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狗的生活意见

出版时间:2004-1  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爱德华・科恩,彼得・梅尔  译者:何江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本书是一只名叫仔仔的狗以第一人称自居,历数自已从出生到成为名流的经过,以及它对人性、命运、人生、爱情、快乐、政治、生存之道的独特看法。作者不着痕迹的高妙手法,不仅重新审视了人类心灵与社会现象,更唤醒了人类与动物间千百年来业已存在的神秘情感。全书充溢着人文情怀,嘻笑喷饭之余,更教人感泣动容。彼得·梅尔(Peter Mayle)英藉知名作家彼得·梅尔曾任国际大广告公司的高级主管,在广告界任职达

作者简介

此人乃英国绅士,曾投身广告界,业绩卓著。然其所好不在此,在山水丛林之间,在蔚蓝海岸之地,于是才有山居岁月、恋恋山城等煌煌大作。读罢令人不忍释卷,惟怪其文何其短哉。
昨阅其一只狗的生活意见,令人忍俊不禁。狗眼中的人生,并非光怪陆离,而是不可理喻。它希望教育人类,却苦于语言不通,所谓狗眼看人低,那是人的错觉,其实在狗眼里,人确实够蠢。
不过能够急流勇退,远离财富名利,悠游山水之间,此种幸福,此种酸辛,又岂是奔命江湖之人所能明白的。
读书不过是一扇窗子,能不能看到风景,在于你的眼睛和心灵。领悟那些文字背后的意义,明白那些幽默却深邃的意境,或者只是大笑,然后抛开书本上班去。
陶渊明其实也是热衷山水,但不为五斗米而折腰的诗人,只能去“乞讨”,却不能独立于世,必须依附他人。古人不善经济之危害,确实很大。而梅尔先生能以写书为乐趣,以山水为依归,令人无限感慨。生命,原来也可以这样去过。

书籍目录

1 从丑小鸭到天鹅
2 童年往事
3 在天国与地狱之间
4 我的闺房和一场“澡缸浩劫”
5 命名大典
6 我的家庭教育
7 谄媚的艺术
8 世纪大对决
9 酒徒大会
10 母鸡挽歌
11 灌篮高手
12 邻家有狗初怀春
13 闻其味知其人
14 客串模特
15 我对人类的看法
16 给小狗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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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6条)

 
 

  •      这本书是以一只狗的视角写的一本狗的自传。可能我没怎么养过狗,也不太能理解狗的生活,所以感觉看上去平平淡淡,没什么特别的新意。书也很短小,一下子就看完了。又因为是狗的文字,所以当然并不深奥,也不用动什么脑筋。
       不过我更好奇,这么无波的一本书如何演成话剧。。。
  •     用狗的视角观察人生,发现了人们许多荒诞的行为。仔仔是只风趣聪明的大狗,有自己的思想,乐观的生活态度。看这个小说,让我想起了在英国曾经短暂相处了半个多月的朋友家的比熊brandy,也是如此的可爱。这只小洋狗,总让我觉得傻傻的让我爱到不行!天气好的时候会陪他玩网球,看到我吃东西会目不转睛的盯着你嘴的一举一动,当忙的没人搭理他时,会安静的躺在你身旁陪着你,楚楚可怜的表情让你不得不爱!
  •     从人的角度揣测动物的作品较多,作者反其道而行之,以动物的视角看人(记得《苏菲的世界》中说哲学家要用婴儿的视角看世界,这本小说作者则更进一步了),于是发现了许多我们平时习以为常的,荒诞的行为。小说语言诙谐,对狗的心理,行为的描写十分精彩。此外,作者还狡黠地加进了自己对某些事,某些人的嘲讽(比如法国人),如果有人找作者算账的话,作者大可以一脸无辜:“嘿!你何必跟一只狗过不去?”
  •     一只狗的生活意见,
      反讽人类本身,
      当我们对书中情节哑然失笑时,
      是不是都会想起自己曾经也扮演过这样的角色,
      当时未曾发觉,
      但是当我们置身事外,
      看一个狗的生活时,
      才会对某些是感觉到脸红。
  •     就像蔡康永说的,彼德梅尔把自己丢进一只狗的身体,做人时说不出的话,一旦做狗,就百无禁忌的源源而出了。
      倘若之前的《山居岁月》以及《恋恋山城》体现了作者的出世之心,那这本《一只狗的生活意见》则是彼德梅尔借狗之口表达出自己出世之心产生的原因,他洞观人世间的自私矫情贪婪虚伪并将这些尔虞我诈放入一只狗的眼底之下。他在试图告诉读者,所谓狗眼看人低,其实并非狗的问题。
  •     前几天在网上买了一本二手的《一只狗的生活意见》,是因为这本书的旧译本到处都找不到,而网上又有人推荐说旧译本比新的译得好。拿到这本真的不能说是保存很好的书以后,随便翻两页觉得有一种回到从前的感觉,字大行稀,书页发黄。放在手边好几天都没有看完。有一天要等着考试什么的等了好久,才趁这个时机终于把书看完了。
      
       《狗》中的仔仔是一只非常聪明,非常可爱,非常活泼,有点顽皮和小淘气的小狗狗,它不像丁丁历险记中的白雪那么美貌机智,也不像Cider,My setter中的Cider那么优雅高贵,它只是一只普通狗,会犯点小错,闯点小祸,是只贪吃小馋狗,偶尔也会谈谈情说说爱失失恋,而且与猫是天生的死对头,仔仔就是我们身边天天都可以看到的那么一只亲切可人的小狗狗。它经历了童年的血泪史,又被流浪的生活所锤炼,最后历经磨难修得正果——终于成为梅尔夫妇家庭里面无可或缺的重要一员,随着社会地位日趋上升,仔仔觉得自己“到了非写点什么不可”的地步了,于是就诞生了这本可以作为小狗狗生活必备手册和仔仔自传的书啦。
      
       《狗》这本书很难称得上是小说,因为书中的故事应该是确有其事,就算是仔仔被收养之前的流浪生活都合情合理,就像是梅尔去打听过仔仔的历史记录一样。但是如果说是散文就更不恰当了,因为从狗狗的笔下写出散文实在匪夷所思,说是童话或寓言反而更贴切,因此这本书倒更像是适合给还没上学的小朋友去看的学前读物。仔仔从出生到现在一路上错了改改了错错了再改千锤百炼的人生经历,可以给还没涉足社会的小朋友们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和启发,比如不要乱拿别人的东西啦,不要自作多情误解人家的好意啦,做狗(或者做人)要乐观啦,等等。而在梅尔家仔仔看到的那些颇具讽刺意味的人和事,也让小朋友们在大笑中体会到大人世界的那些荒谬和可笑之处。总之是非常推荐给小朋友阅读的了。
      
       这本书可以作为彼得梅尔所有书的入门读物来读。但是我却是最后一本才读到它。他的书主要分散文游记和小说两大类,散文游记确实是好看,完完全全地刻画出了一个楚楚动人的普罗旺斯,美得让人难以形容。(除了三本系列之外,我还强烈推荐可以读读《吃透法兰西》,真的读得人十指大动,很有食欲的一本书。)而小说稍微差一点,情节烂了一点,人物很程式化,不太建议阅读。
      
       我觉得彼得梅尔是一个观察力极强的人,对生活的细节观察极强,而且感悟也很深,懂得享受,又非常乐观,所以他才成为一位散文大家。但是他并不像村上春树那样有着出色的想象力,就算是看到一只羊,都能对着它编出一本极精彩的长篇小说来,但是村上多少还是一个有点悲观的人,这大概也像现代东西方人的差别一样,所以村上凭着想象力和悲观主义色彩成为一位出色的小说家。多亏了有他们,幸运的我们尽可以一边像品味美食一样享受着彼得梅尔给我们带来的视觉盛宴,一边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细细咀嚼着村上书中独特的人生底蕴,伴随我们走过花开花落,云起云收。
  •     好生动的语言!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甚至真的以为这是一只狗的感悟,语言幽默而富有哲理,我有时候真的觉得狗的智商可以和人媲美,它们聪明勇敢,最难得的是无条件的忠诚。和狗狗的十个约定中有句话:你拥有很多,可我只有你。是的,主人就是它们的一切,无论主人是美是丑,是贫穷还是富有,甚至对待它们的态度再恶劣,它们也会无条件的接受。书中的仔仔是只聪明而好运的狗狗,尽管童年比较凄惨,可它还是凭借自己的聪明成了狗界名流,它嗅味而知人的品性,我毫不怀疑这是所有狗的本能,因为狗狗总可以在第一时间分清面前是敌是友,这点很让我崇拜(*^__^*) 嘻嘻……看书的时候我开始猜测是不是我的球球和小狼也有这样玲珑的心思呢?应该有一部分吧,因为小狼那家伙总是无休止的欺负球球,但是总会在球球真的生气之前早早躲开,因为比小狼小半个多月的球球,体重却比小狼姐姐重了五六斤,小狼还是很怕球球妹妹生气的。越写越想念她们,好多天不见,一定又长大了许多,如果她们也有仔仔这样丰富而有哲理的头脑,我也愿意代笔表达一下她们的伟大思想,只是跟我这样笨的主人在一起,恐怕她们智商也不会太高。。。。
  •     我个人感觉彼得梅尔的书整体的感觉还是很亲切很让人读起来轻松的,不过只言片语中又能表达出他对于社会的一些看法,用调侃的语气谈世事似乎更能让人有思考的余地,至少我会去想想到底是怎么回事。而且,这本书的翻译我非常喜欢,真的翻得非常好,我不是从事翻译的,所以没办法用专业的词汇来形容,不过至少我感觉读起来很舒服。
  •      看了一半之后,就不怎么想看下去了。读这本书,纯粹因为之前看的那部话剧《两只狗的生活意见》,被书名吸引,就翻了翻。估计过两天这本书的内容就在脑子里留不下什么印象了,倒是看到某一处,觉着有些趣味。那只狗跑去邻舍捉鸡,把那只下最多蛋的大母鸡给吓死了,鸡的主人把狗抓来教训,最后这只名为仔仔的狗得出的结论是:绝不能接近一个以死鸡作武器的人。就如那本薄薄的《兵法》说的“强而避之”——千万别和强敌发生正面冲突。如果你感兴趣,那么我告诉你,作者就是孙子。
      
       一本看了没什么特别印象,不看也不会使人后悔的书。仅此而已。
  •     看之前我想狗眼写人,应该有话出于狗但高于狗的结果。然后我就开始读。读了半天,觉得这书全是写狗的,全是狗的等级,搞得我不知道我看这本书的意义是什么。。可能我看之前想太多了吧
  •     聪明可爱的狗,像个小孩子般的会让人发笑,为他的聪明,为他的可爱,为他的思想,为他的单纯。
         狗从狗的角度来看待这个社会,把狗人性化了,也让我对狗狗的生活和思想懂得更多些了。
         如果人类可以像狗一样的单纯,一样的懂得知足常乐的道理,那该多好。
  •      很简单的书。读起来跟看过期杂志似的,不费劲,看到的内容总觉得在其他地方看过,没兴奋点。既然买了就看吧,好在不厚。
  •     彼得.梅尔的书从新华书店都买下了,每一本就狂爱,喜欢他的诙谐和幽默也为散文和小说所写的生活方式而大爱他.
      这个狗狗也是世上最幸福的一只狗之一吧,一只像乞丐的狗摇身一变成了主人家的宝贝不说,主人还能表达它的思想,哈哈狂爱彼得式的幽默,能在普罗旺斯慵懒潇洒的和那么善解人意的主人过日子真是妙哉.
      每次看他的书都会让我开怀而笑
  •      坦诚地说,仔仔实在是一只糟糕的狗。没有高贵的血统——尽管一开始被误认为出身煊赫;没有正经的门第——他是被太太从市场上捡回来的(狼藉的市场,天哪!);外表也很糟糕——不过后来好像做了美容……反正,就像一个突然有了生活目标的流浪汉,他不可能一步登天,不过总是在全新的小生活里陶冶着自己,并时不时地拿出自己早些年的吉卜赛狗习气为主人一家增添一些惊喜(“惊”总是比“喜”多一点)。
       他会和客人带来的靓狗调情,大多由于他手法笨拙而被拒绝;总是把储藏室或是厨房弄得很乱,如果你无法想象就去看一部名叫《马利和我》的电影;在盛夏的午后把自己扔到院子里的游泳池,一阵劈波斩浪之后,在女主人慈爱的眼光中款款上岸,然后堕落地昏昏欲睡……
      男主人对他的行径十分不齿,可是对老婆的“尊重”和对“弱小”动物的怜悯让这两只雄性动物同在一个屋檐下并且和平共处。
       有时候我会误以为仔仔已经完全融入了新生活,他如此满足与惬意是由于他忘却了那些流浪的日子。每一次他狂放不羁的流浪者习气给这个乡间别墅带来新的忙乱和噪音时,他便会很没骨气地发扬中国阿Q之精神——自我贬低。仔仔式的阿Q精神通常只有一种表现方式——讨好,无休止地讨好,他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每次都会找到那个“对的人”。这样看来,也许他并不是忘却了那段充满了饥饿与伤害的日子,那段生活深深地烙在他的心里,让他即便过着“睥睨群狗”的生活却还是不敢忘了街头讨好的看家本事,他一直幸福而卑微地生活在幸福转瞬即逝的恐慌中。
       仔仔是一只很幸运的狗。
       仔仔是一只很可怜的狗。
  •     真的好搞笑,记得我是坐飞机看的,几乎是一口气看完.最爆笑的是那只狗主角总结的做错事后讨好主人的几个重点叫"献媚七绝",还说是用心良苦传授给新狗狗.七绝除了文字还有图片,真作者真是想象力丰富,还有对猫的敌视对鸡对不同人的对待都写的生动又搞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哈哈哈!当然其实很多都发人深省的,但就不说那么严肃的话题了.也许每个人看后的感想不同也不一定.
  •     一只普通的狗狗
      他的思想越过人类,
      凭借自身能力,在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
      
      正如书中所言:我与所有人都保持友好关系
  •      彼得·梅尔养了一条狗,一条很聪明的狗。由于主人是舞文弄墨的,所以这狗自然也是有些文化的,也有着自己看待世界的独特视角了。
       一直在想,仔仔看世界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呢?他有着自己独特的视角,当然你可以说是作者强加给他的,不过,物似其主,想必仔仔的看法与主人是大同小异的。那么,仔仔用一米以下的视角来看待这个世界,他的经验,他的牢骚,他的忠告对我们又有什么启迪呢?
       其实说到这,我想起的夏目漱石的我是猫来了,那也是一只极有智慧的猫。不过仔仔显然是很讨厌猫的,毕竟是有过过节的。
       仔仔在经历过很多的不幸,经历过生死边缘的挣扎,经历过人世间的冷淡炎凉,直到最后才找到新主人,得到以前不敢想象的宠爱和一日三餐的温饱,为了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仔仔立即无师自通的学会了讨好和献媚,也学会了怎样引起别人的注意与关心,这一切看起来有些卑微狡猾,其实只不过是这只惧怕流浪的小狗为了保住自己的温饱生活,眼前利益的一点小小伎俩。仔仔希望可以通过向主人和他人示好以便获得人类的关爱,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
      仔仔在世间经历的一切,他看到和听到的一切,从侧面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剪影。人们会为了无聊的事情发生争吵甚至打架,人们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做出违背道德事情,如欺诈勒索,人类对动物缺乏足够的同情心和爱心,人类只是围绕着自己生活。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只狗的眼里看到的世界,看到的人类。
       并不能指责什么,人类就是这样活过来的,千百年来都是这样承继过来的。人类有着自己的生活习惯,这并不是一只狗可以理解的。作者提出了人来生活中的许多弊端,但是,正因为这样人类才是人类吧。人类从来就不是一个完美的物种。正因为如此,人类才会不断的追求自身的极限,人类才会持续的进步。可能,完美就是完蛋吧。人类追求着完美,因为他是那么的吸引人,人类无法达到完美,所以他才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就如狗眼中所看到的,人类虽然不完美,虽然会为了无聊的事情纷争,但是人类秉持着自己的心眼在生活,并没有屈服于任何事物。
       这样就足够了。
  •      在“仔仔”的眼里人是那么的“不可理喻”,贪心、懒惰、虚伪、低俗······
       这是为什么?
      
      
       “如果我的命令算数。真希望它一直呆在树上,直到秋天,和叶子一起掉下。”
  •      一本四四方方的书,蓝墨色封皮,银色中文书名,上缀低调的红色英文书名--《A Dog's Life〉。
      翻开它,优良的纸张,清晰的黑色文字,每一幅插图都充满情趣--正如这本书的内容。
       同样是一本从动物的视角观察人类社会的书,彼得梅尔的这一本《一只狗的生活意见》写得分外有趣。如果你肯动动脑子,换一个角度品味“BOY”的话,幽默中蕴含的意思便心知肚明。这本书写得如此成功,我几乎以为自己真在于一只狗对话。不知道彼得梅尔是否真养过不少狗狗?
       看完后有一个问题:仔仔的主人究竟是干什么工作的?
      
  •     我养过一只叫克林顿的猫,还养过一条叫毛豆的狗,接触了一段时间,对猫猫狗狗仍没什么特殊的感情,呼,这样下去,养个孩子会不会也是如此?朋友说我给狗狗起名叫毛豆好土,土不要紧,既然它没有斗争过也没有反对过。每次我从外面回来,它一准会坐在门口迎接我,以示它的忠诚,我发现,你叫它什么不要紧,关键是你要给它温暖,给它一种家的感觉。有家是什么感觉?
      
      ‘然而,这张床对我还是有相当的吸引力--如果你天天在地板上的小篮子过夜的话,就可明白我的心情了。于是,我一跃而上。一踏上去,脚底软绵绵地,让我吓了一跳,有如过去不小心踩到那头拉布拉多犬的感觉。一旦驾轻就熟了,我就开始探险、雀跃地跳上跳下,并把头靠在枕头上享受这难得的温存。 ……我试着保持镇定、摆出迷惑的神情。 然而,我低估了自己脚印的大小,也忘了晨间散步后脚掌间犹有泥巴。她一把抓起我的脚掌和床单上的脚印一对比--完了,铁证如山。我百口莫辩,可预期的是罪名必定成立,对日后的生活亦有严重影响--除非,我赶快行动。 ’虽说我本身是个忧伤的人,但这并不妨碍我对这种文字的偏爱。作者在写作的时候,一定是在写自己的亲身经历--完全是把自己放在狗的世界思考和回忆了。
      
      ‘到了法老衰亡之时--宠信小人,无怪乎落到这种下场--你可能认为这种因果循环可教全世界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崇拜猫者,必败无疑;至多只能希望绷带裹身,在通风不良的墓穴取得一席之地。此外,猫是绝不可能永远忠实的。他们是见异思迁的动物,只要有一点机会,马上把原来的主人抛在脑后,另结新欢。…… 对于猫,最大的误解就是--它们是最干净的动物,没有臭味,还懂得清除自己的粪便,表现出难得的公德心。它们装腔作势地又洗、又舔、又用爪子挠耳,这种种博得人类欢心的模样真是令人不耻。如果把-只老公猫关在一个密闭的地方,包准臭得让你无法呼吸。 ’你是爱猫还是爱狗?这样的问题,两个人就可能有两个答案,爱应该是同等的,而不是是一种选择,一种偏爱。作者对猫还是有一些成见的,他一定不像我这样对猫狗同等对待--打猫多狠,打狗就多很。当然我不会真打,只是个蹩脚的比喻。如果他也能同样爱猫,小说中的猫狗一定是和谐共处的榜样。
      
      人在狗眼中,会是什么样的?小说把狗人性化了,狗把人狗性化了,仅此而已。世界在狗的眼中是无色的,又是多彩缤纷的。作者以狗的角度阐述了人类社会,不失为一种讽刺。猫猫狗狗都没有错,错的是它们的好奇心,人不也这样?错误大多犯在蛇的引诱下。仔仔有点单纯的可爱,至于它的"诌媚七技",不过是为了逃掉会使它伤痕累累的处罚。昨天还是没有下雨,今天会是怎样的天气?难道,会这么一直阴沉下去?
      
  •     直到我写这篇书评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作者与写普罗旺斯系列的同出一人。
      也让我很放心的是,作者的风格很平易近人、浅显易懂,打消了我一直怯怯地不敢看普罗旺斯的恐惧。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仔仔的小狗,他生下来,就必须面对生存的危机。
      从襁褓中诞生,就需要面对,和兄弟姐妹争食的问题。
      然后,他被人误当作猎犬,卖给了一个残暴的主人。
      在“身份”被揭穿后,他便被无情地抛弃了。
      为了生存,他又一次面对残酷的人生和人们。
      在不断地和暴力、食物抗争和争取中,他终于找到了真正肯养育和收容他的主人。
      以往生活的艰辛、被人虐待的经历,让仔仔小心处事,急进献媚等手段。
      但,在他认为主人被他牢牢搞定的同时,他其实不知不觉中才是被通化的一个。
      
      书中的仔仔,原本是一只快乐、单纯的小狗,但,在生存这个残忍、冷酷的环境中,他不得不去学会许多,以求得更多。
      他努力地装作可爱、装作听话,装作是一只讨好人的狗,而这一切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生存,不如说,是为了得到更多的爱。
      只是,仔仔,单纯的心里,并不了解,原来自己一直找寻的东西。
      并不是面包、骨头、奶酪等食物,也不是邻居的贵妇狗的青睐。
      他只要找寻的是小时候就不曾得到过的主人的呵护,温柔的话语,精心的照顾。
      他察言观色,一举手一投足之前,无一不是为了看主人的笑脸,无一不是让人欣赏。
      虽然,整篇文章描述的仔仔,有点滑头,有点狡黠,有点卑微,甚至有点讨人厌。
      但,他却在这些的背后,透露着一种无奈,一种悲凉。
      
      我们,不也是吗?
      我们努力地在生活,在去讨好和被讨好中反复着角色。
      遇到高枝,可以让我们栖息的,便笑脸相迎,一副嘴脸。
      遇到要攀附上我们的,便冷俊起来,高高在上,不容亲近。
      曾经有人说,这本书,是可以被描写成政客的,只有政客,才如此吝啬又乐善好施的表达感情。
      我们都是在要求的,要求更多,所有我们自然都有各自的表情、各自的语调、各自的招牌。
      仔仔,只是一只要求爱的狗;而我们,是要求更多、更多,贪婪的人。
      所以,在看这本书,有点嫌弃仔仔的同时,有否可以看清我们自己,是否也如此的卑微?
      是否也在别人眼中,让人讨厌?
      要求我们改变,自然是不可能,犹如,你不能去批评仔仔什么。
      因为,我们和他都是一样的,都是一样的要生存。
      我们只能,经常克己复礼,让我们在何时何地都能让人露出心满意足的笑脸。
      才真正是得道,才真正是成仙。
      古话不是说得好吗,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所以,努力吧,各位!!
      
      http://www.blogcn.com/user68/pariscatzi/index.html
  •   评论的角度非常好
  •   估计是宅男作家=v=.
  •   这个版本和我的那个不是一个版本啊,我提供给你的是最早的版本,很老了……
  •   我的发现是: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书经常出现错别字和错印。比如《俄罗斯之爱》和《白银时代》,我都是在新华书店买的,应该不会是盗版,可错字连篇,我都恨不得找书店算账。
  •   看来是出版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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