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棕榈

出版时间:2009-1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美)威廉·福克纳  页数:308  字数:186000  译者:蓝仁哲  
Tag标签:无  

前言

  一九三0年代是福克纳创作精力最旺盛、创作成果最丰富的时期。继一九二九年他的成名作《喧哗与骚动》出版之后,三十年代里陆续有《我弥留之际》、《圣殿》(一九三一)、《八月之光》(一九三二)、《标塔》(一九三五)、《押沙龙,押沙龙!》(一九三六)、《没有被征服的》(一九三八)和《野棕榈》(一九三九)等七部长篇问世。《野棕榈》是福克纳创作的第十一部长篇小说·是他所营造的约克纳帕塔法艺术王国之外的少数几种小说之一,虽然小说的主要背景仍然在密西西比州境内。  《野棕榈》于一九三九年一月十九日正式出版,福克纳的肖像现在二十三日的《时代》周刊封面上。这部小说出版后销路很不错,甚至比《圣殿》还要好,在《纽约时报》的畅销小说榜上位居第八,卖到一万五千册。《野棕榈》不仅在商业上取得了成功,批评界的反应也相当热烈,康拉德·艾肯称这部最新的长篇是福克纳“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小阿尔伯特·格拉德则把它描写为“福克纳最引人人胜和最可读的小说之一”。  可是,这部小说的结构形式引起过不少误解。首先,这部小说最初题名为《我若忘记你,耶路撒冷》,出版过程中编辑却不顾福克纳的意愿,将小说的前一个故事的篇名“野棕榈”用作了全书的书名,虽然两篇故事是照原稿按章节交叉编排的。初期的评论者并未对这部小说的结构形式给予多少关注,然而,一九四六年马尔科姆·考利在选编《袖珍本福克纳文集》时却单独把《老人河》编人文集,于是给人造成一种印象,仿佛两篇故事是各自独立、互不相干的。一九四八年“美国文库”新丛书先将《老人河》印成单行本,后又将《野棕榈》印成另一个单行本;一九五四年,该丛书总算出了一个包括两篇故事的全本《野棕榈》,却把两者截然分立,似乎是两个没有关联的独立故事。一九五八年,“现代文库”丛书再次把《老人河》作为一篇独立故事纳入《威廉·福克纳:三篇著名短小说》一书。这样一来,这部小说便被武断地割裂,不少读者只接触到其中一部分,小说的整体魅力便无法感受了。这样做,对福克纳是不公正的,对读者是不负责任的。顺便说一句,我国在一九八五年出版的《福克纳中短篇小说选》也不知不觉地沿袭了国外的例子,只单独收入了《老人河》一篇。  这桩历史公案费了三十多年终得匡正。一九九。年福克纳版本专家波尔克在为“美国文库”编辑《福克纳小说,一九三六至一九四0》时,才恢复了福克纳最初拟的书名《我若忘记你,耶路撒冷》,同时把《野棕榈》用方括号附在其后。不可否认,《野棕榈》被出版商更改书名及其以后被分割成独立的版本,在读者中间既造成了混乱和误解,也严重地损害了福克纳这部优秀小说的声誉。也许这段公案,加上《野棕榈》是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之外的小说,也推迟了它进人中国广大读者视野的时间。现在,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这个译本,沿用习以为常的《野棕榈》书名,但两个故事则按章节交叉编排的原貌出现,为了次第清楚还分别以一(一)、一(二)这样的对位形式标明,避免了在美国出版界走过的弯路。鉴于这部小说遭遇割裂与误解的经历,首先让我们谈谈小说中两个故事的相关性,看看两者是如何对位、相映生辉的。  ……  最后,我要利用这个机会表示谢意:十年前虽然译过福克纳的《八月之光》,这次翻译《野棕榈》却并不轻松,翻译过程中仍遇到不少疑难。我的美国朋友查尔斯·皮克(Charles Peek),一位福克纳专家,先是帮我把疑难问题挂上了美国福克纳服务网站,可是,除了一位热心的中学教师、福克纳小说读者(Michael Fonasll)外,没人回应;最后,还是查尔斯·皮克拨冗解答了我提的问题。在感谢他们的盛情帮助的同时,还必须说明,译本中仍然可能存在理解和表达的欠缺,甚至是错误,这些则应当由我自己负责。  二00六年元月十日重庆歌乐山下

内容概要

既然人生总是在朝着坟墓爬去,到了老态龙钟苟延残喘的地步,连心甘情愿地接受失败都不配,而只不过在沿袭惯例而已,甚至获准接受失败才配沿袭惯例——这呼哧呼哧喘气的肺部,这老出毛病的肚子,是无法享受乐趣的。     然而,记忆毕竟存活于形体,哪怕它再老态衰败现在,他追索的终于到了手里,简单明了,清澈见底,再不会失去棕榈叶片摇曳,沙沙有声,在黑夜里既狂躁又委顿,可是他能够面对,他想:不是能够,而是愿意,是想要。说到底还是要有一副皮囊,不管它多么老态。    记忆要是存在于肉体之外就不再是记忆,因为它不知道自己记住的是什么;因此,当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就丧失,而要是我也不在了,整个记忆都得终止。是的,他想,在悲痛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我选择悲痛的存在。

作者简介

威廉·福克纳,美国最有影响的现代派小说家之一,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福克纳自学生时代开始写诗,一九二四年出版诗集《大理石牧神》。第一部小说《士兵的报酬》于一九二六年出版。福克纳以他那神秘的约克纳帕塔法县为背景,写出十七部长篇小说以及大量短篇小说,如《

章节摘录

  敲门声又响起了,拘谨而又紧急;医生正在下楼梯,手电筒的光线照在身前,照在带褐黄斑迹的楼梯井,照到榫槽接合式木屋带褐黄斑迹的下层小厅。这是海滩边的一处小屋子,算是有两层,夜里用油灯照明——或许只有一盏油灯,是他的妻子在晚餐后提上楼来的。医生此刻穿的不是睡袍而是衬衫式睡衣,同样,他抽烟袋而不抽雪茄,尽管他没学会用烟袋,也知道这辈子不会喜欢上烟袋;而雪茄呢,他只偶尔抽抽,那是星期天他的病人送给他的;一周抽三支雪茄,他想他自己是有能力购买的。他拥有这一处小屋,旁边还有一间,并在四英里开外的村庄里另有一幢住宅,那儿使用电灯,墙壁是粉刷过的。他今年四十八岁了,不穿睡袍不抽雪茄,因为他父亲在他十六岁、十八岁和二十岁时都告诉过他(而且他也相信),睡袍和雪茄是少爷小姐享用的。  这时已过午夜,才过不久。他能判断得出来,尽管门窗紧闭,隔断了风,尝不着、闻不到、感觉不出海风的气味;因为他是在这儿出生的——不是在海边的这间屋子,而是在镇上的那幢住宅,他这辈子一直居住在那儿,包括在新奥尔良上州立大学医学院的四年和当实习医生的两年(在他还年轻的时候,就已经长得很壮实,一双大手却如女人一般柔和,他完全不该选择当医生;在大都市呆了六年左右,却还带着乡下人闭塞的惊异目光看他的同学和同事:那些瘦削的年轻人穿着粗布工作服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一一在他看来——他们那一张张毫无表情的见习护士的脸庞显得粗鲁傲慢,仿佛荣获了鲜花奖章似的),他对这样的日子感到厌倦,于是毕业的时候,尽管成绩在班上不高也不低,属于中等偏下,他还是回到了家乡,就在同一年与父亲为他挑选的媳妇结了婚;四年之内,成了父亲建造的房屋的主人,继承了父亲开创的行业,原封不动,不增不减;婚后十年,没有小孩,他和妻子整个夏天都住在这处海滩小屋,兼管旁边的小屋——他出租给夏天来的旅游者或者渔民,甚至租给来海滩野餐聚会的人。他们从未度过蜜月,在举行婚礼的当天晚上,他同妻子去了一趟新奥尔良,在那儿的旅馆房问住了两天。如今已结婚二十三年了,一直睡在同一张床上,还是没有子女。  即使隔绝了海风,他仍然能判断大致是什么时候,就凭那一罐子已变味的秋葵汤,那一大土罐汤就摆在隔着薄板的厨房那边的冷炉灶上——这一大罐子汤是他妻子当天早上熬的,熬来分送一些给他们的邻居和旁边小屋的房客:四天前租房的一对男女,大概不知道送秋葵汤来的人不仅是邻居还是房东呢;女的一头黑发,一双神情异样、冷峻无情的黄色眼睛,镶嵌在颧骨高突、面皮紧绷、下巴厚实的脸上(医生先是称之为阴郁,后又称之为恐惧);她年轻,终日坐在一张新的却很廉价的海滩椅上观望海水,穿一件旧汗衫,一条褪色的牛仔裤,一双帆布鞋;她不在阅读,不在做任何事,只县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无需借助那紧绷的皮肤,那冷漠而又内敛的目光,医生(或者说这个有博士学位的医生)只消一看就明白,那全然不动的神情里既无痛苦也无恐惧,里面仿佛有一个生命在倾听,甚至在谛视某个下垂的器官,譬如说心脏,不住地在隐隐流血;那男人也很年轻,穿一条脏兮兮的卡其布便裤,一件无袖运动内衫,连帽子也没戴,而在这个地区连小伙子也相信炎炎夏日会晒坏人的;他总是光着脚在海滩上沿着潮水边行走,回头拾上一捆漂木柴,用皮带扎着。他从坐在海滩椅上一动不动的女人身旁走过,她没有任何反应,连头也没扭动一下,甚至眼也不抬一下。  可是,医生暗暗在想,她关注的不是心脏。从第一天他透过隔开两处小屋的夹竹桃丛中看见她——他并非有意窥视——他就明白了这点。然而恰恰是,问题并非如此这一假设本身正包含了秘密和答案。他似乎已经看清了真相——那真相的若隐若现的形影;他与真相之间仿佛只隔着一层薄纱,就像他与那女人之间只隔一道夹竹桃枝叶。他并没有窥视,没有探听,也许只是心里在想:我会有足够时间去弄明白她在倾听的器官是什么,他俩预付了两个星期的租金(也许那时候,这个医学博士就知道,只需几天而不是几周时间就会弄明白),心想,要是她需要帮助,算她幸运——他这个房东就是医生;他这时才突然想到,既然他俩多半不知道他是房东,也许就更不知道他是医生。  当初,房地产代理人打电话说有人租房,曾对他说过:“她穿的是便裤,我的意思是说,不是女人穿的那种宽松便裤,而是男人的裤子。就是说,恰好在男人都合适的地方,对她可是太小了点儿;而真要有哪个女人穿上它的话,除非是自个儿愿意。我猜,马莎小姐是不会太喜欢这个的。”  “只要他们按时付租金,她不会介意的。”医生说。  “一点儿不用怕,”代理人说,“我一定会让他们按时付的,我干这行够久的了。我说,‘租金得预付。’他说,‘行,行。多少?,好像他是范德比尔特什么的,穿条肮脏的打鱼裤,外衣下面只套件汗衫;掏出一叠钞票,十块一张的,一共就那么两张,我顺手抽出另一张找还他。我说,‘当然,你要是照现在屋内有的家具租去,这是很便宜的。’他说,‘行,行,多少?’我相信我能多收一点的,因为你说过家具的事儿;他要的就只是四壁挡风,然后有扇门可以关上。她一直呆在出租车里不露面,坐在那儿,等着,穿着那条应该大的部位却偏偏太小的便裤。”电话里的声音停止了,医生的头脑里却还悬留着嗡嗡的声响,一种不出声而偷着乐的更响的变音。于是,他几乎厉声说道:  “是吗?他们想不想多要家具?屋里除开一张床外什么都没有,床上的垫子也不——”  “不,不,他们不想多要了。我告诉过他,屋里只有一张床和一个炉子,他们随身带来一把椅子——那种能折叠起来捆在出租车上的帆布椅。他们就这样安顿了下来。”那悬留不散的无声的笑又回荡在医生的脑海里。  “喂,”医生说,“怎么啦?你这是怎么回事?”尽管不用对方明说,他似乎已经知道对方要说什么:  “我猜,除了那条裤子,还有让马莎小姐更受不了的呢。我不认为他俩是结了婚的。啊,他可说是结了;我想他不会是在瞎说她,也绝不至于是在骗自己。问题是,他俩没有结婚,她没嫁给他,因为我能嗅出结了婚的男人。指给我看一个在莫比尔或新奥尔良大街上我从未见过的女人,我同样能够嗅出她是不是——”  他俩当天下午就住进了那小屋,那陋室,只有一张床,床的弹簧和垫子都挺差劲;那炉子只配了一口煎锅,煎了几十年的鱼,锅底都增厚了;煮咖啡的壶,与之不相匹配的几只铁汤匙,几把刀叉,几只杯盘,以及原本装着果酱果冻之类一同买回的两三件饮料容器;还有那把新帆布椅,女人成天坐在上面注视棕榈树的扇叶胡乱晃动,叶子拍击着发光的海面发出干涩的声响;还有男人从海边拾回并搬进厨房的漂木柴。两天前的早晨,巡回海滩的牛奶车在那儿停留过;医生的妻子看见那男人拿着一条面包,提着一个臃肿的纸袋,从海滩那头一家小杂货店回来,店主葡萄牙人原先是打鱼为生的。他妻子还把见到他在厨房台阶上清洗(或者试图清洗)一摊子鱼的情形告诉医生;她讲述起来语气确凿,带着挖苦和怨恨——这女人虽不显腰身却也并未发胖,没有一处胖得过敦实的医生;大约十年前她就开始变化,浑身上下变得灰不溜丢的,好像头发和肤色都一块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包括眼睛的颜色,随同她显然有意选择与之相配的居家衣服的颜色。她大声说道:“他把那地方弄得一团糟。厨房外面又脏又腥,炉灶上也是一个样儿!”  “说不定她会做饭,”医生温和地说。  “在哪儿,怎么做?坐在外面院子里做?他什么时候把炉子和炊具搬到她眼前了?”可这不是她怨恨的所在,虽然她没有明说出来。她没有说过“他俩没结婚”,但这一点医生夫妇都心照不宣。他们都明白,他俩之问谁要一旦挑明,他会把这一对房客撵出去的。不过,他们谁都拒绝说这话,这不仅是因为他要是赶走他们就得退还租金,不退对不住良心;他想得更多的是,他俩就那么二十元钱,而且那还是三天以前的数目,而且她可能害了什么病。医生是生在乡村受过洗礼的基督徒,这时,做医生的他战胜了那个受过洗礼的他;有某种东西(也许对医生来说也是如此)战胜了也在乡间受过洗礼的她,因为也许还有种什么东西比在乡问受过洗礼的她更有发言权。这天清晨,她穿件棉布睡衣,像是裹上了一块兜尸布,全然没了形体,灰色的头发用卷发纸扎住,她从窗口叫醒医生,指给他看那男人迎着日出从海滩扛回一捆用皮带束起的漂木柴。医生中午回家时,她已经熬好偌大一锅秋葵汤,足够十来个人喝的;她带着倔强的撒马利亚式妇女乐善好施的劲儿熬好了这锅汤,一本正经,愤懑而又心甘情愿,这样做仿佛令她感到高兴,她只管熬,不管会剩多少,剩下的吃不完会一直放在炉子上,一天天来一天天去,一次次冷了又一次次热,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把它喝光;而他们出生在海边,天天望见大海,根本不喜欢喝这玩意儿;他们偏好的是金枪鱼、鲑鱼以及买回来的罐装沙丁鱼,那是经过远在三千英里外的油脂厂用油加工制作的。  他亲自送了一钵汤去——矮小胖墩的身上穿件不太新的亚麻衫,有些邋遢,钵上罩着一块(还不曾洗烫过的有折皱的新)亚麻巾,有些笨拙地端着钵子侧身穿过夹竹桃树丛,那副热心肠的别扭劲儿,让人觉得他在顽强地执行基督的使命,虽然说不上出于至诚或怜悯,总算是一片责任心。他放下钵(她没有从椅子上起身,连动也不动一下,只暗暗地瞄了一眼),仿佛钵里盛的是硝化甘油;医生胖胖的未修过面的脸上只是傻乎乎的亮了一下,但这张面具般的面孔后面藏着一双有医生经验的眼睛,什么也别想逃过,他不露声色却全看在眼里:女人不仅面孔瘦削而且十分憔悴。他想,是病了。有两分,也许是三分。但不是心脏,于是清醒过来,更加明白,发现那双漠然凶狠的眼睛正盯着他,充满了无限的深仇大恨,就他回忆所及,这似乎是他从未领教过的。这目光完全不是针对任何个人,就像一个人心里高兴时会带着愉悦随意地望一根杆子或一棵树。他(医生)不是在自我解嘲,那仇恨的确不是指向他的。他想,那是指向整个人类的。也许不,不是。等等,别急——遮掩的薄幔就要开启,推论的轮齿就要咬合——不是整个人类,只是男人,男性。可是,为了啥?为什么?他的妻子也许注意到了她有戴过结婚戒指的暗淡迹印,可他,一个医生,却看清了更多:她生过孩子,他想,一个吧,无论如何。我可以拿我的学位担保。如果科弗尔(房产代理人)没说错,那男人不是她的丈夫——而他应该——应该能够说得准,嗅得出,像他声称的那样;他显然是干租海滩小屋这一行的;同样的原因、类似的压力或干代理人的需要,也会驱使城里某些人装修房间来提供给诡秘的人和报假名字的人

编辑推荐

  福克纳在小说《野棕榈》中写到一个濒临绝望的男人。他身陷囹圄,面对的是漫长的十年刑期,深爱的女人也因流产而死,万念俱灰中,有人给他送来毒药,但他最终还是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因为他想用保留残生而达到延长对妻子的爱情。福克纳写道:“……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已不存在;如果我不在了,那么所有的记忆也将不在了。是的,他想,在悲伤与虚无之间我选择悲伤。”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野棕榈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17条)

 
 

  •   我若忘记你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情愿我的右手忘记技巧。我若不记念你,若不看耶路撒冷过于我所最喜乐的,情愿我的舌头贴于上膛。–《圣经·旧约·诗篇137》《野棕榈》是福大叔小说中可读性最强的一本,本来的名字是《我若忘记你,耶路撒冷》。小说采用对位法讲述了两个不同的故事。一个题为《老人河》,写一个黑人罪犯在洪水泛滥之际,历经千辛万苦拯救一名受困妇女,却被荒谬地以逃狱未遂加判十年。另一个故事题为《野棕榈》,讲述的是已婚女人夏洛蒂,离家出走,与情人哈里同居。二人追求一直度蜜月的爱,却落得女人死去,男人因给她非法堕胎致死被判五十年。这两个故事看起来毫无关系,但无论情节,人物,象征意义都遥相呼应。章节也是交叉安排。福克纳承认,自己写作的时候也是写完一章《野棕榈》,再写一章《老人河》,而不是分别完成两个故事,再重新洗牌。为什么要这么安排呢?福克纳在一封信中提到“我写完了《野棕榈》目前第一节这一部分,突然感觉到像是少了点什么,感觉到作品需要加强气势,需要采用一点像音乐中的对位法之类来加以提高。因此我就转而去写那个《老人》的故事。”也就是说,《野棕榈》是主旋律,《老人河》是和弦。确实如此。当夏洛蒂和哈里为了爱情,与社会与常规的生活苦苦挣扎的时候,黑人罪犯在与自然奋力搏击。夏洛蒂和哈里心中蓬勃汹涌的欲望和激情,正如河水滔天,汪洋肆虐。甚至最后,夏洛蒂死去,而黑人拯救的女人在在船上生下了一个孩子,为这个悲剧的故事增加了一点上扬的亮色。–当然,你也可以说这同样是一种悲哀。生命生生不已,而与自然与心灵与社会的斗争永无止息。夏洛蒂和哈里是电影里聚焦的人物,而黑人在老人河里的挣扎则是背景。他们彼此永不见面,我们却能看到全景。这种结构并不是没有争议的。在编辑福克纳的小说时,两个故事多次被割裂出版。当然,单独拎起这两个故事,亦属佳作。尚记得《福克纳中短篇小说选》里第一次读到《老人河》,已经为那大气磅礴,为因了责任而九死不折的黑人,为最终荒谬的宣判而被深深震动。只是这次得窥全斑,震撼之外,进一步咀嚼到橄榄的苦味。中文版《野棕榈》的译者蓝仁哲的代译后记的题目就是《音乐对位法的形式,自由与责任错位的主题》。这是一篇很有分量的译后记。只是,除此,我也有话说。夏洛蒂和哈里是无视道德和责任率性而为的典范,与他们相对照的,是遵循内心的道德和责任的黑人罪犯。黑人无疑是值得尊敬的。但夏洛蒂他们,也是可悯的。如果按预定轨迹,不过是为了生活,为了保住这个躯壳,一天天老去,和灵魂一起,萎缩在死寂的海滩上。应该也有另外一种生活。黑塞的《克诺尔普》里,克诺尔普流浪一生,无所事事,无所作为;《在路上》里的狄安无法在一个地方呆很久,一次次上路,到远方。生活放荡不羁,从心所欲,贫困潦倒而不以为意,过一种为所欲为的、燃烧的、疯狂的生活。而夏洛蒂和哈里则是通过追求爱情来崇尚、追求灵性。为了不因挣钱而工作,为了“得在一起”,他们甚至辞去唯一带来收入的活计。只可惜,或者说不出意料之外的,他们越来越穷。最终,夏洛蒂身体死去,灵魂寂灭。“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灵魂可以高飞,而身体却总留在地上,是沉重的负担。这两者的爱恨纠缠,引无数作家竞执笔。黑塞的《玻璃球游戏》里,那个强大丰富的精神世界,那个纯灵性的乌托邦,是由世俗世界强大的经济所支持的。而主人公,大师克乃西特决心打破这个悖论,投入世俗世界之初,便被水淹死。这是不是意味着黑塞心中的痛苦犹疑,精神不能独立于物质存在,但精神也不能存在于物质之中?而崇尚灵性的人,在世俗社会里,是无法生存的?都是悖论。人生至大的痛苦,就是灵魂和肉体的矛盾。由此生发,便是自由与责任,传统与叛逆,个人与社会,伦理与人性,生与死。写这本书时,福大叔的情人终于意识到等他离婚无望而和别人结婚,他的妻子因为情人的事与他吵地很凶,再加上初恋时拒绝他的女友的印象,这本书里的为爱而生而死的夏洛蒂未尝不是福大叔心里的渴望。只是,作为一个认真敬业的作家,他只能让她死去,以此证明现实的不可能。“记忆要是存在于肉体之外就不再是记忆,因为它不知道自己记住的是什么;因此,当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就丧失了,而要是我也不在了,整个记忆都得终止。是的,他想,在悲痛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我选择悲痛的存在。”夏洛蒂死后,哈里终于明白,肉体与记忆(灵魂)的关系。决定以己身的存在来留住爱人的存在,决定安然接受肉体与灵魂的矛盾,却要在牢狱中度过五十年。
  •   读过六、七遍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好几次看满架新书而毫无阅读冲动时,我会选择福克纳,读过再去读别的。
    《野棕榈》买好几个月了,仍未读,不舍得。看它立在书架上,就觉得书架是满的。
    读了二十年福克纳,想为这位大师留点儿悬念。
    有位老友非常推崇马尔克斯,说《百年孤独》为他打开了文学之门。我说我这扇门是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打开的。一晃儿二十余年,老友仍未读过完整的《喧哗与骚动》,他一直纳闷我怎会如此酷爱福克纳。
    我也说不清。
    我固执地认为喜欢吹牛的纳博科夫给福克纳提鞋都不配。
    初读福克纳应该读《我弥留之际》,然后是《熊》,《喧哗与骚动》《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然后是其他。
    真幸运二十年前能读到福克纳,感谢翻译家李文俊先生。
  •   另一个世界知道福克纳还是在大学的时候,嗜书如命的我徜徉在大学的图书馆里,到了无书可读的境地。那些耳熟能详的作家都已经读了一个遍了。就在这时我偶然发现了福克纳。那是一本《喧哗与骚动》。我拿回宿舍尝试了三遍才读了下去。但是福克纳为我打开了一个世界。那时福克纳早已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但是即便如此他在美国也不是一个普及的作家。因为他的费解,他的博大精深,他的对于普通读者的不屑一顾。我向中文系的同学了解福克纳的情况,他们居然闻所未闻。所以我自视是一个福克纳的发现者。但是我又有一些悲哀,因为即使在应该通晓文学的中文系学生里似乎对他也知之甚少,那么作为一般的读者来说就可想而知了。也正由于我的推荐,后来有很多的同学都读了福克纳,为之所吸引,为之而陶醉。福克纳应该是作家中的一个异类,读他的书需要一个比读梭罗的《瓦尔登湖》更加安静的环境,更重要的是一个心的安静的环境。否则是很难走进他的文字迷宫的。很多的人在初读福克纳的时候会觉得如坠五里雾里,首先就是由于没有能够深入进去,而且没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确实也很难读得下去。假如设一个比喻的话,福克纳可以堪比毕加索,一句话里包含有多个层面,需要我们以一个研究者的心态,探险家的冒险精神才能深入读下去。否则是很难在赤橙黄绿青蓝紫错综复杂的色彩中看出什么来的。可是只要你能走进去,就会在情不自禁中乐而忘返,至于三月不知肉味,这就是福克纳的魅力。他是另一个天才的贝多芬,在他的文字中他运用了很多音乐的表现手法,每一个旋律都会打动你的心弦,那简直是一场智利大地震,撼动你的心灵,久久不能回复。这就是福克纳,他的每一部作品都不会让你失望,难分伯仲。这就是我每一部福克纳的作品都会收入囊中的原因。这也就是我选择《野棕榈》的原因。因为他的的确确是一部难得一见的好书。感谢翻译界的同仁为我们奉献了这么一场饕餮大餐。
  •   福克纳伟大的作家
  •   从知道名字后就一直关注,都买不到的一本书,很期待当当什么时候到货呢
  •   最后关于自由和责任的评述不知道是否是译者写的。如果说教条都是狭隘的代名词 那这又是一个证明。
    夏洛特 是个自由 奔放 独立的女人  福克纳要表现的是作为一个人 正真的活过是一种什么状态 哈里说过一句话 一个不是你的你要变成你 这是整本书的精华之处 , 译者把哈里写成一个次要人物 被夏洛特欺骗的人 一个可有可无的人,我觉得根本不是, 哈里是个贫苦的人 一个诚实 不做作的穷人 坦然面对自己的穷 就这一点就能激发 夏洛特的爱欲,可就这点又有几个男人做的到。 夏洛特的死和哈里的痛苦结局 是由社会造成的 夏洛特有艺术创造力并努力工作 哈里有真才实干 只是没有拿到资格证书 他们二个不伤害不偷窃他人 ,就在他们面对疾苦 潦倒时也没有互相伤害 谩骂职责, 夏洛特的丈夫也没有指责夏洛特 并理解她和她的情人并为 情敌说情, 不过 译者倒是看不下去了 跳出来为 受侮辱的丈夫抱不平, 说夏洛特是受了三流言情小说的毒害。  请问你觉得福克纳的书受到读者的喜爱 就是这个原因吗?  老人河你怎么不评论下?  所以读者们你们看到最后 请一定要关注这非常有中国特色的评论 非常有“教育意义” 
     
  •   选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有犹豫。
    之前也没读过此作者的作品,现在书到手了,翻看才觉得它很惊艳。
    文字风格很洒脱,写就任何人和事,笔法绝对足够老练。
    最让我意外的是,此书写的是一个有关女性解放思想的书。
    虽然她的为人处事,有过太疯狂,尤其在中国这个大的人文环境当中,特别的不适宜。
    但,我想她的身上总有我能学到的东西。比如独立精神。
  •   书还好知识内容没有想象中的精彩有点无聊
  •   同学介绍的一本书,不错。间隔穿插的故事,让人难忘……
  •   我怀疑是盗版书
  •   封面印刷模糊,内页较脏.
  •   将你席卷而去的大河与女人
  •   因为是折扣才这个德行?
  •   好书一本真的
  •   划算!划算!
  •   野棕榈 福克纳
  •   你好,福克纳大叔!
  •   福克纳的杰作
  •     (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威廉·福克纳的这部长篇小说被誉为是他笔下“最令人心痛又最具魅力”的长篇小说之一,书名原本叫做《我若忘记你,耶路撒冷》,由《野棕榈》和《老人河》两篇各自独立的故事组成。
      
      据福克纳本人介绍,这本书采用了一种叫做“对位法”的音乐创作手法。也就是说,这篇小说,表面上是两则故事,实际上是彼此对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有机整体。
      
      但是大多数的编者和读者并不这么看,大家觉得分开来也不错,故事同样扣人心弦,引人入胜。
      
      我是既没觉着分开来好看,更没看出彼此之间的呼应。
      
      《野棕榈》里,女主角夏洛特在一个非正式的聚会上偶遇实习医生哈里·威尔伯恩,便主动与他搭讪,介绍自己并提出单独约会邀请。两人交往两周多,夏洛特就向丈夫摊牌,丈夫不同意离婚,她便抛下丈夫和两个女儿,带着(不是跟着)哈里一道离家出走。她决心为爱情付出一切,甚至甘愿自讨苦吃。
      
      他们四处飘泊、居无定所,一年过后,夏洛特意外怀孕,她逼迫只有一次成功经验的哈里为她施行堕胎手术,不幸的是手术失败,夏洛特大出血死去。哈里因非法行医被判五十年劳役,尽管有机会,但他没有接受那位“一贯正确却并未从中得到安宁”的丈夫提供的帮助——逃跑或者自杀。
      
      《老人河》里,水灾爆发,在迁移途中,高个子犯人受命驾船救人。他历经艰辛,不但救出了那个女人,还帮她成功地接生了她的孩子。
      
      结果出人意料,任务完成后,他被以逃跑的借口加判了十年。令我不解的是,他对这个决定的反应和哈里一样——泰然面对,安之若素。
      
      两则故事并没有给我太多的感触,我本人从这本书中读到的只有两个词:爱情、记忆。
      
      关于爱情
      
      当他们相遇时,福克纳说:“天地辽阔,时光久远,众生芸芸,爱情哪会只限于一个地点,一个瞬间,一个身躯。(35)
      
      当他们幽会时,福克纳描述:"她在一旁没有做任何预防露相的努力,镇静自若,带着一种坚韧不拔的气概,这是所有女人在生活中遇到这种时刻都会具有的品质。”(37)
      
      福克纳更进一步地感叹道:“威尔伯恩再次沉思女人那种天生的娴熟于姘居的本事,即使是单纯而又缺乏实际经验的女人也如此,那种对爱情归宿的透彻自信态度,就像飞鸟相信自己的翅膀一样,那种对即将获得的本该属于自己的个人幸福所持的不顾一切的执着信念,会令她们突然展开双翼飞翔,离开体面的港湾飞入看不见海岸的陌生而又无所依傍的地域。” (43)
      
      当他们生活窘迫时,福克纳说:“爱情和受苦是一回事,爱情的价值就是你必须付出的总和,任何时候你廉价地得到了它,就是欺骗了自己。”(39)
      
      谈到爱情,福克纳的观点是:“我相信会死亡的不是爱情,而是相爱的男人和女人,是他们身上失去了什么,不再配去爱。”(186)
      
      确实,女人在两性关系中的作用是决定性的:看似男人主攻,实则女人主导;看似男人负责发起,实则女人决定如何发展。
      
      关于记忆
      
      米兰·昆德拉在《被背叛的遗嘱》中这样写到,“我曾经(我至今仍然)为福克纳的小说《野棕榈》的结尾所感动。”
      
      相对我而言,这个结尾不仅触动了我,更回答了我对哈里·威尔伯恩既不选择逃跑也不选择自杀的疑惑:
      
      “他想:不是能够,而是愿意,是想要。说到底还是要有一副皮囊,不管它多么老态。记忆要是存在于肉体之外就不再是记忆,因为它不知道自己记住的是什么;因此,当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就丧失,而要是我也不在了,整个记忆都得终止。是的,他想,在悲痛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我选择悲痛的存在。”(278)
      
      我猜想,或许正是因为遗忘的不可避免,所以记忆才显得尤为珍贵吧。
      
      福克纳自拟的那个书名来自这样一首歌谣:“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情愿我的右手忘记技巧。”
      
      试问谁解其中意?
      
  •     (一)
      
      关于新女性(《野棕榈》)
      杰伊·帕里尼在《福克纳传》中这样描述《野棕榈》出版后评论界的情况:“‘从它1939年一月出版那天开始,’丹尼尔·赛诺尔说,‘有关这本书的结构、质量和意义的辩论就展开了’小说的主题——通奸和堕胎,在这本书刚出版的日子里让福克纳再一次被加上‘伤风败俗’的恶名,但渐渐地,人们发现,当当这本书中的人物陷入婚姻以外的性经历后,他们都得到了上天的严厉的惩罚。可是,如何去看待夏洛特这个人物呢?一个抛弃爱他的丈夫和孩子的可怕的妻子和母亲?一个活该受到报应的浪荡女子?或者,一个具有反叛精神的艺术家——鄙夷传统价值和中产阶级观念,把自己变成为一个突破传统桎梏的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锋?(麦哈尼指出,夏洛特很像他的前妻田纳西·米切尔。米切尔是一位雕塑家,曾经也是诗人埃德加·李·马斯特斯的妻子。后者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形容米切尔是‘那种天生的色情狂’。马斯特斯和米切尔之间的故事和《野棕榈》的主要情节惊人地相似,包括两人逃进森林里,走水路去密歇根州等)。”
      《野棕榈》讲述了这么一个故事:有夫之妇夏洛特·里顿迈耶在舞会中遇到了刚刚从大学毕业,还在医院实习中的哈里·威尔伯恩,一见钟情之后又因为哈里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而抛弃了他。但哈里在走出旅馆后捡到了一千多元,夏洛特便决心与他私奔。两人的性格都很鲜明——一个是被二三十年代盛行的女权主义毒害的女人——所谓新女性,一个则是从小在贫穷中长大的励志孩子,但很明显缺乏责任感,也没有主见。因此,两人的相见从一开始就打上了悲剧的烙印——虽然他们口口声声都是为了自由的爱情,但两人只是各取所需,谁也不明白什么才是自由,至于爱情,则更不过是接受了三流言情小说的观点而已。
      夏洛特在第一章出场时就刻意混淆了自己的性别概念,她穿褪了色的男式牛仔裤,晚上从来不穿睡衣,对哈里——一个萍水相逢的人诉说自己小时候与哥哥打架,浑身上下满是伤疤。她从不化妆。
      有关《野棕榈》的五章:夏洛特爱的其实也不是哈里,她爱的只是一种虚无缥缈的自由——一种不负责任的自由——为此,她抛弃了自己与丈夫以及两个孩子组成的家庭。她渴望与哈里“一直度蜜月,持续不断,长久永远,直到我们之中一人死去。不能有任何别的活法,不管是上天堂或是下地狱:等待你我的不会是平安宁静的赎罪方式,直至善行或忍耐、或羞耻、或忏悔降临到我们头上。”
      夏洛特并不是没有付出。她在芝加哥日以继夜地做手工,做木偶以挣取微薄的生活费;为了节省支出,两人又搬到威斯康星湖边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生活。后来哈里找到一份犹他州矿场的工作,夏洛特又追随他来到那个冰天雪地的荒芜之境。可以说她付出了很多,但这些都与责任无关——她在自己厌恶的中产阶级社会中结了婚,没有解除婚约便离开了那里;她生下两个孩子,没有抚养她们就去过自己心目中的生活——无论这生活是享福还是受苦,都不过在逃避责任而已。
      人类创造了属于自己的文明,建立了一系列使之得以正常运转的规则,为了维持它,为了文明处于前进而不是倒退的洪流中,个人就必须享有自由的同时也担负起责任——这是事实,我们可以努力试图改变却不必否认或逃避。读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了毛姆的那本《月亮和六便士》,小说中天才画家同样是抛弃了家庭,离开了文明社会,进入荒芜之境自由地作画,最后死于麻风病。文明是人类对自己的诅咒,但人类必须担负起它,并且用往昔荣耀的恢复来驱逐耻辱。只有这样。逃避是人类本性对现代社会数见不鲜的异化的反应,但抱之同情而理解却并不等于赞同,毕竟逃避根本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福克纳将夏洛特这个角色塑造得是如此个性鲜明,也就与哈里显得截然不同,而后者因此成为故事中的一种陪衬,不必大加刻画了。在《野棕榈》第三章结尾处,哈里向麦科德告别,他对后者说:“我从内心感到,她不是情人而是母亲。是啊,我已经前进了一步。……我从内心感到,你和她抚育了我,你是父亲。请为我祝福。”事实上,小说中两人的性别早已暗地里完成了倒转,只不过此处哈里明明白白将这个意思说了出来。可以说,新女性是福克纳在这本小说中着意讨论的话题。
      
      (二)
      
      自由与责任的问题(《老人河》)
      这部由两个故事组成的复调小说——《野棕榈》和《老人河》,原名是《如果我忘记你,耶路撒冷》。相比《野棕榈》,福克纳显然也很喜欢前面那个名字。《野棕榈》:关于哈里与夏洛特的爱情故事,是小说的主线,而《老人河》:高个子犯人在洪水中营救怀孕女人的一系列故事,则属于辅助部分,是对《野棕榈》中各种细节的耐心回应。《野棕榈》讲的是新女性的遭遇,但如果作者仅仅写下这一个故事,小说便不成为复调,而故事本身的声音也就微弱得多。我们不妨认为《老人河》是对前者自身意义上的补充——通过节奏的不合与内核的对立——加强了福克纳想要发出的那个声音:有关自由与责任的问题。
      译者蓝仁哲先生认为:“《野棕榈》讲的是人世间的故事,一对年轻男女突破社会规范和世俗约束,牺牲了一切,去寻找个人的自由和爱情,到头来却并不自由,把爱情也丢了:女的坏了孕,堕胎后流血不止而死,男的非法动手术致人死命,被判五十年监禁。《老人河》讲的则是自然界里的故事,阴雨连绵,洪水决堤泛滥,两个犯人,一个高瘦一个矮胖,受命进入波涛汹涌的洪流去搭救一男一女;高个子在水上漂泊了十天,颠沛流离长达七周,圆满完成任务之后回到监狱,却被荒谬地加判了十年徒刑。”这两个故事所达成的最大对照也正在这里,可以转化为一句追问:为什么身在自由中的情侣最终失去自由,而身处囹圄的囚徒却意外获得了自由(尽管又黑色幽默般地被加判了十年)。回答这个问题也许很简单,那就是责任——谁担负起责任,谁便享有自由。《野棕榈》这部复调小说的对照色彩异常强烈,它并不是简单地因为福克纳高超的写作技巧而不朽,而是这里形成的意义对立使它成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又一部颠扑不破的经典。
      福克纳在叙述完夏洛特与哈里私奔这个故事后并没有完成意义的圆满,他必须要借助那个在洪水中挣扎了七天七夜的故事来拼上复调所需的拼图。“新女性”问题因此也就迎刃而解——它的最大问题不是女人究竟应不应该索要她们叫喊争取的自由,而是:在获得自由之后,她们是否承担起了责任。至于把这部小说看做仇视女性的滥调便更属荒诞不经。很显然福克纳在小说中还塑造了哈里——这个与夏洛特相比猥琐不堪的男人,一个软弱可笑的穷小子。作者真正要探讨的是自由与责任的关系——人究竟应不应该承担与自由密切相关的责任。故事中福克纳给出了两个否定的结果——一个是悲惨死去,一个是坐穿牢底。
      “面对夏洛特和哈里的悲惨故事,我们也许应当从福克纳的复调声部里,从那个高个子犯人身上,得到启示。高个子犯人也受过犯罪小说的毒害,可他一旦受命,驾条小船去搭救困在树杈上的孕妇和棉花房顶上的男人,便一直握紧桨板,在浊浪翻滚的急流中划个不停。结果,他不但救出了那个女人,还帮她成功地接生了下一代。为了能够归还那条小船,他一直用条藤蔓把自己和那船栓在一起,无论他到哪里,都不与小船分离。他尽了自己的职责,最后圆满地完成了任务:‘那儿是你们的小船,这就是那个女人’。(第二四〇页)那根桨板,代表着他对责任的萦怀牵挂。‘老人河’故事仿佛重演了人类再生的神话:一个自然的原始人,驾着诺亚方舟,救起落水的夏娃,为人类迎来了新一代生命。”(蓝仁哲,《音乐对位法的形式,自由与责任错位的主题》)
      难道不是吗?《喧哗与骚动》的附录《一六九九年至一九四五年康普生一家》的最后一句由黑人老女佣迪西亚道出:“他们在苦熬。”整个文明社会,整个人类,又何尝不是在苦熬。然而在自私、懒惰、愚蠢的逃避面前,苦熬终究代表着一份荣耀,人类的希望由它孕育而生。
      
      (三)
      
      书写之作为一种自我暗示(《如果我忘记你,耶路撒冷》)
      《野棕榈》与福克纳其他小说的显著不同在于,代表着救赎与希望的一类人物在这本复调小说中成为了其中的一部小说,其中的一个故事——《老人河》,而不再简简单单是一个人。
      《野棕榈》与《老人河》恰巧是一反一正,作者以此达到了和谐的复调效果。
      进一步来说,《野棕榈》像是福克纳对于“自己与米塔那段灾难性的爱情”的反思,是借书写来为自己梳理将来——如果当初任性地离开家庭,与情人私奔——可能发生的事,而《老人河》则似乎是福克纳内心深处,比纵情疯狂更深的一种声音,一种自我暗示。他需要对自己曾经可能做出的任何疯狂举动有所回答。他需要暗示: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能“破坏家庭和社团的完整性”。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福克纳才会“在书中不知疲倦地追逐着哈里和夏洛特在那条通往毁灭之路上的身影,而且,正如威廉·冯·奥康纳和埃德蒙·沃尔普指出的,作家在描写这对情侣的关系时明显带有讥讽之情。”(《福克纳传》第八章《荒野》)
      福克纳传记的作者杰伊·帕里尼认为:“也许,在写《野棕榈》的时候,福克纳一直再与自己进行着对话,他劝服自己像一个真正的艺术家那样去生活,把经济问题和家庭责任都抛在脑后。但是福克纳永远不可能这么做,他的选择,到头来永远是:为了他自己、他的家人、他的朋友赚钱,当好福克纳家族的族长,为自己的收入和社会地位操心。然而作家又对自己的这一选择不满,他比谁都清楚,一个艺术家必须从中产姐姐生活的常规束缚中解脱出来(哪怕是短暂的),获得某种程度的自由。福克纳这样去做了,不过是周期性的,他还经常利用酒精来‘获得某种程度的自由’。从实际效果来看,福克纳成功地平衡了他人生中的日常生活和艺术抱负,他时不时会顺应自己艺术家的那一部分自我,但更多的时候还是像一个绅士那样地生活,拒绝拥有那让夏洛特拼尽全力去拥有的艺术家的自由。”
      尽管作为艺术家的福克纳与作为福克纳家族族长的福克纳几乎是每隔一段时间,甚至从不停息地在福克纳本人心中搏斗着。一面是他受够了妻子埃斯特尔等家庭中一系列繁杂事务,他会经常有与情人私奔的念头,但很明显福克纳又意识到他的写作生涯是建立在生他养育他的那片土地,缩小了说则是平静的家庭生活之中——那是他的生命基石。他意识到如果疯狂而任性之后将会有何种灾难落在他的身上,所以作为艺术家的福克纳最终还是屈从于作为一族之长的福克纳。当然,这样说还是有点不准确,毕竟福克纳的艺术并不在于疯狂,应该是:感性终于让步于理性。进而言之,因为福克纳相信责任远比自由重要。
      
      2012年12月28日
      
      
      附录
      《<野棕榈>摘抄》
      “后来有一天,他决定制作一副日历,这主意不是心里自然产生的,也不是出于需要有日历的愿望,而纯粹是闲得无聊,像是一个人有了闲情逸致要把一粒核桃雕成一个小篮子,要在针尖头刻上主祷文;他干净利落地把日历画上素描簿,标出一天天的日子,并刻意以适当的不同颜色来突显星期六和节假日。突然,他发现弄不清日子了,而这反而增加了他的期待,促使他下更大的工夫,更加兴致勃勃地追求,一粒核桃还要雕成双篮,主祷文还要刻成密码。于是,他回溯到他和麦科德一起蹲在湖边的第一天清晨,他清楚那是某月某日;借着从记忆里仔细推算那些浑浑噩噩的日子,哪天清晨干了什么,后一天又干了什么;努力从那些孤独平庸的日子里寻找醉梦的遗迹,欢愉的痕迹,一一拼缀出业已湮没的星期四、星期五和星期六;他突然觉得他所有的天数都有了严密的依据,终于从那些曾有阳光却又变成混沌一团的时日里顺出了头绪,夏洛特每次月经周期之间的日子一天天都有了着落;他的欣喜绝不下于古代某个天文术士,终身不倦地栖息在古叙利亚放牧羊群的山冈,彻夜不眠地观察星象,却在无意之间醒悟到亚历山大定理,掌握了斗转星移的真知,但却不明白这一切是如何运行的为什么会是如此。
      “这就是他突然想起了什么的那一天,他无限惊喜地坐在那儿满心愉悦地望着他编制的精巧杰作,匠心独运地为上帝,为大自然,廓清了原本杂乱无章、缺乏逻辑、没有条理、散漫无边的混沌状态,准确地求证了他自己的难题,终于发现他给了十月份六个星期,而他现在的日子应该是十一月十二日。他仿佛能够从那全是一副模样、黑压压一片的乏味往日,真真切切地看清每天没入,实实在在,没有任何更改的可能;他仿佛看见架上排成一线的罐头延伸到半英里开外,迄今为止,那些鱼雷般壮实有力的形体只是一一倒下,没有声音没有重量,倒入死寂不动的时光,为时光的两个牺牲者提供了食品,正像时光为他提供了呼吸的空气;可是现在颠倒了过来,时光在移动,缓慢却又不可阻挡,在稳步前进之中逐一抹去那一排罐头,就像天上一朵浮游的云彩投下的阴影。他想:没错,这是小阳春天气造成的结果。我已经被老荡妇诱入了愚人的天堂,我已经被这个年头的莉莉丝耗尽了精神与力气。他烧掉制作的日历后,回到小木屋。”“‘我可以挣够我们需要的钱,不用说,关于女性遭遇的内容,我可以一直编撰,这似乎没有止境。我不是指那个,也不是指去犹他州的事,我是指我们,指爱情,如果你愿意我这么说。因为爱情不可能持久。今天的世界没有爱情的地位,在犹他州也不会有。我们已经把爱情窒息了。这花费了我们很长的时间,可是人们发明创造的智慧是无限的;于是我们最后摆脱了爱情,就像我们已经摆脱掉基督一样。我们用收音机来代替上帝的声音,我们不再成年累月地积累感情而为了爱又一次性地用掉;相反,我们现在可以把爱摊成薄薄的铜片,可以从自动报纸箱前取两份书刊愉悦自己,这种报纸箱在一条街上会有两个之多,就像从自动售货机上取两块口香糖或巧克力。假如耶稣今天回到人世,我们不得不出于自我保护立即把他绞死,以便当今的文明合法化并延续下去;而为了按人类自身的形象来创造和完善这个文明,两千年来我们付出劳苦、艰辛甚至生命,疯狂地叫嚷过、诅咒过,也曾无能为力地恐惧过;假如维纳斯能够返世,她会周身污秽地出现在地铁的厕所里,一只手里捏一把法国明信片’”“‘我曾处于阴暗之中,自那晚我在新奥尔良从电话里告诉她我有了一千二百块钱那一刻起,一直到那晚她对我说商店要留下她继续干为止。我置身时间之外。我原来一直是与时间相连的,就像你一向在空间里被时间支撑着,因为有一个不是你的你要变成你,这种情形会延续到那个不是你的你成为不可能的时候,惟有这样你才会有被时间支撑的感觉——即所谓的‘永生感’——但是那不过如此而已,只是有附着在时间之上的感觉却没有时间在体内传导,正像一只麻雀的硬爪附着在高压线上面没有传导感一样;时间之流的传导感惟有当我们知道自己在记忆的时候才有,惟有与我们所知道的为数不多的现实相联系时才存在(我懂得这个),除此之外,绝不存在什么叫‘时间’的东西。你知道,我没有过去。然后我有了现在,于是时间开始了,倒回去,现在变成过去和将来。于是,我过去的有现在成了没有,因此,时间从未存在过。这有如童真的时刻即是童真感的时刻:那种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状态,即事实,只存在于你意识到你正丧失它的时刻;那种意识感存在多久,它的寿命就多久;而我的情形,太晚了,我等待太久了;等了二十七年才挣脱原来的束缚,而本该在十四岁、十五岁甚至更年轻的时候就应当挣脱的——两个渴求的外行躲在前门屋檐的台阶或午后的马厩贮草顶棚,急成一团,发狂地乱摸乱找一气。你记住:悬崖,黑暗中的悬崖;你之前的所有人都翻越了它,活了下来;你之后的所有人也会如此。但这对你毫无意义,因为没有人能够告诉你,事先警示你,为了继续活下去该怎么对付。你明白吗,这就是孤独。你必须独自对付;孤独就像电荷一样,你能承受一定数量而不致死去。对于你将彻底感到孤独的一两秒钟;不在你出生之前,也不在你死亡之后,因为那时你根本不孤独;在两者之间的任何一种情形你都是安全的,有许许多多不可名状的东西陪伴你:一种情形是从泥土到泥土,另一种情形是从川流不息的蠕虫到川流不息的蠕虫。可是现在,你将要孤孤单单,你免不了,你知道;既然免不了,就听其自然吧;你赶着那只骑了一辈子的怪兽——那熟悉的老掉牙的老马——走向悬崖’”“‘——也许你一直在想,到了那个时间你可以勒马后退,有所挽回,也许没想;但是那时刻一旦到来,你知道你不可能退却,知道你过去一直心里就明白,你是不可能后退的;你只要有一丝儿放弃的念头,半点儿松动,让‘肯定’的答案从恐惧中溜出来,你就会俯首投降,失去意志力,,放弃希望,所有的一切——黑暗、滑落、孤独的雷鸣、休克、死亡,都会被一定数量的泥土戛然止住;这时候,你感到整个生命突然一下离你而去,滑入一片古老的接受一切的黑暗源头,红色液体横流的根据地——叫做坟墓子宫或子宫坟墓,都是一回事。可是,你后退;也许你一直知道,但你后退,你甚至活够七十岁或者别的任何岁数,可那以后你会知道你已经失去了一些并将继续失去更多,而你所感觉的那一两秒钟是活在空间里,不是时间里,人家给予你的七十岁并不完全属于你,你会在某一天清偿,以保持你生命簿的平衡;因此,你的岁数该是六十九,一年该是三百六十四天,一天该是二十三小时,一小时该是五十八分’”“‘……直到圣诞节前夜她告诉我商店留用的事,我才意识到已经陷入什么境地,才明白挨饿不算回事,挨饿最多把我们置于死地,而那境地甚至比死亡、比分离更糟:那是爱的坟墓,那是死尸的臭气熏天的灵柩车,支架在古往今来麻木不仁的行尸走肉的形影之上。’扩音器又在喊话了,他们听了立即站起身。这时,酒吧侍者也马上出现,麦科德把钱付给他。‘所以,我感到害怕,’威尔伯恩说,‘我过去不害怕,因为我处在黑暗之中;可是现在我醒来了,谢谢上帝,现在有了恐惧感,因为一九三八年这个耶稣纪元没有给爱留下任何位置。我昏睡的时候,人家用钱财来打击我,因为那时金钱是对付我的致命武器。后来我觉醒了,把金钱的炮口扭转了,我认为我战胜了它们;而那天晚上,我发现人们在用体面对付我,而体面比金钱更难战胜。这样一来,现在无论是金钱还是体面,都威胁不了我了;于是,他们只好寻找别的什么来迫使我就范,认同人类的生活模式,而这模式现在已经变得无爱可言——你要么就范,要么死亡。’他俩走进列车的车棚,在黑洞似的昏暗之中,分不清昼夜的长明电灯无精打采地照着雾气笼罩的冬日黎明,一长列黑糊糊的普尔曼车厢像是深陷在混凝土里,永远固定在那儿不动。他们穿过烟灰覆盖的钢板墙,紧密排列的一个个小卧室里满是鼾声,然后来到敞开的连廊车厢,‘于是,我感到害怕,因为他们厉害又精明,他们还必须如此,假如他们会被我们打垮,那不成了想抢就抢、想杀就杀的世界。不用说,我们打不垮他们;我们当然是命中注定的弱者,这就是我惧怕的原因。不是专门针对我:……’”“他一边喘气一边啜泣,一条胳膊上划了一道可怕的长口子,是什么时候在怎样的情形下划破的,他不知道;这时他浪费宝贵的呼吸自言自语,这在别人听来最多像只垂死的兔子在哀叫,可他不是在同任何人说话,而是在控诉,控诉任何言说的声息、它的愚蠢和招来的痛苦,而这种干蠢事和招致苦痛的本领,似乎是它惟一的不朽功绩:‘在这个世界上我所要求的不过是俯首投降而已。’”(《老人河》第三章)“他这张面孔清白无辜,不弃不舍,仿佛聚焦了室内所有的光线,像是在举行祝福仪式;他肯定的不是正义而是正确,一贯正确,颠扑不破,但也不无悲哀,因为正确固然正确,却得不到任何安慰,也无丝毫宁静可言。”“然而,记忆毕竟存活于形体,哪怕它再老态衰败:现在,他追索的终于到了手,简单明了,清澈见底,再不会失去;棕榈叶片摇曳,沙沙有声,在黑夜里既狂躁又委顿,可是他能够面对,他想:不是能够,而是愿意,是想要。说到底还是要有一副皮囊,不管它多么老态。记忆要是存在于肉体之外就不再是记忆,因为它不知道自己记住的是什么;因此,当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就丧失,而要是我也不在了,整个记忆都得终止。是的,他想,在悲痛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我选择悲痛的存在。”“七个星期之后,尽管他获得了人身安全,有了生活保障,尤其是以企图逃跑罪加判了十年徒刑而得到了双重保障 ,牢实得像用铆钉铆固似的。”
      
  •     从图书馆借来这本《野棕榈》首先是被它的封面所吸引,接着便是在末页那段刻骨的话,为了使我自己不至于遗忘,先引用一下原文:
      
       既然人生总是在朝着坟墓爬去,到了老态龙钟苟延残喘的地步,连心甘情愿地接受失败都不配,而只不过在沿袭惯例而已,甚至获准接受失败才配沿袭惯例——这呼哧呼哧喘气的肺部,这老出毛病的肚子,是无法享受乐趣的。
       然而,记忆毕竟存活于形体,哪怕它再老衰败:现在,他追索的终于到手了,简单明了,清澈见底,再不会失去;棕榈叶片摇曳,沙沙有声,在黑夜里即狂躁又委屈,可是他能够面对,他想:不是能够,而是愿意,是想要。说到底还是要有一副皮囊,不管它多么老态。
       记忆要是存在于肉体之外就不再是记忆,因为它不知道自己记住的是什么;因此,当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就丧失,而要是我也不在了,整个记忆都得终止。是的,他想,在悲痛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我选择悲痛的存在。
      
      然而,当初在图书馆某个稍显阴暗角落吸引了我的书,却在我寝室的书架上一直滞留着,甚至等到已经欠费了才开始真正的阅读。在我看来,这本书拥有一种撇不清的美国味道,不仅仅在于书里面大量的对密西西比和西部美国的描写,更多的在于次书的写法。作者在很大程度上将生活中的那些事无巨细的东西都台上了台面,而且是在难得看出来,这些东西在书中有什么必不可少之处,甚至在某些个片段我会认为写点别的什么东西会变得更好。这一点,在同样为美国人写的《布鲁克林有棵树》有着共同点。当然,我有可能是从刘心武老师那里学习到了一种细读,而且还过了头,认为每个 作者在写书时势必都像曹雪芹先生那样,字句推敲,整本书下来无一废字。因此,在看此书的过程中将将就就地,看懂了故事却缺乏了一种深入骨髓的感受,这比起查不到多同时间看的兰波就差太多了。
      但是,此书居然还有起死回生的地方。在书的221页有这样的一段——深山里的娃子与沼泽地的耗子,两者没有什么不同:天命刻薄,时运乖舛,含辛茹苦,终日劳碌,也无法保障来日的生活,如有不断往银行存钱,时常在饼干罐里藏币,本想以此得个悠闲的晚年,到头来命运却只让人忍受又忍受,要得到空气和阳光都得付出代价。
      起死回生,是我很不喜欢的一个词。然而,无论是在文中还是在现实中,无论是一篇文章还是一个人。起死回生似乎都是避免不了的,在前面不痛不痒的故事后,这一段作者清楚、准确地指出一个山里娃的命运,令人悲痛,也现实残酷。作者将自己对命运的看法也凸显得恰到好处。这本书,其实是两个故事,即《野棕榈》和《老人河》。讲的都是命运,起死回生也是命中的一部分。这本书,就像一个普通老百姓平凡的一生,临死前突然大彻大悟,为了使得生命无怨无悔或者是不那么悔恨,奋力一搏,擦出些许存在的火花,最终将记忆还给虚无,给人生留一个干净。
  •     我若忘记你,"…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已不在;如果我不在,那么所有的记忆都将不在了。是的,他想,在悲伤与虚无之间我选择悲伤。”
  •      在福克纳的文学世界中,“burden”是一个极为重要的key word。福克纳的诺奖演说词里反复出现burden一词;在《我弥留之际》里,“Burden”甚至被用作主人公的名字(本德仑);《喧哗与骚动》的最后一句“他们在苦熬”也使用了burden(“苦熬”)……在福克纳看来,人类在苦难中的burden(忍受、苦撑、艰难地熬过)具有最高意义,是人类勇气的体现,能够反映人的生存意义和生命价值,是最值得大书特书的东西。所以,我们在福克纳的笔下看到了许许多多同命运和苦难角斗、搏击的英雄,且不论他们最后的结局如何,单是他们在苦难中忍受、挣扎和反抗的经历就足以让读者感受到一股来自人类内心深处的强大力量。班吉在burden,克里斯默斯在burden,《野棕榈》里的威尔伯恩、洪水中生产的女人也在burden,他们的世界里似乎充斥着重重的险境、绝望和困局,但是他们都没有坐以待毙,任凭命运的耍弄,他们以各自的方式或是克服和战胜了这些危险与困境,最终成为了一个有价值、有意义的人,或是最终失败、死去,但却配得上“伟大的失败”,一样令人震动。
      
      
       然而,记忆毕竟存活于形体,哪怕它再老态衰败:现在,他追索的终于到了手里,简单明了,清澈见底,再不会失去;棕榈叶片摇曳,沙沙有声,在黑夜里既狂躁又委顿,可是他能够面对,他想:不是能够,而是愿意,是想要。说到底还是要有一副皮囊,不管它多么老态。
       记忆要是存在于肉体之外就不再是记忆,因为它不知道自己记住的是什么;因此,当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就丧失,而要是我也不在了,整个记忆都得终止。是的,他想,在悲痛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我选择悲痛的存在。
      
  •      这书到今天阅读,是很枯燥乏味的。加之翻译不怎么样,读起来磕磕绊绊,一点阅读的享受也没有。
  •      一直以为自己不开心是因为因为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倒是从来没想过,如果找到了,得到了,失去了,又会怎样。
      
       我相信上帝是把威尔伯恩作为礼物送给夏洛特,而不是把夏洛特送给威尔伯恩。那个有着灵巧双手,喜欢做爱的女人抓住了可能是仅有的实现她理想的机会,从此再不松手,一直到死。至于威尔伯恩,我相信他是爱夏洛特的——但更多是因为他想逃离,是因为无法拒绝。
      
       不知你是否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明知一早醒来就会后悔,明知会被轻视甚至讥笑,明知羞耻感会一直追随永不消散,但你仍然一如反顾。因为你知道这是一生一次的机会,你想要的东西唾手可得,就在哪儿看着你微笑,你该如何say no。我相信威尔伯恩即使不能被称作有理想有抱负的好青年,至少也是个有理性会判断的好男人。他并不是整天幻想爱情的黄毛小子。他只是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所以他乐得接受。
      
       其实这样也挺好的,不是吗?我不知道,可她知道,这就够了。他们去煤矿,去海边,去各种人迹罕至的地方,用一千七百五十(?)钱努力生活着。不用思考生活的意义,不用思考怎样才能幸福。生活就是一锅秋葵汤,煮了凉凉了煮,反正它总在那里,不会跑掉。
      
       我也很想哪天跑的远远的,没有目标,无需动力,只要还能睁开眼,就继续行走。可惜我没有一个夏洛特,我甚至没有从垃圾堆里捡来的一千七百五十块钱。更重要的是,我害怕。我怕当我真的踏出了那一步,却发现我依然迷茫依然无助依然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依然在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感受到被囚禁的苦闷。就像那个天才的阿蒂尔,“他的一生围绕着愤怒和厌倦这两个词”,又该怎么办?
      
       放假在家时,我上上网,做做饭,晚上出去转转,逗逗院子里还不会说话的小男孩,去菜市场买买新鲜的蔬菜。当傍晚夕阳暖橘色的光辉柔柔地打在脸上,微微眯着眼睛,心里微笑着“其实这样的日子也不错."是的,挺不错的,只可惜前面偏偏有着一个”也“,而少了一个”最“。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不止一次地问”他们是否相爱?“在我看来,他们更象两个一起越狱的罪犯,绝望而又清醒。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没有明天和未来,甚至做爱都是为了取暖。生活的枷锁套在他们头上,令人窒息。所以只要活着。只要奔跑。只要逃离。
      
       .我不欣赏他们的爱情,我不喜欢这个故事。很久以来一直很想写点什么,可我说不出萦绕在我心头的关于这本书的种种到底是什么,不是震撼,不是伤感,思维以液态的形式在头脑中悬浮,让你看得见却又抓不住。如果这个故事就这么结束,可能我会很快把它忘记。不过一切都因为最后的结尾有了不同,就像某些情节很烂的电影因为某个人物的存在而成为你心中的经典。所以我选择把它作为我书评的结尾,希望能让我贫瘠的文字由此显得不是那么垃圾吧:
      
       既然人生总是在朝着坟墓爬去,到了老态龙钟苟延残喘的地步,连心甘情愿地接受失败都不配,而只不过在沿袭惯例而已,甚至获准接受失败才配沿袭惯例——这呼哧呼哧喘气的肺部,这老出毛病的肚子,是无法享受乐趣的。
      
       然而,记忆毕竟存活于形体,哪怕它再老态衰败。现在,他追索的终于到了手里,简单明了,清澈见底,再不会失去。棕榈叶片摇曳,沙沙有声,在黑夜里既狂躁又委顿,可是他能够面对,他想:不是能够,而是愿意,是想要。说到底还是要有一副皮囊,不管它多么老态。
      记忆要是存在于肉体之外就不再是记忆,因为它不知道自己记住的是什么;因此,当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就丧失,而要是我也不在了,整个记忆都得终止。是的,他想,在悲痛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我选择悲痛的存在。
      
      
  •     
      
      
       纯粹的爱情,是有杀伤力的。
      
       野棕榈里的夏洛特只要爱,挟持着带她私奔的威尔伯恩,为爱先交出了普通稳定正确的生活,然后交出了生命,然后交出了记忆。 如果这个故事让你觉得压抑藏着掖着,那么这本小说的亮点就是他的对位小说,老人河。一章野棕榈,一章老人河。
      
       威尔伯恩被夏洛特卷走了,她只要爱,要天天为了爱活着,不要几天的美妙挥霍,而是天天和度蜜月一样的爱情(好想在这里打个感叹号,但是我忍住了)。我觉得小说的一个高潮是他们准备离开大城市去矿场工作前,威尔伯恩和他们的朋友说的那段话。威尔伯恩一直是一个软弱的小白脸,直到最后都是。 但是这段话却让我觉得很激动。是的,他们可以留在这里,然后他为了他们的温饱而找一个差事,每天努力工作,朝九晚五(如此中国化的词),她在家里做好家务,等他下班,一起吃饭睡觉。这样他们就可以吃饱喝足,过上正常的生活,除了他们是私通的这一个身份,他们和正常的夫妻没有两样。同样也和夏洛特以前的生活一样正常。威尔伯恩一直很清醒的感觉到,夏洛特并不是因为他才私奔,而是因为爱。我很奇怪,他为什么会此时突然顿悟了,明白,这种生活不是夏洛特要得,也不是他们私奔的目的地。也不是爱情该有的生活。于是他们毅然去了寒冷无比的矿场,而且没有足够的钱。但是夏洛特很开心。这好像是唯一一次,这个小男人的决定。
      
       老人河这个故事里,高个子是一个,,,,很厉害的角色。他进监狱本身就很厉害。总而言之,我觉得他像个神。。。。他因为迷恋小说里截火车的描写,于是策划了一次截火车。没有别的目的,就是想尝试一下。然后被捕以后,循规蹈矩(这个是我臆想的)。直到洪水暴发。他被任命去救一个在树上的怀孕女人。然后和女人一起 和洪水,饥饿,迷茫,枪弹(就因为他穿的囚服)作斗争(女人除了给他洗了件衣服,貌似也没帮什么忙)。后来他们着陆了,新生命诞生。一切发生了改变。高个子找到了剥鳄鱼皮的生意。他更加像个神,从来不用枪,用小刀和鳄鱼肉搏,勇猛无比。但是此时此刻,高个子囚犯感到了快乐,从来没有过的,自由自在的劳动,让他觉得为自己劳动的充实。这一段,也是我觉得很有意思的地方。后来,高个子囚犯穿着自从女人帮他洗干净后就一直没有穿的囚服(保管起来),到了监狱长面前说:“那儿是你们的小船,这就是那个女人。可是,我可一直没找着棉花仓顶上的那个杂种。”我突然有一种快意,一种喜悦从心底喷出。尽管后来,高个子又被判了十年,我并没有太多的惋惜,反而觉得其实他一辈子已经足以。也许及时他获得了更多完全的自由,他的生命没有了那个和他毫不相关,但是需要他营救的女人,没有了他只能适应却不能战胜的洪水,他剩下的日子也是一样的没有了意义。可是这仅限于小说,因为现实中,生命的可能性更多。
      
       后来的后来,虽然故事的主角们都悲剧结尾,受到了生活的惩罚。但是作者写了他真正要写得,那些个活在规则活在现实中的正常人们,他们用来嫌弃鄙视唾弃那些个叛离精到的人们,但是“这个人一贯正确却并未从中得到安宁。”但是威和高个子,都有了不愿意舍弃的记忆。
      
       “记忆要是存在于肉体之外就不再是记忆,因为它不知道自己记住的是什么;因此,当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就丧失,而要是我也不在了,整个记忆都得终止。是的,他想,在悲痛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我选择悲痛的存在。”
      
       这些个悲痛,会被遗忘,终究留下来的,就是那些个欢乐和满足。而其余的人呢?
      
       虽然是小说,但是爱,纵然不是全部,也是生命的力量。
      
  •     
       提起福克纳,似乎能想到的都已成了老生常谈,从“邮票”般大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到美国南方,从意识流到多声部叙事,从《喧哗与骚动》到《我弥留之际》……这个虽说一辈子大多数时光只生活在“邮票”般大的土地上的乡巴佬,在中国的作家圈里却广受欢迎,连作家莫言也恭称一声“福克纳大叔”,可能很多人在福克纳的那个“约克纳帕塔法县”里,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故乡。
      
        一说福克纳,许多人总要拉上海明威。一个藤蔓交错的句子,“用几把斧子也修不干净”;一个简洁明快的电码,设想这两种“极端风格”的作家互不相服,倒也在情理之中了。福克纳在一次讲演中,说海明威在写作上“缺少实验的勇气”﹐使海明威大为光火。海明威干脆把福克纳的文章说成是“从重庆用船在夜间运到宜昌的秽物”,而对福克纳这个“酒鬼和文字游戏玩家”,早几年先于自己拿上诺奖,海明威却很不以为意,他只是轻蔑地把诺贝尔奖叫做“瑞典的那个东西”……这些文坛“恩怨”福克纳迷都是津津乐道的,当然也包括福克纳为海明威《老人与海》写的酸不溜丢的简评:“迄今为止,他笔下的男男女女都是自己形成的,是用自己的泥土自己塑造自己的;他们的胜利与失败也都掌握在对方的手里,仅仅是为了向自己、向对方证明他们是何等坚强的硬汉……”这样的句子往往是“明褒暗贬”,福克纳大概是想说海明威的思维太简单了,到故事的最后还不是证明一些“硬汉定律”而已。
      
        其实在福克纳的一些短篇里,同样有着很鲜明的“海明威味道”,比如《太阳落山》里面,通过两个孩子无知的对话,讲出了一个女人受丈夫虐待的故事,在两个无知孩子的对话后面是一个女人的命运,把这样的文字同海明威的《白象似的群山》放在一起,几乎是一类风格的作者所写,那是属于福克纳的“冰山理论”;看来,说福克纳唠叨庞杂也只是一面,换成中国话来说,“非不能也,实不为也”,福克纳把写短篇比作“卖淫”(福氏的长篇绝不允许编辑改动一字,而短篇往往有了很多徘徊的地方),虽说福克纳心里未必真正在乎这些东西,但即使如《献给艾米利的玫瑰花》这样短小却结构精巧的“杰作”,仍是在“卖淫”中产生的,这其中也包括著名的《喧哗与骚动》,最初也是出于偶然的一个短篇的想法,福克纳不过是把一个故事写了五遍而已。
      
        除了语言以外,阅读福克纳,无法回避的是结构,随着精巧的结构而来的是整个“时空观”的问题。《喧哗与骚动》里,福克纳让班吉、昆丁与杰生各讲一遍自己的故事,最后以迪尔西为主线,把剩下的故事讲完。
      
        小说出版十五年以后,福氏仍未满足,在为马尔科姆·考利编《袖珍福克纳文集》时,又为康谱生家族的故事作了补充,作为附录,为什么要不厌其烦地甚至不惜以打破时序来完成这样的“结构”?最终的根源可能还在作者的“时间观”上,萨特在《福克纳小说里的时间》中指出:“这一现在的另一特点是陷入。我用这个词是因为找不到更恰当的词来表示这一无定形的妖魔的某种静止运动。在福克纳的小说里,从来不存在进展,没有任何来自未来的东西。现在并非首先曾经是一种未来的可能性。”“陷入”是对钟表的遗忘,班吉的记忆里没有时间,一切都是一大堆杂乱的感觉,“要理解真正的时间,必须抛弃这一人为的计时尺度,只要小齿轮在喀哒喀哒地转,时间便是死的;只有钟表停下来时,时间才会活过来。所以昆丁砸毁他的手表这一动作具有象征意义:它使我们进入了没有钟表的时间。白痴班吉的时间也是没有钟表的,因为他不识钟表。结构、时间、人物的“时间态度”在福克纳这里是统一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时间,每个人也永远“陷入”自我的时间里,所以无论用“意识流”,或是“现代派”这样的词来评论福克纳,终究隔了一层,在福氏来看,结构不过是容纳“时间”的容器而已。
      
        后来在《八月之光》里,多线索叙事总是在丽娜的“在路上”的行走意象中完成,以期于“古瓮上的绘画”的效果。大多数阅读福克纳的人,往往迷恋于各种各样的结构与技巧里,在各种形式的迷宫里寻找,恰恰忽略了福克纳最质朴的一面——那些带有忍冬的气味的地方,那些文章“毛孔”所透出的气味,才是福克纳最伟大的地方。在《我弥留之际》里,安斯认为,上帝造动的东西时,总是让它平躺着(比如路、马、车);而造不动的东西时,总是站立的(像树之类的)。与其说这是主人公的直观哲学,不如说它是属于整个“约克纳帕塔法县”,如同《去吧,摩西》里那首古老的灵歌一样,它也是整个美国南方文学的挽歌,夹带着黑奴的汗水、死亡的腐烂混杂在忍冬的气味里——“They endure”。在复杂的福克纳长句的后面,谁也没有注意其简洁的一面,这才是整个“故乡”的注脚,也是最有力的注脚。 (本文发表于《南方都市报》)
      
      
      
      
      
  •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想寻找一种闪着光的东西,我说不出那是什么,但总是觉得它会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亮一下,在人群的缝隙里一闪而过。
      最初我喜欢看浪漫冒险传奇故事,后来迷恋包含了生命时光别离等等美丽词汇的格言警句,后来有一段时间投入宇宙存在的理论知识,直到最近,才开始真的、充满虔诚地看着身边的世界和人群,也才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觉自己对它的了解如此之少,描述的把握如此之差。我知道那闪光在那里,可是当我目不转睛,它又消失不见,一切显得浅显而带着嘲弄。
      只有在这个时候,当我读一段详细、饱满、疯狂而充满力量的对人的生活的描述才如此动感情,就像一个人大口大口呼吸难以觅得的空气,就像饿极了的植物补充渴求已久的浓厚的汁液。
      我总是太喜欢福克纳的细节,喜欢威尔伯恩在公园里的绝望的想象,喜欢他在湖边看叶子碰到水面和坚持爱与沉思,喜欢夏洛特废寝忘食做奇思妙想的泥塑,喜欢她背对着逼仄的生活疯狂地抓紧现实的意志,喜欢麦科德的看透,喜欢高个子犯人劫火车和我要自首的简单的渴求和对命运的委屈的气恼,喜欢他烧制桨板和捕猎鳄鱼时质朴到极点的纯粹和自己已不觉得是勇敢的真正的勇敢,喜欢他们所有人对于命运与结局的庞然的接受。
      我并不特别为结尾感动,因为对我来说结尾和开头、和过程中的每一部分是一样的,一样好。对威尔伯恩来说,他在公园里默默等待的那些白天就已经参透了最后的孤独,五十年的牢狱之灾有和没有并不是悲喜的区分,他在火车站最后的十四分钟已经匆匆忙忙地告诉了麦科德:“你记住:悬崖,黑暗中的悬崖;你之前的所有人都翻越了它,活了下来;你之后的所有人也会如此。但这对你毫无意义,因为没有人能够告诉你,事先警示你,为了继续活下去该怎么对付。你明白吗,这就是孤独。”
      看完之后我在想这两个故事的对位核心究竟在哪里,为什么福克纳说它们是“绝对的对立”。我没有答案。它们的共同或许在于婴儿的推促,婴儿在难以降生的环境中推促着男人和女人在洪水般的世间苦苦挣扎,而他们的罪与纯善也许是《我若忘记你,耶路撒冷》的苦涩的叹息。
      我不知道。我不敢随意断言。我们除了拼命抓紧生活的空气就像抓紧洪水中的稻草,又还能怎样活着。渡过了对岸也许是更长久的囚牢。
      
      
      
  •     对野棕榈这部分兴趣不大,尽管大家都说结尾令人潸然泪下,是的,那段话是非常美。可是我无法认同这个故事。《老人河》反而更加吸引我,尤其是描写高个子被这个万顷波涛、磷光闪闪、不可一世的密西西比河弄得即将发疯“这河道究竟是在洪水遍野的世界失去了踪影,还是这世界淹没在了一条无边无际的河流中。”那一些文字令人着迷,如何来描写人与河流的搏斗呢?我认为这是福克纳的高明之处。
      那是怎样的一条河呢,你当然知道布鲁斯从那而来。你知道我对那片土地的好奇。
      当然有可能是我错了,我真的是还没怎么读懂他的作品。
  •     
      《野棕榈》是关于记忆的故事,同时也是关于遗忘的故事,正如昆德拉所说:“现在时刻与人的记忆是不相像的,记忆并不是对遗忘的否定,记忆只是遗忘的一种形式。”
      
      按照作者威廉•福克纳的原意,此书本应该名为《我若忘记你,耶路撒冷》,由《野棕榈》和《老人河》两个独立的故事交叉展开,构成了某种犹如音乐的对位法。然而通观全文,两个故事在内容上都无涉耶路撒冷这座圣城。只是透过这个不复存在的题目,我们隐隐可以感觉到书中透露出的宗教意味。
      
      耶路撒冷和记忆何干?尽管信仰各异,虔诚的教徒们今天仍亟亟从世界各地奔赴这里来朝圣,千年的劫难也无法改变它在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教徒们心目中的神圣地位。耶路撒冷是将这多种的信仰归于统一的物质存在。就如同记忆错综,对于记忆的主体来说,却都是确证其自身之存在的证明一般。我们的记忆构成了我们,通过记忆,我们才成为了独一无二的个体。
      
      早在千年以前,柏拉图就说过,真正的存在是理念,自然中个别对象是理念的复制品,因此理念远高于生活和现实,从而奠定了西方理性主义的大传统。在这个意义上,《野棕榈》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威尔伯恩和夏洛特显然是柏拉图真正的传人,在他们看来,爱情是一种理念,是永不能放弃的至高价值,是人本性里就存在的,因此爱情不会死亡,只会因为男人和女人的罪恶而离开他们。一旦遇上生命里的那个人,爱情就可以通过回忆来达到确认。而这种理念的表现形式就是激情,或者——换用夏洛蒂本人的话来说,是受苦。爱情价值的珍贵就在于它必得用受苦来换取,为此,她不惜和威尔伯恩离家出走,去过饥寒交迫的生活,不惜以自己的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来换取那么短暂的快乐。
      
      威尔伯恩在夏洛蒂死去后的那段内心独白可谓感人肺腑:“记忆要是存在于肉体之外就不再是记忆,因为它不知道自己记住的是什么;因此,当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就丧失,而要是我也不在了,整个记忆都得终止。是的,他想,在悲痛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我选择悲痛的存在。”如此动情的承诺,怎能不让阅读者心生感慨,为威尔伯恩此后卑贱地苟存而痛惜不已?同时,也为自己人生中佳偶的缺失而黯然神伤?可惜如果仔细推敲,读者就会发现,威尔伯恩的语言仅是一种当下性的自我表白,这表白仅仅在小说文本中才有效,却是不可能放大到生活之中的。昆德拉早已说过,再艰难的人生,其流逝的痛苦岁月中也必混杂着欢乐,而遗忘几乎成为不可避免之事。小说叙事通过将这种当下性推进到读者面前,避免了提及在往后漫漫岁月中威尔伯尔遗忘夏洛蒂的可能性,从而实现了记忆的永恒化。
      
      正因为小说文本有放大情感的作用,柏拉图才会说,艺术是谎言,是影子的影子,它和理念隔了三层。威尔伯恩和夏洛蒂显然都是受了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影响,以至难以辨清生活的真实和小说的真实之间的关系。如果说《野棕榈》是叙写了激情的破灭,那么相形之下,《老人河》的故事则是在讲述理性法则的胜利了。
      
      和《野棕榈》的写法不同,《老人河》的写作真正是依托于主人公高个子犯人的记忆来完成的,在拯救被洪水围困的素不相识的女子的过程中,高个子犯人尽管面临了各种各样的困境,却仍然不离不弃,最终完成了任务,回到了监狱。服刑多年,犯人的理想和热情早已被磨蚀殆尽,却以其行动力赢得了最终生还的希望,他的鲜明果敢的行动力,恰好和威尔伯恩的软弱和多思形成对比。他以叙述来印证记忆,尽管难逃被加刑的荒谬结局,却仍让读者在读完后产生某种希望感。
      
      在这个意义上,《老人河》实现了对《野棕榈》的对位法反叛,两者巧妙地在结构上达到了一种平衡,使两个原本陌不相关的故事结成了同盟关系。
      
  •     福克纳老爹的一生大部分是生活在美国南方的牛津小镇,他一再声称自己是一个乡下人。确实,他是一个道地的乡下人,他虽然不种地,但是他的小说,写起来却象是“种地”。他总是把他写的故事当作是一块田,他一遍一遍又一遍的啊镂啊翻啊锄啊的侍弄它。这在写作上就表现为,通过众人之口翻来覆去地讲同一个故事。他用这种方法写了《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去吧,摩西》、《押沙龙,押沙龙》等等,他其它的长篇里的情节也都是他以前短篇里写过的东西。这种方法最需要毅力和专注力。如果你认为这是偷懒,那你就是完全不明白什么叫写作。一遍一遍的重写是最让人受不了的活,也是作家的真正的苦役。也许在文坛上只有福克纳老爹才最有资格说自己是“乡下人”。而其它的作家则配不上此种荣誉。另一本汉姆生的小说《大地的成果》也正是赞颂这种荣誉的。对所有的人来说,只有这种荣誉才称得上神圣,任何人也抵毁不了。
      
      虽然说这种写作类似于种地,但是毕竟还不是种地,真正的种地得不到任何荣誉(有时真是连吃得也得不到),大多还会得到侮蔑。福克纳老爹和汉姆生大叔虽然乐于表现这种荣誉,我想他们也只能承认自己干不了,也许正是承认自己干不了才让他们写出来这种书(凡高也一样)。福克纳和汉姆生都是生于农村,在土地上劳作从土地里收取食物就是使命,只有完成自己这种使命才能得到、才配得到(!)幸福的观念在他们心里根深蒂固,《圣经》也说:“唯劳作者才得食。”因此,写作对他们来说一种比较容易——比种地容易——的替代,也是一种赎罪的形式,他们只有写出来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至少,他们不用为自己因为对种地的逃避而感到过意不去。他们也许想得是,如果我能在写作上完成了我种地的使命。那么我就能得到幸福,也应该得到幸福,而且,我也配得上这种幸福,这不光是一种使命,也是一种公正。
      
      在这本《野棕榈》里,福克纳通过夏洛特之口就说出了这样一种观念:“如果确实存在痛苦这种东西,如果我们之中有谁受过痛苦,我们之中有谁生来就够坚强,就配享有爱和遭受这种痛苦。或许我想说的是公正。”
      
      福克纳所谓的“公正”,我理解为,就是只有受过苦的人才配享有爱(就是幸福)这种公正。也许正是这种“公正”才使他写书执意采取如此辛苦的方式。
      
      福克纳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正处于内外交困的时期,既失了恋又受了背伤,这是他的第十个长篇,这些书为他获得了荣誉,但是却没有多少读者,出版过的书也在市面上消失了。既没有人谈论,也没有人再去阅读。这对一个作家来说是个难受的事。所以他要写一本新书,一定要写,无论如何要写。而且,在他心里,写作就是种地,地一年不种就会荒,来年再种就种不了,种了也打不上粮。写作对他来说也一样,一旦闲下来不写,他就觉得要失去写作能力。
      
      本书,写得很流畅,看起来他没有按他的老方法那样一遍一遍地去翻地。写的是两个不着边的故事。但是,这两个故事虽不是同一个故事,但是却有一种对应。就好象是,以前他的写作是一遍一遍的翻地,而这次,却是写一遍播谷,写一遍锄草。因此,这样对应的写故事,其实仍然相当于写同一个故事。所以他在这本书里用的对位法其实还是他的老方法,只是作了一个变通而已。
      
      《野棕榈》里的故事,其实是关于两个男人的,第一个男人,被一个无视社会无视爱情,只保留原始情欲的女人夏洛特卷进一个无法退却的生活之“河”。他在这条“河”中,福克纳一点一点的拔掉他生命之桶的塞子,让他一再泄气、失望、想不开、逼迫他步步为营又逐渐瓦解他的耐性。而另一个故事里的男人,却正与此相反,他是一个罪犯,因为发大水奉命救人,而不得不与一个女人一起呆了一个多月。而他在这条真正的河中,福克纳则一次一次充足他的人性,让他一再鼓起勇气、燃起希望、心胸坦荡、赋予他自由又执意送他回监狱(象骡子一样蠢?当然不是!)。前者相当于“屡战屡败”,后者则是“屡败屡战”。
      
      其实这两种人在福克纳的小说中是一再出现的。《喧哗与骚动》里的昆丁与杰生,也是这样的两种人。一个把生活弄得凄惨悲凉,受到点打击就失望,对纯结的历史、消逝的时间念念不忘。另一个则无论做什么都生机勃勃,找到点机会就扑上去,不管它是不是很无耻很屈辱很龌龊。而汉姆生的《大地的成果》里也有这么两种人,一种则是不安于状、希翼自由,老是想逃避,想外逃。追求的不是用手去找粮食,而是用眼用耳去寻找“美妙的感觉”。另一种安于现状,努力生活,不妥协,努力在生养的土地上扎下根。要说福克纳对前者采取的是否定态度,这个没错,但是你不能因此就说,他就没有过那种希望!这种希望人人都有,关键在于如何对待它,是尽量克制,思考它战胜它,是让你得到幸福以后享用它时能心安理得配上这种幸福。还是放纵自己,追逐它跟随它。获得即时的快乐,但是在快乐的时候你却要时时心怀警惕,害怕它消失。福克纳老爹一再想写商业小说,而汉姆生大叔则执意离开过生养他的土地。其实他们写的这两种人其实都是他们自己。
  •     伟大小说的条件之一,是被其他了不起的人物引述。比如卡尔维诺和略萨都提及过的、蒙特罗素的一句话短篇《恐龙》,比如马尔克斯为之惊叫的《变形记》和不能安眠的《佩德罗·巴拉莫》。昆德拉在《被背叛的遗嘱》中提到了福克纳的《野棕榈》结尾:“……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已不在;如果我不在,那么所有的记忆都将不在了。是的,他想,在悲伤与虚无之间我选择悲伤。”
      
      然而,这次连昆德拉都被出版商忽悠了。这本书应该叫做《我若忘记你,耶路撒冷》,包括了《野棕榈》和《老人河》两部分……当然,对福克纳的读者来说,这一切事属寻常:《去吧,摩西》的那几个章节,包括《熊》,都曾被作为独立短篇收录。这是作为结构大师的他所付出的代价之一:他每篇小说都别出机杼的结构,很容易被阅读的线性习惯流散冲走。《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毕竟还依靠着人物之间的关系勉强连结,而《野棕榈》和《老人河》这对复调表面看来,几无情节联系,于是被一切为二。而福克纳自己承认过,这个小说以《野棕榈》为核心,《老人河》是复调,是另一个声部。
      如此,读这两个故事的类似之处,是读这本书的诀窍所在。
      
      
      福克纳的小说中,有过许多南方女人的形象;和麦卡勒斯笔下的南方女人相似:她们偶尔温婉(《八月之光》里善良如绵羊的莉娜),余下的大多数则木刻般狰狞。汉语的南方意象是竹林、雨水、船、鱼和青布衣、斗笠和稻田。而福克纳们的南方只有墨西哥流浪者、混血儿、镇子、马车、劣质酒,培养出来的南方女人无不高大威猛、皮肤粗糙,而且闷骚。福克纳的南方女人身上都有干涩、带灰尘气的诗意,同时带有强烈的破坏性。这些女人们偶尔一次错信了命运的安排相信了爱情,而且在爱恨之时都挟裹着南方的狰狞惨厉。《八月之光》、《献给爱米利的一朵玫瑰花》里,那些铁灰色的老女人。
      而在这本书里,夏洛特显然是又一个铁色的南方女人。
      她承认甚至强调自己淫荡(福克纳自造的词:“BITCHING”);她跟着男主角——确切的说是她挟持着男主角——私奔;她强调爱情的永恒性,要一直爱到死的那一天;她对生活的一切充满激情,无论是做雕像贩卖,还是去到犹他矿井。你甚至得怀疑,威尔伯恩这个青涩男生对她的勾引,仅仅是点燃了一点子火星——夏洛特自己就是一个巨大的火药桶。
      
      
      而威尔伯恩身上,略微有一点《喧哗与骚动》中昆丁的味道:一个性格偏弱、喜好深思的人。他远走犹他矿井时,在火车上的那段对白是他接受的高等教育给他的最大遗产。那些话语与概念,也许夏洛特从未去深思过,但她凭着自己的本能、激情和习惯,把生活拦阻在她之前的一切披荆斩棘。
      这是《野棕榈》部分的故事。
      
      
      《老人河》呢?从一开始,这就是一个充满讽刺味道的喜剧。高个子花了长时间阅读通俗读物,谋划、构思、编制了一个伟大的抢劫火车行动,然后还没正式动手就被捉住;密西西比河水决堤,他和小船被抛荡到洪水之中,所有人以为他将死去;他照顾了一位分娩的孕妇,奇迹般的归来到人类的世界,结果是被加判了十年徒刑。
      在这个故事中,浩浩怀山襄陵的洪水是故事的主要反派,高个子始终与之进行斗争;而河水中的孕妇与孩子,与河水本身一样,充满着原始的、洪荒的生命味道。如果把高个子当作威尔伯恩(无数对位暗示着他们的相似或相反),那么,滔滔洪水及其代表的东西——无情、充满生命张力、残忍、奔流不止的自然环境——就是夏洛特。夏洛特与河水一样挟裹、推动着威尔伯恩在命运浪潮中行进。他们彼此的相爱、争吵和仇恨,都是在剧烈的冲突中行进的。威尔伯恩在与夏洛特的私奔生活中颠沛流离、跌宕起伏,但和高个子一样,他感受到了某种生命力的喷薄。
      
      
      进一步探究的话,《老人河》出现的洪水滔天,显然有诺亚方舟的味道。福克纳酷爱这种神话色彩:《八月之光》,克里斯默斯为自己的血统而拼争死亡,海托华被众人厌弃而保持圣徒般的缄默,莉娜善良如羊羔般寻找男人的流浪,都带有史诗的色彩;《我弥留之际》中一家人为了归葬母亲而长途跋涉于南方土地,是上古史诗里常见的题材。在这本书中,由于触及话题的本真与原始——爱情、欲望、自然灾害、生育、死亡、记忆、情欲——而冲突又是如此激烈,于是,剧情有一种狞厉的、你死我活的面貌。不断衍生的矛盾、不断的彼此伤害,冷漠、残忍、暴力、焦躁,这一切都在逐渐为小说本身涂上悲剧的崇高色彩。在涉及到矿井的段落中,我不免想起了DH劳伦斯的《虹》,自然的粗放和本真的血气,以及由此衍生的扭曲情绪。
      菲利浦·杨认为,美国小说家们有一个共同的类似主题:一个少年离乡,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被宏伟的自然和世界所挟裹,最后失却了天真。在《野棕榈》中,威尔伯恩和高个子一样保持着一种天真和单纯,他们同样被某种果决、生命力炽热的、带有原始意味的、不受拘束的(洪水破堤、夏洛特则背夫私奔)洪荒所挟裹——虽然一个是被洪水,一个是被女人。
      
      
      
      所以,虽然不属于约克纳帕塔法体系,但这依然是一个福克纳式的、以密西西比流域之自然为主角的小说:夏洛特的形象就是大河,令人畏,令人爱,不受拘束,纯出于自然,信奉自己的本能,孕育生命,不可遏止,足以形成毁灭一切的冲突与矛盾,但却与你血肉连心,难分难解。
      
  •      莫洛亚说得好,差不多一切伟大的天才,一生中总有一段特定时期留给后世的印象特别深刻。传说中的拜伦,是那个青年诗人,丰神俊秀、旷世风流,而非参加希腊革命时一副未老先衰的模样。世人眼里的福楼拜,是个面目冷峻的中年男子,蔑视生活,日复一日地伏案写作,可我总想不出他教授莫泊桑小说技法时的神情。而福克纳呢,他在我心中的样子,是个沉默又心不在焉的老头子,完成了大部分作品,整日无所事事。那些寻常人一辈子都想不明白的道理,他而立之年就看透了,到了晚年却还是略带困惑去面对生活。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半年多以前,大二结束我要搬离原来的校区。刚考完最后一门,同学还在讨论答案和商量聚会的时候,我一个人跑到图书馆三楼,躲在最里边的角落发呆。那是理工科学校,所收的好小说少且陈旧,文艺书库从来都是人迹罕至。大二一年,我早上起得晚的时候,因为赶不上8点的课,又不想迟到,就翘课躲在图书馆冷清的三楼,一天又一天,翻着八十年代出版的巴尔扎克陀思妥耶夫斯基。激情的文字让我热血沸腾,发黄的书页又将其冷却。我不紧不慢逐字逐句地阅读,多数时候孤单一人,被包容在一本本知道自己年华已逝的旧书之间,乐得悠闲自在。
      
       就在那个带着离别味道的夏日,我发着呆浏览书脊,有些读过更多的没读过。我走在书架间的狭窄过道上,随手抽出一本又插回去,心里明白很有可能我再也不会见到它们了。
      
      
       我当时一定心情沮丧,不然也不会走到美国文学栏抽出一本听起来像是讲政治革命的小说。好吧,那就是《喧哗与骚动》。我读书不多,又一直不喜欢美国佬,他们的小说先前只读过爱伦坡和杰克伦敦的短篇集,还算精彩。不过我固执又武断地认为美国人写不出好的长篇(也许是初中时读的缩写版马克吐温造成的恶劣影响),可是那本书我翻了三页,就被完全吸引。
      
       好比第一次吃冰淇淋的孩子,我第一次看到这种时空交错重叠的叙述,把日常生活中人们脑子里的意识波动用文字展现出来,前后的转换没有必然的联系,就像真正的现实一般。而藏于三兄弟的叙述背后的作者,用了高超的手法,将时序打乱,贴在各个章节里,却拼得紧凑充分不令人迷惑,同时又不显得重叠反复使人感到厌烦。
      
       那时候我还没翻过《尤利西斯》,也没读过福克纳以后的鲁尔弗。习惯的是十九世纪小说的套路,情节的推动依照时间的顺序,叙述者无所不知无处不在,尽管注意到陀氏小说里叙述声调的变化却还不甚了了,连“限知视角”一词都没听过。所以对我来说,《喧》无疑向我展现了一个新世界,我先前只模糊感知到的事物这本小说却向我精确展示。我把在那个校园里的最后两天用在班吉和昆丁身上,可惜只读到第二章的一半就该搬离,当时借书卡已经上交,我只好放下小说跟着同学们来到现在这个充满浮云和粪土的学校。
      
       暑假回家之后,我就买来《喧哗与骚动》一气读完。他对不同人物心理的洞烛幽微,实在让人叹服。无奈我出生的小城太有活力,书店以不谙世事的少男少女、渴望发财致富的商界人士、望子成龙的学生家长和想保持身材追求合理膳食的主妇为主要销售对象,找不到福克纳其他的作品,大三开学来了上海,才又读了另两本那个世系里的小说。
      
       这本《野棕榈》,算来是他在完成《喧哗与骚动》十年之后的作品,成书时福克纳该有四十二岁了。我听说他当时虽然享誉欧洲,在家乡却并不受尊重。我不明白《喧哗与骚动》的作者竟会迫于生计,要像陀氏所谓的驿马那样辛勤劳作,就像我不明白世上其他这类事情一样。《野》的形式并不特别,像什么意识流多角度叙述时空倒置都难觅踪影,唯独有个“对位法”,不过我对音乐一窍不通,只看到复线结构和两个故事间的隐秘关联。
      
       小说的主题,大概是关于自由吧。或者还关乎尊严。我不讨厌夏洛特(她甚至让我想起那个身上带着树的气味的小女孩),却只在她最后神志不清,发疯似地在假想的里顿迈耶面前维护威尔伯恩时才为她叹息。她是为了逃而逃,为了爱而爱的。可惜选错了对象,要是男人坚强如她,也许他们的境况会好很多。
      
       本来她这么一个女人,一般就只能有两个下场:像哈代的淑那样放弃或忘记自己的追求,向社会的势力和无聊的偏见屈服,或者就像凯蒂和这个夏洛特,被人们口中所称的野种拖累至死。总之这种女人难得善终。不过在生命原始的激情面前,在摆脱那些始终抹煞着你的个性的日常生活的强烈欲望面前,乏味一生最后得个善终算个鸟。
      
       可惜的是(或者说庆幸的是),夏洛特这种女人毕竟不多,密西西比河不会每年都汹涌奔流、决堤泛滥一次,所以也并非每个威尔伯恩们都能遇上夏洛特们。小说开头的那个房东医生,如果有幸(或者说不幸)在二十年前遇上夏洛特,会否像威尔伯恩这样出走我们不得而知;可威尔伯恩若没遇上夏洛特,二十年后却必定会成为这个有一双笨重小腿和一个灰色妻子的医生。这些包法利先生们娶到的可不是爱玛,而是查理。
      
       威尔伯恩出走时,尚未明白自己只能从一种现实逃入到另一种,他直到后来才意识到。可我相信,夏洛特是明白的,可是她就像密西西比河那样,忍受不了,决堤了。这些讨厌现实向往远方的人们,大概都知道一旦到达远方,远方就失去意义的吧。于是世上有了流浪者,他们奔波着永不停留,可这时流浪不就成他们的现实了吗。
      
       高个子犯人,经历一番磨难,终于不辱使命,得到的报酬竟是加判十年徒刑。州长为了自己的利益,擅自剥夺一个人的自由,这种不公的判罚,荒谬又骇人听闻,可当事人都不在乎,我们就可以为自己的麻木开拓觉得此事微不足道了。对高个子来说,这次拯救让他意识到自己的存在,让他找回自己的尊严,他觉得够了吧。
      
       另外,福克纳的涵盖众生式的句子在这本小说里用来刻画环境的地方比我读过的那三本要多。四十二岁的他描写功力真是登峰造极。
      
      
      
      
      
      
  •      对位法没什么神奇的,昆德拉津津乐道的对位法(或复调小说)不过是在形式上做文章。当然,《野棕榈》值得阅读的地方,绝不仅仅在于其形式,而在于整体。
  •     
      罗豫/文
      
      “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之外,福克纳的这部《野棕榈》,且不说对新浪潮电影的某种启示意味,单就其商业成绩和文学口碑,都是无法绕过的一部——据传,小说正式出版四天后,福克纳的肖像出现在《时代》周刊封面;之后登陆《纽约时报》畅销小说榜,排名第八。而米兰·昆德拉更是直截了当地在《被背叛的遗嘱》中这样写,“我曾经(我至今仍然)为福克纳的小说《野棕榈》的结尾所感动。”
      
      好了,让我们回到原书。《野棕榈》原名为《我若忘记你,耶路撒冷》,其实包括《野棕榈》和《老人河》两个故事,按复调音乐严格的“对位法”,一章对应一章依次写成。最初出版时编辑用《野棕榈》作为全书书名,此后的福克纳小说选本,也曾将两个故事视为两个独立的作品。如果理解就是最好的尊重,那么尊重这两个故事的完整性,一开始就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受传统小说影响,喜欢从故事里读出点“道德寓意”的人,面对这本书恐怕会抓耳挠腮。《野棕榈》固然显示了主人公命运的“残酷性”,但通奸、狂野性爱、堕胎、监禁……仍给道德说教增“色”不少;《老人河》则是海明威《老人与海》的类型,说来说去就只有男人和他需要抗争的自然敌人。如果前一个故事还大体符合道德路数,那么后一个“好人没好报”的结尾,简直可以算是魔鬼想出来的了。内容差异如此悬殊,被看作两个不相干的故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如果说两个故事有什么联系,那似乎首先是它们都在讲述非常时期的终极体验。体验的主角,都是在此之前生命感受及其匮乏的人。《野棕榈》中的威尔伯恩家境贫寒,求学和实习期间省吃俭用,从未接触过女人。从他和女主角夏洛特初次见面的简短描绘中,我们简直无法理解丰富炽烈的夏洛特怎么会喜欢上威尔伯恩,除非她只是想找一个愿意跟从她的人一起去实现爱情理想的人。而威尔伯恩之喜欢夏洛特,多半因为夏洛特是他生命中第一个可能的恋爱对象。然而一旦启用了这样的思维方式,二人的爱情和读者的心灵就此分道扬镳,渐行渐远,直至互视为外星人的境地。
      
      作为人物,夏洛特个性更加鲜明,但威尔伯恩是这场爱情的主要视角所在。当他获得了一笔意外之财,打电话给夏洛特要一起远走高飞时,我们感觉到这两个成年人从此再也不会回到自己原来的轨道上了。经济窘迫、频繁搬家、四处漂泊、没有名分——如果读者真要问一个“值不值得”的问题,那么福克纳在二人“蜜月”的尾声安排了一个暗示:租给他们小木屋的房东,正是一个小地方出生、读完四年医学院、做过两年实习医生、回到家乡、娶了长辈安排的媳妇、继承父业、安安分分走到中年的医生——活脱脱一个没有出位的威尔伯恩。
      
      当这位满脑子道德教化的医生见到流血的夏洛特,想着“这太不可思议了!事情总有个规矩!限度!”,“迈开了常坐不动的笨重双腿开始小跑”回自己屋里打电话叫救护车、报警时,仿佛有个声音在问:你喜欢谁呢?你愿意成为谁呢?如果这还不够,那位一直“通情达理”的夏洛特的丈夫,在威尔伯恩入狱后想了不少办法救他,都被威尔伯恩一一拒绝,福克纳最后给了他这样的判决:“这个人一贯正确却并未从中得到安宁。”
      
      而《老人河》里的那位囚犯,年轻时受通俗读物中的故事影响,精心谋划了一次抢劫火车的行动,还没正式动手就被捉住。洪水泛滥之时,他已经习惯了劳教生活。长官让他和一位同伴驾船去救一个树上的女人和一个棉花仓顶上的男人。洪水抛下同伴,卷走他和小船,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可以像罗马角斗士一样,迎战巨浪、暗流、饥饿、鳄鱼,并照顾一位分娩的孕妇。他一一取得了胜利,从未想过逃跑,任何时候都没有放弃船和女人。几周后奇迹般出现在另一位“长官”面前,说道:“那儿是你们的小船,这就是那个女人。可是,我可一直没找着棉花仓顶上的那个杂种。”胜利的报偿是加判十年,但他曾在和洪水的对抗中体验到生命力的喷薄,在搏杀鳄鱼的艰苦工作中体验了为自己劳动的快乐。
      
      故事末了,依然相对的是,早先不擅言辞的犯人向狱友们流畅地讲述他的历险,威尔伯恩也在铁窗内哀伤地缅怀他的夏洛特。仿佛生命正是生活的巴比伦囚徒,生活的愚蠢、庸俗、荒谬、无序,遮蔽了生命的内在追求,而生命冲出生活,奔向自己内在追求的过程,往往遭到生活更严厉的惩罚。监狱黑暗的囚室中,隐隐回荡着古老犹太人被囚巴比伦时的吟谣:“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情愿我的右手忘记技巧!”
      
  •   书应该挺有趣。但翻译很恐怖。
  •   我也更希望是翻译的问题,毕竟《八月之光》《我弥留之际》《喧哗与骚动》《押沙龙,押沙龙》都很霸道。
  •   话说蓝仁哲不是第一次译福克纳。八月之光也是他译的,虽然不如李文俊,其实就还好。但是不知为何野棕榈这么恐怖,且有不看原文即可通过肉眼识别的明显错误若干。
  •   就开篇第一页,我就读得极其困难,拗口不说,还感觉特别无趣,有些地方表述又不明白,完全不像福克纳的风格,显得生硬。
  •   悲剧的上海译文呐。哎。
  •   跟你感觉很类似,我也看了不知道说什么,也觉得该说点什么,最后我没说什么,来看你说些什么 :P
  •   思维以液态的形式在头脑中悬浮
    我们都是想得太多 而做的太少
  •    化心殊语回复:@郝景芳 我告诉你,你想找的答案,你看见的光,就是佛菩萨散发的光。你想问的事情,从此岸到彼岸。就是回归佛的究竟一切种智慧。你好,你信佛吗?你如果信佛的话,你是不是看过禅宗祖师宣化上人讲解的《大佛顶首楞严经》浅释。《妙法莲华经》浅释。
    《阿弥陀佛经》浅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浅释。 《六祖法宝檀经》浅释。《普贤菩萨行愿品》浅释。 《劝发菩提心文》浅释。
  •    PS:世上的邪恶差不多都源于无知,如果缺乏了解,好意可能和恶意带来的伤害一样多。 赞同.
  •   看样子 sevenyears 是对昆德拉情有独钟,记忆并不是对遗忘的否定,记忆只是遗忘的一种形式——这应该是《无知》里的句子
  •   我仿佛记得是《被背叛的遗嘱》。。。
    是的,我曾很喜欢昆德拉,并深深被他的聪明所吸引。年岁渐长,现在更偏爱温情的东西,但曾经的影响不会变。。。
  •   只有“想看”在回荡
  •   话说 我什么时候才能变成可以令你写这么长书评的作者啊。
  •   你什么时候写了东西都能啊
    只是,我可能水平有限写不出来。。。
  •   ……那就是说还是不行啊
    俺写的东西让你万念俱灰不想动笔……负罪感
  •   哈哈,你这是过度阐释
  •   啥叫過度闡釋...?我是文盲...
  •   明知故问。。。
  •   ……我不懂就问 却说我明知故问……冤枉……
  •   别人可能是不懂就问,你嘛。。。不可能
  •   哎呀呀 我是真的不懂
    不懂就问 还被你说 唉 自尊心受到重大伤害……
  •   。。。。。。不懂就百度之嘛,(*^__^*) 嘻嘻……
  •   百度现在好和谐……什么都查不到啊
      我还是想听你解释嘛~
  •   难道说 过度阐释的意思就是六个句号?
  •   2009-06-20 10:43:05 寄意寒星  ……那就是说还是不行啊
      
      俺写的东西让你万念俱灰不想动笔……负罪感
    2009-06-21 18:30:59 sevenyears  哈哈,你这是过度阐释
    ——————
    多打了个省略号
    所以就过度阐释了……(又过度阐释了)
    悲……
  •   你这家伙,鬼才信你不懂呢
  •   哎呀 我真的不懂
    不懂就问 怎么了……
  •   我真的记错了,是我“无知”了,“现在时刻与人的记忆是不相像的,记忆并不是对遗忘的否定,记忆只是遗忘的一种形式。”真的是《被背叛的遗嘱》中的,“寻找失去的现在”那一章。
    重新看了一下,居然发现了昆德拉对《野棕榈》的评价:
    过去我曾经(我至今仍然)为福克纳的小说《野棕榈》的结尾所感动。女人因流产而死去,男人仍在监狱,被判刑十年。有人给他的囚室里带来一粒白药片,毒药。但是他很快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因为唯一能延长他所爱女人的生命的办法便是把她保留在记忆中。
    “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不在了;如果我不在了,那么所有的记忆也将不在了。是的, 我想,在悲伤和虚无之间,我选择悲伤。”
    昆德拉曾经拿《野棕榈》来论证自己的观点,算欠了福克纳一个人情,而你却替他还了。
  •   你写的好棒哦,顶哦。
  •   杀发
  •   南方女人的印象,记得以前总结过,很是精辟。
  •   总觉得记忆惊人。
  •   福克纳的书一直放着,没有看过,惭愧
  •   没错,总觉的作者记忆力惊人哪!俺自愧不如...
  •   大哥,你是虎扑的那个涨工资嘛?
    这世界。。就这么小的?。。。
  •   这本书我也写过读书笔记,作者的书评让我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理解,谢谢:)
  •   短线博差价的几个基本技巧{必读}
    不少投资者十分热衷于短线的博差价操作,在具体操作时,投资者应注意以下几个最基本的技巧:
    [url=http://www.880877.com/][img]http://www.880877.com/dd/08.gif[/img][/url]
    [size=5][url=http://www.880877.com]>>>超级短线黑马大公开>>>请点击查看[/url][/size]
      第一、投资者可以参照个股30日均线来进行操作。同大盘一样,个股的30日均线也很重要,
    股价上升时,它是一根支撑线,个股下挫之后反弹时,它又会成为一根阻力线。
    如果个股在下挫之后企稳,向上反弹时,冲击30日均线明显会感到压力,如果上攻30日均线时,
    成交量没有放大配合,股价在冲击30日均线时留下的上影线会较长(表明上阻力较强),
    投资者应该及时减磅。与之相反,如果个股上攻30日均线有较大的成交量支持,
    股价冲过30日均线之后可以再看几天,这就是说,个股在30日均线处震荡时,
    是投资者进行差价操作的好时机。
    [size=5][url=http://www.880877.com]>>>超级短线黑马大公开>>>请点击查看[/url][/size]
      第二、对一些个股的操作应有利就走。这指的是那种累计涨幅巨大或是在反弹时涨幅较大的股票,
    有些个股在一段时间内有较大的跌幅,反弹之后,一些持股的投资者认为不立即抛出的话,
    风险也不会太大,这种观点有失偏颇。对一只股票,我们要整体地看,绝不可只看其在某个时间段的表现。
    有些股票累计升幅较大,下挫之后出现反弹,不及时抛出的话,无疑是有风险的。这些股票从高位下跌后,
    曾出现过反弹,但反弹之后的跌幅仍然很大,博此类股票的短差应该做到有利就走。
    对一些在大盘横向整理时出现较大涨幅的个股也不要恋战,而那些原来就未大涨、下跌却较猛且质地并不坏的个股,
    股价出现反弹之后,不及时抛出,风险倒不是很大。
    [size=5][url=http://www.880877.com]>>>超级短线黑马大公开>>>请点击查看[/url][/size]
      第三、做短差讲究一个“快”字,还讲究一个“短”字,要避免短线长做。
    有些投资者介入原本准备做短线的股票后确实马上就有所斩获,但此时往往会出现想获得更大收益的心理,
    改变了自己的初衷,打乱了原来的操作计划。一旦被套,获利转为亏损,会大大影响投资者的操作心态,
    这是十分不利的。长期按计划进行操作,可以养成良好的投资心态,形成稳定的操作思路,对投资者长期立足于股市是有很大益处
    请 点 击 这 里 查 看 更 多 资 料
    [url=http://www.880877.com/][img]http://www.880877.com/dd/012.gif[/img][/url]
  •   佳玮 你的地盘给广告攻占了啊。。
  •   这部书没有很容易得通读。也是伟大小说的条件之一?
    《献给爱米利的一朵玫瑰花》读起来很轻松。
  •   书籍太新,图书馆还没有典藏……T.T
    评论的功力值得学习……
  •   喜欢你对图书馆的心情
    幸福与落寞并存
  •   打錯字了吧
    是“先知視角”——不過也又叫“上帝視角”的
  •   福克纳可算不上沉默的老头子, Y是个酒鬼, 大酒鬼.
  •   2009-03-09 10:23:40 泉の向日葵| 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打錯字了吧
      是“先知視角”——不過也又叫“上帝視角”的
    我习惯的就是全知视角啊,也就是你的上帝视角,翻开福克纳才注意到限知视角。
  •   2009-03-09 17:11:35 朱丽娅  福克纳可算不上沉默的老头子, Y是个酒鬼, 大酒鬼.
    我总觉得他这个酒鬼不是昆丁他爸那种絮叨式的
  •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半年多以前,大二结束我要搬离原来的校区。刚考完最后一门,同学还在讨论答案和商量聚会的时候,我一
    -------------
    TMD我一眼扫过还以为你遇到福克纳了
  •   这些讨厌现实向往远方的人们,大概都知道一旦到达远方,远方就失去意义的吧。于是世上有了流浪者,他们奔波着永不停留,可这时流浪不就成他们的现实了吗。
    永远的生活在别处!
  •   福楼拜可一点也不冷峻啊。他游历东方时放浪形骸,后来更有史家认为他死于梅毒。他的压抑和癫痫有关,结婚是不成了,但访问青楼无妨。
    后面论福克纳的地方写得不错,鼓励一下。。。
  •   女孩的心里都会有一个远方。
    我也不讨厌夏洛特。:)
  •   限知视角和全知视角是对立的
  •   福克纳是富人农场主?
  •   不会是校友吧cqu
  •    不会是校友吧cqu
    ------------------问我吗
  •   ……算是吧
  •   你那的?
  •   李文俊先生翻完福克纳前辈的《押沙龙》之后执笔长叹——“再也不碰这劳什子了”,至此福克纳的小说便几乎没有了下文。有些可惜。
    而李先生最纯熟的福克纳作品,当数《喧哗与骚动》。还记得当时初看时的那份激动--福克纳对人物心理的准确把握,开阔的视野,犹如电影一样细致的蒙太奇手法,当然,还有时间--萨特高度评价了这种相似于马车回望的时间线--无论如何,如果你想看现代派小说,福克纳是个不该忽略的名字。
  •   像我等英文水平太烂的人,只能等着杰出的翻译家出山了。读不成好书固然受罪,但读到翻译得烂的作品更是像吃了苍蝇。PS:记得北京燕山出版社的一些译本就曾让我痛苦万分,看了两行就赶紧扔下。不知道现在改进了没。
    记得刚看完《押沙龙!押沙龙!》的那个午后,艳阳高照,我走在晒得软软的柏油路上就像是踩在云端。身边过往的人,去打球的,去约会的,都不再真实。心里想着,世上有这样的奇书,你们竟然还忙着世俗的享乐!
    但是现在的我,已经没有那份静静地坐一天看福克纳的心境了。
    看了夏来的文字,我也不禁回想起我们的图书馆,回想起阴凉的书库里无人问津发了黄的那些书来。我也曾像他那样在一排排书架间徘徊留恋,选取同时错过。
  •   希望自己还可以回到从前,为发黄的书页以及那内里涌动的暗流而悸动。
  •   2009-04-17 15:17:08 慕雷
    心里想着,世上有这样的奇书,你们竟然还忙着世俗的享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有同感,只是常常想的倒是:
    世上有这样的奇书,而自己之前竟然还忙着世俗的享乐!
    另:本文已经俨然变成读书爱好者协会了。可见好书引人入胜,好书评引人共鸣啊,呵呵
  •   请问LZ,这本翻译得怎么样?因为有人说翻译得不是很好。翻得不好我就不买了。
  •   还好吧,个别小细节的问题总是有的。当然译笔比起李文俊先生的要差一些,可福克纳的小说本来就难译,个人觉得蓝仁哲这样的已经很可以接受了。有空再去找他译的八月之光来看。
  •   不过在生命原始的激情面前,在摆脱那些始终抹煞着你的个性的日常生活的强烈欲望面前,乏味一生最后得个善终算个鸟。
      
  •   这年月值得收藏的书是比从前少了,而这本的确是有收藏价值的。假如可以看原版的更好
  •   是,每次都是,看完一本好书,听完一场好的音乐会,都在想,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奇书,世界上还有这样的音乐,你们天天在那里闹腾什么啊...
  •   “如果理解就是最好的尊重,那么尊重这两个故事的完整性,一开始就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