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交融与元杂剧研究

出版时间:2012-5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作者:云峰  页数:294  字数:280000  

内容概要

《民族文化交融与元杂剧研究》由云峰所著,本书主要是在民族文化交融的大背景下对元杂剧进行了专题研究。《民族文化交融与元杂剧研究》共分七章。第一章主要评介了元代蒙古族及北方其他草原游牧民族与中原汉族在文化方面的差异,以及蒙古统治者推行汉法,各民族间在政治、经济、婚姻习俗等方面的交往状况等,为其后的各专题研究提供了一个较厚实的文化背景材料。接着本书六章即分为六个专题,分专题在民族文化交融的大背景下对所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研究。全书资料翔实,立论有据,特别是由于系这方面研究的第一部专著,故颇多创新之处。本书对元杂剧以及元代文学的研究,对我国各民族关系研究等,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云峰,蒙古族,1954年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1978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今中央民族大学)汉语言文学系。曾任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研究所所长,现任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社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中国古代文学及民族文学关系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出版专著有《蒙汉文化交流侧面观——蒙古族汉文创作史》、《蒙汉文学关系史》、《世界现代前期文学史》、《耶律楚材》、《中国元代建筑雕塑史》、《中国元代科技史》、《元代蒙汉文学关系研究》等;与人合作出版著作有《蒙古族大辞典》(统稿副主编)、《蒙古族文学史》(副主编)、《中国民族百科全书》15卷(执行主编)、《中国少数民族当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史》等。发表《论元代蒙汉文学关系》、《论近代蒙汉文学关系》、《略论民族文化交融与元散曲之爱情婚姻及两性关系描写》、《俗文学成为元代文坛主流论》等学术论文数十篇。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民族文化交融与元杂剧研究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
第一节 游牧文化与农业文化之特质及其交融
第二节 蒙古族及北方其他少数民族对汉文化的学习
第三节 元代多民族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及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相互交往与影响
第四节 元代多民族文人的雅集交往
第二章 蒙古族及北方其他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及其政治经济等对元杂剧繁荣兴盛之影响
第一节 概说
一、民族歧视压迫说
二、汉族知识分子地位低下说
三、待遇优渥说
四、民族文化交融说
五、杂剧自身发展说
第二节 蒙古族及北方其他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之影响
第三节 语言文字之影响
第四节 蒙古族统治者对戏曲歌舞的爱好与关注之影响
第五节 较宽松的思想政治等人文环境之影响
第六节 城乡经济繁荣提供了物质和群众基础
第三章 俗文学成为元代文坛主流论
第一节 概说及学界评论
第二节 蒙古族及北方其他少数民族审美观与文学作品之影响
一、蒙古族审美观之影响及元以前俗文学概况
二、蒙古族文学作品之影响
第三节 社会风尚与价值观的变化及文人学士参与创作
一、社会风尚与价值观的变化
二、文人学士参与创作
第四章 民族文化交融与元杂剧之爱情婚姻剧
第一节 中国传统婚姻模式及其在唐传奇与元杂剧中的反映
一、中国传统婚姻模式
二、唐传奇与元杂剧爱情婚姻描写之不同
第二节 才子佳人剧
一、貌、情是婚姻的基础
二、符合人性的欲望描写
第三节 文士妓女剧
一、妓女所受的歧视和欺凌
二、对妓女人格的尊重和追求自由的爱情
第四节 宗教道化剧中的爱情描写
第五章 元杂剧大团圆结局与民族文化交融
第一节 元杂剧及其以前文学作品结局对比及学者评价
一、元杂剧及其以前文学作品之结局对比
二、学界对元杂剧大团圆结局的评价
第二节 蒙古族文化以及文学对元杂剧大团圆结局之影响
一、蒙古族文化对元杂剧大团圆结局之影响
二、蒙古族统治者的爱好及特殊地位之影响
三、蒙古族文学之影响
第六章 反映多民族关系和描写北方少数民族生活之杂剧
第一节 反映北方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恋爱之杂剧
第二节 蒙古族及北方其他少数民族“抢婚”及恋爱等习俗对元杂剧爱情婚姻描写的影响
第三节 描写少数民族官员将领的杂剧
第四节 反映少数民族节日、饮食等生活的杂剧
第七章 北方少数民族杂剧家及其创作
第一节 杰出的蒙古族杂剧家杨景贤
一、杨景贤的生平经历及其创作
二、《西游记》
三、杨景贤杂剧对后世的影响
第二节 女真族杂剧家石君宝
一、石君宝的生平经历
二、石君宝的杂剧创作
第三节 女真族杂剧家李直夫
一、李直夫的生平经历
二、李直夫的杂剧创作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    第三,环境的改变和人民交往的需要亦是蒙古人学习汉文化或者说蒙汉民族互相学习对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元代由于地域辽阔,驿道等交通网络比较发达,各民族间经济与文化的交流频繁密切,多民族的经济文化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等,造成民族杂居情况比较突出。这种杂居主要包括大批少数民族迁居内地和大批汉人迁往边疆诸少数民族地区。这迁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中,蒙古族由于系统治民族,其迁居数量应该多于其他少数民族。 民族迁徙对民族文化交融影响甚巨。葛剑雄主编《中国移民史》(第四卷)①以三章的篇幅《蒙元时期非汉民族的内迁》(上)、《蒙元时期非汉民族的内迁》(下)、《蒙元时期汉族人民的迁移》等,对蒙古、色目诸民族、契丹、女真迁徙中原内地,汉族迁徙少数民族地区的原因等情况有详尽的介绍。结合有关史料及时人研究成果,大致可勾勒出元代蒙古、色目诸民族、契丹、女真迁徙中原内地,汉族迁徙少数民族地区的概况。 元代蒙古族迁居内地大概有如下原因:一是军事镇守屯驻。随着蒙古军的战争步伐,大批蒙古军进入并屯居中原内地及西南、东北等少数民族地区。对此,拉施特《史集》曾记载:“当忽必烈合罕征讨广大辽阔的乞台(金国)、南家思(南宋)、哈剌章(大理国)、女真(东北之女真部落)、唐兀惕(西夏国)及吐蕃地区时,他不断派遣诸王率领全体军队征伐上述各地。(上述各地)被征服后,他又派诸王驻守那些地区。正如下文所述,现在他们全都按照既定的惯例,驻在那些地区上。”①拉施特并点明是“既定的惯例”。今山东、河北、陕西、四川以及云南等地有大批蒙古军屯驻。另外,元大都附近也驻扎有左、右都威卫、左、右翊侍卫及宗人卫等中央卫军。这些驻屯蒙古军除完成军事守卫任务外,还要从事农业生产。因为元朝蒙古以及色目等军户在经济上实行自给自足政策,军费需自行负担,而农业生产应该是其解决给养军费的主要来源。如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年)诏令以(黄)河南北荒田分给蒙古军耕种。翌年又令将凡为僧所据之良田,听由蒙古人分垦。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年)曾将今山东荒田给也速带所统征南北返之军。 二是仕宦迁居。终元一代,蒙古贵族统治者为了有利于其执掌政权,保证其统治地位,在各路、府、州、县录事司及非蒙古军队中设达鲁花赤一职掌全权,并规定只有蒙古人和个别“回回”、畏兀尔、唐兀等色目人可以担任此职。成宗大德三年(1299年)更规定“各道廉访司必择蒙古人为使”。上任达鲁花赤的蒙古人携家带眷,遍布全国各路、府、州、县,人数颇为可观。据萧启庆研究,元代“蒙古人担任朝官、京官及地方官大约共有三四千人。其家便因任所而定居,或在京师,或在各省,其例甚多”。①另据俞希鲁著的《至顺镇江志》②载,当时镇江有蒙古户29,口163,驱429。他们均是侨居于镇江之家庭或因仕宦而定居于镇江者。其他如大都、杭州、泉州等著名城市亦有类似情况,甚至更多更复杂。当然,元朝仕宦或流居内地的蒙古人之确切数字已很难统计,不过根据一些零散的资料考证推论,此数字应该是不少的。 三是因罪流放迁徙。根据元代刑律,“有罪者,北人则徙广海,南人则徙辽东”,③《元典章·挑钞再犯流远屯种》载:犯挑钞罪者“汉儿蛮子发付辽阳,色目、高丽递去湖广行省收管屯种”。④“北人”指蒙古、色目人,亦包括东北境内的高丽、女真等族人,“南人”则主要指南宋辖下的所谓“汉儿、蛮子人”。即如系蒙古、色目人等充发南方炎徼之区,汉人则流放辽东及极北奴儿干之地。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诸王乃颜叛,忽必烈亲征平灭,获其所部蒙古军分置河南、江浙、湖广、江西诸省。元文宗至顺二年(1331年),枢密院遣使括其数,共计2600人。元廷曾以乃颜及胜纳哈儿流散户籍为军,在泉州自杭州之间设立海站15个,每站配船5艘,水军200人,专门负责运输番夷及商贩奇货,并且负责防御海盗,成为一支由蒙古人组成的海船水军。还有一批涉叛的蒙古人被罚充沙不丁所领海船水军。这批人一般史有所载,数字较确切,人数比上述两类相对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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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交融与元杂剧研究》对元杂剧以及元代文学的研究,对我国各民族关系研究等,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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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一个元杂剧研究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因素,民族之间的大融合应该是最基础的。
  •   如上所述,图书很好,服务到位
  •   作者从民族融合的角度来进行元杂剧研究。许多观点推翻了以前对于民族统治者的偏见,更加突出了“异质”文化对于元杂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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