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注解与配套

出版时间:2008-9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页数:132  字数:9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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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目前,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法律渗透到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准确、适当地运用法律法规,对于公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维护自身权益,维护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如何面对汗牛充栋的法律、法规文件,如何把分散各处的相关配套规定集中起来,如何理解与适用法律、法规中的重点、难点,始终是困扰有关当事人和当局者的一大问题。    中国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适合大众需求的实用法律图书,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中的法律、法规应用问题,先后推出了配套规定系列、实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适合大众学习、应用的法律图书,颇受读者好评。在总结这些法律图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约请了相关立法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精心选择法律文本,针对法律理解和适用中的重点、难点,编辑出版了“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本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由相关领域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学术素养的法律专业人士撰写适用导引,对相关法律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2.对于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由相关专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   4.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应用。    此外,为了凸显丛书简约、实用的特色,分册根据需要附上实用图表、办事流程等,方便读者查阅使用。

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第三条 城乡建设活动与制定城乡规划关系   第四条 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原则   第五条 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   第六条 城乡规划经费保障   第七条 城乡规划修改   第八条 城乡规划公开公布   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   第十条 采用先进科学技术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二条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制定   第十三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制定   第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   第十五条 镇总体规划编制   第十六条 各级人大常委会参与规划制定   第十七条 城市、镇总体规划内容和期限   第十八条 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内容   第十九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条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一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 乡、村庄规划编制   第二十三条 首都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第二十五条 城乡规划基础资料   第二十六条 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编制   第二十七条 专家和有关部门参与城镇规划审批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政府实施城乡规划   第二十九条 城市、镇和乡、村庄建设和发展实施城乡规划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建设实施城乡规划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改造实施城乡规划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实施城乡规划   第三十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遵循的原则   第三十四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第三十五条 禁止擅自改变城乡规划确定的重要用地用途   第三十六条 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 划拨建设用地程序   第三十八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三十九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和退回占用土地  ……配套法规

章节摘录

  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  功能区规划的意见  (2007年7月26日国发[2007]21号)  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区域政策的任务,按照200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分层次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要求,现就做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意义  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坚持以人为本,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的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有利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有利于打破行政区划,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和改善区域调控。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人口规划、区域规划、城币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粮食生产规划、交通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等在空间开发和布局的基本依据。同时,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以上述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为支撑,并在政策、法规和实施管理等方面做好衔接工作。  二、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基础上,前瞻性、全局性地谋划好未来全国人口和经济的基本格局,引导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二)主要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引导人口与经济在国土空间合理、均衡分布,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和城乡人民都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坚持集约开发,引导产业相对集聚发展,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其他城镇点状分布的城镇化格局,提高土地、水、气候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尊重自然,开发必须以保护好自然生态为前提,发展必须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确保生态安全,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城乡统筹,防止城镇化地区对农村地区的过度侵蚀,同时,也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提供必要的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海洋意识,充分考虑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做到陆地开发与海洋开发相协调。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妥善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处理好开发与发展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有序适度开发的基础上。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编制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要在大规模开发过程中,既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区域,又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划定限制、禁止开发区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政府对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设计和总体布局,体现了国家战略意图,政府应当根据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法律法规和区域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符合主体功能区的定位。  三是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从全局利益出发,谋求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最大化,要做到局部服从全局,全局兼顾局部。  四是处理好主体功能与其他功能的关系。主体功能区要突出主要功能和主导作用,同时不排斥其他辅助或附属功能。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是集聚经济和人口,但其中也要有生态区、农业区、旅游休闲区等;限制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是保护生态环境,但在生态和资源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也可以发展特色产业,适度开发矿产资源。  五是处理好行政区与主体功能区的关系。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需要打破行政区界限,改变完全按行政区制定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的方法,同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也需要依托一定层级的行政区。  六是处理好各类主体功能区之间的关系。各类主体功能区之间要分工协作,相互促进。优化开发区域要通过向重点开发区域转移产业,减轻人口、资源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和生态环境的压力;重点开发区域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增强承接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超载人口的能力;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要通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逐步成为全国或区域性的生态屏障和自然文化保护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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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让我对该法有了更深入全面的认识,真的很好用!谢谢
  •   书不厚,便于记忆和阅读。偶尔有个别错字……总体还不错只是,送贷的速度有待提高……
  •   这种书 买来就是为了参考依据
  •   好薄的一本小册子呀,纸张印刷的也不是很好,黄黄的,旧旧的,文字印的也不是十分清楚了,不是很满意呀~~准备重新买一本了,搞规划的没有一本《城乡规划法》是不行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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