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盛开旧蔷薇

出版时间:2008-06-01  出版社:新世纪出版社  作者:纯白  页数: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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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这里盛开旧蔷薇》用飘荡着忧伤和平淡的文字,来描绘出青春。作者作品包括《季节》、《夏天还很远》、《踏歌行》、《世界上每一个清晨》、《世间退却柠檬黄》、《这里盛开旧蔷薇》、《原谅我不记得忘记》、《你说丽江有没有贼》等。

作者简介

  纯白,本名邱琼,来自南方,爱着月亮。在某年夏天,记住了一个人,他满脸胡碴,横刀立马。  自那时误入藕花深入,开始书写忘念和快活。从此一生都在放弃,弃理从文,弃暗投明,弃生赴死。  依然热爱夏天,酒酿,以及自由自在。死不悔改。

书籍目录

轻薄豪华少年身(自序)季节夏天还很远踏歌行锦年世界上每一个清晨世间退却柠檬黄欢城绿门旧事这里盛开旧蔷薇旅程原谅我不记得忘记我这么容易爱人四川是天下的盐无意跌落西北方那人独居不好你说丽江有没有贼众神因此醉了游荡记十年杯装作旧日时候(后记)

章节摘录

  《夏天还很远》  文/纯白阴影  我辗转万里寻找到她,只为索要她的鲜血。  从北京飞往阿姆斯特丹的行程是九小时五十五分。  在那个一年只有不到70天阳光的荷兰首都,我遇见了阿姐。那是1998年夏天,她穿一件浅绿色的长衫,裤腿一高一低,正对着墙壁玩手影,悠闲得像只淡漠的蝗虫,酒足饭饱后,把身体蜷起来享受金色阳光。  但事实上,阿姐的外号是秃鹫,而非小奸小恶的蝗虫。她与荷兰当地的黑社会有生意往来,从不与华人结交,还以光头示人,众人称她为秃鹫,那种传说中以吞食腐尸为生的凶猛鸟类。可我只肯唤她为阿姐,就像她只叫我吸血鬼,我辗转万里寻找她,只为索要她的鲜血。  阿姐的店铺开在运河边,门极其狭小,要弯腰侧身进出。据说荷兰是以门的大小来收税的,所以许多房屋都把门建得很小,把窗户做大。当我朝里面张望时,阿姐探出头来,拿着点零九小手枪,瞄着,“砰”地一声发了火,我吓一大跳,眦牙咧嘴地退后两步。  枪却并没有上膛,我推开弹簧门,门上用大号子弹的铜头串成的风铃快活地晃荡。店堂并不算大,双筒猎枪,煤气灯,十八世纪英国绅士的手杖,军用降落伞,小风车……应有尽有。墙上贴着荷兰国家足球队的全家福,博格坎普的名字用水笔圈住,旁边的小卡片上详细地记录了1998世界杯的赛程。  店铺迎着西,窗外是清凉的梧桐树和自行车道,我疑心自己正身处中国一个安宁县城,在六月的傍晚,骑自行车载着喜欢的女孩去郊外看夕阳,她在后座哼一支鲜美的歌,沿途雏菊溅开。  海若便是这样的女孩,她有一双长腿,手里卷着书本,辫子一晃一晃的。我们住在川中小城,清晨雨雾弥漫,午后坐在操场上的秋千上背诵单词,晚自习后打着手电筒回家,从小学到大学毕业,流金岁月,踢踏而过,我想必然会和她相守一辈子。  然而她得了地中海性贫血症,必须进行骨髓移植,可她的血型却是极为罕见的P型血,全世界这种血型的人不超过100名,就连国内几大稀有血型库也没有储存。医院向社会发出SOS求救血源未果后,不得不向国际卫生组织求援。  通过资料搜索,专家查到有名女子即是P型血,可惜她的工作单位却证实数年前她便非法滞留在德国,听说辗转中又去了荷兰,此后便不知下落。而另外几名P型血的国际救援者的骨髓配型不合,因此,这女子便成了海若的希望。  你以前像个飞檐走壁的侠女,明艳率性,神灵活现。  我从北京飞抵阿姆斯特丹,拿着女子多年前的小照,在华人圈挨个询问,仍无功而返。快要绝望之际,在中国杂货行偶遇买花椒的女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给她看照片,她表示不认识,倒是她身边的荷兰男伴说运河一带有东方女子和照片中人一样,眉毛下面有一颗黑痣,她找过做整形医生的他要求去掉,但它太靠近眼球,手术风险较大,最终作罢。  沿着运河寻来,及至阿姐就在我眼前,我仍是无法判别她是否就是我要找的人,除了那颗印记鲜明的痣之外。我同她聊店内的商品,她不置可否地听着,突然打断我,摇晃着加了冰的可乐,慢吞吞地说:“我知道你的来意,你这只吸血鬼。”  说话间有男子推门进来,阿姐和他用荷兰语交谈,偶尔夹杂着日语。我只依稀听得懂“消音器”和“派克式左轮”等简单词汇,不到五分钟,男子便随她走进店堂后面的小屋。我走到一旁,桌上放着《圣经》,随手翻开的一页写着:神啊,我心坚强。里面夹了很多照片,是极年轻的阿姐,穿鲜亮红裙,黑发如瀑,坐在高高的台阶上拉大提琴,背景是洁白云朵。  男子很快离去,阿姐站在我身后,我回头,扬一扬照片道:“你以前像个飞檐走壁的侠女,明艳率性,神灵活现。”  阿姐问:“现在呢?”  “看起来像废了武功的人,别说奔跑,就连剑也提不起来,所以成天木呆呆的。”  阿姐似被触动,沉默片刻,叹口气,转了话题:“刚才那个人还得过来,忙完了我就随你去医院抽取血液和唾液标本检测。”  这就是阿姐的生活了,名义上开着不大赚钱的古董行糊口,暗里却在做枪火生意。阿姆斯特丹的黑社会如果想杀死某人,一般不会从内部找人,而是雇用东南亚的杀手,进入荷兰杀人之后就走,阿姐则为杀手提供枪支,在这一行,她已具有良好的口碑。  我要用力地吃,拼命地吃,样子很凶残。  捐献者将骨髓输给患者之前,必须做人类白细胞抗原(HLA)配型,配型相合者才可以进行移植,否则将发生排斥反应,危及患者的生命。等待结果的那几天,天气好的午后,我们会在街上走走,阿姐最喜欢水坝广场一带,有轨电车和自行车来来回回,南美浪人在卖唱休息,喝啤酒,吸大麻。  在这个色情业和毒品完全合法的国度里,海鸥飞翔,歌舞喧嚣,红灯区橱窗里冶艳女郎在讪笑,吸毒者迎上来向阿姐讨十块钱。我看着她的背影,她穿军绿色长裤,裤管掖进牛皮短靴,像民国时期的少年统帅,骄矜中流露出一丝满不在乎的匪气。她正阔步走在1998年阿姆斯特丹的风里,街道阔朗整洁,天空是凡高笔下纯净饱满的魔幻般的蓝。  有那么一刻,我觉得来到荷兰并不是为了寻找她,而是为了认识她。我惊恐地发现我的女朋友海若是美人隔云端,必须小心呵护,看管好她的霓裳,不敢有丝毫怠慢,惟恐哪天就如同织女飞走。而阿姐是英俊磊落的女子,可端详,可恋慕,亲切得能够随时拉着她的手,和她大笑奔跑在这湖水和郁金香之地。  海若是我生活中的日常行为,像早晚刷牙,下雨收衣服,以及赡养父母那么自然而然。可是,令人迷恋和上瘾的往往恶习,比如抽烟,比如吃易于发胖的油炸食品,比如躺着看书。阿姐就是我的恶习吧,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终究会被勒令着要改正的,我要用力地吃,拼命地吃,样子很凶残。  阿姐开一辆红色小高富,风驰电掣,在深夜的阿姆斯特丹,冲完了一盏红灯又一盏,速度让人晕眩而愉快。她说想到画龙点睛的故事,她就是那条龙,我是点睛之人,吹口仙气,龙就活了。  唐人街的台湾馆子里,唱片机里播着闽南小调,阿姐喝了酒,忽然细细地和唱,接着说起旧事。她曾经是中国某管弦乐团飞扬的大提琴女郎,随团来欧洲演出时,偶然邂逅英俊的德国男子,并羁留在柏林。  然而后来他并没有娶她,可她再不能回国,而德国到荷兰是不需要查护照和办手续的,就这样从一个国家到了另一个国家,流落在阿姆斯特丹。  初到荷兰,阿姐尚是一把长发,当过为死者整形的化妆师,在女同性恋集会的夜店里做talk girl,还是装修公司的木匠师傅,最擅长抡起酒瓶子打人。某天路遇好心的荷兰籍女子愿意帮忙提供担保,于是在卡尔弗街买了一打粉红玫瑰送给对方,办了居留证,开了小店铺,埋名隐姓,剪去头发,改变服饰风格,从此绝口不提过往。  桌上有花,阿姐脸上有轻微郁金香的影子,她静下来,玩弄她的小手枪,退膛,上膛,子弹啪啪地响。我有些难受,才明白自己是天生的薄情郎,我为救海若生命而来,可我爱上了她的恩人,当她躺在幽寂清冷的病床上辗转反侧,我却坐在灯火辉煌的餐厅里为别的女子魂不守舍。  阿姐,海若是春天般的女孩,比我小两岁,爱玩爱闹,纯如白纸,错过她,将是我人生的遗憾。可是阿姐,我喜欢的是夏天,而我原是不知道的。  我以为什么都是来得及的,向她告白,说我懵懂而陡然明了的心意,都是来得及的。  天还未黑,街上已寂寂无人,只有酒吧和性商店的霓虹灯亮起,有水手的浪笑声隐约传来。夜色深蓝,令人怀想如水的中国江南静夜。而这分明是异国的漫漫长夜,一对男子在树影下拥吻,路旁有染血针管,都在提醒我已身在万里之外。  那么,阿姐是在什么时候出的事?在我拿到化验单,得知阿姐和海若的血液完全匹配的时候?在我打电话回北京报喜的时候?我只想得起那是1998年6月,阿姆斯特丹万人空巷,无数球迷涌进酒吧观看世界杯开幕式。  是那哗声惊人的嘈吵掩盖了运河两岸的枪声吧?有杀手来阿姐的店中买枪,未出店门就交上火,阿姐遭到流弹击伤。等我赶回店铺,在黑沉空气里摸到一手的血,她的血汩汩地流着,我抱起她,按着她颈旁的伤口,可血还是从我指间涌出来。我只觉浑身冰凉,怀疑举案三尺其实并无神明。而那句“神啊,我心坚强”,究竟是什么意思。  阿姐,你所说的曙光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只知道这夜黑下去,完全黑下去,仿佛将永不再有明天。  我没有执照,照样驾车,车厢内血的腥热气味浓郁,阿姐,生命是唯一属于我们的东西,竟也由不得我们自己作主。经过丹姆广场,头顶有直升机飞过,一闪一闪,忽地听见巨大欢呼声……阿姐,是巴西队赢得了揭幕战吗?  由于阿姐平时没有为自己储血,医院无法供应P型血为她输血,最终,她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凌晨三时零五分过世。当夜,专家从她的双侧髂骨处抽出约每公斤体重十五毫升的骨髓,经过滤处理后装入血袋,我搭乘最快一趟返回北京的飞机,将她的骨髓通过海若的中心静脉输入体内,完成骨髓移植。  阿姐,我从不知生命的流逝是这么一件眼睁睁的事情,我从不知人的身体里蕴藏的脆薄的液体,可以完全令一个人死,或者令一个人生。  我能记得的,是最后一夜,你把手抚在我的眼睛上,对我说,不要哭。  阿姐,1998年的世界杯上,齐达内成全了他的祖国,贝克汉姆金发闪耀,欧文尚是初出茅庐的青涩少年,博格坎普一脚定乾坤,使荷兰队2:1力克阿根廷队。  如今,小你8岁的我今年已经与你同年。又是一届世界杯,在你终生难忘,却终生不会再履的德国大地上,你迷恋的荷兰队将会上演怎样的传奇?阿姐,我会一一说与你知晓的,如同那个夜晚,你让我答应你,替你看每一天的太阳。  我回了一趟阿姆斯特丹,你的店铺还在,苔藓爬上墙角,《圣经》摊开的那一页是《马可福音》:“立时鸡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酥对他所说的话,鸡叫两遍以前你要三次不认我,思想起来,就哭了。”我把它带回中国,摆在我的枕边,夜夜夜夜,它都在。  阿姐,这些年过去,我不再是当初喜欢摇滚乐的青年,我听你的话,努力工作,每天忙得像陀螺,可丝毫不知自己在干什么,理应觉得茫然和空虚,理应去思索人生的意义,可我没有,因为深夜回到家,我立刻就瘫软如泥,睡得状如撒手西去。  我想自己还算热爱生活,每周坚持锻炼,在健身中心办了年卡,没事就过去打网球。我几乎实现了你所有的愿望:忘掉你;找个不太吃力的工作;挣一份辛苦钱;安分守己。——我实现了你所有愿望,可在结婚这点上……阿姐,我做不到。  海若早已康复,可我没办法说服自己去娶她,尤其是当她的体内有你的鲜血奔涌。我不能若无其事地视这些为无物,你会了解的。阿姐,娶妻生子本是世间绝大多数人都遵循的轨迹,像四季更迭般顺理成章,我懂的。  可是阿姐,我原以为,可以在老了以后,坐在阳光下的摇椅里,和你一笔一笔地清算,某年夏季我们互欠一个拥抱,某个黄昏你别过脸去,没有对我微笑。我们会算很久很久的,你知道,老年人的记性总是不那么好的。阿姐,我原以为,会是这样的。  跳歌行  [壹]  盛夏八月,日头很烈。父母都上班去了,空调开得有些低,林宝儿往额头抹了抹风油精,被蚊子叮咬的地方还是奇痒难耐,她推开面前的习题簿,出门买花露水。  一街蝉鸣连同热气兜头扑来。  附近几家杂货铺子都脱销了,索性跑得远一些去找——便是在那时,遇见何永镇的。狭小的店堂门口摆着冰柜,装了冰镇饮料矿泉水,里面没有开灯,林宝儿探头望去,穿堂风来来往往,店堂显得幽静凉爽,躺椅上躺着一个人。她试探地问:“有花露水吗?”  “有。你进来,右手边,第二排货架上。”  林宝儿走进去,取下花露水,付钱时才看清店主的样子。是个非常瘦的男人,光头,穿了一件黑T恤,衣领处插着一把大蒲扇,懒洋洋地半躺着,不以为意地瞧着林宝儿。但即便是躺着,也看得出他身形高大,那么高的人,怀里却抱了一只小小的零钱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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