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1-1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编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第二部分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Debt Restructuring 第三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指南 第四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讲解 第五部分 债务重组准则国际比较
章节摘录
版权页: 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前,债务重组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其中,“让步”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偿还债务。比如说,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现因财务困难与乙公司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95万元现金了结债务。其中,乙公司就给甲公司作出了“让步”。这也说明,如果债权人没有作出让步,就不能认为是债务重组准则所指的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后,债务重组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相比之下,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定义与原定义有以下不同:(1)没有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作为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2)债务重组不仅包括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还包括债权人未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 (二)关于债务重组方式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非现金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 3.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 以债务转为资本用于清偿债务,对于股份制企业法律上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因此,公司只有在满足国家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采用将债务转为资本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 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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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修订本)》由中国时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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