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刑法原理

出版时间:2002-1  出版社:武大  作者:马克昌  页数:975  字数: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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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是国家“九五”重点图书。其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系统深入地阐述了有关国家的刑事立法和各种理论观点,然后比较优劣,评论得失,发表已见。阐述各种观点尽可能引用原文,书中引用各种资料一百余种,在比较刑法学方面,这样规模宏大的著作为国内前所未有。  此书由刑法的基础理论、犯罪论、刑罚论三编组成。第一编包括三章,比较研究了刑法的概论、机能和种类以及罪刑法定主义,论析了近代刑法学说的历史发展。第二编包括七章,比较研究了犯罪的概念和种类、构成要件理论、违法性论、责任论、未遂犯论、正犯与共犯、罪数论。第三编包括六章,比较研究了刑罚的概念、目的和机能,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的适用,刑罚的执行,刑罚的消灭和保安处分。后两编以大陆法系国家刑法总论为主,兼及英美刑法规定,学说和规范广及日本、德国、法国、意大利、前苏联、俄罗斯、荷兰、瑞士、韩国、泰国、西班牙、奥地利、越南、美国等代表性国家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堪称比较刑法研究之集大成者。  本书的主要特色在于:  1、采各国刑法理论体系之长,取舍合理,结构严谨,内容全面。  2、研究了国内学者较少涉及的理论,扩大了读者的视野。举其要者:(1)在刑法学说的历史发展部分,评析了格拉马蒂卡、安塞尔的新社会防卫论;(2)在罪刑法定主义一章,论析了当代罪刑法定主义的理论基础与学者新提出的罪刑法定主义的派生原则——明确性原则和实体适当原则;(3)在构成要件论一章中,评述了不作为犯中的保证人说,阐述了西方因果关系理论的沿革,评析了客观归属论;(4)在违法性论一章,研究了可罚的违法性理论,阐述了荷兰的世界上第一个安乐死法,并与日本的安乐死理论作了比较;(5)在责任论中,探讨了期待可能性理论,并比较研究了德国与日本关于超法规的期待可能性的观点;(6)在正犯与共犯一章中,介绍了共犯处罚根据的各种学说——责任共犯说、社会的完全性侵害说、行为无价值惹起说、惹起说并逐一加以评论,对共犯的脱离也作了适当的论析;(7)在罪数论中,概述了法条竞合种类的新见解即三分法——特别关系、补充关系,吸收关系,探析了择一关系的历史源流和它的否定说的主张。如此种种,不便尽述。这些理论观点均为国内著作所未见或少见,有助于深化我国的刑法理论研究。  3、评议各种立法和学说,发表自己的见解。在论述有关刑法制度和概念时,往往引述有关国家刑法的规定或者刑法理论上的各种学说,然后在主客观统一的原则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引下进行分析和评价,表明作者的看法,思辨色彩浓厚,哲理韵味悠长,这基本上形成了本书的写作体例。例如,关于正当防卫的概念,在引述了俄罗斯刑法典、意大利刑法典、日本刑法典的规定后加以比较,在指出它们的基本内容相同外,特别分析存在的差别,说明俄罗斯刑法典规定防卫的内容比较广泛,并规定防卫行为的特征——“对加害人造成损害”;日本刑法明文规定防卫行为是“不得已而实施的行为”,为俄、意两国刑法所未载;最后指出,了解它们的共性和特性,有助于对正当防卫的研究。  综上所述可看出,本书学术上的创新在于:1.体系新颖;2.重视引用第一手资料,并注明出处,以便读者查对;3.论述深入,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全书注释多达1600个),篇幅宏大(80万字),这样的著作在比较刑法学方面为国内前所未有,国外也属少见,其学术价值自不待言。 社会反映:  该书出版时,正值中日刑法学研讨会和2002年中国刑法学年会召开之际,与会专家学者对此书给予了高度评价,称其为比较刑法的“圣经之作”、比较刑法研究最权威的范本、是我国刑法领域全面比较介绍外国刑法理论的全方位创新之作。中外学者一致赞扬武汉大学出版社为刑法学界做了一件好事。  该书初版5000册不到半年即销售一空。

作者简介

 马克昌,1926年8月生,河南省西华县人,1950年武汉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毕业。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名誉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主要著作有《刑法学》(副主编)、《中华人民

书籍目录

第一编 刑法的基础理论 第一章 刑法与刑法学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和种类   一、刑法的概念   二、刑法的调整对象   三、刑法的种类  第二节 刑法的任务和机能   一、刑法的任务   二、刑法的机能  第三节 刑法学概述   一、刑法学的概念   二、刑法解释学   三、基础刑法学 第二章 近代刑法理论  第一节 启蒙主义的刑法思想   一、概述   二、主要启蒙思想家的刑法思想述评  第二节 古典学派   一、概述   二、前期古典学派   三、后期古典学派   四、古典学派的基本观点和评价  第三节 近代学派与刑法学派之争   一、近代学派概述   二、近代学派代表人物的刑法思想   三、近代学派的基本观点和评价   四、刑法学派之争  第四节 新社会防卫论   一、格拉马蒂卡的社会防卫论   二、安赛尔的新社会防卫论 第三章 罪刑法定空义  第一节罪刑法定主义的意义和沿革   一、罪刑法定主义的意义   二、罪刑法定主义的沿革  第二节 罪刑法定主义的思想理论基础   一、概述   二、罪刑法定主义产生的思想理论基础   三、现代罪刑法定主义的思想理论基础  第三节 罪刑法定主义的内容   一、概述   二、传统的罪刑法定主义的内容及其发展   三、新增的罪刑法定主义的内容  第四节 罪刑法定主义立法的演变和趋势   一、罪刑法定主义立法的变迁   二、罪刑法定主义立法的现状和趋势第二编  犯罪论第三编  刑罚论附录  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书摘书摘  (二)日本的学派之争  上述德国的刑法学派之争,在日本从明治维新直到大正、昭和初期,大致同样产生。日本旧刑法制定后到明治30年代,日本刑法学在法国刑法学的影响下,采取折中的立场,学派之争尚未明显表现出来。在日本开始传播近代学派理论的,是学习龙布罗梭,受李斯特、普林斯影响的胜本勘三郎(昭和4年、(刑法中的法国思想的展开》昭和6年)。与此相反,以前祖述毕克迈耶的大场茂马(《刑法总论)大正元年一6年、《刑法各论)明治43年)站在古典学派的立场摆开理论阵势。泉二新熊(

媒体关注与评论

后记后记    本书是原国家教委博士点基金项目“比较刑法研究”的成果。按照计划,项目应当于四年前完成;由于中间承担教材编写任务及其他原因,以致拖至今年八月始行脱稿。未能按时完成计划。心中深以为歉。    考虑到书中所研讨的都是刑法总则中的问题,因而书名称为“比较刑法原理”。比较刑法,当然也可以将外国刑法与我国刑法相比较,由于感到后者多为人们所熟知,不如将大陆法系国家间的刑法、刑法理论相比较会更好一些。所以书中内容未涉及我国刑法,采用“外国刑法学总论”作为副书名。其意正在于表示这种情况。    本书关于刑法总论的问题大都作了比较,但少数问题,考虑到与国内已知的观点大致相同,如刑法的法源、刑法的适用范围等,列入书中意义不大,所以这些问题虽然曾经写出,最后还是决定撤下。这样从体系上看,就难免不够完整。不必追求体系完整,这正符合当时项目评审同志的意见。    书的内容以犯罪论为主,这是受日、德刑法教科书内容安排的影响。因为在他们的著作中,犯罪论占的篇幅很大,刑罚论所占比例大多很小。书中的观点,均以外国刑法著作的论述为根据。为便于读者了解观点的来源,对有关外国学者的论点均作了注解,明示论点所来自的著作,表明不是笔者的杜撰。只是为了行文的方便或者原文太长不宜全部引用,才采取变通或概述的方式,而不是原封不动的照译。这种情况通常在注前标出一个“见”字。    在本书写作过程中,日本著名学者西原春夫、大谷实、前田雅英等教授所赠著作,给予了很大帮助;特别是宫泽浩一教授馈送的一批刑法学图书,提供了极有价值的资料,从而丰富了本书的内容。对这些宝贵赠与,内心充满了感谢之情。这里谨向他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说来惭愧:由于还没有学会电脑,本书仍是用“爬格子”的办法写出来的。从1998年集中力量撰写起,到2001年8月杀青止,历时将近四年。这固然由于还有教学任务和较多社会活动。不能终日伏案所致,同时工力不逮,年老思钝也有很大关系。因而书稿终底于成,虽不免泛起一股轻松之感,但也自知书中错讹或欠妥之处在所难免,欢迎读者不吝指正。马克昌于珞珈山2001年9月5日

编辑推荐

比较刑法,当然可以将外国刑法与我国刑法相比较,但如作者所言:由于感到后者多为人们所熟知,不如将大陆法系国家间的刑法、刑法理论比较相比较会更好一些。所以书中内容未涉及我国刑法。受日、德刑法教科书影响,本书的内容以犯罪论为主。书中的观点,亦以外国刑法著作的论述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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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看了后,发、对各国刑法有了较广泛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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