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3 出版社: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作者:钱开耘 页数:162 字数:77000
内容概要
当您遇到一个法律问题,却无法从众多法条中找到您所需要的依据,也无法理解专业的法律术语时,是否焦虑过?当您想了解学习法律,以备不时之需,却不知从何学起,更不知如何轻松迅速掌握浩繁的法律知识时,是否苦恼过?当您立志以后从事法律事业,想先了解一下法律的面貌,却找不到一个入门材料时,是否迷茫过?别着急,我们在充分了解您的需要后,精心为您编著了本书,帮您做到“百问”之后即可“通”法。该书是《法律百问通》的其中一册。
书籍目录
第一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一、基本原则 二、结婚 三、家庭关系 四、离婚 五、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六、执行第二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一、继承的一般规定 二、继承权 三、继承方式 四、遗产的处理 五、涉外继承第三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一、收养关系的成立 二、外国人收养中国子女 三、收养的效力 四、收养关系的解除 五、法律责任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含条文主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含条文主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含条文主旨) 本书法规索引
章节摘录
书摘·22夫妻反目,爷孙相见也变难? 小孩的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不是离婚当事人,如果他们的子女不是抚养孩子的一方,理论上来说是没有权利见孙子或者孙女的,因为他们没有探望权。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38条第1款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不过,根据《婚姻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只要离婚的夫妻双方没有异议,爷爷奶奶们还是可以探望孙儿们的。如果有异议,爷爷奶奶们可以随同自己的子女探望孙儿们。 P45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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