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开发法律保障研究

出版时间:2006-5  出版社:中央民族大学  作者:李江玲  页数:343  

内容概要

  自1841年英国传教士托马斯·库克利用包租火车的方式把570多人组织起来,集体参加了一次往返全程仅24英里的禁酒大会之后,这个面向大众的、非商业性的“业余活动”,便开启了近代团体旅游的先河,库克本人随后建起了全世界第一家旅行社。中国是一个具有旅行游览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但是,中国历史上的旅游活动,主要是与帝王巡游、政治游说、学术考察、商务旅游、宗教旅游、航海旅游等主题联系在一起的。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旅游活动主要又是与国家的外事接待活动、统战工作和公众福利事业联系在一起的。真正意义上的旅游,或者说把服务于国事和政府接待工作需要的旅游活动转变为第三产业中服务贸易的行业,肇始于改革开放的1978年。

作者简介

  宋才发,汉族,1953年5月10日生,湖北省武穴市人,法学博士,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重点学科带头人。历任《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华中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央民族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法学院院长兼民族法学研究所所长、科研处处长兼学校“211工程”办公室主任等职。社会兼职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专家、教育部法律专家顾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西部大开发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等职。1999年被评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4年被评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

书籍目录

导论第一章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的基本概况第一节旅游资源概述一、旅游资源的内涵二、旅游资源的特征三、旅游资源的类型第二节西部地区的旅游资源一、西部地区的科学界定二、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的类型三、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的特点第二章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开发第一节旅游资源开发的基本涵义一、旅游资源开发的概念二、旅游资源开发与旅游业发展三、旅游资源开发的基本原则第二节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开发现状一、旅游资源开发效应分析二、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开发所面临的问题第三章国内外旅游资源保护的实践与启示第一节旅游资源保护的国际实践一、发达国家对自然旅游资源的管理制度(以美国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为例)二、国外对人文旅游资源的管理(以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为例)三、国外对旅游资源体系的管理(以加拿大的国家公园体系为例)第二节旅游资源保护的国内实践一、旅游景区治理模式与旅游资源保护(以陕西省为例)二、旅游地开发与旅游资源保护(以皖南古村落为例)三、遗产地申报与旅游资源保护(以云南省为例)四、旅游执法与旅游资源保护(以秦岭冷杉为例)第三节国内外旅游资源保护实践对西部地区的启示第四章旅游资源的立法保护工作第一节中国旅游法制建设的回顾与前瞻一、我国旅游法制建设的三个阶段二、我国旅游法制建设的几个特点三、我国旅游法制建设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四、中国旅游法制建设前瞻第二节旅游资源的国际法保护一、旅游资源国际法保护工作的发展历程二、有关旅游资源保护的国际条约第三节旅游资源的国内法保护一、旅游立法体制二、旅游立法体系三、旅游资源立法工作总结第五章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地方立法保护现状第一节旅游资源地方立法保护工作概况第二节西部各民族地区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一、各民族地区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规定二、各民族地区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法规规定第三节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及地方立法保护的特色(以云南省为例)一、云南省基本概况二、云南省的旅游资源三、云南省旅游资源保护的立法现状四、旅游资源地方立法保护工作总结第六章西部地区旅游资源法律保障总体思路第一节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二、科学发展观与资源保护工作三、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西部地区  旅游资源第二节以可持续旅游发展观为指导一、可持续旅游发展观的基本内涵二、可持续旅游发展观与西部地区旅游资源保护的对策三、以可持续旅游发展观确立保护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的原则第三节以科学方法进行分析一、对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的科学评估二、对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的科学规划第四节以开放的态度加强保护一、西部地区旅游业发展正面对开放的世界市场二、以开放态度加强对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的保护第七章西部地区旅游资源法律保障系统第一节构建西部地区旅游资源法律保障体系一、构建西部地区旅游资源法律保障体系的原则二、西部地区旅游资源保护的横向法律建设三、西部地区旅游资源保护的纵向法律建设第二节少数民族习惯法对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的保护一、原始禁忌中对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的保护二、为民族的生存繁衍和可持续发展订立的规范第三节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与地区协调发展一、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与地区经济发展二、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与地区文化发展三、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与地区环境保护四、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的区域合作开发保护五、西部地区旅游资源法律保障的社会环境参考文献课题负责人主要法学论著附录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三节 国内外旅游资源保护  实践对西部地区的启示  旅游资源开发是发展旅游事业最为基础和关键的环节。中国的现代旅游业发展时间较短,许多工作都是从无到有的,到目前尚无任何成型的经验模式可以借鉴,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仍然处于不断探索的过程中。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大体经历了广泛开发、合理开发和创新开发三个发展阶段。旅游资源开发的第一个阶段是广泛开发阶段。在早期的发展阶段,由于对旅游业发展规律和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实践经验的欠缺,通常采用遍地开花的广泛开发方式,导致许多资源的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同时在早期发展阶段,由于各地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所使,在开发旅游资源的工作中出现了许多非理性开发、盲目开发、低质量开发、重复开发等情况,旅游资源的开发质量和利用效果受到了极大限制。旅游资源开发的第二个阶段是合理开发阶段。合理开发阶段的特点是规划性开发特征比较明显。近年来,各地对旅游规划越来越加以关注和重视,全国多数地区的旅游资源开发都已经开始进入这个阶段。通过不断地总结旅游资源开发的经验教训,各地普遍认识到,对丰富的旅游资源采取普遍广泛的开发方式只会导致资源优势丧失,旅游业难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科学规划旅游资源并加以合理开发,已经成为各地发展旅游业的共识。旅游资源开发的第三个阶段是创新开发阶段。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创新开发也就是竞争性开发。在这一开发阶段,意味着成功的旅游资源开发,应该是创新形式的旅游资源开发方式,开发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具有差异性竞争优势的旅游产品和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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