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操作入门

出版时间:2003-2-1  出版社:中国纺织出版社  作者:张伟,李启明  页数:444  字数:300000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工资统一发放制度、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新的收支管理办法相继出台。这些新的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不仅对现行预算会计各会计主体财务管理的职责产生影响,而且也会对现行预算会计的核算模式产生较大的影响。为了能够满足广大预算会计人员及时掌握这些新的管理办法对预算会计制度产生的影响,提高会计核算的实际操作能力,客观上需要编写一本能够用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处理这些新变化的指导资料。正基于此,我们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内容概要

本书具有以下特点:“及时”——本书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已初见成效、《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逐步完善的背景下编写的,能及时适应广大预算会计人员业务核算的新需要。“实用”——本书打破了现有制度及教科书对预算会计核算的内容按会计要素排列的做法,对收支内容按收支性质为模块重新组织排列,以适应不同单位会计人员学习的方便。如没有经营业务的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就没必要学习经营模块的核算。“通俗”——本书在编写过程中,采用了大量的图表来总结分析会计核算的关内容间的相互联系及区别,力争使读者能在学习过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书籍目录

第一章   预算会计概述
第二章 预算会计的基本核算方法
第三章 事业单位资产的核算
第四章 事业单位负债的核算
第五章 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的核算
第六章 事业单位净资产的核算
第七章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
第八章 行政单位资产和负债的核算
第九章 行政单位收入、支出及净资产的核算
第十章 行政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
第十一章 财政总预算会计资产与负债的核算
第十二章 财政总预算会计收入、支出及净资产的核算
第十三章 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

章节摘录

第一章 预算会计概述一、什么是预算会计预算会计是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预算以及事业行政单位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是以会计学原理为基础的一门专业会计,是以政府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手段。同其他会计一样预算会计也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进行连续、系统、完整地反映和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预算会计的会计主体是与政府预算执行及管理直接相关的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会计核算对象是预算的执行情况。由于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按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分别颁布的,所以,一般认为预算会计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三门相对独立的会计组成,由于各级财政部门及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分工不同,其发生经济业务与它们所承担的预算执行的任务密切相关,所以,也决定了它们会计核算对象存在差异。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政府预算执行和财政周转金等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它包括中央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和地方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含本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和所属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财政机关作为各级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为保证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将国民经济中新创造的一部分国民收入以税收、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及其他收入形式集中起来,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要求,通过政府预算进行再分配,用于满足事业单位完成事业计划、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任务以及各项投资的需要。因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是财政总预算资金的集中、分配及其执行情况,反映为各级财政总预算的收入、支出、资产、负债与净资产的情况。行政单位会计是以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以及党派、政协机关等行政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核算、反映和监督行政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它包括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所属行政单位(包括本级及直属行政单位)的会计。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以及党派、政协机关等行政单位,其业务活动的目标是行使政府职能,完成行政任务。作为国家政权机构,其活动经费应由预算拨款弥补,而且实行政企分开,行政单位要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不允许单位利用自身经济资源从事经营活动。因此,财政拨付的预算资金是行政单位的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对象以预算拨款为主,全面核算、反映和监督行政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事业单位会计是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核算、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它包括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包括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会计。国有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项事业计划。其经费来源,除国家拨补的预算资金外,还有单位自行组织的各项收入。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在完成事业任务向社会提供各种事业服务的同时,通过市场交换取得的事业收入将在事业单位的收人中占有越来越多的比重。因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对象,不仅仅是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情况,而是扩展为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对事业单位预算(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记录、反映和监督。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通常被认为是狭义上的预算会计包括的内容,广义上的预算会计还包括了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收入征解会计(包括税务会计、农业税征解会计、关税会计)和基本建设拨款会计等。二、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有什么不同之处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共同构成了我国的两大会计体系。预算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以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为目的,侧重于对分配及社会消费环节的核算、反映和监督,适用于各级政府和各类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企业会计是以资本(资金)循环为中心,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侧重于对生产、流通环节的核算、反映和监督,适用于各类企业单位的会计。虽然预算会计和企业会计的基本核算理论和基本方法是一致的,但核算对象、目的和业务性质等方面有所不同,因此,也就有各自的特点。(一)预算会计具有统一性和较强的宏观性预算会计在全国形成一个统一的核算体系和信息系统;企业会计则具有相对较大的独立性和灵活性,主要为企业管理服务。我国的政府预算有全国统一的特点,预算会计要以政府预算管理为中心,及时准确地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就需要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和信息系统。因此,除特殊行业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协同财政部一起制定特殊行业的会计制度外,其他任何单位均不能自行其是,随意增删会计科目,改变会计报表体系等。而企业作为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经营者,面对市场竞争做出独立的决策,在会计核算上,只要符合国家税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企业有较大的自主权和独立性。(二)预算会计具有广泛性和政策性预算会计广泛性的特点,就财政总预算会计而言,它核算政府预算收支,既反映物质生产部门预算收入解缴情况,同时要反映预算支出的使用情况,还要反映非物质生产部门资金的领拨和使用及其结果。因此,预算会计的核算内容和范围比企业会计核算内容和范围更为广泛。特别是事业单位会计,由于行业类型多、单位规模差异大,会计主体和资金渠道多元化,其会计核算形式更为复杂。同时,由于预算会计的全国统一性,不同时期的国家政策倾向不同,预算会计又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三)预算会计核算一般采取收付实现制因为企业经营活动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各级政府和各类事业行政单位的业务活动目的是实现社会效益和宏观经济效益最大化,具有公益性的特点。所以,预算会计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除附属非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外,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为了准确地反映报告期的预算资金收支和单位资金的执行情况,应以本期实际收到和实际付出的款项作为收入或支出,而不能把本期应收未收或应付未付的款项列作收入或支出。这样,才能既准确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又能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落实年度预算收支结余。因此,预算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基础。而企业为营利的需要,必须进行成本核算,它是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故两者实行着不同的核算办法。有些事业单位会计结账基础,可视会计核算实际情况,采用上述两种结账方法。一般是以预算资金供给为主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单位的实际收支;对一些向外提供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单位,因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某些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结账基础,并不能否定预算会计就整体而言以收付实现制作为预算会计结账基础,这是区别于企业会计的一个特点。三、预算会计的级别是怎么规定的(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分级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分级,与政府预算的分级是一致的。政府预算按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分为五级:中央总预算、省级(省、直辖市、自治区)总预算、市级(地区、自治州)总预算、县级(县级市、市辖区、自治县)总预算和乡(镇)总预算。因此财政总预算会计也分为五级,每一级政府的总预算都在同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总预算会计。国家财政部设立中央级财政总预算会计,省级(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厅(局)设立省级(包括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总预算会计,市(地、州)财政局设立市(地、州)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县(市)财政局设立县(市)级财政总预算会汁,乡(镇)财政所设立乡(镇)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各级总预算会计不仅要做好自身的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工作,还要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的整个预算会计工作。(二)事业行政单位会计的分级事业行政单位会计的分级,与现行事业行政单位的分级是一致的。事业行政单位按现行事业行政管理体制界定的预算拨款关系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编制的程序,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1.主管会计单位与同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经费领报关系或建立财务关系(预算外资金审批关系、财务收支计划与会计决算审批关系),并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简称主管单位)。如国家教育部是中央级主管会计单位;省教育厅是省级主管会计单位;市教育局是市级主管会计单位;县教育局是县级主管会计单位。主管会计单位下边没有所属单位的,在经费领拨核算上视同基层单位会计。2.二级会计单位与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发生经费领报关系、财务收支计划与会计决算审批关系,并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简称二级单位)。如国家教育部的直属大学,为中央级二级会计单位;省教育厅直属大学,为省级二级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下边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在经费领拨核算上,视同基层会计单位。3.基层会计单位与主管会计单位或二级会计单位发生经费领报关系、财务收支计划与会计决算审批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如国家教育部直属大学的附属中学,为中央级的基层会计单位;省教育厅直属大学的附属中学,为省级的基层会计单位。以上三级会计单位都应建立独立的单位预算,实行比较完整的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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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操作入门》由中国纺织出版社出版。提高会计核算实际操作能力,依照现行预算会计制度适应新变化的指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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