妩媚航班

出版时间:2012-12-20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作者:笛安  页数:419  字数:300000  
Tag标签:无  

前言

2003年,暑假,女儿回国度假,我从太原赶到北京首都机场接她,对我而言,这是一个最幸福的时刻。“非典”终于过去了,在这之前,我几乎天天在心里祷告,祈祷“非典”在暑假时能够仁慈地放过我们,让我的孩子能够平安回家。现在,神听到了我的祈祷:我的孩子回来了,在人群中,我终于看到了她,穿一件酒红色的“一生褶”衬衫,安静而漂亮,却前所未有地消瘦。就是在回到太原家里的当晚,她递给我一个磁盘,说:“妈,我写了点东西,你看看。”    里面,就是《姐姐的丛林》。    我不会忘记初读这篇小说时的震动。说实话,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发现她有写作的禀赋,虽然,在学校里,她的作文始终很好,她还是他们那所名校“校刊”的编辑。她也常常把她的文章拿给我看,读给我听,可我却没有从中看出多少超越性:我总觉得它们弥漫着某种中学生的流行腔调,我把它们称作“贺卡体”和“文摘体”。也许,潜意识里,我拒绝承认一个事实,因为我打心里不愿意让我的女儿.我最心爱的宝贝做一个以写作为生的人,一个写小说的人。我希望她能够在大学里教书、做学问,至少,可以去解读别人的小说,我觉得她很有这方面的才能——这一点,我从来深信不疑。    她从小喜欢读书,还在初中时,她就读了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起初,我不相信这本如此难读的书能够吸引她,可是我错了,我不知道她是以什么方式走进这个又繁复又茂盛的小说世界的,我只知道,她痴迷地爱它。更准确地说,她痴迷地爱着那个动人的、不幸的女主人公凯蒂。一连好几个夜晚,我们并排躺在她的小床上,听她给我朗读她喜欢的那些章节,凯蒂和班吉明,那个白痴弟弟之间宿命的深情,让她那么感动。可能,只有我知道,这一点,这种无法挣脱无可奈何的宿命关系,对她意味着什么。因为,我从她后来的小说中,从东霓和郑成功、从雪碧和可乐、从莉莉和猎人的身上,都看到了凯蒂和班吉明的影子,或者说,我从她所有的人物身上,都能看到这种影子:无法挣脱无可奈何的命运关系,像神和黑夜一样笼罩着那些她爱和不爱的人们。    我一直以为笛安是个幸福的孩子,她是我们全家人的掌上明珠,虽然我也知道她常常不快乐,尽管她笑点很低。她严重偏科,而她就读的那所学校,有百年的历史,曾经是华北地区的重点中学,却严重地重理轻文。一个数学物理不好的孩子,在这样的氛围中,基本被视为废物。我以为,这就是她全部烦恼和不快的根源。一个中学生,除了这个还能有什么呢?于是,我们常常宽慰她,给她描绘一个未来的光明前景,那就是,一个再不需要以数学成绩论成败的大学生涯在前面等待着她。也许,我比她还更憧憬和盼望这一天的到来。这一天来了,2002年,1月27日,我十八岁的孩子,只身一人离开了我们,飘洋过海,飞往遥远的异国他乡,从此,这一天,就如同刀痕一样刻在了我心上:我觉得,那是我又一次的分娩。    她从来没有跟我们说过“想家”这两个字,在电话里,她永远是快乐的,她快活地告诉我们,同学们给她起了一个外号:樱桃小丸子,这个外号让我心里一阵温暖和安心。她在信中,这样描绘着异乡的生活:    “图尔是个很棒的城市,美丽而安静。还有一条看上去很温暖的卢瓦尔河。我们LABO课的教室就在这条河边上,每个星期我都得到河边来,坐一会儿,看看那些在岸上乱跑的狗,还有正在接吻的情人。”    “秋天到了。早晨推开窗子,闻见了空气中凉凉的秋天味。院子里已经有不少落叶了,可是树上的叶子依然那么多。习惯性地看看大门口的信箱,邮递员还没来,却看见了房东贴在大门上的纸条:‘请房客们进出时把大门关好,因为小狗埃克托很喜欢逃跑,可是他没有钥匙。’很温暖的细节吧?”    “爸爸、妈妈:    “你们好吗?    “我很好。今天收到你们的信了。还是老样子——妈妈依然那么语无伦次。(笑)菜谱真好,做是没多大指望了,看看也是好的,小时候的故事是怎么说来着:‘从前呀,有个叫马良的小孩很会画画,他画什么什么就变成真的了……’”    她就这样安慰着我们,安慰着我,她深知我是一个资深的“小资”,我会在心中诗化她的生活:还有什么能比法兰西更适合诗化、罗曼蒂克化的吗?但是,2003年那个夏天,读完《姐姐的丛林》,我和她的爸爸,我们极其震动,我们俩用眼睛相互询问,是什么,是怎样严峻的、严酷的东西,让我们的女儿,一下子就长大了?    是的,她长大了,她的文字长大了,脱胎换骨长成了一个让我陌生和新鲜的生命。她用这种有生命的语言,开始讲述她的故事,她在一个最浪漫的国都,开始讲述她和这个世界毫不诗意的关系,讲述滚滚红尘中那些悲凉和卑微的生命,讲述大地的肮脏和万物的葱笼,讲述华美的死亡与青春的残酷……一个一个和毁灭有关的故事,接踵而至。于是,我知道了,我的女儿,她从来就不仅仅是一个樱桃小丸子,她还是一个与生俱来的悲观主义者。可能正是这样两种极端的品质在她身上共生共存,所以,她才能毫无障碍和果敢地穿过别人认为是终点的地方,或者,俗世常识的藩篱,到达一个新鲜的、凛冽的、又美又绝望的对岸。那是一种天赋,我没有。    想想,她所热爱的作家们,其实都具有矛盾的本质,比如三岛由纪夫,比如托斯妥耶夫斯基,比如曹雪芹。她喜欢丰富的、繁茂的、难以尽述和诠释的文本:又天真、又苍老,又单纯、又犀利,又温暖、又黑暗,又柔软、又冷酷,集万丈红尘与白茫茫的大地为一体,就像大地本身。所以,她像热爱恋人一样热爱着《丰饶之海》;像敬畏高山一样,敬畏着《卡拉马佐夫兄弟》;而《红楼梦》,我想,那应该是她的理想了——在这一点上,笛安是一个有情怀的浪漫主义者。    就这样,不管我愿不愿意,女儿作为一个写作者,已经走过了近十年的路程。不管别人给她贴上什么样的标签,不知为何,在我眼里,她都更像是一个独行的游吟者。这样的想象总是让我心疼和心酸。我想这大概也是她很不愿意被人称为“文二代”和父母扯在一起的原因。这篇小文章,是我得知她要出一本十年小说集后,情不自禁写下来的:十年,这个数字让我悚然心惊。我不想说女儿这十年有多么不容易,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形容一个真正严肃的、有追求的作家和写作者,只有一个词——呕心沥血。我想起了女儿高二的时候,她曾经送给过我一个笔记本,封面是那种深海般的、有重量、端庄的蓝,我一直舍不得用它,只是当时在它雪白的扉页上,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二〇〇年五月十四日,泡泡送我这个笔记本作为母亲节的礼物,她在‘迪迪’挑选了很久,选中了这本没有修饰的‘白色内页的本子,告诉我:‘给你就要用,别又收藏起来。’    “我们聊天,说起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她非常感慨,说:‘真奇异呀,美,最初诱惑人,征服人,最后又奴役人,摧毁人,就像爱情。…    或者,孩子,也可以说,就像写作。    那年,她十七岁。

内容概要

  收录了笛安自出道以来,十年间创作的优秀中短篇小说,其中不乏经典之作:第一部小说《姐姐的丛林》,对中年人的世界和成长中的情感内核的描述独特而到位,刊登在《收获》杂志上被广泛认可;将母狮子暗喻一个少女成长过程的中篇《莉莉》,获“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优秀作品奖”;讲述世俗生活中类似活佛一样存在的袁季的短篇《圆寂》,获首届“中国小说双年奖”,并入选中国小说学会2008年度优秀小说排行榜……更有新近创作的短篇小说《胡不归》、《舞美师的航班》等。

作者简介

  笛安,上海最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气和实力并存的作家,《文艺风赏》杂志主编,著名作家李锐和蒋韵之女,新生代畅销新锐,她身上同时笼罩着市场和奖项的光环,一方面她以令其他同龄作家难以望其项背的销量,成功囊括了无数销售排行榜和商业销量榜单的显赫位置,同时,她又获得了包括苏童、刘恒、安波舜等等前辈作家、评论家的由衷褒奖,她的小说屡次登上殿堂级的文学杂志《收获》,成为全国媒体热捧的宠儿。她当之无愧是最被主流接受和推崇的80后作家,纯文学的代表人物。
  已出版作品:《西决》、《东霓》、《南音(上)》、《南音(下)》、《告别天堂》、《芙蓉如面柳如眉》

书籍目录

序:女儿的十年——蒋韵
姐姐的丛林
莉莉
广陵
怀念小龙女
请你保佑我
圆寂
宇宙
西出阳关
光辉岁月
威廉姆斯之墓
胡不归
舞美师的航班
洗尘
后记:那个小镇上

章节摘录

版权页:姐姐的丛林一绢姨三年前的这个季节,姐姐离开了家。那是在秋天,我们从小长大的这条学院路落满了梧桐叶。绢姨抬起头,说:“今年的叶子落得真早。”十月的阳光铺满了绢姨的脸,她还是那么漂亮。姐姐像以前那样拥抱了我。姐姐说:“安琪,再见。”她露在藏蓝色毛衣领口的锁骨硌了一下我的胸口。那天晚上我一如既往地失眠。火车在我们这个城市的边缘寂静地呼啸着,比睡着的或睡不着的人们都更执著地潜入黑夜没有氧气也没有方向的深处。我知道姐姐现在也没有睡着,她一定穿着那件藏蓝色的毛衣,半躺在列车的黑夜里。长发垂在她性感而苍白的锁骨上,那是一个应该会有故事发生的画面。如果交给绢姨来拍,她会把姐姐变成一个不知道渥伦斯基会出现的安娜。注意角度就好,避开姐姐那张平淡甚至有点难看的脸。绢姨一直都用她的职业习惯,裁剪着她的生活。那份她自己都没觉察到的冷酷隐藏在她美丽的眼睛里,我和姐姐不同,我有点怕她。所以我讨厌用她的方式讲故事,我不想给所有的人,包括我自己找任何借口。我的手机响了。是绢姨。对不起我忘了告诉你们,我叫林安琪,十九岁,在一个离家很远的城市念大学,艺术系,大二。绢姨前年春天去了巴黎,她梦想了很久的地方。“安琪,我们上个礼拜到布列塔尼去拍大海,太棒了。”“安琪,你的法语现在怎么样了?”“安琪,画画一定要到法国来……”每一次电话她都是这个程序:“我们”怎样了,法国多么好,等等。这个“我们”,指的是她和一个叫雅克的法国男人。他比她小十岁,是她的助手——工作室里的和床上的。她是一个阅尽风景的女人,像有些女人收集香水那样收集生活中的奇遇。一直如此。十年前的某一天,妈妈把她从北京带回来。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和姐姐离家时一样大。她也是瘦的。和姐姐一样,领口露着苍白而性感的锁骨。可是姐姐的瘦是贫瘠,她的瘦是错落有致。冬天正午的阳光下,她明媚地对我们一笑,那种和我们当时的生活无关的妩媚让九岁的我和十五岁的姐姐不知所措。妈妈安顿她睡下,然后像往常一样走进厨房,水龙头和油锅的声音一点都没变,可是我知道从此有一样障碍横亘在我的生活中,尽管这障碍是一个千姿百态的园林——其实我对这个绢姨一无所知,只知道她是妈妈最小也最疼爱的妹妹。姐姐却浑然不觉,她说:“天哪安琪,她像费雯丽。”那天晚上姐姐照了很久的镜子,然后轻轻地叹一口气,拧亮台灯,摊开她厚厚的练习题。我蜷在棉被里,看着灯光映亮姐姐的侧影。长发垂在没有起伏的胸前,还有苍白的手背。姐姐很辛苦,她的灯每天都会亮到凌晨。但她永远只是第二名,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赢不了那个把大部分时间都交给篮球的男孩。看着姐姐,我想起绢姨。绢姨是个大学生,在中国最棒的外语学院学法语,不过她因为自杀未遂让学校劝退——自杀是因为那个不肯和自己的妻子离婚的老师。妈妈从不把我们当成小孩子,所以我知道了这个故事。我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就可以活得这么奢侈——同时拥有让人目眩的美丽、一种那么好听的语言、过瘾的恋情凄凉的结局之后还有大把的青春——连痛苦都扎着蝴蝶结。太妙了。可是我的姐姐,那本《代数题解》已经被她啃了一个月,依然那么厚。“安琪,你还没睡着?”姐姐回过头,冲着我笑了。灯光昏暗地映亮了她的一半脸,她的笑容因此奇怪而脆弱。那个时候的姐姐几乎是美丽的。可是除了我,没有谁见过她这种难得的温柔。她的脾气坏得吓人,我们俩这间小屋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曾因为她毫无道理的愤怒遭过殃。但是,往往是在深夜,她会从台灯下抬起头,看一看被子里的我,笑笑。要是那些在背后嘲笑她的男孩子们见过她此时的表情,说不定他们中的某一个会突然想爱她。姐姐迷恋绢姨。绢姨的美丽,绢姨温柔宁静的语调和有点放荡的大笑都让她惊讶和赞叹。她喜欢跟绢姨聊天,喜欢看绢姨在暗房里冲照片——那个时候绢姨成了一家艺术杂志的摄影记者——喜欢听绢姨讲那些为了拍照而天南海北游荡的故事。绢姨就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理想,在我们这个贫乏的北方城市里绽放着。我也喜欢绢姨,很喜欢。只不过我讨厌她说:“安琪长大了一定是个漂亮姑娘。”因为我知道她心里清楚我永远不会像她一样漂亮。我们三个人成天缩在绢姨的小屋,那里有满墙的照片和厚厚的摄影集,我一张张地抚摸那些铜版纸,还有纸上的风景和凝固在纸上的人们的表情。绢姨打开一页,说:“这张照片叫《纽约》。我最喜欢这个克莱因的东西了。”我清楚地记得那种震撼,尽管我才九岁。那个叫克莱因的外国人,他把那座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拍成了一个寂静而辽阔的坟场。绢姨美丽地叹着气:“你们看,多性感。”姐姐惶恐地抬起头,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绢姨的用词。这时候我们都听见厨房里妈妈的声音:“三个小朋友,吃饭了——”那天晚上睡觉时,姐姐问:“安琪,你想变成绢姨那样的女人吗?”我不情愿地点头,姐姐说:“我也想。”我不知道姐姐脸上算是什么表情。后来她就开始像做代数题一样认真地画画了——从三年前开始我们俩每周都去一个老师的画室里学画,这是爸爸的意思,但姐姐从来都没有这么投入过,那些石膏像就像情人一样点亮了她的眼睛——她开始努力,就像她努力地要考第一名那样努力地变成绢姨那样的女人,姐姐从小就是一个相信“愚公移山”这类故事的孩子。当老师接过我们的作业时总会说:“安琪,你应该像北琪一样努力。”可是我看得出来:老师看姐姐的画时,是在看一张作业;看我的画时,眼睛会突然清澈一下。不过我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姐姐。妈妈告诉过我们人不可以欺骗人,但妈妈也说过,有时候隐瞒不算欺骗。妈妈是个医生,也是个冰雪聪明的女人。虽然她永远也记不住黄瓜多少钱一斤,记不住我和姐姐的生日到底谁的是八月十号,谁的是十月八号;但是她永远微笑着出现在全家人面前,用她看上去敏感而苍白的手指不动声色地抚摸着空气中的裂痕,说话的语气永远温柔安静,让人以为一切都理所当然。我相信能做妈妈的病人,也是种幸运。我常常在饭桌上看着妈妈和绢姨,觉得她俩很像,可是妈妈不像绢姨那样令人眩惑。绢姨是妈妈的另一个孩子,背着沉重的相机回家时连手也不洗就贪婪地冲到妈妈正在摆的红红绿绿的餐桌旁。爸爸于是就笑:“你还不如安琪。”她也笑:“我累了嘛。都跑了一天了。”她头发散乱着,笑容好看得要命。她永远需要新奇的风景,也许这就是她的照片永远不能像那幅《纽约》一样打动人的原因。可是她给人留下的那种“追寻”的印象,就像一群突然飞过蓝天的鸽子,生动而美好地撞击人的视觉。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她的大学老师才会像拥抱一个假期那样拥抱她吧。可惜那个男人并没陶醉到忘乎所以,他还清楚“假期”在生活中应有的比例。我似乎说过,绢姨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理想,在我们这个贫乏的北方城市里绽放着。又一个冬天来临的时候绢姨的个人摄影展也要开幕了。在我们全家的记忆中,那种幸福的忙碌再也没重演过。全家人帮她选照片,给照片起名字,妈妈的同事甚至病人和爸爸带的研究生也被发动了起来。最兴奋的人,当然是姐姐。深夜里我看着她在台灯下,常常对着绢姨的新作发呆。黑白的,彩色的,在午夜的灯光下凝固着。其实最动人的,不是它们,是十六岁的姐姐的眼睛。姐姐考上了一个最棒的高中,她依然辛苦地让台灯亮到午夜或者凌晨,可是这台灯证明的早已不再是当初为了拿到第一名而拼搏的荣耀,姐姐已经变成一个为了勉强维持中等水平而努力的学生。他们说高中很难念,也许是的。经常是在凌晨两点,我迷迷糊糊地醒来,台灯依旧疲惫而衰老地支撑着这个小屋的夜晚,我几乎听得见台灯咳嗽的声音。姐姐瘦了,饭桌上更加沉默甚至僵硬。好多个夜晚我看见她咬着嘴唇把一张张试卷和老师不再给她高分的素描撕得粉碎,我害怕地缩在被子里,听着纸张碎裂的声音,下意识地分辨着姐姐正在撕的是试卷还是素描纸,还有姐姐也许夹杂着哽咽的喘息。那个时候我就想,要是有一个男孩来爱姐姐,她会不会好一些?绢姨的摄影展代替了我假想中的男孩。除了我,没有谁见过姐姐不美丽的脸和凝视绢姨的照片的眼睛搭配起来是一个怎样的瞬间,还有周围艰难的灯光。那时候我真心实意地祈祷绢姨的影展能够成功,为了姐姐。我做不到像姐姐一样,我无法百分之百地仰慕绢姨的作品。当我用十九岁的眼睛来打量它们时,看见了一个又一个“优美的沧桑”、“精致的颓废”、“美好的悲哀”、“尊严的贫穷”——这类的偏正短语我相信还有很多。你说世界上没有尊严的贫穷?那你一定没去过西藏。要拍废墟时,绢姨的眼睛就会变成月光,看似温柔地笼罩其实远隔万里;要拍伤疤时,绢姨的眼睛就变成手术刀锋上的那一抹寒光,看似凌厉其实小心翼翼地切去一切不堪入目的部分。它们很美,我承认,可它们没有《纽约》里的那种勇气。但是十六岁的姐姐,她崇拜一切完美。现在我回想起绢姨开影展的那年冬天,觉得自己的童年,就是在那个季节结束的。傍晚,妈妈接我从学校回家的时候,我们发现家门居然开着。走进客厅,发现绢姨的房间的门也半开着。从我站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墙上那幅《纽约》,还有爸爸和绢姨。绢姨的脸埋在爸爸的肩头,爸爸的胳膊紧得有些粗暴地搂着她的腰。妈妈从后面捂住我的嘴,她的手上还带着户外的寒气。妈妈在我的耳朵边说:“宝贝,爸爸和绢姨都是出过国的,这在西方只是一种礼节。”妈妈的声音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清澈。她已经很久没叫过我宝贝了。后来我常常想,还好那个时候,姐姐还没有放学。我不知道后来发生过什么,只知道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生活不动声色地继续着。绢姨的影展意料之中地成功了。影展开幕的那一天我第一次看到绢姨浓妆的样子,展厅的灯光恰如其分地铺垫着她周围的阴影,我不知道是她还是她的照片征服了我们这个寒冷和荒凉的城市。她穿着深蓝色的唐装上衣和铁锈红的大裙子,她真的很美。我从来都不能否认这个。影展后不久的一天早上,绢姨在早餐桌上对我们说:“安琪,北琪,绢姨要搬出去了。”“为什么?”姐姐重重地把碗砸在桌上,一声钝响。“北琪,绢姨有工作。”妈妈把果酱放在桌上,安静地说。“在家里就不能工作了吗?我不想让你走!”姐姐盯着绢姨,“安琪也不想让你走!对不对,安琪?”姐姐热切地转过了脸。我低下头的一瞬间,知道妈妈看了我一眼。然后我抬起头,说:“可是绢姨一直都嫌咱们家离暗房太远了呀……”我笑着,如果妈妈没有看我那一眼,我也许不会在一秒钟之内想到这个绝妙的理由。爸爸笑了:“北琪,你看,安琪比你小六岁呢。”姐姐扔下筷子,拎起书包,委屈地冲了出去,重重的摔门声让我打了个冷战。妈妈笑笑:“别理她,吃饭。安琪,把牛奶喝完,不可以剩下。”我喝着牛奶,努力地吞咽着。早上特有的那种像是兑过水的阳光映在玻璃杯的边缘,我听见爸爸喝粥的声音。一切如常,只有我,我成了妈妈的同谋。在一个飘满牛奶、果酱、煎蛋和稀粥香气的早上,我们所有的人都是同谋——科学家管这叫“纳什均衡”。只有姐姐,落入一个不动声色的圈套。她的委屈和愤怒都尴尬地赤裸着,就像一只不断撞击着玻璃窗的飞蛾,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飞不进去。姐姐是无辜的,只有姐姐一个人是无辜的。我不怪妈妈把我拉了进来,我知道她爱爸爸,她叠我们的衣服时永远不会像叠爸爸的衬衣一样认真;可是没有人能代替我忍受那种蜕变的滋味。晚上姐姐哭了。她做作业的时候突然扔下了笔,然后我就听见她像是来自体内很深的地方的呜咽。我冲下床紧紧地抱住她的后背,她背上的两块骨头一下一下地刺痛着我。“姐姐。”我叫她。“安琪,为什么,为什么你不帮我把她留下?你讨厌她吗安琪?”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只好紧紧地抱她,紧得我自己都觉得累。姐姐的眼泪温润地打在我的手背上。我不怪妈妈,如果姐姐没有伸出指尖,轻轻地把她的泪珠从我的手上抹掉;可是她这样做了,她的手指真凉。绢姨搬走了。妈妈帮她料理一切可以想到的事情,好像她要走得很远,其实不过是几条街的距离。绢姨走的那天,我跑到她住过的小屋里。墙上还挂着几张照片,真好,《纽约》还在。原来我留恋那张《纽约》胜过留恋绢姨。我还是不怪妈妈,我想明白了,因为我也想让她走。现在网上和一些时尚杂志里似乎有一种潮流,就是一些年龄其实不大的人们争着为“成长”下定义,争着追悼其实还没远去的青春。“成长”就像一面旗帜,庄严地覆盖着“青春”的遗体。当十九岁的我浏览这些精致的墓志铭时,突然恶俗地问自己:我知道什么是“成长”吗?对于我来说,第一次成长是九年前的事儿了。

后记

终于又到了无话可说的时刻。    从2003年,到2013年,我的十年,全在这里。一个写小说的人,在自己的小说之外,说得越少越好,至少我现在是这么看的。    我去过的最美的地方,在瑞典,是北极圈里一个人烟稀少的小镇。名叫Kiruna。圣诞节的时候,人烟稀少,屋子里很暖和,我就站在窗子前面,看着外面从中午十二点就降临的黑夜。路灯下面飘着雪花。我曾经一时冲动,踩着厚厚的积雪,走到这小镇中心红色尖顶的教堂里。于是就赶上了一场礼拜。讲瑞典语的牧师,六个信徒,还有一个贸然闯入的我。    后来,我就把那个寂静雪白的小镇写进了我的小说里。它不止一次地出现在女主角南音的梦中。那其实也是我的梦想。我早就把我在现实生活里不能说,不敢说,觉得说了似乎会显得自己很蠢的话,都写在小说里了。我渴望着终有一天,我和我所有的小说一起,被埋葬在这样的小镇上,在积雪堆里,在这种人烟稀少,雪像是有生命的异乡。    真糟糕,才三百字,我要说的都已经说完了。    我是个肤浅的人,所以我一直都相信,每个人童年的时候都熟悉的那种句式:“从前啊……”就是一切小说的开始;每个孩子在故事结束时追问的那句“后来呢”,就是所有写小说的人知道自己必须写下去的原因。    “我编的故事自然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故事,只不过,那里面有我所有的罪恶。我和我的胆怯相依为命,它极为默契地帮助我,像块海绵那样把故事里面所有跟罪恶有关的痕迹吸干,然后我心底最深的善良就这样顺利地像朝露一般羞涩着,闪着光,还带着模糊的彩虹,我自然知道这些善良没有我最初以为的那么多。我抓了一把脚下踩着的湿润的泥土,这泥土黑暗柔软——岁月中,六岁生日那天,五岁的我死了,埋在这里;十五岁生日那天,十四岁的我死了,埋在这里……然后,终于有人认真地问我:后来呢?后来啊——后来,我终于懂了,所有关心‘后来’的人都不知道我的故事其实是在求救。后来,我一个人慢慢地把自己最新的那具尸体埋起来,并且意识到我自己的最后一具尸体终将死无葬身之地。后来,我发现你的‘后来呢’帮不了我,我还是只能那样卑微软弱,劣迹斑斑地活着。但是,谢谢你啊。”    这是我上一本长篇小说里的话。你看,我说过,该说的,早就说完了。    十年,不算辛苦,比我辛苦的人多得多;十年,不算漫长,我是说跟注定越来越荒芜的人生相比。由衷地感谢你们,在这十年,一直容忍着我。    祝你们幸福快乐。

编辑推荐

《妩媚航班》编辑推荐:提到笛安的作品,收获的都是一致好评,笛安用她细致入微的精准笔触,塑造鲜活的人物,营造充沛的情感,更将成长、宽恕、美等宏大的主题分解在她所擅长的生活化的片段中,使读者全身心地投入到故事当中,这便是笛安的魔力。此次笛安细心编录这本文集,是她十年创作历程的第一个里程碑式的合集,值得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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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1条)

 
 

  •   很喜欢笛安的文章 和这个年代其他的作者不同 有很独特的标识性。书好厚啊~13篇小说 前面8篇是以前看过的~后面都是新的呢~很喜欢。
  •   首先书是正版的,黄色纸质读着舒服,但书皮薄要包封面。 无可置否,笛安的文采很让人敬佩。没有累赘过繁的文字,没有直白赤裸的幼稚话语,能让读者独自思考的侧面描写和推敲的情节,复杂的人物性格和情感,读出人生百态。她是个成功的作者,能让读者有种渴望读下去的欲望。不同民国或诗人玄想的比喻,胜于当前毫无美感的青春小说。笛安有着她独到写作风格,成熟的情感,理智的思维。从不赤裸的写述,如“原野的阳光无遮无拦地洒在莉莉的身上”。虽不算是精装收藏版的书,但它的内容绝不会让你觉得在浪费时间,值得反复阅读,值得收藏但觉得只有《莉莉》才是写得最好
  •   喜欢笛安 不解释 她的书我都有买 笛安就是内容质量的保证啊
  •   终于有她的小说集啦~很喜欢~她的文字里有一种深沉的绝决,她的世界是丰满又贫瘠的。十年的成长,十年的沉淀。我希望她的书还会陪伴我们到下一个十年,下下个十年,到永远。
  •   可能为了签名所以把书的塑套给拆了,拿到书时很脏,很厚的一本,然后没了……
  •   很喜欢笛安骨子里的荒凉,那是她的十年,也是我们读到的那些时光……
  •   很好的一次购物 下次再来
  •   一直很喜欢笛安的书 这本也很好看
  •   笛安的短篇集 很不错 一直非常喜欢她 有灵气的作者
  •   笛安的小说精选。文章很好。但很多以前都连载过。特别喜欢笛安的人可以看一下。
  •   扉页上有签名,笛安的文字还是可以的
  •   笛安的书已经购买不止一本了,真的很喜欢。你可从她的文字里感受到她的世界是多么的宽广,没有一点文绉绉的做作感,简单的用词却能让你深深地被她的文学功底折服,值得珍藏的一本书。
  •   那么厚一本书才十几块钱……
  •   暑假买过一本被同学拿走这次又买一遍 姐姐的丛林 怀念小龙女 和 莉莉 三篇实在很喜欢
  •   比较感人,描写的人物事件很细腻
  •   笛安的书必须满分啊。
  •   怎么说呢,笛安的文字我是很喜欢的,但是这本短篇合集明显文笔略显幼稚?应该是她早期的作品吧?有些人物对白,内心独白细节还是有打动我的,总的来说还不错,建议20岁之前的朋友可以看看~
  •   女儿超级喜欢,珍藏了
  •   笛安的作品
  •   个人是喜欢买合集的…………
  •   停新的 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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