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第一刀

出版时间:1988年2月  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  作者: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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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4条)

 
 

  •      曾经被李寻欢和林诗音的爱情深深感动。古龙写爱情,总能让人动容。但是,这样的爱情只存在书里。李寻欢对林诗音那么多年的痴恋,会不会更多的是无法得到。一个无法得到的人,会随时间在回忆里变得更加美好。
  •     二逼李寻欢 玩暧昧玩自怜
       2012-02-19 20:02
      
      
      最近我从书柜里翻出了几年前买的一套古龙全集,重新读了《风云第一刀》,就是那本讲小李飞刀李寻欢的啦。
      
       看到珠海出版社出的这套书,心中真是感触颇多。今年是2012年,我大概是12年前,在成长的那个小镇上,从一个小书店里借到了这套书。彼时,电视屏幕上,焦恩俊重新演绎的泡面头李寻欢着实也令我心迷。妈的,那么帅的飞刀,那么帅的造型。
      
       那个时候,我迷这个叫做李寻欢的家伙,当然,还有古龙。
      
       记忆中,关于小李飞刀这个故事,故事情节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有李寻欢、阿飞、上官金虹、这几个名字,当然,还有里面的两个女人,林诗音,林仙儿。当然,好像还有范冰冰(已经不记得他在那部电视剧里演的是谁了。)
      
       12年以后,我重新把这本书给读了一遍,读了以后,然后就明白我这么些年,那些不知从哪里来的自我满足感从哪里来的了。哈哈,尼玛的,老子受这些儿童启蒙读物的毒真的好多年了。那个时候真应该认真听老师的话,不中这些毒。
      
       李寻欢,认真想一想,这不就是一个吃饱了没事干的二逼么?
      
       十年前,自己把自己喜欢的女人,还有自己的家业,都给了自己的好朋友龙啸云。然后“浪迹天涯,走出关外”。
      
       他一定享受自己这种自怜自伤的感受,是啊,他妈的,自虐的道德快感真是太好了。自己太伟大了,自己太令人感动了,好朋友喜欢自己的女人,那么就拱手让给她。我就独自一旁伤心去吧。李寻欢一定陶醉于这种自我感受中。
      
       这种感受是什么感受?这就是他娘的共产主义的伟大奉献精神啊,就是那种自虐以后,觉得自己道德特别伟大的感受。
      
       本来说到这里,李寻欢和我们共和国里力推的正面典型人物没什么太多值得指责的了。但是,二逼就是二逼,他永远会以另外一种狗血的方式来刺激你的神经。
      
       十年后,吃饱了没事干的李寻欢又从关外回来了。理由是什么?古龙至少在书中没有交代。故事也就从他十年后从关外回来以后展开了,李寻欢就是一个被动受难者,一系列匪夷所思的遭遇和高手都出现了。
      
       十年前的朋友,龙啸云,已经娶了林诗音,生下了儿子龙小云,结交了赵正义等一派武林正派人士,他娘的,不管龙小云多么纨绔子弟,多么富二代,多么我爸是李刚,人家日子过得好好的,公务员的生活也蛮好的。
      
       李寻欢这个二逼就又跑回了自己的宅子,当年的李府,也就是今日的龙啸云和老婆林诗音的家。
      
       李寻欢这个二逼到底要干什么呢?是林诗音要过生日么?好像书中也没有交代。
      
       倒是一路从关外回来的路上,李寻欢一直拿着自己的小李飞刀雕刻着林诗音的木像,雕完一个就埋掉。
      
       所有人都对他说,“李寻欢,你不该回来。”
      
       是啊,李寻欢,你回来干什么?
      
       十年前,我读这本书的时候,完全被李寻欢的英俊潇洒还有那把没事干就拿出来耍耍的飞刀震惊了,被古龙大叔诡异的故事情节吸引了,被荡妇林仙儿的故事情节凌乱了。然后就痛恨书里那些和小李飞刀作对的家伙,什么伪君子龙啸云,什么假正义赵正义啦。总觉着,他娘的,你龙啸云的老婆是人家李寻欢的,人家李寻欢看重兄弟情义,连女人都给你了,连家宅都给了你龙啸云,人家没事回来看看,你龙啸云摆什么谱,害人家呢?
      
       十年后,我结婚了。我经历了一些以后,又碰巧在这个时候重新读到《小李飞刀》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才发觉。
      
       李寻欢,尼玛的,真是一个二逼啊。
      
       你他娘的不就是安妮宝贝里面那些女主角一样,喜欢自虐,然后自怜自伤,在“孤独的角落里独自喝酒么?”
      
       你他娘的,林诗音都嫁人了,你还在那想和她搞什么暧昧呢?你他娘的想干什么呢?你有着好日子不过究竟想干什么呢?
      
       你以为你真是什么情圣啊?你以为天下女人都着迷你啊?你以为真的有个人,在看着你的所有表演,然后说一句,
      
       李寻欢,有情有义,真汉子!
      
       其实,李寻欢就是一个,喜欢和女人玩暧昧的二逼。他觉得自己玩得暧昧很有调调。
      
       其实,尼玛的,李寻欢你就是一个二逼。
      
       所有人都应该明白,珍惜你所拥有的,你爱的人,还有爱你的人,而不要像大话西游里面的那个孙悟空,自己摧毁了一切幸福以后,然后再祈求爱人原谅,最终像一条狗一样滚出了人家的视线。
      
      
  •     初读是在高中,为古龙的文字激荡得热血澎湃;很多年之后回想,发现李寻欢实在是个无智无情之人。因为不管龙啸云的伪装多么高明,以古龙的定位,李寻欢是圣人的层次,那么他竟会看不出龙啸云的狼子野心吗?这是无智。之后还把深爱自己的表妹嫁给他,这是无情。我想是书中反复叙述的李寻欢的痴情,他不断刻着诗音小像的行为,使他的错误被遮盖了,可是深入一想,三个人的悲剧正是他一手造成的,龙啸云始终活在李寻欢的阴影之下,如果李寻欢稍稍考虑一下身边其他人的心理,就不会做这些。可以说,李寻欢的付出有些一厢情愿了。某种程度上,李寻欢也只是一个凡人,实在不值得古龙给他在边城浪子一书中那么高的地位。
  •     鉴于是看的第一本经典武侠,特此写评留念
      鉴于不知道起什么标题,就let it be浮云吧
      换个口味的感觉还是很有趣
      像跨文化交际一样有趣
      
      古龙的肖像描写真糙得很,一点也没看出天下第一美人美在哪里,脑子里没有一点画面感,没有一个人的外貌在我心里有谱,除了吕凤先的白衣(题外话:吕奉先不是吕布的名字咩==U)
      
      虽总觉得古龙字里行间有些瞧不起女性,写的糙,评价也糙,就连孙小红,够完美了吧,完美得平淡,可欣赏而勾不起爱意。反倒是so called坏女人亮点多
      唯蓝蝎子一段看着喜欢,扇铃铃那一巴掌真是比杀了大奸角还让我爽啊~
      【就因为世上有了你们这种女人,所以女人才会被男人看不起,就因为男人看不起女人,所以我才要报复,才会做出那些事。】
      【只听她语声远远传来,道:“将至尊宝的尸身留着,我会来安排她的后事,我做的事,一向用不着别人替我操心……”说到最后一字,人已远去。】
      【杀了我的徒弟,非但没有逃走,反而敢来见我】
      
      真真是以前谁也没想到她竟是这样的人
      看来看去最喜欢还是蓝蝎子,幸也是个美人,你才口味比较怪……
      
      但两次重复了【一个男人若是以为自己了解女人,他无论受什么罪都是应该的】
      N次重复了【一个人最欣赏的人,必定是和他自己同样的人,因为每个人都很欣赏自己。】(这个我倒是挺同意的)
      所以古龙你是苦笑还是个傲娇啊……
      
      最后也太happy ending了,个个都翻盘了,好人背后闪着金色佛光从门内走出来,坏人不是被感化了就是翘辫子了,连翘辫子的过程都省略不写了——虽然说要详略得当,但要我这种喜欢看高手对决场面描写的人情何以堪——,李大叔牵着小红的手,阿飞的身世有掌故了云云……虽然前头我还嫌虐。龙啸云的下场简直炮灰,微讽刺,但比果真得见上官金虹云云有趣多了。
      
      电视剧真是【毁】人不倦啊,兼古龙描写得又糙,害我看前三分之一时脑子里不断浮现出焦寻欢的卷毛,原先根本没去记的镜头居然作为潜意识给翻出来了睡觉前不断浮现眼前,电视版林仙儿也够丑的--#还瞎编个惊鸿仙子欺骗观众的感情,让范杏儿去演仙儿说不定还好些,口胡口胡罪过罪过……
      
      说到底要不是完全都被剧透了可能看得会更爽~
      
      所以电视剧还是不看的好……
      
      某骗子said‘李寻欢的纠结软弱和你相似’,于是我很认真地研究李大叔的性格问题,无果。
      之前以为肯读书的男生应该都看武侠的,结果发现台湾同学连古龙是何人都不知,世界观小崩溃...
      某人said古龙看了一本,接下来没有十来本下不来气云云
      我没发现有这感觉╮(╯_╰)╭
      3.5分
      钦此
  •     小时候看电视恨死龙啸云了,恨死他拆散了表哥表妹。
      
      长大了看书,龙大就是一场悲剧的炮灰:依照小言定理,龙大就是那万恶的女二,男猪女猪历经艰险无视小三最终在一起了。可是啊,古龙先生的觉悟毕竟比我们高,所以他安排了一个让我无比纠结怨念又不知道其实在怨念些啥的开放式结局(只对于风云第一刀来说,至于飞到系列嘛,续篇嘛就是前面主角的番外嘛。)
      
      我说我怨念表哥表妹最后没有在一起,我怨念个啥啊= = 表妹只是看清了表哥的本质于是风轻云淡了;表哥也没有当年自己默默雕刻木头娃娃时的那么刻骨铭心。或许时间可以抚平一切,或许自己本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爱。一切都是因为年少,年少时憧憬了一份美好的感情并希望它能有最美好的结局。但是不管什么原因,美好被破坏了,就越加怀念自己当年那拥有着那样美好感情时的满足心情和意气风发。
      
      而且表哥自己还弄了红颜知己来(>< 为神马是孙小红啊><,阿飞挺好的一个娃啊....)——要是是电视里美美的仙子姐姐,我还可以接受寻欢GG的后半生的女主角不是诗音MM了......
      所以我只好去帮龙大怨念了,,,龙大你这小三也没有体现出男猪女猪感情之间的磕绊啊,,,╭∩╮(︶︿︶)╭∩╮,,,不过,小云还是龙大的好儿子啊!
      
      曾经的曾经,我为因为表哥表妹没有在一起而睡不着觉开始yy并完成yy了表哥表妹最后在一起的美好结局以及美好结局之前的互相小虐、小虐后相互提走清空身边的小三小四小五小六们,并且还记起符合小言定理的——小云原来其实没错确定就是表哥的种= =|||
      
      于是我yy好了如此这般感天动地幸福美好的结局后,我记得我那之后的几天都是心情愉快快速入睡并深沉睡眠。我肯定我睡着的时候脸上是带着甜蜜幸福的笑的,甜蜜的是我那时相信的美好爱情修成正果的完美的甜蜜。
      
      现在想来真是XX的恶寒...
      
      后来看文多了,我才知道原来这个东西叫做——“同人文”....
      
      想当年我写过好多啊↖(^ω^)↗《碧血剑》的袁九CP(温青青从来都被我看做事阿九明媚高贵的风华下的一粒尘埃)。还有和朋友一起yy过的“反《三国志》”之“五虎将+老大+万能总管”在那不缺吃、不缺穿、不缺山爬、不缺猎打、也不缺地方去打打杀杀找人出气消火的“天府之国”的后院美好生活~
      
      我当年就是一多么容易yy并沉浸于自己的yy中出不来得娃儿啊╮(╯_╰)╭~~o(>_<)o ~~
      
      不过那时不叫yy,那时还很单纯不知道“意淫”这么个形象生动、内涵精彩、表达丰富、包罗万象、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各取各意各得所悟的词。
      
      那时还很单纯地拿着借回来的《寻秦记》悄悄红着脸地看,并且告诫自己黄易的书都是这么“不健康啊不健康啊”“所以以后不要找他的书来看了”。害我在图书馆那儿看着比着《寻秦记》厚上4倍的《大唐双龙传》无限唏嘘地感叹....哎,这么厚的书,得有多少这么“不健康”的东西啊.....~~(╯﹏╰)~~~
      
      我为我因为那时的无比单纯以致错过了《大唐》好些年而感到pretty遗憾..... /(ㄒoㄒ)/~~我其实应该更早遇见认识子陵GG、更早一点爱上子陵GG爱上青璇MM的!!Y(^o^)Y
      
      我认识子陵GG的时候,我果断把《大唐》和子陵GG青璇JJ认定是我心中“最最第二爱”的了。不过那时,我已经每个假期必定从头至尾认真温习一遍我的“最最最爱”的《射雕英雄传》好几年了。至今因为工作量的巨大,《大唐》也没能完完整整地通读两遍。甚为遗憾!
      
      Anyway,,此去经年,子陵GG和青璇MM相遇在了最合适的时间,于是天作之合。--<-<-<@
      
      习惯性地跳跃式地联想,扯远了O__O"…
      
      总之,那时,我还是很相信美好爱情的。我单纯地认为寻欢表哥该是有多么多么重大盛大巨大浩大的不可言之的苦痛和无可奈何——哎,那是造化弄人身不由己,——先生已经是表哥你的后爹了,那就让无数的妹妹们来抚慰你那脆弱又受伤的心吧/(ㄒoㄒ)/~~
      
      囧rz崮rz莔rz商rz冏rz囧rz=З 打住。
      
      我曾经一度坚信破镜能够重圆,并一度坚持破镜最好是应该重圆。
      
      我曾经一度为诗音表妹拒绝了表哥而不爽诗音表妹,甚至有点觉得诗音表妹是配不上表哥的。毕竟《风云第一刀》里面对表妹的描述大多是间接的,间接地从表哥的角度来赞——啊,到底是个如何绝代风华的女子才让这般绝世出众的男子这样惦记着。
      
      当我长大了,我理解了。诗音表妹是聪明睿智的,在感情上比起表哥是成熟透彻的。(原因啥的就不赘述了,网上N多牛人精华帖~)我希望能出现一个更优秀的男人来做诗音MM后半生的依靠(╯▽╰)(——厄,当然儿子小云不算在此..)她值得更好的男人,一个其他方面都优秀于寻欢表哥、并在感情上更加成熟睿智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才是能给诗音MM安全感的包容她一切的男人。(╯3╰)
      
      哈哈~如果表哥后来锲而不舍要坚持和表妹在一起,如果表哥在感情上能够一改以往而坚定坚持坚信着,表哥也可以啦(>^ω^<)
      
      
  •     提起先生,眼前下意识地就浮现出那些游侠与浪子,不说从前,不谈以后,像是流星,只看见他们横空出世一刹那的映日光亮,他们生活在传奇中,衣襟翩动间看不见人间油盐米醋。和金前辈比起来,显然先生更擅长讲人物。金老的小说逻辑严谨结构完整故事脉络清晰,前因后果跃然于纸上,就算韦小宝式的YY,也YY得有理有据。而古龙先生的故事虽然情节奇诡,但是逻辑性极差,很难经得起推敲。但是在人物的写意式刻画上,先生的气度与意境却是更胜一筹,他是对月说梦,说的根本是我们梦里斯人,所以心系念之,恍如故旧。
      先生笔下有三个传奇式的人物,楚留香最可爱,陆小凤最风流。而李寻欢,最善良。
      先生的书原来是这样写李寻欢的:“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能使他活到如今。”
      和楚留香陆小凤一样,这也是个一出场就成名已久的大侠,年届而立,未逾不惑,正是修身齐家时节。这时候的男人人格成熟,处事谨慎,有勇有谋有责任有担当,又不失热血,再加上那把飞刀和江湖传闻,简直是所向披靡。但枉费我早在初中就看完古、金两位前辈的全套武侠(不包括代笔的那些),记忆中却实在没有这个人的半点影子。除了周星驰在《唐伯虎点秋香》里的那句搞怪:“原来是小李他 妈 的飞刀啊!”
      然后,就是某个用李寻欢做笔名的出版界大佬。
      也许是因为他的病。书上说他形容憔悴,一激动就要咳嗽,咳得紧了脸色就变得绯红,还吐血,这些症状在我这个庸医看来,不折不扣是典型的肺结核,连病理分析都可以省略,应该第一时间抗结核杆菌治疗,考虑到那个时候应该是明朝,中医学上应该清热解毒益气补肺,健康才是革命的本钱。吐半口血看海棠的才子虽然有种病态的唯美,可我这人从小有点小洁癖,一想到吐完血还得打扫花园就很受不了。更何况结核杆菌还有传染性。
      也许是因为他的性格,和花满楼一样,又是个风流蕴籍的翩翩浊世佳公子,又体贴又细心又隐忍。偏偏我对于这种风流才子型的男士不是很敏感,尤其是年近中年的才子。
      男人嘛,总得有男性的豪气。满腔热血酬知己,万觞美酒向天祭,扬鞭绝尘走千里,虽千万人,吾往矣。在我的审美中,那才叫一个潇洒。
      李寻欢,这种多情浪子,差远了。
      因为这一点偏见,就错过了焦版小李飞刀的首播。
      再看到时,已经是十年以后,不复当初的青葱少艾,一转头忽然看到焦恩俊顶着一头方便面一边喝酒一边咳嗽的样子,眉心微皱,鬓发微苍,千言万语都隐在心底,仿佛从书中恰好走了出来。李寻欢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风吹起一路黄叶纷飞,他就这样站在那里,神情萧疏。看得人心头一震。(仅限于前10集,后面没看)
      后来,后来是天涯漂泊的自己。慢慢地也变得成熟,坚定。慢慢地,也开始理解那个得了肺结核还不停喝酒的人。
      飞刀快剑少年时,沽名学做游侠儿,十步血溅快人意,千里独行谁敢止,狂狷不负江湖梦,襟怀未开空相思,为教天下俱净尽,枕月载酒可相知。
      这是我们的少年,也是李寻欢的少年。年轻的时候,花好月圆,可就是不知好歹。对我们来说,什么都比不上自由,功名利禄,弱水三千,都不算什么,先生借李寻欢之口说了很多,可是有一句始终没说。那就是不甘心。不甘心一辈子就这么走,不甘心一眼就看到结果,不甘心蝇营狗苟庸庸碌碌,也不甘心半夜醒来怅然若失,总觉得丢失了什么,可到底是什么呢。
      说到李寻欢,就要说林诗音。四十岁以前,二十五岁以后,曾经有一段日子,李寻欢的小刀一直在刻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林诗音。林诗音是他的表妹,也是孤儿,很小的时候就来到李园,林妹妹一样的出场,林妹妹一样的性格,对她来说,那种寄人篱下的味道恐怕不那么好受,但显然他并不了解,而且,我想先生应该也不了解。她和他一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雪人装上眼睛。李寻欢当然是爱她的,所以才会让她分享他的一切。但是到底有多爱呢?我们在一旁看着戏台上演绎的故事,那三个人愁肠百结,纠结于十年前的一次相逢,一场决绝,一度出关远走。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局?
      李寻欢当然知道林诗音是爱自己的,而且,只爱自己,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这是先生的原话。这个自恋的人儿。
      他当然知道她跟着龙啸云是不会幸福的。所以他才会负疚,不停刻着她的像,不停地念着她的名,把自己的感情封闭起来,酿一潭陈年的酒。这不是爱,是赎罪。是他对自己的惩罚。
      时间倒回十年之前,遇见龙啸云的最初,他为什么要放弃林诗音呢?为了兄弟情深,还是个不过救了自己一命,连人品都没看清楚的兄弟?青梅竹马如兄妹一样的感情就不深?先生笔下的李寻欢是个重情重义的英雄,可不是这种自私到用亲人来报恩的小人——而且,他可一点也不后悔十年前的那个决定,他只关心诗音现在好不好。关于龙啸云,小李看错了很多事,可有一点他没错,就是老龙对林的感情,从开始到结局,一直都没变过。龙啸云死前说过一句话:“可是我却一心要做你们的好父亲,你们的好丈夫,只不过……看来我并没有做好。”这也是老龙的真心话。聪敏如小李,当然看得出来,诗音跟着这个男人,无论开不开心,都绝不会受委屈。
      会看走眼的,往往是不在乎的。人之常情,一如你我。
      如果,小李还是要走,那么总有不得不走的理由。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所以他才要走。我有本色癖,总想追究背后的真相,虽然真相往往是赤裸裸血淋淋的。林诗音自幼失牯,内向柔弱,她最需要的是一个温暖的家,一双朝夕相伴的手,李寻欢会不知道?这一切本应该由他来给的。但为什么给不了?李寻欢又要什么呢?是什么对他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远在林诗音之上,而且,和青梅竹马的恋人不能得兼的?只有一样,那就是和沈浪一样成为传奇。他是英雄,所以,不管是不是自愿,都注定了要仗剑载酒走遍千山万水的,这实在是既有趣又危险的过程。
      只有在这样的过程中,他才能找到自由,和自我。
      自由,和自我。
      为了这一点心底的偏执,李寻欢终究是要离开林诗音的。幸好有龙啸云,他没看错,这个男人,会对诗音好,会一如既往地对她好,这就够了。如果没有龙啸云也会有马啸云杨啸云,就算没有那些啸云们,他还是要离开,那样还得另找借口,就像傅红雪想要离开翠浓,就像先生已经离开莉莉和梅宝珠。她们没错,他们也没错,不是她不够好,也不是他不爱她,只是有些人天生就已经把风融在了血液里,不让他们去闯,不会罢休的。
      这已经不是一句自私或者大男子主义可以概括的,那是血脉里的召唤,是命定的诱惑,是非如此不可的决绝。
      所以他才会对老龙所作的一切都毫无怨言。只有老龙对诗音好,只有诗音过得好,他才稍感安慰,才不会那么愧疚。这是个善良的人儿,他总觉得身边的人都是他的责任,阿飞是,林铃铃是,诗音更是。所以,老龙一再伤害他,背叛他,他都觉得这是自己的业报,但是他伤了龙小云,却一直耿耿不安。设想一下刚买了房子还在还贷期呢,却又去越南欠了一大笔赌帐是什么心情。
      “没有人对不起我,只有我对不起别人。”这是他的真心话。可我相信,即使时间倒流,他还是会做出一样的选择,并且愧疚着,硬撑着,走完剩下的路。
      所以,他才不停地自虐,又酗酒又咳嗽又吐血。
      只有善良的人儿,才不放过自己,才能最后成为传说中那些可歌可泣的英雄。如果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他老早不知道去哪里潇洒了,心里还有没有诗音这个名字都打问号,如果是胡铁花,这酒鬼一旦发现了对方的情意有绑住他的可能,更是溜得比兔子还快,如果是楚香帅,那末了绝对是很温柔滴和对方告别,惆怅地看一会背影,然后不超过三分钟,自己就已经释然了。都是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主。不会像李寻欢。
      在我的理解里,李寻欢是英雄,但陆小凤不是,楚留香也不是,虽然他们都比他潇洒得多,可到最后扣动心弦的偏偏是那份沉重和隐忍。幸亏江湖代有才人出,风起云涌许多年,所以他才可以暂时放下这些钻牛角尖的恩恩怨怨,和那些此起彼伏的对手决斗,从林仙儿的梅花盗到上官金虹的金钱帮,一次比一次奇谲突变。他把所有的责任都一肩扛起,在那些命悬一线的环境中,完成涅槃。李寻欢,这个人和楚香帅陆小凤最大的不同就是,他的心里装下了一切,只是没有自己。然后,所有的人都记住了,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他成就了传奇。
      
  •         诡评《风云第一刀》
      小李飞刀的名头太大,看《风云第一刀》的动力之一便是冲着这个名头,诡评它也是冲着这个名头!
      李寻欢并不是个很有吸引力的人物,因为太单薄了。他只是个代表了友情与爱情的符号,他的飞刀也只是一个代表了胜利的符号。读到李寻欢这三个字,就能坚定地相信他的忠诚,只要看到小李飞刀这个名字,就能安心地迎接胜利。对读者来说,这实际上没有什么乐趣。就像是蜂蜜一样,大家都知道是甜的,虽然也会去享受这种味道,却很难让人产生好奇。
      所以小李飞刀打败了上官金虹也就不那么让人兴奋,就算他一刀能解决全江湖所有的高手,也不那么让我期待。
      《风云第一刀》最吸引我的不是李寻欢,是林仙儿。
      因为不弱于任何人的阿飞会很容易的败给林仙儿,所以从始至终,我最想知道的是阿飞到底能不能战胜林仙儿,如何战胜林仙儿,林仙儿的下场又是什么样。
      “谁都可以,除了阿飞。”
      很多武侠小说中都出现过淫荡的女人,只不过戏份都没林仙儿重,也没有为之增设阿飞这样一个人物。所以林仙儿这个人物的戏剧效果太强烈。我觉得她的形象压倒了所有其他的人。
      她能轻易地得到绝大部分东西,只有绝少部分是得不到的,所以她不重视那绝大部分,任意践踏那绝大部分(这还包括她自己的容貌。绝大部分女人没有她那样的容貌,她却拥有,于是她对此也不重视,也随意践踏,随意利用)。但那绝少部分东西却能伤她,极甚!我不知道古龙让林仙儿这样对待自己,是经过精心安排的,还是无意碰上的。总之这很有趣。
      不过,我觉得古龙对林仙儿这个角色解剖的并不透彻。而本书中还有几个人物有升华的空间。
      林仙儿用色相打败了很多人,但是见李寻欢时,却不管用了,反被李寻欢的真爱打败,而且一败再败。真爱是林仙儿能得到,但永远无法拥有的绝少部分东西,也是唯一能击败她的东西。
      阿飞拥有真爱,可惜他不懂爱。当他看清林仙儿的面目后,抹除了这份爱,击败了林仙儿,使她堕入无尽的深渊,万劫不复。
      不过我觉得古龙错了。古龙不是十分清楚,真爱比心死带给林仙儿的打击更大,所以他让阿飞将心中的真爱抹除掉了。阿飞虽然爱的是一个被林仙儿制造出来的影子,但那份爱终究是真爱。若是真爱被抹除了,阿飞反倒永远无法打败林仙儿了。
      抹除掉爱,只是让阿飞回到了本初的样子,还没悟,还没想通,也就是说阿飞心中选择的不是战胜林仙儿,而是逃避。有一个无法反驳的逻辑是:逃避是赢不了对手的。
      这个结局的力量不强,所以读到这里,我不免要在心里臆造一个与之不同的结局。
      林仙儿的结局本来是沦为妓女,并失去自我。失去自我是必然的,但是沦为妓女却并不是终点。即使她沦为妓女,丧失了人性,又失去了容貌,但真爱这把插在心头的刀,非但还在重创她,而且连避也避不掉。因为古龙不小心写了一句:“……她醉后自称是江‘湖第一美女’。”这句话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却体现出了古龙并没有看到林仙儿的终点,还有可以加工的地方。
      我极少写评论。不是不喜欢评论作品,而是很不愿意去评论。我觉得写一篇评论的时间,足够我创作出一篇新的小说。
      这次写评论,不是因为这本小说对我的触动太大了,而是因为我喜欢创作的习惯产生了一个力量,让我去为林仙儿勾画另一个结局:
      林仙儿听完孙小红的话后,回去找阿飞,试图从阿飞身上寻找真爱,但是阿飞却用刀在林仙儿的脖子上划下了一道细痕,一如林仙儿第一次遇到李寻欢时那样!
      因为林仙儿的第一次失败,就是在李寻欢的身上尝到的。她脱光了衣服,扑进李寻欢的怀里,但李寻欢却没有扔下手中的刀。
      阿飞也不能扔下手中的刀,他只有成长为第二个李寻欢,才能战胜林仙儿。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李寻欢手中的并不是刀,而是爱。那是唯一能够彻底打败林仙儿的东西。
      这时候林仙儿应该死,但我不觉得结束生命会带来更强的戏剧效果。所以还有一个人可以借给林仙儿用一用。
      那就是荆无命——灵魂随着上官金虹丧命而死去的人。他已经死了,彻底死了,阿飞不应该试图让他活过来。他是上官金虹的傀儡,连生命都不曾拥有,一无所有。他的角色正好与林仙儿有至极的反差。
      我难以不这样想:
      灵魂死去的荆无命被林仙儿带走。
      林仙儿剥下自己的皮和荆无命的皮。让荆无命的躯体套上她的皮,而她则套上荆无命的皮。
      荆无命支撑着林仙儿的外壳,继续延续他傀儡的命运。只有找到下一个宿主,他那死去的灵魂才能得到安慰。只有这样,才能让他觉得自己还活着。
      不过林仙儿却不是为了要变成荆无命,或别的什么人,她要变成男人!她无法从男人身上得到真爱,就自己成为男人,自己给自己真爱。
      一个在我眼前不停闪动的画面是:
      荆无命坐在一面巨大的镜子前,直直地看着身上披着的林仙儿的外皮,就好像他又站在了上官金虹的身后,全神地注意着“他”。而林仙儿装成的男人端着一只碗,来到“她”的身后,小心而谨慎地对那张皮说:“我熬了你最爱喝的汤……”
      林仙儿无法摆脱内心中的空洞,无力再支撑她的外壳,这种对灵魂的逃避不应该发生在阿飞身上,应该在她身上。她的灵魂只不过是一张皮,也只有傀儡才能填充在这张皮下。
      上面这段文字写完的一刹那,我忽然意外的发现,盘绕在我脑子里的林仙儿的阴魂,像是被我自己超度了。不过这种行为仍然是嚼先人剩下的。好在我用笔头宣泄情绪,是不需要顾忌面子和成败的。
      古龙是个有才情的人,假如隔上十年,他回看《风云第一刀》,多半能改出更完美的故事,就像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一样。
      
      
  •      读完这本书,才发现,什么小李飞刀的电视剧电影都是不值得看的。并不是说电视剧和电影一点价值都没有。只是,比起原著小说,这些所谓的电视剧和电影都已经没用了。
       在读这本书以前,焦恩俊的李寻欢,一直是我最深的印象。提起李寻欢,我就想到焦恩俊,但是,读完原著,我才发现,焦恩俊根本没有完全演活李寻欢。充其量,他在外型上,的确能够接近于李寻欢的浪子风流的味道。
       焦恩俊样子的李寻欢,已经模糊了。心中最理想的李寻欢,我已经想象不出他的样子了。
  •      记得有位高学历公子说,李寻欢是他的偶像,那才是真正的男人。古龙说,一个人最欣赏的人,必定是和他自己同样的人,因为每个人都很欣赏自己。凭着这句话,我研究了下到底李寻欢是什么样的人。
      
       一个武功高强,却渴望隐身世外的高人。一生为情所困,又一生为义所活,一生与酒和女人相伴,任何人可以走进他,却走不进他的内心。 不解释,独立孤行,却有内心向善。故事梗概就是一个痴情的男人为了仗义把自己最爱的女人送给了最好的兄弟。孑然一身,保护不属于他的女人和一个投缘的兄弟。这个大情节上我真没觉得他就是真正的男人。后来在江湖乱世中遇到了一个爱她的女人,最后终于结为伉俪。
      
       情节很简单。但是古龙不愧是个言情高手,他很懂女人,把女人的内心写得淋漓尽致。林仙儿是一个厉害的角色,这个女人的 心计都用在征服男人上了。关于如何取巧利用美色诱惑的心机发挥得相当出彩。她知道如何利用男人对她的爱。总之是个情商很高的女人。嘴巴甜,心狠。懂得如何利用女人的特权去获得自己想要的。当然她最后输了。因为真情不是用美貌和青春买来的。林仙儿其实也很可悲,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得到一个她心仪的男人而已。得不到,就要毁灭掉。
       而相反,孙小红这个女人就更有大智慧。懂得患难折磨里的真情可贵。面对李的梦中所思不嫉妒,不怀恨,更多的是给予理解和宽容。《圣经》里关于爱诠释得最好的就是爱是恒久忍耐,爱不轻易发怒,爱是又有恩慈,爱是从不嫉妒,爱是永不自夸,爱是决不张狂,爱不做害羞事,爱不求已益处。爱不计算人恶,爱不喜欢不义,爱是凡事包容,爱只喜欢真理,爱是凡事相信,爱是凡事盼望,爱是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孙小红就表达了这样的爱。她可以与李共患难,替他着想,在他本来孤寂的心灵里获得更多的温暖。她的爱更有活力,更贴心。不过只因为孙更聪明,在与林仙儿的较量中,体现了她绝对的勇气和不屈的精神。这一点,虽然没有林更美丽,但是也绝对性格上更胜一筹。
       很多人说古龙写小说很不负责任,更多带有一种个人色彩的审美。所以他的文字对话里很多他自己对人生的理解以及英雄的性格,女人的剖析 绝对很犀利。所以该小说是很值得一看的.
  •     《风云第一刀》是古龙的毕生一刀,也是古龙钉入人性深处的绝妙一刀。绝妙并不是完美。古龙酒杯旁挥洒,烟圈里狂书。你可从他的文字中挑出不少的瑕疵,却无法不佩服那一个个寥寥数语即跃然纸上甚至不曾正面描绘的人物。林仙儿的五种武器,林诗音的痴情仁慈,孙小红的体贴入微,古龙以他一生的风流史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完美女人所能够拥有的一切。当然,完美的从不真实,真实的却那么残酷,残酷的总让善良的成了受害者,仁慈的成了受虐者,真心的成了背弃者。很可惜,古龙小说的结尾似乎从不高明。或许我们能原谅这一部扛鼎之作,原谅古龙不愿他的化身如他一般:最懂女人却孤独终去。
  •      虽然很喜欢李寻欢,但还是更认为阿飞和林仙儿才是这部书中的人物,李寻欢只是个影子,正如上官金红与荆无命…………
       阿飞和林仙儿恰好构成了最奇妙最令人不可思议的组合体,物极必反,于是各自的毁灭与重生又是那样的自然而然的了。
  •     人总是会先入为主,一旦形成,再难改变。
      
      
      就像我喜欢林诗音一样,当年那个关保慧版,她很丑,却气质凛人,一见忘俗。这么多年来,就一直钟情于她。
      
      
      
      看完了小说才知道,这个林诗音,原来只是个纸片人。是他飞刀下刻的那个木头雕像,是小楼上绮窗前一抹剪影,是回忆里梅树下紫衣裳的小姑娘,是临行前给他梳长发的温柔的手。是这些,但从来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切只存在于他的回忆之中,全书她真正说过的话,加起来怕不到一百个字。
      
      
      
      还很懦弱。在下这个考语时,居然心有不忍。对自己爱过的角色,血淋淋地指出他不可爱,是傻逼,还是难过。一对儿傻逼,一个要高尚来让妻子,一个不肯明白勇敢地抗挣。用连岳的话来讲,人人都有很多“可是”,可是你没抗挣,你就真的很衬你的廉价人生。
      
      
      
      所以孙小红是可爱的。她就是那种美少女战士。美,少女,战士。有抗挣的勇气和明白的决心。
      
      
      
      还没怎么见过古龙在小说里这么赞美过一个女人。几乎相信孙小红是在古龙生活中真实出现过的一个人,写到她时,满纸的赞叹和真情,有些语言要破纸而出。像她说: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以后的小姑娘也许也不会像我这样,我就是活在几百年前也还是这样,想说就说,要爱便爱。
      
      
      
      可能,李寻欢还未必配她呢。只是他已经是英雄了。
      
      
      
      李寻欢和陆小凤谁可爱?陆小凤。陆小凤和小鱼儿谁可爱?。。。答不出来。陆小凤小鱼儿和王小波谁可爱?哈哈哈大笑三声起身致敬:王二。
      
      
      
      有没有人记得初一时放过一个《白发魔女传》?因为第一个认识的是纳兰明慧,所以爱她胜过哈玛雅。不知道是不是先入为主在作怪。
      
      
      
      李探花,整书说了一句话看出来点探花模样。孙爷爷说:把你蒸了肚子里除了酒不知还有什么?李寻欢苦笑着说:估计只有一肚子的不合时宜。
      
      
      
      孙爷爷和我同时大笑了。:)别说,他和飘上面白希礼还有点像。自己安身立命的道德在这个世界已经被遗弃,有的只是困惑,骄傲,坚持和痛苦。只是太不聪明。如王说过,聪明才是更大的善。有时候纯善的人对这个世界造成的痛苦更多。古龙还说了一个比喻,说一个人抖得像刚从冰河里捞出来的兔子。两处才气。
      
      
      
      古龙写小说,真有一句话好比拟:皮毛落尽,精神独存。整个小说就是一股子气推动着往前走。和金的大相径庭。想半天金的小说里这些人物,还真没有什么我喜欢的。虚竹还算吧,黄蓉算吧,别的,令狐冲,任盈盈,郭靖,萧峰,段誉。。全激不起人热爱的心肠。段正淳其实还可以。他写小说,太隔了,不见真情。一个人若是看起来太君子,太客气,太谦虚,就离真情越远。
      
  •   哈哈,为所谓二逼留个言。
  •   我小时候也巨纠结俩人没有在一起甚至为此一遍一遍一遍的看书和电视剧。
    后来终于想明白了……
  •   这部书的特点在于:古龙笔下的几乎所有风格的人物,在本书中都能找到代表。同时,古龙对友情、爱情、奸情的最强烈立场也基本都分布在书中。林仙儿代表“+∞-1”,因为没有男人能逃得出她的魅力;李寻欢代表“+∞”,因为他没有破绽,无论是武功还是情感。林诗音是他的一个寄托,但仍然无法打败他。古龙设置了一个BUG人物。
      
    可以探讨的是,林仙儿能否对龙啸云产生作用?在书中,龙啸云除了对权力有执念外,在情感方面似乎并没有什么背叛林诗音的地方。这种不可测的局面使人无法判断龙啸云的情感硬度是否和李寻欢相当。
      
    阿飞是一个有骨血的狼,荆无命是一个无骨血的狐狸,这是两者的区别。狼可以热血,可以冷酷,不可以软弱;狐狸可以冷酷,可以软弱,不可以热血。
      
    还好,古龙的烂尾风格没有沿袭在《风云第一刀》中,好歹有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   我觉得龙啸云估计没想过要找林仙儿,林仙儿也像是没想过要勾引他。他俩有点像是陌生人擦肩而过,林仙儿的魅力似乎不存在与这俩人的空间中。
  •   李寻欢演绎的人生是一种潇洒。
  •   GAY之战,最快的GAY,表情最丰富的GAY,一把叨一把贱锻造成GAY之情爱仇恨女人之佳话。
  •   在我觉得,有几点是这样的
    小李飞刀代表的,是自爱。为什么出手一刀,例不虚发?因为他需要这以刀保命,没有这一刀,他就无法涉险,更无法完成古龙交给他的任务。
    小李飞刀也并不是一帆风顺,如果“小李飞刀”指的是李寻欢,那也其实并不怎么厉害。所谓一物降一物,为什么他会被胡疯子抓住?差点死在上官金虹手里?可以看出。
    阿飞并非不懂爱,只是他的懂经历了一个过程。当他知道林仙儿的面目后,并不能抹除那份爱。他只能抹除林仙儿。
    能伤到林仙儿的绝少部分,有好几种。除了李寻欢的爱,还有上官金虹的脸,荆无命的剑,龙小云的微笑和天机老人为阿飞准备的蒸笼。
    荆无命,并不是一个心理变态。相反,他依然是条汉子。在我想来,阿飞若不是碰上李寻欢,则会成为第二个荆无命。所以,荆无命离了上官金虹,毫无疑问便当成为阿飞。路小佳是荆无命的徒弟。
  •   他演出的比较像的样子是一脸苦相。。。= =
    可惜没有杀气,其实总的来说很赞的,演成这样已经很好了
    阿飞才是演歪了。。。。不过我却是因为吴京喜欢上这个角色= =
    电视剧里太正了,没有小说里的走的那些弯路
  •   电视剧有电视剧的好。人人各自的喜好。有些人喜欢原著的原味,有些人则喜欢电视剧改编的新鲜感。
  •   其实焦恩俊演的李寻欢是最好的。我看过很多古龙著作拍成的电视剧,都不是很好。电视没有小说好看,很多电视甚至是把小说毁了。
  •   古龙我只认楚原
  •   但看小说时提到阿飞我想到的确实是吴京的样子。
  •   所有牛逼武侠小说都是这样的
  •   古龙的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电影什么的,没有一部能和小说相提并论的,看古龙,一定要看小说。。。
  •   其实金庸也一样。甚至黄易什么的都一样
  •   李寻欢,唉
  •   古龙有点看不起女人
  •   他没有看不起女人,我觉得他反而看不起男人
  •   哎,古龙大师的巅峰之作呀
  •   我更喜欢金庸那边的男人,嘻嘻。
  •   愿意去看……
  •   对于女人来说,一个男人为了成就自己的兄弟情义可以把你送给别人,这人是个好男人吗,选男人不选李寻欢。。。。
  •   对对,我做不到,我爱的人谁也不想让他得到……
  •   金庸里的人更有情义。古龙里的人更重义气。
  •   唉呀,我感觉这个书很大气。虽然表面上说得李寻欢是个圣人一样,实际上也是个普通的男人。
    关于林诗音让给龙啸云的事,大家看,是因为龙啸云救了他的命,而却为林诗音害相思病。龙害病的原因,是因为不肯说出来。宁愿自己死也不说,你看我们今天还有谁能忍住那么惨的煎熬呢。彼时李寻欢也很痛苦,眼前所呈现的,不是恋人离去,就是恩人死去。大家面对这样的情景能怎么办?
  •   顶楼上,那些说李寻欢不好的,要么没看过书,要么书没看明白。。。。
  •   中国古典小说里的英雄都好gay啊。。。
    故事梗概就是一个痴情的男人为了仗义把自己最爱的女人送给了最好的兄弟。孑然一身,保护不属于他的女人和一个投缘的兄弟。
    这不是gay 是什么。。。
  •   同意楼主最后一段!
  •   一见杨过误终身。
  •    李寻欢和陆小凤谁可爱?陆小凤。陆小凤和小鱼儿谁可爱?。。。答不出来。陆小凤小鱼儿和王小波谁可爱?哈哈哈大笑三声起身致敬: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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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王二顶一下!
  •     李探花,整书说了一句话看出来点探花模样。孙爷爷说:把你蒸了肚子里除了酒不知还有什么?李寻欢苦笑着说:估计只有一肚子的不合时宜。
    ===============
    楼主算有眼光,“一肚子不合时宜”是苏东坡的典故啊。
  •   谢谢楼上!我上次在清人写的小说里见到,还想到底是哪儿的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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