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实证研究

出版时间:2010-2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宋英辉 编  页数:335  

前言

  主编“法律实证研究”丛书,思虑已久。  我们出版这套丛书,主要有以下愿望:第一,吸收和借鉴社会学等领域的经验,运用实证的方法来研究法律问题;第二,探索在我国开展法律实证研究的相关问题,推广法律实证研究方法;第三,推广法律实证研究成果,以便运用这些经验解决类似的问题;第四,作为沟通理论与实务的途径之一,促进法学理论研究者与法律实施者彼此之间的了解与理解;第五,从一个侧面反映我国法治发展取得的成就。  在现代社会中,科学的方法被认为是科学的灵魂,如果没有科学的方法就不会有真正的科学。在社会科学内部,因为方法论的孤立和闭塞,曾导致学科之间距离遥远。正如日本法学家川岛武宜所描述的,在法社会学产生以前,‘法律学’是处于一种‘光荣孤立’的状态下。正像政治学、历史学、民族学等各门社会科学没有为‘法律学’提供的研究提供任何帮助一样,‘法律学’也没能为这些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任何信息。长期以来,法学界比较盛行思辨、比较等方法,前者注重从概念、范畴等出发进行理论建构,后者注重通过比较发现各国法律制度的共性与个性以提供对策。总体而言,它们在定性分析上有其优势,但难以进行定量分析。在法律领域进行实证研究,即是按照一定程序规范和经验法则对法律信息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通过对法律规范、法律文化、法律载体、诉讼案件等的实证研究,可有效描述法律现象、解释法律原因、预测法律规则、评价法律效果。

内容概要

本书是关于刑事和解全面系统实证研究的成果。运用调查、观察、试点实验等实证研究的主要成果,历时两年有余,所有结论均建立在大量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本书推进了刑事和解基本范畴的深人讨论,并以第一手实证材料,探索厂法律实证研究的本土化。内容上既有刑事和解理论前沿问题,也有司法实务分析;撰写者既有高等院校专家学者,也有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门领导和来自基层检察院的分管检察长,具体办案的检察官。他们有的对刑事和解理论有深入研究,有的对刑事和解有切身体会和深入思考,既有实证研究报告,又有理论前沿与实务探索。此外,还特邀在恢复性司法领域享有极高声望的外国专家为本书撰写论文,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和资料价值。

作者简介

宋英辉,1957年出生,河北人。法学博士,教授。1989年始,先后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执行主任。2006年作为“985工程”创新团队人员被聘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主要成果有《刑事诉讼目的论》(1995)、《刑事审判前程序研究》(2002),《刑事诉讼原理导读》(2003、2008)、《刑事程序法功能研究》(2004)、《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2006)、《外国刑事诉讼法》(2006)等。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实证研究报告  刑事和解实证研究总报告  华东四市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调查报告  四省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调查报告  S市Y区刑事和解“委托人民调解”模式调查报告 第二部分 实证研究研讨会观点撷要  刑事和解制度的基本构想  实践中刑事和解的探索  刑事和解的原则、案件范围与条件  刑事和解的主持者、程序与处理方式  刑事和解的内容  刑事和解的配套措施  刑事和解实证研究简评 第三部分 理论前沿与实务探索  “刑事和解”若干问题辨析  关于刑事和解的几个理论问题  刑事和解制度的历史解读  恢复性司法与儒家思想的契合  刑事和解“反悔”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刑事和解机制配套措施若干问题研究  刑事和解:前行中的问题与对策  检察机关践行刑事和解工作应妥善处理的几个关系  检察实践中适用刑事和解的本土化探索  刑事和解法律监督问题研究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工作机制新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实证研究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的探索与实践 第四部分 外国恢复性司法理论与实证研究  恢复性司法的功效  适用恢复性司法而非施以痛苦  恢复性司法及其实证研究  加拿大恢复性司法的制度化  以关系为视角的加拿大原住民司法

章节摘录

  上述问卷调查的结果也显示,司法工作人员对于酌定不起诉在刑事和解中的作用寄予厚望,这与实践中刑事和解后酌定不起诉极少适用形成鲜明对比。  建议一:放宽酌定不起诉的一般条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综合案件情况,没有起诉价值或者没有起诉必要的,可以不起诉:(1)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2)涉嫌犯罪的情节较轻,可能判处缓刑、管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3)所犯罪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但犯罪后悔过,主动赔偿被害人或者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被害人谅解的。  这样规定,适用酌定不起诉的案件由轻到重,既扩大了酌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又体现出了酌定不起诉适用案件的层次性,更有利于检察机关根据不同情形行使裁量权。  建议二:增加附条件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附加适当条件,或者规定一定的考察期限,要求被不起诉人在规定期限内或一定条件下履行指定的义务。  为了体现区别对待,其中,对于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或者涉嫌犯罪的情节较轻,可能判处缓刑、管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附加适当条件;对于所犯罪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但犯罪后悔过,主动赔偿被害人或者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被害人谅解的,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应当附加适当条件。  针对被酌定不起诉人,可赋予办案机关针对个案裁量决定一定附加义务。譬如:提交定期报告;不得出入某些场所;不得从事特定的职业;从事一定的社区劳动;分期赔偿被害人;接受强制性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定期作毒品测试;不得与同案犯见面或通话等。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对于保证人或监护人也可规定相关的及时汇报义务和特别监管义务。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刑事和解实证研究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6条)

 
 

  •   写刑事诉讼法论文的同学值得拥有。
  •   很好,很有价值!
  •   内容中规中矩,适合写论文时看。。
  •   可以,不错,呵呵
  •   书确实是正版的书,挺不错的。
  •   写论文参考的,呵呵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