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六届真题分科分类讲与练

出版时间:2010-3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众合教育 编著  页数:649  

内容概要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六届真题分科分类讲与练》的选材就是2004-2009年共六届司法考试的真题,类型涵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以及论述题。本书第一版于2008年出版,选材为2002-2007年的试题,第二版于2009年出版,选材为2003-2008年试题,作者是李建伟、吴伟央等个人,一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此次本书第三版由北京众合培训学校携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群体换做了众合学校的诸位各学科一线名师。这本书与市场上见到的其他同类书相比较而言,最突出的特色在于:    一、试题全面、编排巧妙    基于命题的时效性考虑,2004年之前的律考、司考试题,绝大多数对于2010年司法考试复习已经失去了参考价值,因此本书选择试题的范围限在2004~2009年6年间全部司法考试的试题,可谓是最精悍的全面的“司法考试年代试题集萃”,不追求大而全,而是追求精当性与时效性。但对于2004以来的试题,本书全盘收入。本书既然定位于“分科分类分主题解析”,对于这些大量的分散在各个学科的试题如何做到精确的归类,找出其灵魂性考点是最主要的一个环节,而本书做好了这一环节。    二、答案深值信赖    历届真题解析类的书贵在答案正确、解析精确。为了做到这一点,本书采取的努力包括:    1.旧题新做。一些试题在命题当年的答案,由于新的立法的通过而变化了,从2009年命题的背景看可能变得不正确了。如果不从当年应考的角度和立法背景出发,就不存在一个绝对准确的答案了。对此,本书的答案全是基于2009年度的我国现行立法予以解读,真正做到“旧题新做”,最大限度地避免旧题答案的失真。    2.博采众家之长。真题类的图书普遍问题在于答案误差率高,解析敷衍勉强,这多是由于集体写书作者的责任心不到位或者学术水平所限等原因。本书的作者均为多年在司法考试辅导一线的老师,也均为各自专业领域内的佼佼者或希望之星,学术水平心毋庸置疑。但即便如此,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对于有争议的答案,我们尽量通过集体讨论、博采多个版本的合理意见的方法确保人为的错误最少发生。    3.实事求是。本书的可贵之处在于:对于官方公布的“标准答案”,也没有盲目遵从,而是对于有争议乃至命题不严谨、答案确有商榷余地甚至明显错误的地方,实事求是地分析、探讨、求证,以最大限度地弥补了真题中并不少见的命题瑕疵,从而让读者看得明白。    本书的出版时间赶在2010年年初,用意在于给读者以更多的时间来反复研习。所以,本书早一天拿在手,早一天开始研读,就早一天带给读者朋友信心、知识和力量。    4.展现命题规律。比如,对于某一个制度到底在司法考试中重要不重要,作者不做任何臆测,用数字与事实说话——如果列在该主题名下的有10道题之多,或者至少每年都有一道,或者差不多3年2道的样子,或者最近3年每年必考,读者自己可以判断重要不重要;反之,如果6年间只有1道,或者没有,你也难判断出来情势。还有,这些6年间考本主题的考点都是什么,以及重复率如何?每道题之间命题机巧方面有什么不同的地方,留心阅读每道题的解答部分,相信你都会有会心一笑的收获。正所谓:六届真题一网打尽;命题密码尽在眼底;分科分类分主题志在层层剥茧;名师名作再修订终成点睛之笔。

作者简介

众合教育,北京方圆众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众合教育)成立于2009年初,由有志于致力中国法律教育培训发展的业内专业人士投资设立。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中心城市、省会城市设立以“众合教育”为品牌的直属学校十余所,在二、三线城市设立加盟教学网点数十家,这些学校、网点将众合教育的培训服务理念、培训模式辐射全国,提供全国各地高度一体化水平的培训服务。众合教育现有专兼职教师50余人,全部是毕业于著名高校法学院的法学博士、博士后,多人兼任著名学府的法科教授、副教授。众合教育致力于为社会提供高水准的司法考试考前辅导培训服务,并逐步形成公司——学校——法律服务中心——图书“四位一体”的经营架构模式,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壮大奠定良好的框架基础,最终创立中国最大的法律教育培训服务机构。为了切实提高司法考试的授课质量和专业服务水平,众合教育将在2010年主要通过五大措施,来确保为广大学员提供满意的教学与专业服务。这五项措施包括构造真正一流名师团队,追求讲授内容的统一化、标准化与模块化,研发精品图书资料,打造专业化服务团队与重视网络学习服务供给。其中,构造真正一流名师团队是所有工作的核心,也是众合教育成立以来用心最大用力最足之处。截至目前,众合教育已签约了20多位独家授课老师,还有30多位签约教师共同组成师资团队。众合教育依据以下标准选取教师合作伙伴:首先,具有相当深厚的学术修养,在所在学科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者学术潜力。其次,高度认可众合教育的事业理念。我们致力于创立一家中国最优秀的法律教育培训机构并为此而奋斗,不为五斗米折腰。再次,为人正直谦逊、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最后,能够有相当的时间、精力的投入,助力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

书籍目录

法理学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法的作用  三、法的价值  四、法的规范  五、法的渊源  六、法的分类  七、法的效力  八、法律关系  九、法律事实  十、法律责任  十一、司法  十二、守法与违法  十三、法律解释  十四、法律推理  十五、法的产生  十六、法系  十七、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十八、法与社会  十九、法治  答案及解析    法理学主观臆    一、2009年    二、2008年    三、2007年    四、2006年    五、2005年    答案及解析  宪法  一、宪法特征  二、世界宪法发展史  三、中国宪法发展史  四、宪法分类  五、宪法基本理论中的其他知识点  六、国体、政体和政党制度  七、自然资源所有权  八、选举制度  九、人大代表  十、行政区划  十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十二、特别行政区制度  十三、国籍  十四、政治权利和自由  十五、人身基本权  十六、财产基本权  十七、其他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十八、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十九、国家主席、副主席  二十、地方各级权力机关  二十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二十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二十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二十四、宪法制定、实施及其保障  二十五、国家立法权与法律  二十六、行政法规和规章  二十七、地方权力机关立法  二十八、法的冲突适用规则  二十九、立法监督  答案及解析  法制史  一、先秦法制  二、秦汉魏晋南北朝法制  三、唐宋法制  四、清末法制  五、罗马法  六、英美法  七、大陆法  答案及解析  经济法  银行业法    一、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二、商业银行概述    三、商业银行的管理    四、商业银行的业务    五、商业银行的接管和终止    六、其他    答案及解析  竞争法    一、反垄断法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    答案及解析    产品质量法    一、法律责任    答案及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二、消费者组织    三、法律责任    答案及解析    土地管理法    一、土地管理法概述    二、土地使用权    三、建设用地管理    四、耕地保护    答案及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建设规划管理    三、房地产交易    答案及解析    环境资源法    一、环境保护制度    二、环境侵权责任    答案及解析  劳动法    一、劳动法概述    二、促进就业    三、劳动合同    四、劳动保障    五、劳动争议    答案及解析  财税法    一、实体税法    二、程序税法    答案及解析  会计法与审计法    一、审计法    答案及解析三国法  国际公法    一、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三、国际法的主体    四、国际空间法    五、国际法上的个人    六、国际交往法    答案及解析  国际私法    一、主体    二、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三、五大制度    四、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五、时效的法律适用    六、物权的法律适用    七、债权关系    八、商事关系    九、家庭    十、涉外继承    十一、国际民事诉讼    十二、区际司法协助    十三、国际商事仲裁    答案及解析  国际经济法    一、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二、海上运输    三、保险与委付    四、信用证    五、跟单托收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促裁法

章节摘录

答案及解析一、法律责任1.【解析】本题考查产品责任。A项,产品缺陷责任包括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产品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销售者违反买卖合同的瑕疵担保义务产生的责任,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属于合同责任;产品缺陷责任违反的是对社会不确定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注意义务,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属于侵权责任,故A项正确。B项,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包括生产者和销售者,受害者包括购买者以及其他使用者或者任何遭受产品损害的第三者,法律并不要求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B项错误。C项,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0~41条的规定,对于消费者和受害者来说,无论是产品质量责任还是产品责任都是无过错责任,c项错误。D项,产品责任是典型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由生产者对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属于举证责任倒置。而产品质量责任中,消费者应证明销售者违反了瑕疵担保义务,不能笼统地说产品责任一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所以,D项说法是错误的。【答案】A2.【解析】本题目属于缺陷侵权,《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入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据此,张某有权要求美容院或甲厂要求赔偿。美容院若向张某承担了责任,则其可以向甲厂追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因此C项应选。【答案】A、B、C、D3.【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吊销营业执照。因此,A项有法律依据。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由此B项有法律依据。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因此C项有法律依据。D项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提起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产品责任属于侵权责任,是常考、易考知识点。【答案】D4.【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2条,选项A应选;根据该法第57条第3款,选项C应选;根据第58条,选项D应选。卫生局本题中未作任何行为,即使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也应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进行,谈不上连带赔偿责任。因此B项不应选。【答案】A、C、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1.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某美容店向王某推荐一种“雅兰牌”护肤产品。王某对该品牌产品如此便宜表示疑惑,店家解释为店庆优惠。王某买回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瘙痒,苦不堪言。质检部门认定系假冒劣质产品。王某遂向美容店索赔。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美容店不知道该产品为假名牌,不应承担责任B.美容店不是假名牌的生产者,不应承担责任C.王某对该产品有怀疑仍接受了服务,应承担部分责任D.美容店违反了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3.某公司生产销售一款新车,该车在有些新设计上不够成熟,导致部分车辆在驾驶中出现故障,甚至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事后,该公司拒绝就故障原因做出说明,也拒绝对受害人提供赔偿。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A.安全保障权B.知悉真情权C.公平交易权D.获取赔偿权4.经营者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A.商家在商场内多处设置监控录像设备,其中包括服装销售区的试衣间B.商场的出租柜台更换了承租商户,新商户进场后,未更换原商户设置的名称标牌C.顾客以所购商品的价格高于同城其他商店的同类商品的售价为由要求退货,商家予以拒绝D.餐馆规定,顾客用餐结账时,餐费低于5元的不开发票5.某大型商场在商场各醒目处张贴海报:本商场正以3折的价格处理一批因火灾而被水浸过的商品。消费者葛某见后,以488元购买了一件原价1464元的名牌女皮衣。该皮衣穿后不久,表面出现严重的泛碱现象。葛某要求商场退货,被拒绝。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商场不承担退货责任B.商场应当承担退货责任C.商场可以不退货,但应当允许葛某用该皮衣调换一件价值488元的其他商品D.商场可以对该皮衣进行修复处理并收取适当的费用6.甲经贸公司租赁乙大型商场柜台代销丙厂名牌床罩。为提高销售额,甲公司采取了多种促销措施。下列措施哪一项违反了法律规定?A.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B.在商场显著位置摆放该产品所获的各种奖牌C.开展“微利销售”,实行买一送一或者买100元返券50元D.对顾客一周之内来退货“不问理由一概退换”二、消费者组织1.下列有关消费者组织的提问,哪些应该给予肯定的回答?A.除了消费者协会以外,是否可以经过合法程序成立其他的消费者组织?B.有人说,消费者组织属于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的政府机构,这种说法正确吗?C.消费者协会能够以自己名义代表消费者打官司吗?D.消费者协会能够以自己名义在立法过程中提出建议吗?三、法律责任1.王某购买的商品房交付后即进行装修,后发现墙体严重渗水,客厅、卧室墙壁和卫生间的顶部及墙面各有1/3的渗水面,造成装修后的壁纸卷曲、剥落。开发商接到王某反映后,经检验,属于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漏做王某家楼上地面的防水层所致。开发商应向王某提供哪些补救?A.接受退房、退回购房款并赔偿损失B.退房并按房价双倍赔偿C.妥善修理并支付相应赔偿D.按原房价在原地置换一套面积更大、楼层更好并且装修完毕的房屋2.农民贾某从某种子站购买了5种农作物良种,正常耕种后有3种农作物分别减产30%、40%和50%。经鉴定,这3种种子部分属于假良种。对此,下列哪一选项不正确?A.贾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B.贾某只能要求种子站退还购良种款C.贾某可以要求种子站赔偿减产损失D.贾某可以向当地工商局举报要求对种子站进行罚款答案及解析一、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1.【解析】本题考查消费者安全保障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仅满足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要求即可,法律并未将消费者自身应尽的对随身物品的照管义务转移给经营者承担。B项正确。【答案】B2.【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产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本题中,美容院向王某提供的护肤品系假冒伪劣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应当承担全部责任,D项正确。注意C项,王某的怀疑并不构成明知,不能减轻美容院的责任,故C项错误。【答案】D3.【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所以A项正确;该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所以,B项正确;该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C项本题目未涉及。该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D项符合该条款。【答案】A、B、D4.【解析】A项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隐私权属于广义的人格权)。参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B项违反了经营者应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参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应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D项违反了经营者出具凭证的义务,无论金额大小,经营者都应当为消费者出具发票。参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C项的做法没有问题,是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范围,只要明码标价,没有欺诈,顾客不能以价高为由退货。【答案】A、B、D5.【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规定:一般情况下,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但是消费者明知存在瑕疵的除外。本题正是属于该但书的情形,因此消费者应自行承担后果,经营者无须退货或调货。【答案】A、D6.【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第1款: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第20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答案】A二、消费者组织【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1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可见,除消费者协会外,还可存在其他消费者组织;消费者协会属于社会团体,而不是政府机构。因此,A项应给予肯定答案,而B项错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规定,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包括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可见消费者协会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表消费者打官司。因此,C项不应选。“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也包括提出行政法规的立法建议。因此,D项应给予肯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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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六届真题分科分类讲与练》:方圆众合的追求愿景,是在法律教育领域帮助学员实现梦想,并依靠点点滴滴、锲而不舍、精诚合作的艰苦奋斗,成为中国最优秀的法律教育培训机构,为社会提供满意的法律教育培训服务。我们要创立一个守法合规、令人尊敬、具有崇高社会地位、坚决践行社会责任、努力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法律教育培训集团。为了使方圆众合成为一流的法律教育、培训提供者,方圆众合将永不进入法律教育、培训以外的其他行业;同时,方圆众合将在国家的法律、政策框架内,为所能及的资助中国的法学研究,助力中国的法治建设事业。六届真题一网打尽命题密码尽在眼底分科分类分主题志在层层剥茧名师名作再修订终成点睛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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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1条)

 
 

  •   值得购买,比书店便很多,正版!
  •   非常喜欢的.
  •   这东东不错,你值得拥有。。。。
  •   这本书整体不错,就是我刚拿到就看到合同法里面印刷好像有问题,四个题目中两个是一样的 其他的还行 对答案什么解释的也算全面 送货速度4天 不慢
  •   这本还可以 其实不论哪个版本的真题 重要的是要多做几遍
  •   书不错~就是买书过程一波三折~让人郁闷~
  •   好旧的书
  •   五本装的比较方便。
  •   我当年就是凭着这本书过得司考,这本书我做了6遍
  •   收到货时因为太厚了没有发现缺页,直到写写写着,才发现少了一百多页.噢噢.算了.
  •   在卓越已经买过很多很多书,但是这次买的书翻了一下,缺页比较多,如:70、71、74、75、78、79、82、83这些都是空白的,幸好还是经济法部分的。从书的质量而言,应该是正版。因为赶着复习司法考试,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换书上,只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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