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的荒唐事

出版时间:2008-4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美] 保罗·奥斯特  页数:291  字数:230000  译者:陈安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我在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议布鲁克林。”    身患癌症、家庭破碎的中年男子内森·格拉斯,退休后特意搬到布鲁克林,打算在这个童年的故乡了却残生。没想到,这里才是他人生的起点……他探索布鲁克林的一切:街角的餐馆、餐馆里的女招待、二手书店的老板,居然还邂逅了多年未见的外甥汤姆。    在与同样失意的汤姆携手探索新生活之余,内森逐渐发现身边的小人物,不是有着不堪回首的过去,就是过着徒有其表的生活。但他们都选择了布鲁克林止痛疗伤、重新开始。这些小人物的命运,也逐渐与他的人生交错纠缠。    有一天,汤姆的外甥女、九岁半的露西突然敲开了他们的家门。无论问她什么,她都不说话。两个男人的生活,因为这个小女孩的闯入而改变……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是保罗·奥斯特最热情、最有生气的长篇小说,是一支普通人光荣而神秘生活的赞歌,感人而令人难忘。

作者简介

保罗·奥斯特,1947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纽瓦克市一个犹太裔中产阶级家庭,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他被视为美国当代最勇于创新的小说家之一。
保罗·奥斯特年轻时过着漂泊无定的生活,不断尝试各种工作。一九七〇年至一九七四年,他客居巴黎,靠翻译法国文学为生。

书籍目录

1.序曲2.邂逅3.告别宫廷4.炼狱5.危墙倾倒6.阢陧话旧7.无赖小议8.睹其本人9.精子库奇事10.布鲁克林皇后11.愚蠢男人12.食饮之夜13.吸烟间歇14.愚蠢男人(之二)15.猴子把戏16.敲门之声17.驾车北行18.可乐之计19.生存饭店的良辰美景20.叛卖行为21.反击22.告别23.事态发展24.山楂街或霍桑街?25.欢笑的女孩26.飞返纽约27.新生活28.“就像托尼”29.灵感30.X标志位置译后记

章节摘录

  序曲  我在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议布鲁克林。第二天上午我便从韦斯切斯特动身去那地区看看。五十六年来我一直没有回去过,所以什么也不记得了。我三岁时父母就搬离了布鲁克林,但我本能地觉得自己正在返回我们曾经居住过的社区,像一条受伤的狗一样爬回家,爬回我出生的地方。当地一个地产经纪人带我转了一圈,看了六七栋褐沙石楼房,傍晚时分终于在一座有花园的公寓租下有两个卧室的房子。该公寓坐落在第一街,离景观公园只有半条街远。我不知道、也不在乎我的邻居都是些什么人。他们干的都是朝九晚五的工作,都没有孩子,所以这座楼总是比较安静,而我最渴望得到的就是安静,我可悲而又可笑一生的宁静终局。  那所在布朗克斯维尔的房子已经签约出售,等月底买卖双方交割手续办完,钱就不成问题了。我前妻和我打算平分这笔售房收益,有四十万美元存入银行,就足以维持到我停止呼吸的那一天。  起初,我不知道如何安顿我自己。我在“中大西洋事故和人寿保险公司”曼哈顿分公司的办公室与郊区城镇之间往返奔波了三十一年,而现在我不再工作,每天有太多的余裕时间。搬入这座公寓后大约一星期,我已婚的女儿雷切尔从新泽西开车来看望我。她说,我应参与一些事情,为自己做一个计划。雷切尔这孩子不傻。她有芝加哥大学生物化学博士学位,在普林斯顿郊外一个大药厂当研究员。她很像她母亲在她面前一样,罕有一日说些别的事,却尽来些老生常谈——都是些充填当代智慧垃圾场的陈词滥调和陈旧思想。  我解释说,我大概不到年底就会死掉,根本没有想过什么劳什子计划。一瞬间,雷切尔似乎要哭,但她还是把眼泪眨了回去,竟说我是个残忍而自私的家伙。她又说,难怪“妈妈”最终要和我离婚,难怪她无法忍受了。跟像我这样的男人结婚是一种无止境的折磨,是一个活地狱。一个活地狱。唉,可怜的雷切尔——她简直控制不住自己啊。我的独生女生活在这世间二十九年,可没有讲出些富有新意的话,完全是她自己的令人信服的话。  是的,我承认,有时候在我身上是有某些令人讨厌的东西。但并非所有的时候——而且也不是什么原则问题。在我快活的日子里,我像我认识的所有人一样友善和蔼而讨人喜欢。如果你对你的客户持敌视态度,你就不可能像我这样成功地推销人寿保险,至少你不可能推销了漫长的三十年。你得有同情心。你得善于倾听。你得懂得如何吸引人。所有这些优点我都有,只多不少。我不否认我也有心情恶劣的时候,但人所共知,在家庭生活紧闭的门后潜伏着什么样的危险。家庭生活可令所有相关者感到厌恶,尤其当你发现自己或许压根儿不配结婚。我曾喜欢和伊迪丝做爱,但过了四五年,激情似乎自然消退,从此我就成了一个不够完美的丈夫。听了雷切尔的话,作为家长,我也是不完美的。我不想说些与她的记忆相悖的话,然而事实是我以我自己的方式关爱她们俩,即使有时我发现自己坐怀于别的女人,我对这些风流韵事也从不认真以待。离婚并非我的意愿。不管任何情况,我是打算和伊迪丝白头偕老的。是她要离婚的,但念及这些年来我所犯的过失和错误的程度,我真的不能埋怨她。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三十三年,在走出家门分道扬镳之际,我们几乎没有任何可以说得通的东西了。  我告诉雷切尔,我的日子已屈指可数,但那不过是一时情急下对她咄咄逼人的劝告的回答,纯粹是夸大其词。其实我的肺癌有所缓解,肿瘤科大夫在我最近一次复查后说,我有理由持审慎乐观的态度。不过,我没想信他的话。癌症所引起的惊恐如此强烈,以致我仍然不相信有可能幸免于死。我已把自己交给死神,一旦肿瘤从我肺叶上切除,经受摧残体质的放疗和化疗的煎熬,一旦忍受阵阵恶心和眩晕之苦,失去头发,失去意志,失去工作,失去老婆,我难以想象如何生活下去。于是我来到布鲁克林。于是我无意识地回到了我的故事开篇之地。我已是快六十岁的人了,不知我的残年还有多久。或许还有二十年,或许只有几个月。不论医生对我的病情作何预测,要紧的是不要把任何事情视为命中注定。只要我活着,我就得思虑出一条重新开始生活的路子,即使我活不了多久,我也得做些事情,而不能光坐着等死。我的科学家女儿通常总是正确的,尽管我往往过于固执,不愿接受她的忠告。我得使自己忙碌起来。我得干些事情,不能老呆坐着。  初春时分,我搬进新居。开始几个星期我用很多时间逛我们的社区,有时在公园里散步很久,有时在后花园里种种花——那一小块地荒芜多年,垃圾狼藉。我的头发又长出来了,便到第七大道上的“公园坡地理发店”去理了发。在一个名叫“电影天堂”的店铺里,我租了录像带。我还常去“布赖特曼阁楼”,一家管理不善、把书堆得乱七八糟的旧书店,店主名叫哈里·布赖特曼,一个虚夸做作的同性恋者(后面还要谈他)。大多数早晨,我自己在家做早餐,但由于我不爱做饭,也缺乏烹调才华,所以往往在餐馆吃午饭和晚饭——总是独自一人,总是有本书摊开在我面前,总是尽量缓慢地咀嚼我的饭菜,以便把用膳时间拖得越长越好。在附近地区试尝了好几家餐馆后,我固定在“宇宙小馆”用午餐。那里的饭菜充其量是二流的,但女侍者中有个可爱的波多黎各姑娘,名叫玛丽娜,我很快就炽热地爱上了她。她的年纪只有我的一半,已婚,也就是说罗曼司已无可能。她看上去是那么容光焕发,接待我的态度是那么温文尔雅,对我的不太好笑的玩笑那么容易发笑,以致在她不来上班的日子里真使我非常想念她。从严格的人类学观点看,我发现,比起我先前接触的各地区的人,布鲁克林人是最愿意和陌生人说话的。他们会随意干涉别人的事情(老妇人会对年轻妈妈骂骂咧咧,因为她们没有让孩子们穿得足够暖和;过路人会一把抓住遛狗的人,埋怨他把牵狗的绳子拉得太紧),他们会像四岁孩子那样七嘴八舌地争论有争议的停车位问题;他们妙语连珠,俏皮话脱口而出,好似天性使然。一个周日早晨,我走进一家挤满了人的熟食店,店名很怪:“快乐硬面包圈”。我想要一个桂皮葡萄干硬面包圈,可这话在我嘴里给卡了一下,说出来就成了“桂皮里根”。柜台后的那个年轻人把我的重音“里根”听得很清楚,回答我说:“对不起,我们没有那东西。你要不要裸麦粗面包尼克松?”油嘴一张。多可恶的一张油嘴,我差一点儿尿湿了内裤。  这次无意中的口误发生后,我终于冒出一个可能会得到雷切尔赞同的想法。或许这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想法,但至少这是个事情,如果能像我打算的那样严格而认真地坚持做下去,我便会有一个我期待的项目,一个像小孩儿骑木马那样的小癖好,从而让我摆脱懒懒散散、昏昏沉沉的日常生活。这个项目虽然不怎么起眼,但我决定为之起一个壮观而有点儿夸大的标题——以便欺哄我自己,以为自己在从事一项重要的工作。我称之为《人类愚行大全》,我打算在此书中用尽可能简单、清晰的语言,把我作为人的漫长而曲折的一生中所犯的所有错误、所有失败、所有窘迫、所有蠢举、所有弱点和所有无聊行为统统写进去。当我想不出我自己的故事时,我可以把我认识的人的故事写下来,而当故事素材枯竭时,我可以采用历史事件,记下我的人类同伙在始自古代世界文明消失直至二十一世纪最初岁月的各时期所干下的蠢事。我想,这件事即使没有什么了不起,只用来消遣消遣也是好的。我不愿我的精神变得空空洞洞,也不愿沉溺于沮丧的内心自省。那贯穿的语调应是轻松可笑的,我的惟一目的就是每天用尽可能多的时间来使自己保持快乐。  我把我的项目称作“大全”,其实它根本不是一本书。我是在编一部相当于札记的东西,一些互不相关的逸闻趣事的大杂烩,用的是一些黄色标准拍纸簿、活页纸、信封背面以及垃圾邮件中信用卡和家居装潢贷款的申请表格等,每写完一则,就把它扔进一个纸板箱。我这人神神叨叨的,不搞什么分门别类。有些纸条至多几行字,还有一批,尤其是那些记下我喜爱的首音互换和荒唐用词错误例子的,往往只有一个句子。比如,我在上中学三年级时,有一次把“烤的干酪汉堡包”说成了“冷冻的油脂汉堡包” ;作为夫妻,我和伊迪丝有过不少剧烈争吵,有一次我无意中说出了一句颇为深奥、有些神秘的话:“我相信之时我将目睹之。”每次坐下写作,我总先闭上眼睛,让我的思想向其选择的方向飘游。我用这种法子使自己轻松自如,然后设法把相当数量的素材从遥远的往昔梳理出来,在此之前,我以为这些材料都已丧失殆尽。上六年级时,有那么一回(且引用这样一个记起的例子),在一节地理课上一个寂静无声的时刻,一个名叫达德利·富兰克林的男孩突然放了一个长长的有如小号尖声的响屁。当然,我们大家都笑了起来(对一屋子十一岁的孩子来说,没有什么比一阵人之气的声音更可笑)。这本来只是令人有点儿尴尬的小事,结果却越出这一范畴,上升到经典地位,成了奇耻大辱编年史上不朽的杰作——无辜的达德利因为来了个道歉而铸成了致命大错。“原谅我,”他说,低头望着课桌,脸色发红,最后他的双颊红得像一辆刚喷过漆的救火车。人永远不应该当众承认自己放屁。这是不成文的法律,是美国礼仪中最为严格的一条。屁并非来自谁和来自何处,它们是匿名的散发,属于整个团体,即使屋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可指向肇事者,其惟一明智的做法就是否认。不明事理的达德利这样做是太老实了,何况,他始终没有得到大家的原谅。从那天以后,大家都叫他“原谅我富兰克林”,这个外号一直跟着他直至中学毕业。  这些故事看来可冠以几个不同的标题,在我把这个项目做了大约一个月之后,我放弃了只用一个纸板箱的做法,而用上多箱分类的办法,这样便可以用更有条理的方式保存我已做完的东西。有一箱专存词语错误,另一箱是自然灾害,还有不正确的思想,还有社交场合的失礼,等等。渐渐地,我对记录日常生活中滑稽可笑的情景产生了特殊兴趣。不仅记那些年头里我不知多少次动不动就碰脚趾撞脑袋,也不仅记我不知多少次一弯下腰系鞋带眼镜就从衬衫口袋里掉出来(紧接着更有失体面的是身体往前一冲,把眼镜踩碎在脚底下),而且要千里挑一地精选出那些自童年最早岁月起我在不同时期所犯的愚昧可笑的错误。比如一九五二年参加劳工节野餐时,我正张嘴打哈欠,一只蜜蜂乘机飞进我嘴里,我又惊恐又恶心,竟忘了把它吐出去,却咽了进去。又如,甚至有更扫兴的,七年前一次出差,准备登机时我把登机牌捏在大拇指和中指之间,不料后面有人推挤,我没能捏住它,就眼看着它从我手里滑落,掉进舷梯和机槛之间的狭缝。那是狭缝中最窄之缝,最多不超过十六分之一英寸,甚至更窄——然后,令我万分惊讶的是,它恰如其分地滑过那简直不可能通过的空间,掉在了二十英尺下的停机坪上。  这些仅是例子。在起初两个月内,我写了不少这样的故事,尽管我尽力采用轻松愉快的笔调,却发现这不总是可以做到的。人人都容易产生黯淡心情。我承认,我自己就有很多被阵阵袭来的孤独感和伤感击倒的时候。我一生工作的大量时间都花在与死亡相关的生意上。也许我听了太多的悲惨故事,以致在我自己情绪低落的时候,往往就情不自禁地回想起来。想起那些年头我拜访过的所有人,想起我推销的所有保险契约,想起我与客户们交谈时私下与闻的所有恐惧和绝望。最后,我为我的大杂烩又增加了一个纸板箱,贴上一条标签:残酷的命运。我首先放进去的是关于一个名叫乔纳斯·韦恩伯格的男子的故事。一九七六年,我推销给他价值百万的普通人寿保险,这在当年是个极高的数额。记得他当时刚庆贺了六十岁生日。他是哥伦比亚大学长老会医院的内科大夫,他说的英语略带德语口音。卖人寿保险可不是一件冷漠无情的事,在和客户进行艰巨而复杂的谈判时,一个好的经纪人必须善于控制自己。死亡的前景必然会使人沉于严肃思考,卖保险的工作一部分固然只是为了赚钱,但也与最重大的形而上学问题相关。生活的目的是什么?我会再活多少年?我死后该怎样保护我心爱的人?韦恩伯格大夫由于职业性质,对人类生命之脆弱、对从生存簿上钩消名字之轻易有着敏锐的感觉。我们在他中央公园西区的公寓楼会面。当我从正反两方面谈到各种适合于他的保险时,他开始回忆他的往昔。他告诉我,他于一九一六年生在柏林,父亲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死,他由当演员的母亲抚养成人。母亲是一个极度独立、有时甚至桀骜不驯的女人,从未流露过丝毫再婚的意愿。即使我没有太仔细地分析他的谈论,我也相信他在暗示一个事实,即他母亲更喜欢的是女人而不是男人。在魏玛共和国的混乱年代里,她很可能公开张扬过她的性趋向。与倔强任性的弗洛·韦恩伯格相反,小乔纳斯是一个安静而书生气的孩子,他功课出色,向往当一个科学家或医生。他十七岁那年希特勒攫取了政权,他母亲在几个月内做好了让他离开德国的准备。他父亲的亲戚住在纽约,他们同意收留他。一九三四年春天,他离开德国。他母亲虽然敏锐地感觉到身在第三帝国的非雅利安人迫于眉睫的危险,其感觉也已经得到证实,自己却固执地拒绝了出国的机会。她对儿子说,她的家族当德国人已有数百年之久,如果她听凭某个劣等不足道的暴君把她放逐出去,那她就该入地狱。不论有多大艰难险阻,她决心挺住。  由于某种奇迹,她挺住了。韦恩伯格叙述的细节不多(有可能他自己从未听到过完整的故事),但他母亲显然在各个关键时刻都得到一批非犹太人的帮助,一九三八年或一九三九年,她设法弄到一套假身份证。她完全改变了自己的容貌——对一个擅长扮演各种古怪角色的女演员来说,这并非难事——她还用基督徒的新名字为自己在汉堡郊外一个小镇找到一份工作,为一家干货店当簿记,把自己假扮成一个穿着过时、戴眼镜的金发女人。一九四五年大战结束时,她已有十一年没见过儿子了。那时乔纳斯·韦伯格已快三十岁,是一个在贝尔维尤医院实习期满的合格医生,得知母亲挺过了这场战争,他便开始为她办理到美国来看他的各种手续。  每件事情都安排得具体入微。飞机将在某时某刻降落,将在某号某号门停机,乔纳斯·韦恩伯格将前往迎接母亲。然而,就在他快动身去机场的时候,医院通知要他做一个紧急手术。他能有什么选择?他是医生,尽管他急于在阔别这么多年后重见母亲,但他首先要负责的是他的病人。立即实行新方案。他给航空公司打电话,请他们派一个代表在他母亲抵达纽约时给她解释一下,告诉她说,他在最后一分钟被叫去动手术,所以她得自己要一辆出租汽车送她到曼哈顿。钥匙给她留在他公寓楼的看门人那里,她得自己上楼,在家里等他。弗洛·韦恩伯格照他的话做,很快叫到了出租车。那司机开得很快,在通往城里的路上开了十分钟后,他的方向盘失去控制,车头撞上另一辆汽车。司机及其乘客均严重受伤。

媒体关注与评论

  写《布鲁克林的荒唐事》的那阵子,我的情绪正极其低落。伊拉克战争爆发了,一切似乎都看不到前景。我记得电影导演比利·怀特说过这样的话:“当你感到自己开心地仿佛站在世界之巅的时候,你就应该写一出悲剧,而当你感到情绪黑暗低沉的时候,就应该写喜剧。”于是我想,现在我要写喜剧。我觉得人类最终还是有希望的,黑暗之中还是能看到光明。  ——保罗·奥斯特  保罗·奥斯特无论选择用何种形态发声,无论他想象出什么样的故事,都是不容人忽视的声音。永远是宽厚的心肠。永远是最高的格调。  ——加拿大著名作家、《英国病人》作者 迈克尔·翁达杰  如果你从没读过保罗·奥斯特的作品,本书是最好的开始。  ——《波士顿环球报》  当代美国小说大多强调冷冰冰的个人主义,而《布鲁克林的荒唐事》强调的是一种非常实在的群体感……奥斯特想借着本书说的是:只要我们愿意看见自己的缺失与愚昧,让生命成为可以重新来过的机会,人与人之间仍有互信互爱的可能。  ——《旧金山纪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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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3条)

 
 

  •   “历险”是小说中最古老的一个主题。在小说诞生之日起,它便可能蕴藏其中,随时间的变迁变幻各种形态。尽管我们所生存的世界已经变得越来越狭促、萎缩,甚至连“历险”的可能性也没有了,剩下的只是在庸俗的日常生活中做一次次对“历险”的缅怀。但是“历险”作为小说主题,在文学史上却仍然暗流涌动,不时地冒出地表。典型的,如19世纪的《三个火枪手》,20世纪的《雨王汉德森》,都可以说是对《堂吉诃德》一次借鉴和戏仿。它们都是有关“历险”的小说。而在刚刚展开的21世纪,保罗.奥斯特的《布鲁克林的荒唐事》也可以归入其中。
      
      这类小说往往潜伏着一个共通的叙事模式。小说的开头,人物陷入困境,或者对自己的生存境遇并不怎么满意,在经过一番历险后,人物的境遇改善了,困境自行消除了。唐吉诃德在他的历险开始前,是个疯疯癫癫的人,在真实和虚构间迷失了自我。但在历险结束后,他清醒了过来,告诉我们他便是好人阿隆索*吉哈诺。这种对自我的再认识可归功于“历险”所带来的疗效。事实上,历险之中常常包含着“追寻”的主题。历险与追寻像是一对孪生兄弟,正如死亡和睡眠一般。在不同的历险小说中,所追寻的也有所差别。有寻求物质上的利益和富足;也有寻找对世界和自我的重新认识,或是某种形而上的精神顿悟。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也是如此。小说开头写道:“我在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议布鲁克林。”这两句话把我们带入了布鲁克林这个世界。内森出生于此,但他在三岁的时候就随父母离开此地,此后五十六年再也没有回来过。这番交待暗示我们内森对布鲁克林的认知是不足的。他本来以为这会是个寻死的好地方。他将龟缩于此,等待死亡的降临。但布鲁克林拒绝承担“墓地”的角色。相反它在内森的面前敞开着,其中的各色人等涌入了他的生活。于是,在这个他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内森开始了他的历险。他遇见了他的侄子汤姆,布莱特曼书店的老板哈里,侄女奥罗拉和她的女儿露西,B.P.M——美丽的完美母亲南希……这些人物带着各自有关失败、堕落、隐痛,和冒险的故事与他相识或者相逢,在他身上产生了微妙的化学反应。一个心如死灰、被世界遗弃、什么也不是的人,在这片寻死之地重新进入了世界,获得了新的身份:“一个知己和顾问,一个怀春寡妇的情人,一个拯救落难闺秀的游侠骑士”。内森也在这样的转变中体验到了拥有生命的快乐。
      
      与《神谕之夜》相似,《布鲁克林的荒唐事》的结尾呼应了开篇。尾声是对开篇的颠覆与否认。它摒弃了对生的厌倦,而肯定了活着的快乐。但内森的快乐是脆弱的,它的背后潜伏着“9.11”这一事件所带来巨大的阴影。因为仅仅在四十六分钟后,三千具尸体火化产生的烟雾将飘向布鲁克林,把人们笼罩在骨灰和死亡的白色烟雾之中。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他的快乐又是如此顽固,以致于叙事时间永远停留在2001年9月11日的8点,拒绝再向前滑行46分钟。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与一般的历险小说不同的是,它强调的不再是激昂的或者冰冷的个人主义,而是一种“非常实在的群体感”。小说的主角不仅仅是内森,也不仅仅是汤姆——小说并不是一部叙事者内森所以为的“关于汤姆的历险记”。在这里,没有谁的故事比别人的更重要,它们以一种几乎平等的方式容纳与同一个平面上,稍微有所不同的只是所占比例上的差异而已。叙事者以一种编织地毯式的技艺将众多的人物、及其他们的故事容纳于内森的历险这个大框架中。因此它并不是一个很标准的线性叙事。内森的故事总是不时地插入其他人的回叙,从而打断叙事的连贯性,给人一种结构松散的感觉。
      
      但如果我们对保罗.奥斯特的小说有所了解,就会知道他是一位非常注重小说的形式的作家。在他的小说中,形式自身就是一种有力的言说。有时,这样那样的形式颇让人费解,但他总是借助人物的独白或者顿悟对此进行解释。而在《布鲁克林的荒唐事》快结束时,内森在医院中的顿悟,为我们对貌似松散的结构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释。
      
      那会儿,内森以为他快要死了。他躺在病房里,旁边另一张病床上的病人更换频繁。黑暗中的某个瞬间,他想到人最终都是要死的。当我们死后,我们的痕迹会一点一点的消逝,了无痕迹。而我们的故事也随之被淹没、沉落。他觉得有必要成立一个公司,出版有关被遗忘者的书,抢救即将湮没的故事、事实和文件,让死者在文字中复活。
      
      “永远不可低估书本的力量”,内森在一连串的思绪迸发之后如此总结。内森在意识到普通人是多么脆弱、易朽的同时,也坚信文字和书本能使人和故事复活,甚至进入永恒。出于这样一种理念,让更多的人和事免予被淹没、落入时间的幽暗之地,内森.格拉斯写下了自己的回忆录。这部回忆录从他重返布鲁克林开始讲述
  •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这本书主要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城墙,讲的是何伟自驾车 沿着明长城一路向西,旅途中的所见所闻所感。 第二部分是村庄,何伟在京郊一个长城脚下的偏远叫三岔的小村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在这里与周围人的相处,以及发生的一些故事。 第三部分是工厂,讲的是他去长三角的浙江丽水感受新兴工业城市的发育和发展。 我们沿着这三个部分,看看何伟,作为一个外国人,怎么看中国,怎么写中国,怎么写我们身边的故事。 第一部分,说这个何伟啊,01年考取了中国的驾照,于是特别开心,特别是看到地图册上那长城的特殊曲线标识,就倍感兴奋,于是就从一个叫“首都汽车”的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车,开始了一路向西的自驾之旅。虽然租赁公司有明确的规定,这车是不能开出北京市内的,不过对于何伟来说,一个在中国生活多年的老外来说,一个总是接触着中国底层社会和人民的驻华记者来说,他已经很懂中国了,因为他知道,在中国,事后求得原谅比事前的许可来得更容易。 在中国开车是件体力活,这是作者的感慨,当然,特别是像在北京这样的城市,那一个个设计的充满艺术气息,足够让你适应很长一段时间或者干脆抓狂的立交桥;那华丽丽的动感的堵车节奏以及能展现人们音乐细胞的毕毕毕的嘈杂不堪的喇叭声,在这个已经没有耐心的社会和城市,我们也很难想象一个老外是如何这么有耐心的写中国,写这些中国最底层,甚至边边角角的故事,或是那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却熟视无睹的事情。 一路向西的自驾旅程,作者遇到了太多的故事,他喜欢让别人搭他的顺风车,接触到不同的人,与他们聊天,听他们聊聊自己的事情。也偶尔会遇到一些特有的风情和习俗,比如葬礼之类的,或者干脆就让他蹭个饭局吃顿酒。但还有一些,是值得让我们深深思考的事情,比如他看到长城脚下的一些村镇有一些标语,类似:“抓住世行贷款机遇,帮助山区脱贫致富”之类的,然后他就特别好奇,于是就联系当地政府,想了解了解情况,因为他当时本身就是记者,所以这样的事情比较容易办到。 :“(36,38页)” 那么在这个自驾的旅途里,和这本寻路中国里,遇到的,写到的,这样的事情很多很多,你若是以为他的自驾游是写什么风景之类的,那就大错特错了,否则,也不会有这么好的口碑。 其实人呢,有时候特别的简单,真是没有什么奢求的,特别是国人,从古到今不就是图个日子安稳么,比如何伟遇到的一个人,其中就问了他有什么梦想,这个人就说,我梦想有一辆车,这样就可以去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然后何又问他,那么你想去哪,那个人说,北京。
  •   从他细腻又天才的文字中,我能感受到生命的流动 心灵的震撼 ,也能看到自己内心的黑暗...虽然,我从不愿承认,但在他的书中我找到了解脱和方向。只有直面自己的人生,勇敢的心能让我们的人生更加完整~! 保罗奥斯特,让我折服!
  •   保罗·奥斯特是村上比较欣赏的一位作家同时也是一位很有名的编剧这是他的一本很另类的小说也很有名应该会挺有意思还是半价的时候入手的质量很喜欢~
  •   保罗奥斯特是有自己独特叙事风格的作家,值得一看。
  •   保罗奥斯特,哇,很棒
  •   依然没有让我失望,这是本故事性很强的书。情节吸引人,翻译的也不错。里面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他们就像我们自己或者我们爱的OR瞧不起的人中的一个。很喜欢作者用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的这种方式,也很喜欢他特别的语言,他每本书我都很喜欢,村上的味道比较浓吧,或者应该说是村上的奥斯特味道比较浓。。。我推荐此书
  •   荒唐?不荒唐。传承了美国作家欧亨利的小说写作技巧,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这就是这本书奇妙之处。妙手回春,让人无限怀念其中情节。平淡的事迹让你感受亲近,但事情发生后的结果却让人难以忘怀!细细品读,感悟其中蕴含的道理!真诚的去发现其中的奥妙吧!
  •   富有生气的一本小说。普通人的生活动力。。。。
  •   保罗的书必买。精彩。推荐。
  •   学习写作的人必看保罗的作品。他句句普通的话,不知怎么的就可以凑成一部动人心弦的好书。厉害啊
  •   好书,很有意味,美国作家的思维真的和亚洲的作家很不一样
  •   好强的美国化印记到底是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也不错推荐
  •   因为年纪大,所以包容沉着?因为年轻,所以轻率迷茫?也不完全是,但永恒的亲情的力量。
  •   书还不错,提前三天到了。这次当当终于给力了~
  •   看书名就很喜欢 细细品读
  •   第一次读作者的书,一定会带来惊喜。
  •   书很好,质量不错!
  •   这本书写得很精彩,内容很有深意。
  •   Good!!!!!!!!!!!!!!!!!
  •   喜欢他镇定、从容的叙说方式和宽容、平和的态度。
  •   窥一斑而见全豹,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正是芸芸众生的缩影,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的影子。奥斯特小说中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具备深厚人文情怀和文史哲知识的角色,这种人通常比较潦倒,缺乏攻击性,习惯内省和苦修式的生活,总之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格格不入。我猜(推己及人),喜欢奥斯特小说的人也程度不同地具备以上的气质。我们需要从他的小说中获得安慰和共鸣。
  •   一天看完,故事讲的非常写实有别于paulauster以往的奇异后现代小说结构,不过还是紧凑生动别有洞天,似乎i是悲观的背景,却是乐观幽默的基调,里面有美国中产阶级的审美情趣,一切都不温不火.还是故事好看,讲濒临绝境的人如何恢复对精神乌托邦的幻想力,谁都得有个精神动力啊,要不怎么活?呵呵.主人公纳森先生最后没有死去.所有到布鲁克林疗伤的人,新的生活对于他们才是个开始.除了那个异端哈里,他最后死了,不过我很喜欢这个人物.
  •   喜欢保罗奥斯特 但翻译很生硬
  •   轻松愉悦的阅读,完全是另一个风格的保罗.奥斯特。
  •   本人平常少看小说,经朋友介绍上网查查,文字流畅,故事情节日常而朴素,让人信服,马上联想到身边这样的人和事,作者不愧是讲故事的好手,勇于剖析自己,读此书可以让我们认识自己。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都是荒唐的,生命究竟有无意义呢?让我们思考吧。
  •   奥斯特最受欢迎的小说
  •   无论现实多么悲惨、荒谬,生活智慧高深的人永远不会活的消沉。内特叔叔就是这么一个智慧的美国老头。当然,智慧是来自生活的积累。不可否认,他可能曾经为年轻付出过某些代价,但是诙谐、明智、乐观的本性还是让他在新的环境中找回了自我。情节铺展的并不那么壮观,但在这种紧凑和严谨中,我们也不难发现作者构思的巧妙。
  •   书里无非就是讲了几个无聊老男人之间的生活和闲扯淡,但是主色调一直都保持温情,时不时会在一些地方给你感动。用来静静地打发时间最好
  •   如果说其他美国小说反映的是现实的残酷和政治的黑暗的话,那么这本小说则是反映美国人之间的温馨,是值得一读再读的小说。虽然是部中篇小说,但我觉得每一章节都可以当作一个独立小故事来对待,在每个故事当中都可以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可以说看完小说中心中有种暖暖的感觉。
  •   确实是一部有生气的作品。
  •   送给一个同事的,她很喜欢。
  •   很不错的消遣小说...
  •   这本书看了一半,写的很好。
  •   贡布里希的经典之作
  •   总体不错,小资气比较重。
  •   这本书买的很早,买的时候天气很热,热得静不下心来看书。这本书透着寒意,所以冬天的时候看还不错。是我喜欢的书,所以把烤炉放在沙发旁,仔细阅读。
  •   Didibuyittwice?
  •   保罗奥斯特的书看多了会腻……没办法,他的风格太明显了,实在不给人换口味的机会……况且跟《神谕之夜》和《幻影书》相比较起来,翻译实在不是特别好……但是对于初读奥斯特的人来说,应该还算是本不错的小说~
  •   就是一般般,大体上还可以
  •   想要一口气看完,看完之后却觉得一般,可能本人不太喜欢甜腻腻的结局。
  •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
  •   很喜欢奥斯特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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