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

出版时间:2012-11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作者:[美] 凯瑟琳·罗斯  页数:246  字数:180000  译者:韩若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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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混乱的21世纪之初,人们对未来有着无限的预期。而2001年9月11日那个早晨突如其来的烈火,使我们形成了一种新的全面警戒性:一种无时无刻想了解危机事件的需求,不管这些危机离我们有多远。“9·11”事件之后,有线电视中报道的大多数新闻似乎都与我们的生活无关:这里发生了一起无关痛痒的爆炸恐吓,那里有一架直升机坠毁。我们紧紧关注着电视对这个世界的监控,因为这是我们了解遥远的战争和威胁的唯一途径。为了帮助我们不加选择地监控,有线电视似乎在报道的幕后创造出一只不断滴答作响的时钟,随时提醒我们,是的,在某个地方确实发生了可怕的事情。此外,不像国家间的理解和外交,也许战争似乎立场更明确、手段更有力,于是我们的总统掀起了一场战争,然而这却没能解决问题;于是他再次发起另一场战争,问题依旧存在。一夜之间,任何方法都变得无力改变现状。  21世纪之初那几年,我沉浸在由对未来的预感、膨胀的野心和盲目的期望所产生的焦虑之中,换句话说,我的生活充满了不惜一切代价成就一番事业、成为一位大人物的冲动,这是20岁出头年轻人的普遍想法,同时也反映了整个美国的焦虑。从威斯里安大学英语专业毕业之后,我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继续学习生涯。然而不久我就发现,这一选择就和新世纪一样,充满惊人的挫败感。我的博士求学之路刚开始昭示金色的光明前途,保证我们在一流英语系的培养下,有一天能轻松晋身精英阶层、终身教授之列。然而,系里不断的各种重组和丑闻使我们越来越不安,而且我的光明前途似乎也杳无希望了。大学英语系的职位数量不断缩水,大多数博士生最后都陷入长期举棋不定的状态,等待着永远不会到来的工作。  加重我焦虑感的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位于巴尔的摩一座小山之上。巴尔的摩是座奇怪而贫瘠的城市,尤其对来自亚利桑那州、不熟悉美国后工业城市废墟这一高级状态的我来说。新生报到时,有人骄傲地告诉我们,霍普金斯大学是巴尔的摩最大的雇主。而大家不知道的是,源源不断来自港口的海洛因,为毒品交易提供稳定的供应,使霍普金斯成为毒品交易的第二大场所。校园附近的街区混乱无比,街角站着许多穿着宽大白色T恤的男人。这情形对初来乍到的人来说很是怪异,而且难以捉摸,而电视剧《火线》(The Wire)播出之后,我才明白他们每天的工作是什么。正如这部电视剧中的人物奥玛尔(Omar)所说:“一切都是一场游戏”,这完美地体现了巴尔的摩市民颇具先见之明和末世重生思想的逻辑。他说得没错:如果我们进入霍普金斯大学,是想游戏于无尽的学术话语当中,我们得到的只能是一份残酷的教育,一份充满了21世纪美国生活现实的教育:富有的国家机构与学生作对、人与人之间互相作对,以及蔓延的贫穷和暴力。任何人——不管是偶尔被杀害的霍普金斯学生,还是那些被许以空头支票的研究生——都不再是安全的。  为了应对这种情形,我在霍普金斯认识的同学培养了一种更机智灵活的生活方式。夜里冒险出门走向空旷、危险的街上之前,我们相互叮嘱“必须以牙还牙”。离开巴尔的摩时,我学到的不是文学理论,而是这种警觉性,警惕生活中的危险和荒谬的能力。最终,文学理论渐渐不再是一种职业选择,而成为一件奢侈品。我的毕业论文导师经常引用《美国精神病人》(American Psycho)中的台词:“我很富有,但千千万万的人不是。”但这句话也恰巧可以描述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一座处于混乱和荒芜相生城市当中的金钱之岛,它周围的废墟并非20世纪的遗产,而是21世纪的现实。  似乎是为满足我们期待新闻的欲望,2004年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发布了一项科技产品,并迅速在霍普金斯大学传播开来,影响不亚于前一年苹果公司推出的iPod。当时这家网站还叫The Facebook。我在学校地下图书馆楼上的咖啡厅喝咖啡时发现了它。几个坐在我邻桌的学生,穿着风靡于霍普金斯的乐斯菲斯牌夹克和运动裤,兴奋地讲着这一新的社交网络,以及它提供的信息。“每个人都在这个网站上,”他们说,“你可以看见他们的家乡、住址和朋友。不知道该说它是恐怖还是酷呢。”  我打开我那台笨重的白色iBook,在浏览器地址栏里输入facebook网址,并用我的大学电子邮件地址注册了一个账户。(当时注册Facebook的一个条件:你必须是常春藤大学或者其他名牌大学的学生。)那几个学生说得没错,你可以看见用户的所有信息:学校里所有的学生、他们的照片、兴趣和朋友。而且,由于信息的开放性,我发现The Facebook神奇地解决了霍普金斯大学最大的社交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同学们,使学生对霍普金斯的满意度大打折扣。校园里除了图书馆之外没有公共空间,这就是为什么那天下午,我和大多数学生一样,从楼下地牢一样、堆满了书的图书馆中逃出来休息一会儿,坐在楼上阳光明媚的咖啡厅里上网。Facebook在片刻之间就创造出一片公共空间,纵然是虚拟空间,却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供我们享用。  2004年,其他社交网站已经存在,例如Friendster。不过,大多数大学生都在美国在线(AOL)上度过了他们的高中生活。他们知道,一个公共、诚实并且不受保护的网络身份,只不过是一份发给陌生人不断进行性骚扰的邀请。在社交网络出现之前,美国在线即时通信软件和类似的聊天工具是网络上唯一真正交互式的、实时的交流方式。那些年,我总不屑地看待那些问我有没有美国在线即时通(AIM)的男孩,因为很显然,他们想通过即时通信软件和我交流,从而避免现实生活所有的社交挑战和抉择。举个例子,在网上,他们可以不必目视我的眼睛或者压根儿就不看我,径自邀我约会。因此,在一个开放的、全国性的社交网络上新建账户,感觉就像是不必要的冒险,就像将自己暴露给远方无数的陌生人,最终也只能获得几个朋友。到底谁需要这么做呢?寂寞的人,也许,或者喜欢自我表现的人,然而大多数人都不属于这两者之列,不会把自己所有的私人细节都列在网上的公共主页上来吸引人。然而,Facebook建造的集市只由现实生活当中你可能认识的人组成,因此它突然间为每个人,不再只是宅在卧室里的网虫,提供了上社交网站的理由。  在我做助教的班上有一个男孩就是这样的网虫。那时还没有Facebook,当他用谷歌搜索查询我无果后,不满地说道:“你怎么不在网上!”(对于宅男来说,用谷歌收集他人信息是天赋权利,当然现在所有网民都这样认为。) “不错。”我满意地回答。  我并不是不上网,情况恰恰相反。20世纪90年代,当互联网还处于萌芽期,我就有了电子邮件账户,当时我只能利用一个没有按钮的简易程序登录邮箱,而不像现在的网上邮箱;如果想发邮件,必须输入一个命令“buttons”(发送)。当时我在亚利桑那州朋克摇滚表演上遇到的少年黑客朋友,利用互联网来交流当时高难度入侵的相关信息:用在电子器材商店Radio Shack买来的小元件组装成拨号器,免费拨打公用电话,或者破解信用卡卡号编码方式,盗刷信用卡。当时看来,这就是网络的用途:以科技来对抗大公司的无政府主义乐土。我觉得这很棒,但是大多数网站都无法满足更大众化的需求,因此用着黑色屏幕绿色字体的电脑,我在网上也只不过是写写邮件、看看论坛。  一个黑客朋友一次教我,在Pine(美国在线出现之前的电子邮件软件)上,用户可以输入命令“finger”(手指)来查看其他人最后一次查邮件的记录。这时我才明白,网络上总有可以获得更多数据的方法:你只需对代码了解得更深刻,比一般用户知道更多隐藏的漏洞和命令。  90年代末,随着互联网更平民化并发展壮大,我经常上一些时尚论坛,如“化妆巷”(Makeup Alley)。女性网友在这些论坛上交流美容和时尚信息。我们在网名的伪装下,讨论生活,时不时地保护着个人信息,防止被网络偷窥者或无良搜索者盯上。当时互联网的游戏规则很简单:只要你不说自己是谁,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此外,我还留心不去上看起来廉价的网站,比如刚刚起步的聚友网(MySpace),因为这家网站建立的初衷似乎是空洞的自我表现主义,同时又有大量的网络掠食者,他们搜索女性照片来满足其欲望,之后再寻找下一个目标。我上网的经验足以告诉自己,自从宽带互联网普及以来,男人想在网络上寻找女性照片,作为性或爱的简单替代品变得越来越容易。对于女性来说,把照片放在网上不受任何限制地传播,把自己暴露给网络上无数的陌生人——这种做法是完全没有意义的,甚至会招致潜在危险。正如霍普金斯的男网虫们在“每日一震”(Daily Jolt)上所说,“女孩子都不上网。”该论坛是Facebook出现之前,霍普金斯大学唯一满是灌水帖的校园论坛。是的,网上确实没什么女生。就算女生上网的话,我们也会用网名保护自己的隐私,从而防止被男人搜索到。  到了2004年秋天,刚刚注册完Facebook账户,我第一次用真名出现在网上。当我在浏览Facebook的入门隐私保护页时,其中有两个选项——只有同校用户能看到你的页面,或者只有朋友才能看到,我意识到,保护我的网络页面,防止它被任何亲朋好友之外的人看到的想法是可能的。我高兴地舒了一口气,放下了悬着的心。我想,现在,我们终于都可以安心上网了!再也不用担心遭遇网络猥琐男了,他们觉得只要是上网的女孩,就可以不断以性器官图片对其侵犯,并且如果不理他们的话,就会恶语相加。受限的网络所提供的隐私保护措施(霍普金斯大学之外的人看不见,甚至查不到我的账号),出人意料地让我感觉到,网络其实也可以很安全。  Facebook轻松地让小心翼翼上网的网民备感踏实,因为除了隐私保护措施之外,网站的初始页面设计也做到了最大程度的简洁。网页相当干净,并且以它的简单而令人称奇。它没有网上随处可见的花里胡哨的广告、多余的垃圾信息。用户的主页只有一张大小适中的照片和其他一些个人资料选填项,用户可根据自己对信息公开的舒适度,选择填或者不填。Facebook看起来很好玩儿,甚至有点儿文艺。比起我在图书馆苦读的枯燥旧书来,Facebook就像一本刚刚出版并不断更新的书,更能引起我的兴趣。我在个人资料中列出的第一条兴趣是“黄金标准”,因为我一直情有独钟于不变形、不贬值的事物这个概念,喜欢那些不随波逐流的事物,而在当今经济环境下,几乎所有事物都是暂时的、可抛弃的。我资料中列的其他兴趣相对来说肤浅、具体一些,如:praias(葡萄牙语的“沙滩”)和编辫子。这就是Facebook的小花招,就像你如何在派对当中展示自己一样:用精华的语言传达重点,不必刻意就使自己充满魅力,适度表现以保持对自己的诚实。“永不道歉,永不解释”,罗兰·巴特在《文本的乐趣》(The Pleasure of the Text)中写道。我已经感觉到,这项充满八卦的科技产品永远不会满足于少量的信息,那么,这种无言胜有言的方式似乎是使用它的最佳方式。虽然它的要求一开始并不多,不会将你的信息离谱地扩散,但再往后,Facebook仿佛会向你低声说道,“告诉我你的一切。”不过我已经决定,我必须主宰自己的Facebook:我必须能对它说“不”。  Facebook极具娱乐性和吸引力的原因在于,它不像当时大多数技术型应用,给人感觉不像一堆枯燥的代码。如同有Facebook网络驻扎的其他名牌大学一样,霍普金斯大学的Facebook用户群落也充满了各种有关校园文化的内部笑话——例如旨在嘲笑学校艺术中心浮华的窗户的“我从马丁中心(Mattin Center)的窗户把自己扔了出来”小组,或者“霍普金斯500”小组。后者的成员为500名左右经常参加派对的学生,从头像看,他们多为刻意晒黑的联谊会女孩儿、认真的医科学生和霍普金斯不可或缺的长曲棍球球手。这是我用过的第一个反映现实生活的网站。Facebook上的学生帮派和你在图书馆、校内酒吧看到的一样,而大家在朋友主页上的留言——庆祝水球队上周末比赛胜利、为长曲棍球队战胜杜克大学打气的口号——与学生们学习时、喝啤酒闲聊时说的话题大体相同。虚拟时空映射出了现实世界,而这一切在几周之内就实现了。  现在回想起来,首次登录Facebook的那一天,技术俘获了我的想象力。这种感觉在我生命中是第二次,也是迄今为止最后一次。第一次是20世纪90年代苹果公司为他们首款笔记本电脑作广告的时候,广告词是:“你的PowerBook上写着什么?”  “征服全世界。”年少的我本能地回答。我觉得征服世界是这些设备存在的意义:小体积蕴含了无穷的力量,能够迅速与世界连接,并把世界上所有的事物连接在一起。一时间扎着马尾辫、穿着运动衫的我幻想,有一天我可以用笔记本电脑远程操控这个世界,把我认为世界应有的改变用新技术传播出去。有了我的苹果笔记本,我就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来书写并传播信息。而2004年Facebook将现实世界突然而不乏诚实地投射到虚拟世界,这与苹果笔记本电脑的发布一样,都让人沉浸于对未来的无限幻想中。现在你一下子就能看见所有人和所有事,还可以与之连接,那么你想做点什么呢?  然而,这种快速连接又会带来哪些负面影响呢?从思想交流的层面来讲,这没什么不好的:谁不想广泛地传播、交流思想呢?但从个人的角度来看,问题似乎更复杂。将生活的全部公之于众的意义是什么?是否存在一些类型的信息更适合口口相传,而不是在网络上传播?所有信息本身都是中立的吗?或者不同种类的信息有不同价值、对公开程度有不一样的期待值,因而在传播和消费的过程中有不同的要求?我想或者需要被动地知道谁去约会了,他们穿什么,谁和谁上周末开始交往了吗?所有的信息都应该平等而快速地分享,无须考虑它和我们个人的关系吗?当然,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当我们同一样事物开始新的关系时,我们都会问:这对我有益么?  Facebook对我有没有益这个问题,从长远来看还有待回答,但目前来看,它对我有益,并瞬间就令我出乎意料。研究Facebook群组时,我爱上了这款应用以幽默的形式所传达出的人类学数据。读这些信息时我仿佛成了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不过我却舒适地坐在沙发上,穿着睡衣和拖鞋,在网上研究人类学。你可以几分钟内就从长曲棍球球员的世界,转向霍普金斯那一小撮黑人学生的世界,并且了解每个群体关心的事、爱讲的笑话和独特的俚语。  浏览Facebook群组似乎比浏览他人的个人主页更有意思,也不那么怪异。因为浏览别人的个人主页一开始就微微地有一种窃听别人谈话的感觉,而这些谈话都半公开,没有语境,很容易被误解。我们从朋友的主页上听到的杂乱的话语,总是让人捉摸不透、出乎意料、略感不适。比如,“这周末我们出去玩吧”,一个女孩儿在我认识的一个男生主页上饶有暗示意味地写道,而这句话读起来很奇怪,不是因为我认为这个男生不该受欢迎,而是这句话不能传达任何十分有用的信息。我现在知道一个女生喜欢他,但我早就知道了,因为有许多女生之前喜欢过他。这项网络科技邀请我继续关注他们两人的动态:他喜不喜欢这个女生,他们会不会约会,接下来现实生活中会发生什么。这些信息其实没有什么提前关注的意义。如果两个人互相喜欢,他们就会在一起,如果不喜欢,就不会。这些噪音只是噪音,但却是难以避免的噪音,无论我们在乎与否、都需要吸收的噪音。那年11月寒冷的日子,冬季就快来临,可做的事情不是很多,大家都在家备感好奇地关注并参与到Facebook刚刚起步的新系统。而Facebook,以迅猛之势将我们都带到了网上,让我们发布自己社交生活最细微的起起伏伏——有人喜欢我们,或者我们有可能参加一个活动——我们把这些信息告诉世界,让所有人都来好奇我们的生活。  11月的一天,我发现了一个群组,叫作“浑蛋们,我们要去巴西了,没你们的份儿”,这个群组的成员几周后即将参加霍普金斯大学组织的巴西旅行团。这个群组,和大多数群组的Facebook状态一样,只不过是炫耀某人或某个团体的身份,它的目的只不过是告诉所有人,这伙学生要去巴西了,而剩下的“浑蛋们”都去不了。我看到这个群组的第一反应是“我怎么不知道这个活动?”之后我才想起霍普金斯除了教室和图书馆之外,没有任何公共空间,因而根本无法传播课外活动的信息。我的第二个反应是,“浑蛋们,我也要参加这次旅行”。我是说,干吗不去呢?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可做。  我直接就去了学校的出国学习办公室,请办公人员把我加进这个旅行团,虽然还有几周旅行团就要出发了,而且他们已经安排好了所有人的签证和旅程。他们奇迹般成功地将我加入了旅行团,而两周之后我登上飞机飞往里约热内卢,远离了英语系的学术戏剧,飞向更有生气的另一个社会。  “你们俩可真加州风。”一天晚上,我们旅行团的团长在一家户外酒吧这样说我和一个来自马里布、戴着荧光镜框墨镜的男孩。这个男孩的确来自加州,他是个冲浪者,有着天然晒黑的肤色,海洋绿色的眼睛。交谈过程中,我发现我们都曾浪漫地幻想过自己哪一天可以参加革命。正当来自东海岸的学生八卦谁和谁前一天晚上在一起时,我们讨论了旅行团其他人都没听说过的南美革命。这吸引了其他学生竖起耳朵听我们的对话。在旅行团的身份等级系统当中,我们两个代表加州,而由于加州很酷,所以我们谈论的革命也是很酷的话题。当别人想知道为什么我知道这些事的时候,我总是这样说:“美国文化从南加州起源,之后才向东部传播。”当然这发生在互联网时代之前。有了网络,文化以闪电般的速度,几分钟就从这个海岸传向另一个。我不知道,现在人们该如何给自己贴上“酷”的标签了。  我不是加利福尼亚人,但人们经常产生这样的误解。休闲的海滩风是我的穿着风格,而我说话稍带有加州女孩儿轻快的语调。这是我一直保持的特点,并且(我希望)这能体现我不是个刻板、自我意识过强的人。我花了很多时间向人解释,21世纪起初几年的房地产繁荣,为亚利桑那州带来大量追寻温暖气候和巨型豪宅的中西部居民之前,我的家乡就像圣迭戈的郊区,就像没有沙滩的南加州。  虽然加州距离我的家乡很近,但开车去也需要半天的时间,加州令人兴奋、充满异域风情,是一个我们可触及的十全十美的美国梦。放假的时候,我和我最好的朋友达纳会经高速公路穿过绵延的沙漠驱车前往圣迭戈,并在途中寻找传说中高速公路附近曾经的“加州旅馆”。看到天空下的白色建筑轮廓,我们当中有一个会问:“那是加州旅馆吗?” 另一个会说:“不知道。”之后我们继续前行,继续寻找。我觉得我们几乎祈祷永远不会找到它,这样就可以永远地寻找下去。  回到霍普金斯,我开始了长达一学期的从研究生向毕业后生活转型的阶段。关于接下来的生活,我还一头雾水。但可以确定的是,我必须离开日渐衰落的东部,重新回到西部,回到属于我的天空下。哪怕只是为了安慰研究生生涯的失败带来的沮丧心情,我也必须相信:在西部,梦想依旧能够成真。  一直以来,我眼中的“加州”通常是加州南部的海滨城市,那里阳光普照,是冲浪者的天堂,而不是类似大都会的北部。北加州对于我来说不是加州,我对它的了解仅仅来自2005年时20多岁的我为寻求人生哲理,研究过的琼·迪迪昂(Joan Didion)的文章。“问:宗教圣地巴基斯坦与萨克拉门托河谷的相似处在哪里?答:农产品的种类和多样性。”迪迪昂如此重复着,仿佛这是她自己童年偶得的咒语,而它也总是回荡在我的脑海中。对于从未去过萨克拉门托的人来说,这句话只是无意义的文字堆砌,然而它也暗示了圣巴巴拉市以北蕴藏的大量财富。也许就是因为这句话,再加上我破产了,我决定搬家到北加州。  我最终到了伯克利,这里有大量学生,所以我还能支付生活花销。伯克利距离硅谷这个财富中心很近,而且住在这儿比住在帕洛奥图便宜得多,帕洛奥图一室一厅的公寓租金每月至少2 000美元。通过克雷格列表(Craigslist)——2005年失业者的挚友,我找到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附近的住处,和一份在旧金山一家设计公司做广告文案撰稿人的临时工作。我的任务是为塔吉特百货(Target)自家品牌的护肤品写产品介绍。对这份工作最初的热情很快就被枯燥的重复打消了,我给我从未用过的黄瓜味润肤露和洗面奶写产品描述。可以用来形容洗面奶的方式只有那么几种——清爽、焕采、凉爽,而到了月末,我觉得我已经词穷了。  午餐时,我可以走出办公室喘口气,这时我会走上旧金山长长的码头。这里的码头总是被烟雾围绕着,感觉更像在俄勒冈州,而不是加州。渡轮大厦过于精致的餐馆对我来说太奢侈,于是午餐我都去街上的墨西哥食品餐车前排队买煎玉米饼。餐车前的消费人群大都是像我这样从东湾来市中心上班的蓝领阶层。  回到设计公司办公室,面对漫无止境、千篇一律的广告副本,疲惫的我这时会浏览一下Facebook。除了个人主页和发送信息,Facebook还没有很多其他功能,看起来就像更丰富、更好玩的电子邮件一样,但用户可以在好友主页上发布公开消息。由于Facebook当时的存储空间不多,朋友间发布的消息中时不时带有的熟思度和清晰度令人深思,仿佛你在阅读人们灵魂深处的一瞥——人们心底最渴盼的与世界进行交流的欲望。Facebook还能迅速地缓解孤独,虽然效果不一定让人完全满意:在东湾地区我不认识任何人,然而网上有我熟悉的面孔,他们定期地更新照片和资料,讲着我熟悉的笑话。  2005年7月末的一天,我做广告文案撰稿人已经一个月,我看Facebook时被那位牙齿洗到发光、大小事都要管的女老板抓个正着,并遭训斥。我感到愤愤不平,因为在我看来,我写润肤露产品描述的水平,已经远远超出了她在克雷格列表上招聘时的预期。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甚至注意押头韵和防止句子冗长这些细节,并且写完还进行校对,确保描述不会过分超出产品实际让人变美的能力(这份工作之后,我再也不过度相信美容产品的标注效果了)。然而,和大多数合同工一样,我的工作几乎得不到一点儿赏识。  几周之后,当我在办公室偷上Facebook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普通空白主页上的公告:“你想来Facebook工作吗?把你的简历发给我们。”那天晚上,我把自己的简历发到公告中的地址,但既不知道他们要招什么样的人,也不了解在Facebook工作会是什么样。不过我倒对这份工作的前景格外感兴趣。直觉告诉我,像Facebook这样的新奇产品蕴含着一种能量,一种新兴社会机构没有界限、可能会永无止境的吸引力。

内容概要

  当我们开始跨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并且观察社交媒体改变我们生活的方式时,我们渴求了解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
  没人比凯特·罗斯更了解这里面的故事。作为Facebook初创时期第51名员工,罗斯有机会充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以最直接的方式了解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
  罗斯的故事完全属于她个人的探索,以及本身所呈现的具体社会情境和深刻的时代精神。
  《孩子王:我眼里的马克·扎克伯格及其Facebook王国》中最有魅力也最有争议性的一个观点是:互联网,特别是社交媒体,
反映了一部分年轻人的欲望和经历(就像“赞”、排名和它们提供的几十亿张照片所显示的那样)。
  《孩子王:我眼里的马克·扎克伯格及其Facebook王国》这本书旨在告诉我们这个时代的故事,并且为之照亮更广阔的技术、性别、种族和互联网未来方面的深刻变化。

作者简介

  凯瑟琳·罗斯 (Katherine
Rosse),拥有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英语文学硕士学位,以及威斯里安大学学士学位。她是Facebook第51名员工,最初负责做客户服务,后来成为公司海外扩展部的负责人,并最终成为马克·扎克伯格的代笔写作者。现居德州玛法市。

书籍目录

前言
第一章:欢迎来到Facebook
第二章 黑客崇拜
第三章 里维埃拉海盗
第四章 一英里以内
第五章 视频国度
第六章 海市蜃楼
第七章 我宁愿征服
第八章 <3经济
第九章 王者依旧
后记
致谢

章节摘录

  第二章  黑客崇拜  2005年冬季, Facebook除了为员工提供餐馆、洗衣房和健身房会员卡,还在太浩湖地区租了一处房子,供员工周末使用。我想,马克很在意让我们拥有快乐的生活。从处理成堆的Facebook用户邮件中逃出来、去林间享受几天这个想法听起来很美妙,但仅靠用户支持代表的工资,我无法支付去太浩湖的3小时车程以及每天60美元的滑雪度假村门票。我每个月只要能付完过千美元的房租和400美元的学生贷款就心满意足了。任何其他花费都是罕有的、奢侈的额外花销。  然而Facebook比起其他公司也许更是一个社交场合,因此我知道尽量多参加公司社交活动的重要性。卢克,一位刚刚从斯坦福大学研究生辍学来Facebook工作的工程师,1月份有一次邀请我和我用户支持团队的队友玛丽安,跟他和达斯汀还有马克一起去太浩湖度假。对于这一邀请,我十分兴奋,觉得这几个人的组合很不错。卢克除了工作时在网上冲浪,平时还喜欢海上冲浪,比典型的工程师更有趣一些。他让我想起在海边度假时,你可以在篝火旁一起喝啤酒、聊天的人。达斯汀和卢克一样,也来自佛罗里达州,当他睡足了觉,不被确保网站日夜正常运转的责任压得喘不过气来时,也很有趣、好交际。玛丽安毕业于斯坦福大学,是一个身材高挑的漂亮姑娘。她举手投足间透着旧金山北部富足的郊区马林郡的气质。她有着纯纯的微笑,似乎从来都不抱怨,于是积极向上、富有女人味儿的她被一些同事评价为他们梦寐以求的完美女人。玛丽安最终将成为Facebook的刻板面孔:Facebook新功能发布时,公司至今依然用她美丽笑脸的照片作为样本账号“简·史密斯”的头像。不过那时,我和玛丽安不过是几名象征性存在的女员工中的两个,我们打扮相似,都穿着牛仔裤、T恤,梳着马尾辫,并且刚刚开始我们在Facebook的漫长旅程。  到达太浩湖后,我们把行李扔在床铺上,之后聚在桌子旁,开始一边喝在乔氏连锁超市买的便宜红酒,一边听音乐。夜色渐深,我们也越来越醉,我们用某人的iPod播放Mp3,并把音量调得越来越大,跟着绿日乐队(Green Day)和卓越乐队(Sublime)一起大声唱他们的歌。我们的声音盖过了音乐,最后干脆就是在唱卡拉OK。我察觉到这时我们需要更多的乐子,于是就穿上了带有熊头的熊皮。这块熊皮是用来装饰通往马克和达斯汀房间的楼梯扶手的(和所有公司一样,我们的房间按等级高低安排;重要人物住最好的房间,而我们睡楼下的上下铺)。马克觉得我的打扮非常滑稽,于是要我一直把熊皮披在肩上。开发了几个月前发布并大获成功的Facebook相册功能的卢克,自然把我们整晚搞的各种恶作剧都拍了下来,并把照片上传到他命名为“首演之夜”的Facebook相册里,这样公司的其他员工就能看到我们当时玩得有多开心了。  卢克拍的最后几张照片里,有一张上我笑弯了腰,身上的熊皮快掉到地上,而马克像个国王一样高傲地指着我。这纯粹是为了好玩儿;当时所有人都在笑,玩得很开心。但是当我周一在Facebook相册里看到这张照片时,我惊异地发现这张照片具有多层深意,可作许多不同的理解。照片里马克看起来像在命令一个女员工屈从他的统治。如果我给马克担任公关,我想我会告诉卢克把这张照片从相册中删掉。我不确定这么做是为了保护公司、保护马克,还是我。在这家对待员工绝不手软的公司,渐渐地,不管你愿不愿意将你的全部青春奉献给它,你都会十分卖力地工作。我很确信有一天会有绯闻记者会发现这张照片,把它发布到一篇有关Facebook的文章中。事实上,这张照片4年后出现在八卦网站Gawker上,底下的说明写着,“这张照片可能也可以向迷惑的人证明,马克·扎克伯格在太浩湖喝醉之后戏弄一位同事。”  也许比拍摄这张照片并发到Facebook上更有趣的是,办公室里任何人都没觉得这张照片有什么不对,也不觉得它透露了Facebook公司文化中一些本不该被显示出来的部分。马克一直忙着编程,根本不会有时间去关注社科学科当中“社会不公”这个议题。如同他带着孩子气的傲慢印在名片上的那句,“我是首席执行官,浑蛋。”那张照片也表明权力不容置疑,权力是用来扩大和炫耀的。这一点不是我朋克摇滚黑客朋友身上的无政府主义情怀,而是Facebook的新世界格局。  几个月过去之后,像这样的事情令人不安地时常发生。一次,一位女员工举报一位男员工午餐排队时对她说她的臀部看起来很可口——他的原话是“我想咬你屁股”。之后马克在全员会议上问(很难看出他是装天真还是真天真):“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在会议之后马克的开放办公时间去找他,说他对办公室性骚扰行为置之不理无法让人接受。他听完了我的话,这点我很感激,但他并没理解事情的重点——由于女员工地位低,人数少,于是我们在公司里已经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  我觉得,那天面对马克挑明这个问题并没有让他对Facebook女员工的困境产生多少同情,但却使他看到我有他可以重视的才干。员工不应该挑战他的权威,但如果我们挑战了的话,相反的是,我们就成了公司动作片逻辑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一个打破常规、充满威胁的人,因此也会成为需要认真对待和重用的员工。  Facebook创立早期,网站飞速发展,不断赢得用户、资金和名人加入。而我们正为取得的成果感到欢欣雀跃时,马克喜欢嘲弄、忽视任何非技术问题的做法使人心情顿时一沉。有时候光是想着这些事,我的脑袋里就团团转——财富、权力、这些人最终会得到的名声,这些都是预料之中会发生的事。我想,这就是美国梦。这个想法多天真,因为现在还有谁相信美国梦?上研究生时,我们总是援引霍雷肖·阿尔杰谬见,以此来驳斥所有宣扬人人能富有、人人能成功来转移大众视线的思潮。作为一名霍雷肖·阿尔杰谬见的批判者,而我最终却在讲述我自己的霍雷肖·阿尔杰式的成功故事,这其中的讽刺意味可想而知。  我是一名学习人文学科的学生,曾经学过殖民史和革命史。虽然马克在公司全员会议上的发言充满雄心壮志,我知道Facebook发起的这场战争,就算按目前的态势来说,也不能归为革命式的。公司的人力资源结构(顺便纠正一下一直以来的问题,Facebook没有实体的人力资源部)建立在上世纪50年代的保守机制上。这种机制里,有所谓阳刚气概的男性(搞技术、善于突破、动作迅速)被视为杰出、有远见的完美员工,而剩下的所有人(尤其是非技术性的用户支持团队,这里大多数员工为女性,有时候还有黑人,不像那些由白人和亚洲人组成工程师队伍)被认为是迟钝的员工,不具备能力获得灵活、聪明的想法。这就和电视剧《广告狂人》中发生的一样,只不过这是真实的、发生在当代的事情,仿佛否定了50年来的社会进步一样。  例如,2006年5月马克生日前夕,我收到了他的行政助理发来的邮件,告诉我他生日那天,我和办公室其他女员工的职责是穿印有马克照片的T恤。等等,什么?我想,他又不是我的上帝或总统;我只不过在这儿工作而已。男员工必须得穿阿迪达斯凉鞋,也是向马克致敬。这个要求明确地体现了性别编码:女员工需要向马克表示效忠,而男员工应该成为马克,或者至少穿得像他。这超出了我的容忍程度,于是那天我装病没去上班。只有我这么做。其他女员工,还有不在Facebook工作但来公司庆祝生日的马克的女友,都穿着同样的印有马克照片的T恤,兴高采烈地为拍照摆姿势。她们看起来就像去观看超级男孩(NSYNC)演唱会的幼稚少女;说得难听一点儿,简直就像邪教里的一位丈夫的各房妻妾。这些照片几年后也出现在Gawker上,我很庆幸那天我在家待着,要不我就永远要以奇怪的、《复制娇妻》式的姿势活在网上了。我想知道其他女员工有没有暗自为必须向马克致敬这件事而烦恼,还是像经常的情况一样,所有人都高兴地认为他们找到了归属感。  我的用户支持团队的队友们,例如玛丽安,总是很开心、讨人喜欢。不过因为他们从大一就是朋友,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自然比和我的关系近一些。玛丽安和杰克不久后就好像在约会。和Facebook大多数员工一样,他们也不愿透露两人的关系,几年之后才公开(他们和好多同事一样,最终订了婚)。我不知道我在公司会不会有自己的小帮派。这似乎很重要:有人在你的主页上留言,有人邀请你参加活动,有人和你在公司宴会上和你一起摆姿势拍照。  2006年1月,公司新来了一名工程师。我们在“开心一小时”聊了起来,让我开心和惊讶的是,我们的话题脱离了员工通常聊的Facebook的管理、编程问题。“面试的时候,卢克跟我说我可以查看数据库,研究Facebook上的性别动态,”山姆说,“而这是我主要的兴趣点,所以我决定来这儿工作。”(他被雇用之后,被派去作产品开发,而不是招聘广告上写的作调查。)山姆穿一件破旧的上世纪90年代抵制毒品滥用组织(D. A. R. E.)的T恤、一条宽松低调的牛仔裤,像个玩滑板的,他还有着机警的眼神和淘气的笑容。换句话说,他正好是那种能和我成为朋友的男生——有点儿非主流、可爱、不过分修饰自己——但也不掩饰他同性恋的身份。这在Facebook不多见,而且随着我们继续讨论我们两个都十分感兴趣的话题,如性别研究和读研的百无一用(来Facebook工作之前,他正在思考美国的研究生教育问题),我发现这是我在Facebook一个可喜的进展。到了夜里,大多数用户支持团队成员都回了家,办公室只有马克和其他几名工程师在盯着电脑,这时我和山姆交流着电影《希德姐妹邦》里面的台词。“午餐时间调查,”我们俩其中一个人说,然后我们齐声说出了电影中的台词,“外星人入侵地球,声称3天之内就要毁灭地球。不过这一天出版商结算公司给你打电话,说你中了500万美元大奖。你该怎么办?”我们带着嘲讽希德邦姐妹式的高傲背诵了这句台词,并笑成一团。那天晚上离开办公室时,我自来到Facebook之后第一次感到万分欢欣,仿佛一下子踏实了下来,因为我终于在Facebook有了知心朋友。  除了我和山姆,办公室里还有别人也对电影痴迷。马克和达斯汀总是引用他们最喜欢的动作片里的台词,例如《壮志凌云》,并把台词用到网页的页脚当中,如“距离太近,不能用导弹,我要用手枪。”Facebook不是一份事业、一家网站,甚至也不是社交网络,这句台词传达出的信息是:Facebook是场战争,而且它需要战争的氛围,需要发动、打赢战役,需要受伤并取得胜利的战士,需要深厚的战友情谊,就和电影里一样。  这也许实际上就是马克的想法。他似乎不是以打造一群程序员为使命,而是要打造英雄、主角和领导者。那年春天,马克带来了5位哈佛大学毕业的工程师,人称“微软5人组”。他们中一些人之前在西雅图的老牌软件公司工作过。“微软5人组”听起来像西部片中骑马打劫小镇美发沙龙的牛仔队。  在这部硅谷传奇故事中,微软5人组在一次派对时接受了Facebook的工作机会。据说他们的第一反应是拒绝。他们以为Facebook这家新兴公司不能付给他们足够的工资,也不能像他们习惯的那样重视他们。这5个人最初的不感兴趣驱使Facebook发起了第一轮针对老牌公司的袭击,这样“弑父”式的情形后来上演了许多回。马克在这场攻击里证明了虽然Facebook很年轻、不成形,它最终能赢得这场地位之争。有时候似乎对马克来说,和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竞争几乎和赢得战争一样让人兴奋。因为3年后,我们再次挑战强大对手,把视线转移至硅谷最强大的公司——谷歌。  微软5人组一决定来帕洛奥图工作,马上就当仁不让地佩戴上了新标签:明星程序员。他们不仅是编程员,还是人物、社会领袖、明星俱乐部,全硅谷的视线都可以聚焦在他们身上。杰米不像其他4人来自微软,他之前在亚马逊工作,但被归为这5人之列,显然是硅谷新明星模式给他的奖励;他高个子,暗金色的头发,十分帅气,有老牌贵族风范。他看起来就像霍普金斯大学讨论室墙上肖像画中的19世纪绅士。其余的4个人不像杰米一样长得像肖像画人物;他们看上去没有杰米那么像电影明星,也没有做过哈佛大学由超级精英组成的期末俱乐部主席,这个俱乐部的派对不给邀请无法参加,还有自己的秘密仪式。然而,在Facebook员工之间的地位之争当中,他们已经占据上风:他们是来自哈佛大学的程序员,这使他们成为硅谷版的“好老弟”。微软5人组迅速就建立了一个新的、公开的兄弟会:他们自称Tau Phi Beta,或者TFB(Facebook兄弟会的缩写),而且构造齐全:希腊文名称、定制T恤,以及每周在他们合租的房子里举行的酒会。  穿着我平时穿的旧牛仔裤、羊毛衫坐在办公室里,目睹着这一新社交秩序一点点展开,以网络语言来形容就是,我感觉到“我们做得不对”。把办公室作为社交场合是必要的,然而没有人真正喜欢兄弟会,以及他们的大男子主义态度、捉弄新来者的习俗和啤酒派对。如果我们想变得吸引人、富有加州风,并且心平气和地说服人们每天把最私人的资料交给我们保管,我们至少不应该变成这么咄咄逼人的兄弟会。  21世纪第一个10年的后期,硅谷每家新兴公司都把将员工工作、生活融为一体作为核心任务之一。仅仅在公司工作是不够的,你还得最大化地奉献你的生活。在Facebook,在这个以虚拟社交为目标的新兴公司,我们不能只是一味工作。我们必须有一个充满故事的社交场合,就算是为了在Facebook上有能被加以记录的内容。我们需要娱乐彼此。  这也许就是公司各种社交福利背后的动机。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开心一小时”、午餐和晚餐服务、定期举行的公司宴会(员工一起乘大巴到达宴会地点,有丰厚的酒水享用,还有专业摄影师为我们拍照)。除此之外,公司还有越来越多的派对地点,例如TFB(Facebook兄弟会)和太浩湖的房子。  随着2006年春天网站用户量几近翻倍,由550万涨到了1 000万,公司每位员工一周内就感到了更大的责任在身。这时候,我想出了一个主意,也许是个自私的主意——泳池别墅能给员工提供更多乐趣,比兄弟会更能拉近员工的感情。毕竟,想建立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还有比躺在游泳池旁、喝着酒、看着水面波光粼粼更好的办法吗?“我们应该有一座泳池别墅。”那年春天我在一次周五“开心一小时”中对马克说。他露出了他那经典的半信半疑的表情,笑着,不过目光有些游离,仿佛在保持他作为管理层的克制。“好主意。”他说,并掏出他的黑莓手机(跟今天的设备相比体积硕大),写了一封有关这一请求的邮件。  泳池别墅让我激动万分。在我生命的那一刻,我有两个需要:一个宣泄我体内革命能量的出口,以及一份新的、成功的事业,以弥补研究生学业的失败。把整个命运都押在Facebook上(甚至和同事一起住进了公司的泳池别墅),可以让我获得完美的结果。我和朋友达纳曾在高速公路上一路开往圣迭戈,并在途中寻找加州旅馆,自那之后直到现在,我对加州旅馆的兴趣丝毫没有消退。加州旅馆是美国社会的完美比喻;它完美地体现了美国对于财富的痴迷,体现了追求过程中的黑暗和无节制,以及一旦陷入就难以抽身的诅咒。我仿佛能感觉美国与我相伴,等待我以社区精神来对之进行新的探索。这栋泳池别墅就会成为我的加州旅馆。  我们搬家到位于门洛帕克的泳池别墅时,我在空旷客厅的壁炉架上摆了一张《加州旅馆》的黑胶唱片。这张唱片就立在壁炉架上,上面的图片很经典,是棕榈树后金灿灿的洛杉矶旅馆,而忙里忙外的同事们都没有发现它。看到这情形,我对自己笑了笑。除了这张唱片和衣服,我就拿来了几本书,以帮助我理解这个我还一头雾水的新环境。搬家的那天下午,阳光洒在我们的新别墅上,正当我收拾行李时,琼·迪迪昂《闲望伯利恒》中的名句回荡在我的脑海:“加利福尼亚是一个向上心态和契诃夫式的遗失感无情碰撞的地方;在这里,你的精神总摆脱不了深藏心中但根深蒂固的怀疑,怀疑一切都会变得更美好,因为在这里,广阔无边的天空之下,我们走到了陆地的尽头。”那天我感到我们已经融为一体,站在一条路的尽头和另一条路的开端,即将开启一场新的淘金热。  我穿着牛仔裙和人字拖在别墅里转悠时,满意地想到,泳池别墅不像充满盛气凌人男性力量的办公室,气氛轻松自在。虽然这是上世纪70年代的牧场房子,没有什么建筑特色,它的结构却十分坚固——这点不错,对于大多数事物来说,抗磨损都是优点。前院的草丛像被剪刀手爱德华修剪过一样,还有着完美的草坪。如同典型的郊区别墅,前面的客厅拉着窗帘,一般都用不着。后面的小房间有必不可少的70年代成人录像片风格的小酒吧、石质壁炉,以及通往泳池的玻璃推拉门。我们待在这里,感觉有点儿像置身电视剧集《脱线家族》,只不过这里没有家长。  马克的房间在我房间的对面。房间不大,里面没什么东西,但他不住在这里。他在附近有一处出名的极简主义公寓(他说他没有家具,只有一张床垫以供睡觉),不过他用这个房间作为社交场所,晚上和周末带他的朋友或者女朋友来玩。他出现在别墅里时,总是会占用泳池旁的一个古罗马风格的帐篷,一边走来走去,一边思索着白天的事务。马克穿着凉鞋和短裤,想事情时经常用手托着下巴,样子的确像个小国王。  搬到别墅的第一个周末,我和山姆穿着泳装躺在泳池旁。研究这个新环境时,我对山姆说了以上的想法。自从在“开心一小时”聊过之后,我们迅速结成联盟。各自单独行动的话,我和山姆可能是公司里的古怪员工,因为我们对聚集数据和权力不感兴趣;但如果我们聚在一起,我们就成了占据Facebook公司文化地图一角的怪小孩,在哈佛大学兄弟会男孩、斯坦福的好学生、其他相似出身的工程师之间挤出一小片天地。游泳池实际上是我和山姆的领地,因为相比大多数工程师,我们更喜欢穿泳装、晒太阳。于是每个下午我们就把浴巾铺在泳池旁,观察着别墅里里外外发生的事。  露西,一个身材娇小、性格温柔的斯坦福前啦啦队长,最近加入了用户支持团队。她也住在别墅里,时常在泳池旁回复邮件,把笔记本电脑不牢靠地放在泳池边上。极其好胜的露西(她决心要赢得Facebook举办的所有运动比赛,例如一年一次的游戏日,这不是很难,因为大多数员工都不太爱运动)决定她回复邮件的数量要达到第一,就算她穿着比基尼一半身体泡在泳池里,皮肤晒得越来越黑。  玛丽安也经常穿着比基尼来到泳池旁,把浴巾铺在旁边,戴着大大的太阳镜安静地晒日光浴,和平时一样,她依旧缄默而讨人喜欢。她被公司员工公认为性感女郎。不过我发现,在Facebook,你最不想当的就是性感女郎,尤其在没人保护你的情况下,而玛丽安有一群大学时的好友在这里保护她。  有一天,一个销售部的男同事直截了当地对我说我很性感,这提醒了我——我被一群喜欢把女人分为性感和不性感的男人围着。马克在哈佛大学建立的第一个网站,Facemash,就是用来让浏览者给哈佛学生照片进行魅力评分的。我想做酷女孩,而不是性感女孩。酷女孩总有机会能赢,因为在外表之下她还有别的东西。就像有一次史蒂薇·尼克斯(Stevie Nicks)讲她在男性主导的音乐行业打拼的历程时说到的,“我从来都不想变得太漂亮。”  另一次夏季烧烤聚会上,我无意中听到马克和其他几名工程师讨论是跟漂亮女孩约会好,还是和聪明女孩约会好。“一次我跟一个特别火辣的模特约会,不过我女朋友更聪明。”他说,好像性感和聪明是两个互相排斥的特点。“为什么女孩不能既漂亮又聪明呢?”我在众人面前问他。“为什么漂亮就不能聪明,聪明就不能漂亮呢?”人群沉默了一会儿,看起来大家都很迷惑。之后我明白了,如果在Facebook获得成功意味着必须在二者中作出选择,那么选项是聪明,而不是漂亮。  每周末下午,泳池别墅附近经常有些男孩乱转,这些人手里抱着笔记本电脑,或是拿着从马克帐篷下的酒桶里取出的啤酒。时不时地,某个重要人物——通常是高管或者风险投资人,开着奥迪轿车风风火火地来到这里——到马克的帐篷下和他轻声交谈。“感觉我们像活在古希腊。”我告诉山姆我的观察。我们在别墅没有什么事可做,不过,我后来发现,在马克走来走去而我们晒太阳的时候,他思考的事情之一是要不要以10亿美元的价格把公司出售给雅虎!从那几天空气里弥漫的紧张气氛中,我隐约感觉到马克正在考虑非常严肃的事情,但我完全没想到他居然有可能卖掉公司,而我们都有可能得马上结工资、走人。我们可是有一座泳池别墅、一群热情的男孩(以及几个一样有活力的女孩),以及等着我们统治的未来啊!  一位公司新人住在铺着粗毛地毯的门廊另一端的房间,和我的房间相对。我被他身上与山姆相似的气质打动,不过一开始我并不明白其中的原因。他高个子,略瘦,身上没有明显的肌肉线条,只有孩子气的四肢。他的脸苍白,头发颜色更苍白,一双眼睛距离很近,深陷在眼窝里,藏在腼腆、发白的金色刘海后面。当我们第一次晚上在别墅泳池旁交谈时,我就对他产生了奇妙的信任之感,并且发自内心地觉得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的感觉是,他把一束神秘的光、一种我们一直在寻找的精神带到了这个别墅。他的名字叫特拉克斯。  几个月前,上班时邻桌的同事对我说:“我们被入侵了。”我在他身后看到同事们正在查看的Facebook账号。被入侵的页面看起来像聚友网的页面。就是说,用户主页上的信息和用户一开始录入Facebook的信息是完全一样的,而页面的排版被修改得像聚友网一样花里胡哨:俗气的色彩、漂浮的文字框,和一些虚伪的资料选填项,如“心情”和“交友标准”。  达斯汀迅速追溯到了入侵的源头,而我们都迷惑地看着自己的电脑屏幕。当他找到了黑客,或者说黑客找到了他(入侵他人系统有时候不是单纯为了入侵,而是为了得到对方的关注,所以黑客一般在入侵后不久都会告知受害者他的“功绩”),达斯汀对我们说了黑客的名字。我好奇地搜索了他的主页。  从特拉克斯的头像看,他是个消瘦的大学生,穿着美国服饰牌T恤,留着蓬松的情绪摇滚(emo)发型,并把自己的嘴唇用修图软件弄得更红,以求视觉效果。看到他的头像,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人想受人关注想过了头。他看起来就像想占你便宜的滑头。到底想占什么便宜呢?这不重要。  特拉克斯入侵Facebook时,他还住在佐治亚州,上一所大多数人从没听说过的南方大学。然而不久后他就不再默默无闻:入侵事件几周后,达斯汀雇用了他,理论依据是你需要保持敌人在你的可控范围内,尤其在敌人可以攻破你网站的情况下。于是几天之后,特拉克斯来到了公司,穿着和他Facebook头像上同样的紧身T恤和宽松牛仔裤。  从他来到Facebook的那一刻起,虽然他长刘海后的目光精明而大胆,也许这眼神也吸引了人们,特拉克斯身上就带着超常的明星光芒和不可阻挡之势:完全依靠书本知识打拼事业的哈佛工程师们,一直在寻找这个人,在他们知道这位佐治亚州黑客高手真正存在以前,就一直期盼这样人物的到来。第一天上班的特拉克斯在“开心一小时”中,被所有人冲上去包围着,询问他是如何入侵Facebook的,以及他远离我们熟知的世界的奇怪出身。几个哈佛的工程师,也许是不满于特拉克斯抢了他们的风头,怀疑他只不过是个“脚本小子”(一个贬义词,用来形容那些从网上抄袭代码而不是自己写代码、没受过正规教育的青少年)。从我作为观察者的角度来说,我突然有一阵愉快的轻松之感。终于有好戏看了!哈佛的工程师们遇到了竞争,而特拉克斯就算不知道别的,却知道如何利用他出奇修长而白皙的手指来征服互联网,并制造一种神秘而引人注目的气质。  Facebook一直期待特拉克斯和他的同类加入的原因在于,不像生产电脑芯片或企业软件的新兴公司,社交网络的重点在于:个性和故事。吸引人们加入社交网络的因素是人以及人们的故事。不论是出于本能,密切关注我们周围的环境,还是作为一种建立社会联系的方法,想了解发生在自己社交圈内人们身上的事是人类的本性。而有了Facebook,我们就不用费力地去探寻别人的新闻。然而,就像任何一部小说或电影一样,故事都需要角色和情节。  哈佛的工程师们无法独自满足这一需要。他们的网络知识来自书本和计算机科学系的课程作业,而不是充满恶搞、没有规则的网站。在这些网站上,名不见经传的孩子们加深了他们对网络战争的理解,建立了有名气的网络主页,以及由众多志同道合的黑客朋友构成的关系网。在这一关系网中,埃米尔远程帮助特拉克斯(当时他们住在不同的州)攻破了Facebook。特拉克斯加入Facebook并成为一时的热点之后,哈佛工程师们在路易斯安那州找到了埃米尔,并邀请他来公司面试。埃米尔来公司面试那天,特拉克斯和其他人才第一次见到现实生活当中的他。哈佛工程师们犹豫了一阵,怀疑埃米尔和特拉克斯这些来自荒郊僻野、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男孩儿到底是不是脚本小子。但最后,埃米尔也被雇用了。我喜欢埃米尔:在他的恶搞行为和一半光头、一半长发的“重金属”发型下面,我感觉到他也有一颗善良的心。  的确,对于硅谷千千万万的软件工程师、业务发展经理和投资者来说,黑客的吸引人之处不在于他们的入侵(大多数入侵明显技术含量不高,因为它们在短时间内就被修复了),而在于你永远不知道黑客的企图是什么,他会穿越哪条界限。硅谷的想象中,黑客的行动在夜幕遮掩下,像精灵一样迅速有力,而守规矩、无能为力的公民这时只能睡觉。简而言之,黑客是在格子间里工作的普通程序员的坏男孩版本,性感而危险。黑客一鸣惊人的能力——或用硅谷的话说,“制造混乱”的能力——在硅谷被无数人崇拜,尊为科技公司力量和效益的源泉。这些公司,包括Facebook在内,都将其宣称的“行动迅速、突破常规”的能力作为公司的核心价值。硅谷尊崇的黑客领袖,声名远扬的种子资本公司Y Combinator的创始人保罗·格雷厄姆(Paul Graham),在“创业学校”向硅谷的企业家讲座时说道:“我们不需要墨守成规的人。”或者,就像格雷厄姆的黑客新闻网站上创业狂热者相互提出的建议,“请求原谅好于请求许可”。  随着Facebook逐渐成熟,技术员工逐渐可以归为三个不同的类别。第一类是有技能的、可靠的程序员,通常是亚裔美国人,或者非美国出生的亚洲人。他们被雇来编程,维持网站的运营。管理第一类人的是哈佛和斯坦福的工程师们,大多数是白种人,他们也编程序,但他们作为公司人们熟悉的白人面孔,最后能够升入领导职位。最后一类是难以捉摸、经常被录像的、备受欢迎的黑客,他们的职责除了编程,还要出演满脸稚气的流氓角色。Facebook需要这三类员工,因为虽然他们都可以编程,沉默的程序员和学院派程序员都无法担任黑客的角色——美国小说和电影当中经典的反叛英雄。  炎热7月的一天下午,办公室的同事连番地在即时通上问我是不是在和山姆约会。这些人一般都不会在即时通上和我说话;他们是公司社交的中心人物,通常是来自哈佛和斯坦福的男员工,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应该掌握所有可以影响公司社交局面的八卦。办公室里有好几段恋情在发展,于是他们想得到有关办公室恋情的最新新闻。  “嗯?”我回复众多疑问,“山姆是同性恋,你不知道吗?”  “知道啊,但是Facebook上说你们俩关系很复杂。”  “什么?”  我上了Facebook,发现我的主页上突然冒出来一句“和山姆·亨利处于复杂的关系中”,而且居然还配有一句故事描述来加强效果:“7月23日凌晨两点:凯特·罗斯和山姆·亨利处于复杂的关系中。”哦,我明白了。山姆在测试几周后将发布的新产品:实时新闻。工程师们和用户支持代表总是在测试新产品,为发布作准备,并试图在发布之前找到产品上的漏洞。而且用同事作测试还能对公司里的所有人开玩笑。只要是测试,什么样的玩笑都不为过。  不过,我还是被这个新产品的功能吓了一跳。它不仅写出了一段故事,在我们的朋友之间传播开来,并且还配了一张几周前我们传到Facebook上的图片——我和山姆在避暑别墅泳池里的合照。机器写了出来,并阐释了这个细节丰富的故事。这意味着写作不再依赖人工,而是可以靠算法来实现;我们不再自己书写自己的故事。这个算法选择的用以阐释我们关系的图片上(为爱情故事提供图片论据,实时新闻会选择一张关系中二者都被标记过的照片),我和山姆靠在避暑别墅的泳池沿上,身体就要滑入水中,山姆微笑地直视镜头,而我看起来有点儿游离、古怪。泳池里的水是美丽的绿色,平静,周围一片黑暗。这张照片让人入迷,为什么大家都希望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可想而知,虽然他们都知道我和山姆只是朋友。每个人都喜欢爱情故事,即使这只是质量保证测试的副产品。  与所有的技术创新产品一样,此新产品上市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使我们了解好友信息的过程比原来更简易、更自动化。然而,实时新闻使我们的信息所达到的公开程度,以及它像报纸一样的运作方式,不仅使我们更有效率地吸收信息,它还建立了一个虚拟的故事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发生在我们身上的大事小情都成为故事的素材,而我们仿佛成为Facebook及其算法所创作的小说里面的角色,不管你愿不愿意。  在实时新闻上线之前,它像所有新功能一样,已经被员工们使用了好几个月。当我一边上着网,一边躺在泳池别墅里,看着人们玩耍,我同时也在阅读实时新闻里报纸报道式的更新。这些更新一般都来自同事的相册——避暑别墅里或者帕洛奥图附近其他地方举行派对的照片。  实时新闻的基本理念很简单:它的算法依据你在网站上的活动(你都浏览了什么),将算法认为你感兴趣的内容显示出来。不过像所有技术一样,虽然电脑努力复制现实,但电脑所总结出来的社交新闻还是缺少现实生活中绯闻散播渠道所呈现的微妙之处。本应通过人们的接触和谈话得到的信息,现在毫无个人感情地出现在你的电脑屏幕上,就像你在阅读《纽约时报》(更恰当地说,应该是《人物》)。  2006年8月实时新闻功能的测试接近尾声时,有一次我在工程师楼层一处阳光明媚的隔间里办公,坐在灰色的现代派沙发上,依旧在测试这一功能。这时,负责实时新闻的产品经理,也是公司唯一一位有工程背景的女员工帕莎,请我检查一些实时新闻的措辞。“我不擅长这个,”她说,“你擅长。帮帮我。”我猜她找我帮忙的原因是,在Facebook工作了这么久,鉴于我的状态更新经常包括有关音乐和文学的内容,而且我说话一般不喜欢仅停留在字面含义,我已经建立了文艺青年的名声。  帕莎递给我一份她的团队事先准备的实时新闻样本。严格来说,这些消息第一眼看起来很规整:把故事主角的头像和他们的更新拉到一起,用算法创作出来一个故事。但是,通读一遍这些故事,我感觉有点儿不舒服——这些消息不是在讲述一个有意义的故事,而是以最实际、最迅速的方式传播新闻。“谁和谁已分手。”故事中讲道,旁边用一颗破碎的心作说明。这标志和老旧的苹果麦金塔电脑上象征系统崩溃的硬盘坏死标志没什么不同。我发现,建立算法是一回事,而像真人那样讲述故事则是另一回事。我试图通过直觉体会这些故事里所表达出的社交世界模式,并思考这一模式是否现实。一些故事我在现实生活中不会马上就得知:例如,一些相识开了一个派对,而他们没有邀请我,或者一个久远的前男友现在有了新女友。虽然在现实生活当中,我有可能后来会知道这些事情,但我不需要,也不想马上就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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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克伯格从哈佛辍学,19岁创业,年纪轻轻成为亿万富翁,是继比尔·盖茨、史蒂夫·乔布斯之后影响力最大的IT界巨人。他和Facebook的故事,是人们了解其创业历程的窗户,相信对众多学生和创业者也能起到激励作用。  ·《孩子王:我眼里的马克·扎克伯格及其Facebook王国》作者凯特是Facebook第51名员工,对公司的起步和发展有近距离的了解和观察,文笔细腻生动,很多故事或资料是首次披露。  ·且作者虽为内部人,但是采用旁观者冷静和客观的描述,既记录了公司初创期全体员工无拘无束、创意无限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同时也对这种在无形中改变我们的生活和社会的网络技术表达了自己的理解和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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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买错了,想买的是另一本《孩子王》,不过,这本就当作消遣来看吧!
  •   女性视角,挺不错的,马扎就是一个高傲的国王
  •   还没看。不满意中信出版社弄成精装本,又贵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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