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关联规定

出版时间:2012-5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编  页数:206  字数:160000  

内容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关联规定(注释应用本)》特别针对法律法规条文理解与适用的需要,突出对于重点法律文件的注释解读与应用扩展。多元化的注释来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立法与司法部门对法律条文的权威解读以及对法律具体适用的司法解释与司法文件等,并且将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裁判要点融入条文应用中。为读者学习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最便捷的途径。

书籍目录

法律要点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章 刑事赔偿
第四章 赔偿方法和计算标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六章 附则
关联规定
实用附录

章节摘录

版权页: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依法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本条是关于国家赔偿归责原则及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是2010年修订的重点内容之一。 关于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在我国有一个不断深化认识的发展过程。1994年的国家赔偿法强调违法归责,不论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还是非刑事司法赔偿,都要先经确认程序确认致害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才能进入赔偿程序。2008年10月23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并没有修改第2条规定,仍然坚持违法归责原则。但不同的意见提出,除了违法行使职权对没有犯罪事实和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捕、错判的应当赔偿外,对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拘捕的人,事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应给予国家赔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赞成上述意见,并在国家赔偿法修正案革案二审稿中,将原《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修改为:“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入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违法”二字的去掉,实际上已将赔偿原则修改成多元的归责原则。 另外,本条第2款修订后还明确了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及时履行义务的问题。在国家赔偿法的修改讨论过程中,有意见提出,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得国家赔偿,促进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应当强化赔偿义务机关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的内容。所以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将本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的规定,受害人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侵权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侵权行为必须是在行使国家职权中发生的行为。 (3)必须有法定的损害事实发生。 (4)致害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或者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应予赔偿的情形。 (5)损害事实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的行为所造成的。

编辑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关联规定:注释应用本》精选了最核心的法律文件,一站式的法律信息检索,更多元丰富的注释解读,深度延展法律知识应用,让您更了解国家赔偿法的使用范围及应用价值。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关联规定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0条)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