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佛爷

出版时间:2007-9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作者:[英]哈尼夫·库雷西  页数:417  译者:师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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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郊区佛爷》作者库雷西1954年出生于英国肯特郡,巴基斯坦移民后裔,大学主修哲学,他曾经只是英国皇家剧院卑微的领位员,后来却成为该剧院的常驻作家,某种程度上,他是继萨尔曼·拉什迪之后在世界文坛成就重大影响的亚裔作家。《郊区佛爷》为其最重要的文学作品之一。对于小说的主人公克里姆来说,一切都可以追溯到父亲的离家出走。这个做了近二十年英国公务员的印度父亲,似乎比他刚满十七岁的儿子还要渴望更多的生活,不惜将后半生全部押在情人伊娃身上。甚至连克里姆自己都无法不爱伊娃所代表的冷酷却有趣的人,相比之下,母亲试图掩饰千疮百孔生活的种种举动愚蠢而羸弱,那种善良谦恭的乏味恰是被抛弃的最终注脚。小说以其独特的内敛叙述暗示了“无父”在克里姆生命中烙下的鸿沟。

作者简介

  哈尼夫·库雷西(Hanif Kureishi) 巴基斯坦移民后裔,1954年出生于英国肯特郡,大学主修哲学。他多才多艺,作品包括舞台剧本、小说、广播剧及电视电影剧本等,亦为电影导演。是继萨尔曼·拉什迪之后在世界文坛成就重大影响的亚裔作家 1985年创作电影剧本《我美丽的洗衣店》(MyBeautifulLaundrette),获1986年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电影剧本提名;1991年执导电影《伦敦杀了我》(London Kills Me)。在2004年上海国际电影节上,展影了其编剧的影片《母亲》。 1990年以首部小说《郊区佛爷》(TheBuddhaofSuburbia)获Whitebread文学奖。其后陆续推出小说《黑色唱片》(The Black Album,1995)、《爱在蓝色时代》(Lovein aBlueTime,1997)、《亲密》(Intimacy,1997),《整日午夜》(Midnight All Day,1999)、《加百列的礼物》(Gabriel’SGift,2001),迅速跃升为欧洲文坛新巨星。根据其小说改编的电影《亲密》获2001年柏林电影节金熊奖。他的最新长篇小说为2004年出版的《身体》(The Body)。 库雷西深受流行文化的影响。早期作品中的幽默反讽享誉世界,近作对情欲与两性冲突的探讨充满了动人的深情。库雷西以其幽默、脱俗,前卫被认作是当今世界文坛最富魅力的杰出作家之一。

编辑推荐

  《郊区佛爷》是一部受嬉皮士文化影响甚深的作品,通篇充斥着性、暴力、毒品、烈酒、音乐等流行元素,蛊惑、迷狂、不知魇足,不是作为被贩卖的时尚商标,而是指向一种致力于自毁的绝决生活,只有那些曾经有过或仍旧身处叛逆期的人,才能看清调侃反讽背后那些深陷于虚空的激情,那些无法言说的悲伤。 该书曾获Whitebread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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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3条)

 
 

  •      读的书每到一个阶段就会进行一场彻底的洗牌,在看过很多爱情哲学类的小说后迷上了散漫叙事形的文字。开始喜欢本书的作者,保罗奥斯特还有卡波蒂。
       读完《亲密》之后开始读《郊区佛爷》,连着看他的书也显得丝毫不疲倦。这本书有种自传体的感觉,我觉得很棒的是,有些了解sid活着那时的伦敦跟郊区。至于佛爷一事,东方的哲学本来就很难书写,如果不是黑塞,西方人会一直站在局外人立场用好奇甚至猎奇的眼光来看待这个延续多年的精神文化,作者写不出这一切,也没有费心笔墨在这个上面,同以往的故事相似,只是主角变成了具有更加不稳定心理的青少年。
       这个年纪的选择可好可坏,好的选择可能变成最糟糕的选择,糟糕的选择也可能勾画最好的未来,大家被束手束脚,而父母变得越来越渺小,终于从全世界变成这个世界小小的一部分,努力挣脱的不过是以往一直给我们带来安全感的东西。
       越来越少有故事能冲击到我的世界观,这个故事也只是让自己不断沉沦进一种沮丧的情绪里,不能反抗也不值得骄傲,只是一直在泥淖里爬不起来而已。
  •     好几年前的书评了,那时候觉得库雷西确实写得不错,还编过他一本《身体》,不过引进得多了,慢慢发现后劲有些不足,也只做得准一流罢了。贴出来,立此存照。
      
                  无根之树
      奥尔罕•帕慕克,卡勒德•胡赛尼,哈金……伴随着近年来版权引进的加速发展,越来越多亚裔作家的名字开始进入国内普通读者的视野,传统的东方文明终于在“国际化”话语体系中发出了自己的声音,进而摆脱了西方文明居高临下的殖民化描述。哈尼夫•库雷西正是此中翘楚。作为巴基斯坦移民后裔,库雷西1954年出生于英国肯特郡,大学主修哲学,他曾经只是英国皇家剧院卑微的领位员,后来却成为该剧院的常驻作家,某种程度上,他是继萨尔曼•拉什迪之后在世界文坛成就重大影响的亚裔作家。
      上海文艺出版社这次翻译出版的哈尼夫•库雷西小说精品系列包括他1990年的首部小说《郊区佛爷》、1997年的《亲密》、2001年的《加百列的礼物》,以及2004年最新出版的《身体》,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库雷西早期作品中幽默邪气的前卫和晚近作品中探讨两性冲突时动人的深情。
      就情节的庞杂多彩而言,这一精品系列中构建得最为宏阔的当数曾获Whitebread文学奖的《郊区佛爷》,库雷西笔下浓墨重彩的诸多母题均可溯源到这部半自传体的成长小说。显然,这是一部受嬉皮士文化影响甚深的作品,通篇充斥着性、暴力、毒品、烈酒、音乐等流行元素,蛊惑,迷狂,不知魇足,不是作为被贩卖的时尚商标,而是指向一种致力于自毁的绝决生活,只有那些曾经有过或仍旧身处叛逆期的人,才能看清调侃反讽背后那些深陷于虚空的激情,那些无法言说的悲伤。
      对于小说的主人公克里姆来说,一切都可以追溯到父亲的离家出走。这个做了近二十年英国公务员的印度父亲,似乎比他刚满十七岁的儿子还要渴望更多的生活,不惜将后半生全部押在情人伊娃身上。甚至连克里姆自己都无法不爱伊娃所代表的冷酷却有趣的人,相比之下,母亲试图掩饰千疮百孔生活的种种举动愚蠢而羸弱,那种善良谦恭的乏味恰是被抛弃的最终注脚。小说以其独特的内敛叙述暗示了“无父”在克里姆生命中烙下的鸿沟:“我向海伦走去,告诉她大事临头,我还不确定究竟是什么,但现在得离开了。……我向海伦的车挥手,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永远不会再看到她。”
      在更为恢宏的背景上呼应这种“无父”的,则是文化传承上的“无国”,而这两者构成的隐性复调式叙述标举了最彻底的无根性。克里姆开篇自嘲“差不多能算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作为移民后裔,尽管他从未踏上过祖辈生长其中的那片土地,奇异的血统却总能以似有似无的归属感令他身在此而意在彼。在1990年以《郊区佛爷》获得Whitebread文学奖、并随后凭借《黑色唱片》、《爱在蓝色时代》等一系列作品跃升为欧洲文坛新巨星之前,库雷西和他笔下那些失落无根的混血儿一样混迹街头,在种族偏见的迷雾中挣扎。也许库雷西所处时代的英国已经不存在明目张胆的种族压迫,但视而不见的轻蔑并不比嚣张的人身攻击更缺少敌意,事实上,这种精神上的冒犯直接根植于巨大的文化差异。血统纯正的英国作家们至今没有写出深刻表现文化冲突的作品,本身便足以说明大英帝国文化上的傲慢。只有在库雷西这样熟谙多元人际关系的亚裔作家笔下,种族和阶级的分野才能如此冷静而客观,隐匿在成长的每一处关键拐角后,神情睥睨,锋芒冷峻,优雅精准地关闭这个世界登堂入室的一扇又一扇大门。
      在小说中,这种隐秘的文化冲突被人格化了。在有资格去皇太后午宴凑数的红头发女人伊琳诺面前,克里姆这个来自郊区的穷小子开始明白“他们”有多重要。“她的故事拥有优先权,她的故事与整个确立的世界相连。就好象我觉得我的过去不够重要,不如她的那般有价值,于是我把它们都扔掉了。”我们看到这个野心勃勃的男孩自觉地剥离自己脱胎其中的环境,以谋求那个新世界的一席之地,他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他的进身之阶正是他试图抹去的那些东西——他的肤色,他的口音,他的富于印度特色的故事。派克剧团那部戏在伦敦的首演本该是克里姆人生的最高潮,但他无法忘记他打破了自设的禁区去利用朋友的性格入戏,而令他刻骨铭心的“初恋”对伊琳诺来说不过是“仁慈的怜悯”。现在,克里姆源自家族文化的人生经验被资产阶级的舞台榨干了,而败坏他的派克和派克所代表的英国文化却从来没有真的准备好接纳他。
      倒是在此之前安瓦叔叔的葬礼上,克里姆曾感受到一种深刻的感情,“比因个性相投而相连更紧密,也比因爱着恨着而生的牵连更难释怀”,显然,这源自血脉的根根绳索并没有被多年来刻意的疏离背弃所挣脱,人们往往通过自己拒绝的东西来发现自己,或许这正是成长的悖论。世界以光怪陆离的形式呼啸而来,席卷而去,那些黯淡的沉渣很可能在若干年后才忽然闪烁意义的光芒,而我们早已回不到过去。
      或许这也是文化的悖论,事实上,尽管俗世的每一处细节无不浸淫于年深日久的文化传承,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沉重肉身世界里,真正关照精神的,唯有父亲“佛爷”一人而已,他甚至在小说的最后预言:“这种对灵魂的忽略,这种你们生活方式中的巨大空洞,让我失败了。但最后,它也会击倒你们。”这才是无根状态的终级指向,或许可以解释库雷西为何以“佛爷”来作小说的题眼,有如道教张三丰作《无根树》,一说百年岁月,石火电光,亦如树之无根也;一说人身百脉皆生于气,气生于虚无之境,故曰无根。
      
      
  •       带着一份迷茫,从小的时候就开始,一直到最后……恐怕也未曾走出这样一种徘徊。
        也许是英国人行文方式,让我在一开始的时候有些不习惯。
        长篇累牍地去读一篇小说,似乎对我来说有点困难,从小到大都是一样,不过还是读完了这本书。
        说来,最初读它的冲动来自于其中主人公有关戏剧的职业和生活,多少有几分相似,多少希望能有一些借鉴。然而从头至尾,除了发现作者本人确乎是圈内人士之外,别无其他更多的借鉴。
        如果说善有善缘,恶有恶缘,那此刻迷茫的我,与其结下的当属迷茫的缘了。
      
        这些与书本身其实并无太大的关系,更多来自于阅读者当下的状态。每一个人都会从不同的媒介得到与之相符的东西,而常常不是作者在一开始所愿意传达的。
        其实可能作者自己都不知道所需要传达的东西确切的是什么。
        当然,这不影响作者在行文的时候对文字的斟酌。或者当然这其中也有译者的功劳。一些文字的选用,想必是思索良久了的。
      
        我不知道要如何去评价这样的一个作品,多少与最近的纷乱有关,让人很难沉下来去感受那些本初。即使有时候知道一些莫须有的幻象在混乱视听,然而,真要从这些幻象中抽离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所谓知易行难。
      
        接下来,所需要面对的很多东西,似乎还没有最后的答案和方式,也许这需要更多的时间,需要耐下心来,才能豁然开朗地看到一些真正真实存在的东西,而非幻象。
        看来,这是一个必然要经历的过程,虽然,苦行并非目的,也绝非必要,然而在未能达到下一个境界的时候,恐怕暂时只能有这样的一种方式。
        也许吧。
      
        2010.08.28
        弗择·北窗夜
  •     叙事或者说叙述的态度慵懒,有一种无所谓的放任。但是语言过于紧密,显得有点强制,读来有些不太舒服。可能是他的文风,也可能是翻译的原因。另,虽然书里也提到过凯鲁亚克,但和凯鲁亚克其实并无类似之处。
  •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确实把这本书看完了。我很负责地说我看完了,但我一直都不觉得这书和东西方文化差异有什么关系。从克里母他老爸起,这书里就没一个人跟这事有关系。他们只是单纯浮躁而已,为了点缀浮躁,他们需要一点漂亮的行头。老爸的行头是东方宗教,伊娃的行头是艺术活动,查理找了N多年终于决定用PUNK装点门面,克里姆想用戏剧,不过他没获得他想要的成功。这大概就是70年代。
      70年代在现在看来简直堪比大唐盛世,有摇滚,有毒品,有性解放,有嬉皮运动。一群人就那么煞有介事地发神经,并切将神经推广到一定规模。他们自由地仿佛小鸟一样。
      可是他们也会老。拍《粉红火烈鸟》的家伙现在西装笔挺地接受采访大谈“理念”;火箭综艺团的姑娘小伙儿也成了平凡男女,脸上遮不住的大把褶子;批头四只剩下三个,新出山的年轻小歌手把他们的成名曲唱成R&B。这就是70年代。
      回头谈谈这本书。其实这书很严肃。不论说多疯狂的事情作者都保持着冷静与严肃的口吻。我们必须从他的字里行间硬抠出些疯狂才能重温70年代的旧梦,这可能正是作者的意图。
      作者用东方的名字装着过来人的冷感陈述70年代备忘录,他做得挺成功,我喜欢他大段的时间跳跃。
  •      看的真难受,不东不西,非驴非马,在西方火了怕就是说了那些什么东方宗教吧,可是东方人看来,这些西方人的生活真西方啊
       风吹墙头草,两边都不倒
  •     翻译的不咋地。
      
      故事节奏安排的特别好,从容不迫,错落有致,让你不着急不着慌的读完。
      
      故事讲的是伦敦郊区一个印度男孩儿动荡而迷乱的青春。
      
      男孩儿叫克里姆,“郊区佛陀”指的是他爸。
      起初,克里姆的爸被一位名叫伊娃的女人请到自家的PARTY上故弄玄虚讲经布道,探索神秘哲理佛教禅宗瑜伽冥想云云,被在座宾客奉为神明。
      其实他只是一个江湖骗子,许多时候克里姆不得不配合那些神圣的仪式,他只觉得无奈又好笑。
      在PARTY过后,克里姆看到“佛陀”和伊娃在花园的长登上做爱……
      
      后来“佛陀”爱上了伊娃,抛开妻子家庭扑向伊娃身边。克里姆也跟着他们开始了新的生活。举家迁往伦敦,他几乎不上学了,沉浸在摇滚乐、女孩、和各种书籍里;奔波在各处支离破碎的住所,却没有一个地方是家……
      
      克里姆深深迷恋着伊娃的儿子——查理。查理很漂亮,玩乐队却并没什么大才华。但是凭借着这个荒唐而浮华的社会,凭借装腔作势的狂热外表,他依然飞黄腾达了。对此克里姆倒是清醒的很——
      
      “……但有个缺憾,我不禁暗自发笑,他乳白色的健康的白牙,对我而言,他泄露了表象背后所有的一切……”
      
      之后克里姆成为了一名小演员,在一路荒淫血泪心酸交织的“潜规则”下,他也算混出了些名堂,并且有了自己的初恋,结果初恋竟也是个骗局。
      
      克里姆只是沮丧,他对这个世界从没报过什么希望,所以表面看来,在接踵而来的诸多不幸之下,他也没被打击到哪里去。
      日子照旧过。令人感动的是他心底一丝残存的温情——对家人,对朋友,对爱人。
      
      故事里没有什么坏人,按说伊娃也算个专门偷别人男人的“妖妇”了,她风情万种,可是只有一个乳房。
      她一点也不令人讨厌。这个女人聪明而富有魅力,甚至是势利圆滑的。
      但当她决定和克里姆的爸爸在一起的时候,毅然肩负起了一个家庭。照顾着心爱的男人,也照顾着克里姆。其实克里姆一直是把这位继母当朋友的。
      
      书里有大量的摇滚乐和诗,有激进的思潮,有左派的戏剧,有波伏娃和凯鲁亚克——不过伊娃对凯鲁亚克那是相当的不屑,她告诉克里姆——“对凯鲁亚克做的最残忍的事,就是在三十八岁重读他。”
      
      他们的生活就像一只千疮百孔飞速旋转的陀螺,虽然破败不堪,但是色彩纷呈。每个人都在自顾不暇的挣扎,但是他们对彼此的“爱”又是那么厚重而显而易见,就是那么直来直去,或许对他们破败而无奈的生活来说,连爱也是无济于事的,可那彼此连结的依靠与安慰确实是爱,毫无疑问。
  •     
       我于1955年12月20日买到简体版《郊区佛陀》。或许这只是个不值得记挂的日子,也或者只是我随机胡编瞎造的一天。我仍然叫它《郊区佛陀》,不至于像《佛爷》那般调侃,真实的情况是:没那么好笑,也不够悲哀。
      
       都说生命如道路,你一直走,一直走,路上有美丽的风景,你遇到的人也不见得个个有趣。原本与你同行的,也缓缓准备退出,到最后完全消失。你还能留下什么?一具尸体?(或BODY的说法不至于太悲观)。谁说过的?伍迪艾伦说:生命不过是场悲剧,所以我来拍喜剧。我看每个人都走不脱这个混沌的环境,难道与混沌融合,你就超脱了?自由了?像佛陀说的:万事皆空。我想:别执着在开心与不开心,你就真的自由了。
      
       小说没有开始,实际上也无ending,结束不过是下一段生活的真正开始。或者说:甚至于仍未开始。我们如同“神”般观望着作者带领我们去观望的世界。我们观察着,没有一丝忧虑,却仍旧被书本中凝聚的“无常”所吸引。《达摩流浪者》里大段的登山情节,在这里演变成主人公经历着的流行文化时期的命运不定以及对后时代的展望和作者在后流行文化时期敏锐的洞察。文本叙述简单而亲切,适合于任一流行小说读者。早被改编为剧集的它在海外声名尤存,愿意探究些新意的书虫们绝对无法错过。
      
       优秀的作品不论小说,电影,总是呈现出一个又一个无法复制的私密世界,要么如林奇般诡异,幽暗,充满一个又一个小秘密,或姜文连续三部合情合理却抛弃任何历史文本的个人情怀。凯鲁亚克的旅途总与内省,开放式的疯狂联系在一起,人们好奇地窥探创造者们的心扉,这么个世界依然无比真实,平淡仍旧。我记得书中一段话:“.......她一定会这么做的,好像这是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不管怎么说,我们活在一个反叛与非常规的时代,.........在她的心目中,这样做将成为对反叛的再反叛,此举是一种新颖的创造。她生活里的一切将变得分崩离析,她由此可进行一番试验。她声称她只是为了母亲才这样做,但我猜测,其中也含有真实的任性反抗的缘由。”
      
       没有什么好痛苦的,好担忧的,主人公讲述了417页故事无非是说:一切都可以理解。有理解,存在爱,生活似乎能简单些。像一个人缠线球,线拉得越少,难度越大。不停的磕绊过去,线球也逐渐形成。有多少烦恼就有多少解决的办法。生活中不过永远会出现些插曲,那条路还是没变。
  •   我觉得郊区佛爷是库雷西身体亲密加百利的礼物这几本书里写的最逗的了。
  •   其他的我还没来得及看,只有看过这个和亲密。亲密也挺逗的,我叫它“大龄男青年纠结记事录”。
  •   这几本都是早上在公交车上看完的。我觉得亲密特感人,到最后看的啪嗒啪哒掉眼泪,一车人还以为我犯神经病。
  •   我以前看《生死朗读》也在车上掉眼泪(不过是火车)。还好当时是深夜。
  •   这本我看过细读了三遍为了不把封面弄脏我特意用牛皮纸包了封皮,前两次只是看了情节和里边关系70时的旧式一一查过资料才得以在第三次精细的品读出想要得到的启示,亲密对于我来说太短了点只用一只短铅笔勾勒几句就可以容易的在晚饭后的沙发上消化掉如同一杯苦咖啡
  •   70年代的八卦还要去查资料,也难怪LS觉得这本强过亲密,因为这本写的是离LS很远的故事。
    郊区佛爷和亲密并不是同类型的小说,拿起来比较意义甚微。前者述说一个年代的故事,后者述说一个男人离家前几天的故事。如果只说故事,当然前者更像大片。然而说到探索人性的功力,后者才比较难得,
  •   LS拜托我是90后好不好怎么了解那么久远的故事啊
  •   那说起来70年代发生的事情也在我出生前十多年啊,我也没赶上大萧条和嬉皮朋克啊。
  •   情节是不错 但有些地方还是显出了做作 不知为什么觉得很多地方有模仿的痕迹 读到一半就觉得放下也可以了 出于我那难扑灭的好奇心又读完了..
  •   对于这书一无所知,但对你的书评感触很多。
    有多少烦恼就有多少解决的办法。生活中不过永远会出现些插曲,那条路还是没变。
    生活给我们惊喜或是伤痛,起伏跌宕之后还是留下我们自己一个人面对,脚下的那条路还是没变。
  •   恩。看起来就是这样。
  •   呵呵你的文字不错~
  •   评论更好看~慢慢欣赏
  •   1955年?
  •   2009-05-25 10:40:36 杜撰  1955年?
    同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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