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在职法硕

出版时间:2011-7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在职法律硕士联考辅导用书编写组 编  页数: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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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摘录

版权页: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方式。在遗嘱继承中,生前立有遗嘱的被继承人,为遗嘱人或立遗嘱人;依照遗嘱的指定享有遗产继承权的人,为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的适用是有条件的,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适用遗嘱继承:一是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由于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适用,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虽有遗赠扶养协议但遗产中尚有协议未涉及的部分时,才能按遗嘱进行继承。二是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三是遗嘱继承人既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选项D不正确。遗嘱不是必须经过公证。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其中,自书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自己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也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所以自书遗嘱不需要证人在场即可以有效。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所谓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在战争中或者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无条件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情况。遗嘱人设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记录遗嘱人口授的遗嘱内容,并由记录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无法记录的,应于事后补记,并在记录上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以保证见证内容的真实可靠。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通过录音设备设立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在遗嘱人录制完遗嘱后,见证人应当将自己的见证证明录制在音像磁带上,将磁带封存,并由见证人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由一见证人代书。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公证遗嘱,是指由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公民立遗嘱,可以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遗嘱,其真实性、合法性得到了证明,在审判中审判人员可以直接采信。立遗嘱只要采用其中一种形式就是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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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在职法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模拟试卷》是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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