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中国图景

出版时间:2010-2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作者:左卫民  页数:282  
Tag标签:无  

前言

  本书是我关于刑事诉讼的第三本个人著作。自从1985年选择刑事诉讼作为研究方向,迄今已有二十余年。其间,对此方向既有极感兴趣的时候,也有心意转向的时刻。究其原因,可能在于我个人长期好读书、广读书,但不求甚解,所以很难长期持续关注一个问题,包括自己的教学“饭碗”。因此,我曾经当然现在也在关注司法制度,以及超出司法制度甚至法学领域的纠纷解决。在研究方法论上,我对法学包括诉讼法学的规范性研究长期不以为意。事实上,规范式的研究曾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我对刑事诉讼的关注。然而,近年来,在原来运用法哲学研究刑事诉讼基础上,我开始更多运用其他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探讨刑事诉讼。进一步地,基于自己对立法、司法二元化的感触,还提倡并力推实证研究。正是通过这种多角度的路数,使我在刑事诉讼法的研究上小有成就,实证研究与多元理论构成了我当下研究刑事诉讼的突出特征。这些尝试与思考的代表性成果,主要和集中体现在本书中。当然也体现在我所带领的科研团队所完成的《中国刑事诉讼运行机制实证研究》中。毋庸讳言,新研究范式的尝试与运用非常困难,实证研究的酸甜苦辣,我曾在另一本书中的序提及。社会学、统计学的方法对未经系统训练的笔者,需要从头学起。但令人欣慰的是,笔者正在努力,且有所进步。刑事诉讼法学应否朝向科学化呢?但愿如此。

内容概要

  作者立足本土,正视现实。打破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传统的研究范式,借鉴和汲取先进的研究方法,运用新的研究范式,对中国的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问题进行研究。在书中,作者将中国的刑事诉讼置于改革开放三十年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中,回溯其改革道路的历程,实证研究,分析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的经验及不足,从中发掘出适合中国国情的价值,并提出了具有实用意义的建离。本书的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研究材料,研究过程及研究结论,不仅为刑事诉讼理论研究,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展示了颇具价值的思路,也提供了具有操作性的方略。

作者简介

左卫民,1964年12月出生,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司法制度、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与纠纷解决。曾作为首席专家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出版了《价值与结构:刑事程序的双重分析》、《在权利话语与权力技术之间:中国司法的新思考》、《刑事诉讼运行机制实证研究》等著作;在《法学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逾百篇,其中有四十余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

书籍目录

序上篇 第一章 规避与替代:搜查运行机制的实证考察  一 文书内外:过程与结果的反差  二 应然与实然:对原因的追寻  三 问题解决的可能进路 第二章 侦查中的取保候审:基于实证的功能分析  一 问题的提出与分析范式之设定  二 话语功能:从适用理由角度的分析  三 实践功能:从取保终结处理结果的角度的分析  四 功能背离的双重解释  五 改革进路 第三章 中国简易刑事程序改革:一个初步的考察与反思  一 如何兴起:我国简易刑事程序的一个简短回顾  二 效果如何:简易刑事程序适用的初步实证分析  三 问题解析:从权利与权力角度展开的讨论  四 进路:从单一型效率结构迈向平衡型效率结构 第四章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程序:实证研究与理论阐释  一 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方法  二 案件试点:运行中的证人出庭程序  三 问题与进路 第五章 中国刑事案卷制度研究:实证与比较法上的考察与前瞻  一 刑事案卷:实践面目与制度特征  二 中国刑事案卷制度的独特性:与两大法系的比较  三 中国独特性:多角度的解释与分析  四 可能的制度性转变:中国刑事案卷制度的未来下篇 第六章 刑事诉讼的经济分析  一 引言  二 权力的经济与权利的经济:诉讼经济的两种框架  三 刑事诉讼经济性的制度分析  四 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经济问题 第七章 职权主义:一种谱系性的“知识考古”  一 中国语境中的’“职权主义”  二 域外语系中的“职权主义”  三 初步结论与反思 第八章 中国道路与全球价值:刑事诉讼制度三十年  一 制度变迁谱系  二 制度变迁的动因与基本特征  三 既往的经验与教训之反思  四 未来如何:中国道路与全球价值 第九章 实然与应然:中国刑事诉讼模式的本土构建  一 实际是什么:对当下中国刑事诉讼模式的检讨  二 应当是什么:未来中国刑事诉讼模式的应然类型. 第十章 范式转型与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基于实证研究的讨论  一 既有研究范式的反思与实证方法的提出  二 实证研究范式下的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三 一些初步的结论与思考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单方询问现象的存在,使控、辩对抗失衡。试点中,由于个别案件的被告人没有辩护人,从而导致对证人的调查沦为单方询问。在检察官单方询问的情形下,询问内容往往只涉及对被告人不利的方面,口头证言内容一般是对书面证言的重述,争议事实容易被掩盖起来;法官补充询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被告人的实体利益,但由于庭前不了解证人品格及证言内容,以及受中立立场的限制,不可能如辩护律师那样积极询问。可见,单方询问容易使证人作证的全面性受到很大限制,不利于查明事实真相,也无法保障被告人质证权的实现。单方询问的问题症结在于被告人没有获得辩护律师的帮助。由于国家财力的有限性和律师职业群体的数量不足,在短期内保证每名被告人享有免费的律师帮助尚难践行。这显然是一个中国式问题,但如不解决这一问题,仅有单方询问的证人出庭仍然作用有限。  与控、辩方询问技巧有所欠缺,无辩护人出庭或者质证方态度消极等情形的存在相关联,法官询问具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但在某些试点案件中,法官职权作用过于强大以至于妨碍了证人作证功能的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控、辩方的询问次数,以及法官的相应控制权。试点中,法官为迅速推进证人作证过程而采用控制控、辩方询问次数的方式,从而使不少证人作证过程一轮结束。法官的理由是经过一轮询问已经将事实问清,无进行第二轮询问之必要。但这仅仅是法官的认识,并不代表控、辩方的立场。我们注意到,在一轮询问后,某些事实争议不但未能澄清且趋于复杂化,控、辩矛盾更为尖锐。这种情形客观上会引致举证方和质证方产生继续盘问的需要:举证方需要通过再度询问以巩固证言的可信度,质证方则需要进一步反驳证人的补缺性陈述。从探明真实的角度,法官对证人作证过程的过早中止抑制了证人作证功能的发挥,使证人的记忆、表情、姿态中所蕴含的案情信息未能充分展示。  在询问方式上,不当询问较多,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如上文所述,控、辩方对证人的不当询问次数较多,尤其集中在举证方的诱导性问题和复合性问题。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刑事诉讼的中国图景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5条)

 
 

  •   平时的语言,普遍的真理1
  •   質量很好,紙質很不錯~~~是正版的~~~
  •   书的质量很好,内容也很棒
  •   是一本值得法律工作者及爱好者阅读的书。不错!
  •   刑诉学子中介阅读书目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