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的世界

出版时间:2010年8月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作者:[美] 爱德华·P. 琼斯  页数:411  译者:曹元勇,卢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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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已知的世界》以美国十九世纪末一段令人难以置信的史实为基础,叙述了一个黑人奴隶主匪夷所思的一生。    主人公亨利·汤森生为黑奴,用钱赎得自由身后,经营有方,在弗吉尼亚买下了自己的种植园,蓄养起自家的三十三名黑奴。汤森喜读弥尔顿的《失乐园》,却像他从前的白人主子一样,经常让他的奴隶吃鞭子。汤森死后,他性格柔弱的寡妻难以为继,种植园终于在内战的前夜陷于大乱……    《已知的世界》被视为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间英语文学中无与伦比的史诗巨作。以宏大的气魄,将个人的命运交叠成了历史;以完美的小说技巧,再造了“一个世人自以为了解的非凡世界。”

作者简介

(美)琼斯,美国著名作家。为非洲黑人后裔。自小生活在贫穷的单亲家庭,是家族中唯一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1991年以处女作《迷失在都市》,一部描写20世纪50—70年代华盛顿生活的短篇小说集。获得海明威笔会奖。入围国家图书奖。2003年出版史诗巨作《已知的世界》,荣获2004年普利策小说奖、美国图书批评家协会奖、2005年国际IMPAC都柏林文学奖,再次入围美国国家图书奖。其最新作品为2006年出版的小说集《夏甲姨妈的孩子们》。

书籍目录

主要人物表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尾声爱德华·琼斯访谈摘录译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主人去世的那天傍晚,摩西让其他成年人——他老婆也在其中——先收了工,拖着又饥又累的身体返回他们的棚屋,然后他自己又干了一阵儿。那些未及成年的人,包括他儿子,在这些成年人收工约莫一个小时之前已经离开农田,回家准备晚饭去了;要是时间充裕,他们还可以在夕阳的余晖中玩上一会儿。等到摩西最后卸下那架老式的、容易损坏的马具,就是他和主人家那头最老朽的骡子用的那架马具,西沉的太阳只留下一道约莫五英寸长的艳红柑橙般的余晖,悬浮在一左一右两座山之间宁静的波浪形地平线上。他在田里已经呆了整整十五个小时。暮色悄悄地笼罩过来,离开之前,他歇了一会儿。骡子抖颤着身体,渴望回家去歇息。摩西闭上双眼,弯下身,捏了一撮土,未加思索便嚼了起来,好像那本来就是一小块玉米饼子。他让那撮泥土在嘴巴里转了一圈,咽了下去;与此同时,他向后扭转头,张开眼睛,正好看到那道带状的太阳余晖渐渐变成绛紫色,随后彻底消失,再也看不见了。在这块土地上,不管是奴隶还是自由民,他是唯一一个吃泥土的汉子。但是,他吃泥土绝对不同于那些做奴隶的女人,特别是不同于那些有身孕的女奴,她们吃泥土是因为某种难以理解的需要,是因为烤玉米饼、苹果和肥膘子肉不能给予她们身体的某种东西;他吃泥土,不只是为了知道这块农田是肥沃还是贫瘠,而且是因为这个举动把他和在他那小小的世界里、意义几乎相当于他的生命的唯一一种东西联结在了一起。  当时是七月。七月的泥土相比六月或五月的,吃起来的味道更像是甜丝丝的金属。正在成长的庄稼仿佛释放着一种金属的气息,一种到了八月中旬才会逐渐消散的气息,这种气息要一直到收割的季节来临,才会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酸腐、霉烂的气息,那会让他联想到秋天和冬天的来临,让他联想到先前在三月份、在第一场猛烈的春雨来临之前,由他第一次品尝泥土所开始的一种与土地关系的终结。眼下,太阳早已落山,又没有月亮,黑影把他裹得严严实实,他抓着骡子的尾巴,朝着田垄的尽头走去。到了田边的空地,他放开骡子尾巴,绕到骡子前边,向马房走去。  骡子跟着摩西走进马房。等他给这头牲口准备好夜草,从马房走出来时,他嗅出即将下雨的气息。他深吸一口气,感到它像波涛一般冲过他的全身。因为确信附近没有其他人,他露出了笑容。他跪下来,贴近地面,又使劲儿深深地呼吸了几下。最后,深呼吸的效果开始减退,他站起来,一周以来第三次,转身离开了通往住宿地狭窄小巷子的那条小径;人们都住在那边,他自己的棚屋、他的女人和他的孩子也在那边。他老婆很清楚,现在不用等他回去跟他们一起吃晚饭。在有月光的夜晚,他能看到一些烟雾笼罩着小巷那边,家、食物、睡眠以及许多棚屋里为了家庭生活正在发生的事情,在那边构成了一个世界。他把头稍稍向右转了转,仔细听了听那种他以为是孩子们玩耍吵闹的声音;然而,当他把头又转回来,他可以更加清楚地听见那天最后一只小鸟的啁啾了。在左侧远处的那片小树林里,那只小鸟正发出晚间的唧唧声。  他径直往前走去,一直走到玉米地最远处的边界,走到一片面积不大的林子里。那片林子,自从他的主人从一个破产的白人那里买下来之日起,一直没有产出过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那个破产的白人已经回了爱尔兰,他对他的爱尔兰亲戚们撒谎说:“我在那边干得很好,可我想念你们大伙,想念咱家乡的富饶啊。”当时,他那奄奄一息的妻子躬着身子,就站在他旁边。那片至多三英亩的林子里,倒也生长一些任何动物都不会去碰一下的蓝莹莹的软草和许多谁也搞不清什么品种的树。就在摩西踏入那片林子之前,雨下了起来。他往林子深处走去,雨也越下越大;倾盆大雨穿过树枝和夏季繁茂的树叶,瓢泼而下。走了一会儿之后,摩西停下来,伸出双手,接着雨水,洗了洗脸。然后,他脱光衣服,一丝不挂地躺下。为了避免雨水流进鼻孔,他把衬衫卷了卷,垫在头下面,形成一个坡度,刚好让雨水从脸上淌下去。等到他变成了老人、被风湿关节炎缠身的时候,他会追忆并责怪自己对这些黄昏的流连,还有对一个个夜晚的流连——在那些夜晚,他彻底迷了路,沉沉地睡去,直到大清早才醒来,浑身沾满了露水。  地面上差不多开始积水了。繁茂的树叶似乎削弱了大雨洒落的势头,雨水打在他脸上和身上时,力道还比不上手指温柔的轻弹。他张开嘴;雨线往一起交织碰撞,这让他觉得非常少见。他的眼睛一直张开着,头也不动一下,把能够看到的一切尽收眼底,然后他就握住他的家伙,搞了起来。经过几下耸动,完了事儿,他便闭上双眼,侧转身,打起盹来。约莫过了半个小时,雨突然停了,一切都陷人了寂静,而寂静把他闹醒了。他像平常一样不情愿地爬起来。他浑身上下粘满了泥巴、树叶、碎屑,因为随着雨,林子里刮过一阵风。他用裤子擦了擦身子,想起他上一次冒着雨呆在林子里,那场雨下了很久,把他冲洗得干干净净。那次,他被一种极其强烈的快感攫住,曾经哈哈地大笑,在地上滴溜溜地转了一圈又一圈,要是有人看见,肯定会说他是在跳舞。不过,他并不知道,此时此刻,艾丽斯——一个据说精神失常的女人——正在瞧着他;在她六个月的夜间游荡中,这只是她头一回撞见摩西。当然啦,就算他知道艾丽斯在那儿,他也绝不会认为艾丽斯精神正常到了明白他在干什么的程度;因为情况太确凿了,人们都说,在一个只有她自己记得其名的遥远县里的一家种植园,她被骡子踢过。在她精神比较正常的时候——自从摩西的主人把她买来之后,这种时候实在不多——,有关骡子踢中她的脑袋、并使她丧失全部常识的那个礼拜天所发生的事情,她全能讲得出来。谁也没有怀疑过她,因为她的故事太生动,太悲惨了——只是又一个没有自由的奴隶而已;何况,现在她的神志总是那么混乱,使她总是像一头没挂铃铛的母牛似的在夜间游荡呢。没有谁对她原先住过的那个地方非常了解,所以也就无从知道她的前主人非常惧怕骡子,绝对不会让他的地盘上养骡子,甚至还把与骡子相关的图画和书也都从他那个小地盘上清除了。  摩西从林子里出来,在仍然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朝着奴隶们住的地方走去;他根本不需要月光给他照着路。他已经三十五岁了,在那些岁月中,他每时每刻都是属于某个人的奴隶:先是一个白人的奴隶,然后是另一个白人的奴隶;现在,差不多十年了,他一直给一个黑人主子当奴隶监工头。  ……

媒体关注与评论

  顶级作品……感人至深而又精美细腻.看来它必定会在描写奴隶制的伟大的美国小说长廊里永久占据一席之地,与之毗邻的只有托尼·莫里森的《宠儿》和威廉·福克纳的《押沙龙,押沙龙》。  ——波士顿环球报  刺痛人心……有时,《已知的世界》回应着威廉·福克纳 有时,它又追随着《圣经》。  ——达拉斯新闻晨报  数年来出现在我书桌上的最为出色的美国文学新作  有托妮·莫里森和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影子……还有福克纳……和过去四分之一世纪美国文学的表现相反,《已知的世界》证明:小说不是无足轻重的,它能传达出其他方式不能传达的东西。  ——Jonathan Yardley华盛顿邮报  这部作品拥有一切伟大艺术无可置疑的魅力,它充满了生活的美好,洋溢着对生命的悲悯、幽默和大爱……用最直截了当而毫不夸张的方式来说.即:《已知的世界》是一部伟大的小说,一部也许可以永远列入美国最佳文学榜单的作品。  ——圣地亚哥联合论坛报  历史小说的卓越范本……它会打消你的偏见,丰富你的洞察力……作者琼斯讲述故事的方式令人想到科马克·麦卡锡、威廉·福克纳、加西亚·马尔克斯。  ——新闻日报

编辑推荐

  《已知世界》的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前二十年的南方弗吉尼亚州曼彻斯特县,黑人农民、制靴匠亨利·汤森德曾经是个奴隶,喜欢读《失乐园》,并且崇拜他的白人主子威廉·罗宾斯。后来,他从罗宾斯那里买得了自由,并且拥有了自己的种植园,还在罗宾斯的指导下成为真正的黑人奴隶主。亨利作为奴隶主的第一个黑人奴隶是从罗宾斯那里买来的,名叫摩西。而当他去世的时候,他已经有了33个奴隶,这些连同其它财产都留给了妻子卡尔多利娅。然而亨利的去世令妻子不胜悲痛,种植园的形势也因此开始发生变化。奴隶们都希望卡尔多利娅能够给他们自由,但结果却让他们失望,他们企图摆脱,想办法趁着夜色逃跑,现实的互相背叛最终取代了曾经在奴隶制中存在的一些家庭温情,整个曼彻斯特县骚动起来了。那些收入低微的白人警察们根本就熟视无睹,任凭自由黑人被抓起来重新贩卖成奴隶。在白人那里,黑人奴隶即将暴动的传闻也让他们对在家里服侍多年的黑奴们产生了怀疑。于是,一个黑人奴隶主的王国开始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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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1条)

 
 

  •   1945年后美国小说公开课中推荐的书目,买来学习一下
  •   不错的好书 在TED上看到的 还是值得的
  •   获奖作品,拿来学学。
  •   很久没有看过这样气势磅礴的杰作了。
  •   小说无论重量还是内容都堪称大作。
  •   儿子在看,没说好和不好
  •   还好吧,内容和情节不错,但是译文再流畅点,阅读不那么生涩,我会给更高的分数
  •   还本不错的书,买给六年级小朋友看的~
  •   不和我的胃口 也许排成电影,我会看完。书还是算了吧,束之高阁,实在看不进去,半天不入戏啊。
  •      《已知的世界》被视为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间英语文学中无与伦比的史诗巨作。以宏大的气魄,将个人的命运交叠成了历史;以完美的小说技巧,再造了“一个世人自以为了解的非凡世界”。
      
      
  •      爱德华•琼迄今只创作出版过三本小说,他的经历堪称充满艰辛。
       1950年10月5日,他出生于弗吉尼亚州东北部靠近华盛顿特区的阿灵顿。他父亲是一个牙麦加移民,在他幼年的时候就去世了,因此他对父亲几乎没有什么记忆。他是由大字不识一个、“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的母亲辛辛苦苦拉扯成人的。他挚爱的母亲名叫热奈特,是一个浸礼会教徒,在华盛顿市中心的一家饭店当洗涤工、并在饭店所在的那家宾馆当招待;为了孩子们的成长,她每天都起早贪黑地拼命工作。他母亲患有肺癌多年,在他24岁的时候去世;母亲的坚强与忍耐、善良与辛苦对他影响很大,他后来写的每一本书都是献给母亲的。他唯一的弟弟一生下来就患有严重的精神障碍,常年住在华盛顿东南部一家救济院里;他有一个妹妹,生活在纽约,2007年被一辆汽车撞到,结果在跟司机争吵时被杀。他从小成长的街区是华盛顿西北部一片穷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廉租棚户区。他和家人在十八年中搬过十八次家,所以他跟其他小朋友的友谊总是中断,以致几乎没有几个固定的朋友。因为家境穷苦,他小学、中学读的都是公立学校;他靠着助学金,在麻萨诸塞州伍斯特市圣十字学院读了大学,成为他们家唯一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很多有成就的作家一样,爱德华•琼斯也是很早就表现出了对文学的兴趣。13岁的时候,他发现了小说。他曾对《出版人周刊》的一位记者回忆说:“当我开始阅读黑人作家的作品时,我发现了两本对我后来影响至深的书——伊瑟尔•瓦特的《救主看顾麻雀》和理查德•赖特的《土生子》。我觉得他们仿佛是在跟我说话,因为两本书里写的人物,我在自己的生活里也认识。我惊讶地发现黑人也可以写出那样的东西。”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他创作了第一篇小说习作,尽管有一位教授对他表现出来的写作才华大加鼓励,当时的家境却让他觉得不可能靠写作为生。1972年大学毕业后,为了生计,他干过各种各样的工作,但始终没能摆脱穷困,不过他一直保持着对文学的兴趣。1979年至1981年,他在弗吉尼亚州立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写作艺术硕士学位期间读到乔伊斯的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大受启发,决心用同样的方式写一本关于华盛顿特区的书,并开始酝酿这本书的人物和故事。八十年代后期至九十年代初,他一边干着各式各样的工作,一边创作了构成《迷失在都市》的十四个短篇小说。尽管写作这部小说集给他带来一定声誉,但他还是必须谋生;无论什么样的工作,即便是非常枯燥的,只要有机会,他也会接受。于是,有十多年,他都在为《税务评论》干活。他常年过着单身汉生活,住着几乎没有家具的陋室,也从来没有买过一辆小汽车。他只是在枯燥乏味的工作之余,让他的想象神游于他想写的故事中。
      
       按照一般人的逻辑,具有爱德华•琼斯这种贫寒、艰辛经历的人,在写作的时候也许免不了会充满愤慨的激情,尽力去表达对社会、历史的不满和反抗。但爱德华•琼斯的了不起之处在于:他一方面让他的写作扎根于自己的艰难经历,另一方面又超越了自己人生的坎坷,理性甚至超然地面对自己所要书写的对象。他像一个安静的、经验丰富的智者,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周围的社会人生,洞悉着不同人物——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身上的坚强与软弱、卑微与高尚、痛苦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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