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观点汇纂

出版时间:2011-10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周伟  页数: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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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1985年创刊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通过公布、宣传典型案例,总结审判经验,指导法院审判工作。作为成文法国家,判例及判例的先例性效力一直存有争议。但公报案例对一些重大的、复杂的刑事案件统一量刑标准,对一些新出现的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提供范例,在审判实践中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书根据1985到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的案例,概括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适用法律的裁判标准与司法尺度的规则,并按照我国法律部门分类标准编纂汇集。这些规则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和法律专业师生、研究工作者掌握法律在审判实践中的具体应用,理解最高人民法院认可或阐明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具体应用情况的重要工具。

作者简介

周伟,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德国MAX-PLANCK比较公法与国际法研究所、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等访问学者。曾代理反身高歧视、乙肝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社会出身歧视(即“同命不同价”)、残疾歧视、基因歧视等案件。主要代表作包括《法庭上的宪法:平等、自由与反歧视的公益诉讼》等。

书籍目录

民  法篇
    民法通则
第一章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  【自愿原则】  【社会效益】  【合法权益冲突】  【公平原
    则】  【国家政策】  【民事关系】
第二章公民(自然人)
    【申请宣告死亡】  【游泳行为能力】
第三章法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政府职能部门】  【事业单位】  【法人行为】  【法人消灭】  【注销】
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I)
    【房屋代管】  【重大误解】  【口头挂失】  【透支扣款】  【免费邮箱信息服务】  【悬赏广告】  【军企民事行为】  【持伪卡取款】
    第二节代理(l6)
    【委托代理】  【无权代理】  【空白委托书】  【委托书的填写】  【默示义务】  【律师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收费限制】  【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授权委托书】
第五章民事权利
    第一节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相关的权利
    【有奖储蓄存单】  【电视节目预告表】  【企业知名度】  【企业名称】  【法人的名称权】  【赔偿数额】  【挂靠经营管理权】  【出口退税权利】  【福利彩票发行】  【企业简称保护】  【简称】
    第二节债权
【不当得利的确定】  【拾到的财物】  【返还赠与物】  【连带债务】  【债的加入】  【债权接收】  【不当得利】  【视为不当得利】  【债的相对性】
    第三节  人身权
    【肖像权】  【侵犯名誉权】  【公民的名誉权】  【死者的名誉权】  【死者名誉权保护】  【肖像与肖像权】  【姓名权】
第六章民事责任
    【拖锚航行】  【反映问题】  【口头挂失】  【管理不善】  【延误投递】  【相应责任】【正当行使权利】  【历史人物】  【公路安全通行】  【交通事故书】  【先行赔偿】  【夫妻间的损害赔偿】  【电话被盗打】  【企业的电话号码】  【欺诈】  【持抢劫的信用卡消费】  【转让电话号码】  【MBA学位】【责任区别】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  【审查义务】  【补救措施】  【诽谤】 【侮辱】  【学术批评】  【责任独立】  【相应赔偿责任】  【合理限度责任】【合同双重义务】  【安保责任】  【自助银行】  【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 【政府专项工程】  【安全保障义务】  【合理限度责任】  【盗用、假冒姓名】【相应民事责任】  【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诉讼时效
    【回赎时效】  【证券虚假陈述】
    物权法
第一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转让】  【登记】  【房屋转让】  【对抗权】  【房屋交付】  【法人主体资格】  【善意受让人】  【强制性规定】  【物权转让行为】  【房产转让】
    第二节  动产交付
    【转让机动车】
第二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物业管理权】  【物业管理权发包】  【房屋区分所有权】  【房屋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  【利用房屋共用部分】  【庭院绿地的独占使用权】  【物业管理收益分配】
第三章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
第四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通信频道转让】  【法定孳息】  【善意取得】
第五章占有
    【善意占有】担保法
第一章总则一
    【股权转让担保】
第二章保证
    第一节保证和保证人
    【案外人担保】  【债权人责任】  【政府指示担保】  【担保人更名】
    第二节  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意思表示不真实】  【先诉抗辩权】  【连带共同保证】  【保证期间约定不明】  【保证合同的效力】  【担保合同成立】  【一般保证】  【最高额保证期间】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保证范围】  【保证关系成立】
    第三节  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期限】  【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不明确】  【除斥期间】【变造后的印章】  【担保合同无效】  【保证人责任的免除】  【担保人的过错】  【连带责任】  【以贷还贷】
第三章抵押
    第一节  抵押和抵押物
    【用益物权抵押】  【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变更】  【自有房产抵押登记】
    【土地抵押登记】  【主债务协议效力】  【抵押财产】  【流动资金担保】  【事后抵押】
    第二节  抵押的效力
    【转让抵押物】  【主张转让无效的权利】  【担保审批】  【外汇担保过错】
    第三节  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的实现】  【优先受偿权】
第四章质押
    第一节  权利质押
    【权利质押】  【善意持票人】  【合理注意】  【出质的存单】  【出口退税权利质押】【转让质物】
    合  同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情势变更】  【显失公平】  【政府文件】  【相对公平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悬赏广告】  【要约与承诺】  【格式条款解释】  【口头合同】  【信息服务   合同】  【格式条款】  【医疗合同成立】  【当事人签字】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要约邀请】  【撤回要约邀请】  【缔约过失责任】  【保证金】【竞买合同成立】  【出借印章】  【预约合同】  【备忘录】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合同欺诈】  【合同部分无效】  【合同名称】  【免费邮箱服务】  【格式合同条款的效力】  【合同条款部分被修改】  【无效合同】  【政府签订民事合同】  【合同效力】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合同瑕疵补正】  【真实意思】  【合同的无效和撤销】  【确认合同无效】  【资金拆借合同】  【加盟特许经营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  【附条件合同】  【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无效】  【合同的效力】  【程序遗漏】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  【促使合同生效义务】  【土地出让审批】  【合同效力认定】  【法的溯及力】【无效合同】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恶意串通】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附随义务】  【住宿合同的附随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  【挂靠经营关系】  【旅游意外保险】  【无偿电子邮件信息服务】【不安抗辨权】  【合同附随义务】  【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代位权的行使】【合同终止履行】  【志愿义务】  【合同"-3事人】  【合同继续履行】  【撤销权】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协商变更】  【债的转移】  【债权转让】  【登报通知】  【债务转移】  【改制企业转移债务】  【改制企业债务承担】  【保证责任】  【改制企业的担保债务】  【优先购买权】  【债权转让通知】  【债务人变更】  【并存的债务承担】  【不良金融债权交易】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教学合同终止】  【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  【合同解除】  【解除合同条件】【可得利益损失】  【允许合同解除】  【预约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催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船员雇用合同】  【违约金支付】  【违约制裁】  【损失赔偿范围】  【解除合同】  【损失赔偿方式】  【期待利益的丧失】  【调整违约金】  【相应责任】  【不可抗力】  【法律后果】  【防范犯罪】  【遗失银行卡】  【责任竞合】  【继续履行】  【预约合同的违约】  【可预见性原则】  【迟延付款】【违约金调整】  【预约合同违约】  【权利瑕疵土地】  【收益预期】
第八章其他规定(l62)
    【合同解释】  【歧义解释】  【目的解释】
第九章买卖合同
    【风险转移】  【办理房产证】【不按约定履行】  【磋商未成】  【房屋质量缺陷】
第十章赠与合同
    【社会募捐法律关系】  【捐助条件】
第十一章借款合同
    【贷款协议】  【合同无效】  【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  【实际履约人】  【法的溯及力】  【合同无效的后果】  【临时封闭贷款】  【签字或盖章】  【借新还旧】  【合同的关联性】
第十二章租赁合同
    【优先购买权】  【押金】
第十三章承揽合同
    【承揽人的义务】
第十四章建设工程合同
    【竣工结算文件】  【建设工程款】  【备案的中标合同】  【付款时间】  【共同发包人】
第十五章运输合同
    第一节客运合同
    【旅客坠车死亡】  【承运人法定救助义务】  【责任竞合】  【合同附随义务】
    第二节  货运合同
    【承运人责任】  【审核运单】  【暂存保管】  【运输合同的成立】  【托运人过错】【逾期送达】
第十六章技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  【合同处理】
第十七章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的成立】
第十八章仓储合同
    【不可抗力】
第十九章委托合同
    【事实上的委托发货行为】  【诉讼时效】  【委托性质的行为】  【法定解除权】
第二十章居间合同(l96)
    【居间合同】
    婚姻、继承法
第一章婚姻法
    第一节结婚
    【聘金是附条件的赠与物】  【订立婚约】
    第二节  家庭关系
    【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人工授精】  【血缘关系】  【死者生前扶养的人】  【家庭成员】  【夫妻共有财产】
    第三节  离婚
    【离婚协议】
第二章继承法
    第一节  总则
    【丧葬费和死亡补偿费】  【遗嘱执行人】  【纠纷性质】
    第二节  法定继承
    【继子女】  【共同代位继承】  【未成年继承权】  【被收养人与生父母间的
    继承关系】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第三节  遗嘱继承和遗嘱
    【遗嘱见证】  【遗嘱见证的责任】
    第四节  遗产的处理
    【适当分配遗产】  【遗产分割】  【继承人以外的人】
    侵权责任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侵犯企业名誉权】  【新闻报道】  【情况反映】  【文学艺术作品】  【侵犯名誉权赔偿】  【影射特定人】  【燃放烟花致人损害】  【利用互联网侵犯名誉权】  【虚拟身份】  【精神损害赔偿】
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无过错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精神抚慰金】【溯及力】【死亡赔偿金】
第三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雇佣人责任】  【宾馆责任】  【帮工关系】  【转移义务】  【一般常识】【个人行为】  【合理的审查义务】  【设链者的义务】
第四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责任承担主体】  【归责依据】  【过错】
第五章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机构责任】  【医疗纠纷】  【患者的选择权】
第六章环境污染责任
    【水污染赔偿】
    商法篇
    公  司  法
第一章总则
    【公平原则】  【共同债务人】  【同一法定代表人】  【担保无效】  【法人资格】  【法人内设部门】  【有限责任】  【滥用公司人格】  【股东会决议】【关联担保】  【公司内部行为】  【虚构股东会决议】  【诉讼时效】  【公司分支机构】  【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人人格混同】【联合公司】  【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注册资本】  【设立公司】  【股东会决议效力】  【补充赔偿责任】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优先购买权】  【股东优先权的行使】  【股权转让不成立】  【股权转让瑕疵】  【代理权】  【依法转让股权】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发起人职责】  【买壳上市】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强制收购股票】  【记名股票转让】  【股份托管关系】  【股权转让】
第六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清算义务】  【债务履行程序】
第七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境外法人境内子公司】
第八章法律责任
    【公司监管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
    【私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房产出资】  【合资企业】  【股权变更】  【确权纠纷】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股权转让审批】  【实际投资者】  【促成合同生效的义务】
    票据法
第一章总则
    【票据关系】
第二章汇票
    【留行待取汇款】【资金关系】
第三章支票
    【无效支票】
    保险法
第一章总则
    【最大诚信原则】
第二章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保险合同的变更】  【投保单代填写】  【一切险】  【告知义务】  【保险责任的开始】  【保险合同成立】  【说明义务】  【说明时间】  【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
    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1
    【保险责任】【保险金额】【渔船是否适航】  【运输保险】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
    【退还保险费】  【为职工投保】  【解除人身保险合同】  【旅游意外保险合同】  【代理办理保险】  【未满16周岁】  【旅游自由活动】  【意外伤害保险】  【损失补偿原则】  【拒绝理赔】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件汇总
谢启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提供安全保卫服务的单位与接受安全服务的组织签订了保安服务合同,并已向接受安全服务的组织派出符合条件的保安人员的,视为履行了保安服务合同中的义务。管理和安排派驻保安人员的工作,是接受安全服务的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保安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视为接受安全服务组织的行为。到银行工作的保安人员对存款人和其他客户承担的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义务,并非源于保安服务合同的约定,而是根据法律对商业银行的规定。商业银行将其承担的保障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一部分交给保安人员去完成,保安人员的履职行为应视为商业银行的行为。保安人员因履职不当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商业银行负责。提供安全保卫服务的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吴成礼等诉官渡建行等案,法案例(2004)12-28)被告五华保安公司与被告官渡建行签订过保安服务合同,并已向官渡建行派出符合条件的保安人员,履行了保安服务合同中的义务。管理和安排派驻保安人员的工作,是官渡建行的权利与义务,保安人员的履职行为应视为官渡建行的行为。因保安人员履职不当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应由官渡建行承担,五华保安公司不负连带责任。五原告诉请判令五华保安公司连带赔偿因吴艳红死亡遭受的经济损失,理由不能成立。但是到银行工作的保安人员对存款人和其他客户承担的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义务,却并非源于保安服务合同的约定,而是源于法律对商业银行的规定。商业银行将其承担的保障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一部分交给保安人员去完成,保安人员的履职行为自然应视为商业银行的行为,因履职不当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也自然由商业银行负责。五华保安公司与此次侵权事件无关,不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吴成礼等五人诉官渡建行、五华保安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2004年第12期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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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判观点汇纂: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例(1985-2010)》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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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6条)

 
 

  •   不能要求太高,如果让作者和出版社将原文等悉数列出,势必将会是非常非常厚的几十本书,那样价格一定会让你接受不起,这本书凝结了《最高院公报》案例中审判法官的权威观点,通过阅读观点也可以以更短的时间了解你最需要的东西。但是由于作者是将法官裁判观点原文列出,所以有些已经失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仍然在书中有所记载,读者在看书时要主要要了解法官观点,对于失效的法律文件,较之并不重要。
  •   做律师挺实用的书,总结了最高人民法院观点
  •   喜欢这种编纂的书籍,浓缩就是精华
  •   观点汇编
  •   强化理解
  •   汇编很好
  •   还没看,冲周伟老师买的
  •   就是在总结摘要过程中有时过于简单,如果不回头翻看案例是不知所云的;有的案例并未引用公报的摘要,如果把公报上的摘要全文引录,并辅之以自己的总结和编辑,效果会更好
  •   最高法院的的观点,对于法律实务人士而言,具有何种意义,不言自明。感谢编者,嗯。
  •   正在看,是正版,适合利用零碎的时间看这本书。
  •   了解裁判者的思维很有必要
  •   这本编排体例还不错,原以为会带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案例材料,得到后才发现只是作了一个索引,相比以前最高法出过的一本关于最高法法官观点争辩的书,本书只相当于最高法对于公报中那些案件的定论。还有待改进。
  •   比较精炼,但是法律依据没有阐述清楚
  •   四川大学教授编写的书,整理了最高院的观点,有借鉴之处
  •   说实话,这本书买的后悔写的什么东西。有点被忽悠的感觉。
  •   简单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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