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办案证据一书通

出版时间:2010-11  出版社: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手册》编委会、 白建国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10-11出版)  作者:白建国 著  页数:588  

内容概要

  《刑事办案证据一书通》立足司法实践,以刑事办案证据为主线,从体例化、系统化、实用性的角度出发,以分解集成的形式收录了与刑事办案证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委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并精选收录了若干关联案例,针对司法实务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时容易出现的问题及风险加以提示。同时,将刑法典、单行刑法、刑法修正案以及其他立法、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重新整合,勾勒出了一幅刑事证据办案图谱。

书籍目录

上编 程序规范证据收集·审查·判断·运用一、证据的种类与证明对象【刑事诉讼法典】【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1998年9月8日)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1995年3月6日)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2000年2月21日)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2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1999年9月10日)【部门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节录)(2007年10月25日修正)【其他规范性文件】1.电子数据是否应当作为刑事证据予以收集、保全?海关出具的《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海关核定证明书》如何作为证据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2002年7,月8日)2.毒品犯罪案件中特情提供的情况可否作为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节录)(2000年4月4日)【关联案例1】马某某交通肇事案——综合利用各种证据种类证明案件事实【关联案例2】王佳友贩卖毒品案——特情提供的情况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三、物征、书证的收集四、证人证言的收集五、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的收集六、勘验、检查笔录的收集七、鉴定结论的收集八、视听资料的收集九、证据的审查判断十、证据的运用十一、提供证据的义务十二、证据的移送下编实体规范立案·定罪·量刑·证据标准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第九章 渎职罪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三、抓住办案中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安全预案是否严谨,办案地点是否安全,侦查程序和方式是否合法,办案过程中押解、看管等措施是否跟上,案件突破后是否麻痹松懈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思想疏导等工作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各级办案人员要紧紧抓住这些易出问题的方面或环节,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办案开始时,案件主办人员应与警务部门负责人一道,精心制订安全防范工作预案,把可能出现的问题、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考虑全面,预案报经检察长或主管副检察长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仔细检查办案区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办案中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实行规范、文明办案。在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时,应当在讯问室进行,不得在讯问室以外的地点进行讯问,也不得把讯问室作为羁押室。异地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当地检察机关讯问室进行。办案过程中坚决禁止采取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违法取证,严禁以协助调查取证等名义变相限制和剥夺证人的人身自由。要严格遵守办案时限,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12小时,参与办案的司法警察应适时提醒办案人员遵守办案时限。在执行传唤、拘传、提押、看管等工作中,必须保持有两名以上司法警察,不得出现脱节、脱岗或由一人提押、看管等情形。讯问结束后,对符合法律规定并有必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应当依法立即办理;对于不需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通知其单位或家属领回,或派司法警察将其送回。办案后期或案件突破后,办案人员和司法警察要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做好后续安全防范和稳定犯罪嫌疑人情绪的工作,严防松懈造成责任事故。四、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加强对办案人员和司法警察的教育、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作为搞好安全防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采抓。当前,要结合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针对检察干警的职业特点,认真开展职业道德和安全保密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依法办案、安全防范的意识。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加强对办案干警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对违规办案或因责任心差。造成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逃跑以及枪械具丢失、损坏、违规使用等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对干警的业务培训,提高案件主办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司法警察的警务技能训练,按照一熟(熟悉法警职责)、两懂(懂检察业务、懂办案程序)、三会(会使用枪械具、会擒拿技术、会微机操作)的标准,抓好分级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警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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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办案证据一书通》是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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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这本书很多法律条文已经过时了,用处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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