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公务员录用考试随身练系列

出版时间:2011-3  出版社:中国法制  作者:飞跃公考辅导中心  页数:407  

内容概要

  《2012公务员录用考试随身练系列:法律常识记忆通》融入了我社多年来编纂法律法规的优势和经验,分类精编宪法、行政法、民商经济法、刑事法等类的常考与重点法条,通过演绎、比较、表格量化等形式在脚注中精准分析重难考点与知识点;书中以图表形式将重点知识点提炼总结,置于法前,提纲挈领、一目了然;对法条中的关键词以标注,简化对复杂法条的繁琐记忆,清晰把握法规脉络;全面收录近年国家及各省市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常识判断题目,穿插于对应法条下,几个法条同时涉及一道题目时,仅在第一次出现的地方插入该真题,此后标注参见索引;每类常考与重点法条之后集中列出知识点的文字性总结,简洁明了、一点即通。

书籍目录

一、宪法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2004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节录)(2000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节录)(2001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节录)(2010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节录)(2010年10月28日)一点通二、行政法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节录)(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节录)(201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节录)(1989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节录)(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节录)(2005年4月27日)信访条例(节录)(2005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节录)(2007年4月5日)一点通三、民商经济法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节录)(1985年4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节录)(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录)(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节录)(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节录)(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节录)(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录)(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节录)(2010年8月28日)一点通四、刑事法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1996年3月17日)一点通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2)关于“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认定犯罪分子具有下列行为之一,使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1)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的;(2)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辨认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3)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4)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入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等等。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17.故意杀人罪与故意杀人行为的区别。故意杀人罪肯定有故意的杀人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故意杀人行为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绑架过程中故意杀害被害人的、抢劫过程中以故意杀人的方式排除妨害抢劫的,上述两种情况应分别认定为绑架罪和抢劫罪。18.区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是否有伤害的故意。19.对于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应当注意:行为对象是他人身体。伤害自己身体,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构成犯罪(战时自伤罪);基于他人承诺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是否成立故意伤害罪,不能一概而论。在被害人承诺的情况下,如果造成重伤的,应认定为本罪;造成轻伤的,不能认定为本罪。20.时间长短原则上不影响绑架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的拘禁行为,不能认定为本罪。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构成绑架罪。行为人用非法拘禁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因冻饿等原因而死亡、受伤的,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处理o21.绑架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主观方面是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并具有勒索财物或获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22.偷盗婴儿?的行为可以因主观目的的不同而构成三种不同的犯罪,即绑架罪、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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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很不错,便宜实惠,东西也好,下次还会来这买。
  •   内容很全,但是可惜不够精炼。要自己琢磨。
  •   这本书讲的很细,很好,适合政法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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