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释义

出版时间:2008-11  出版社:中国法制  作者:董来超  页数:289  

内容概要

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交通立法是基础。我们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变化体会并感受到中国交通立法的进步。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并于199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也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依据。为了配合该办法的实施,公安部于1992年8月10日公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调解、损害赔偿、违法处罚、涉外事故处理及简易程序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在经济没现在这么发达,道路没有现在这么宽敞,交通没有现在这么拥堵,车祸没有现在这么频繁,甚至连交通警察也没现在这么众多的九十年代,这些法规、规章对交通秩序的维护和交通事故的处理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与依据】   第二条  【事故处理原则】   第三条  【处理交通事故资格】  第二章 管  辖 第四条  【管辖规定】 第五条  【管辖权争议处理】 第六条  【管辖权转移】 第七条  【军队、武警部队交通事故处理】第三章 报警和受理 第八条  【报警】 第九条  【组织疏散责任】 第十条  【报警记录】 第十一条  【出警、通知、报告义务】 第十二条  【事后报警处理】第四章 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  第十三条  【自行协商程序】  第十四条  【损害赔偿协议书】  第十五条  【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第十六条  【撤离现场规定】 第十七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 第十八条  【不适用调解情形】第五章 调查 第十九条 【事故调查规范】 第二十条  【证据收集原则】 第二十一条  【现场处置主要工作】 第二十二条  【死亡确认与尸体存放】 第二十三条  【现场调查主要工作】 第二十四条  【事故现场勘查】 第二十五条  【证据的固定、提取与保全】 第二十六条  【检查与传唤】 第二十七条  【清点现场、恢复交通、发还遗留物】 第二十八条  【扣留事故车、证】 第二十九条  【扣押物品规定】 第三十条  【调查结果处理】 第三十一条  【抢救费支付与垫付】 第三十二条  【肇事逃逸案件查缉】 第三十三条  【肇事逃逸案件协查】 第三十四条  【协查配合】 第三十五条  【协查通报撤销】 第三十六条  【肇事逃逸案件侦办情况告知】 第三十七条  【检验鉴定主体与时间】 第三十八条  【检验鉴定期限】   ……第六章 认定与复核第七章 处罚执行第八章 损害赔偿调解第九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十章 执法监督第十一章 附则附录

章节摘录

一、检验鉴定约定或规足期限本条所指的规定或约定期限是指依据本规定第38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检验、鉴定结论是对交通事故事实认定的一种辅助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了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能够做到准确、高效,有时在处理复杂案件的事实及责任认定时,需要依据这些结论来判断,因此为了保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效率,检验、鉴定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且延长期限时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

编辑推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释义》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释义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非常不错的哦!很喜欢,下次还来!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