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逊博士传

出版时间:2006-9-1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作者:(英)詹姆斯·鲍斯威尔,James Boswell  页数:370  字数:350000  译者:增澄,史美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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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约翰逊博士是十八世纪中后期英国文坛执牛耳者。他出身书商家庭,自幼聪颖好学,博文强识。在父亲开办的书店里,他曾如饥似渴地阅读过所有能够读到的书籍,并且几乎过目成诵,显示了惊人记忆和狂热的求知欲。虽然因为家境贫寒,约翰逊后来在牛津大学的学业没有完成。在与贫困、疾病、孤独的搏斗中,约翰逊体现出超于常人的顽强坚韧的奋斗精神,终于以自己渊博的见识、独特的文风以及作品中的精彩词句脱颖而出,成为当时英国的众望所归的人物。本书是好友鲍斯韦尔对约翰逊博士的生动介绍。    约翰逊是英国18世纪的怪杰,世界上第一部像样的英语词典就是他单枪匹马编写的。约翰逊的话,初看起来,似乎都是老生常谈,但细细体会没有一条没有意义。他的话有些在英语国家已成为“格言”。本书并不纯粹是“记事”的书,也是“记言”的书。

作者简介

詹姆斯•鲍斯威尔 (1740-1795)英格兰作家,现代传记文学的开创者,他与英国大作家约翰生过往甚密,后来出版了以翔实著称的《约翰生传》,今天,“鲍斯威尔”已成为忠实的传记作家的代名词。

书籍目录

鲍斯威尔的《约翰逊博士传》(范存忠)献辞——致乔舒亚·雷诺兹爵士初版题记再版题记约翰逊博士传塞缪尔·约翰逊年谱译后琐语(王增澄)译后再记(王增澄)

章节摘录

  约翰逊究竟从亨特先生那里学到多少东西,这点他知道得一清二楚。有  一天,兰顿先生问他是如何获得十分精确的拉丁文知识的,我认为在拉丁文  方面,当时绝没有人超过他,他却说:“我的先生狠狠地鞭打我。先生,当  初要没有他的鞭子抽我,我就会什么也学不到。”他告诉兰顿先生说,在亨  特一边狠狠地抽打孩子们时,他一边老是说:“我揍你就是省得你日后上绞  架。”在所有场合,约翰逊对使用荆条作为强迫教育的手段,是表示赞成的  。他说:“我宁愿挥动荆条使他们都有一种恐怖感,从而促使他们学习,而  不愿对一个孩子进行这样空洞的说教:如果你这样做,或者竟这样做了,你  将会比你兄弟姐妹更令人看得起。这荆条本身不会有别的效果。孩子怕挨打  ,只有拼命做功课,这就达到了目的;而让人竞赛、比高低,就会后患无穷  ,反过来却留下了持久的坏影响,根深蒂固难以消除,就会使兄弟姐妹之间  相互猜疑憎恨。”  他胜过同辈人的长处,并不是出于虚荣和炫耀自己而假装出来的,而是  由他那非凡的才智自然而然地、不断地形成的,这种才智他在相形之下不会  不意识到的,在他人生历程中,他总是保持着这种优越性,气派非凡。这种  优越性也就是智力上的差异,常是竞争难分高下的问题,这在和许多人别的  情况比较中尤为显然,而以约翰逊的情况来说,像有些人才干高于他人一样  彰明较著。他走路既不是大摇大摆,神气活现,也不是小心翼翼地踮着脚走  ,他只是不弯腰曲背地走。从早年起,人们就察觉他的过人之处,并为大家  所公认。他一开始就是学生中的大王。他的同学赫克托先生乐意助人,为我  提供了有关约翰逊稚气未脱的少年时期的许多详情细节,并向我肯定地说,  在上学时因为他上课讲空话和分散旁人的注意力,而受过老师的责备外,从  没有受过责罚。他似乎凭直觉学习,他体质上生来就因循懒散,可是话虽这  样说,每当他尽力去做时,他定能比谁都做得好。总之,他这一难忘的例子  ,经常为人们所说起,因为孩子是成人的缩影,在整个人生历程中,不管千  变万变,每个人显著的性格特点总是不会变的。他特别喜欢的几个人惯常得  到他十分慷慨大度的帮助,正因为如此,人们对他服服帖帖,恭而敬之,并  愿意为他效劳,同时也希望获得他的器重,就在那些孩子中,常有三个人早  晨来要背他上学,有时赫克托先生也在内。中间的一个俯下身让他骑在背上  ,两旁各有一人扶着他,就这样,他得意洋洋地被人背着上学去。这样一个  有关他早年突出的智力优异的例证,是很惊人的,给人性带来荣誉。  有一次,他自己跟我谈起在学校里深受同学看重的事,他告诉我说:“  他们从来也没有想要抬举我,拿我和任何人相比;他们从没有说:约翰逊是  像那个学生一样好,而只是说那学生是像约翰逊一样的好学生。而且这只是  说到一个人,是指洛厄,可是我并不认为他是跟我一样好的学生。”  他显露出要胜过他人的勃勃雄心,这一信念使他振奋起来,力争克服懒  散。他特别喜欢盘根究底,记忆力也很强,凡是听到过的,读到过的,他从  不忘记,对读过的也能牢牢记着,有的可过目成诵。赫克托先生记得曾向他  朗诵过18首诗篇,隔了一会儿,他能一字不变地吟诵如流,只改变了一个性  质形容词,他这样一改动反而顿使诗行大为增色。  他从不参加其他孩子们的一般娱乐活动,他唯一的乐趣是在冬天,他欣  然被一个赤着脚的男孩子在冰上拖曳着走,那男孩用一根宽紧带系在他身上  ,拖着他一直往前跑,其乐无穷,不过因为他身材相当庞大,这样拖可不容  易。实际上,他视力上的毛病使他不能享受平常运动的乐趣,关于这件事,  他有一次愉悦地向我讲过,在不参加平常运动的情况下,他怎样妙不可言地  设想出排遣时日。可是切斯特菲尔德伯爵古道热肠地规劝一位朋友谨防空度  时日的坏影响时,他在一封信中已恰当地谈及,认为积极的运动对年轻人来  说,不能算作贪懒好闲、空度时日,而只有那种做事懒洋洋、无所作为,才  可算得上贪懒好闲,名实相当。就是他气质中这种阴郁的惰性,在约翰逊一  生中在在显露出来,影响至深且巨。赫克托说他只能让约翰逊一起在野外走  走,消磨假日,每逢那种场合,他总是自言自语的时候多,不大跟同伴交谈  。  约翰逊在舅父科尼利厄斯·福特家暂住一段时间后,在15岁时就转到地  处伍斯特郡的斯托布列奇学校,温特沃思先生当时是那所学校的教师。他是  在他担任牧师的表兄福特先生的建议下才这样做的。他表兄既有才能,为人  又性情开朗,乐于助人,只由于行为放荡不羁,使他身败名裂,不过,对于  生活中孰是孰非,他仍不失为一位判断能手。在这所学校里,约翰逊并没有  像预料的那样得益。曾经有人说过,他在教一些年纪较小的孩子,充当温特  沃思先生的助手罢了。“他告诉我说:温特沃思先生是一位很能干的人,不  过他游手好闲,对我十分严厉。可是我不能多责怪他。我那时已是一个大孩  子,他看出我不尊敬他,而且也不应当得到我的尊敬。我先前学到的东西足  以使我对付过去,如果我会在他学校里学到些东西的话,似乎都要归于我自  己的努力,或者归功于以前的老师。然而他毕竟教了我不少东西。”  P7-9

编辑推荐

  约翰逊是英国18世纪的怪杰,世界上第一部像样的英语词典就是他单枪匹马编写的。约翰逊的话,初看起来,似乎都是老生常谈,但细细体会没有一条没有意义。他的话有些在英语国家已成为“格言”。《约翰逊博士传》并不纯粹是“记事”的书,也是“记言”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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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5条)

 
 

  •   鲍斯威尔的《约翰逊博士传》——19世纪的聪明人麦考莱曾说过几句斩钉截铁的话。他说,如果荷马是第一名英雄诗人,莎士比亚是第一名戏剧家,狄摩西尼是第一名演说家,那么鲍斯威尔是第一名的传记家。而且约翰逊博士本身也是一位非常风趣、非常幽默的大家。很值得收藏。
  •   好书一本,如果对约翰逊博士一点都不了解那是你自己的问题了。
  •   这种有智慧的书可能没有得到很多人的认识,我也是通过毛姆的推荐才知道的,建议大家读一读,不会觉得是在浪费时间的。毕竟是经典,比流行小说好多了。
  •   大家都说是好书。但我确实是受不了文中每句开头的“先生,什么什么的”。那种英文句式。很烦。
  •   对约翰逊感兴趣的不能错过!
  •   这部传记很有名,但这个版本应该不是全本,而且比完整版少了许多···
  •   前半部分不是那么好,但是后面名言警句还是很受用的。
  •   有趣的人,有趣的事,哈哈
  •   强烈抗议当当对书的不爱惜,这本破得最厉害!
  •     写这个笔记,是因为看到读库1201上的一篇文章,大概就是摘录了《约翰逊传》里的一些段落。
      
      这本书是5、6年前买的。当时刚刚可以领工资,一下子觉得买书很便宜,这本社科版的封面又很漂亮,就买下了。但一直不太喜欢看。
      
      我理想中的传记,是能够提纲挈领,围绕着传主大事记来的。这就像读史书,史书有好几种,各有各的读法:编年体,按时间记事,有利于查清每件事的发生时间和地点;纪传体,按人物生平大事记,英雄史观在理论上有问题,但对实际看历史的人来讲,除了个别关键人物,很多人、事都会自动忽略;纪事本末体,按大事记。实际做研究的,自然是集中都要看。但是从阅读趣味上讲,纪传体和纪事本末体是要优于编年体的。
      
      《约翰逊传》一直以来都很有名,因为其独特的 纪实方式。约翰逊博士本人讲,如果不与传主一道吃喝玩乐、说古论今,就不够资格作传。按这个标准,大多数名人传记都没有看头了。
      
      作者作传,不论动机如何、出发点何在,有一点大抵是相同的,作者都是喜欢传主的。这种喜欢与传主本人的好坏忠奸无关,基本可以列入无缘无故的爱和恨。因为某种特殊的情结,作者才以一往无前的劲头搜集传主的材料,事无巨细都有极大的兴趣去探索。传主原创的笑话,不好笑,那么一定别有深意;传主的一日三餐,很平常,但常人的一日三餐经常变化、不固定啊,所以肯定异于常人。
      
      这种方式,好与坏,并不确定,好的作者应该能提炼出好的线索和故事,否则,呈现给读者的是一堆毫不相干的逸闻趣事。读者读传记,大多是对传主有兴趣,但大都很难达到作者的高度。
      
      我对《约翰逊传》的印象,大抵是一个太狂热的传主崇拜者,事无巨细地记下了偶像的一举一动,让后世顶礼膜拜。这种方式,很像论语。
      
      看书之前,看过很多评论,看书之后,不能说真的喜欢看这本书。
  •      这本书闻名已久,以前也曾借来翻过,但因太厚,一时又无法进入,就摞下了。上次同学想借传记类书来看,我便推荐了这本。如今自己也从那借书的人那儿借来,看了两天看完了。可见现在是书非借人所借而不肯读的了。
      
       370页,35万字,读了两个整天,自己也觉得慢,可是居然没办法克服音读的坏毛病。这本书按介绍说是随意翻开皆可获益,但译本并没有给我这种感觉。于是老老实实从前往后读。译笔似乎是古雅的,又似乎有一些病句、不通处、指代不明处、拗口处,像沙粒一样磨人,让人颇不痛快;你若只看王增澄“译后再记”中的文笔,你简直会我说在胡说八道,并认为有那些毛病是不可能的。况且还是三联出版社出版的呢。难道是我错了?
      
       看完约翰逊吃吃喝喝聊天争论斗智使气的事儿,我又趁兴去找英文电子版,发现竟有四千页!这可恶的鲍斯威尔!想来还是约翰逊体贴读书人,把“他的时间主要消磨在以他的著作和锐利谈锋的话语教育人类,并为人类谋愉快上,还消磨在对上帝的虔敬和对人们的善意的行为上”。(P87)他的主要著作是什么呢?一本英语大辞典!可看可不看,不亦太体贴乎!
      
       我无耻地无限向往约翰逊的年金三百镑,那是他以英语大辞典奠定文学地位之后获得的。我羞涩地无限向往他的生活,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是的,我不懂谈话。谈到如何谈话,约翰逊说:“首先得有学识,得有材料可谈;其次必须善于措辞;第三要有想象力,能从独特的角度看问题;第四要镇静,要有失败了也不气馁的决心。最后这一条乃是必不可少的条件。许多人不擅谈话就是因为缺少这一条。……”(P301)
      
       我无耻地作有限评价——约翰逊除了天生才智过人以外,其他一如我等凡人:懒惰、好吃、好面子、脾气大、偏执等等。但无论如何,书中他的有些意见或睿言智语还是值得一提的,如“忘恩负义只不过是自立精神的体现。”“虚伪是邪恶对德行表示的敬意。”还有一些就不一一抄录了。
      
      
      
  •     
      这本书似乎缺乏比较好的译本,请问是否还有版权问题,能不能花点时间翻译出来。我在公共域图书里找到了这本书,但仍不能确定是否有问题。如果没有问题的话这是否值得翻译,请解答一下。
      
      
  •      如果不是Samuel Johnson或许这个有些禽兽样子,多情,自恋还有着长舌妇属性的Boswell Esq同学不会出名。好吧,我们公正点两面来看待这本传记:
      
       首先反面的,Boswell相对于Johnson完全是小朋友,在Boswell之前就有几个确实比Boswell更了解Johnson生平的写了传记,那几本或者干脆准确点好了,那两本传记,从某种角度上比Boswell小朋友的要更客观。Boswell的传记主要是专注在Johnson的extraordinary和conversation上面,很多时候让人不禁质疑,Johnson除了说得一嘴漂亮话,是集会的人群中心之外还有什么呢?但那确实是Boswell能直接接触到的唯一的一些真实内容,他就和Johnson在一起就那么几年,两支手指头就数完了。并且就和Penguin的这版的编辑说的一样,这本书设计的很糟糕,我看的是缩略本,他可以第一部分就直接是从Johnson出生到结婚之后,然后后面某一部份只有一年,且由于Boswell确实由于认识Johnson时间过短,很多时候他都是拼命到处寻找资料来填埋空间,所以他确实知道的,能找到信息的那些时间段他会多写,而不了解的就只能空白在那里了。Boswell太过崇拜Johnson了,这也是一个主要的问题,其中甚至有一处Boswell写到类似于“今天我对于某某事件向Johnson发表了我的意见,他说我是个'Blockhead'我后来仔细想想确实是这么样的。”这完全是个信徒,或者是英雄崇拜的人的形象,很难否认,这样的人写出来的传记会有失客观。
      
       现在再说正面的。如果你读了Boswell的London Journal加之读了这本传记,即使都之读了一点,你就会注意到Boswell的一个特性,那就是我之前半开玩笑说的他的长舌妇属性,并且我还要加上个科学家的科学严谨态度。Boswell记录东西的时候太过详细,甚至有种强迫性捕风捉影的并且回家后要一一记录的习惯。他见到Johnson的第一面之后回去后在日记上写下了什么样的文字呢?我不记得很清楚了,也懒得去再翻书,是类似于这样的:“我今天终于见到了johnson了,我好开心哦。我在楼下等他。他家的家具没有放整齐,家里似乎有些乱。他下来了。我看到他了。他的假发似乎有点小,并且不大干净,看到左侧上方的地方有写假头发竖起来了,啊,耳朵那里因为假发太小了,看到他真的头发了。他的袖子没有理整齐。他的袜子的长度不一样长,左腿的比右腿的长一点。”再说我所说的科学家的科学态度,我怀疑Boswell是不是太无聊了还是怎么的,在传记里也记录了他是在是闲着无聊就凭空想想如果Johnson和某某某在一个房子里面对坐着会怎么样,并且他还自己做了推测,不光是如此,最后他还真的安排了机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还认真的记录了下自己的“观察日记”,当然他都有很开心的最后验证了自己的结论。我说这两个属性,虽然看上去不怎么好,但这两个属性是一般的传记作家永远做不到的,我们在认为Bozze(我记得好像Johnson是这个叫Boswell的)有失客观的时候不可不看到他所有的别的大多数的传记作者所没能拥有的这个细致的观察记录,并且有自己不了解的的不断想法设法去了解的难得的品质。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记下的影响最深的就是Johnson偏爱的说人笨的词:Blockhead加上Bozze一直对Johnson英雄崇拜样的感情所导致的他对Johnson所用的形容词:extraodinary。如果结合下的话。。。我可以照Johnson的脾气,对所有读了这传记,而没有对这两个词有深刻影响的人说:Sir,you are surely an EXTRAODINARY BLOCKHEAD!
  •     不知道为什么,读起来有点恶心,我总觉得鲍斯威尔和约翰逊的友谊有点不寻常,可能是他们不敢面对,没有勇气吧。感觉约翰逊就是和钱钟书一类的,都是博闻强识型,至于怎么强法就听鲍斯威尔给你吹吧。也许是因为节译本或者翻译水平的问题,但在我心里这本名著确实打了不小的折扣,希望英语强悍了以后可以读原版试试。对于没读过的朋友呢,至少我不推荐这本。
      
  •     中文才370多页,但英文全本(如牛津出版社版本)有近1500页,想必中文版一定是根据简编本翻译的,哈佛经典有简编本,三百多页,估计中文版是依据这个版本翻译的。
  •     Samuel Johnson (1709-1784),英国人,政治思想保守,文学崇尚古典主义,注重伦理。乍看之下,似乎是个迂腐老头的形象,可是偶然翻开这本书,就被他充满机锋、措辞优雅的语言吸引。虽然这本书是用18世纪的英语写成的,读起来有点困难,还是决定把它啃完。这里先引几段文字:
      
      "I hope you will believe my delay in answering your letter could proceed only from my unwillingness to destroy any hope that you had formed..." - 一位Johnson素不相识的女士请求他把自己的儿子推荐给一位名师,这是Johnson在回信开篇的话。看起来简单,也容易理解,可是这么委婉、得当的拒绝之语,在快餐文化当道的今天,无论在英语还是中文中都很少见。
      
      "His mind resembled a fertile, but thin soil. There was a quick, but not a strong vegetation, of whatever chanced to be thrown upon it. No deep root could be struck" - 如此形象生动,也可算得上是损人高手了!
      
      "Nonsense can be only defened by nonsense" - 这么一句绝妙的话,就把争论给结束了
      
      "If you are idle, be not solitary; if you are solitary, be not idle" - 很有哲学意味的一句话,也适用于今天
      
      可能我有些本末倒置,在阅读的过程中更关注的是语言的运用,而非Johnson的思想。可是阅读本来就是各取所需,随心所欲的!
      
      
  •     大熊星座的光辉
        
        书评人:苏七七
        书名:《约翰逊传》
        作者:[英]包斯威尔
        译者:罗珞珈 莫洛夫
        版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年1月第1版
        
        在英国文学的星空中,约翰逊博士常常被比作大熊星座,有着君临众星的魅力。他最著名的,当然是费时七年独立完成的《英文字典》,但他深博丰厚的知识一样著名的,还有古怪的脾气,邋遢的衣着,懒散的生活习惯,与尖刻的妙语。
        
        这个小镇旧书店店东的儿子,自幼就记忆力过人,但是体弱多病,失眠症、忧郁症、贫穷与近视时时侵袭他,使他深受其苦。由于生活贫困,无法读完牛津大学,中途退学。1736年,与大他二十多岁的寡妇波特夫人结婚,夫妻恩爱之情甚深。1737去了伦敦,写过诗歌,小说,编字典,莎士比亚全集。到了1762 年,获得一笔300镑年金,生活才逐渐安定。之后他迎来了名满天下的暮年,活到75岁。
        
        约翰逊博士是受人敬爱的。1984年 12月13日,《泰晤士报》发表社论纪念约翰逊的忌辰,号称他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有资格做“英国的主保圣人”,因为“英国人的主要荣耀是他们的语言”,而约翰逊的工作和著述在很大程度上促使英语成了一种世界语言。但除了语言,约翰逊还提供了一种兼具热情与理性的人生观。出身于格拉布街的文人约翰逊,能够从一介寒士到一举成名,是凭借着对社会生活的深切了解和精辟论述,——最终,成为一个时代的“道德立法者”。
        
        18世纪的英国正处于一个转型期,“现代社会”正在发展成型。在激进与传统的对峙中,约翰逊是一个坚定的保守主义者,他“成为文化主流并走红一时,标志着力图自我定义并自我规范的英国‘现代社会’步入了一个相对定型的时期”。(引自黄梅《推敲“自我”——小说在18世纪的英国》)约翰逊的英国牌的“理性主义”,事实上建立在对人性的怀疑上,比方有人问他:“钱与人格,何者更能赢得他人尊敬。”回答说:“你到街上去向一个人说教,而给另外一个人一先令,看看哪一个会比较尊敬你,就可以知道。”但他由此出发,走向的不是欲望的扩张而是人性的调节控制。而这一切得益于他良好的天性,勤勉的学习,与对自己的严厉的省视要求。生活与知识在他那里汇合,最后成就了智慧。——这是一种脚踏实地的智慧,鼓舞了他人,也成了他自身与疾病、忧郁斗争的倚靠。
        
        “人生到处都是同一情况,需要忍受者多,能供享受者少。”对于人生,约翰逊博士不能没有浓重的悲剧感,但在悲剧的幕布前,他以一个“人”的热情与理性,尽量同懒惰和放纵抗衡,所以他又说:“对于好好生活的人来说,一切生活方式都是好的。”他的思想虽然严峻苛刻,但他保持着对生命的热情与同情。他的高高在上的教诲,也因此与每一个个体生命达成了沟通,并且提供了出路。——因此伍尔芙说:约翰逊有一副热心肠。
        
        关于这位了不起的人物,约翰逊博士,包斯威尔有一段简切的“盖棺论定”: “所谓知识,对于那些缺乏悟性的人而言,只不过是一堆材料,而对他而言,却成了真实而明显的智慧。他的道德规范是实际可行的,因为这种规范乃得自他对人性深刻的认识。他的格言是具有信念的,因为这种格言乃是基于常识,以及他对实际人生的关心和控测。”包斯威尔当然不如约翰逊了不起,但他实在也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写出了一本举世无双的传记。
        
        这本传记是用21年的友情和耐心换来的。包斯威尔象是命运派给约翰逊的一件礼物,他忠心耿耿地跟随这位著名人物,记下了每一次的会面和谈话。如果没有包斯威尔,约翰逊博士的那些隽语也早已在时光的洪流中消散。1791年《约翰逊传》出版,当即受到文学界与批评界的同声喝采,但是作者当时却成为人们嘲弄鄙视的对象。——他没有隐瞒自身的虚荣、愚昧与放恣之处,许多人因此指责他的厚颜,但是,后来更多的人,赞扬他的诚恳。F.V.莫利在英文版的前言中,说他是一个“不艰深、不自夸、也不平庸”的人,这是中肯而又善意的评价。
        
        在一个暗流动荡的时代里,每一个人都在寻求着自身的平衡。如果说约翰逊通过智慧与表述来达成生活的意义,那么包斯威尔,象是一颗一直从约翰逊那里“借光”的星星,(“他对约翰逊博士的痴心,也是一种自助自救的方法”,莫利语),但是包斯威尔还是保持自身的独立,作为一个崇拜者,他同时还是一个善于感受,善于领会的谈话的领起者,他的传记当得他自己骄傲的评价:“我写的不是对他阿谀奉承的颂词,而是他有血有肉的生活与生命。”“我敢断言,在这部传记中所见到的约翰逊博士,将是有史以来,人类中最为完整的一个人。”他们两人澄澈的、深刻的友谊,照亮了各自的生命,并如永恒的星光,普照人心。
        
        最后还应当附加一句的是:《约翰逊传》的中文译本据的是哈泼诺版的浓缩本(已经是一本540页的厚书了)。译者罗珞珈、莫洛夫的文字甚是简确雅驯,读起来亲切动人。罗珞珈写的一篇译序,本身就是一篇具有奥斯汀风格的,从容善解的美文。
        
  •     看为他人作传,比较痛苦的一点是,看着他死去。总算快读出味道来了,他却死了。不管传记文采如何,毕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音容笑貌,你好像陪他走了一生,有时嫌他,有时恨他,有时笑他,还总爱数数还有多少页就可以翻完,打算今天下午临出门前把这本书给“消灭”掉,偏偏最后几页变得滞重起来,嘿,他成了画像了,威斯敏斯特教堂里的一座墓碑,SAMUEL JOHNSON,1709-1784。有时候,看完一本传记,就似参加过一次追悼一般,挺伤的。
      
      把这本传记奉为圭臬,我是想不通的,它琐碎的很,就是一个小他30多岁的超级粉丝(鲍斯威尔)疯狂搜集和记录他的偶像约翰生的一言一行,如果哪一年他们没碰上面,他就去找其他和约翰生见过面的朋友,要他们提供相关资料,稀奇的是,那些人居然也记录约翰生的言行啊,约翰生在说话时的画面一定十分有趣,就像现在党政领导发言,大家全部低头狂记,不过18世纪那帮人可不是假惺惺,他们经常故意挑起约翰生发言,在相互争嚷的同时记下对方的“警世恒言”,约翰生也很配合,他是故意站在辩论中的反方,因为他觉得辩论中的负面最为真实,可以有最新颖的思想借此表达出来,他还故意说话拿腔拿调,都是为了方便他人记诵吧。
      
      约翰生天资聪颖(记忆力强真划算),据说年幼时他妈妈让他看一本书,妈妈才走到三楼,他居然已经背诵出来了。老天又在作弄人,父亲投资失败,他进入牛津大学后没钱读下去,辍学做过校工,后来去伦敦闯荡,“如果一个人厌倦了伦敦,他也就厌倦了生活”,他卖文为生,写了首无名诗就把大诗人蒲柏给引来了,直到他一个人编撰了《英语词典》,享受到国王赐予的每年300英镑养老补贴,他真正成为一名大人物,被奉为“英语词典”编撰之父。
      
      被大家所熟知的,并深受后世敬意的,就是“词典”一事,当然他还请了6名助手的。他当时许诺一个人用3年时间完成,他说:“法国研究院是组织了 40位学者用40年编撰的字典,40乘以40等于1600,3年对比1600,这是英国人对法国人的比例。” 实际上他用了7~8年,并在完成后写信给当时未赞助他又颇有悔意的一位爵爷说,他是在人家落水时不给予帮助,而等人家到了岸上才施以援手。这份信到处传,从此非常有名。
      
      在他们聚会的清谈中,可以找到好些人物的名字:亚当·斯密,爱德华·吉本,埃德蒙·伯克……,不输给布卢姆斯伯里吧,还没有乱七八糟的男女关系呢,令人羡慕不已,只是记录者只专注于约翰生说了什么,其他人可有可无,我有几次都怀疑那个亚当·斯密不是我们知道的那个,吉本也不是,在书中好像都傻掉了一般,只有约翰生滔滔不绝,智慧遍地。这就是传记作者和他心目中的人物。
      
      约翰生死后,在鲍斯威尔之前已有2本“约翰生传”问世,当时很受欢迎,可受到公认并传世的,还是这位粉丝的苦心求诣之作。这位粉丝在约翰生死后,没有了超级榜样,颓败潦倒,过了11年55岁左右醉酒遭袭不久西去了。
      
      看译者介绍,传记作者的经历实在比约翰生丰富有趣许多,约翰生受他自己强烈的道德规范约束,生平轶事太少,只爱说话,比较有意思的就是,他娶了朋友的遗孀,年龄是他的一倍,也不漂亮,据说他非常钦佩她的非凡理解力;还有就是某位女子倾慕他,搬到他家附近,他就是不搭睬人家,直到人家害相思死去,才去慰问一下。全书大半是他的“言”,都是单言片语的挑出来,像挑诗词中的名句,看起来似乎不过瘾。譬如他说:
      
       * 追求平等不实际,人人都一样,除了动物式欢乐,无其他快乐。平等主义者希望把平等只降低到自己的水平,却不能容忍把平等提升到高于自己的位置。既然他们能让一些人在他们之下,为什么不能让另一些人在他们之上呢?
      
       * 所有友谊,与一个朋友的利益联系,也就会忽视或者也许是反对另一个人的利益。难怪有句希腊古格言说,“有许多朋友的人,没有朋友。”
      
       * 一个城镇遭到袭击是件坏事,遭饥荒则更糟糕。一次袭击可能不会很成功,也许大范围内杀死不少人。可是,如果你使一个城镇闹饥荒,你就大获全胜了。(这句话让我们想到什么……)
      
       * 如果一个人谈到自己的不幸,有些事对他不全是灾难。如果是纯粹的悲伤,他什么也不会说。(真是观察的细致入微)
      
      朋友们纷纷离世,不妙的征兆,他“愿意被病魔征服,但绝不投降”,席散了,没办法。
      
      想起几日前好友赠我柏桦的诗:
      
      
       生离死别就是这样朴素,
       单是为了今天的好风光,
       我也要把这两两相忘,
       也要把这人间当成天上。
      
      
      嗯,宠爱每一天,现在,合起书,晒太阳去。
  •     虽然本书无可争议地已经是目前市场上最好的版本了,但再好的版本也不能掩盖原著本身的不足。
      如果读者有足够时间足够耐性和兴趣的话,说不定你可能会在本书中发掘出一些有意思有思想的东西。但对于功利性强又庸俗的我而言,它繁琐不堪。读好几页才能偶尔看到几句值得一看的话。其他的都是碎料。
      对于约翰逊我的确很崇拜,但只限于对他的才华和毅力,对他的癖好、生活习惯和性情则不敢恭维。包斯威尔早已拜倒在他邋遢的裤腿下,所以已经无法准确辨识他的优点和缺点,所以全书的基调就是对缺点极度宽容,甚至把缺点当优点讲,直至最后一页。
      真不知道谁会认为本书是“西方历史传记中仅次于普鲁塔克《名人传》的传记”,太吹了。简直败坏《名人传》的名声,拉它下水。
  •   楼主理想中的传记是普鲁塔克、茨威格、罗曼·罗兰式的传记。
    但对于研究者,这种著传方式未免过于粗略,并且不免夹杂作者的偏见臆断,所以他们仍需要一本客观详实的作品。
    两种写法,面对两种读者,不能简单以优劣区分。不过楼主在这里给大家提个醒,也是好事。
  •   翻译的毛病有同感。
  •   应该是译本的问题。英文原本里面的经典句子太多了,每页都有,拿来一句放在作文里就是亮点啊。包斯威尔的写法实际上非常符合那个时候的英国文人的问题,含蓄又自得的那种
  •   有同感 看过一个台湾人翻译的 精彩的地方很少
  •   找不到全本的译本,实在太厚了。基本上现在都是节本
  •   书是哪里买到的?
  •   我的邮箱trsp5@hotmail.com 多谢多谢
  •   我已经开始翻译全本。
  •   不知楼上翻译的如何了?
  •   写得蛮好的.
  •   喜欢你的评论,这本书让人看到了语言的力量。
  •   谢谢,好久没写了,忙于杂务,谢谢你的关注,也让我记起自己曾有的那份激情。
  •   因为你读的是翻译版啊,原著要长的多
    而且此传记的强大在于英语的运用,绝非约翰逊本人
  •   你说得对,传记的强大在于英语。但不知道上百年前的英语现在读着会是何种感觉。我虽然没在这书里面读出什么东西,但还是喜欢约翰逊。
  •   美好的语言是有生命的,例如说汉语。如说 上百年前的英语读着没有感觉,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评论家推崇
  •   本书本人已购,正准备找时间重新精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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