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百问

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杨长青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10-04出版)  作者:杨长青  页数:126  

前言

  在当今的多元化社会中,人们的思想渐趋开放,利益与追求也日趋繁杂。面对日益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人们对理想与现实的选择,往往是通过理性与完善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的,而建立和维持良好的法律秩序就成为一种必然的要求和结果。有着数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传统文化,内容博大精深,但尚法、重法的精神始终占据重要的地位。随着现代国家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和文明的进步,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内容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也有了普遍提高和增强。法律在保障社会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给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提供了一套合理可行的共同行为规则以及发挥个性的自由空间。  法律是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很强,又极具复杂性的社会科学。公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如果能够在浩如烟海的法律中及时、准确地查找、检索到相关法律规定实属不易,而能够准确理解,正确运用法律则更绝非易事。多年来众多志士仁人为使法律能服务于大众,在将法律化复杂于简明、化深奥于通俗的过程中付出了无穷的心力。

内容概要

  在当今的多元化社会中,人们的思想渐趋开放,利益与追求也日趋繁杂。面对日益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人们对理想与现实的选择,往往是通过理性与完善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的,而建立和维持良好的法律秩序就成为一种必然的要求和结果。有着数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传统文化,内容博大精深,但尚法、重法的精神始终占据重要的地位。随着现代国家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和文明的进步,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内容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也有了普遍提高和增强。法律在保障社会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给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提供了一套合理可行的共同行为规则以及发挥个性的自由空间。  法律是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很强,又极具复杂性的社会科学。公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如果能够在浩如烟海的法律中及时、准确地查找、检索到相关法律规定实属不易,而能够准确理解,正确运用法律则更绝非易事。多年来众多志士仁人为使法律能服务于大众,在将法律化复杂于简明、化深奥于通俗的过程中付出了无穷的心力。

书籍目录

总则1.保险的定义是什么?2.从事保险活动应当遵循什么原则?3.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什么?4.保险业的监督机构是谁?保险合同5.什么是保险合同?6.什么是保险利益?7.怎样订立保险合同?8.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保险合同?9.投保人是否应当履行告知义务?10.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11.什么是受益人、什么是保险金额?12.保险合同的无效免责条款有哪些?13.保险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吗?

章节摘录

保险合同5.什么是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第10条、第11条的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之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6.什么是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法第12条的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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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百问》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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