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权益十万个怎么办

出版时间:2008-8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页数:240  

内容概要

生活中难免和他人发生争议或纠纷,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发现自己的权利或利益受到损害该怎么办?在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您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应对无门?想通过法律途径讨说法、打官司的时候,您又是否会觉得法律晦涩难懂,无从下手?“百姓权益十万个怎么办”丛书的目的即是帮助遇事犯难的您最快速、最经济、最便捷地找到办法解决法律难题。 “百姓权益十万个怎么办”丛书内容与民生息息相关,首批推出20本。《土地房产争议》为该丛书中的一本,本书的宗旨在于让您在处理土地房产争议时省时、省钱、省力。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法律问题专家解答 建设用地使用权   怎样理解建设用地使用权?   可否分别在地表、地上、地下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通过哪些方式可以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何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何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登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有效?   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大学实验楼作抵押物,学校能做主吗?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如何处理?   地役权怎样设立、行使与消灭?   地役权未经登记,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 宅基地使用权   怎样理解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居民如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一户可以拥有几处宅基地?   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而实际使用的人是否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过程中哪些问题值得注意?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转卖宅基地从中谋利合法吗?   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村民死亡,继承人为城镇居民,村委会可否强行收回宅基地?   转让、购买、继承房屋所取得的宅基地能否确定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出租?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消灭?   实现抵押权的土地,其所有权性质及用途能否改变?   因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了争议可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宅基地问题申请复议应向在什么时间内向哪一机关申请复议? 土地承包  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承包吗?  “四荒地”是否可以承包,应当通过什么方式才能承包?  …… 征地与补偿 房屋权益 物业第二部分  实用常识附录:  一、常用法律法规  二、实用法律图表流程

章节摘录

  第一部分 法律问题专家解答  建设用地使用权  001 怎样理解建设用地使用权  甲通过转让的方式从他人手中获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因资金紧张无力按原计划建造房屋,乙见甲的土地长期闲置,在未经甲同意的情况下,在甲的土地一角建一平房,从事商品零售,甲多次要求乙拆掉其房屋,但均遭乙拒绝,故甲诉诸人民法院。  专家解答  本案涉及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理解问题。  所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以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为目的,而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含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首先,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权利,其标的仅以土地为限。由于我国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因此物权法直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定限制于国有土地之上。其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为目的的权利。所谓建筑物是指在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其他附着物是土地之上除建筑物之外的一切设施,如桥梁、沟渠、池塘、堤坊、地窑、隧道、纪念碑等。第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享有人是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秘有人或经营人。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为目的而设定的,因此只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人或经营人才享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

编辑推荐

  维权之路,谁人指点,对号入座,轻松解难。  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登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有效?  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而实际使用的人是否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可否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哪些?  管理入擅自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擅自出售单位公房的,其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装修公司将施工“转委托”给他人后,是否应当继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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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内容可以,但纸张质量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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