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顿动物小说

出版时间:2008-2  出版社:人民文学  作者:欧·汤·西顿  页数:293  译者: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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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许多动物都和人类一样能哭会笑,有丰富的情感。恐怕不少人都听说过牛在被送进屠宰场时落泪、大象在其孩子被人误杀后报复人类的故事吧?不少观众可能也都看到过不久前中央电视台二频道播出的一个节目:某海洋馆的训兽员把一只误吞皮球的小海象弄到岸上做手术,留在水里的其余三只海象在听到自己同伴痛苦的叫声后不顾一切地爬上岸,去营救它,本书《西顿动物小说》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些有情有义、能哭会笑、像人类一样的动物的感人故事。  作者厄内斯特·汤普森·西顿(1860-1946)是著名的加拿大动物小说作家、野生动物画家和博物学家。他出生于英国,六岁时随父迂往加拿大。从少年时代起,他就迷恋大自然,整天在森林里徜徉,在大草原上追猎。他的动物故事就是根据这些经历和所见所闻写成的。他的第一部动物小说集《我眼中的野生动物》于1898年出版,不到三周,初版的三千册便销售一空,很快成为畅销书。接下来他又写了许多深受读者喜爱的动物故事,它们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被译成多种文字,风靡世界,影响了整整几代人。西顿也因此被誉为“写实主义动物小说之父”。  西顿笔下的野生动物往往都具有人类的某些高贵品质。小说中的动物被称为“他”或“她”,清楚地表明,作者是把动物看成和人一样的生物。西顿一生共写下三十多本动物故事,本书从中精选了堪称动物小说经典的十二篇,并配有作者本人画的十余幅插图。  头三篇是狼的故事。在许多国人的眼中,狼生性残忍,危害人类,人们往往谈狼色变?但西顿给我们讲述的温尼伯狼却是人的朋友,而且它对人的忠诚度甚至超出一般的狗。这篇故事是西顿1882年乘坐火车时偶然看到一幕戏剧性场面后写成的。那只傲视群狗的狼幼小时曾被关养在一个酒吧后院,主人和顾客虐待它,让它吃尽了苦头,只有酒吧主人的小儿子吉姆对它呵护有加,孩子和狼之间建立了一种奇特的友谊。吉姆意外死亡后,温尼伯狼逃走了;但它没有走远,它特别依恋小吉姆下葬的那座教堂附近的森林,甚至夜晚还进城来。它咬死许多狗,却从来没有伤害过一个孩子,直到最后被猎人打死。作者在故事结尾发出感慨:“谁能窥察到那只狼的心理呢?为什么他始终留在一个充满无穷无尽磨难的地方呢?那么,只剩下一种义务束缚他了,那种任何动物都能够拥有的最强烈的要求:大地上最强大的力量。”  另一篇狼的故事《洛波:格伦堡之王》是西顿根据自己在格伦堡的所见所闻写成。狼王洛波身材高大,足智多谋。它蔑视猎人的毒饵和捕兽夹,从不上猎人的当。它率领狼群在草原上神出鬼没,袭击牛群,一次次逃过猎人的捕杀。最后猎人找到它的弱点,诱杀了它的爱侣母狼布兰卡,洛波才被猎人所擒。狼王不吃不喝,心碎而死。小说中的狼王洛波犹如一位悲剧英雄,带有传奇色彩。  西顿对狼情有独钟,素有“黑狼”的绰号。他欣赏狼的勇猛,一生中观察过许多狼,并栩栩如生地塑造出一只只狼的形象。这些狼性格各不相同,但都有血有肉,颇具感染力。  狼的故事之后是三篇狗的故事。第一篇中的主人公原型是西顿1882—1888年养的爱犬。作者以生动幽默的笔触描写了“这个精力旺盛的牧者”一次次可笑的牧牛经历。兵果对主人忠心耿耿,虽然后来主人把它送给了别人,但它和主人的感情依旧,在主人陷入危难的时刻它及时营救了他,而它自己在毒发身亡之前寻求的仍是主人的帮助。  另一篇狗的故事《乌利:一只黄狗的故事》或能给人以某些启迪。牧羊犬乌利被主人轻易抛弃了,但它却始终苦苦追寻主人的踪迹。它每天都在主人将其抛弃的渡轮上搜寻,不停地嗅嗅每一双走上跳板的腿。从早到晚,日复一日,整整两年的时间它大约嗅了几百万条腿。它尝尽世态炎凉,最终性格扭曲:它白天忠心护羊,夜晚却成为血腥狡诈的怪物。  本书后半部的六篇故事分别讲述的是:一只不慕虚荣、不恋富贵的贫民窟的猫;一只屡创飞行纪录、最终被偷猎者打死的信鸽;一只舐犊情深却亲手毒死自己幼崽的狐狸;高大威猛、天生一对美妙绝伦的羊角的公羊克拉格;由一头从小就招人喜爱的小熊成长为塔拉克山熊王的灰熊杰克;一匹不自由毋宁死的溜蹄野马。  几乎在所有这十二篇故事中,作者都把其动物主人公描写成像人一样的英雄(他的一部著名小说集就取名为《动物英雄》)。在西顿的笔下,这些野生动物在其为生存而进行的斗争中饱经磨难,历尽坎坷,但它们始终都保持着某些人类具有的高贵品质:温尼伯狼对小吉姆的忠诚令人肃然起敬;狼王洛波智谋超群,具有非凡的美感;无论囚禁生活还是对死亡的恐惧,都压抑不住信鸽阿诺克斯对家的挚爱;了不起的溜蹄野马面对人的疯狂追逐,宁愿粉身碎骨,也绝不俯首屈服。  西顿的小说结尾大都是悲剧性的,其原因正如作家本人所说的那样:“这些故事是真实发生的,这也正是几乎所有故事都是悲剧性结尾的原因所在。”  然而,这些动物英雄绝不是失败者。那只温尼伯狼留名青史,克拉格的羊角至今仍悬挂在宫廷的墙壁上。  早在一百多年前,西顿就向人类发出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呼喊。他认为,野生动物和人类一样拥有生存的权利。他在自己第一部也是最广为人知的小说集《我眼中的野生动物》中介绍了自己所有的动物小说的寓意:“我们人类与动物亲如一家,人类身上至少体现了某些动物的东西,而动物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某些人性的东西。动物也有感情,也有需求,虽然这种感情和需求的程度和我们人类有所不同。毫无疑问,动物也有其自身的生存权利,人和动物应该和睦共处。”这种意识决定了西顿的动物小说的价值,决定了他的许多作品成为世界动物小说经典之作。  译者

内容概要

  《西顿动物小说》的作者西顿有两种身份:画家和作家,但这两种身份都围绕着相同的主题:动物。他天生喜爱动物,年轻时就开始观察、调查野生鸟兽,所以笔下的动物描绘生动,充满生命的尊严。一个多世纪以来,他的作品一直是喜爱野生动物者必读的经典。本系列包括《狼王罗伯》《雷鸟红领子》《蝙蝠阿塔拉》《塔克拉山的熊王》《公鹿的脚印》。

作者简介

  E·T·西顿,(1860-1946),出生于英国,后于1866年全家移居到加拿大。他是个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和作家。他起初学自然科学,后来到法国学写生画。他迷恋大自然,回到加拿大后,在草原地区住了很久,对动物的生活作了详细的观察。后来他根据这些素材创作出许多动物故事,还亲自为自己的作品画插图。他的动物故事有一个特点,就是很忠实于动物的生理特征和生活习性。这些特征,主要不是从教科书中来的,而是从草原、森林中亲眼目睹来的,所以是活生生的。他是主张生态保护的,所以他对各种动物不免抱有某种感情,这在他的作品中不时地有所流露。即使他为自己的作品集所起的书名,也反映了这一点:《我所熟悉的动物》、《动物英雄》等。他的许多作品,早有法、德、日、俄等文字的译本问世,受到了世界各国广大读者的欢迎。《狼王洛波》是西顿动物故事中最出名的一篇。它向读者展现了大草原上一只强壮出众,既残暴又机灵的狼。同时,通过故事,提供了草原环境、动物习性、捕猎技巧等方面知识。

书籍目录

温尼伯狼洛波——格伦堡之王荒地比利——打不败的狼银斑——一只乌鸦的故事豁豁耳——一只白尾兔的故事宾狗——我的爱犬的故事一只智慧非凡的狐狸跑侧对步的野马巫利——一只黄狗的故事红颈毛——唐谷松鸡的故事塔克拉山的熊王溜蹄野马

章节摘录

  温尼伯狼  一  1882年,在那场特大风雪中,我头一次遇到温尼伯狼。3月中旬,我离开圣保罗,越过草原到温尼伯,原本希望在二十四个小时内到达那里,谁知“风暴国王”另有计划,向东部刮来鹅毛大雪,狂风暴雪持续下了好几个小时。我从未见到过这样的风暴。整个世界都裹在雪中,雪,雪,雪,那旋转的雪花,刺骨的雪花,刺人的雪花,飘动的雪花,奉那些柔软如羽毛、纯洁无瑕的细小晶体的命令,喘着粗气的巨大发动机被迫停下来。  雪花盘旋,姿态优美。许多身体强壮的人拿着铁铲,来到那些妨碍我们通行的雪堆旁。一个小时后火车就能够通过了,但结果却是陷入了远处的雪堆里。这种工作枯燥乏味,日复一日夜夏一夜,火车一次次陷进雪堆里,我们自己一次次将雪铲除,而大雪仍旧旋转飘洒,在我们四周玩耍。  “到爱默生需要二十二个小时,”那个官员说。可是,铲雪铲了将近两周,我们才到达爱默生,到达了白杨木地带,在那里,因为有灌木丛,大雪没有堆积到一起。其后,火车行驶速度很快。白杨林越来越茂密。我们行驶了数英里,穿过那密实的森林,也许还穿过了一块开阔地。靠近温尼伯的东部郊区圣博尼费斯时,冲过五十米宽的一块林问空地,在那空地中间出现了一群动物,他们震撼了我的灵魂深处。  眼前的情景一览无遗:一大群大大小小的狗,黑色的、白色的、黄色的,一会儿向东,一会儿向西,上下起伏,大略围成了一个圆圈;在圆圈的一边有一只小黄狗,直挺挺地躺在雪里;在圆圈的外围有一只身材硕大的黑狗,四处跳跃着,吠叫着,不过却一直处于这群移动的乌合之众的后面。在这群狗的中心是一只冷酷无情的大狼,那些狗将他团团围住。  是狼吗?他看上去更像是一头狮子。他站在那里,孑然一身,坚决果断,神情平静,颈毛竖起,四腿稳固地撑住了身体。他一会儿扫视一下这边,一会儿扫视一下那边,随时准备从任何方向发动进攻。他的嘴唇上翘,看起来像是轻蔑敌手,但我宁愿说他露出牙齿,发出战斗的咆哮。相形之下,那只长相像狼的狗应该感到惭愧,他率领着狗群,向里猛冲,无疑是第二十次冲锋了。可是,那个巨大的灰色身影一会儿跳向左,一会儿跳向右,那可怕的嘴猛咬、猛咬、猛咬,除此之外,那个孤独的斗士没有发出任何别的声音,但是不止一个敌人发出了死亡的叫喊。那些狗又一次向后跳去,只剩下他像先前一样雕像般地站在那里,毫不驯服,鄙视着所有那些狗。  此时,我多么希望火车陷进一个被风刮起的雪堆里啊,就像此前那样,因为我满心同情那只灰狼,渴望前去帮助他。但是,那积雪深深的林间空地一闪而过,白杨树的树干遮住了视线,我们向前驶去,朝着旅行的目的地飞驶而去。  这就是我看到的全部情形。看起来微不足道,不过,没过多少天,我就清楚地知道了,在光天化日之下自己有幸看到了一个稀有而奇妙的动物,他正是名声远扬的温尼伯狼。  这只狼的喜好很奇怪,他喜欢城市胜过乡村;他放过绵羊,却将一条条狗咬死;他总是单独出来猎食。  在讲述“狼人”(有些人这样称呼他)的故事时,虽然我说到的这些事情是本地人所熟悉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城市的许多市民对于这些事情却是闻所未闻。  大街上的那个自鸣得意的店老板原先就几乎没有听说过他,直到后来有一天,在屠宰场发生了那最后的一幕后,那巨大的尸体被抬到海因动物标本剥制商店,在那里被制成标本,再往后在芝加哥的世界展览会上展出;唉,1896年的那场火灾将马尔维初级中学化为灰烬,标本也毁于火灾。  二  1880年6月的一天,长相英俊的费德勒?保罗当时似乎正拿着枪,在基尔多南附近那树木繁茂的红河两岸巡游。他是个混血儿,什么事都干不了,宁愿打猎而不愿意干活。他看到从河岸的一个洞里出来一只灰狼,便偶然开枪打死了那只狼。他把自己的狗派到洞里去,确信没有别的大狼在洞里后,便爬进了狼窝。令他大为惊愕和高兴的是,他发现了八只幼狼,相当于获得了九份奖金,杀死一只狼的奖金是十美元。那是多少钱呢?肯定是一大笔钱了。在那只黄色杂种狗的帮助下,他精神抖擞地用一根棍子将那些小狼崽一个个打死,只留下一只。关于一窝狼里的最后一个成员,流传着一种迷信说法,杀死它不吉利。于是,保罗拿着那只老狼的头皮,连同那七只小狼崽的头皮,带着那活着的唯一一只狼崽,到城里去了。  拿到猎狼奖励金后保罗出人酒家,那位酒馆老板获得了用那些狼的头皮换来的钱,也很快得到了那只活狼崽。狼崽被拴在一根链子上长大了。他长得胸部发达,牙齿尖利,城里的猎犬哪个也赶不上他。他被养在院子里,供顾客们取乐。这种娱乐活动通常的做法是把这个俘虏当成一只只狗的诱饵。有好几次,那只幼狼被咬伤、打伤,差点儿死了,可是,他又活了过来。日复一日,愿意挑战他的狗越来越少。他的命硬得不能再硬了。在他的全部生命里,他只得到一丝温情,那就是他和酒吧老板的儿子小吉姆之间发展起来的友谊。  吉姆是一个很有主意的任性的小淘气。他喜欢那只狼,是因为他咬死了曾经咬过自己的一条狗。从那时起,他就喂养那只狼,把狼作为自己的宠物,那只狼也回应了他的善意,允许他随意对待自己,别人可不敢去冒那个险。  吉姆的父亲不是个模范家长。通常情况下,他溺爱自己的儿子,不过有时他会勃然大怒,为了一点小事儿痛打儿子。孩子很快就知道了自己之所以被打,不是因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而是因为自己惹得父亲生气了。因此,假如他能够避开,等父亲消了火,他就不用再担心了。一天,他溜之大吉,父亲在后面追,他就冲到了那只狼的窝里,不拘礼仪地惊醒了他那肤色发灰的密友。他的朋友转到门口,露出两排奶白色的牙齿,似乎明明白白地对当父亲的说道:“看你敢碰他!”  如果霍根可以一枪打死那只狼的话,他当时就会把他打死了。但是儿子躲在那只狼身后,开枪容易误杀儿子,所以他干脆不去理睬他俩了。半小时后,他想到这件事,就放声大笑起来。从那以后,小吉姆每逢碰到危险,都会投奔狼窝。有时候,人们看见那个男孩子偷偷摸摸地躲到那个凶猛的俘虏身后,才注意到他正在调皮捣蛋。  雇人手时要经济实惠是霍根的一项首要原则。因此他请了一个华人做“酒吧间招待”。那个华人生性羞涩,心眼不坏,所以,费德勒·保罗总是毫不犹豫地欺负他。一天,保罗发现霍根出了门,那个华人独自一人照管酒吧的生意。保罗已喝得醉醺醺的,他向那个华人要求赊账再喝一杯。华人按照规矩办事,拒绝了他的要求。他老老实实地解释道:“没用的,你从来不付钱。”听了这话,保罗不是去央求他,而是摇摇摆摆地走到酒吧的后面去报复对方对他的“凌辱”。要不是小吉姆恰在近旁,那个华人可能就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了。吉姆手里拿着一根长棍子,熟练地绊倒了费德勒,使他摔了个大马趴。他摇晃着站起身来,发誓要吉姆的命。但那个孩子躲到后门旁边,马上在那只狼的窝里找到了避难所。  保罗看到那个孩子有一个保护者,就操起一根长棍子,在狼够不着他的距离之外,开始痛打那只狼。灰狼在链子的尽头怒气冲冲。不过,他虽然用牙齿咬住了棍子,从而避开了好多次残酷的抽打,身体还是受到了严重伤害。吉姆的嘴巴并没有闲着,他一直辱骂保罗。突然,保罗觉察到吉姆正摸索着,用紧张的手指要将那只狼松开,并且很快就要松开了。千真万确,要不是那只狼一直挣着链子,吉姆早就把他放开了。  勇敢的保罗一想到在院子里要遭到被自己激怒的大狼的撕咬,就不寒而栗了。  只听吉姆在哄那只狼:“狼宝,现在停下,倒退一点儿,你去咬他,现在,去咬他。真是个好狼宝!”听到这里就够了;那骗子手仓皇逃走了,关上了身后所有的门。  就这样,吉姆和他的宠物增进了友谊。那只狼长大以后,对身上散发着威士忌气味的人恨之入骨,对所有的狗也恨之入骨,那些狗是他受苦受难的原因所在,每天这一切都得到印证。这种特性连同他对于那个孩子的爱恋,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是对所有的孩子的爱恋,结合在一起,随着他的成长而增长,成为他的生命的统治力量,这一点似乎得到了证实。  三  这个时候,即1881年的秋天,卡佩勒的大牧场主们一直在抱怨,说自己那个地区的狼的数目增加了,对牲畜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事实证明,下毒和设捕兽夹已经失效。一位高贵的德国游客出现在温尼伯的俱乐部里,宣布他要带来几条狗,轻而易举就能消灭这个地方的狼。听众们怀着非同寻常的兴趣倾听他的话,因为那些养牛人喜欢娱乐,而为猎狼犬建一个狗窝,有助于发展自己的事业这种观念对他们来说非常有吸引力。  那个德国人很快就展示了自己的猎犬。这是两只健壮的丹麦种大狗,一只是白色的,另一只是蓝色的,身上带有黑色的斑点,有一只罕见的白眼睛,让那种不平常的凶猛神情毕露无遗。每一只这样的大狗都重达二百磅左右。他们的肌肉结实有力。当那个德国人声称,光是这两条狗就敌得过个头最大的狼时,大家都乐意相信他的话。于是,他描述了他们的狩猎方法:“你们要做的就是让这两只狗看看狼的踪迹。即使天冷,他们也会追踪下去,不会被甩掉,不管狼是曲折迂回还是躲藏起来,他们都能很快找到狼。然后,他们会接近那只狼,狼转身要跑,那条蓝狗就会咬住他的臀部,像这样把他甩出去。”德国人说着,将一块面包往空中猛地一扔,“然后,不等那只狼碰到地面,那只白狗就咬住了他的脑袋,另一只咬住了他的尾巴,他们就这样把那只狼撕开了。”  他的话听起来有道理,无论如何,大家都急切地想要验证一番。有几个居民说沿着阿西尼博因河找到灰狼的几率很大,于是,他们就组织了一次狩猎活动。不过,他们搜索了三天,却一无所获。正要放弃,突然有个人提议说,在南边霍根的酒吧里拴着一只狼,他们可以付奖金,去买来那只狼,而那只狼虽说只不过一岁多点儿,却可以给那两条猎犬当做靶子,看看猎犬会怎么对付他。  霍根一听说自己养的狼如此重要,马上就抬高了那只狼的价格,说“自己在良心上有所顾忌”。然而,他开出的价格得到满足后,他的所有顾忌便一消而散。他第一个需要小心的事就是避开小吉姆,打发孩子到奶奶家去,然后把那只狼赶进他的箱子里,用钉子钉牢。箱子放到一辆货车上,顺着波蒂奇小路被带到了开阔的草原。  那两只猎犬刚一嗅到狼的气味,就迫不及待地要去跟他打一架,几乎挡都挡不住。不过,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攥紧了拴狗颈的皮带。货车又向前行驶了半英里,猎人们费了一些劲儿才把那只狼从箱子里拽出来。起初,他看上去很害怕,闷闷不乐。他想要跑到人看不到的地方,可他并没试图咬人。然而,一发现自己获得了自由,发现人们朝他嘶嘶作声、呵斥他,他就悄悄地向南跑开了,那一带的地面似乎起伏不平。在同一时间,那两条猎犬被放了出去,他们愤怒地狂吠着,跳跃着去追那只年幼的狼。人们大声欢呼,骑马跟在猎犬后面。刚一开始的时候,显而易见,那只狼没有机会逃走。那两条猎犬跑得比他快多了,白猎犬的速度像灵猩样。看到白猎犬飞快穿越草原,每一秒钟都在缩小同那只狼的距离,那个德国人激动万分。大家对两条猎犬下了许多赌注,不过没有拿走赌注的人。大家接受的唯一赌注是一条猎犬不可能胜过另一条猎犬。现在,那只狼加速奔跑了,可还没跑完一英里,白猎犬就追到他身后,正在截住他。  那个德国人大声喊道:“现在看啊,那只狼就要被甩到空中了!”  在一瞬间那两个奔跑的对手追到了一起,它们都向后退去,谁也没有被甩到空中,但是那条白猎犬翻了个身,肩膀上出现了一道很深的可怕伤口,如果说没有被咬死的话,他也退出了战斗。几秒钟后,那条“蓝点”张着大嘴赶到了。他们的照面很快就结束了,就像头一只猎犬与狼的照面一样神秘。狼与狗几乎没有碰到对方的身体。那只灰狼向一边跳去,在他快速撕咬对方的一瞬间,猎人们看不到他的脑袋。“蓝点”身体摇晃起来,腰窝血淋淋的。在人们的怂恿下,“蓝点”又一次发动攻击,结果又一次受了伤,这使他不再靠近那只狼了。  正在这时,酒吧老板带着四条身材硕大的狗赶来了。他松开了这些狗,拿着棍棒和套索的人开始会合到一起,准备帮着结束那只狼的性命。突然,一个小男孩骑着一匹小矮马在平原上冲过来。他跳到地上,扭动着身体挤进包围圈里,用双臂搂住那只狼的脖子。他称呼那只狼为“狼宝宝”,他的“亲爱的狼宝”,那只狼舔着孩子的脸,摇着尾巴。接着,孩子转身朝向人群,透过流淌的泪水,他,唉,还是不要把他的话印在纸上吧。他只有九岁,可是,他是一副小大人模样,也是一个粗野的小孩子。他在一个低等的酒吧里长大,很容易学会那个地方令人作呕的言谈。他诅咒他们所有人,诅咒他们的好几代祖宗,他连自己的父亲也没有饶过。  假如一个成年人使用了这样令人震惊的侮辱人的语言的话,那么他可能就被处以私刑了。不过,那些话是一个小孩子说的,猎手们就不知道如何是好了,于是,他们就做了他们能做的最好的事,放声大笑,不是笑自己,大家认为笑自己有失体统,而是一起嘲笑那个德国人,他那奇妙的猎犬被一只尚未完全发育的幼狼击败了。  吉姆伸出他那只肮脏的、沾满了泪水的小拳头,插进自己那典型的小男孩的口袋里,从石弹子、口香糖,还有烟草、火柴、手枪的弹药简以及其他违禁品当中。摸索出一段儿杂货店里用的发脆的细绳,系在那只狼的脖子上。尔后,他仍然有点抽抽搭搭的,牵着那只狼,骑着小马往家走,边走边愤慨地对那个德国贵族进行最后的威胁和诅咒:“给我两分钱,我就让他去咬你,你这个该死的家伙!”  四  那年初冬时,吉姆发烧病倒了。那只狼想念他的小朋友,在院子里痛苦地嚎叫。最后,在孩子的要求下,那只狼获准进入了病房。在病房里,这只大野狗,因为说白了,狼就是野狗,一直忠诚地守候在朋友的床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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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顿动物小说》的作者西顿不但是一位大师级的动物小说家,也是一位大师级的擅画动物的画家。他的动物画既有科学家的严谨精神,又有艺术家的诗意。西顿的语言风格简洁、硬朗,读他写的动物故事真的很像读传记故事。他常年观察动物,对动物学也深有研究,并参与过百科全书的编撰工作,完全有理由把他的动物故事看作一种特殊的野生动物手册。就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而言,在动物小说领域,到目前恐怕还找不到第二位可与其相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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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书中的个个故事都很感人,尤其是最初的几篇讲狼的,以前狼在我心目中就是凶残,狡猾的象征,看了这本书之后不禁让我对狼产生了一种敬畏之情,他们是如此的聪明,他们也不是一点感情都没有,他们敌我分明,对敌人永远都是那么毫不留情,当然对曾经的恩人,永远都有那么一种留恋热爱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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