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出版时间:2009-9  出版社:《法律法规案例注释版系列》编写组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9-09出版)  作者:《法律法规案例注释版系列》编写组  页数:150  

内容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案例注释版)》特点:权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案例注释版)》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权威的条文注释。示范性: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实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案例注释版)》设置了“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书籍目录

适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立法宗旨】案例1 根据立法目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关系受专门法律调整第二条 【适用范围】第三条 【基本原则】第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及实施】 第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辖】案例2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六条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第七条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发展要求】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第八条 【机动车登记制度】案例3 驾驶尚未登记的无号牌的机动车,应当承担责任第九条 【注册登记】案例4 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对损害赔偿应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 【机动车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机动车上道行驶手续和号牌悬挂】案例5 使用伪造的号牌,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 【变更登记】案例6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进行变更登记第十三条 【机动车安检】 案例7 没有依法进行年检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 【强制报废制度】 案例8 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五条 【特种车辆标志图案的喷涂和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使用】 第十六条 【禁止拼装、改变、伪造、变造等违法行为】 案例9 改变机动车发动机号、车架号,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十七条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案例10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八条 【非机动车的管理】 案例11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第十九条 【驾驶证】 案例12 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条 【驾驶培训】 第二十一条 【上路行驶前的安全检查】 案例13 驾驶人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安全驾驶】 案例14 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定期审验】 第二十四条 【累积记分制度】案例16 经依法撤销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消除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五条 【道路交通信号和分类】 案例17 违反交通禁行标志,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分类和示义】 案例18 违反红灯禁行交通信号,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七条 【铁路道口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道路交通信号的保护】 案例19 隔离带种植物过高影响通行,发生交通事故,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九条 【公共交通的规划、设计、建设和对交通安全隐患的防范】 第三十条 【道路或交通信号毁损的处置措施】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不得占道从事非交通活动】 案例20 违法占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二条 【占用道路施工的处置措施】 案例21 占用道路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三条 【停车场、停车泊位的设置】 案例22 在没有施划停车位的道路上停车,应受行政处罚第三十四条 【行人过街设施、盲道的设置】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五条 【右侧通行】 案例23 驾驶人违反右侧通行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六条 【车道划分和通行规则】 案例24 机动车在人行道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七条 【专用车道只准许规定车辆通行】 案例25 违反规定驶入专用车道,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八条 【遵守交通信号】 案例26 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行使,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九条 【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情况采取管理措施并提前公告】 案例27 违反道路禁行标志,应受相应的行政处罚第四十条 【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条 【授权国务院规定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行驶速度】 案例28 夜间行驶没有保持安全速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四十三条 【不得超车的情形】 案例29 违规超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四十四条 【交叉路口通行规则】 案例30 在环形路口没有减速慢行,让右方来车先行,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四十五条 【交通不畅条件下的行驶】 第四十六条 【铁路道口通行规则】 第四十七条 【避让行人】 案例31 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没有避让,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 案例32 机动车超载,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 案例33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的人数,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五十条 【货运车运营规则】 案例34 货运机动车驾驶人违规载客,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五十一条 【安全带及安全头盔的使用】 案例35 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应受相应的行政处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故障处置】 案例36 因故障停车时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五十三条 【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 案例37 特殊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仍应当确保安全第五十四条 【养护、工程作业等车辆的作业通行权】 第五十五条 【拖拉机的通行和营运】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的停泊】 案例38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的通行,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五十七条 【非机动车通行规则】 案例39 驾驶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五十八条 【非机动车行驶速度限制】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的停放】 第六十条 【畜力车使用规则】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六十一条 【行人通行规则】 案例40 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按规定靠路边行走第六十二条 【行人横过道路规则】 案例41 行人横过马路没有确认安全后通行,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六十三条 【行人禁止行为】 案例42 行人扒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六十四条 【特殊行人通行规则】 案例43 儿童在没有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在道路上通行,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六十五条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规则】 第六十六条 【乘车规则】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六十七条 【高速公路通行规则、时速限制】 案例44 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六十八条 【故障处理】 案例45 在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六十九条 【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车辆】 案例46 在高速公路上违法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六章 执法监督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则附录1附录2

章节摘录

插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第八条 【机动车登记制度】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案例3驾驶尚未登记的无号牌的机动车,应当承担责任(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三亚民-终字第4号)被告环卫车队是依法设立的事业法人单位,从事垃圾清运等工作。李某某、赵某某系被告环卫车队职工。李某某是驾驶员,赵某某随车搬运垃圾桶。2005年8月4日,李某某、赵菜某出车工作。晚上10时左右,李某某把车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赵某某驾驶,车为空载。此时,林某某驾驶金龙客车,原告乘车上。当两车会车时,赵某某驾车越过道路中间双实线行驶,致使环卫车左车头与金龙车左车头及左车身相撞,造成两车变形损坏,李某某、赵某某当场死亡,原告彭某身体多处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原告受伤后,用去医疗费1351元。误工3天,损失113.42元。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被告辩称,李某某与赵某某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环卫车队向原告彭某赔偿医疗费1351.01元、误工费113.4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5元,以上三项合计1539.42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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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案例注释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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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还不错了,很长知识,就是纸张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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