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

出版时间:2011-3  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作者:约翰·洛克  页数: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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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政府论》试图以自然法学说阐明国家的起源和本质问题。他从自然状态出发,批判封建集权制度,主张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国家基于契约、立法权为最高权力、国家权力分立和人民有权反抗暴政等。洛克的《政府论》在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上曾产生很大的影响,也使他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

书籍目录

1OF GOVERNMENT BOOK I
1.1CHAP.I
1.2CHAP.II.Of Paternal and Regal
Power
1.3CHAP.III.Of Adam's Title to Sovereignty
by Creation
1.4CHAP.IV.Of Adam's Title to Sovereignty
by Donation, Gen.i.28
1.5CHAP.V.Of Adam's Title to Sovereignty by
the Subjection of Eve
1.6CHAP.VI.Of Adam's Title to Sovereignty
by Fatherhood
1.7CHAP.VII.Of Fatherhood and Property
considered together as Fountains of Sovereignty.
1.8CHAP.VIII.Of the Conveyance of Adam's
sovereign Monarchical Power
1.9CHAP.IX.Of Monarchy, by Inheritance from
Adam
1.10CHAP.X.Of the Heir to Adam's
Monarchical Power
1.11CHAP.XI.Who Heir?
2OF CIVIL-GOVERNMENT BOOK II
2.1CHAP.I
2.2CHAP.II.Of the State of Nature
2.3CHAP.III.Of the State of War
2.4CHAP.IV.Of SLAVERY
2.5CHAP.V.Of PROPERTY
2.6CHAP.VI.Of Paternal Power
2.7CHAP.VII.Of Political or Civil
Society
2.8CHAP.VIII.Of the Beginning of Political
Societies
2.9CHAP.IX.Of the Ends of Political Society
and Government
2.10CHAP.X.Of the Forms of a
Common-wealth
2.11CHAP.XI.Of the Extent of the
Legislative Power
2.12CHAP.XII.Of the Legislative, Executive,
and Federative Power of the Common-wealth
2.13CHAP.XIII.Of the Subordination of the
Powers of the Commonwealth
2.14CHAP.XIV.Of PREROGATIVE
2.15CHAP.XV.Of Paternal, Political, and
Despotical Power, considered together
2.16CHAP.XVI.Of CONQUEST
2.17CHAP.XVII.Of USURPATION
2.18CHAP.XVIII.Of TYRANNY
2.19CHAP.XIX.Of the Dissolution of
Government

章节摘录

  For either this right in nature, of Adam's heir, to be king over all the race of men, (for all together they make one multitude) is a right not necessary to the making of a lawful king, and so there may be lawful kings without it, and then kings titles and power depend not on it; or else all the kings in the world but one are not lawful kings, and so have no right to obedience: either this title of heir to Adam is that whereby kings hold their crowns, and have a right to subjection from their subjects, and then one only can have it, and the rest being subjects can require no obedience from other men, who are but the irfellow subjects; or else it is not the title whereby kings rule, and have a right to obedience from their subjects, and then kings are kings without it, and this dream of the natural sovereignty of Adam's heir is of no use to obedience and government: for if kings have a right to dominion, and the obedience of the irsubjects, who are not, nor can possibly be, heirs to Adam, what use is there of such a title, when we are obliged to obey without it? If kings, who are not heirs to Adam, have no right to sovereignty, we are all free, till our author, or anybody for him, will shew us Adam's right heir. If there be but one heir of Adam,there can be but one lawful king in the world, and no body in conscience can be obliged to obedience till it be resolved who that is; for it may be any one,who is not known to be of a younger house, and all others have equal titles.If there be more than one heir of Adam, every one is his heir, and so everyone has regal power: for if two sons can be heirs together, then all the sons are equally heirs, and so all are heirs, being all sons, or sons sons of Adam. Betwixt these two the right of heir cannot stand; for by it either but one only man, orall men are kings. Take which you please, it dissolves the bonds of government and obedience; since, if all men are heirs, they can owe obedience to no body;if only one, no body can be obliged to pay obedience to him, till he be known,and his title made out.  ......

媒体关注与评论

  倘若我们的学术界始终主要依靠中译本去了解和研究西学,我们的西学水平就永远不能摆脱可怜的境况。本丛书选择西方哲学、人文学科、社会科学领域的最基本的英文经典原著,分批陆续出版,我赞赏这样的善举,并且相信,这也是为学术做的一件益事。  ——周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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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4条)

 
 

  •   自由主义的代表作。英文版更能理解作者愿意。
  •   没想到是全英文的,看来需要花大力气了
  •   封面是中文,内容却是全英文的。。。
  •   英文原著,相当不错,还能锻炼外语。
  •   中文版枯燥,英文版看得累,但是还是要坚持,这种书活一辈子,总要看一遍
  •   算是经典著作阅读了。 可是我感觉好像是小学生一样来阅读这样的作品。
  •   这个商品还行。我用后很喜欢,可以增强英语。。。。。
  •   很不错的一本公共管理学书籍 值得仔细品读
  •   英文版的,还没校对,不过总体感觉印刷不错。
  •   很好的书,当当网最好的选择
  •   这本书确实不错!内容言简意赅!
  •   书非常精美,内容也不错。
  •   读原版书更能激发读者的主动去理解,而不会囿于译者的翻译,希望大家多读原版书
  •   精装版本,用来扩展知识面
  •   还没看,本来打算买下,来提升自己的英语写作水平的!
  •   尚未读完,等忙过这段细细品读,时间有余的可以买来看一下哦!!!
  •   非常喜欢这样的一本书,自己翻译理解掌握,并通过别人转述,要好的多
  •   包装好 印刷也不错 物美价廉
  •   没想到200多页就这么薄,但是整体还不错啦

    洛克是个big man!
  •   同学很喜欢,已经在读了。。。
  •   我后悔了,没看清是英文版,看着费劲,不过英语一般,还能看懂点。讲的还不错
  •   这一系列的书纸张似乎不是太让人满意。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那本又稍贵了一些。
  •   文字本身并不难懂,但是道理却很深。。是为了GRE而买的~作文和阅读题材的不二之选啊~
  •   送货太慢了,买的时候显示23号到货25才收到货
  •   没注意到是全英文版的,不过还算可以。不过32开的也太小了、太薄了吧。
  •   我完全看不懂
  •   包装还行,内容少了点。
  •   这叫包装过度吧,我觉得除非比较厚的书,一般比较薄的书用硬壳纸做封皮并不好,要是用软精的包装反而会更好。
  •   没看清,居然是英文原本,得隔着了
  •   书好,印刷的也好,但书店保管不善:压皱,个别几页还破了,装订衔接处破坏严重,虽不大影响读者阅读,但大大降低了卖家的形象
  •   名著典藏:ZF论
  •   约翰·洛克最具影响的著作
  •   性价比是王道
  •   洛克的名著
  •   便宜的英文版书
  •   影响美国建国理念的一本书
  •     政府的定义是什么?政府和国家的关系是什么?这两个问题似乎洛克都没有明确的答案。
      第八章,"95.当t某些人这样地同意建立一个共同体或政府时,他们因此就立即结合起来并组成一个国家...“
      在此处洛克认为政府是先于国家产生的?
  •     一、作者生平及写作背景
       约翰•洛克(John Locke)的一生经历整个革命时期,从内战、弑君、共和、独裁、复辟到“光荣革命”,社会环境的变迁和处于不断上升的清教徒家庭背景使他的政治思想始终为资产阶级国家辩护。政治上,他积极参与革命后期的政治生活,数次出任政府官员,担当议会里主张限制君权的辉格党的精神教父; 在哲学思想方面,他是近代经验主义创始人,自由主义思想的始祖。英国功利主哲学家边沁说:“没有洛克,我将毫无所知。”自18世纪起,洛克即被公认为17世纪与牛顿齐名的英国两个伟大的思想巨匠之一。作为早期启蒙思想家,他的观点对资产阶级革命及当代政治制度的构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政府论》梗概
       《政府论两篇》是洛克的主要政治思想著作。上篇批判拥护封建王权的菲尔麦的君权神授说,下篇则从正面论证了资产阶级议会制。人们公认《政府论》是英国革命最系统、最深刻的理论表述,它的发表为“光荣革命”以后英国政治价值选择及政治转型提供了主流的理论依据。 此书阐述了天赋财产权利、社会契约论和同意论、统治权力分立的政治分权学说,把“人权”、“自由”、“主权在民”等政治理念传递。
       在《政府论上篇》中,洛克摧毁了菲尔麦提出的“君权神授”“王位世袭”理论。尽管完成了“光荣革命”,但当时的封建势力和保皇派势力依旧强大,工商业资产阶级并不拥有能够压倒拥护君主的力量,作为保皇派的中心人物菲尔麦,成为洛克摧毁“君权神授”理论的打击对象。他通过论证扫除残余的保皇派理论,为下篇宣扬资产阶级议会制打下基础。
       《政府论下篇》的核心是洛克的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主权理论,可归结为两条:第一,政府的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第二,最好的政府形式是议会具有最高主权的制度。 有关洛克的财产权学说将在下文进行详细分析。关于政府形式,洛克推崇由民选的议会掌握最高权力的政府。他坚决反对君主专制,在君主立宪制中,他倡导分权,即分散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给不同的机关。与此同时,洛克也提倡民选,但他的民选范围仅局限于中上层资产阶级和地主,这也是洛克主权理论的局限性。总之,洛克的理论在当时都是打击封建制度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和文化发展的。
      
      三、《政府论》一书的影响
       《政府论》第一次系统地完成了“人人平等享有自然权利”为内容的自由主义政治学说,建立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奠定了现代政治理论的基本精神,为后来的理性主义、自由主义、法治主义和怀疑主义的确立打下基础。 此书不仅深刻影响和知道了英国革命,更为美国独立和法国大革命提供理论基础。美国的《独立宣言》中的思想皆来自洛克,他的自然权利学说和权力分立观念使他成为美国宪政之父。《政府论》也深刻影响着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和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也借鉴了许多洛克的理论。此外,《政府论》中的“人人生而平等自由”理论也影响了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其中的“劳动价值论”学说也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开创了先河。
      
      四、《政府论》中关于财产权的阐述
       在阐述人民的财产权这一话题时,洛克首先假设了在自然状态下私人财产的来源;然后提出只要对一物体实施劳动,就可以把之变为私人财产这一观点;最后,应该建立政府来保护私有财产。
      (一) 自然状态与自然状态下的私人财产
       洛克假设人们在进入社会状态之前,曾经存在一个自然状态时期——一个完全自由平等的世界。“一切权利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利。”尽管每个人都处于自由之中,但这种自由并不是无序的。自然状态有一种被所有人都应遵守的自然法即理性对他起着支配作用。 正是在这样的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平等地拥有生命、自由、财产等权利,即所谓的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这样的自由是以理性为基础的,自由并不是无视法律,相反,理性是人类行为的尺度。洛克认为:“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是指导一个自由而智慧的人去追求他的正当利益。”尽管这理想的自然状态是假设的,但它为支撑洛克的观点起了重要的作用。洛克描绘中完全平等、自由的自然状态,正反映了资产阶级渴望一个有利于工商业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和平稳定的环境,并从反面批判了封建制度。
       既然在自然状态中人类一出生就享有生存权利,因此也就获得了为了维持生存而必须的其他物品,如食物、土地、房屋——即私有财产。“上帝既将世界给予人类共有,亦给予他们理性,让他们为了生活和便利的最大好处而加以利用。”洛克认为,既然财产是为了人的生存而存在的,为了生存人可以自由支配财产,这样就将财产权、生命权和自由权联系在了一起。财产权作为人生存的基本权利,是不可侵犯、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也是自然权利的核心。在洛克那里,财产权是个人自由的延伸,是人们自由的前提。 私有财产使个人具有条件和能力避免依附他人,获得了自由发展的机会、与人平等相处的空间,获得相互尊重和权利的承认,并由此带来社会的安定与繁荣。
      (二)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权
       洛克认为,凡是加入自己劳动的东西,“能用多少就用多少”,这是人的财产权利,也就是说,人是通过劳动获得财产权的。在劳动之前,自然资源是共有的,不属于任何一个人,不是私人财产,而劳动则是个人所有的,当施加劳动于自然物,就把无个人特征的自然变成个人性的存在,这是财产权的合法程序。劳动使某些自然共有物变为私人财产,使他们脱离了原来所处的自然状态,确定了我们对它的财产权。
      这是洛克所提出的劳动价值论,他认为,劳动所产生的财产权不仅不会减少人类的总财富,反而会增加人类的总财富量。“一个人基于他的劳动把土地划归私用,并不减少而是增加了人类的共同积累。因为一英亩被圈用和耕种的土地所产生的供应人类生活的产品,比一英亩同样肥沃而共有人任其荒芜不治的土地要多收获十倍。”劳动财产权利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私有财产为人类提供了创造更多财富的刺激,货币的发现使财富的无限制积累成为现实的可能。这充分表明,随着财富的增长,整个社会的生活水平得以大幅度提高和改善,财产权成为现代社会的基础。
      (三)组建政府保护私人财产权利
       在自然状态中,缺少一种固定的、众所周知的法律来评判人们纠纷的尺度,缺少一位绝对公正的执法者,也缺少一种权利来支持公正的判决。因此,这往往导致了在产生纠纷时无法公正的处理,或者解决的结果并不能被所有人所接受,这就需要一个公正、且拥有一定权利的组织来解决纠纷,进而保护每个人的正当利益。于是,人们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交于政府,由政府来管理。
      人们在组成政府前已拥有多种权利,财产权先于政府的存在,并且是完全独立的,洛克认为,政府的组建正是为了保护个人的正当利益,政府的目标是为了给人们的财产权利提供更好的保护。“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洛克强调,任何政治组织和政治社会都必须为财产权这一天赋的权利提供保护,这是政府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政府论》中提到,政府未经全体人民或人民的代表即议会同意,就不能征税,这是在为资产阶级刚刚取得的经济上的保障进行辩护。洛克作为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提出的整个有关财产权的学说,都是以维护资产阶级利益为基础的。他假设中的自然状态和自然权利,是为维护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提出的;在劳动确立私人财产说中,洛克认为:“我的仆人所割的草皮,也是我的财产”,这就等于承认雇佣劳动的产品是雇主的财产,带有鲜明的资本主义性质;政府保护私人财产,更是资产阶级在革命刚刚完成后为了稳定经济而迫切需要的保障。
      同时他认为,受到明确保护的私人财产权利是人们实际上的自由边界,这个自由边界之内就是人们拥有完全主权的自由空间。 洛克点明财产权对于自由的重要性是对西方自由主义的特殊贡献。
      
      以上仅是对《政府论》这本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划时代著作的一点浅析,相信在经过更多的阅读后,会有更深的感触。
      
  •     2010年的时候我卷入了一场持久的争论,有一种观点始终令我感到非常奇怪,有些人似乎认为:人权是上天赋予的,是“生而具有”的和“不证自明”的。而我的理解可能接近常人的习惯:人权是社会演化和博弈的结果,是要靠每个人去争取的。在我眼里,相信“天赋人权”的人,就像那些相信爱情是命中注定的文艺青年一样,而我是个现实主义者,不相信一个人宅在家里做梦就能收获爱情。
        
      天赋人权的支持者说:上天赐予了你一双腿,就等于赋予了你行走的权利;上天给了你一张嘴,就等于给了你吃饭的权利。我想这种推理未免太经不起推敲了。休谟说过:“实然”和“应然”存在一道无法跨越的沟渠,“是什么”无法直接推理出“应该是什么”,你”有腿”推不出来你“应该自由行走”。天赋人权的支持者会反驳说,腿明显就是为了走路用的,这不是不证自明的么?可问题是,动物也有腿(而且有些还有四条腿),如果按照“有腿就应该赋予行走权”的标准,那么同样可以推出“天赋动物权”,人类不应该圈养奴役动物,可这种看法却遭到这些人的普遍反对。最终我不仅没能说服对方,还遭到了对方的鄙视,说你应该少胡说多读书,读一读洛克的《政府论》,他在这本书里面已经解释的非常清楚了。既然如此,我就索性来读一读好了。
        
      一读才发现,这本号称启蒙运动旗手之名著的经典,最大特点居然平均每五句话就要用到基督教的教义。上册主要内容涉及17世纪的一场论战,论战的一方是保皇党人菲尔麦的君权神授说,而洛克则针锋相对的以天赋人权说展开反驳。菲尔麦大量引用《圣经》,强调了上帝赐予亚当统治权的段落,想以此证明亚当的部分后代拥有统治其他人类的权利,来证明“君权神授”。而作者洛克也同样大量引用圣经,试图说明菲尔麦的理解是对原意的歪曲,证明上帝其实是把统治权平等赐予全体人类,即“天赋人权”。两个人的共同点是拼命的扒圣经,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段落,咬文嚼字攻击对手曲解原意。纯粹从论证角度来看,他们都在通过“上帝的旨意”来批评对方,所以我很难看出洛克比对手要高明多少。
        
      读完上卷基本上就能明白了“天赋人权”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概念其实无法离开基督教的世界观,可以说它本身就是宗教思维的产物。根据基督教的思维,上帝是拟人化的,他做一切事情都是有目的的。你能活着降临人间,这说明上帝给予了你生存的权利;你有一双眼睛,这说明上帝赐予了你看东西的权利;你有一张嘴,这说明上帝赐予你吃饭和说话的权利……基督教认为上帝给予一切都是有特意安排因此设计出来的,而不是用来当摆设的。这种类似思维方式被成为“目的论”。
        
      按照“目的论”的思维方式,猫被设计出来就是为了吃老鼠的,动物被创造出来是为了给人类吃的(圣经说上帝赐予人类对万物的统治权,以此否决了动物权利)……所以只要你理解了“目的论”,就不难理解洛克的“天赋人权”:上帝给你创造一双腿,就是为了让你行走的;上帝给你一张嘴,就是用来吃饭的;上帝给人类整个大自然,就是为了让人类生活的……
        
      但不巧的是“目的论”在之后的19世纪便遭到达尔文演化论的迎头痛批。在今天,凡是受过现代科学训练的人会知道:万物的演化靠是撞大运式的自然选择和基因突变(当然这些可能不完善,还有自组织),并不是某个拟人化的智能生命(上帝,外星人)根据某个“目的”设计出来的。“目的论”这种思维方式是非常幼稚的。而“天赋人权说”实际上正是宗教目的论思维产生的结果,它的核心是一个拟人化的上帝,所以它跟演化论的思想必然格格不入。
        
      约翰·洛克是一个生活在17世纪的人,面临着他所处时代的局限性,虔诚的基督徒洛克认为人类的权利乃上帝赋予,这还是可以谅解的。但一个21世纪的无神论者还在以这套17世纪的宗教神学理论作为思想基础,那未免有些可笑。
        
      总之,“天赋人权”和“演化论”当中,你只能选一个。
  •       洛克的《政府论两篇》(Two Treatises Of Civil Government)于1689年和1690年相继完成出版,着力于为英国1688年的“光荣革命”提供理论辩护。上篇主要批判保皇派菲尔麦爵士(Sir. Robert Filmer)的理论。一般认为下篇的理论价值更大,因而上篇很少作为研究重点。一方面,菲尔麦并非是一个高明的对手,其理论逻辑并不缜密,也没有太多理论价值,对这类理论的批判也体现不出足够的价值;另一方面,洛克的思想仅散见于文中,比例不大,且大多在下篇中有系统论述。
        洛克的批判对象——菲尔麦的君权神授和王位继承理论——是由洛克自己总结的。尽管可以认为,由洛克提炼出的菲尔麦理论的重点,构成了后者思想主体,如果以辩论的视角来看,洛克的有些重点选择是在绕路而行。而且一些看似并非菲尔麦本意的东西也被断章取义的提取出来做出推断,并加以批判。由此可见,上篇并非单纯的意在驳斥菲尔麦的理论。在商务馆《政府论(下篇)》的序言中,也提到了这个问题,那就是洛克批判对象为何选为笨拙的菲尔麦,而不是更高明的霍布斯。那么,我们的阅读重点就应该侧重于洛克提出的新理论,而不是他的批判方法,以及与菲尔麦纠缠的笔墨。而散见于上篇中涉及洛克思想的只言碎语,就应该是下篇中洛克最想说明的问题。
      
      内容提要
      
        菲尔麦的理论内容可以概括为:人类并非生而自由的,君主只是唯一的政府形式。这是因为君主的权力来源于神权,是绝对的权力。这是由于天主将权利赋予亚当,基于父权亚当享有对其他一切人和物的统治权。“不光是亚当,连以后的祖先们,基于父亲的省份的权力具有对他们子女的主权。这种儿女的服从是一切君权的渊源。(P42)”洛克认为,这一论点是君权神授这全部学说的基础(P43)。
        在第一章中,就人天生是奴隶的论调,洛克认为在《圣经》和理性中都找不到这样的说法。而在后面的部分,洛克的批判依据都是这两点——《圣经》和理性。洛克对菲尔麦的质疑集中体现在,第一,菲尔麦所选的论据断章取义,如十诫中,你应孝敬你的父亲和你的母亲(出谷记20:12)。菲尔麦为了说明“父亲的权威”无视原文中母亲的存在。第二,菲尔麦采用“屡屡重复”(P10)的方式进行灌输,不讲论据。第三,作为核心概念的“父权”,其内容自相矛盾,如父权作为绝对权力,不同的拥有者之间却存在权力作用对象的重叠。第四,即便父权合理,也无法证明当今君主就是合法的亚当权力的继承者。
      
      要文摘录
      
        P23:上帝给以亚当以“对一切在地上走动的生物的统治权,并不就是给他以对他自己的同族的君主权力”。  无论亚当由此取得了什么样的统治权,它都不是一种个人统治权,而是一种和其余的人类共有的统治权。  
        P33:这不过是给予人,即作为代表他的创造者的形象而成为地上主要居民的整个人类以对其他生物的统治权而已。  一切东西最初都是人类共有的,这从上帝赐予以及《圣经》的其他地方都可以看出来。【洛克对菲尔麦“亚当的权力”的理解,在这一章中,洛克反复强调“权力共有”】
        P34:一个人不能够基于对土地的所有权或财产权而取得对别人生命的正当权利,因而任何有财产的人如果不肯从他的丰富财物中给予他的兄弟以救济,任他饥饿而死,这将永远是一宗罪恶……【财产权与生命权的分离,以及基于基督教教义和道德的财富分配】
        P35:只要任何东西,能因满足别人保全其生命或保全他视为珍贵之物的需要而成为一个条件,使他不惜以其自由作为代价来进行交换着,便都可以成为主权和所有权的基础。【洛克对于主权存在基础的论述,在《政府论(下篇)》中契约形成,也是基于这一点。思考:与1577年的Bodin,1651年的Hobbes主权思想的差异】
        P48:理性把一个人提高到差不多与天使相等的地位,当一个人抛开了他的理性时,他的杂乱的心灵可以使他堕落到比野兽还要远为残暴。人类的思想比恒河的沙还多,比海洋还要宽阔,假使没有理性这个在航行中只是方向惟一的星辰和罗盘来引导,幻想和情感定会将他带入许许多多奇怪的路途。想象总是不停地活动者,产生出形形色色的思想来,当理性被抛到一边时,人的意志便随时可以做出种种无法无天的事情来。在这种情况下,最走极端的人就会被众人视为最适宜于领导的人,并且一定会得到最多的附随者。由愚昧或狡黠开始的事情一旦成了风尚,习惯就使它神圣化,违背或怀疑它,就要被人目为大胆或疯狂。一个以公平无私的态度来考察世事的人,将会看出世界上一些国家中有那么多值得宗教、政府和习俗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成立和继续下来的,因此他也就不会对于盛行在人世间的这些习俗予以重视,倒是有理由认为那些因顺从自然而生存得很好的非理性和没有教养的栖居者所在的山林,比起那些在他人的榜样影响之下俞越常轨而自称文明和有理性的人们所居住的都市和宫殿来,更适合于作为我们行为与生活的典范。【一段关于理性的精彩论述】
        P75:上帝扎根在人类心中和镂刻在他的天性上的最根本和最强烈的要求,就是保存自己的要求,这是每一个人具有支配万物以维持个人生存与供给个人使用的权利的基础。但是,除此以外,上帝有在人类心中扎下了繁殖自己种类和延续后代的强烈要求,这种要求就给予儿子们以分享父母的“财产权”和继承他的财产的权利。【关于财产私有以及财产继承权的合理性】
        P78:统治权却不一样,他是为了保障个人的权利和财产,以保护器不受他人的暴力或侵犯的方法而设,是以统治者的利益为目的;统治者的剑是为着要使“做恶事者恐怖”,借着这恐怖逼使人们来遵守社会的明文法律,这种法律是依照自然的法则而制定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也就是说,在公共法规所能提供的范围内为社会的各个特定的成员谋利益。这剑不是单位统治着自己的利益而给予他的。【统治权的目的是公共利益,法律依据自然法,是维系公共利益的手段】
        P90:从古至今,为患于人类,给人类带来城市破坏、国家人口灭绝以及世界和平被破坏等绝大部分在灾祸的最大问题,不在于世界上有没有权力存在,也不在于权力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而是谁应当具有权力的问题。……在我们看来,一个政治学的作家解决这个问题上应给以很大的主义,并且观点应该非常清楚……【洛克关于政治学基本问题的看法:谁拥有权力】
        P90:用极权主义所能带来的一切光辉和诱惑来装点权力而不说明谁应当拥有这种权利,结果只会更加刺激人们去发展其自然的也行,使人们更加热衷于争权夺势,从而为不断的斗争和扰乱埋下永久的祸根,使本属政府的任务和人类社会之目的的和平及安宁倒不可得到了。【有关极权主义的看法】
      
  •     john locke在英国国内的名声与受敬重程度据说和Sir.Newton是一个等级的,具体无可考证,但是他的代表作 政府论 说实话有的意义仅仅局限于那个时代。也许这就是人文科学进步中的里程碑和自然科学的里程碑留给后人意义不同的最好阐释。
      
      这本书是在两年前看的,刘晓根的译本。
      
      总体而言,其论述了一些现代政府的基本应备特征,但是于现在而言略显粗糙和单纯——事实上这本书的前大部分目的是和某位伯爵对于“君权神授”的激辩,后半部分才是解说政府,很多论据援引自圣经。
      
      在那个时代的反响是巨大的,但是于今可能我们并不能通过这些文字感受到这些,和当时民间涌动的变革。
      
  •     
      
      
      斗胆看了洛克的《政府论》,完全是抱着崇拜的心情看完了这本可以被称之为“圣经”的政治类书籍。
      人处在一个时代能够看清楚这个时代,看清自己的国家,甚至看清楚自己国家的前途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早在三百多年前的洛克做到了就做到了。他可以理智的驳斥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君权神授的理论和王位的世袭理论,并且看到英国资产主义革命的光辉的前途。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本身不是基督教徒,所以对他用《圣经》上的理论来驳斥“君主神授”的思想,其实是不屑一顾的。但现在想来,一个人对一件事件都有权发表自己的看法的,这没什么了不起,即使在惊世骇俗。但这个人如果能在这个看法的基础上形成一整套系统的理论,并且把以书的形式出版出来了,实在是应该让我们来尊敬的。所以洛克是著名的学者,我也就是一个庸俗的人而已。
      比较吸引我的是《政府论》的下篇,系统的阐述了公民政府的真正的起源,范围和目的,系统的阐述民主思想的第一个人,理论上完成了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辩护的任务。我认为一个真正有责任感的学者,应该是在批判旧的腐朽的制度,提出一个建立更加理想的可行性比较高的新制度。显然洛克就是我说认为的这种学者。洛克在《政府论》的上篇“破”,在下篇“立”,正因为如此《政府论》可以成为一本传世佳作。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最大的感触是第一次如此透彻的看清楚了政府的职能¬——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人民谋福利。祖祖辈辈的我们放弃了很多的权利,放弃了很多自由,放弃了我们最早的自然状态。本来的我们都是我们自己的上帝,我们可以把打猎打到的藏羚羊认为就是自己的而不用担心会不会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甚至可以把一片因为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海滩认为是自己的。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一切,而不会受制于任何人。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自己去惩处那些我们认为罪有应得的人。可人类毕竟是个群居动物,个人保护自己以及财产的力量太有限了,我们渐渐的发现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力量似乎更大些。我们联合成为国家,置身于政府之下,要求他保护我们的财产。正是这种情形,我们甘愿放弃各自独立的各种自由,比如惩罚权,交由我们中间被制定的人来专门行使。所以写到这里,很明显的可以看到,我们放弃了种种的权利交给政治社会,由立法机关按照政治社会的利益所要求的程度加以处理。这一切,都是出于各人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及自己的自由和财产的动机。所以任何一个理性的人,绝对不希望获得比现在差的生活状态。
      这让我让我想起了,中国古代的那些农民,那些不被压榨的吃不上饭了只得吃“观音土”,那些不被压榨的“卖儿卖女”是绝对不会像陈胜吴广那些人一样起义的农民们。我想如果那些农民能够比较清楚政府存在的职能,也许不会一直过着那么凄苦的日子。这似乎得感谢中国古代的封建统治者们,是他们的愚民工作做的“好”。从焚书坑儒到各种各样的文字狱愚,弄着广大的农民。再是从汉代开始的狡猾的“独尊儒术”也坚定的支持着父权,或者说皇权。无不在在可怜的知识贫乏的农民脑中形成了牢固的思想:作为普通农民的他们只能卑贱的活着,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把自己辛辛苦苦种的粮食的大部分交到中央。遇到了皇帝比较开心大赦天下的日子,少收点地租,还得五体投地的感谢一番。(如果按照洛克的理论“一个人只要通过自己的劳动使自然之物脱离自然状态,他就对这一自然之物享有排他的所有权”。那个时代的中国农民们如果有幸读到这部著作,一定会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可怜,人家抢了自己的土地,然后租给了你,还得感谢人家一番。)正如洛克描述的那样:
      这就是穷人的自由:
       人们殴打他——他请求
       用拳头殴打他——他哀求
       如果人家让他走开,倒是多少还有几颗牙齿得到保留。
      所以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十分形象的描绘出了中国古代农民的形象。虽说“怒其不争”,但能怪他们吗?他们只是世世代代都老老实实种地的农民,他们几千年的梦想也不过是“一亩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鲁迅先生是伟大的,他也是个相当有责任感的作家,但还是始终算不上是学者,可以像洛克一样“破”,但是他不能“立”。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虽然伟大,但是不能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吧。
      当然,不管怎么样,封建主义还是结束了,被束缚了千年的农民被解放了出来。不过虽然说土地税已经被取消了,但土地所有权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当然这是后话了。
      
      
      
      
      
  •   300年啊,300年前就有如此透彻的理论。而我们这个苦难深重的国家一次次的被政府强奸绑架,到现在都没有几个奴隶们明白道理,可悲可叹。3000多年来,我们的民族一直都被自己的政府剥削、欺诈,反过来那些骑在人民头上的官爷还要指责“人民不好管”。这他妈都是什么王八蛋逻辑。
  •   中国知识界应该没有多少不明白道理的
    问题是屁股坐在哪里
    别忘了 民族千年的奴性在我们每个国民的血液里流淌
    偶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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