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巴顿奇事

出版时间:2012-7  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  作者:弗朗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  页数:310  字数:117000  译者:柳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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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菲茨杰拉德塑造了一群在战后追求梦想而又梦想破灭的青年男女形象,其作品是诗人的敏感和戏剧家的想象力的结晶,是其艺术才能发挥至炉火纯青地步的产物。菲茨杰拉德的魅力来自于他清晰的叙述,优雅的文风,多姿多彩、点铁成金的遗词造句,这种风格在他的短篇小说中得到了最好的体现。

作者简介

美国小说家。父亲是家具商。他年轻时试写过剧本。读完高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在校时曾自组剧团,并为校内文学刊物写稿。后因身体欠佳,中途辍学。1917年入伍,终日忙于军训,未曾出国打仗。退伍后坚持业余写作。1920年出版了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从此出了名,小说出版后他与泽尔达结婚。婚后携妻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书籍目录

本杰明·巴顿奇事——菲茨杰拉德中短篇小说选目录0000本杰明?巴顿奇事
美国巴尔的摩发生了一件怪事,一个刚出生的孩子居然是一副古稀老人的模样。他的生命轨迹不同于常人,是倒着运行的,他将会越长越年轻。










十一
一颗和丽兹酒店一般大的钻石
一个人为了长期占有一座钻石矿山,不惜囚禁或杀死知道秘密的人,最后,当一切与钻石矿山有关的恩怨都化为灰烬时,普通人的生活还在继续。每个人都应该反思,生命中真正重要的是什么。










十一
末代佳人
这是一篇带有自传性的小说。“我”正在军中服役,得知喜欢了三年的女孩要结婚的消息,内心空虚,就在这时,一个姑娘闯入了自己的生活中……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明智之举
小说内容是作者与妻子的切身经历,并对婚姻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这对文学夫妇有着奇特的爱情与婚姻,令人欷歔感慨。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重返巴比伦
一个美国人重返巴黎,打算从妻妹那里要回自己女儿的监护权。一系列事情中,夹杂着反思与忏悔,也表达了对赎罪的渴望和绝望。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菲茨杰拉德大事年表

章节摘录

  在1860年以前,在自己家里生孩子,对于女人来说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情了。就算是在今天,对于医圣说过的孩子们应该在医院里降生的话,人们 依然会觉得太过新潮了。在1860年盛夏的某一天,罗杰,巴顿夫妇决定在医 院生下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在当时来说,这件事情可是领先50年的行为。我 现在所说的这段惊人的历史,会不会与他们那新潮的举动有关联,我认为这 是我到死都无法明了的。我现在讲的故事,可能有些不可思议,对于其中的真伪性,大家自己去 分辨好了。罗杰,巴顿一家住在巴尔的摩,他们家在南北战争爆发前,在当地可是 个富足的人家,拥有着让人眼红的社会地位。他们家在南方与许多贵族都有 着血缘上的联系,他们完全有资格加入当地的贵族阶层。巴顿先生感到很紧张,他和妻子都是首次参加这次古老的习俗——迎接 一个新生命的到来。他非常想要个男孩,这样他就能让孩子去自己的母校就 读了,他在康列狄格州的耶鲁大学读了四年书,在那里他还拥有一个响亮的 绰号,别人都亲切地称呼他为“袖口”。在九月的一个清晨,他人生重要的那个时刻就要来临了,他为此难以安 睡,在六点钟就起来了,穿戴整齐后,就急忙往医院赶了过去,他很关心那 个小生命是否安然降生了。他疾奔向“马里兰私人医院”,在距那一百码的地方,他看到了家庭医 生肯尼。医生这时正在医院大门前站着,做着医生那没做出明文规定的职业 动作,不停地搓洗着双手。作为罗杰·巴顿五金批发公司的老总的巴顿先生,这时可没时间注意A 己的风度了,急匆匆地向肯尼医生跑了过去。他跑着喊道:“肯尼医生!是 肯尼医生吧!”在听到巴顿先生的呼喊后,医生转头朝他的方向看了过去。那是一副很 职业化的奇怪表情,医生就那样一直站着,等着巴顿先生跑过来。巴顿先生跑得气喘吁吁,他顾不上休息,很迫切地问道:“事情怎么样 了?有什么状况吗?她还安全吗?男孩吗?有没有取名?还有……”肯尼医生显得有些生气地大声说道:“你把话说清楚些!”巴顿先生用请求的声音说道:“孩子顺利生下来了吗?”肯尼医生紧锁着眉头说道:“我想应该是生下来了。”他古怪地看了巴 顿先生一眼,“……我想,这么说也没错吧。”“我妻子没事吧?”“没事,她很好。”“孩子是男是女?”肯尼先生用一种非常愤怒的语气大吼道:“不要再问了!你自己去看看 就明白了,这事情太荒唐了!”他咬牙切齿地说完话后,就转过身去,背对 着巴顿先生,接着不满地说道:“我的职业生涯可能会因这次事件而受到伤 害。要是再多一次的话,我想,我就被毁了,每个人都会被这事给毁了。”巴顿先生害怕地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是三胞胎?”医生插嘴说道:“不,这事情可要比三胞胎更加糟糕!你还是自己进去 亲眼看下好了。年轻人。你再重新去找个家庭医生好了。是我把你带到这个 世界的,并为你们家服务了四十年,可是我今天要告诉你,我再也不会跟你 有任何联系了!从今往后,我再也不愿跟你家有任何往来,再见!”P3-6

编辑推荐

   充满魔幻色彩,多次被改编成影视作品。“美国梦”的追求与幻灭,诗人般敏感与戏剧家般的想象力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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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55条)

 
 

  •   朋友推荐的,挺有意思
  •   很喜欢时光文库,一个一个故事,读起来很方便,很好的书,很棒的故事,超级喜欢!!!
  •   很喜欢这个!包装也很不错!特别喜欢!
  •   都是小故事,可读性很强
  •   内容不错,但是有很多错别字。。。。不知是否是正版
  •   就看了一篇,其实本书是为了《本杰明·巴顿奇事》这部电影而买的,结果很失望,本书的故事与电影情节完全不一样,完全没有电影的精彩情节。。。。
  •   买的时候没注意,照片挺大,书挺小,还是好几个故事的合订本,总之不想浪费口舌,不推荐
  •      《本杰明的奇幻旅程》是这个小说集中最有趣的一篇。总感觉菲茨杰拉德的短篇比不上长篇,有种为了赶稿子而写稿子的意思,前面几篇匆匆而过,怎么看都带着那几个有名长篇的影子,而《本杰明》则是真是很不一样的。
      
       人生是一次旅行,本杰明从衰老走向婴儿的人生则是他的奇幻之处。试想有人一出生就是个耄耋老人,他要忍受着婴儿化的生活方式,人生旅行继续向前,当所有人都慢慢老去,他却越变越变年轻,直到成为一个需要孙子照顾的婴儿,这样的人生真的还是有趣的多。那么,菲茨杰拉德为什么要塑造这么一个不合时宜的人?这倒真是个有趣的问题。
      
       其实人生真的可以有不同的样子。我曾想象为什么不先在自己年轻的时候过上退休后的生活,到处游玩,等到年近中年玩得差不多的时候再投入工作。我一直这么想的。。。只不过菲茨杰拉德走得更远,他的想法更特别,让一个人从年老过到婴儿。
      
       这篇之所以吸引人在于作者终于不像个怨妇似的抱怨起那该死的中产阶级,他有了幽默感,彻底的幽默感。不能说之前的作者没有幽默感,只不过那种幽默感带着一种悲伤的酸腐气息,有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感觉。而这次,菲茨杰拉德是终于笑了,所以使得整篇小说犹如一股清风,令人心旷神怡。
      
       可这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与周遭人不同的人生旅程使得本杰明总找不到一个合拍的伙伴,或者说这个伙伴出现不久他就早已改变。刚开始与祖父的默契的对弈,是他一直珍惜怀念的。中年时期遇见的妻子,他们总是无法玩在一起。先是年轻貌美的妻子嫌弃本杰明不解风情,再是年轻力壮的本杰明抛弃面老珠黄的妻子出去寻欢作乐。因为不在一个频道,所以他的婚姻生活很不幸福。
      
       所以说,菲茨杰拉德不仅仅是讲了一个好玩的故事,他是想表达点什么的,只不过这次藏得比较深。一个不合时宜的人注定不会有幸福的生活。所以,如果人生再来一次,我还是要选择过这样的生活,接地气带来的不仅仅是方便,跟重要的你会在周遭营造的环境中享受到一种接纳感,这种感觉对于做一个个体的人是至关重要的。
  •     “许久之前,我心里总有一股劲儿,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了。”结尾的时候,那个曾经什么都有现在也什么都不缺的 德克斯特自言自语着这样的话。
      
       我是在公交车上看完菲茨杰拉德的这样一个故事的:《冬之梦》
      
       国外的叙事方式明显跟国内不同,以至于我在刚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作者在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而且觉得故事稍显平凡乏味。这就好像国外的文艺电影,刚开始的时候不知道在讲什么无聊的故事,但是等你耐心看完故事,却往往忍不住唏嘘。
      
       主人翁德克斯特在年轻的时候沉迷于当地的一个交际花朱迪。朱迪身边有很多男人献殷勤,但是每一个男人只能和他保持一段时间的关系就被抛弃。德克斯特虽然三番四次地跟朱迪相好而后被抛弃,但仍然乐之不疲。在他和朱迪认识稍晚之后,他又被抛弃了,不过这一次他认为自己已经看清了朱迪的本质,也已经不会被朱迪的种种风情所打动。他和一位深深爱着他的女士订了婚,这件事当地的所有人都知道了。就在他们将要去结婚的前一个星期,他又看见了朱迪,朱迪再次用自己的美貌和主动成功地吸引了他。他抛弃了未婚妻,忤逆了父母。一切都过去之后,生活静如止水。
       有一天突然有一个人为他带来朱迪的消息,告诉他朱迪已经跟别人结婚了。那个那人男人待她很差,她已经不再漂亮也不再是交际花,每天只呆在家中带孩子,任由生活欺侮。德克斯特不知为何,泪流满面,他知道,那个属于他的“有那么一股劲儿”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那感觉好像是身在日本的邬桑开着车走在公路上,莫名地就泣不成声。
      
       世事总是奇怪的,这么一个平凡的故事在众多的眼睛看起来就变得不平凡了。究竟哪里打动人心,我也说不上来。只是看完故事之后视线转向车窗外看了几分钟,那飞奔的道路,灰尘扑扑。
      
       这就是,冬之梦。
      
  •     沉沉的睡着了。
      这其实是个很不错的句型
      啊。他沉沉的睡着了,好像这是可以获得的最多安慰。他沉沉的睡着了,仿佛全部幸福都在里面。
      其实这是菲茨杰拉德那里看到的。
      清晨,从西向东一路前行,他沉沉地睡着了。
      可以想个动机一样地展开
      吗?这个“沉沉的睡着了“。
      是冬之梦的简单投射还是,那个看得比盖茨比还让人心跳的故事。是所以crush的故事都可以如此让人心跳或者疼痛么?
      疼痛是保持前进动力的最好方式。这是那个不断逆流而上的解释么?
      crush注定是要破灭,你不用紧张,我只是迷恋你而已,让它过去吧,那薄暮里或者晚风中温柔的呢喃却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四月已逝,四月已逝。(sensible thing)
      然后,确实是荒芜容易让人看见本质?某种vision的理论。总是需要某些vision来支撑生活的,可能大抵是因为生之无聊和虚无。只是,其实不管vision是关于奢华,财富或者爱情的。那只是填写进去的内容,或者一度上帝与进步也是不错的vision。
      就内容的角度而言,可能越宏大的内容(比如上帝与进步)而越是野蛮而残忍。离题了,我应该写个戈雅之魂的。
      实际上,vision背后人的忍耐和挣扎才是人类舞台上真正的主角啊。在明暗与清醒之间,突然想起这个struggle要怎么翻译?努力太过平淡
      (我好像都说滥吧),斗争好似有个贬义的背景,挣扎又少了些积极的涵义,而奋斗是不是又少了些宿命?
      就此意义上,盖茨比其实完全也可以写成一个武侠小说的嘛:背景迷离,武功高强的某门派新掌门人,为了某个嫁个了一个武功相对底下,江湖上不甚有名的二流角色的女子,自废武功,代其受掌最后身亡。(江湖是多么好用的一个模型啊。)
      只是,这确实还是盖茨比奢华的故事么?这恐怕确实是在残酷自然法之外的东西,华丽与奢侈说的都是才华。
      给菲茨杰拉德。
      清早,从西向东,在沉沉的深睡之后,可能是由于光线的升高,是因为阅读的缘故,开始觉得周围的世界有些许变化了么?改变可能是确实的,他想着,又沉沉地睡着了。
  •      图书馆借的,冲着封面的本杰明的大名借的。看了全书的四分之一,发现本杰明都已经进入青少年时期了,心中疑惑大增,莫非原著着力描写其幼年之事?看到大概一百六十几页(概数,书已还),小说结束,我才发现这本书其实是不是本杰明一个人的故事,后面还有《像丽兹饭店一样大的钻石》、《重返巴比伦》等四篇小说(看得太快,记不清了,应该是一共有五篇)。然后重新审视封面,才看到此书还有一个副标题“: 菲茨杰拉德中短篇小说选”。大约是《返老还童》改编的太美好,《本》这部小说并没有给我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相反我更喜欢《像丽兹饭店一样大的钻石》和《重返巴比伦》,天大的阴谋,迷途的亲情,如果改编成电影一定很好看。恩,查查去有没有人动过……
  •      《本杰明的奇幻旅程》为菲茨杰拉德写于1920年的短篇小说,创作缘起于马克•吐温的一句话:“如果我们能够出生时80岁,然后逐渐接近18岁,人生一定会更美好。”故事描绘了出生即为耄耋的本杰明,在时光的逆成长里体会着世间的悲欢炎凉,最后如初生婴儿般永远地沉睡在了时间的河流里……
       本杰明的一生,于时间而言,很平凡,从出生慢慢地走向死亡;于周围的人们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异乎寻常。他的年龄与外貌互相矛盾,震撼颠覆了人们有限的世界观,他们感到怪异,嗤之以鼻,百般嘲弄。这尤其使得罗杰•巴顿伤脑筋,他千方百计地尝试,给本杰明剪胡须、染头发,逼他像婴儿一样喝牛奶、玩玩具,不过都无济于事。罗杰觉得自己的第一个儿子实在不怎么拿得出手,尤其是在他的社交圈子里。面对一个老态龙钟的婴儿,人们的反应并不像电影中的奎妮,饱含同情和怜爱。为什么呢?除了着重名利的表层原因以外,在我看来,是因为人们害怕孤独。“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是一种群居的社会性动物,相似的人会相聚成群互相寻求安慰,寻求一种安全的庇护。人们,害怕自己被孤立。因为本杰明的异样,罗杰就十分害怕自己被所在的圈子排除。人们妖魔化本杰明的初衷,也是为了证明本杰明与大家的不同,我们不认可他!其实,这就是一种害怕,不认可本杰明的人实质上更怕被别人不认可,所以他们通过一起诋毁本杰明的这种方式,显示我们是一样的,我们是在一起的。但其实,本杰明也不过是一个人而已,哪是什么妖怪!人,何其虚伪自私!
       关于本杰明的爱情,本就不是一个正常的开始,怎可奢望天久与地长?初次见面,就一见钟情?基于表象的爱情就像独脚的椅子,摇摇必坠。相互倾心的只是一具皮囊,内里的金玉抑或败絮,不得而知。你们的爱情,不得而终。
       此外,从本杰明的身上,深深体会到——身体是灵魂最沉重的枷锁。因为身体的束缚,我们很多时候并不能随自己所欲。婴儿时期的本杰明因为年迈的躯体不能与孩童玩耍,知天命的他更因变轻的体重再没触地得分。生活中,人们常把愿想建立在金钱或是物质的基础上,殊不知,真正困住我们的其实是身体。随着时间而枯萎的躯干,悄悄地进行着反向的圈地运动,逐渐变小的活动范围,日益减少的活动时间,当我们等到愿望实现的那天却发现身体等不到了。所以,趁着年轻,趁着今天,想做的便勇往直前、义无反顾!
       本杰明无法停止或抗拒时间,我们也一样。阿狸说, 我相信时间是安抚一切的魔法。我也相信,在时间的洪荒里,所有的一切终归平静,无论你的形态几何,功成几许,结局只有一个,化作一阵轻风,消逝在时光中,沉淀在记忆里……
      
  •     為了電影班傑明而買的,不過到現在還沒有看電影。
      原以為是這個故事的小說,卻沒想到僅是七篇之一,
      這種帶著奇幻風格的小說,自國小以後已經很少看
      了,而費茲傑羅又帶點悲傷的風格,給人淡淡的回
      嘆。
      
  •     有时候第一次使你心动的女孩会让你终生难忘。
      
       德克斯特第一次遇见朱迪应该在他家附近的一个高尔夫球场。那年他十三岁,还是高尔夫球场的一个小球童。有一天,一个叫朱迪的女孩带着她家保姆去这个球场打球。德克斯特在远处望着这个似乎在梦中见过的女孩发着呆。朱迪一边和保姆说着话一边朝德克斯特这儿走来,正当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四目快要交织时,德克斯特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慌忙的跑开了。但最终还是被朱迪给喊了回来。她对德克斯特的大班说想要这个男孩做自己的球童。出乎大班和朱迪的意料,德克斯特拒绝了,还说想把这里的工作给辞了。作出了这样重大的决定,连他自己也吓了一跳。但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这一切像是冬天做的一个梦一样。
      
       德克斯特大学毕业后一路顺风顺水,才二十三岁就已经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洗衣店老板了。有一天德克斯特生意上的一个伙伴约他去附近的一个高尔夫球场打球——就是当年德克当过一段时间球童的那个。打到一半的时候,德克和朱迪再次相遇了。当然,朱迪早已忘了眼前的这个男子就是曾经自己嚷着要做自己球童的那个人了。不过面对眼前的这个事业有成的男人,朱迪还是决定将他收入囊中。在两人的一次晚餐后,朱迪向德克诉起了苦,说自己被一个男人欺骗了感情——本来她对那男的很有好感,哪知道那个男人突然告诉她,说自己其实是一个穷光蛋。然后话锋一转问德克,你穷不穷?德克笑了笑说在我们镇上,我似乎还没听说过哪个家伙挣的钱比我多的。沉默了一会儿,朱迪也笑了。
      
       德克做梦也不会想到这一切来的竟如此之快,以至于让他有点猝不及防。那个在他少年时期就在他心中按了窝,一住住了十多年的女孩,竟有一天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了他眼前,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真实,但又是那么的虚幻,一切触手可及却又虚无缥缈。
      
       差不多过了一个星期,德克再去朱迪家找她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跟另外一个男人出去了。虽然朱迪事后一直竭力澄清她和那个男的只是普通朋友关系,但德克知道那是在撒谎。不过一想到朱迪特意来对自己撒了个谎,心里又觉得稍稍安慰些。
      
       德克在那年夏季结束之前就查明了,朱迪身边的男人连自己在内一共有十二人。这十二个男人像是十二生肖一般围绕着朱迪打转。他们中的十二人,每个都曾一度压倒众人,但每个又被众人压倒。当有人长期受到冷落心灰意冷,眼看就要落荒而逃的时候,朱迪就会泡个媚眼勾勾手指,那人就又会回到朱迪身边转个一年半载。怎么形容他们之间的关系呢,女神与高富帅?似乎不大贴切。这十二个男人虽然个个都非常优秀,但在朱迪眼中,他们似乎只是自己排遣寂寞或是证明自己有多优秀的屌丝罢了。对,他们之间的关系准确的说应该是女神与屌丝的关系。虽然屌丝费尽心思想讨女神欢心,但女神对待屌丝的态度总是不冷不热或是忽冷忽热,浓缩下来其实就是三个词——干嘛呵呵去洗澡。女神一方面觉得屌丝很烦,一方面又不想彻底与屌丝掰断。其实女神心里也很苦,长得帅的没什么钱,有钱的都很丑,而且大多都已结婚,长得帅又有钱而且没结婚的多半都是GAY。无奈又无聊之余,只能调戏一下屌丝。这一调戏,就勾起了屌丝的爱火兼欲火,火烧得太旺,不免惹得女神怒火中烧,一怒之下就呵呵去洗澡了!屌丝大多是单纯善良好骗的,他不知道其实女神是借洗澡之名把自己晾一边了。他的眼里只看到了“洗澡”二字——顿时两眼放光,心中的那把火烧得更旺了,熊熊火光照亮了电脑前一片漆黑的夜,他觉得前方的撸顿时豁然开朗——就这样,他静静地等着,一分两分十五分,半个小时过去了,女神还没洗好。再等——四十五五十……就这样,屌丝在满心欢喜的等待中,又累又困,趴在电脑桌前美美地睡去了……等到了第二天醒来时……好了不扯了,接着说德克斯特。
      
       德克与朱迪的短暂甜蜜之后,接踵而来的却是无尽的烦恼与不快。因为他每次向朱迪求婚,朱迪都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脱。后来镇上来了一个纽约人,这人在朱迪家做了整整半个月的客,他俩的关系也在小镇上传的沸沸扬扬。这一次朱迪的行为是彻底把德克的心给伤透了。终于,他在认识朱迪十八个月后(或许应该是十几年),他终于强迫自己下了决心。他想到自己跟朱迪肯定已是有缘无份了。要把这个想法安在心里是不容易的,因为毕竟自己人生中那么长的一段时间是跟眼前的这个姑娘一起度过的,爱她爱的毫无保留——不过他最终还是说服了自己。第二年,他和一个叫艾玲的女孩订婚了。他们打算再过几个月就举办婚礼。虽然和朱迪分开了,但那些关于朱迪的消息还是会是不是传入他的耳朵——听说朱迪去了佛罗里达,后来又跑到了温泉城,再后来听说她不知在哪儿订了婚,又不知在哪儿解了约。再后来就没有了她的消息。
      
       一年后的一天,德克去参加了他们俱乐部里的一个舞会,让他大吃一惊的是他在舞会上居然遇到了许久未露面的朱迪。两人在聊了一会儿后,朱迪就要求德克送她回家了。两人在车里一路沉默后,朱迪突然跟他说她希望跟他结婚。德克说已经不可能了。在快到她家的时候,朱迪突然抽泣起来:“我长得比别人都美,为什么我得不到快乐?”“如果你愿意,我愿意嫁给你。”“我一定会做一个好妻子的,德克斯特。”德克心软了,又或者说德克还是忘不了——十六年前,当那个小女孩出现在德克面前的时候,德克就知道已经忘不了了。
      
       说来也奇怪,德克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似乎一点都不感到后悔。虽然朱迪对他的旧情一月即灭,艾玲也因为这事和他彻底闹翻了。他对朱迪没有一丝的记恨,只是隐隐觉得有点对不起艾玲——不过也好,即使在一起可能也不会长久。
      
       再后来二战就爆发了,他参了战。退伍归来后,他在纽约定了居。有一次一个生意上的朋友来纽约看他,聊天的过程中,朋友说起他有个朋友的妻子和他是老乡,长得很漂亮。当德克听到那个人是朱迪的时候,心里的那根弦立马就紧绷起来了。朋友说他朋友虽然娶了这么漂亮的妻子,但还是在外面拈花惹草。德克问,那他妻子是不是也在外面到处逛荡。朋友说没有。这倒是出乎德克的意料。朋友接着说 在家里带孩子呢,已经人老珠黄啦。当德克听到“人老珠黄”这四个字的时候,突然发疯似的跳了起来,质问朋友什么意思,接着又和朋友刚才对朱迪的一些看法争执了起来。朋友看德克有点不对劲,就跟他告辞怏怏地离开了。
      
       德克原以为自己已没什么可失去了,但刚才发生的那件事,分明又让他失去了些什么,那是种切肤之痛。多少年来他第一次流下了眼泪,但是今天流泪,为的是自己。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心里总有那么股劲儿,可如今已经没了。所有的心酸,所有的青春,还有那个在高尔夫球场初次遇见的女孩,都留在了冬日的梦中……
      
      
      
  •      冰宫
      ——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阳光洒在房子上,向青岛下来的颜料。东一块西一块的细圆点斑影,让阳光的曝晒显得更加地难以忍受。巴特沃斯和拉金的房子都藏在繁茂隐蔽的树荫后,泰然凝固不动;只有德雷克特的房子完全暴露在太阳之中,它以温和的耐心,整天忍受着面对烟尘滚滚的街道。这里是佐治亚州最南端的塔雷顿市,时为九月底午后。”
       这里的味道及所有的风情都别于北国,这是阳光炽晒下的南国。这座城市的人们都浪漫懒散,乐于消耗好时光,莎莉.卡洛也是如此。
      “把她们喂大的不是金钱,而是回忆。”
      “你有你的魅力和生活方式,你对你现在的生活甘之若饴。那些会使你失败的东西都是我的最爱——活在过去的岁月里,度过慵懒无事的时光,还有满不在乎和慷慨大方。”
      莎莉.卡洛本是如此。
      可她也有和这座小镇上的人们不同的地方,她的心炽热又不甘,不甘于束缚,不甘于浪费生命于曝晒和懒散的重影中。她有两面,传统的沉睡的一面,勇敢活泼的另一面。这是个极为浪漫又斗志昂扬的勇士,并且坚信自己会融入新的活力的血液,脱胎换骨。
      “连在田里工作的农夫都像是太阳投向地球的难以捕捉的阴影,好像他们不是在劳苦做活,而是为了在九月的田野上消磨一段旧时代传统的时光。四处流动着的是不带任何敌意的宜人热浪。”
      她爱上了北国的哈利.贝拉米。她有了离开这倦怠的南国的理由。理由?这没什么不好,热浪也宜人。
      在前往北国之前,她与他去了南方联邦同盟军死者的墓地。那是她最后一次那样动情地为那些美丽的夭亡而伤悲。
      “他们是为了世上最美丽的事——逝去的南方——而阵亡的。人都是有梦想的,而我就是在这个梦想中长大的。”
      她是懂得体悟哀愁与欢欣的精灵,而他只是永远温和永远高雅,“我明白”“我了解”这是奇怪进行着的对话。他们慢慢一起向前走,此时的夕阳与暮色像黑白棋子一样在墙边进行着令人昏昏欲睡的对峙。这对情人儿想要相互靠近,相互融合,可却像冰火球一样不容彼此的存在。他们间的羁绊远不止气质迥异,他们背后映射的是南北迥异的人文地理,是南北战争后未魇的隔阂。
      莎莉.卡洛是个勇士,抱有对南国的留恋和决绝的割舍去接纳去包容北国的一切。
      “这样的寒冷很有趣,它充满了整个空间。她能清楚的看到自己的呼吸,她吐到空气中的是她单纯的喜悦。”
      北国的寒冷、压抑、沉静、无动于衷、冷漠、孤寂 ,她都试着去因为他而喜欢。
      “为了维持传统,我不会离开这里。”
      “当然,你所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卡洛展现出极为温驯的一面。连她自己也以为自己已习惯这静寂的一切,她埋葬了紫丁香及懒洋洋的甜美曾撩拨她心的春天,往后她还会埋葬着甜美。
      
      “北国人都是易卜生式的人物,漂亮的体面人物,他们阴郁沉闷,因为生活在漫长无尽的寒冬。”“他们个性刚直,很古板。他们正直、目光狭隘且无趣,缺乏大喜大悲的无限可能性。他们没有微笑也没有眼泪。”卡洛不喜欢这样,可她爱的哈利正是这么个迥异的人。
      卡洛是个两面派,面面明晰,一面本真,一面痴狂,现在她本真的一面渐已模糊。
      哈利带卡洛去参观冬季嘉年华,这里建造起了85年不曾有的一座冰宫。一个被切割万千面的钻石,你能看清它的每一面,也许只需一束光,经无数次在切面上碰撞、碎裂、折返,以大爆炸的势头喷涌出叫人惊心的虚幻光芒,美丽灼人。烧灼人心后又迅速冰封,看那虚幻圣洁后的冰冷更为真切。卡洛和哈利走散,被冰宫困厄。
      卡洛呼出的白气在冰宫的另一端成了一排幽暗苍白的脸孔,发上满是白蒙蒙的雪。她独自待在这北国的冰宫里,一种忧郁的孤独,来自北冰洋冰封的捕鱼船,来自杳无人烟、散布探险者白骨的荒原。那是死亡的气息,辗过低低的荒原,就要抓住她。这是巨大的冰柩,她的坟冢被白雪覆盖。
      不是这样,她淡淡的投影应与马格里.李(先前墓碑上的名字)交错辉映。她的坟冢应是一个布满花、尽享阳光的花冢。
      “啊,我是个快乐的女孩,我是个快乐的小女孩。我喜欢温暖、夏日和南方。这里的一切都和我不相容——不相容。”所有的眼泪都在冰宫里凝结,她要回去,回到南国去。
      那才属于她。
      
      想起卡洛和哈利的争吵,
      “南方是个悲剧的地方。就你所知——那些西班牙姑娘、黑头发、匕首、缭绕人心的音乐。”
      “北方人才是真正的悲剧——他们不能尽情地享受自己的悲喜。”
      爱情呢,是世间最奇妙的东西,但即便是爱情也不能消融这冰火之别。
      历史所遗留的痕迹都像个烫疤,没法拭去。
      
      最后,卡洛回到了南国,回到了从前慵懒散漫却又快乐不责任的生活,这于每一一个个体都是个喜剧——保留本心。这段难解的爱情终究是个悲剧,男女主角内心深处的迥异终究是组矛盾体,要么委曲求全——卡洛变得和她所鄙视的北国妇人一样阴郁不快乐、虚伪、古板;要么舍弃这段情爱,谁叫他们都把自己的心交付给了自己的故土,自己的本性呢?
      卡洛一直下着局自打自的黑白棋,相互纠结,相互对峙,最终神奇的爱情一败涂地。
      即:罗密欧与朱丽叶在一起不会过着幸福的生活。
      
  •     对于这样一位伟大的作家,以任何角度在任何国家,出版他的作品都足以配得起最好的编辑、最好的装帧和最好的印刷。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中国这份文化艺术出版社所谓的精装本,狠狠扇了文化艺术一耳光。
      
      七篇短篇小说,将将220页的书,翻译和印刷的错误比比皆是,令人发指。
      翻开封面,还没到正文,仅仅短短两小段的作者简介就出错了:“在他……生涯里,推出了……150篇个短篇小说。”是的,你没看错,那个“个”字矗立在连页码都没有的首页。紧接着,本来应该出现本书书名的扉页,“让位”于第一篇小说的标题《像丽兹饭店一样大的钻石》,书名《本杰明的奇幻旅程》页反而出现在目录页之后。看到这,很多第一次和菲茨杰拉德见面的读者难免心内咯噔一下,合上书先怀疑一下买到的是不是水货。(详见后文)
      
      但是,就象宝玉蒙尘、红梅覆雪,也始终散发着柔和的珠光和幽香。撇开令人蛋疼的翻译,我还是看到一本非常优秀的短篇小说集。 
      《像丽兹饭店一样大的钻石》非常适宜做开篇,看似平淡的开局,于平铺直叙中奇峰突起,故事风格陡然一变,转为大开大阂。作者不顾刚刚抛出的巨大悬念,立刻又不容分说地展开丰富的想象和推理,中间再夹杂一段绝望凄迷的爱情,把这个奇情故事描绘得多姿多彩。到逃走的飞行员引来报复,故事再次急转直下,顽强的抵抗背后,是仓皇的主人和无助的仆人。很快,硝烟散去,万事终了,一切都归于平静。菲茨杰拉德在短短的篇幅里,把这个故事讲得无比生动、令人目不暇接。体现出他的手法,一如书中那颗“一立方英里大”的钻石(或许用“那座”更合适),玲珑剔透又崖岸自高。
      《伯妮丝剪发》是典型的讨论新、旧女性的作品。现在看来,题材和情节已不新鲜,但是菲茨杰拉德的文字仍然流丽可观。
      《冰宫》是写美国南、北方文化的冲突,女性是首要的感受者和承受者。
      《明智之事》写婚姻的浪漫和现实的残酷,两者的碰撞,毫无疑问地以婚姻瓦解而结束。
      《赦免》写企求赦免的少年,无由解开心结,给予赦免的神父,却隐藏着内心的罪恶。
      
      菲茨杰拉德作品非常耐看,属于那种不靠情节、结构,完全以文笔取胜的作家。或简单或诗意的文字经得起反复咀嚼,并且随便从哪里都可以很快读进去。
      《冬之梦》是我比较喜欢的一篇,虽然也是老套的美国梦,却写出人在追梦过程中的留恋、变异和取舍。作者始终没有明说什么是“冬之梦”,但是小人物的追求似乎颇合这一名称,甚至热闹的故事也因此附上一层冷清清的气质。这反映出菲茨杰拉德的写作实力:情节堪称繁复、人物众多、时间跨度也不小,但主线始终很鲜明,有条不紊地带动情节前进;而他也在不多的素材里挖掘出人性的善恶,在欢乐的气氛里暗含着悲凉感伤的情怀。你很难说是哪些词汇带给人这种感受,但是从字里行间却营造出这样若有所憾、欲说无言的效果。
      大音希声、大相无形,菲茨杰拉德确实用自己的文学实践完成了“精美而空洞”的人生哲学。
      
      要提醒的是,本书还不是菲茨杰拉德最杰出的作品,短篇也不如长篇反映他的全部优点。不过屏除排版的错误,还是可以取这一段来反映菲茨杰拉德的风格——
      “但是,在吻她的那一瞬间他就知道了,即使找遍永恒,他也找不回来那消逝的四月时光。那薄暮里或者夜晚的微风中温柔的呢喃,却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难怪一贯矜持稳重的T. S. 艾略特在读完他的作品后,就断言菲茨杰拉德的小说是“自亨利·詹姆士后,美国小说向前跨出的第一步”。
      
      =============================
      有读者已经指出翻译的问题,比如“Fresher”译成“新鲜人”,或者罗嗦的“大如母鸡蛋的红宝石”(似乎公鸡蛋的尺寸会有所不同)。这还可以说是见仁见智,那我们来看看不用见仁见智就能判断的错误有哪些吧!
      PageⅣ:(译序)“作品已改编为电影搬好莱坞大银幕”,应为“搬上”;
      Page8:“御寒看到车内装饰……”,“御寒”竟是“约翰”!
      Page33:“‘似的,’姬丝美说”,应为“是的”(译者疑似外地口音太重);
      Page61:“马乔里脸挂着平常若有微醉心于她的大学毕业生像她求爱时,她所表现出来无动于衷的表情……”,不止应是“脸上挂着”,还是个译得欠抽的复合句。
      Page71;“虽然迪尤正在煞费苦心地钻研非常深奥的浸在水中受洗的理论,也许可能已看出一点伯妮丝的故事和这个理论之间的关联,但是她得承认,他并没有。”——之所以完整引述这一长句,除了吐槽纠结的语序和逻辑关系,还因为这才能说明最后一句结束得有多莫名其妙。
      Page72:“年轻人的圈子里……全知道马乔里最可靠的崇拜者就做出惊人之举”,“就做出”不明所以?
      Page73:“却屈服于她表姐突然间闪过的冷酷暮光光”。啥叫“暮光光”?我只知道脱光光~
      Page90:“在……夕阳下,,灰白……”,这两个逗号如此碍眼;同样的还有Page213:“本杰明无言以对。。”的两个句号。
      Page107:(新起一段)“哈利的心融化了。””,这个后引号从何而来?
      Page109:“她的眼光……落到冰砖上,正是它们的纯净和透明,是由于它们的纯净晶莹,造就了这效果”,我似乎同时看到了翻译的第一稿和第二稿?
      Page112:“冰壁却之给了她一个……”,“只”
      Page123:“他无心里总觉得……”,多了个“无”或者应该是“私”
      Page125:“他发现自己总是人不知对跟随的四名球童看上几眼”,“人不知”是什么?
      Page135:“这时候……,使得这样的欢愉就此中指”,“终止”好不好?我对XX竖中指!
           “不过到了月底,就听说朱迪对他就觉得厌倦了”,多了个“就”;
           “他对朱迪公开表明的专注的爱恋,倒使得越发受到尊重”,“使得”后面少一个“他”
      Page138:“有几天乍暖还不算热的天气”,“乍暖还寒”是有多生僻的词啊?!难道寒都用去“御寒”了?
      Page152:“他在支撑生涯……”,疑似“职场生涯”
      Page172:“他可以选择回家去,然年后告诉……”,多了“年”
      Page211:“1898年美西战争爆发时”中应该是“美加战争”,证诸于Page214:“他很快忘了刚从美加战争归来时”,以及Page217:“许多在美加战争中……”
      Page220:“保姆会都会指着大球……”,拜托,这都是最后一页了,删除一个多余的“会”字有多难!
      
      类似的错误不胜枚举,这还不包括频繁的“的、地、得”和“他、她、它”的混用。恨不得从封面到封底,平均每页都出错。这书到底有没有校对过?连盗版书都不会这么草率。居然可以在同一页出现三个以上的错别字,错误率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据说,这已经可以算废书了!
      这样的书应该按照消法主张权利申诉买一赔十。
      (最近怎么接连看到国内翻译的问题,再如这篇《神人神译》http://www.douban.com/note/91283004/)
      
      =============================
      小说4.5★,因翻译校对印刷,综合3★
  •     虽然菲茨杰拉德不喜欢他的作品给拍成电影,但是这篇《像丽兹饭店一样大的钻石》,绝对是动画片的好素材,期待.....
  •     电影版的名字叫《返老还童》或者叫《本杰明巴顿奇事》,把原著改得面目全非,原著中的本杰明可远远没有这么幸运。
  •     我承认,在拿到这本书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是菲茨杰拉德的书,我是在网上订的,当时唯一的原因当然是那部电影。而连我自己都觉得诡异的地方是,那个电影我也没看过。
      
      但是显而易见的是那个电影被当作了这本书最大的卖点,从封面完全看不出这是一本短篇小说集。出版这本书的唯一目的就是搭上电影免费宣传的便车,可惜本杰明是一部没法单独成册的短篇,只好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拉上其他几篇。而实际上那个著名的故事不过是1/7的内容而已。
      
      很快的看完了这本书,正如本杰明的人生,本书真正精彩的部分还是在前面。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冬之梦》,那种宿命式的感情纠葛,在村上的小说《国境之南 太阳之西》里也能看到,当然村上把这种无奈和疯狂发挥到了极致。在菲茨杰拉德得年代,人们还只能矜持的表达吧。其实《冰宫》和《敏感之事》也是用不同的故事在表达同一个意思吧,他的小说总是笼罩着一种奇怪的气氛,我不知道是不是所谓的“爵士年代”的特有气质,但是这些故事如果从当时的环境中抽离出来的话,对故事本身的发展是不会有很大的影响的。这可能就是菲茨杰拉德的魔力所在。
      
      第一篇大钻石的故事很多年以前就看过了,也是通过村上知道了菲茨杰拉德和盖茨比,那会儿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不好找,我记得当时看的是他的小说集,收录了盖茨比和其他一些短篇,可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就只有《大如丽池饭店的钻石》(我记得我看到的版本名叫《像利兹饭店那么大的钻石》)。
      
      我觉得这七篇里比较与众不同的是《赦免》,这不是一本很具像的小说,但是很有意思,我认为作者在这篇中想表达的东西更深,也许是因为跟宗教相关吧,没有查到菲茨杰拉德的信仰(本书译评中写道“这篇故事多少可以说明,早年费兹杰罗因其天主教背景,让他自然而然生活在灵秘的想象世界里的原因。”),但是我想他肯定不是一个坚定的信徒。我在网上找到了这篇小说的英文原文,准备好好看下。
      
      说到这儿想说说翻译的问题,这本书是由三个人翻译的,难怪语言风格不尽相同,相比之下,本杰明那篇要流畅得多,而前面的几篇语言很有些晦涩。
      
      根据推荐序里的说法,菲茨杰拉德认为自己为了糊口而创作的一些段篇小说“全是垃圾”,我很想知道,这本书收录的这七篇里哪些属于此范围。
  •     還未看這套電影的朋友,請用你最快的速度用任何方法看一次。我看電影不算多,令人驚艷如此的電影還是第一次。讀過一些網上評論,覺得此片平平無奇,任何一段刪掉也不影響故事。這些人大概很少接觸外國文學,特別是現代文學,現代文學最神奇之處,在於幾乎沒有起承轉合,正如其他人所言,刪掉任何一段均無損故事架構,然而讀畢全書,閉上眼,一幕又一幕平淡如水的情節清晰無比地浮現眼前。這,就是文學。當然,讀完之後要忘記然後說沒有任何地方可令你印象深刻,我也沒辦法。所謂的文學就是把剎那的感動昇華至永恆,而我覺得這套電影能夠做到這個境界。
      費茲傑羅的小說我讀得不多,前後只讀過 《大亨小傳》喬志高譯本和新近買的入 《班傑明的奇幻之旅》。前者成書甚久,時報版後付大量書評,在此不必多談。後者譯筆奇差,很明顯是趕著熱潮出書,〈冬之宮〉之前的短篇,許多句子需要讀好幾次再猜想原文句子,方能明白句意。中文不通順是因為翻譯?還是英文原句彆扭?待將來有機會讀到原文再討論,雖然幾篇下來已冷卻我失去追尋原文的興趣。
      《班傑明的奇幻之旅》是電影台灣譯名,港譯《奇幻逆緣》,就小說而言我覺得應該按原文翻譯為︰「班傑明的異常事件」或者「異於常人的班傑明」因為原著對於「旅程」或「緣份」沒有表面的描寫,著墨不多,電影反而表現出旅程之意。費茲傑羅的確只用一般敘事角色,像新聞報導員一樣說出事件,場面描繪過份誇張失實,感情投入也不如電影深刻。讀到這裡,大既讀者已經心裡有底了吧!沒錯!電影和原著跟本是兩個故事,我看了,也大吃一驚。
      話題先偏離一下,我第一次接觸人生反向發展為題的小說,是王貽興《一半的房子,一半的他》壓卷之作。小說描寫一個探險隊進入森林考察,發現一條村子,村子內所有事物時光都是逆向生存,人從土裡生,甚至鳥兒也是向後飛。王貽興巧妙地倒敘故事,先講結局,再一步步揭示主人公進入村子之後經歷的愛恨情慾。我拍按叫盡,至今所讀的小說沒任何一篇敘事技巧能勝過的,並以為逆向人生的概念是王貽興原創。直至上月讀過《班傑明的奇幻之旅》相關報導,始知道馬克吐溫,甚或更早已經有人提出這個概念,費傑羅茲則用文本實現,王貽興並非原創而是取用。
      其實導演亦只是取「人生逆向」的概念,重新創作故事,劇情、主題幾乎與費茲傑羅原著沒多少關係,但導演還是勇敢地使用這個耳熟能詳的名字。
      為何用「勇敢」形容?原著故事有著一定的讀者或書迷群,他們對於原著非常執著,假如作品改編之後強差人意,他們便肆意批評、攻擊,改編成功則歸功於原著精彩,改編者只是撿起原著的光彩而已。對此,我的心情是矛盾的。一方面認為改編成不同媒體,單純地比較是不公平的。以偵探伽利略為例,很多讀者批評電視劇新增內海一角,完全是毫無必要而且侮辱了原著,電影版上演,內海變成路人他們高興不已,覺得自己的思識暴力促使導演和編劇放棄內海一角。他們根本忽視電視劇在觀眾群的考量、播放時段等因素而作出創作。接不接受是個人的事,但首先考量創作背後的動機再加以批評,才能夠公平地比較兩者差點。
      另一方面如果改編者沒道出原著的精神、中心思想或主旨,我又會非常生氣,覺得侮辱了原著。舉三重門電視劇為例,完全是可怕的錯誤。原著本身劇情缺缺,精彩之處全在於韓寒筆鋒,這些東西很難用影像呈現,簡單一點說,精彩的是韓寒對人物的評論而不是人物描寫,一篇評論如何透過影像表現?《 三重門電視劇》用上最簡單也最失敗的方法︰讀白。效果如何?緒君看看就知道。
      《班傑明的奇幻之旅》已經超越我的常識,那種改編手法其實已等於原創。我承認自己看的電影不多,一般看的改編電視,至少故事脈絡和原著百份之八十相似(如 harry potter)。它滲透許多費傑羅茲的愛情觀,過去和現在美國人的心態……要講深度實在太多,我覺得最厲害的是,導演把許許多多用文字也很難說明白的感情和內容,溶進光影之中,超越對的的侷限讓觀眾感受。其中女主角跳舞一段,簡直把女性的情愛表現得淋漓盡致。
      原著和劇本的原文版我也買了,掀卷時驚嘆劇本文字居然只有小學程度般簡單(雖然看電影時也不覺得難)。沒讀過原著,也至少讀讀劇本,劇本比原著出色太多。
      
      圖文原載
      http://housesroad.blogspot.com/2009/03/blog-post_18.html
  •   我从图书馆借的是《本杰明.巴顿奇事》单行本,中英文对照。英语不太通,从中文角度觉得文字功力还是不错的,可惜没注意译者和出版社。
  •   你说的是《返老还童:本杰明·巴顿奇事》?那是另一本书,和这个不是同一译者、出版社。是不是这个中英双语插图本——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3563287/
  •   原版原文控路过...........
    为何看别人的翻译啊。自己看原版翻译才是王道。
  •   LS,这是两码事。你能看懂所有语种吗?
    翻译是一门艺术,但是现在变成技术、巫术~
  •   看不懂啊! 其他语种的书我也不常看啊~!英语常看!要不我给个发本英文版的playboy看不。我这 没有playuncle要不就给你发了。我明白你的意思。如果,是文笔好的翻译翻出的书,那是对一部书的又一种增值。就像福尔摩斯,如果单纯的译音就是赫路姆斯。忘了是哪个大文豪翻译的了。现在的翻译就是单纯的翻译。却忘了自己翻译的是什么了。 最后,我都成了LS了。呜呜呜呜呜。你真是薄情的大叔啊~!呜呜呜呜~!
  •   playboy还有翻译版看吗!那是中文版,两码事
    你不是LS是什么,难道还是小甜甜!
  •   呜呜 人家 小名叫小甜甜 不行啊 哼
  •   呕……够酸了 国庆干吗呢
  •   回家咯 你都不搭理我 我在北京实在没意思了
  •   你就酸吧 天天不上课还赖别人
    赶紧出国吧,去祸害外国人去~
  •   恩 楼主看得很认真啊 必然很痛苦 其实 我买这本书的原因是 它他妈的装反了。。。
  •   呃,你还收集错版书啊?
  •   以前没收集过 突发奇想就买了 越看越气人。。
  •   那你不会买齐了一套吧?
  •   没有没有 就这一本
  •   上译又出了套菲茨杰拉德全集,据说不错,你可以找找看
  •   补作者简介之雷人:
    F.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
    下面第四行说:
    直到1944年去世,他仍在创作《最后的大亨》。
    而在后一页作品年表中,《最后的大亨》又成了1941年的作品。
    简而言之,菲茨杰拉德不是一般人,不是一般作家,他会穿越!
  •   坑爹的翻译……
  •   必须要顶你.不止是翻译,有着大量不认真的低级错误.Y们根本不较对.
  •   啊!原来不是什么盗版书的关系!是每个人手里的都这样错误百出!太气人了!这种敷衍了事的质量怎么拿得出来嘛!玷污啊!
  •   多谢分析,差点买了。。。。嘛密麻米轰!
  •   这套书翻译是台湾那边的...我买了“美与孽”,翻译成“美丽与毁灭”...这套书更多的问题应该是校对
  •   这个版本的译本确实好多错误。
  •   我是个文案 我看完第一篇 脑子里在闪动英文原文 我觉得有更好的翻译方法 不用故意用生僻的字和句子 译者追求古韵 而文字里我看到了 作者本来是轻灵的 何必 哎···
  •   戳中各种笑点~~~这什么什么社竟然还把村上大叔搬上封面。。。。
  •   塞林格的作品也这样?哪个社的啊……
  •   译稿完成后,细心的译者应该全文搜索一下,,;或““、、。。什么的,以免粗心的编辑根本不细看啊。
        
        至于挑错,什么程度应该客客气气,说全文翻得很好啊某某老师,不过……什么的免得被人指摘同行冤家这类,什么时候该痛打落水狗,真是难掌握。昨天看到塞林格的弗兰妮和佐伊这样的大作(如须开头说的:这样一位伟大的作家,以任何角度在任何国家,出版他的作品都足以配得起最好的编辑、最好的装帧和最好的印刷)竟然有那么多粗心之失和没有理解的地方,实在敬佩挑错的心地善良。可这些真的可以原谅吗?谁有耐心等待你虚心学习共同进步订正重印再买一本呢?能这样糊弄圈钱吗?一本书有两三个理解错误,三四个校对错误顶多了,十个以上就应该送造纸厂回炉没商量退回稿费。
      
  •   人民文学的吧。。
  •     我给文化和艺术出版社发了一封email 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回应
  •   说得好。真的一翻开就被气到。出版社实在太不负责任了,装帧、印刷都错误百出。
  •   中信会计出版社 真是让人呵呵呵 译者的水平甚至不如部分读者
  •   同感。这翻译和校对真的糟糕得没下限。
  •   只是借用了一下菲茨杰拉德的故事叙述结构
  •   我怎么觉得原著的本杰明比较幸福
  •   额,他貌似都不喜欢吧,他只喜欢他的长篇小说的。垃圾不垃圾是个人口味问题,虽说作者不喜欢,但是不代表这些小说没有价值,村上春树几乎把他们全翻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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