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吕旭明 页数: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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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由中美的专业税务人士和律师,以案例的形式汇集解答华人移居和投资美国最常见的税务问题。每一个问题的体例结构为:案例、专家解析、结语。本书将需要填报的各种表格作为本书的附录,并将这些英文表格的重要内容翻译成中文,还就如何填报进行了详细说明,非常实用。以期帮助华人了解繁杂的美国税法,妥善规划个人资产,避免被美国国税局夺走大部分财产还外加刑责追诉。
作者简介
吕旭明,中国注册会计师,曾经在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工作15年之久,并创办自己的会计师事务所。常年奔走在中美之间,为移民和投资美国的华人服务,经常为他们解答税务方面的疑问,积累了很多这方面的案例,是这方面的专家。
林清吉,美国注册会计师、财税专家,目前在加州洛杉矶执业。
张天骏,美国律师,目前在美国加州执业,时常穿梭于中美,提供企业及个人相关法律服务。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美国绿卡与财税规划
第二章 美国税务居民之报税
第三章 美国税务居民与财产披露申报
第四章 放弃美国绿卡或公民之相关课税
附录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一、社会安全给付 弃籍并不影响领取社会安全给付的资格,但弃籍后不具有美国公民身份且不符合美国社会安全部门(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例外规定者,离开美国居住境外达6个月以上将被停止给付,必须在返回美国居住达1个月以上才会重新开始给付;若在美国社会安全系统(Social Security System)取得40个以上的点数(Credits,一年最多只能取得4个点数),就不用受离开美国6个月以上停止给付之限制。符合申请社会安全给付资格者可选择用支票或电汇方式领取给付,除非所居住的国家受到美国政府贸易或金融往来上的限制,如古巴、朝鲜或伊朗等。另外,居住美国境外者领取社会安全给付金额的85%必须负担30%的扣缴税率,假设所属国家与美国有优惠租税协定(Tax Treaty)则可能可以适用较低税率甚至免税。 二、符合员工退休收入安全法令的员工退休计划 例如,401K计划或利润分享计划(Profit-Sharing Plan)等大部分的州或联邦退休金计划,就领取退休金者身份之不同在规定上有所差异,符合“适用弃籍”身份者,领取应税退休金时须课以30%的扣 缴税款,而且并不适用优惠租税协定,若属不符合“适用弃籍”身份则可适用优惠租税协定之优惠税率,其须填写W-8BEN表并交付扣缴义务单位以适用优惠税率来进行扣缴。 三、个人退休金账户 符合“适用弃籍”身份者,弃籍时必须提前终止其持有之IRA账户,并且就账户中尚未课过税的部分申报并缴纳税款,但不受未满59岁半提前领取退休金加征附加税(Additional Tax)规定的影响。不符合“适用弃籍”身份者则无须提前终止IRA账户,但领取退休金时仍需支付30%的扣缴税款,且可适用优惠租税协定之优惠税率,亦须填写W-8BEN表格并交付扣缴义务单位以适用优惠税率来进行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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