听,但两秒内大门就应声而开。电梯门口贴着“电梯故障,请您原谅。多走楼梯,有益健康”的字条。我只好从堆放了八个垃圾桶的楼梯口,拾级而上。爬到七楼,看见三户人家沿直线排列,中间那户的门开了五公分左右。我走了九步到门口,推开门,走进去。看了一眼,阳台铁架上的六盆植物。夕阳从西边斜射进来,在阳台走道和盆栽的叶子上,涂满金黄色。转过身,然后屈身脱去皮鞋,走进客厅。“打扰了。”我说。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客厅的摆设,一条黄色的长毛狗,向我扑过来。我双手马上护着脖子,蹲下来。“小皮!不可以!”耳边传来女子的低喝声。然后我感觉那条狗正在舔我的右手掌背。“你在做什么?”女子应该是问我。我缓缓放下双手,站起身,摸了摸正跟我摇尾巴的狗。客厅有五张蓝色沙发,左、右各一张,中间三张。沙发成马蹄形,围绕着一个长方形茶几。女子坐在中间三张沙发的中间,右脚跨放在茶几上,看着我。“自卫。”我回答。“这样为什么叫自卫?”她又问。“一般的狗都是欺善怕恶的,会采取主动攻击的狗很少。”“是吗?”“嗯。所以当狗追着你吠时,如果你转身向它靠近,它反而会退缩。”“如果你转身靠近,而它并未退缩时,怎么办?”“问得好。这表示你碰到真正凶猛的狗,或是疯狗。”“那又该如何?”“你就只好像我刚刚一样,护住脖子,蹲下来。”“为什么?”“很简单啊。除了脖子不要咬外,其他地方都可以咬。”“你这小子有点意思。”她坐直身子,收回跨在茶几上的右脚,笑了起来。“小子?”“我通常叫不认识的男生为小子。”“哦。”“请坐吧。”她指着她左前方的沙发。“谢谢。”我坐了下来。“小皮好像很喜欢你。”“应该吧。”“可是它是公狗呀。”“公狗也可以喜欢男生啊。”“那母狗怎么办?”“这跟母狗有关吗?”“当然哕。如果公狗都喜欢男生,那母狗不是很可怜吗?”“母狗不会可怜,因为母狗可以骂人。”“怎么说?”“母狗的英文Nbitch,外国人常用bitch来骂人。”“小子,你到底是来干吗的?”她微蹙着眉,双手交叉抱住胸前,眼睛直视着我。“我是来租房子的啊。”“那你为什么一直跟我谈狗呢?”“大姐,是你一直问我狗的问题。”“大姐?”“我通常叫不认识的女生为大姐。”原本坐在地上听我们说话的小皮,开始走到我脚边,闻着我的裤子。“小皮真的很喜欢你。”“嗯。”我又摸摸小皮的头。“你也喜欢小皮吧?”“嗯。这只狗很乖。”“什么叫‘这只狗’?它对你这么亲近,你却不肯叫它的名字?”她提高了音量。“是是是。”我赶紧补了一句,“小皮真乖。”“所以我决定了,房间就租给你。”她站起身说。“可是我……我还没看到房间啊。”“哦?房间不都长一样?都是四方形呀。”“我还是看一下好了。”“你真不干脆,枉费小皮这么喜欢你。”“大姐……”“别叫我大姐。我叫叶梅桂,梅花的梅,桂花的桂。”“那月租呢?租屋广告上只写:月租可商议。”“这里共有两个房间,房东开的租金是一万五,所以我们各七千“你不是房东?”“不是。我住这里两年多了,房东在国外。”“既然月租已定,那还‘商议’什么?”“水电费呀。”“哦。水电费怎么算?”“我觉得水电费由我们三个均分。你觉得呢?”“三个?”“嗯。你、我、小皮。”“小皮要付水电费吗?”“它也是这里的一分子,为什么不付?”“可是它毕竟只是一只狗。”“狗又如何?我们都要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不能偏袒。”“说得好!它当然要付。”我竖起大拇指,敬佩她的大公无私。而且小皮如果也要付水电费,我就只需付三分之一,何乐而不为呢?“不过考量到小皮目前还没有经济能力……”“经济能力?”我张大嘴巴。“所以小皮的分,由我们两个人帮它分摊。”“这不公平!”轮到我站起身,提高了音量。“身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你竟然跟狗计较水电费?”“这不是计不计较的问题,而是……它是你的狗啊。”“但小皮也喜欢你呀,你不觉得,你该报答它的喜欢吗?”“你说来说去,水电费还是只由我们两人均分。”“小子。”她笑出声音,指着我,“你终于变聪明了。"小皮这时突然站起,前脚搭在我裤子的皮带上,张开嘴,吐出舌头。”“你看,小皮也同意了。依照资本社会的民主法则,已经二比一了。”“它这样未必叫同意吧,搞不好是同情。”“同情什么?”“同情我啊。”“好啦,男子汉大丈夫别不干不脆的。就这么说定了。”“大姐……”“我说过了。”她打断我的话,“我叫叶梅桂。”我还没开口说话,她转身进了房间。没多主,她从房间走出来,抛给我一串钥匙,我在空中接住。“你随时可以搬进来。”她右手一指,”你的房间就在那里。”说完后,她又转身准备进房间,走了一步,突然回过头:“夜玫瑰。”说完后,她走进房间,关上房门。浓黄的灯泡亮光,略显刺眼的白色水银灯柱,映着广场上围成一圈跳舞的人,脸孔黄一阵白一阵。音乐从一台老旧的收音机中传出,虽然响亮,却不刺耳。旋律不是爱来爱去的流行歌曲,也不是古典音乐,像是民谣。曲调非常优美,听起来有种古老的感觉。这跟我们这群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女,似乎不相称。乐声暂歇,随即响起一阵鼓掌声,众人相视而笑。不知是拍手为自己鼓励,还是庆幸这支舞终于跳完?“请邀请舞伴!”一个清瘦,嗓门却跟身材成反比的学长,喊出这句话。我突然觉得刺耳。看了看四周,热门的女孩早已被团团围住。有的女孩笑着摇摇手,有的则右手轻拉裙摆、弯下膝表示答应.学长们常说,女孩子就像蛋糕一样,愈甜则围绕的苍蝇愈多。我只是一只小苍蝇,挤不赢那群绿头苍蝇。只得效法鲁迅所谓的阿Q精神,安慰自己说甜食会伤身。然后缓缓地碎步向后,离开广场中心。邀舞的气氛非常热闹,我却想找个地方躲起来。2我,28岁,目前单身。从台南的学校毕业后,当完兵,在台南工作一阵子。后来公司营运不佳,连续两个月发不出薪水,之后老板就不见人影。同事们买了很多鸡蛋,我们朝公司大门砸了两天。第三天开始撒冥纸,一面撤一面呼叫老板的良心快回来哦。当同事们讨论是否该抬棺材抗议时,我决定放弃,重新找新工作。没想到正值台湾经济不景气,一堆公司纷纷歇业,也产生失业荒。在台南找工作,已经像是缘木求鱼了。彷徨了一星期,只好往台湾的首善之区——台北,去碰碰运气。很幸运,在一个月后,我收到台北一家工程顾问公司的录取通知。是收拾好细软,离开了生活二十几年的台南,上台北。是收拾好细软,离开了生活二十几年的台南,上台北。台北后,我先借住在大学时代的同学家中。他是我的好朋友,我曾帮他写过情书给女孩子。他很慷慨热情,马上让出他爷爷的房间给我。这怎么好意思,那你爷爷怎么办?”我问。“我爷爷?你放心住吧,他上个月刚过世。”我无法拒绝同学的好意,勉强住了几天。每天晚上睡觉时,总感觉有人在摸我的头发,帮我盖棉被。后来想想,长期打扰人家也不是办法,就开始寻找租屋的机会。连续找了三天,都没中意的房间。我其实不算是龟毛挑剔的人,可是我找的房子连及格都谈不上。环境不是太杂,就是太乱,或是太脏。而且很多房子跟租屋红纸上写的,简直天差地远。例如我曾看到写着:“空气清新、视野辽阔、可远眺海景”。到现场看房子时,我却觉得即使拿望远镜也看不到海。“不是说可以看到海景?”我问房东。“你看……”他将右手不断延伸,“看到那里有一抹蓝了吗?”“是吗?”顺着他的手指,我还是看不到海。“唉呀,你的修行不够。”房东拍拍我肩膀,“心中有海,眼中自然就会有海。”“啊?”我还是莫名其妙。“来住这里吧。这里的房客都是禅修会成员,我们可以一起修行。”“有没有不必修行就可以看到海的办法?”“你还是执迷不悟。”房东叹了口气,“我们抬起头就可以看到月亮,但这并不代表我们离月球很近,不是吗?”“所以呢?”“所以我们不能用肉眼看东西,要用‘心’来看。”他盘腿坐下,闭上眼睛,缓缓地说:“来吧,执著的人啊。请学我的动作,先闭上眼睛。”接着双手像蛇,在空中扭动,画出几道复杂的曲线,最后双手合十:“摒除杂念,轻轻呼吸。看见了吗?夕阳的余晖照在海面上,远处的渔船满载着晚霞,缓缓驶进港口。听见了吗?浪花正拍打着海岸,几个小孩在海堤上追逐嬉戏,有个小孩不小心跌倒了在叫妈妈。而沙滩上的螃蟹也爬出洞口彼此在划拳……”我不敢再听下去,赶紧溜走。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我关门的声音?随着晚上睡觉时被摸头的次数愈来愈多,我愈心急找新房子。昨晚睡梦中,好像听见有人说了一句“小心着凉”。结果今天早上睡醒时,我发觉身上盖的是红色的厚棉被,而非入睡前的黄色薄被。于是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今天一定要找到新房子。“雅房分租。公寓式房间,七坪,月租可商议。意者请洽……”这是一张红纸上的字,贴在电线杆上。我把上面的电话号码抄了下来。虽然这是我今天抄的第八组号码,但我决定先试这个。这份租屋广告写得太简短,连租金都没写,表示出租的人没什么经验。通常有经验的人会写交通便利、环境清幽、邻里单纯、通风良好之类的。我还看过写着:欢迎您成为我们的室友,一起为各自的将来共同打拼。更何况这张红纸就贴在环保局“禁止随意张贴”的告示上面。这表示出租的人不仅没经验,而且急于把房间分租出去。应该可以“商议”到好价钱。于是我打了电话,约好看房子的时间,然后来到这里。也因此,我认识了叶梅桂,或者蠊,夜玫瑰。但当我听到她说出“夜玫瑰”时,我突然像被电击般地僵住。因为夜玫瑰对我而言,是再熟悉不过的名字了。就像看到自由女神像,会想到纽约一样,在我回忆的洪流里,夜玫瑰就代表我的大学生活。那是最明显的地标,也是唯一的地标。叶梅桂走进房间后,我过了好一阵子,才回过神。我依她右手所指的方向,来到我即将搬进的房间。单人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橱,嗯,这样就够了。 书桌靠窗,往窗外望去,可以看到阳台上的绿意,还有一些蓝天。走出房间,来到厨房,厨房里有冰箱、电磁炉、瓦斯炉还有微波炉。厨房后还有一个小阳台,放了一台洗衣机,叶梅桂也在这里晾衣服。客厅里除了有沙发和茶几外,还有一台电视。除了室友是女的有些奇怪外,其他都很好。临走前,敲了敲叶梅桂房间的门,她似乎正在听音乐。“我走了。明天搬进来。”小皮汪汪叫了两声后,她隔着房门说:“出去记得锁门,小子。”“叶小姐,我也有名字。我叫……”话没说完,她又打岔,“叫我叶梅桂,别叫叶小姐。别再忘了,小子。”算了,小子就小子吧。正准备穿上鞋子离去,叶梅桂突然打开房门,小皮又冲出来。这次我只是蹲下来,双手不必再护住脖子。“小皮想跟你说再见。”“嗯。”我摸摸小皮的头,“小皮乖,叔叔明天就搬进来了。”“喂,小子。你占我便宜吗?”“没有啊。”“我只是小皮的姐姐,你竟然说你是它叔叔?”虽然有些无力,但我还是改口,“小皮乖,哥哥明天就搬进来了。”我站起身,小皮也顺势站起,又将前脚搭在我裤子的皮带上。“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小皮这么喜欢你?”她先看了看小皮,再看了看我。可能是她视线移动的速度太快,还来不及变化,因此看我的眼神中,还残存着看小皮时的温柔。甚至带点玫瑰刚盛开时的娇媚。从进来这问屋子后,叶梅桂的眼神虽谈不上凶,却有些冷。即使微笑时,也是如此。她的眼睛很干,不像有些女孩的眼睛水水的,可从眼神中荡漾出热情。她的眼神像是一口干枯的深井,往井中望去,只知道很深很深,却不知道井底藏了些什么。有个朋友曾告诉我,一个人身上有没有故事,从眼神中就可以看出来。每个人都可以假装欢笑愤怒或悲伤,却无法控制眼神的温度,或深度。似乎只有在看着小皮时,叶梅桂才像是绽放的夜玫瑰。我还没看过叶梅桂像玫瑰般的眼神,所以她问完话后,我发愣了几秒。不过才几秒钟的时间,却足以让她的眼神降低为原来的温度。“小子,发什么呆?回答呀。”“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我养过狗的关系吧。”“是吗?那你现在呢?”“现在没了。我养过的两只狗,都死于车祸。”我说完后,又蹲下身摸摸小皮的头。“你会伤心吗?”我们沉默了一会,她又开口问。“别问这种你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我有点生气,同样是养狗的人,应该会知道狗对我们而言,像是亲人。亲人离去,怎会不伤心?“对不起。”她说。她一道歉,我反而觉得不好意思,也不知该如何接腔,气氛有些尴尬。没想到她也蹲了下来,左手轻抚着小皮身上的毛,很轻很柔。眼神也是。“你知道吗?我以前并不喜欢狗。”“那你为什么会养小皮?”“它原本是只流浪狗,在巷口的便利商店附近徘徊。”她举起小皮的前脚,让小皮舔了舔她的右脸颊,然后再抱住它。“我去买东西时,它总是跟着我。后来我就把它带回来了。”她显然很高兴,一直逗弄着小皮。 我猜测叶梅桂决定要带回小皮时,心里应该会有一番转折。由于是初次见面,我不想问太多。也许她跟我一样,只是因为寂寞。寂寞跟孤单是不一样的,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而寂寞却是一种心理状态。换句话说,被亲近的人所包围时,我们并不孤单。但未必不寂寞。“听过一句话吗?”我穿好鞋子,站起身说。

后记

写在《夜玫瑰》之后《夜玫瑰》在2002年11月初版,距今刚好满五年。为了再版我又重读一次,在12万字中大约删去400字。原以为会删去更多,但在阅读的过程我发觉它相当完整且赘述很少。虽然很多人从夜玫瑰这名字推论出这可能是部酒店小姐的回忆录,或是肚皮舞娘的血泪史。但很遗憾,它只是一部平凡的小说。或许有人有异议,认为它包含了土风舞、水利工程、灵异事件、一只神奇的狗,所以应该不算是平凡的小说,而是奇怪的小说。《夜玫瑰》全文共分14章,有一个最大的特点:每章前面的文字连起来约1万1千字,也是独立而完整的故事。那是一个关于“学姐”的故事。主要的部分将近11万字,主角是“叶梅桂”。这两个故事整合得不错。(我可以说实话吗?)于是《夜玫瑰》明显分为两个主要场景:跳土风舞的广场、七C的客厅。一个是回忆的过去,一个是正在进行的未来。请试着想象舞台的一端灯亮了,一群年轻男女跳着土风舞,说了一些话,然后灯暗;另一端灯亮了,一男一女坐在客厅中的沙发交谈。借由灯光交替,故事往下进行。《夜玫瑰》的源头,其实只是那个关于学姐的故事而已。在大一时,我们班曾参加土风舞比赛,这是成大新生的传统。比赛完后一星期,土风舞社为所有参赛者举办一个晚会。我跟班上同学在晚会里玩得不亦乐乎,直到听见:“请邀请舞伴。”那年我才18岁,天真而害羞。(没错,我也曾天真害羞,就像杀人犯也曾蹲在地上玩泥巴一样)我连跟陌生女孩开口问路都会不好意思,何况是邀她跳舞呢?所以我有些惊慌失措,想逃离现场。有个学姐发现了我,面带微笑直接向我走来,牵住我的手融入圆圈。那时响起的音乐、要跳的舞,便是夜玫瑰。我根本不认识那位学姐,她也没自我介绍。她只是脸上挂着温暖的笑容,一步步引导我跳夜玫瑰这支舞。舞跳完后,她说:“学弟,以后别害羞,要大方一点。”然后笑了笑,便走了。或许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我日后常想起这段往事。并同时忆起当时愉悦的气氛。以前常有个想法,希望能再次遇见那位学姐,然后跟她说声谢谢。日子久了,学姐的面貌和声音已经模糊,即使在路上擦肩也不认得。渐渐的,我将这种感激之情转移到夜玫瑰身上。也许将来某天,我成了公司的高级主管,带着客户到酒店应酬时,说:“把你们店内花名叫夜玫瑰的小姐叫来坐台。”然后我给她很多小费,算是聊表谢意。没想到最终我完成了《夜玫瑰》这部小说,我很有成就感。也才算是了却心愿。每个人经常被偶然交会的人或是偶然发生的小事改变人生。我很感激那位学姐,她让一个害羞的小男生,开始学习大方与自在。虽然现在有点学习过了头。《夜玫瑰》这题材其实相当难写,尤其它又刚好在《檞寄生》之后。很多人认为《檞寄生》是我作品的高峰,它的波峰甚至比《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高。于是在浓烈的《檞寄生》之后,《夜玫瑰》显得特别平淡。我以为这就是生活的味道。人生在浓烈之后,往往能体会平淡才是真味。就像吃了一顿烤猪排后,你不会期待接下来的是海鲜火锅。最好是来杯热茶、热咖啡,或是甜点也行。《夜玫瑰》原本就是“寂寞”的小说,所以场景与氛围不能绚烂。如果你问我:以“寂寞”为题,是否暗示作者很寂寞?关于这点,李白做了解释。李白的《将进酒》中有句:古来圣贤皆寂寞。说的就是像我这种人。啊?我说溜嘴了。请你装作没看到,也当我没说。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夜玫瑰》一开始不到两百字的叙述中,出现了一、两、三、四、五、六、七、八、九、拾。这是我故意的,很无聊吧?我果然是个幼稚而任性的作者。还有一个更任性的地方,就是我把水利工程的专业知识写入小说。很多人说他们看了头很痛,有的人甚至装死,然后跳过。这表示作者的能力不够,不能将枯燥的专业知识与小说完美结合。但文中所举的李白《将进酒》诗句、李冰的都江堰、美国密西西比河的裁弯取直等例子,这几年不断有读者告诉我,他们从中得到领悟与能量。虽然小说中的主角是寂寞的,但作者却因为这些鼓励而不寂寞。我念了13年的水利工程,毕业后也一直从事水利工程的相关研究。在台湾有很多默默奉献的水利工程师,他们像清澈的水,滋润这块土地。我将主角柯志宏的背景定为水利工程师,并借由他口中说出:“水利工程存在的意义,不在于被重视,而在于被需要。”希望能与所有水利工程师共勉。很多人以为文中的两条线——学姐与叶梅桂,最后应该要交会。最好是柯志宏牵着叶梅桂的手逛街时,碰见学姐背着孩子在卖玉兰花。突然间天色变了,乌云迅速团聚,天空响起几声闷雷。柯志宏不自觉松开牵住叶梅桂的手,愣在当地久久不能动弹。但叶梅桂却与学姐扭打在一起,而孩子则在地上放声大哭。坦白说,学姐与叶梅桂如何相遇的念头也曾存在于我脑海中。但如果这样处理,那就是小说,而不是生活、也不是人生。大部分人的一生,都会有所缺憾,也正因缺憾,让我们更成熟或是更珍惜一切。“就让学姐在我记忆中的广场黑夜,娇媚地绽放;而让叶梅桂在我往后生命中的每一天里,娇媚地绽放,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有个朋友说他看到时很感动,然后说学姐和叶梅桂不同时出现才是对的。因为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最后他叹口气说我变成熟了。我说他疯了。后来仔细想想,也许我真的变成熟了。但即使我人变成熟,仍然是个幼稚而任性的作者。《夜玫瑰》文中出现这样的对白:“念水利工程当然做水利工程师,难道去当作家吗?”这是对自己的警惕,当然也算是一种任性的自嘲。当一个幼稚而任性的作者,好像也不错。蔡智恒2007年11月  于台南 

媒体关注与评论

序曾经以为,写完十二万字的《檞寄生》之后我应该不可能再写出十二万字的小说。正确地说,我以为我不会再写小说。不过,这部《夜玫瑰》却跟《榔寄生》有着某些相似的巧合。首先,它们的篇名都是三个字;其次,它们都是植物;最后,它们都是十二万字。我必须先说明这是种“巧合”,以免你觉得我下次写的小说,大概是《喇叭花》、《郁金香》《紫罗兰》之类的十二万字小说。《夜玫瑰》本来不叫做《夜玫瑰》,起码在三年前左右,我第一次有欲望想写这个故事时,它并不叫《夜玫瑰》。而是叫另一个名字。另一个不是Ⅸ夜玫瑰》的名字。至于叫什么,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因为在三年前,我只是在电脑的文件档里,留下几句话然后存成“无doc”。过了三年,再重新看“无.doc”内的文字时,我决定把它完成。因为如果有些文字,经过了三年,看到时的感觉依然不变的话那大概就值得去完成。于是我花了八十个夜晚,写成《夜玫瑰》。过程中,没什么特别的事发生,除了打破两个杯子以外。写《夜玫瑰》时,我很专心,但心情会放轻松,以免太“用力”。就像打棒球一样,投手投出最快速的球时,并不是最用力。所以比起《榔寄生》,《夜玫瑰》的节奏显得轻快许多。至于《夜玫瑰》写得好不好,我就不怎么在乎了。因为我最在乎的是,我是否仍持续“创作”。在我的定义中,创作跟写作是不太一样的。也许我可以侥幸写出一篇洋洋洒洒、优美工整的作品,但只要作品中没有我的灵魂,没有我与其他人明显不同的地方,那它就只是“写作”,而不是“创作”。创作这件事,对我而言,就像是一个人去攀爬喜马拉雅山而不带氧气筒。过程是孤独的,而且常会呼吸困难。可是我真的是很想写。我在网络上创作,并因为网络而被人认识。于是很多人会从网络上写信给我,告诉我,他想写东西。可是他写不出来,写不下去,写不满意。我总会回信问他:“你真的想写吗?”如果是“想”,而且是“很想”,那么你就是澎湃的长江。你看过长江要流人海时,却怕被几根小木柴挡住去路的样子吗?我总觉得,网络的创作园地像辽阔的草原,网络写手应保有野生动物的野性,靠自己的爪牙和速度狩猎,……

编辑推荐

《夜玫瑰》由万卷出版公司出版。寂寞确实跟孤单不一样,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而真正的寂寞应该是,连自己都忘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名人推荐

读懂寂寞   悠悠(读一些书)    “寂寞确实跟孤单不一样,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但寂寞是一种,你无法将感觉跟别人沟通或分享的心理状态。而真正的寂寞应该是连自己都忘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对于这个类型的书,原本始终算不得我的珍藏版的,最多就是看过丢下忘记了,隐隐的留下那个太过玄虚和故作巧合的情节和对白而已,但是也许只是因为写在封面上的以上一段话,使我拿着它的手变得爱惜,然后搬走了堆在床头的成摞的童话,成为本周偶的最爱床头书…… 他说是一个寂寞的人写给寂寞的人的书,他说就像《小王子》一样,每个人都会拥有自己深爱的那一多玫瑰,他说寂寞像眼睛中的一汪死水,就算脸上绽放了午夜玫瑰般的妩媚,还是掩藏不住眼中空无的寂静,寂寞人特有的眼神…… 寂寞的人喜欢水舞,一种能够给人归属感的集体舞,但是他们的最爱还是夜玫瑰,对于这只早做铺垫的舞,我很难想象它的样子,但是我终于知道,就像天上的星星,不管明亮夺目的,还是黯然无光的,都可以一样的寂寞…… 因为叶梅终于让我想起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我终于找到一朵,只为我绽放的夜玫瑰。”原来爱一个人那么清彻。 对于我喜欢的书,会爱不释手,每天看一点,情节还在曲折中,我也只能写到这里,如果你也是个寂寞的人,或者拥有读懂别人眼睛和寂寞能力的人,都可以试试去体会寂寞,但愿也可以在某个街角的转弯处驻足,对着那个迎面而来的人微笑,要知道,在这个看似陌生和寂寞的城市里,那朵只为你绽放的夜玫瑰就等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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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61条)

 
 

  •   本人有个浅见《夜玫瑰》和《槲寄生》是蔡智恒最好的两本书当然两者的感情基调有所不同一则轻松一则稍显忧闷总之年轻的我喜欢夜玫瑰……
  •   “寂寞跟孤单是不一样的,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而寂寞却是一种心理状态。 换句话说,被亲近的人所包围时,我们并不孤单,但未必不寂寞。”PS:这是我看过痞子蔡写的最罗说的一本书了~~ 不过还是很喜欢 喜欢围绕在两主人公身边的气场
  •   看似关乎爱情,其实又何尝不是每个人生活里小小的点缀描写。诙谐的语言,温暖的情节,可爱的人物,看了就会微笑的一本书。
  •   迟到的评论:收到书以后很满意,因为我很喜欢《夜玫瑰》,一本寂寞的人写给寂寞的人看的书。每个人都会寂寞,只是寂寞的长短不同。也许《夜玫瑰》并不是痞子蔡作品的巅峰,但我认为这才是最真实的,平淡才是生活的味道。
  •   这本书很久以前就看过了,看过好多遍,这次买来自己收藏的。其实更喜欢旧版的版式,当前和回忆两条线章节上是分开的有单独章节的,而且回忆部分的底色有点灰,更有feel。不过新版的封面更好看啦。大爱夜玫瑰这本书,简单的剧情,穿插轻松诙谐的桥段,值得看。
  •   我真的很喜欢他的书。暖暖的,温柔的,又有好些搞笑的在里面。我很喜欢他哦。
  •   帮忙买的,不知道具体怎样
  •   很精彩的故事,整个结构很轻松啊
  •   从开始到结束,都是笑着看完,轻松愉悦的同时又能悟出一些道理
  •   通过《回眸》第一次接触痞子蔡,喜欢他纯纯痞痞的文风,这本书也很喜欢
  •   本来就是痞子蔡迷,喜欢。我是买来收藏的
  •   封面不怎么样 但内容还是很好
  •   感觉包装不是很满意吧
  •   看了一点点,有兴趣继续看!
  •   各种谐音,蔡智恒式风格完胜
  •   本人非常喜欢夜玫瑰这个人物,因此买来收藏
  •   因为故事才买的书,所以质量好不好无所谓
  •   学生时代的回忆
  •   《夜玫瑰》
  •   蔡智恒文集:夜玫瑰
  •   看了好多遍呢
  •   淡雅夜玫瑰
  •      夜玫瑰也好,叶梅桂也好,寂寞和孤单不一样,柯智宏也最后终于明白,他所喜欢的是叶梅桂,而不是夜玫瑰,内心心灵的小说,就像众多的花,他只喜欢玫瑰花一样,而且是带刺的玫瑰。
       、我想.寂寞和孤单确实不一样.孤单只代表身边没有人.寂寞.是一种内心感受无法与人沟通的心理状态.而真正的寂寞.是连自己也忘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夜玫瑰》.
  •     
      我已经不记得第一次看这本是几岁了
      最开始的接触就是那本很红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然后坐在图书馆地上一个下午看完了雨衣和711
      真正深入是洛神红茶
      些寄生和爱尔兰咖啡又有点失望
      亦舒与柯雪和孔雀森林始终分不清
      鲸鱼男孩 池塘女孩也只记住了那一句话
      暖暖里女主变成北京女孩 我始终觉得变味
      回眸其实平平但觉得有回升大概也和当时的心境有关
      最新的是蝙蝠吧 但还没遇到巧合让我读它
      
      所以 这么看来
      夜玫瑰能排第一名还真是奇怪嘞
      
      
      怎样
      就是第一名啊
      矫情我知道还有做作和拿腔
      但里面的冷笑话是真的冷小皮也是真的可爱啊
      两条线索交叉剪辑这算什么写作技巧1q84和海边的卡夫卡早就玩烂了啊
      
      家里的一本早就被翻烂了因为以前上厕所也看最多的时候是吃泡面的时候看
      因为总觉得很搭
      她们俩在里面也经常吃饭啊
      '我们一起吃吧'
      没什么特别的但就是软绵绵的打我一拳啊
      所以家里这本很多页上都有汤面溅在上面的痕迹
      
      我最喜欢台风天
      他自告奋勇带小皮去散步
      结果遇大雨他自己淋湿了小皮没有
      回来怕她骂还演了赵子龙的片段
      她还一直黑着脸他更紧张
      结果却给他煮了姜汤 也配合他演了点戏把小皮轻轻扔在地上
      他顺势接过还说子龙肝胆涂地在所不惜
      还有一个台风天是他回家发现她不在 出去找她
      详详细细的描述去便利店书店天桥地下道的心理过程和路线逻辑
      然后还说 应该是电影里的那种错过于是又反过来走一遍
      其实她是去了捷运站等他
      
      她老不睡觉 我觉得很好奇
      也想知道她晚上都会做什么
      她也蛮凶的 但也温柔
      
      结尾那段父亲的虽然有点生硬
      但我也喜欢这种互相扶持排忧解难的感情
      
      当然还是更喜欢看建制阶段
      
      好像连手也没牵吧直到最后
      但感情丝毫不输啊
      真好
      
      老板说他桌子乱 她替他不平的样子真漂亮啊
      我看文字时候都能想到她的语气
      因为我也被说办公桌乱啊
      
      夸她漂亮可真二啊'
      就像同时有几百个包子向你砸来你能一下分辨出哪个最好吃吗'
      真是动人的情话
      我是说真的动人
      
      家里那本溅了鸡汤其实很久没翻过
      故事也不长我差不多也都能背得
      不会没事提起
      怎么会又突然想到
      大概也是因为好多的情话说不出口她好多时候击中我我只能张着嘴怔怔的反而错过了许多也少说了许多吧
      所以才会想给她看
      我是我他是他
      她是她 她是她
      希望我们四个人可以做好朋友不过我觉得我的她肯定会嫌柯志洪的她烦人吧= =
      还要多问柯志洪 互相鼓励
      但我应该不会再偷看叶梅桂了吧
      
      因为我的夜玫瑰就坐在我旁边啊
      
      
  •     玫瑰花儿朵朵开呀玫瑰花儿朵朵美
      玫瑰花儿像伊人哪人儿还比花娇媚
      凝眸飘香处花影相依偎
      柔情月色似流水花梦托付谁
      ——以色列民谣《夜玫瑰》
      
      这部小说里的几个人,柯志宏,叶梅桂,学姐,都是我很喜欢的人物。
      因为相近,所以喜欢。
      安静,寂寞,不喜欢出门,与热闹格格不入。虽然学姐一直都在跳舞的情节中出现,并没有更多的描写,但也是可以感觉出来。
      可是不一样的是,他们可以很自然地享受自己的这份特质,我却不能,总是试图去改变自己却无法成功,于是一直生活在纠结中。
      
      很多年前的我在读这部小说的时候,总是像在做那些弱智的语文试卷一样去想学姐这个人物到底在文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
      而现在的我已经隐约有些明白了。
      
      感人的小说里总喜欢“错过”。那些人之间会有美丽的相遇有美丽的经过却不会有一个美丽的结局。
      我不想说“美丽的错过”是因为我不想承认其实人喜欢残缺这种劣根性。
      不然怎么那么多的小说和电影都喜欢这样的结局呢?
      可是我还是想傻傻地问:为什么当初学姐离开的时候他们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呢?
      
      在跳舞的过程中,柯志宏曾说:
      “学姐,你知道吗?这正是我想要的归属感。
      我属于这个团体、属于这群人,不管我跟他们是否熟稔。
      因为我们一同样的姿势看这个世界,有着同样的欢笑。
      学姐,你拉着我融入圆圈,走向圆心。
      所以我并不寂寞。”
      ——对,归属感,每个人都会一直在寻找的东西。
      
      “每个人都可以假装欢笑愤怒,却无法控制眼神的温度,或深度。”
      文中对夜玫瑰的眼神有多处很迷人的描写。
      然后我就在想,我的身边有谁的眼睛是真的让我觉得会说话的呢?
      是很少,还是我从未留意?
      
      每个人的人生都只有一种与一次,很难满足我们。
      我常会有个念头,就是逃离“现在”和“这里”;
      至于逃到“何时”和“哪里”,我不在乎。
      我只是想逃离。
      
      “夜空中,永远不会只有一颗星星。所以你并不孤单。”
      2011.2.14.
  •     很多人說,孤獨是屬於一個人的
      其實,孤獨是屬於一群人的,只有在一群人的時候,你才會覺得自己是孤獨,像一隻夜玫瑰
      我的理解,夜玫瑰永遠是那種平常看不出端倪,在某些時候你才會看到她特別的感情,或許特別強大,或許特別懦弱
      其實
      每個人都是一隻夜玫瑰
      只是,所以,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在“夜晚”守護著你
      所以你活得像百合
      但是,你自己知道
      不管怎樣,你還是一隻夜玫瑰
  •     夜玫瑰不只可以代表一支舞、一首歌或一个人,夜玫瑰真正代表的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夜玫瑰》是一部很平凡的小说,甚至在作者蔡智恒的作品中也属于容易被忽略的一个。在浓烈的《檞寄生》之后,《夜玫瑰》显得特别平淡。它不过是一对都市男女的爱情故事。
      男主角柯志宏离开台南,来到台北,与女主角叶梅桂因合租房屋而相识。初次相遇,柯志宏就感受到叶梅桂的“寂寞”。寂寞跟孤单是不一样的,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而寂寞却是一种心理状态。
      寂寞,也正是柯的状态。远离熟悉的台南,来到陌生的台北,不过是为了“逃离”。逃离“现在”和“这里”,到未来和未知里寻找理想和归宿。在台北这座城市里,“我”不过是一个陌生的人,陌生到做出不恰当的举动也不用感到尴尬,不会有人认识“我”。彷徨与寂寞正沁入柯的心底,而他在不断挣扎,台北,是他新的起点。幸运的是,他遇见了叶。
      
      “我觉得土风舞不会拒绝任何人的加入,也不希望有观众,所有的人围成一个圈,没有男女老幼之分,也没种族语言之别,大家都踏着同一舞步,这会让我有一种……一种归属感。”
      “学弟,你一定是个寂寞的人”
      
      叶梅桂呢,她的寂寞也许更深吧。她的眼神像是一口干杜的深井,只知道很深很深,却不知井底藏了些什么;她为了收养的狗—小皮—而和自己多年的朋友闹翻;与柯同住一屋却连基本的寒暄都少有。她让自己寂寞了十年。在喧嚣的都市里,最不缺少的就是寂寞的人;缺少的,是人们彼此间的关心。
      
      叶:“你刚刚说什么?我想请你再说一次。”
      柯:“你要好好爱惜自己的身体,早点睡吧。”
      叶:“谢谢你。”
      柯:“同住一个屋檐下,彼此关心是正常的啊。”
      叶:“以前我的朋友就不会这么说。不管怎样,谢谢你。”
      一句普通的关心话语,立即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柯:“那你为什么要煮饭给我吃?”
      叶:“同住一个屋檐下,一起吃顿饭很正常呀。”
      
      剩下的故事不过是顺理成章了。合上书扉,封面上有一行小字:寂寞确实跟孤单不一样,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而真正的寂寞应该是,连自己都忘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夜玫瑰》原本就是“寂寞”的小说。在台南,在这个繁华的都市里,柯志宏每天朝九晚五,在这个城市里面行走,与各色的人物来来往往,欢声笑语不断,但是,这仅仅表明他是一个好的演员,他掩盖着自己内心深入的虚弱和寂寞。朋友很多,大家可以一起宵夜,喝酒,但真正走近他的人很少。逃离,也许是改变的契机,走吧,外面有一片新的天地。
      而叶梅桂,在台北的座座高楼下,她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封闭着自己的内心,热闹的是他们,我什么都没有。
      台南逃离出来的柯志宏遇见了在台北孤守的叶梅桂,是爱情,融化了都市的浮躁和他们内心的寂寞。是的,是爱情!
      耳旁突然想起许美静的《都市夜归人》,彷徨着彷徨,迷茫着迷茫,选择在月光下被遗忘……。都市人的落寞尽在其中,还好,柯志宏与叶梅桂还有爱情。
      
      “学姐,我已经知道什么是夜玫瑰了,因为我终于找到一朵,只为我绽放的夜玫瑰。”
      
  •     男女的事 平平淡淡才是真 痞子有的小温暖小幸福 一直延续到蝙蝠
       嫁给这样的男人是不是很幸福~
       之前中学时读好几遍都流泪了
      
      ps 说我的评论太短了 那我顺便再说一句我的是情人节特别版 哈 ~
  •      "凝眸飘香处,花影相依偎,柔情月色似流水,花梦托付谁"以轻柔的歌词为开头的故事,给人以无尽的想象空间,而故事性极强的开头又更加引人入胜,也正是蔡智恒一贯的叙述风格。《夜玫瑰》里面那种淡淡的,不经意间的喜欢,没有刻意的做作,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在情节的展开之中,自己的心情也舒展了很多。沉浸在书海中,暂时摆脱了世俗的纷扰,只有简简单单的故事,顺其自然的情节,似曾相识的感觉,一切都是那么淳朴,没有争名逐利,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只有淡淡的喜欢和简单的关心,或许,这正是我们因奔波于世间而不经意忽略的,也是当我们身心俱疲的时候最期望能得到的。当感觉到累的时候,冲个热水澡,沏一盏香茗,选一个舒适的姿势,捧起《夜玫瑰》,静静地读下去,是放松更是享受。可能,一本书,不能解决你所有的问题,但是它可以改变你的心境,改变你的生存状态,改变你的生活态度,也可能改变你的人生。
       蔡智恒的书总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尤其是在感觉心烦意乱的时候,沉浸在单纯的相恋当中,也摆脱了功利和世俗,或许,我们需要的也是那样一种简单地相恋,默默地关心,海誓山盟,不在口中,而在心中。
  •      痞子蔡的书里,最喜欢的就是这一本,读过多少遍自己已经记不清了,现在每晚临睡前经常还要翻几页。
       都说这是写给寂寞的人看的书,看来我也是一个寂寞的人。是不是潜意识里在向往这样一份爱情?或者喜欢叶楣桂这样一个女王型的女友?
       无疑我是一个念旧的人,这本书于我承载了太多记忆。每次翻开都会忆起很多过去的事情,包括当时的心情、声音和味道。就像再看83版的射雕,已不是在看情节和画面,更多的是在怀念自己当年初恋般纯洁的时光和记忆。
       普希金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会过去,而过去了的都会成为亲切的怀念。《夜玫瑰》帮助我怀念过去,有一天,她也会成为我的怀念.......
      
      
      
      
  •      在一个人孤独寂寞的空城中悬浮……夜晚,静待玫瑰娇艳绽放的瞬间;手指冰冷的滴血,可心房生了暖炉。世间不可能再遇如此切合的默契交流,只因那心生的爱恋。
      
      玫瑰花儿朵朵开呀 玫瑰花儿朵朵美
      
      玫瑰花儿像伊人哪 人儿还比花娇媚
      
      凝眸飘香处 花影相依偎
      
      柔情月色似流水 花梦托付谁
      
       ~以色列民谣——夜玫瑰(Erev Shel Shoshanim)
      
       “寂寞确实跟孤单不一样,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
      
       但寂寞是一种,你无法将感觉跟别人沟通或分享的心理状态。
      
       而真正的寂寞应该是连自己都忘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因为夜玫瑰终于让我想起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还记曾经有人说过,玫瑰并不高傲,而是不喜欢人们接近她,所以在妩媚的花瓣儿下总长有许多刺,让人感到不可接触的冷。
      
       我想,玫瑰的魅力就在于她拥有一颗火热的心独自在别人无法触碰的禁地熊熊燃烧。人们互表爱情的玫瑰都是经卖花者修剪了刺之后售予的;那只是赤裸裸的,可让别人随便触碰即拥有,甚至践踏的孤芳自赏的热情。那么我可以明白,玫瑰为什么要用刺来保护自己了,只是单纯地想在自己的一方净土之中默默绽放、默默燃烧,即便没有人感受和欣赏……
      
       枯萎的玫瑰,那暗黄的枝叶,足以证明她热情燃烧时的生命;即便凋零,花骨中仍有一直不可放下的利剑——此时的热情早已被凄凉所占据。
      
       总以为爱是很不容易的,以为它牵带的条件很多,而且需要付出的能级很高。现在发现其实喜欢更难,因为要在恰当的时机、恰当的地点、恰当的人物,一瞬间美好如花般在舒缓的心境下慢慢绽放。可能是心境中积压的百毒侵身,拒绝外人接近,也再难让心里可以舒缓地在一瞬间绽放这样美妙的感觉了。长久的情感淤积可以迫使自己长久的付出去爱、去肩负责任,可是再也难疏通、畅快、简单自然地喜欢一个人了。这也许就是所谓时间、阅历的承重带来的情感不堪重负的反面吧。
      
       少年不知愁滋味。这句话道出的是无限的追忆、无限的怅惘、无限的苦涩及无限的不可挽回。这就是时光带给人们的艰难的可回首而不可改变的挣扎,及无限的哀叹。
      
       世间万物都是有极限的,感情也不例外,也如一颗蓄电池一般很难做到未充满电去支出超过负载的量。这样一次次下去,蓄电池坏了……自爱,把自己已被弄坏的荷载量重新提升,坚持充满一次电才能释放;只给会爱惜的人接近。
      
       珍惜自己还会有感觉的机会,可是忘记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对我来说是真的可怕。
      
       最简单的感情就是一种自然快乐的感觉吧;简单即纯粹。而玫瑰在我这里的象征是不断保护最纯粹的爱恋的纯粹生命体。
  •      两年前年前因为猪的推荐,我在网上读这本小说.那时候我们还仅仅是网友.一年时间过去,我把书买来又重新开始读。
       “寂寞和孤单确实不一样.孤单只代表身边没有人.寂寞.是一种内心感受无法与人沟通的心理状态.而真正的寂寞.是连自己也忘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本文由贝尔地板商城Angle整理编辑。
      
  •      “寂寞确实跟孤单不一样,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但寂寞是一种,你无法将感觉跟别人沟通或分享的心理状态。而真正的寂寞应该是连自己都忘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那一朵夜玫瑰,在黑夜里静静地绽放。
      
  •     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慢慢的浮现,比假装浪漫的追求更让人觉得温馨和踏实,相较于生活,什么轰轰烈烈才是浮云。
      心中有海的会心一笑,看到女主人公租房广告的简短,眼中的温柔浮现,再到北斗七星的出现,伯父的到来,最后长生天的祝福,让人觉得爱情的到来是这样的平淡,艰难,却又理所当然,一种温馨的情愫油然而生。年轻时学姐的梦慢慢变成现实的夜玫瑰,一份渴望的美好最后终于到来。
      非常喜欢这种平实而温馨的风格,相较于之前的槲寄生,笔法更加成熟,值得推荐
  •     【这段话是我大一时写在QQ空间的,现在大三咯呵呵】
      
       敏仪第一次跟我提到《夜玫瑰》这本书时大约是第一学期中段吧,但当时我实在没把它放在心上。老实说,从当时至现在为止,我也十分容易地当听到“夜玫瑰”这三字时,耳边会响起刀郎声嘶力竭地唱着“2002年的第一场雪……”,脑中却映着在茫茫草原上有一位蒙古汉子伸出一只手,手掌自然张开,手心朝上地在唱歌的情景。简单说句,就是从心底里觉得这三个字“捞”。就这样So easy 地,一回家就将它给忘了。直到敏仪真真正正地从图书馆中借来并拿给我看时,我才忆起有这么一件事,有一本这么“捞”的书名的书。
       读完《夜玫瑰》后,我仍很难将它的书名与书的内容联系在一起。并不是说它跑题了,而是难以想明白为什么这么精彩的书要起一个如此令人(至少令我)误会并拥有着大机率不吸引年轻读者的书名呢?我想,如果不是靠着“蔡智恒”这三个字,这本书便更容易被大部分读者忽略,不过,对于像我一样没有读过《第一次亲密接触》的人来说,这三个字,就像“夜玫瑰”一样,属于易被忘记类型。
       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说真的,这本书很搞笑,也很现实化。说得详细一点,《夜玫瑰》是一本幽默的现实爱情小说。说起“现实”,大家千万不要以为它的爱情故事是莎士比亚式的悲剧。大概是因为“现实总是残酷的”这句话吧,大家都觉得“现实”式的都是残酷而又悲惨的,就像现在一些“现实派”所表现的一样。不过,现实也是平凡的,世界上很多事物包括爱情并非一定要大悲大喜才能表现其真实性。《夜玫瑰》所表现出来的正是平常人都能得到的爱情。
       至于其内容的介绍,我懒得写了,大家有兴趣的便去看看吧。敏仪说这本书很特别,套用她的话来说,“幽默而又可以令人学到东西。”而我对它的幽默是另一种想法:说话原来还可以这样搞笑的。例如要表达“难以说清楚”这种情况,他会写:“就像很多个肉包子同时向你抛来,你很难分清楚究竟哪一只包子比较香。”或“就像有很多蚂蚁在地面上爬着,你很难知道哪只蚂蚁爬得最快。”
      
      
      【现在的话:呵呵,我第一本接触痞子蔡的小说就是《夜玫瑰》,两年过去,我依然对它心存好感,特别在心情郁闷之际翻看它时,幽默的对话、有心的语言……呵,心就舒畅了。】
      
  •     前天去图书馆找书,由于找不到我中意的书,就顺便拿了蔡智恒的《夜玫瑰》,这本书写的很平静,我想用这两个字。情节没有多少波澜。但是书中唯一值得我看的就是那句“孤单和寂寞不一样。。。。。。”。怎么讲呢,看完之后,发现留给我没什么深刻的印象。除了那句话和那位教他跳舞的学姐。除此以外,我也多少有些了解为什么蔡智恒会被叫做“痞子蔡”的原因,虽然我只接触过他这一本书,但是他的词句,确实有些痞子的风范。那句“在银色的月光下飘荡(?)就是淫荡的意思”我还记忆犹新。不过看看只是当做娱乐也好,放松也罢。
  •     看书名来判断是否要看的话,你就错了!!  是不是看到这名字就想到类似上海什么的?错了!  这是一个房间,淡淡黑夜,玫瑰女孩,静静地聊天。爱……
  •     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单身男女,总是会很容易产生一段美丽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或许是生命中的一段插曲,或者是就是主题曲。。幸运的是,本故事的男女猪脚属于后一种。。在爱情文化日益走向快餐化的今天,,很难遇见这样不温不火,朴实平淡的爱情了。。记得我是在手机上读完这本书的,当时很是着迷痞子蔡的小说。他的故事好像总是在写自己的自传,又好像是随性编来的,读来是那么让人向往而又羡慕。。明白了日久生情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     “小皮,姐姐上班去了哦。等姐姐回来啊。”一口标准台湾腔的冰山美女,是叶梅桂。
      “小皮,哥哥上班去了啊。不要咬哥哥的裤腿嘛。”有点耍贫嘴却心地善良的理科男,叫柯志宏。
      小皮是玫瑰从路边捡回来的流浪狗,在寂寞的人眼里,它不是闲暇时才溺爱的宠物,它是夜深人静时无声的伙伴。别的什么人都无法走进的世界,只要有小皮就好。
      它不会说话,却能识人。它是让陌生男女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知的机缘,开始在同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对。
      通篇只是问答式对话,连小说家昔日里拿来炫耀才情的形容词都完全被省略掉,只留下平淡生活的本质。然而,你却可以想象出他们说话时试探彼此小心翼翼的语气、藏在心里的微笑和面无表情的忧伤。
      毕业前夕被暗恋的学姐邀请跳最后一支舞。
      公寓大楼电梯间里男孩留下来的恶搞纸条。
      晚归时还没上楼就能看到屋里亮着的灯光。
      牛仔裤上被一双巧手偷偷修补的北斗七星。
      柯志宏的回忆困在土风舞不断重复的旋律里,在7层C里与夜玫瑰绽放的暗影重合。他在不知不觉中开始盼着她下厨的晚餐,哪怕只是一碗清汤面条;他毫不犹豫地答应做她一天的男友,和她多年未见的父亲一起吃饭;他希望自己一下班就可以看到她,希望她能重新当回幼稚园老师。
      直到有一天,他竟然发现自己,很怕她会突然消失不见。
      “因为叶梅桂,终于让我想起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痞子蔡写了快十年的故事,更像是一个水利系男生的日记。琐碎却打动人心。
      现在算起来,男女主人公也许已经有小孩了。
      希望平凡如他们的我们,都会得到那份专属于自己的幸福。
  •     如果这本书改编成电影,一定是小场面少人物的小电影,情节发生的空间也是一定很单调,住处 地铁口 舞会场面 也许再加上咖啡馆什么的,正好也符合台湾文艺片小清新的格调。台湾电影跟日本电影一样 擅长用简单的台词对白讲述一个故事,也许画面本身就是一个唯美的故事。
      读夜玫瑰的时候是在初二,那时候正是锋芒毕露意气风发的岁月,孤独和孤单朦胧的体会开来也是隔靴搔痒,并不真切。及至岁月使得性情越加趋近宁和简淡,对这本书的感觉渐渐浮出水面,一个孤单的人也许形单影只,并不意味着灵魂也一样寂静,有很多尘封的心事凝结在情绪之中并不外露。只是生活渐渐平淡,社交越来越简单,更多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做些什么,不再留恋人群的的热闹。也许夜深人静或者遇见那些伤感的曲子,心绪也会被勾起旧日的伤感,遂觉自己孤独。
      多数时候这样的人还是灵魂活色生香的,一个不经意的小小乐趣也可以心生对生活美好的感激,上午老师的PPT里的琴箫合奏曲撩拨到我的心弦,下午回来自己找了几首古琴曲,倒也听的怡然自得心有戚戚,虽然不通音律却还是会被古琴的古奥典雅感染的欣欣然。也许我和夜玫瑰一样 这样的生活无关其他,宁静简单。
  •     重新检索下早先自己凭记忆给这书打的分,幸好是五颗星。昨天熬夜重读《夜玫瑰》,源于朋友提议去听一个以色列音乐家的曼陀林演奏会。因为是以色列,我突然想起,痞子蔡曾写过的那首《夜玫瑰》正是一首以色列民歌吧,好像当年在他的网站上还有这首歌的音频呢。
      
      重新拿起此书,看到封底的那句话,便觉得恰与自己这个十一的心境很像很像。“寂寞确实跟孤单不一样,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但寂寞是一种,你无法将感觉跟别人沟通或分享的心理状态。”刚刚过去的十一实在过于漫长,每天几乎都在强迫自己看书看电视剧中度过,偶尔走入拥挤的人群中,在公众活动中略微得到一些兴奋。我想,我是寂寞了,消沉了,有对自己的迷茫不安搞不清楚和简而言之的不自信。
      
      痞子蔡这些年写了很多的故事,虽然总是围绕著水利工程师、大学、研究所、同居的室友等等这些相似的人物,但故事也有好的有不那么好的。但这个《夜玫瑰》确是难得的简单、愉快又真诚的积极励志。就连那几个水利工程的例子都那么的恰到好处,恰如其分。不得不觉得,这样的工科男的脑子真好,说它纤细敏感吧,又单纯朴实,善良,没有太多野心,不想伤害别人,给人温暖和幸福。
      
      你说你幸福么?什么是幸福。很多时候我会认为,如今我已经足够成熟和理智的知道如何珍惜一个人,知道什么是适合一起生活一生的人,那我理想的爱情的延续就是一段婚姻,而一段幸福婚姻必然是亲密无间的爱情的延续。
      
      可事实却似乎不那么圆满。仿佛发现,幸运与不幸就像一只手的两面,分不开又见不到。若没有无法挽回的遗憾那就不叫作生活了,若没有源于失去的心灰意冷、放弃自己与他人和世间常理的妥协,那也便不叫作成长了。于是在痛苦和失意之后,有人放弃了,而这所谓的悲剧便是无语问苍天,好像,除了责怪当年幼稚年轻的自己,便只能感叹造化弄人,有缘无分吧。偏偏,对于那个失去的人却又想埋怨,想赌气,但却总宽容的原谅,由衷的关心。
      
      (后面的便与这书无关了)
      
      你做出了选择要和一个你喜欢的女孩结婚,即使她不是那么完美,有让你神游天外的做作,她不能激起你的才智幽默和思考的灵气,可你依然决定就她吧,至少她还是个讨人喜欢的女子。你是幸运的,因为你要结婚了,外面的世界里还有那么多为爱不爱而纠结或者愁闷或者彷徨的人,而你已经要安定下来与一个异性共度一生了。可你也是不幸的,因为她不是你理想中完美的爱情对象,而她也限制、阻止了你对未来无限可能的幻想和努力的激起。如果她是你完美的另一半,你会满心欢喜的、迫不及待的与她一同幻想属于你们的未来生活,美好的仿佛容不下第三人的,只会让一个孩子来锦上添花作为时间对你们的见证。可她或许不是,或许你并不想要一个她那样的女儿,你心中最好的女子不是那个样子。否则,你又何必纠结呢。
      
      而反过来便是我的幸运与不幸。幸运的是,因为依然形单影只所以还可以寄希望于无限可能,也没有像你一样被消极的自己和强大的外部环境所摆布,在不甘心和自我麻痹中放纵与堕落,把自己坠入被动选择的人生道路。而这也恰好带来我的不幸,便是安全感和对未来坚定期待的缺失,面对生活现状由内心深处生发出的无力感, 因为缺少外部肯定和激励的自我怀疑。
      
      我想,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是生性被动的人吧,需要别人眼光的认可,在别人的期望下修正自己的未来,生性孤独又渴望同伴。
      
      到底是在哪里走岔了呢?让你既不满意于现状的生活现状,让我自问苍天机会不会有第二次。你知道答案么,我想到的是在07年的秋天,当你紧张的穿着你姐姐给你买的白衬衣和休闲裤,捧着胡兰成的书在那座省博物馆附近的酒店里等待面试的时候,在你强烈热情的向我推荐那个山东二级城市里的女人的博客的那段日子。
      
      可惜时间真的无法重来。我既不会怪她,也不会怪你。现实依然如此,我想它再被改变、颠覆的可能微乎其微,也许只存在于夜半的想象里,那些突然寂寞下来的忧伤里,因为你已与所谓的现实妥协并开始衰老,也因为我依然不够强大到改变生活的现状。
      
      可你是否明白,我希望你不会成为在老婆兴致勃勃唠唠叨叨的时候,一个人沉默出神或者点头附和的男人,把最深沉的感情放在一个幼小的生命上,只因为她身上有你聪明的基因和无限的可能。
      
      有没有人觉得这样的絮絮叨叨很可笑?不甘不愿的,明明心里有一个答案却偏要避开不说。明明有一个答案怎么才能让幸福与幸福相见,皆大欢喜。
      
      为什么就是不会有一种可能是重头开始呢?
  •     学姐还是叶梅桂?故事以与叶梅桂的同居生活展开,与叶梅桂的不断深入了解,交叉着对学姐的思念,与学姐共舞,与学姐一起跳夜玫瑰,仿佛学姐便是夜玫瑰的化身。清清楚楚地明白自己爱上了叶梅桂,但是学姐仍活在自己心里的一个角落,永远停留在那个圆场,永远翩翩起舞的夜玫瑰。
  •     蔡智恒这名字说起来可能大家都不熟。他就是台湾作家“痞子蔡”。今天花了一天的时间读了他的一本小说《夜玫瑰》。很干净的文字描绘出一段很干净的故事。一对室友一个水利工程师一个由外贸职员专业幼儿老师的一段很普通平凡的感情。刚开始看的时候会觉得剧情很平凡无聊甚至觉得乏味。男主角柯志宏与房东叶梅桂两人的个性被吸引引着我继续看下去。我说了我总是被有个性的东西所吸引的。文章剧情故事看似平凡,但是人物性格却让人可深入研究一番。里面每个人和每个人的性格都大有不同,正是反映了在光怪陆离的大都市里平凡的人物。虽然看到结局都没悟出作者也表达的是什么。但是我看出了痞子蔡朴素简单的文字落下的笔风。可能现在我写的这篇文章就是我悟出来的痞子蔡想要表达的吧。我最喜欢文章里的这一段:
      
      “浓黄的灯泡亮光,略显刺眼的白色水银灯柱,映着广场上围成一圈的跳舞的人,脸孔黄一阵白一阵。音乐从一台老旧的收音机中传出,虽然响亮,却不刺耳。旋律不是爱来爱去的流行歌曲,也不是古典音乐,像是民谣。曲调非常优美,听起来有种古老的感觉。这跟我们这群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女,似乎不相称。乐声暂歇,随即响起一阵掌声,众人相视而笑。不知是拍手为自己鼓励,还是庆幸这支舞终于跳完?“请邀请舞伴!”一个清瘦,嗓门却跟身材成反比的学长,喊出这句话。我突然觉得刺耳。看了看四周,热门的女孩早已被团团围住。有的女孩笑着摇摇手;有的则右手轻拉裙摆,弯下膝表示答应。学长们常说,女孩子就像蛋糕一样,愈甜则围绕的苍蝇愈多。我只是一只小苍蝇,挤不赢那群绿头苍蝇。只得效法鲁迅所谓的阿q精神,安慰自己说甜食会伤身。然后缓缓地碎步向后,离开广场中心。邀舞的气氛非常热闹,我却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和很多浓烈的文章比起来,《夜玫瑰》显得特别平淡。我认为这就是生活的味道。人生在浓烈之后,往往能体会平淡才是真味。就象吃了一顿烤猪排后,你会期待接下来的不是海鲜火锅。最好是来杯热茶,热咖啡,或是甜点也行。《夜玫瑰》亦是这杯茶或咖啡,用鼻子感受它的清香
      
  •     【FIVE】  一本寂寞的人寫給寂寞的人看的小說~  每個人的靈魂深處~  就像《小王子》一樣~  都有一朵他深愛的玫瑰~
  •     这本是高中读的书。
      当时的我和现在的我,好像口味差不多,这种纯爱情的小说,看的不多,但是我就默默的把蔡智恒的看完了。。。
      这是我唯一买了决定留下的蔡智恒的小说,虽然很多人觉得很一般,可是我就是很喜欢,喜欢到给了5星。
      女主其实性格不是太好,可是我就是喜欢。脾气有点坏,情绪比较难控制,爱生气爱冷战。(我居然好这口。。。。。。)当然,人是善良的,算是温柔的。分类算起来,比较算是个御姐吧。御姐,严重是我的菜啊!
      一直都没办法解释出这本小说好在哪里,可是就是很喜欢。
      女主男主依照蔡智恒一向的小说规律,都是要到最后才把话题挑明,前面一直都是暧昧来暧昧去的。可是我就是诡异的严重迷恋这本书里的暧昧,迷恋到一度觉得跟人合租是一件特别美好的事情(我承认我脑子进水......)。迷恋到吃榨菜肉丝面的时候就会想到这本小说。迷恋到还下了有声小说来听,虽然是为了催眠,但是还是听了很多遍。不过催眠效果绝对比不上郭德纲的相声。郭德纲的相声绝对是催眠精品,极品,圣品啊!!!当然,得听听过的老段子,新的段子新鲜感强,会导致入睡时间会拖长。
      
      蔡智恒的小说老是冷笑话,越来越冷了,到现在只剩冷没有笑了,越来越温情,越来越纯情。我也很奇怪,天天追着看天涯狗血的彪悍的直播贴的我怎么还是能够继续接受他的新书。看了不少重口味之后还是能速度看完口味相当清淡的,我以为我会看不下去,稍微有点意外。
      好吧,其实我很纯情的。我一直觉得我挺纯情的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我本来想写的东西和上面应该差得挺远的啊,咋又跑偏了?
      为什么评论也一定要给评价级数了?讨厌!!!!!!!!!!理智一点,4星好了,虽然还是很不理智。
  •     用上班时间看完了夜玫瑰,挺好的.   看柯智宏和夜玫瑰的爱情.还好,是个完美的结局.   柯智宏和夜玫瑰的寂寞,寂寞爱情.   寂寞爱情,却很完美,这样就够了。
  •     很快餐的小说,但是就好像肯德基麦当劳总是吃不厌一样,还是看得心里很温暖。
      一开始并不是很喜欢作者把叶梅桂的故事和学姐的故事交叉着写,觉得学姐的故事仅仅是为了给简单的爱情增加一点气氛或者厚重感而已,包括每次柯想起学姐的时候的发愣,都觉得是故弄玄虚,可是看到最后的那段话,心里却突然觉得很温暖,以至于喜欢上这种结构——
      
      “认识叶梅桂愈深,学姐的一切就愈清晰。
      这不是因为叶梅桂很像学姐的关系,事实上她们根本一点都不像,也不是因为她们都可以叫做的夜玫瑰。
      而是因为,叶梅桂终于让我想起,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是因为其实根本还一点都不成熟吧,所以才会仍然孜孜不倦不厌其烦的看着关于喜欢的故事,寻找那种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寻找那种温暖。
      
      
      
  •   谁给我点了个没用啊魂淡!!!
  •   哈哈 不是我哦
  •   情人节看的,太伤悲了。或者你可以去电驴下音频,很不错的,我听了很多次了!
  •   里面夜玫瑰的歌谣好像是剧团的人自己唱的,很好听。
  •   音频?小说的朗读稿吗?
    我尝试过去找电影但是没找到
  •   嗯,原汁原味台湾腔,不用担心会像电影那样破坏小说美感。很值得一听。电驴有三四部痞子蔡的小说,檞寄生也很好听。我听了四五年了。
  •   最近感觉你表现的如此寂寞,所为何事。。。
  •   以前上中学,蔡智恒的书是必买啊。。。我的老师曾说他就会玩文字游戏,但我就是喜欢。
  •   他这本书看完我就想去土耳其。
  •   我想去台北╮(╯_╰)╭
  •   姐不想说姐去过了。。
  •   我靠!!!!!你怎么哪儿都去过!!!!!各种羡慕嫉妒恨!!!!!!!!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Rythm of life and beat of living embedded in heart .
  •   对呀。为什么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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