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功谈诗文声律/文化中国丛书

出版时间:2010-12  出版社:湖南少儿  作者:启功  页数: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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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启功谈诗文声律》所要探索的是古典诗、词、曲、骈文、韵文、散文等文体中的声调特别是律调的法则,所采取的方法,是摊开这些文学形式。分析前代人的成说,从具体的现象中归纳出目前所能得出的一些规律。

书籍目录

绪论(一)四声、平仄和韵部问题(二)律诗的条件(三)律诗的句式和篇式(四)两字“节”(五)律句中各节的宽严(六)古体诗(七)拗句与拗体(八)五言、七言句式总例(九)永明声律说与律诗的关系(十)四言句、六言句(十一)词、曲中的律调句(十二)骈文、韵文中的律调句和排列关系(十三)散文中的声调问题补注

章节摘录

  (一)四声、平仄和韵部问题 自古代至现代的全国汉语方音,如从复杂的方面讲,许多字的读音,各 时代、各地区互有不同,可以说是千差万别;如从简单的方面讲,今天各地 的方音,虽然仍很复杂,但从大的范围上看,可以归成两类:如吴、闽、粤 等方言区域的语音可算甲类;以上区域之外的大部分普通话区域(从前称为 官话区)的语音可算乙类。 方音差别的情况:有些地方,平上去入四声各分阴阳,甚至可多到九声 、十声,但无论各有几声,都可以概括地分为两大调,即“平”(包括阴平 和阳平)和“仄”(或称“侧”,包括平以外的各声)。可以说平和仄(扬 和抑)是汉语声调中最低限度的差别,也可以说是古典诗文声律中最基本的 因素。 历代韵书也有两大类,即自《七刀韵》至沿袭它的《佩文诗韵》为一类 ,可称A类;自《中原音韵》至十三辙为一类,可称B类。《彻韵》所记录的 语音,包括的地区本来很广,但后来乙类的方音系统逐步形成,今天则只有 甲类地区人的语音大致还与它接近,而乙区人的语音离它就较远了。至于《 中原音韵》虽标着“中原”地区,但这一系统的语音,陆续扩大。今天随着 普通话的推广,即甲区人在用普通话时,也用这类韵部了。自有韵书后,诗 文创作多依韵书押韵,所以探索古代诗文声律,要先说明两类韵书的问题。 A类韵书以唐人增修隋陆法言编的《七刀韵》和宋人再修的《广韵》为 一大宗,它是古代文人作诗文押韵的标准,所以也可算古典韵书或“正统派 ”韵书。因此,虽乙类区域的文人在作诗文时也都用它。这种韵书,字音分 平、上、去、入四声,韵部分的较细,有二百零六个。直至清代的《佩文诗 韵》,韵部虽有所合并,仍有一百零六个。这都属于A类系统。 B类韵书最早出现的是元周德清编的《中原音韵》,字音共分阴平、阳 平、上、去四个调类。那些A类韵书中的入声字,都分配进这四个调类中。 还有些上声、去声的字也与A类韵书略有出入。例如有以上作去的或以上作 平的等等。所分的韵部也比A类韵书少的多。元明以来,以乙类方音作曲用 韵,基本用这种字音调类和韵部。直至后世的“十三辙”以及近时新编新韵 书,都属于B类系统。 当然无论自《七刀韵》至《佩文诗韵》,或自《中原音韵》至“十三辙 ”,它们中间都曾出现过许多种韵书,但大同小异,并且不离他们各自所属 的类别,所以不再详举。 本文所论,是古典诗文的声律问题,所举例句中各字的平仄读音,都是 按照A类韵书的标准,因为那些作者多是按这标准写作的。如果仔细探讨元 曲或乙类方音的其他歌曲,则应按B类标准。即在乙类方音的作品中,如遇 以入作平的字,这字在它本句中,必居应用平声的位置。所以各字的读音今 天虽有甲乙区域的不同,但句律的平仄抑扬却是一致的。 有人分析某些唐代律诗是分四声的,宋人某些词,元、明人某些曲。也 是讲四声的,按词、曲为了歌唱,不但某些字要讲四声,而且还要讲阴阳清 浊和发音部位。至于律诗中讲四声的,唐代本来就不多,后世更少有人沿用 。在诗文声律中,只有讲平仄而不细拘四声的,却不可能有讲四声而不合平 仄的。总之,平仄即抑扬,是语音声调中最概括、最起码的单位,平仄的排 列是诗文声律最基本的法则,而选用阴阳声,分平上去入,则属于艺术加工 的范畴,所以本文只论平仄,不论四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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