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熟悉的野生动物

出版时间:2010年04月  出版社:安徽人民出版社  作者:欧内斯特·西顿  页数: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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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世纪初,加拿大涌现出一批举世闻名的动物故事作家。玛格里特·马歇尔·桑德斯和查尔斯·G·D·罗伯茨就是其中的两位。前者于1894年完成的小说《美丽的乔》迄今仍受到大众的喜爱;而后者有“加拿大诗歌之父”之誉,其动物小说的销量一直超过了他的诗集。然而.她们享誉世界的程度都逊色于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所著的动物故事集《我熟悉的野生动物》最为世人所推崇,大概只有吉卜林的《丛林故事》能出其右。  西顿卓尔不群。许多为他立传的人都把他描绘成一个爱慕虚荣、不近情理的人,只要他认为是对的.他就会义无反顾地追求下去,而不顾及任何人的影响,但是他们也承认他在某些方面还是宽容大度的。他易于树敌,然而即使他的反对者也承认他是一个杰出的环境保护主义者、社会活动家和作家。他是一个关注社会正义的理想主义者,在这一点上他超越了他的同时代人中的绝大多数。例如,他极度关注那些本意良好的传教活动所带来的弊端,他认为让印第安儿童集中圈住在一起很可能会毁灭印第安文化和印第安人的自尊心。早在一个世纪以前他就表露了这些担忧,而随后的事件也凸现了他的远见。  西顿极为欣赏印第安人的社会体系,以至于他后来成立了一个名叫“山林印第安人同盟”的组织,专门为那些境况窘迫的印第安人服务。起初该组织只接受男孩,但他后来很快将他扩大为一个也吸收女孩的组织。有意义的是该组织淡化了各成员问的竞争,尽管每一个成员都希望自己表现更好。该组织的成员设计自己的服装,按自己的方式行事。西顿甚至专门为此写了一本名叫《山林印第安人的桦树记事》的书,列举该组织的规章制度。他成立的同盟在美国立即取得了成功,但当他试图将他推广到英国时,却收效甚微。英国人不如美国人那样热衷于让他们的孩子假充印第安人。西顿与拜顿·鲍威尔爵士合作,后者早就着手组织训练男童子军。拜顿·鲍威尔采用了西顿的绝大多数想法和做法,但引进了竞争机制、军事化管理和统一着装,以及多种军事术语。两人交锋多年,遗憾的是拜顿的男童子军最终战胜了西顿的极富社会责任感的山林印第安人。  然而,西顿并未为世人所忘却。人们记住他的不是因为他的社会工程,而是因为他是一个博物学家,因为他的关于野生动物的精彩小说极具生态意识,隐含着深刻的道德动机。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本名欧内斯特·伊凡·汤普森,在十四个孩子中排行第十二,1860年8月14日出生于英格兰的索思·席尔兹。1865年,西顿一家迁往加拿大,在安大略湖的林赛市和多伦多长大。据说,他幼时聪明,脾气暴躁,生性虚荣,渴慕赞誉和荣耀。年仅十五岁时在多伦多开始研究大自然。他开始编撰加拿大鸟类目录。这项工程虽然是有意义的,但也显示了他对自己业余爱好的过度自信,并引发了他想学习绘画的欲望。他曾经在多伦多和伦敦两地学习绘画。他仇视他的父亲,一旦力所能及就离开家庭,搬往马尼托巴省加泊里市他哥哥亚瑟的农场居住。离家之前,像同样出生于英格兰的博物学家格雷·沃尔夫那样,他替自己改了姓,于是他变成了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西顿”这个姓源出苏格兰的贵族姓氏,满足了他的自高自大的愿望。  也许他的宿命感促使他完成了一生中的壮举。尽管未受科班训练,他的那些描述野外生活的详尽的笔记,他的绘画,以及他的详细的注释造就了那个时代一个伟大的博物学家。从1882年至1885年,他在马尼托巴省的加泊里群山度过了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他举止怪异,长发披肩,衣衫褴褛,手持画板和笔记簿像幽灵一样出没于群山之中。在当地农夫忙于耕作时,他正费力地数着一只鸟身上的羽毛,4915根。  马尼托巴的那段日子带给他一系列享有盛名的著作。他出版了四卷本的《大型动物的生活》,其中附有一千五百多幅精心绘制的插图和准确的文字说明。他的论文《马尼托巴的鸟类》成为波希·A·塔夫纳新著的《加拿大的鸟类》的重要参考文献,并导致了另一篇经典博物文章的出现,即《松鸡的生活》。1892年,马尼托巴省政府任命他为“马尼托巴省博物学家”。尽管这是一个虚衔,但使他以前的业余身份合法化。更为重要的是,那些年的生活经历促使他写出了他最好的著作,如短篇小说《温尼伯之狼》、《沙丘牡鹿的踪迹》以及故事集《我熟悉的野生动物》。这本作品集奠定了他的地位,为他以后的生活指明了道路。《我熟悉的野生动物》于1898年出版后立即引起轰动使西顿取得了经济上的独立,并赢得了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据说鲁亚德·吉卜林正是受此书启发才写成《丛林故事》。西顿在《给读者的话》中的第一句话是一个简单的声明:“这些故事是真实的。”他接着明确地说,虽然他的叙述与历史事实或有偏差,但是他追求的是具体的、个体的、细节的更高的真实,将动物视为一个巨大的整体。基于此,他宣称他倾向于现实主义文学,其意图是对具体的、能反映特质的细节作个案调查,而不在于创造一种“类别”。事实上,西顿是加拿大现实主义作家的先驱之一。直到本世纪20年代,现代主义流派经过弗雷德里克·菲利普·格罗夫、玛莎·奥斯坦索和罗伯特·J·C·斯泰德的努力才取得了显著的地位。西顿非常强调他新写小说的道德意义。他告诉人们,人类身上至少体现了某些动物的成分,而动物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人类的属性,因为动物也有需要和情感,与我们相比只是程度上不同而已。因此,确定无疑的是,动物也有兽权。正如他支持印第安文化一样,他在支持动物权利方面显示了他的现代意识。即使时至今日,他的观点亦具有超前性。《我熟悉的野生动物》中收录的故事之所以吸引人,不仅因为作者的细节性真实描写,也因为作者赋予了动物鲜明的个性。每一只动物都有自己的姓名,因而具有个性特征。每一只动物都高于生活,成为上演悲剧的超级动物。正如西顿所指出的那样:“野生动物一生总是以悲剧收场。” 西顿并不靠扭曲细节的真实来取得更高程度的真实。大灰狼所猎杀的绵羊数量差不多被夸大了,那些威武不凡、四处徜徉的野马的事迹也使人产生怀疑。然而尽管如此,他的小说具有更深层次的说服力是因为具有高度的戏剧性真实,因为问题的关键总在于生活本身。在西顿的作品中,作者和叙述者的身份几乎可以等同。很明显,西顿希望神化自己以及笔下的动物,所以小说总是采取第一人称形式。故事中的那个敏感的观察者不厌其烦地叙述动物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参与其中,并想象他未观察到的一切。他的想象模式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动物和人类之间有类同关系,动物会和人类一样感受和行动,只不过受到一定的限制。这种想象方式使西顿几乎陷入了人兽同行同姓的危险境地,但他履险如夷。出现在他作品中的角色绝不是身着动物外衣的人类,而沃尔特·迪斯尼的作品正是如此。他的作品也不是基督教义的传播工具,而许多令人唏嘘感叹的动物故事正犯有这种毛病。相反,他作品中的动物总是度过悲剧性的一生,与人类命运庶几无差,尽管我也许不愿正视这种悲剧性的结局。西顿偶尔也在其作品中显示动物的人类性的地方。《狼王——洛波》中的叙述者采取了一种非人类的视角,布兰卡之死是极其非人道的。时时困扰着叙述者的轻微罪恶感更加重了对他的谴责,被捕的大灰狼显示了英雄式的尊严。西顿遭人批评之处也许在于他提出了一些情绪化的或者明显错误的观点。除他以外,没有研究者发现一例令人信服的动物自杀的例子(《奇特的大黑马》),伤心至死的动物(《狼王洛波》),野外的安乐死(《狐狸的母爱》),“乌利”的秘密生活和邪恶的心肠纯属一场梦魇。然而,要不宽恕这样一个有些偏颇的人也难,因为他观察是如此仔细,为我们讲述了许多生动有趣的故事。《我熟悉的野生动物》很早就出版了,其后西顿开始了他的漫长而杰出的职业写作生涯。他与多国总统过从甚密,演讲大受欢迎。他受崇拜的程度是今天的博物学家所无法想象的。然而这一切都比不上他的这本早期著作。集子中的作品已成为同类体裁中的经典,现在和未来的同类作品必须以此为参照物。  大卫·阿纳森

内容概要

  作者根据自己在北美草原观察野生动物的经历,以真实的故事为依托,通过塑造一个个性格鲜明的野生动物形象,来反映整个野生动物的命运。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虽然个别情节的叙述略有虚构成分,但《我熟悉的野生动物-世界动物文学经典》中讲述的动物都确实存在过。他们曾经过着正如我所描绘的那种生活。事实上,他们在生活中所展示的英雄品质和独特个性更是远胜我的笔墨所述。

作者简介

  欧内斯特·西顿(1864-1946),加拿大著名的博物学家,动物故事作家、画家。他一生成绩斐然,共创作了42部著作、万篇科普文章以及大量的野生动物插图。作者根据自己在北美草原观察野生动物的经历,以真实的故事为依托,通过塑造一个个性格鲜明的野生动物殉,来反映整个野生动物的命运。该书于1898年出版后立即引起轰动,并被译成十几种语言,成为同类作品中的经典。

书籍目录

狼王洛波聪明的银点鸦小兔瑞奇的故事义犬宾戈狐狸的母爱神奇的大黑马乌利的双重生活邓谷松鸡后记

章节摘录

  兔子并不确定专门的学习时间,他们的学习随时随地可以进行,至于学什么,那得看所处环境与时机的急切需要,这是在没学之前就已明确的。他们本来只想到这儿安安稳稳地休息一下。但没过多久,时刻警觉的蓝松鸦突然发出警报,莫利耸起鼻子,竖着耳朵,绷紧身后的尾巴。沼泽地远远地跑来的,是奥里芬家那只身形硕大、黑白相问的大狗,他径直地朝他们冲来。  莫利命令儿子:“现在,你先蹲下别动,我去把那条狗引开,耍弄他一下。”莫利一跃而起,无畏地迎上猎狗,直挡住他的去路。  “汪……汪……”猎狗兴奋地狂吠,紧跟莫利。莫利总是让他抓不着,把他引入带着许许多多匕首般尖刺的刺玫丛之中。猎狗柔嫩的耳朵被刺得伤痕累累,最后莫利把他引到一个不易被发现的带刺铁丝网处,猎狗一头撞上,伤得很重,只好痛嚎着回家了。莫利又设下迷局,故意来回兜圈子,设下迷障以防猎狗回头再追来。之后,莫利便回去找瑞奇,她发现瑞奇正焦急地直立着身子,伸长了脖子,意图观看结果。  儿子如此冒险不听话,莫利很是生气,后脚一踢,把儿子一个跟头掀倒在地。  一天,母子俩正在附近的苜蓿地进食,一只红尾山鹰突然飞下袭击他们。莫利后腿一踢,戏弄了山鹰一下,然后沿老路跳进刺玫丛中,这条路山鹰当然不敢跟过去。这是通向灌木丛的主干道,爬藤遍布,因而莫利一边密切监视山鹰,一边开始用爪子扒开爬藤。瑞奇看着母亲的一举一动,也跑向前,扒开路上的爬藤,莫利赞赏儿子:“这就对了,你一定要使前面的路畅通无阻,你会经常用得着这条路的。你无须把道路拓宽,只要清楚没有阻碍就行了。将来有一天你会发现,你需要像今天扒开路上的爬藤一样,去扒开一张网。”“一张什么啊?”瑞奇正用左后脚搔右耳朵,似乎没听明白。  “一张罗网。那是种类似布满爬藤的东西,不是地里长出来的,但比世界上所有的山鹰都要可怕。”莫利一边望着渐渐远去的红尾山鹰,一边解释,“因为它随时都可能被设置在林中的小路上,一瞅准机会,就会把你网住。”  “我才不信它能捉住我呢!”说这话时,瑞奇带着年轻人的傲气,用自己的足跟不停地抚摸着下巴,抚摸着那刚刚长出来的胡须。瑞奇或许没意识到他现在的这个动作,但母亲莫利却看到了,并意识到这是一个信号,就像瑞奇的童音已经改变一样,她的小家伙已不再是个雏儿,他将很快成为一只成年雄兔。  Ⅴ  流水中蕴含着一种神奇的魔力。对此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呢?筑路工人可以毫无顾忌地在沼泽区、湖海边筑堤,却对哪怕是最细的一条小溪也心存敬畏,并会仔细地研究,根据它的流向和流量作出精心设计。那些又热又渴的旅人可以在有毒的碱性沙漠中行走,但到达一处苇塘前却会停下来进行仔细观察,直到他寻觅到苇塘处流淌着一股清澈的涓涓细流,他才会高兴地上前畅饮起来,因为,那才是活水的象征。  流水中有一股魔力,任何邪恶的符咒都逾越不过去。连塔姆奥桑特这个山林中的精灵,也在最危急的关头见证了流水的力量。他在被自己的死对头循迹追赶之时,体力消耗殆尽,想尽一切办法都毫不奏效,感到末日即将降临。正在此时,善良的天使引导他来到水边,他一个猛子扎入水中,随着清凉的溪水往前流淌,是流动的活水使他又焕发了精力,重新回到山林中。  流水自有神奇的力量。猎狗追踪猎物来到水边。也会停下来左顾右盼,绞尽脑汁地探究,却往往毫无所获。他们的特异功能被欢快的溪水消解。森林中的生灵又重获新生。  这就是瑞奇从妈妈那儿学到的真谛之一:“除了刺玫丛之外,流水也是你的好朋友。”  一个闷热的八月之夜,莫利带瑞奇穿越树林。莫利尾巴下的白棉垫在前面一闪一闪,是引导瑞奇的指路灯。不过这个指路灯只要莫利一停下来,往下一坐就会消逝不见的。他们跑跑停停,听听周围的动静,然后来到了小池塘边。树上的雨蛙正在唱:“睡吧,睡吧。”接着飞到深水处一块已下沉的木块上;一只臃肿的牛蛙,在清凉的水中游泳,只露出下巴在水面上,他也在歌唱,似乎在赞美着他喝的一坛好酒。  “静静地跟着我。”莫利用兔语命令儿子紧随其后。她“扑通”一声跳进水里,扑腾着向池中的木块游去。瑞奇犹豫了一下,“哎哟”一声也紧接着下了水,气喘吁吁,鼻子快速地摆动,但仍然每个动作都力图模仿母亲。瑞奇在水里像在地面上一样运动着,这时他发觉自己竞能够游泳了。他继续向前游着,一靠近木块,就紧跟着湿漉漉的母亲爬了上去,坐在木块隆起部位那块干燥的地方,身旁的灯芯草浓郁的阴影把他们遮盖起来,河水一片宁静。从这以后,许多闷热的黑夜,一旦清泉谷那边的老狐狸又穿越沼泽区来觅食,瑞奇就会注意牛蛙唱歌的地方。在危难时刻,这歌声就是引向安全地带的向导。从那以后,牛蛙所唱的歌的意思好像就是:“来吧,快来吧,遇到危险就快来吧。”  这就是瑞奇从母亲那儿学来的最新知识。许多小兔子根本从来就没学过这么高深的知识,瑞奇真是在读研究生的课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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