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读本

出版时间:2008-10  出版社:海洋出版社  作者:朱志良 编著  页数:102  

内容概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腾飞,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工业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动力,生产力的决定性要素——劳动者为推动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成了我国经济能否持续高速发展的重要问题。我国政府非常重视保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先后颁布实施了《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以及与这些法律配套的法规。如《工伤保险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随着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正在逐年改善,如职业病的前期预防、设备的改进、有毒原料的替代、职业卫生制度的建立等。在政府与广大用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职业病危害正逐年下降。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目前仍然有2亿多劳动者受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据卫生部官方报告: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各种职业病约为67万人,累计死亡人数约1475人。据全国各地相关调查结果表明:我国目前实际职业病人数远远超过上述数字,而且这一数字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还会持续上升。

书籍目录

上岗前 一 年龄  1 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不能上岗  2 未成年工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二 性别  1 女性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2 孕期、哺乳期的女性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3 待孕的女性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4 怀孕期间应注意哪些事项  5 女职工在“三期”的工资待遇有变化吗 三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1 上岗前为什么要做职业健康检查  2 何谓职业禁忌证  3 常见金属类毒物的职业禁忌证  4 常见非金属类毒物的职业禁忌证  5 常见粉尘的职业禁忌证  6 常见物理与生物因素的职业禁忌证  7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去哪里做,做哪些项目  8 常见有害因素工种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必检项目 四 劳动合同  1 劳动合同中应包括哪些职业病危害告知条款  2 只是岗位变动,应变更原职业病危害告知条款吗  3 用人单位未有合同告知,劳动者有权拒绝作业吗  4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就不能确认劳动关系  5 未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哪些凭证  6 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7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8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9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10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能不辞而别 五 职业卫生培训  1 劳动者应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吗  2 与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3 劳动者有权从用人单位获得哪些资料  4 劳动者如何获悉自己工作中存在哪些危害  5 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哪些特殊管理  6 哪些化学毒物属于高毒物品在岗期间 一 劳动过程  1 应留意用人单位的公告栏  2 警示标识与警示说明  3 如何识别图形标识  4 如何识别警示线  5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6 常见警示标识的设置  7 哪些工作场所应该设置应急设施  8 谨按设备与化学品的使用说明操作,谨防职业病  9 劳动者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10 劳动者有哪些职业健康保护权利  11 安全与健康两不误  12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职业危害因素有什么不同  13 洗板水是什么  14 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15 怀疑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时,怎么办  16 为什么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 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1 个人防护用品有哪些,如何识别防护用品的质量  2 不超标的工作场所仍然有必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吗  3 护耳器有哪些  4 选择护耳器应注意哪些事项  5 护耳器的正确使用  6 呼吸保护器有哪几类  7 选择防尘口罩的三大原则  8 如何辨别真假活性碳口罩 ……离岗

章节摘录

  上岗前  一 年龄  1 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不能上岗  根据《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工作,禁止不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2 未成年人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年满16周岁、未满18岁的劳动者为未成年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接触职业病危害、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工作。如喷油、粉碎、冲床、打靡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种,均可能导致中毒、耳聋或尘肺,未成年工不能从事这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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