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情那欲那上帝

出版时间:2008-10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作者:莫男  页数:405  字数: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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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中国女子诗云生于中国南方的小县城,长于狂热的革命年代,青春期接受到的是从一而终的婚姻爱情观;美国传教士西蒙出生于宗教世家,从小跟着出使列国的父亲周游世界,对婚姻有严格的正统理念。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满怀抱负的诗云告别丈夫,前往美国自费留学。不想一连串的因缘际会,诗云与西蒙致命邂逅,踏上了婚外情的不归路。    这对肤色不同、文化不同、身世背景绝然迥异的男女被这不合规范的爱情深深击中,在爱欲的海洋里不可自拔。一个背弃了家庭和丈夫,一个背弃了信仰和上帝,他们再负罪和情欲之间艰难辗转,一遍遍忏悔,又一次次上演巫山云雨的故事……痛苦的西蒙为抵御情欲来到艰苦的中东修行,却在百年不遇的大地震中失去了双腿。多年后诗云在伊朗北部的那座修道院里,终于寻找到了坐在轮椅中一心悟道、了却尘缘的西蒙。一切物是人非,缘起缘灭,万丈红尘终是随风去……    小说笔调细腻哀婉,语言流畅幽默,用典轻快自如,字里行间充满对爱的守护和对欲的救赎。

作者简介

莫男,女,出生于中国南方,自幼喜爱读书,却攻读理工,上世纪赴美留学,获电脑硕士学位。现为某跨国公司资深工程师。

书籍目录

1.第一次越轨2.母亲的避孕套3.上帝派来了传教士4.这里是大师的故乡5.一场不该发生的邂逅6.刘红旗的羊肉泡馍7.他说他还是童男子8.红头发的新郎9.搬家  10.火鸡与战机11.你还欠我一顿山东饺子12.I want you13.暴风雪的硕果14.西蒙的婚礼15.打官司16.离开纽约17.那一夜的重逢哟18.又一个婚礼19.借东风20.棉花地里的狼21.上帝的礼物22.悲情城市23.天国里的孩子24.水牛城25.到约旦河西岸去26.感恩节里那条流浪的狗27.一个人的平安夜28.悬崖上的修道院

章节摘录

  1.第一次越轨  秋天比较深入的时候,潘东海来信说,公园里的铁树开花了。这是百年不遇的稀罕事儿,邀我无论如何都应该去见识见识。我一向不大认树,尤其铁树,印象中大概跟菠萝差不多。而我又并不喜欢吃菠萝。何况它开它的花,我打我的工,井水不犯河水。却不知为什么心旌摇曳起来。那天早晨到处下着浓雾,我一不留神,竟然蒙蒙咙咙搭上了开往费城的火车。满山红枫映照,他一脸喜气地从车站接下我,只字未提铁树,拔腿就奔一家汽车旅馆。  那时的潘东海先生,四十出头,天庭饱满,双目近视,时为宾州某大学的博士后。他不但已婚而且女儿八岁,而且酷爱国产的大号避孕套。  我这是第二次来费城。头次发生在一个月前,枫叶还远没有红到这种程度,不能红的落叶则洒遍宾大的校园,到处奔跑一些大惊小怪的松鼠。我从一间复印室里逃出来,带着第一次偷情后的恼怒和快感指天发誓,决不再来费城!偏偏铁树开了花,不该重演的故事尽情在汽车旅馆重演,更严重的是高潮迭着高潮。可见,女人的指天发誓当不得真。出轨这种事,只要有了头一回,二回就不再需要任何理由,哪怕公园里开花的只是菠萝,而不是什么铁树。  美国是一个奇怪的国家,具体表现在:店家有钱都不赚。开学那几天,我抱着三大本厚重的教科书,穿行在曼哈顿东村的街巷之中,企图寻找一家肯为我复印书籍的小店,结果四处碰壁。还横遭许多白眼,仿佛我是公开行窃的惯偷。  这件小事就连当时正与我打得火热的西蒙也满口拒绝:  “不行不行。亲爱的诗云,这违反版权法,很抱歉我不能帮你。”他那双蓝眼睛一下变得十分沉静,无论我用黑眼睛怎么深情凝视,都动摇不了他的拒绝。  只有老朋友潘东海挺身而出。  “我们办公室有的是复印机,你复印书的事包在我身上。”  放下电话,我觉得这个远在费城的男人简直就是个佐罗,或者罗宾汉。为了省几个买教科书的钱,我决心投奔罗宾汉。  一早从公寓五楼的窗口望出去,哈得逊河波光粼粼,阳光照在沿街的大厦上。我做贼心虚蹑手蹑脚穿过客厅,不想仍被睡在沙发上的西蒙逮一个正着。  “诗云,早上好!这么早出去呀?”他从沙发上蹭起半个身子问。  “我,我想去费城看朋友。”我含糊着,一边遮掩那装有三本书的包。  “你搭火车没问题吧?”他跟平时一样关切地问,“天气预报说午后有雨,你得带把伞。”   天空明明晴得十分响亮,不过我不想跟他理论,抓起一把伞出门。  见我扛着一把大红伞下火车,潘东海不禁笑了:“大晴天的,带什么伞呀?”  “说是天气预报下午有雨,西蒙非要我带伞不可。”  “我看他对你好得过分,莫非心存歹意?”  “不许你讲我恩人的坏话。”我柳眉倒竖,杏眼圆睁。  “怎么,还真有感情了?”他口气越发酸溜溜的。  一进车里,他马上抛开斯文,扯过我就吻开了。我起先并没太排斥,不一会儿,眼见他伸出舌头要往我嘴内深入,被我一把闪开了:“别耽误了正事,我可是来复印书的。”  “复印什么……”他忽然才记起,“不就三本书吗?误不了你的事。”他终归放开我,点火发动车。以我过去的了解,潘东海从不强人所难,这点很是让人放心。  进入校园,他把车停在一座方方正正的楼前:“这是学生活动中心,先把你留在这儿看电视,等我复印完书,再过来找你。我们组里有一个中国人,特那个,怕他看见你生是非。”他行事一贯谨慎,一贯草木皆兵,当然不得不防。  “你去吧。我正好休息休息,早上起太早了。”  一部故事片看完,仍不见潘东海的影子。我闭上眼睛,窝在沙发里打盹。好一会儿,有人在我头顶上湿湿吻了一下,抬头睁眼一看,是潘东海那张深厚镜片的国字脸。  “一回办公室就被老板抓去开会,开到现在才散。我真怕你等急了。”  “书还没印吗?”我急着问。  他点点头:“你定吧,我们是先去吃饭还是先去复印书?”  “先去复印书吧。”我念念不忘此行自勺使命。  “我们老板刚到手一个大合同,请大伙儿吃饭庆祝,这会儿办公室正好没人,一起去吧。”  复印室在他办公室对门,位于走廊中部,在门前按一串数字,电子锁就打开了。里面统共五六平方米,摆下两台复印机后,地方逼仄,空气闻起来有些暖昧。经过他一番调整,盗印的书页一张一张散发着复印机的体温被吐出来。我盘算着省下的大把银子,一五一十,就像数刚印出的钞票一样心中窃喜。  趁我不注意,他将一只无聊的手不经意地搭在我肩上,又滑到我胸前,隔层衣服抚摸起来。我偏了偏身子,企图甩掉他的手。它却顽固得很,章鱼一样粘着,变得越来越无耻。俗话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在那问狭小的复印室里,我一无将二无土,只好由他去了。对男人姑息的后果,远比我预料的严重。片刻后,他的手竟十分嚣张起来,潜入我衣内摸得一个没商量,舌头也攻进我嘴里,搅得一个天昏地暗。尽管这时处境相当困难,我仍丝毫不怀疑潘东海是一个厚道人,绝不会强我所难,我定能绝路逢生化险为夷。后来想想这完全是妇人之见。  我被顶到墙角,心知他已经十万火急,我喘着粗气说:  “别动,我不喜欢,真的我不喜欢这样。”  “怎么啦?”他厚道地问。  “我不喜欢……”找了个借口,“你眼镜硌得我疼。”  “哦,你说这个。”他满不在乎地腾出一只手来,摘下眼镜小心翼翼一边搁好,马上回过头来专心对付我。他不是一个厚道人吗?怎么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他狠狠扯下我的底裤,扛着他那件隐藏了很久的混账家伙,悍然长驱直入。  “很快你就喜欢了。”他嬉皮笑脸地,把一股热气喷到我耳朵边上。  我心里那个恨啊,可又奈何不得,身体全然不听使唤,蜷在墙角花枝颤抖,还目光痴迷。那种轰轰烈烈,那种赴汤蹈火,那种温柔缠绵。原来偷情,也可以如此不同凡响。  复印机仍在低咽地行进,大把大把的书页复印出来,墨粉味反而不那么严重了。潘东海再接再厉,将我从墙角搬到门边,坏坏地笑:“靠门这块地方大,好动作。”  正当他小人得志时,走廊上传来隐约的脚步声。我们希望那不是脚步声,但是要命得很,它确实是脚步声,而且越来越近,已经到了门口。潘东海不得不停止运动。我们都屏住呼吸。还好,脚步声走过去了。我们松了口气。潘东海又慢慢地滑动,以保持硬度。  那脚步声清晰而镇定,就在它即将消失在走廊另一头的时候,迟疑了一会儿又往回走,且在我们的门口停了下来。  “糟糕,有人要进来复印东西。”他神色慷慌。  “怎么是这个时候?”我的表情,好像是他蛮不讲理。  “怎么这门打不开?难道变号码了吗?”门外声音苍老,分不清男女。  “是我们系里的克拉克教授。”潘东海压低嗓音告诉我。  我怕门外的人听见,对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别怕,她耳朵有点背。”又说,“克拉克教授是细胞学方面的权威,她专心致志献身于科学,至今未婚,做人特执著,全校有名。”  她在门口执著了一下午,坚信会等来一个打开门的人,幸好这个人始终没出现。办公室里怎么会整下午空寂无人呢?起先我怀疑这是潘东海搞的阴谋。   “我哪有那能量?”他满脸无辜。事后才得知那下午棒球半决赛,大家都看球赛去了。  老教授对细胞学的执著,从她对复印室房门的执著就可以体会出来。有一阵子我认为她一定是听到了某种响动,这才锲而不舍坚守岗位,一心捍卫她心目中不容玷污和亵渎的细胞学圣殿,哪怕只是圣殿里一个小小的角落。但我又想,一个把婚姻都省下来贡献给科学的人,怎么会舍得耗费如此宝贵的下午去等候一张死不打开的房门?  我们竟然适应了克拉克教授的陪伴。潘东海动作不停,却出奇地轻缓,尽量不使教授产生更大的怀疑。  我本该下午四点前赶回纽约五先生那儿打工。一场事先没有设计好的偷情给耽搁了,直到时近黄昏,大片秋天的阳光涂满窗棂,大概是树叶沙沙的声音唤起了克拉克教授的尿意,她才不情愿地去上厕所。等她坚定而孤独的脚步拐弯之后,我们趁机逃出复印室。  对于被困在复印室一下午,潘东海毫不后怕,反倒十分得意,不只是刺激,还因为他“运动”的时间也大大延长。  “就算克拉克破门而入,我也不怕,她本就该回避。整个下午,整个下午啊,总共多少次,你数得过来吗?”他几乎要抒情了,“谢谢你,我这还是第一次知道和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太不可置信了,他结婚逾十载,今天这种级别的身手,他竟然从没试过。看来他老婆不具慧眼,埋没了他这个人才啊。  夕阳在天际尽情渲染,照着一个豪迈满足以及喜不自禁的潘东海。我被他的男人得志所激怒,想起自己一下午的无耻,恨恨地指天发誓,绝不再来费城。  火车临开前,他一再拿话安慰我:  “诗云,别罪恶了,偷情也是情。情到深处,这种事无法避免。”  车上我一直想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或许这就叫回味吧。我反反复复想他平目的为人,想我自己的为人,我们两人都堪称品行端正,怎么会出轨呢?那一大包复印纸热乎乎地抱在我怀里,余温久久不能散去。车厢里空空荡荡,我又觉得偷情未见得有什么不好。总之,心情起伏忐忑。  火车开进纽约时,天已全黑,西蒙居然在晚风四起的站台上等我。他带着初恋般的微笑向我走来,瞳仁闪烁,一点也没注意到我失魂落魄的神情。  “感谢上帝,你总算回来了。”  “西蒙!你怎么在这里等车?”  “我等什么车,我在等你呀。”他犹豫片刻,又问,“说好四点前回来,究竟在哪儿耽误了?”  我满脸贼红发烫,趁夜色遮掩拼凑了一个含混的理由。  一进餐馆,五先生抢着告诉我:“下午你不在,有位帅气十足的小伙子来找你。”  我装作没太在意,当然更没告诉他,那位帅气十足的小伙子在火车站等了我几个钟头,刚刚把我送到餐馆的门外。  五先生忍了一晚上,临收工到底忍不住了:“下午来找你的那位男士说话嗓音耳熟,我每次打电话找你,接电话的好像都是他。你们住一个公寓?他是你的……室友?”  看着他胖胖的脸庞,我说:“老板,我可以不回答你这个问题吗?”  “当然,当然!我不该打听你的私事。”他尴尬地短笑一声。  西蒙在餐馆门外等我下班,我们没有径直回家,而是牵手走到哈得逊河河畔。河水潺流,对岸有夜莺悠悠歌唱。他湛蓝的眼睛波光流连,默默凝视我,笑意渐渐汇成一抹深情,从他眼角里流溢出来,最后他不禁真情喊出:“我的生命中不能没有你!”  这时,月光清丽照人。我心里“扑通”一下,止不住泪眼蒙咙。下午刚在费城的复印室里爱过肉欲过,我彻头彻尾坏女人一个,值不得他这番深情。  从河边回到公寓,几近午夜,却接到邓大围这个冒失人从加州打来电话。我轻声嗔怪:“我的小祖宗,求你以后早点打电话,我借住在老美家,半夜吵醒人家不好。”  “我下午就开始打电话,一直没人接,今天日子特殊,这个电话又非打不可。”他满口湖南乡音,“你这个寿星今天吃红蛋没有?祝你生目快乐!”  可不是嘛!改隋我今天过大寿!  “难为你记得我的生日,连我自己都忘了。”我内心剧烈感动。  “也也,你我是什么关系?”  也也是我的乳名,他坚持从幼儿园一直喊到现在,几十年来矢志不渝。读大学时,我与他同校不同班,偶尔一起上体育课,隔着半个操场,他喊我这个无人知晓的名字,惹得我们班上的男生刮目相看。却害惨了我,都以为我名花有主,没人敢约会我。  记得我这个曾用名的男人,这世上统共不超过仨:除邓大围之外,还有我父亲以及与我青梅竹马的小军。我和初恋情人小军曾在文庙里私订终身,二十岁那年他不幸溺水身亡;两年前我父亲又突发心脏病逝世;于是邓大围便成了那个硕果仅存的男人。  “最知你底细的男人,非我莫属也。”邓大围常拿这话提醒我,尤其在他离婚后。  我还否认不得。  “上幼儿园时,谁替你吃肥肉?谁帮你下河捞蝌蚪?又是谁奋不顾身英雄救美,把你从茅坑里捞出来?”他一脸的救世主。  那些个童年的糗事,仿佛发生在昨天,然而岁月已经无情飞逝。  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秋天,秋阳正常艳丽,秋风正常吹拂,枫叶正常火红。我却在复印室里非正常了一下午,岂料生命从此转折,至今仍挣扎在情天欲海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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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情那欲那上帝》讲述了中国女子诗云和美国传教士西蒙这对肤色不同、文化不同、身世背景绝然迥异的男女被这不合规范的爱情深深击中,在爱欲的海洋里不可自拔。小说笔调细腻哀婉,语言流畅幽默,用典轻快自如,字里行间充满对爱的守护和对欲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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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读了一半,语言很诙谐,写实很残酷。
  •   封面佷漂亮啊只是书的内容我不是佷欣赏
  •   206页-223页中间缺页,不知道该怎么办?该找当当网,还是找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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