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法

出版时间:2008-7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作者:(英)米歇尔・贝洛夫,(英)蒂姆・克尔,(英)玛丽・德米特里 著  页数:379  译者:郭树理  
Tag标签:无  

前言

尽管我完全是一个法律的门外汉,但是我可以确信我们非常需要这样一本书。在我自己的运动生涯中,见到了越来越多令人吃惊和担忧的法律官司。体育,其本质是简单的,却受到了日益增多的职业化问题、商业赞助问题、严重的伤害问题、滥用兴奋剂问题以及其他更多问题的威胁。这些问题影响了体育的实质公平,而如果没有公平,体育将毫无意义。任何一个对体育感兴趣的人都应该欢迎这部对体育进行全面的法律分析的著作所提供的清晰结论。我热切地盼望,体育运动中所有的法律问题都能够在最大限度的公正和善意的基础上迅速地解决。

内容概要

“世界法学精粹文库”的目的是有选择地将国外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法学著述译介过来,供国内读者研究、借鉴、批判地吸取之用。我们希望也相信读者会以正确的态度阅读这些著述,采集其精华,剔除其糟粕。 本书为其中一册,主要介绍了欧洲联盟等国家有关体育法方面的基本知识。    作者简介:    米歇尔·贝洛夫(Michael Beloff):皇家律师(QC),格雷律师公会(Gray's Inn)会长,泽西与格恩西上诉法院(cA Jersey and Guernsey)法官,牛津大学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Oxford)院长,体育仲裁院(CAS)仲裁员,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1998年吉隆坡英联邦运动会、2000年悉尼奥运会、2002年曼彻斯特英联邦运动会、2004年雅典奥运会、2006年悉尼英联邦运动会cAs特别仲裁机构仲裁员,《国际体育法评论》(Sweet & Maxwell's International Sport Law Reviewl)主编。

作者简介

米歇尔·贝洛夫(Michael Beloff),皇家律师(QC),格雷律师公会(Gray's Inn)会长,泽西与格恩西上诉法院(cA Jersey and Guernsey)法官,牛津大学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Oxford)院长,体育仲裁院(cAs)仲裁员,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1998年吉隆坡英联邦运动会、2000年悉尼奥运会、2002年曼彻斯特英联邦运动会、2004年雅典奥运会、2006年悉尼英联邦运动会cAs特别仲裁机构仲裁员,《国际体育法评论》(Sweet & Maxwell's International Sport Law Reviewl)主编。蒂姆·克尔(rI'im Kerr),皇家律师,格雷律师公会成员,具有丰富的体育法执业经验,曾经担任切尔西足球俱乐部、图特汉姆热刺足球俱乐部、米德尔堡足球俱乐部、AEK雅典足球俱乐部、橄榄球联盟五个重要的俱乐部、橄榄球联合会、威尔士橄榄球联合会、橄榄球联盟与足球联盟的法律顾问。玛丽·德米特里(Marie Demetiiou),前牛津大学圣希尔达学院(stHilda's College,Oxford)讲师,1995年取得出庭律师资格,格雷律师公会成员。她曾经为足球联盟、国际赛车联合会、布莱顿与荷甫(Brighton and}love)足球俱乐部、诺丁汉森林足球俱乐部担任法律顾问。曾经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担任大卫·爱德华(I)avid Edward)法官办公室的顾问。目前是the Brick Court Chambers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树理,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体育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荷兰海牙阿瑟尔研究所国际体育法中心(17he Asser InternationalSports Law Center。)访问学者(2005年6月~2006年4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著作有《体育纠纷的多元化救济机制探讨——国际法与比较法的视野》(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译作有《体育纠纷的调解解决》(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体育法的性质  一、对主题的介绍  二、体育法的发展    (一)契约自由原则    (二)有约必守原则    (三)不可抗力原则    (四)情势变迁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保护合法期待利益原则    (七)解释合同探求当事人真实意图原则    (八)格式合同解释有利于弱方当事人原则    (九)约定、规定不明确有利于义务当事人原则    (十)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罚原则    (十一)平等原则    (十二)比例原则    (十三)善意原则  三、本书的目的第二章  概览:与体育相关的法律的基本框架  一、体育行会的法律性质  二、合同创设的权利与义务  三、体育组织规则的解释  四、体育与刑法  五、侵权法  六、公法  七、单行成文法  八、欧洲共同体法  九、欧洲人权公约第三章  体育竞赛的参赛资格  一、导论:参加体育活动的准人规则  二、体育组织对非成员的公平对待义务  三、涉及体育竞赛参赛资格的合同诉讼及与合同有关的诉讼  四、禁止限制贸易行为理论  五、涉及体育竞赛参赛资格的非合同诉求:自立式诉请  六、竞争法与体育竞赛参赛资格第四章  运动员的权利  一、导论  二、运动员与俱乐部之间关系的形式    (一)转会费    (二)体育领域的欧共体法简介    (三)欧共体法:第48条(现在的第39条)与其他自由流动条款    (四)欧共体法:第85(81)条与第86(82)条    (五)禁止限制贸易行为    (六)国籍的限制    (七)联盟对国籍的限制    (八)移民规则  三、运动员与俱乐部之间关系的内容    (一)工作的待遇与条件    (二)歧视    (三)普通法    (四)反歧视的单行成文法    (五)歧视存在的领域    (六)辩护理由    (七)豁免第五章  比赛规则  一、导论    被禁止的体育项目  二、组织与比赛    (一)简介    (二)成文法三、侵权与体育    (一)概述    (二)过失    (三)参赛者相互之间的义务    (四)抗辩    (五)妨害    (六)人身伤害    (七)损害赔偿    (八)体育侵权诉讼中产生的一些实际问题    (九)刑法  四、决定比赛结果的诉讼第六章  比赛转播、市场营销与竞争法  一、导论  二、转播    (一)简介    (二)什么是转播权?    (三)转播涉及的著作权问题    (四)转播的权利是怎样被规范的?    (五)成文法的规定  三、竞争法    (一)简介    (二)第85(81)条    (三)第86条(现在的第82条)    (四)转播与竞争法  四、市场营销    (一)门票销售    (二)商品销售  五、关于禁止限制竞争法院对英超联赛案件判决的评论第七章  体育运动中的纪律处罚程序  一、简介:体育运动中的纪律处罚程序概览  二、纪律处罚规则的合法性和具体含义:纪律处罚机构的权限  三、纪律处罚程序中的证据与证明标准  四、纪律处罚程序——程序正义的具体内容  五、纪律处罚程序中的处罚措施  六、纪律处罚程序的费用  七、纪律处罚程序中的上诉  八、纪律处罚的实际管理问题  九、余论:CAS判例法特别是兴奋剂案件中总结的基本原则    (一)一般原则    (二)与兴奋剂案件有关的特殊原则第八章  救济:体育领域法律纠纷的解决  一、概论  二、法院诉讼——公法上的救济  三、欧洲人权公约下的救济  四、法院诉讼——私法上的救济    (一)宣告性判决    (二)禁令  五、程序的多样性  六、损害赔偿  七、公司法下的不公平偏私诉愿  八、体育仲裁  九、管辖权、法律冲突与冲突规则  十、路向前方:通向统一的体育纠纷解决机制判例与法条列表索引译后记

章节摘录

尽管欧洲足联和国际足联制定了全世界通行的转会制度的规则基础,但是各个国家的转会规则各不相同。在博斯曼案件中就适用哪一个转会规则产生了争议①。有人进一步主张,足球产业近来已经进行了革命,结果就是俱乐部之间的商业关系不会再对球员产生影响,在合同到期之后球员可以自由为新俱乐部服役,任何转会费之类的争议都应当由一个独立的仲裁庭来解决②。但是,从法院判决所采用的宽泛的办法来看,这一点是清楚的,就是法院的裁决是建立在球员合同到期后支付一笔转会费这一普遍性要求的基础上。因此,不应当认为,对该法院裁决的适用将取决于在欧盟境内的不同转会制度的特定细节。法院认定,被指控的转会规则构成了对劳工自由流动的障碍,这是为条约第48条(现在的第39条)所禁止的。其推理是,第48条(现在的第39条)排除这样一些措施,当欧共体的居民想在其他成员国领域内寻求从事一项经济行为的时候,这些措施可能将他们置于一个不利的地位。这些措施包括那些事先禁止某一共同体国民为工作的缘故离开某一成员国且进入其他成员国,以及使这样做更加困难的措施。转会规则属于这种类型。这样一个事实,即转会规则同样适用于同一成员国内的俱乐部之间的球员的转会,因此没有以国籍为基础进行歧视,并不意味着它们就符合第48(39)条的要求。

后记

相信这是国内第一本体育法概论方面的译作。尽管我国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但是对体育法的研究一直未能得到法学界的重视,主要的研究力量来自于体育院系从事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现有的以体育法学命名的书籍大部分是围绕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一些解释性的教材,无论是在理论深度还是在实践针对性方面都有较大的不足。2005年7月,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在北京成立,这是我国体育法学发展的一个新契机,可以预见将有更多的法学界与体育学界人士进入体育法学这块待开垦的新园地。无论是对于研究人员还是对体育法律问题感兴趣的其他人而言,一本深入浅出的体育法概论方面的译作是非常必要的。出于这一考虑。我们翻译了这样一本书。

编辑推荐

《体育法》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体育法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英语世界中,以SportsLaw和SportsandtheLaw命名的著作很多,从书名中我们可以看出,两者代表了对体育法所持有的两种不同的态度。SportsLaw的著者们认为体育法已经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了,而SportsandLaw的著者们则认为体育法还不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或者认为体育法可能会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很显然,他们认为目前体育法还不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本书的作者可以被归结到第一阵营中去。该书是由三名英国的法律实务界的律师共同撰写的。他们均是专长于体育法的律师。律师眼中的体育法是怎样的呢?先看目录,该书由八章构成,分别为导论——体育法的性质,概览:与体育相关的法律的基本框架,体育竞赛的参赛资格,参与者的权利,比赛规则,比赛转播、市场营销与竞争法,体育运动中的纪律处罚程序,救济:体育领域法律纠纷的解决。前两章为总论性质,大概的介绍体育法的轮廓,中间的四章是体育法中的实体法内容,后两章是体育法中的程序法内容。全书层次感很强,条理清晰,虽然是体育法教材之类的概论性质作品,想对于我国类似的著作,该书有更多的“干货”,没有停留在泛泛而论之上,而是踏踏实实的讨论了许多问题,特别是从实践的角度,从法律的角度,而不是从政策的角度进行论述,毕竟我们要探讨的是体育法,而不是体育政策问题。体育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吗?众说纷纭,但跳不出两种立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该书的作者对此持肯定的态度。作者认为,法律在处理有关体育活动、体育组织的问题及纠纷时,已经区别于其它活动和组织。单独的规则也已经开始规制体育领域,但作者也指出,体育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基于的不是传统的法律分类,而是基于以问题为中心,将围绕该问题而产生的法律规则的集合就应该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种观点与作者的律师身份是分不开的,律师关注的是问题的解决,而不是宏大的原则。但很显然,这样的体育法是一个松散的联合体,这从作者给体育法所下的定义也可以看出:体育法是一个规制体育行为和解决体育纠纷的松散但已日趋联系紧密的规则的集合体。该集合体跨越了许多我们所熟知的法律部门的界限,但是有一不寻常的国际宪章式的原则描述了非政府的裁决的有限自主性。由此,体育法的外延应是极其宏大的一个体系。大概可以包括体育组织自身在法律上的性质和地位、体育组织所制定的规则的性质和地位、体育和合同法、体育与刑法、体育与侵权法、体育与税法、体育与财产法、体育与教育法、体育与欧盟法、英国成文法中与体育有关的法律等等。体育作为渗透社会方方面面的社会活动,与规制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法律均可能会产生这样那样的联系,但主要和常见并进入律师视野的大概如上端所叙。尽管作者认为,要成为一名好的“体育法律师必须也应该是一名优秀的非体育法律师”,要有广阔的视野,是法律知识上的“万金油”律师,但在全书结构的处理上还是避免了面面俱到。做到了有的放矢,毕竟在体育法的大家庭中,存在着诸多的边缘性分支,因此,全书主要着力点在于规制体育活动的法律和体育纠纷的解决。综观全书,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导思想下,作者从律师的视角为读者展开了一幅异域体育法的画卷,虽是粗线条的勾勒,但其中也不乏细心的描绘之处,选择的标准是其在实践中的位置。如在第八章中作者就详细的阐述了在英国代理体育案件所大致需要的流程,极富指导性。毕竟,法律是一门世俗的职业,它更需要的是把事情办妥,而不是要求在有限的时间里把事情办好。体育法更是这样,被人戏称没有理论基础的体育法如果能够管好体育领域的那一方属于法律的小园子,理好这一片法意和人情,那么,无论如何,它就应该被尊重,更值得我们去研究。
  •   该书翻译的太差了,根本。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译者一点翻译技巧都没有,全是字面直译
  •   一本不知道在说什么的书~~作者也没什么好见解.东拼西凑的.要不是为了写论文我打死也不买这种书
  •   英语世界中,以 Sports Law 和Sports and the Law命名的著作很多,从书名中我们可以看出,两者代表了对体育法所持有的两种不同的态度。Sports Law的著者们认为体育法已经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了,而 Sports and Law 的著者们则认为体育法还不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或者认为体育法可能会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很显然,他们认为目前体育法还不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本书的作者可以被归结到第一阵营中去。该书是由三名英国的法律实务界的律师共同撰写的。他们均是专长于体育法的律师。律师眼中的体育法是怎样的呢?先看目录,该书由八章构成,分别为导论——体育法的性质,概览:与体育相关的法律的基本框架,体育竞赛的参赛资格,参与者的权利,比赛规则,比赛转播、市场营销与竞争法,体育运动中的纪律处罚程序,救济:体育领域法律纠纷的解决。前两章为总论性质,大概的介绍体育法的轮廓,中间的四章是体育法中的实体法内容,后两章是体育法中的程序法内容。全书层次感很强,条理清晰,虽然是体育法教材之类的概论性质作品,想对于我国类似的著作,该书有更多的“干货”,没有停留在泛泛而论之上,而是踏踏实实的讨论了许多问题,特别是从实践的角度,从法律的角度,而不是从政策的角度进行论述,毕竟我们要探讨的是体育法,而不是体育政策问题。体育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吗?众说纷纭,但跳不出...两种立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该书的作者对此持肯定的态度。作者认为,法律在处理有关体育活动、体育组织的问题及纠纷时,已经区别于其它活动和组织。单独的规则也已经开始规制体育领域,但作者也指出,体育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基于的不是传统的法律分类,而是基于以问题为中心,将围绕该问题而产生的法律规则的集合就应该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种观点与作者的律师身份是分不开的,律师关注的是问题的解决,而不是宏大的原则。但很显然,这样的体育法是一个松散的联合体,这从作者给体育法所下的定义也可以看出:体育法是一个规制体育行为和解决体育纠纷的松散但已日趋联系紧密的规则的集合体。该集合体跨越了许多我们所熟知的法律部门的界限,但是有一不寻常的国际宪章式的原则描述了非政府的裁决的有限自主性。由此,体育法的外延应是极其宏大的一个体系。大概可以包括体育组织自身在法律上的性质和地位、体育组织所制定的规则的性质和地位、体育和合同法、体育与刑法、体育与侵权法、体育与税法、体育与财产法、体育与教育法、体育与欧盟法、英国成文法中与体育有关的法律等等。体育作为渗透社会方方面面的社会活动,与规制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法律均可能会产生这样那样的联系,但主要和常见并进入律师视野的大概如上端所叙。尽管作者认为,要成为一名好的“体育法律师必须也应该是一名优秀的非体育法律师”,要有广阔的视野,是法律知识上的“万金油”律师,但在全书结构的处理上还是避免了面面俱到。做到了有的放矢,毕竟在体育法的大家庭中,存在着诸多的边缘性分支,因此,全书主要着力点在于规制体育活动的法律和体育纠纷的解决。综观全书,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导思想下,作者从律师的视角为读者展开了一幅异域体育法的画卷,虽是粗线条的勾勒,但其中也不乏细心的描绘之处,选择的标准是其在实践中的位置。如在第八章中作者就详细的阐述了在英国代理体育案件所大致需要的流程,极富指导性。毕竟,法律是一门世俗的职业,它更需要的是把事情办妥,而不是要求在有限的时间里把事情办好。体育法更是这样,被人戏称没有理论基础的体育法如果能够管好体育领域的那一方属于法律的小园子,理好这一片法意和人情,那么,无论如何,它就应该被尊重,更值得我们去研究。 阅读更多 ›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