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发行从业人员“六五”普法读本

出版时间:2012-3  出版社:本书编写组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12-03出版)  作者:本书编写组  页数:293  

内容概要

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精神;提高出版发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本书辑录了与出版发行领域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和规章,分为行业政策、从业修养、著作权管理、出版发行管理、职工权益保护、企业法人治理六大篇章。查阅方便、实用性强,是出版发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出版活动和出版管理的参考用书。

书籍目录

编者的话
行业政策篇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节选)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从业修养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
 中国共产党章程(节选)
 中国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著作权管理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选)
出版发行管理篇
 出版管理条例
 印刷业管理条例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
职工权益保护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企业法人治理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章节摘录

  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并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并将职务消费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公开。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年度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兼职、投资人股、国(境)外存款和购置不动产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结合本规定建立领导人员从业承诺制度,规范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以及离职和退休后的相关行为。  第十六条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  第十八条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各项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  第十九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评估,向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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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这本书对杂志图书出版发行从业人员有指导意义。身边、案头应该有这样的书,以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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