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的进化史

出版时间:2011-7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作者:(美)雷  页数:262  译者:周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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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大多数人的生命终结于墓地。但有时,我却觉得我的人生正是从那里开始的。    我的第一份回忆:我蹲在一块弯曲的墓碑后,和爸爸玩着捉迷藏。    我的第一个最好的朋友:奥克兰公墓的管理员吉特尔。过去,无论何时,他修剪草坪时,都会让我坐上他的锄草机逛上好几个钟头。    我的第一个假期:去了位于俄亥俄州富兰克林县的史密斯坟场,以便我母亲去研究那些拓荒者墓碑上的题词。    我还可以继续。如果你成长的地方是在墓地旁,你的母亲是一位研究丧葬风俗的历史学教授的话,那么你的生活就会是这样。    当我还年幼时,这些似乎还没那么怪异。我已经习惯了妈妈在贯穿中西部的乡村公路上突然来个急刹车或是急转弯,不管什么时候,她看到被挡在树丛后的,哪怕是最小的坟墓,都会这样。我偶尔会发点牢骚:“我们非得这样吗,洛蒂?”(“洛蒂”是爸爸对我母亲起的昵称,别人还告诉我,我总是习惯不遗余力地随时模仿父亲。)    但发牢骚向来对洛蒂不管用。她甚至像是压根没听见似的将车钥匙藏在了小毯子下面,然后斜着眼看了看零星散落在远处的一些石块。于是我便紧跟着她,翻过栏杆和带铁丝的栅栏,穿过奶牛和马群,越过犁好的田野,以及遍布其间的野草和荆棘丛。洛蒂会带上她的相机和笔记本,而我则会从后座上翻出那床破被子,以防自己在她四处游荡做笔记时犯困。    “有的人也许会觉得这样很不尊重,林肯。”我记得在一次入睡时,洛蒂一边这么说着,一边将我在一座坟墓前安顿好,铺开被子,于是墓碑看起来就更像床头板了。“但我可不这么想。你知道,‘墓地’这个词,来自一个希腊术语,意思是‘供多人共眠的大型宿舍’。”她一边大笑,一边弯下身来吻我的脸蛋。    我会从睡梦中醒来,盯着枕边墓碑上的文字,试着念出声来,并算算那些人死的时候有多大岁数。洛蒂断言我是自学成如何破译出那些难辨的墓文的。    长大些后,我就学会了自娱自乐。洛蒂去墓地时,我就在日志里抄下自己最喜欢的墓文。母亲在她的办公室里有好些满满记载了有趣的墓志铭的书——有些来自古代欧洲的墓穴,还有些来自世界各地的著名作家、演员或首脑的墓石。于是我也将这其中的一部分抄在了自己的日志里。这有点儿像是在搜集签名,不过更有意思。    我记下的最好的一条墓志铭来自干洛蒂和我的一次穿越密苏里州的调研之行中所见亡命徒杰西·詹姆斯的坟墓:    1882年4月3日,被某个无足挂齿的懦夫叛徒所谋杀    但我日志里的大多数墓志铭都不是名人的。多数是我草草记下的,要么古怪,要么哀伤,要么就是非常搞笑,例如我笔记本中的第42号:    我早跟你说过我病了    第79号来自某个叫伊丽莎白-里奇的人,她被埋在亚拉巴马州的尤福拉。    36—33—01—24—17    宝贝几,你不知道你为我做了多少,    你一直都在玩彩票。    你挑的数字总算中了奖,    而你却在开奖前两天归了西。    出于这点,我建了座巨无霸纪念碑    眼下我有了张年度支票    我多希望你还活着,    此刻我们可值850万    我喜欢这样——墓文没有任何章法,墓碑上可以刻上任何疯狂的玩意儿,用来帮助人们记住那个死掉的家伙——一个中奖的彩票号码,一张最爱的宠物照,一支童子军的名字,或者是某首歌的歌词。    那就是为什么我一直对洛蒂为爸爸所做的事十分不满。尽管他死的时候我只有七岁,我仍然能清晰地记得她带我去奥克兰第一次看他的坟墓的情景。    我上当了。    首先,那里甚至连块墓碑都没有。洛蒂没有如我所想的那样带我穿过墓地,走向散落在边缘处的新坟之一,而是停在了一堵长长的散发着光泽的暗色花岗岩的墙边。有一天当我们坐在锄草机上开过那里时,我问过吉特尔有关那道墙的事。骨灰库,他是这么叫它的,他拼出那些音节时,就像它们在舌头上留下了一种很糟的味道。    “那是他们存放被火化的人的骨灰的地方。”他说,“你可以叫我土包子,但如果我死了,我倒更愿意躺在一块宽敞舒服的墓地里,而不是被封在一个比邮箱还要小的洞里面。”    洛蒂沿着那堵墙走了大约一半后,将手指轻轻放在了从上数起第三排的一块黑色隔板上。我不得不又走了几步,以便凑近了看上面的小字。它是这么写的:    林肯-雷恩特里·克伦肖    1965—2005    就这样,没了。    “就这样?”我记得自己这么问道,“那个就是爸爸的墓?”    洛蒂朝我转过头来,“嗯,对……是的,宝贝儿,”她说,“你了解你父亲,他喜欢简单行事。他也会希望这样。”但她的声音听起来却没有这么肯定。    她伸出刚刚按在墙上的那只手想来摸我的脸。我没让她碰,而是猛地后退了一步,仿佛她的手指上有火似的。然后我一边哭一边跑着穿过墓地,一直回到了家里。    就像我所说的,我感觉自己被骗了,被一块只刻了两行字的小石板骗了,被那突如其来的夺走了我父亲生命的心脏病给骗了——在所有人之中,我爸爸从来都不生病,他能爬上13000英尺的雷尼尔峰顶,还能让我骑上他的肩头荡秋千。救护车上的人说,那天早上八点,爸爸正骑车去上班,接下来,八点五分,他就倒在了河边大街的人行道上。    “心脏是很不好对付的。”他们这么对我妈妈说。    当时唯一能让我觉得好受点的就是写我的墓文日志,在上面写下所有我想放在爸爸墓碑上的话——如果洛蒂来问我的话。我最喜欢的是这篇:    此处长眠着林肯·克伦肖    他是地质学者,丈夫与父亲    他喜欢钓鱼与黑底派饼    他本打算建一座三层高的树屋    林肯·雷恩特里·克伦肖    我们父子俩    名字都一样    起初有两个,现在只剩一个    接下来的一年左右,我又写了许多,内容无非是他多么喜欢给我们做蓝莓薄饼;从不放过报纸上最好玩的部分;他是怎样穿着秋裤上床睡觉的;还有他那块挂在我们壁炉上的奖章,上面写着“1999年地质勘探奖”。但我从没给洛蒂看过这些。谈论他只会让她更难过。事实上,她似乎再也不愿想起他。一天夜里,我正在睡觉时,她把他的衣服、书和他最爱的咖啡杯全都收拾打包了起来,连同那个奖章和他们的结婚照一起装进盒子里,全都藏到了阁楼上去。但至少她还为我保留了一张照片。我仍然把它放在床边——那是一张我两岁时和爸爸一起拍的照片:我们伸出舌头,一起舔着一支滴滴答答的巧克力冰激凌筒。    事实是,接下来的那几年并不如听上去的那么糟糕。母亲和我的生活一切继续。我们从动物收容所收养了一只狗,给它起名为C.B。洛蒂一直忙着在大学教课和公墓研究。我忙着上学和帮着做家事,还有就是设法做一个正常的小孩。没过多久,在墓园里耗上大把时间就不再显得那么寻常了。于是我收起了自己的墓文日志。我跟在洛蒂身后做她的研究旅行,并装成很忙的样子,这样一来就没法和吉特尔在下午出去玩了。    很快,随着升入初中,我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当初开始的地方。    七年级的第一次实地考察旅行:我们没去首都,没去演艺中心看演出,也没去科学工作站,而是去了奥克兰墓园考察墓地。

内容概要

  这是一本关于爱、冒险与成长的书。单纯、温暖的文字,教男孩如何变得更坚强、睿智,在不可抵挡的人性光辉中理解亲情、生命与死亡……林肯曾是个孤独的男孩,他的妈妈沉迷于工作,爸爸在他七岁那年不幸去世,葬在奥克兰公墓。一次学校的作业改变了林肯的人生。老师组织大家认领墓地,为墓主写小传,在给逝去的人写小传的过程中,林肯开始明白生命与死亡的意义,开始变得坚强、坚定,也完成了一个男孩的心灵成长史。

作者简介

  德利亚?雷,美国著名童书作家,美国图书馆协会儿童文学类最佳作家,作品畅销全球,获奖无数。她的主要作品有:《幽灵女孩》《会唱歌的手》《男孩的进化史》等。
  目前,德利亚与丈夫和三个女儿一起住在美国爱荷华州,他们养了一只样子奇特的小狗,也就是本书中小狗C.B的原型。

书籍目录

序 我的人生从墓地开始 
第一章 别出心裁的考察旅行 
第二章 你好,洛蒂教授 
第三章 我坦白:这个怪女人是我妈! 
第四章 你能否跟别人的妈妈一样 
第五章 我该认领谁的墓 
第六章 主管先生,我保证守规矩 
第七章 出人意料的选择 
第八章 老爸一狂热,我们就搬家 
第九章 你到底住过多少地方?
第十一章 我成了微缩胶卷先生 
第十一章 克拉斯尼先生与黑天使之谜 
第十二章 适得其反的胡谄 
第十三章 偷钥匙,开始行动! 
第十四章 墓园遇险记 
第十五章 瞧,我还是有朋友的 
第十六章 克拉斯尼带来的惊人信息 
第十七章 真是一个“恐怖”的夜晚! 
第十八章 我的名字把别人吓跑了 
第十九章 这算是“墓地里的约会吗”?
第二十章 我办到了,可我心冰冷 
第二十一章 妈妈,你为什么这么慌乱?
第二十二章 难道她就是A.R?
第二十三章 天上掉下来的祖母 
第二十四章 关于黑天使:这女人超级不幸 
第二十五章 我害了“呵呵派”的朋友们 
第二十八章 天哪,她居然亲了黑天使! 
第二十七章 我们进入了墓穴里 
第二十八章 是我害了吉特尔?
第二十九章 要不要告诉她事实呢?
第三十章 对不起,吉特尔 
第三十一章 德兰妮哪儿去了?
第三十二章 黑天使给德兰妮的“诅咒” 
第三十三章 这里有我们不知道的爸爸 
第三十四章 好吧,我接受惩罚 
第三十五章 黑天使最终的真相 

章节摘录

插图:为了纪念伊齐基尔•匹兹执事,长眠于此的只剩下躯壳,他已交付了灵魂并奔赴上帝。①来自康涅狄格州恩菲尔德区的一座墓碑,普莱恩维尤初中原本应该成为我的一个全新的开始。但当孩子们不断追问着你的过去时,要尝试全新的开始实在很难。在学校的最初几个星期里,已经有至少十个孩子跑过来攀谈了。他们的开场白总是一样:“你是新来的吧?你从哪儿来的?”“就在这儿附近。”“那我以前怎么从来没见过你?你上的哪所小学?”“呃……你可能从来没听说过。”我说,“那里很小。”“噢,你是说华盛顿小学?罗斯福小学?”“不是……”“那好吧,是哪所?”“呃——”“哪一所啊?”“好吧,它叫做‘家里蹲’学校。是一位退休教授在自己家的地下室办的,有点像是家庭教学……但是,你知道,也不是在家里,我们只有几个人……”就是在那时,他们那十个人纷纷露出了疑云密布的眼神,然后顺理成章地溜开了。也就是在那时,我开始觉得,也许转到公立学校是我犯下的一个极大的错误。部分的我唯愿自己已回到了林德斯托姆博士那不通风的地下室里,和其他几个“呵呵派”的成员们在一起,他们是一帮古怪的教授的孩子。林德斯托姆博士就是这么叫我们的——“呵呵派”,这就是“家里蹲学校①学生”的简称。坐在这些典型的“呵呵派”身边时,我觉得自己简直再正常不过了——比如塞巴斯蒂安,他能列出至今倒推至胡夫王时期的每个古埃及法老名字,还在他的所有考卷顶端都用象形文字写下自己的名字;比如来自俄罗斯的薇拉缇卡,她的说话声从不会高过耳语,却能在脑中计算出五位数的乘法。我转学到普莱恩维尤,是为了找到更多像我一样的正常孩子。洛蒂一直说,如果我真的想的话,我还可以在上初中时转一次学。但在普莱恩维尤只待了几天后,我开始意识到到头来自己仍是个彻头彻尾的“呵呵派”,像个卷心蛋糕一样满溢着奶油。尽管如此,在最初的大约一个月里,我仍然在努力尝试融入这所学校。在此之前,我一直都做得非常漂亮——直到奥利弗先生在他的美国研究课上发布了那个令人意外的通知。那天的课题是关于美国中西部的领土协议,并不怎么精彩。为了给自己找点乐子,我从桌边窗台上的盒子里抓了张克里内克丝面巾纸,像个外科医生一样将它剥离成两层极为透明的薄纸。这场解剖刚一结束,我就收回心来,正好听到奥利弗先生说:“大伙儿听好了!我有些好消息,下周你们就会真的有机会去看看我们这个城市里最著名的开拓者们的埋葬之处了,因为我们全都要去奥克兰公墓来一次实地考察旅行。”其余的孩子都在为可以逃掉一天的课而高声欢呼、相互击掌,我却坐在位子上纹丝不动,试图想弄清楚这离奇的巧合究竟是怎么回事。但奥利弗先生却还没说完。“还有,大伙儿……”他说着,顿了顿,而我们这些“大伙儿”都在等着他,“最精彩的部分来了。我已经邀请到了这个国家最优秀的墓地专家从大学赶来带领我们参观。她的名字是——夏洛蒂•兰德斯教授。”洛蒂!为什么她没有告诉我?如果脸红可以列入奥运项目的话,我一定会赢得金牌。我的脸总是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瞬间变成甜菜红,哪怕是在做一些蠢事的时候,比如在点名答“到”时,或者一个稍微好看点的女孩刚好往我这边看过来时,甚至或者是在洛蒂打发我去小卖部买些让人难为情的东西时——类似于治拉肚子的药或者治头皮屑的洗发水之类的。很明显,当奥利弗先生一叫出我母亲的名字,我感到自己的脸蛋很快就开始变成了未烤透的面包的颜色。我从桌边抓起一张被撕开了的薄面巾纸,装做在擤鼻涕,好让自己挺到通知的下一个环节,那就是奥利弗先生将会告诉每一个人,实际上,那位墓地专家的儿子就是我们这第五节课的课堂一员。我将自己的脸埋在柔软的面巾纸中等待着,祈祷血液能赶紧倒流回原处,溜回我那活跃得过了头的毛细血管和血脉中去。漫长的几秒钟过去之后,我没有听到有人叫出我的名字,于是我将脸从纸中一点一点地抬起来,四下环顾着。但奥利弗先生早已将身子转向了黑板,而后排的孩子们则都忙着在抄下指派任务的详情。我松了口气,猛地趴到了桌上……没人知道。出于某种原因,洛蒂一定是没告诉奥利弗先生她就是我母亲。并且由于我们的姓不一样,也根本不会有人知道其实我们是一家人。直到那天结束为止,那即将到来的旅行仍然像根刺一样地扎在我的脑中。没有比这更糟的时刻了。关于“呵呵派”的问题刚开始消停,现在又来了这一茬——洛蒂要带我的全班同学一起去参观墓园。这并不是因为我不爱我母亲,我爱她远胜过一切。这只是因为她有点……有点与众不同。她思考的方式,说话的方式,还有穿衣服的方式……她的一切都与其他的妈妈不太一样。我知道我班里的那帮毛头小孩们还没有作好去喜欢洛蒂•兰德斯的思想准备。那天晚上,她从罗德岛海岸边的某个小镇上打了个电话回家来查我的岗,她在那里待了整整一周去调查一座旧时的奴隶公墓。这是洛蒂出去最久的一次,而且她还坚持雇了个讨厌的研究生,在她不在的时候来“照顾我”。幸运的是,自从那个家伙在她走前一天带着四个大包的换洗衣服出现在门阶之后,我就几乎没再看到过他了。接起电话那一刻,我很想询问一下洛蒂有关那趟实习考察的事,却努力克制住了自己,直到她跟我讲完了她的调查进度如何。我已经不记得她上一次这么激动是什么时候了。“噢,林肯,”她说,“我真希望你也能看看这个地方。他们叫它‘上帝的小阿克里’,而且那些石块真是太让人惊讶了,这么精美却又令人心碎。其中许多墓碑只列出了一个奴隶的名字和他所属的奴隶主:莫尔,罗伯特•巴克尔的奴隶;皮特,约翰•勃朗宁上尉的奴隶。你能想象吗?林肯?你还在吗?”“我在。”“唉,你真是太安静了。你还好吧?里克有像他保证的那样给你做饭吗?”“啊哈……”我扯了个谎,低下头看了看漂在碗中的米花①残渣。我不能抱怨。当她去罗德岛时,我可是向她保证过的,我答应会在家好好的。“C.B怎么样?”“很好。”我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泡湿了的装米花的碗放在地上咚咚敲了两下。我情不自禁地露出微笑,看着它从门后边的毛茸茸的枕头里惊醒过来,慢悠悠地游荡过来审查一番。C.B让大多数人都能作出同样的反应。它有着牧羊犬一样的脑袋,矮腿猎犬般的身子,看上去就像某种狗类的基因突变体。每当我带它去公园,走不了多远总会有人停下来问我:“那是什么品种啊?”“它又在刨来刨去的了。”我告诉洛蒂。像往常一样,它的大鼻子鼻尖上总是结有泥团,胡子间总是缠绕着灰尘或泥块。“噢,真可爱。”她说,“真想知道这次又是在刨什么。”C.B在地上刨来刨去可不是为了找东西,相反的,它更喜欢埋点什么进去。如果它撞上了好运,正好碰到烧烤架上掉下来一只热狗,它会把它埋起来。如果它发现了一张干瘪了的松鼠皮,或是在某处的灌木丛下面发现了一具已经僵硬了的老鼠尸体,它也把它们放进自己的地下秘密洞穴中。我滑坐到满是灰尘的地板上,坐在它的旁边,看着它舔完了我吃剩的食物。它闻上去简直像从沼泽中爬出来的,但不管怎样我还是拥抱了它。“今天学校里怎么样?”我将脸从C.B的脖子里抬起来。终于来了。是时候打破僵局了。“直到第五节课之前都好极了。”我说,“为什么你没有告诉我奥利弗先生请了你带我们全班去墓园参观?”洛蒂倒吸了一口气:“噢,上帝,我几乎都忘了。是这周三还是下周?等等,难道是你的班级要去奥克兰?”“妈妈!”我对着电话大吼了一声。我们都知道我只有在发火的时候才叫她妈妈,而且我们也都知道她有个惯于忘事的坏习惯,但这已快接近老年痴呆症的程度了。“我很抱歉,林肯。”她无奈地说,“之前都是林德斯托姆博士在和他们联系,但现在你有……是六位?还是七位不同的老师?而且你知道,我被叫去做了太多考察旅行还有特别演讲之类的事。很难让事事都有条不紊。”“好吧。不过,不管怎样你也做不到了,对吧?”我满怀希望地问,“甚至直到实地考察旅行那一天,你都到不了家。”“你们班什么时候去奥克兰?”“大约一点。”“小菜一碟。”她说,“我想我的飞机大概在中午到。明白了吗?一切都会得到顺利解决的。”我没有回答。屋子里一片寂静,以至于我能听见C.B在回到枕边时,它的长长的脚爪刮蹭地毯的声音。“林肯?”“我在这儿。”我深吸了一口气说,“听着,洛蒂,你觉得你能不能装装样子……只是在这趟旅行中时……你知道……装做我俩没关系。”又是一阵沉默。“为什么?”她问道,声音里的欢快之情戛然而止,“为什么我们要这么做?”我故作轻松,竭力让自己听起来显得漫不经心。“呃,你不得不承认你的工作非常古怪,你知道,你这辈子都在研究死人,研究那些墓碑上的符号,还有为什么那些坟墓是朝东而不是朝南或朝北的……而且只是我……我刚到普莱恩维尤,还有……”我的话音渐渐弱了下去。“哦哦哦,所以这才是关键。现在你升入初中了,你觉得害臊了。你也知道,当你和‘呵呵派’们在一起时,你可从不会对我的工作这样想东想西。”“我知道。”我抑制住一声叹息说道,“这很难解释。只是我觉得,如果我能和其他孩子融到一起的话,那天一定会要好玩得多。”“难道你的朋友们没有一个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我霍地吁出了一口压抑已久的长气。自从转学到了普莱恩维尤,洛蒂总是不断问我有关“你的朋友们”这个神秘群体的问题:“你的朋友们打算这个周末做什么?”“你有朋友搭公车吗?”等等,就好像我已经有了一大帮新结识的好哥们,像成列的玉米般整齐地排好了队,无比愉悦与荣幸地等着与我做伴一样。“没有。”我平静地说。我朝下盯着那只碗,仿佛那是个许愿井,里面的米花已经被C.B舔得干干净净了。至今我仍然无法向洛蒂承认这一点:在交朋友这件事上我一无所获。我轻轻晃了晃,尽量让自己听上去明快一些,“不是。在我的新学校里没人知道我母亲是个死亡博士。”我很高兴地听到了洛蒂温柔的轻笑声从电话那头飘过来:“死亡博士,哈?”“求你了,洛蒂。”“好吧。”她终于答应了,“在这次考察旅行中我会尽量合作的,尽管可能会有些困难,但考虑到我已经有整整一周没见到你了,我会合作的。但是如果什么时候我得去参加家长会,或者如果我要和那个老师开个会什么的——他叫什么名字来着——那怎么办?他肯定早晚会将这些联系到一块儿去的。”我转了转眼珠子:“得了吧,洛蒂,家长会?你?”“唉,那好吧。”她说,“你赢了。”“谢谢你!”我呼出一口气。随即我的思绪又飞转了起来:“洛蒂?还有件事。”“什么事?”“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不是就在爸爸的墙附近?”我需要让自己做好准备。我甚至都不记得上次去拜访父亲那块可怜巴巴的小墓碑时是什么感觉了。尽管隔了上千英里,我仍然可以看到洛蒂就坐在她的宾馆里的床上,眨巴着她那银灰色的眼睛,然后慢慢合上。每当被迫想起爸爸时,她都会这样。“不。”几秒钟之后她开口了,“我们会待在墓园的旧址那儿。”“好。”我发现自己正对着电话点头。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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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的进化史》:在男孩最关键的时期,培养他最珍贵的能力,不要让孩子变成你们这样的大人,而是比你们强的大人。☆美国学校图书馆采购必选图书 ☆美国纽伯瑞大奖金奖获奖佳作☆美国亚马逊书店年度最佳童书☆入选世界图书日“十本孩子应该阅读的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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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不喜欢阅读他们称之为“哭哭啼啼”的文字,他们更喜欢这样的冒险故事。对于男孩来说,他们更富有个性,喜欢张扬与众不同的做事方法,而这种与众不同就是创造,是他们真正的智慧。和男孩做朋友,其实很简单:给男孩更多自我选择的权利;和男孩一同分享他的喜怒哀乐;尊重你的男孩,时刻让男孩感受到你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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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1条)

 
 

  •   书没看,也没买,但是对这个当做噱头的纽伯瑞大奖感兴趣,于是到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的网站上查了一下,newbery 确实是个很有影响力的童书奖项,可惜自1922年以来的获奖名单里没这本书,也没没这个作者。也许书是好书,但是中国出版商这种搞虚假宣传的伎俩让人厌恶!
  •   看了《男孩的进化史》,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简直就是小男孩在成长过程中的一次探险旅行的记录。成长其实就是一次次的探险经历。通过探险,男孩子们可以学会许多成长中所必须具备的品质:善于结交朋友,学会勇敢、坚强,懂得团队的力量。。。最重要的是,学会爱~爱家人,爱身边的朋友,爱已经去世的人,爱世界上的各种事物~真的很值得推荐!想让孩子成长,就看这本《男孩进化史》吧~
  •   《男孩的进化史》是一本关于爱、冒险与成长的书。书中的主角,小男孩林肯,7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亲,开始和妈妈结伴生活。这样的经历和我本人也很相似。看着书里面的小林肯一点一滴的生活记录,仿佛看到了自己小的时候的样子。当看到他因为学校的作业-为墓主写小传,对生命和死亡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的时候,他的心灵开始成长,我也感同身受般的被作者带进了书中小男孩生活的美国。在读小男孩的经历和心灵成长的同时,我也看到了美国文化、教育和中国的差别。作为一个成年人读这本童书,我并不觉得书中的内容很简单,更多的是从孩子们的角度,教会他们如何面对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很喜欢这本小书,一定会推荐《男孩的进化史》给周围朋友家的孩子看的!
  •   终于和孩子一起读完了这本书。真的不知如何给这本书打书,单就书的内容而言,还可以,但要谈起书的译者等,就不敢恭维了,很多句子读起来很拗口,人名,地名学校名,前后多有不一致,例如:坟墓看守人吉特尔,有时就会写成吉尔特,真是很无语.
  •   买给四、五年级的小朋友看不错,本来买给一年级的孩子看,结果我自己一口气看完了。
  •   买给表弟的生日礼物 可是貌似他不是很喜欢 一直都没有看完。 他说不好看 我也是看了评论才买的,因为我表弟是个特别喜欢看书的人 所以我也是有点怀疑这本书对小朋友的吸引力了。
  •   本以为是男孩子可以自己看的书了,可以给男孩子以一点启发。结果里面是比较大的学生才能看,初学拼音的小朋友是不会喜欢也看不懂的。就是一本接近成人化的书。失望。
  •   朋友推荐,正在阅读,很想一口气读完,但时间有限,只能一天读一点,感觉不错。但发现有个别错误。
  •   内容不错,发货的速度超快,儿子喜欢,不过年龄小的话可能会看不懂
  •   儿子看了书很喜欢,也很受启发,思想上受到了极大的震动,愿意做一个勇敢的小男孩.
  •   字体小,不适合孩子看。不推荐该版本。
  •   在看,不错。三年级的小孩看有点难度
  •   一下给外甥女买了两本书,拿上书,孩子挺喜欢,不过,还没有看完。
  •   是一本适合男孩子看的书。
  •   朋友推荐以后给一个小朋友买的,他挺喜欢。
  •   儿子很喜欢,成长的好伙伴
  •   内容方面还是不错的!
  •   屯书中,跟风买的
  •   男孩子的好书
  •   书不错,适合初一二学生
  •   被这个题目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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