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学(第七辑)

出版时间:2011-12  出版社: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作者:杜建录  页数: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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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第二届西夏学国际论坛专号(上):西夏学(第7辑)》主要内容包括:西夏时期的武威、西夏官式建筑再探、唐古特国的起源问题、细腰胡芦诸寨地望考辨、宋代大顺城址与大顺城防御系统、西夏河西地区基层社会考察、西夏建张掖龙王庙史迹考述等。

书籍目录

西夏时期的武威
西夏官式建筑再探
唐古特国的起源问题
细腰胡芦诸寨地望考辨
宋代大顺城址与大顺城防御系统
西夏河西地区基层社会考察
西夏建张掖龙王庙史迹考述
“炳灵寺”得名臆谈
碑志所见辽代赴西夏外交使臣事略考述
浅议玉田韩氏家族对辽朝经略河西的贡献
《蒙古秘史》中的西夏
《内宫待命等头项门》中的职官问题
论西夏的“以赃断盗”——以《天盛律令》为中心
西夏河西石窟壁画中的绿度母探源
敦煌莫高窟第465窟主室壁画绘于西夏补考
浅谈西夏文物中的花卉纹装饰艺术
《西夏语语法》绪论
试论西夏语的 与  及其相关问题
论西夏语动词的态范畴
西夏文齿音、喉音佚失字形结构的复原
汉文文献中党项与西夏人名、族名异译字的语音分析
贺兰山拜寺沟方塔所出伕名诗集用韵考
从八思巴字文献看《蒙古字韵》及元代北方官话中“观”系字的读音
黑城出土汉文文书量词初探
西夏文数字化的现状与未来
西夏文计算机数字化现状与展望
西夏陵其制度不“仿巩县宋陵而作”
西夏都城兴庆府建制小考
被埋没的西夏千佛阁遗址
西夏瓜州旱峡石窟
敦煌西夏石窟断代的新证据——三珠火焰纹和阴阳珠火焰纹
从武威的西夏墓看西夏葬俗
武威出土的西夏铜壶、铜观音像、石磨
丰富多彩的西夏纸品
西夏竹笔新解
浅谈几件中国藏黑水城文书所反映的元代用纸
西夏酒文化述略
我是怎样复活西夏瓷器的
黄振华先生西夏学研究述评
陈炳应先生对西夏学的贡献与垂范
2008—2010年西夏学研究文献统计分析
第二届西夏学国际学术论坛综述
禍约

章节摘录

  我国古代对盗窃罪的处断,大多以被盗赃物的多少与价值的高低为定罪依据,即所谓“计赃论罪”。现有的考古资料表明,至少从秦代开始,司法实践中己经存在了根据盗窃者所盗赃物的价值来判定其应受刑罚幅度的规定。汉时初步确立计赃论罪制度,并由司法实践逐步进入正式法规之中,成为处断盗窃罪所依的定制。魏晋南北朝时期,绢帛的“匹”数己成为计赃论罪的基本计算单位,立法者将绢帛作为衡量盗窃赃物价值的基准自此开始。  至于唐朝,“计赃论罪”原则得到了极大程度的规范,并渐趋完整。据《唐律》,“诸窃盗,不得财答五十;一尺杖六十,一匹加一等;五匹徒一年,五匹加一等,五十匹加役流”。①可见,从唐代进一步明确了盗窃赃物数额与刑罚轻重的对应关系。唐律关于惩治盗窃罪的刑罚幅度,以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刑律发展看,无论对其前还是比其后,都属较平和适中的。但应当注意的是,到唐中期以后,开始加重对盗窃的处罚。建中三年敕文:“自今以后,捉获窃盗赃满三匹以上者,并集众决杀”,②盗窃财物的价值一旦超过三匹即被处死;武宗会昌元年下敕:“自今以后,窃盗计赃至钱一贯以上,处极法。抵犯者便准法处分,不得以收禁为名。”③此敕将窃盗处死的标准改为赃满钱一贯(约合绢一匹至二匹)。唐代后期的这种法外生法,过度加重对盗窃罪的处罚,混乱了“计赃论罪”原则的实施。  其后,宋、元、明、清诸律均准于唐律,继续坚持着“计赃论罪”原则。如北宋建隆三年二月十一日敕:“窃盗赃满五贯文足陌,处死。不满五贯文,决脊杖二十,配役三年。不满三贯文,决脊杖二十,配役二年。不满二贯文,决脊杖十八,配役一年。一贯文以下,量罪科决。”④其后的南宋、元、明、清诸代,除了将赃物的计量单位逐渐由“匹”至“贯”再改为“两”,并对刑罚幅度做了一定调整之外,其余规定与前代相仿,兹不赘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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